确保资金流动性范例6篇

确保资金流动性

确保资金流动性范文1

关键词:寿险资金;寿险公司投资;寿险公司投资管理研究

一、寿险公司投资。

我国《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4章第24条规定:保险资金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营运资金、各种准备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险保障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寿险资金具有投资性、长期性、储蓄性等特征。

寿险资金运用是指寿险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综合运用各种工具以取得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资金运用是寿险公司的资产业务,有人将这它和承保业务称作寿险公司经营的“两条腿”。它是寿险经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寿险公司保证偿付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寿险公司投资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寿险公司投资的风险分析

寿险投资和其他投资一样都要面临资产风险。资产风险就是资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资产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种类也很多。寿险资金运用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等。

根据寿险资金的一些特征,寿险资金运用的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1、利率风险是指寿险资金的实际收益率低于寿险产品定价时的预期利率,以至寿险公司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给付责任的风险。利率风险源自不适当的保费定价和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波动,表现为预期利率和实际收益率之间的利差的波动。

2、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是指在某一时点寿险公司的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的不匹配,从而造成寿险公司收益损失的可能性,是寿险公司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匹配风险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现金流的规模、利率和期限等因素造成的,它指某时点资产与负债现金流的不匹配。同时,资产和负债匹配风险在寿险公司总资产大于总负债时也会发生。

(二)寿险公司投资的风险控制

寿险公司也是风险的承担者和经营者,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寿险公司更应重视风险管理。因此,控制风险是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1、 保险投资的结构管理

保险投资结构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产组合,实现合理的投资结构。投资结构管理的关键是投资组合管理。投资组合管理属于动态管理,包括确定保险投资的类别和比例。确定保险投资的类别和比例,是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重要方法之一。可根据不同来源、使用期限的资金,设计相互独立的投资组合。保险公司可以参与风险投资,但是必须根据风险分散的原则安排,不得在一个项目的投资占用过大比例的资金,也不能在项目中占过高比例。

2、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应该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使得在收益最大化的条件下,同时实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均衡统一。

(1)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

测定保险公司未来偿付能力一般都是通过保险信息系统。其中包含流动性指标和偿付能力指标。流动资产分为现金、调整为市场价值的证券,负债有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资产流动性的负债流动比率等于负债比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动态的现金流管理

有效的风险管理需要明确具有动态性质的资产、负债,特别是对现金循环流量的关注,我们可以建立动态现金流管理解决上述问题。实际现金流动与预测现金流动差异的风险,可以通过利率敏感性现金流动模型来分析,建立该模型包含依产品线分隔、预测负债现金流、预测资产现金流、利率敏感度分析这是个步骤。

三、我国寿险资金运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寿险资金的投资结构不合理

首先是被动性资金运用率过高,保险公司被动性资金运用工具主要指银行存款,同时有资产利率敏感性太高、利率敏感性缺口大、证券投资比重较低、期限结构不合理等现状

2、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投资环境不成熟

中国寿险市场主要产品的期限有些长达20多年,甚至更长。但目前寿险公司可以持有的金融工具最长期限为10年,使得寿险公司处于再投资风险中。

同时中国的资本市场流动性差、规模小、形态落后、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影响了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弹性,也很难根据经济周期、利率波动灵活调整投资组合。

3、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不符合市场规律

当前保险监管过严,限制了资金投资规模和方向。监管的重点领域也错位,我国长期把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和投资项目作为保险资金监管的重点,忽略了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四、提高我国寿险资金运用、管理水平的对策思考

提高我国寿险资金运用、管理水平不妨从建设制度环境、完善投资监管、合理开放投资渠道三方面着手。

(一)创造良好宽松的制度环境

根据我国情况,为我国保险投资建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确定“大市场、小政府”的宏观思路, “大市场、小政府”就是要合理把握政府管理在寿险投资中的作用;明确保险职能的定位,随着保险业不断融合其他金融服务业,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逐渐增强,投保人购买保险根据保障需求的同时,更加重视投资回报。

(二)完善保险投资监管

建立合理的指标监管体系和创新监管方式。单纯限制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越来越不符合现实需要。最重要的是建立以偿付能力管理为核心的体系,用合理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不过多干预保险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设计可行的监测指标体系,以便对保险资金进行更有效的监管。

(三)合理开放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开放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可以通过增加金融债券投资比重、适当放松企业债券投资限制、保险投资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开展住房抵押贷款等手段。(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春峰、房海滨. 寿险公司投资策略最优化研究. [J]. 预测,2010(01)

[2]孔月红. 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及其管理探析.[J]. 科技创业月刊,2011(12)

[3]赵晓夏、郭晋鲁. 论寿险公司的投资政策.[J]. 保险研究,2011(10)

[4]高帆. 我国寿险公司投资组合问题研究.上海保险,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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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已成为企业管理当局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有很多企业对于流动资金的管理力度不够,尤其对于内部环境因素造成的资金困难无从应对。本文主要从企业内部着手提出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试图为企业管理当局更好地管理流动资金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流动资金短缺;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结构

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给企业的生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外,企业管理当局应从内部管理入手,实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存货控制系统

企业管理当局要重视存货管理,努力降低存货量,并组织人员对仓库定期盘点,及时发现、处理多余积压和应报废的物资。因此建立科学的存货库存控制系统:

1.以销售为起点,按销售情况来确定成品资金并依次向前确定生产资金和储备资金,从机制上解决成品资金膨胀和存货资金过大的现象;

2.科学地确定经济订购批量和订购次数,有效地节约采购成本和储备资金占用;

二、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积极清理“三角债”

企业应更重视事前的调查和事中的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应收帐款的安全。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赊销政策,并确保有效实施,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与应收帐款相对应的成本。为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其管理体系:一是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信用政策;二是在具体赊销前,应对客户进行全面的调查;三是努力减少挂帐信用,扩大票据信用,以便尽可能取得明显的索债凭证;四是选择素质较高的信用管理人员,确立科学有效的收款程序,探索收款技巧,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三、抓好流动资金管理,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益

货币资金具有最强的流动性,企业必须随时保持一定的货币资金来满足周转的需要,但同时货币资金盈利性差,过多地持有货币资金必然影响其流动性。因此,必须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超过最佳持有量的货币资金应投资于短期有价证券,最大限度降低机会成本,以赚取比银行利息更高的利益。

企业应实行流动资金集中管理和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从流动资金的特性出发,对流动资金管理应在保证财务管理总目标的基础上,明确具体地把目标确定在追求最大程度的流动性,即在实现利润及财富最大化的同时追求流动性的最强。

四、谨慎、合理地决策项目投资

(一)树立资本成本观念。改掉一味追求规模,不计后果的行为,使投入的流动资金能产生高于资金成本的较高回报。

(二)产品要适销对路。企业要科学分析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质量可靠的产品并积极进行产品的更新,使其能被消费者接受,实现货币回笼,不至于出现生产越多,积压越多的局面。

(三)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加强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配套供应企业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流动资金的投入,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筛选出重点项目。

(四)实行配套投资。坚持谁投资,谁配给流动资金或是哪一级投资由哪一级配给流动资金的做法。这样就要求投资部门一是在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对项目投产后的流动资金需要量做出合理安排,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受到流动资金供应能力的制约,一定程度上也控制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二是在项目投资上应列进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由投资者一次性供给,建设期内流动资金全部存入当地人民银行,项目投产后,逐年用新增利润偿还需作为有关部门审批项目计划的一个必须条件,作为国家授权管理流动资金的银行部门要坚持原则,对没有按规定比例配齐流动资金的项目,坚决不予贷款支持。

五、注重调整资本结构

对于不同的企业,资本结构并不存在一个通行的标准。因此,最佳的资本结构是具有个性化的、动态的组合。影响资本结构的共性因素主要有经济周期、行业属性、企业战略、控股变动等,从会计角度考虑以下几点是调整资本结构时需着重解决的:

1.企业在扩大再生产时,必须在确定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落实较为稳定的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切不可盲目上马;

2.避免过分追求流动性而存置大量流动资产,造成存置损失,应按流动比率2∶1保持流动资产;

3.科学地安排自有资金与负债、长期负债与流动负债的结构,充分并灵活地利用各种流动负债来满足流动资产的波动性需要;

六、采取措施盘活存量资产

企业流动资金沉淀不仅表现为产成品积压和应收帐款余额过大,同时也表现为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和部分资金被用于非生产领域。当前,企业必须首先盘活存量资产,才会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新产品开发和产品结构调整。在盘活资金过程中,必须对沉淀资金按永久性沉淀和暂时性沉淀进行分类,对二者采取不同的盘活方法:

1.最终不能被市场接受的产品和生产这些产品的专用设备,由于它们的价值无法实现,属永久性沉淀,只能将其变价处理,收回资金投入流通,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应分批分期进行;

2.仍存在市场需求,但因企业内部体制、管理水平和产品本身质量因素使其市场受到影响的,除积极组织销售、改进产品质量外,还必须采取降价快速出售的办法,及时收回资金。

七、企业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谨慎选择筹资渠道

不同的筹资渠道,其所承担的赋税也不一样。从纳税筹划角度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产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二)面向市场,改善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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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债务风险 资金循环 资金预算

位列全球四大光伏产业之一的无锡尚德,于2013年3月20日依《破产法》实施破产重组.导致其陷入困境的原因很多,产业环境滑坡、频繁地决策失误、负债率持续攀升等,然而债务违约却成为尚德进入破产程序的最后一根稻草。反观2011年浙江中小企业倒闭潮,及早期的香港百富勤,爱多等众多知名企业无一不是因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支付危机而戈戟沉沙。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如何管理好企业债务风险,已成为企业持续生存发展核心内容。

一、风险和企业债务风险

风险。威廉姆斯和汉斯合著的 《风险管理与保险》中指出,风险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发生概率的实际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变化程度。简单地说,风险即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企业债务风险。现金流不足以满足必要经营支出和投资支出项目的风险。即使一个盈利企业也可能因为资金流无法满足其支付需求而面临危机。对于过度经营企业来说,这类风险是致命的。

二、影响企业债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形成企业债务风险包括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等外部因素,也包括源于企业内部因素,包括负债规模、借贷利率、期限结构、债种结构、利率结构、币种结构、投资决策等。总结各种风险因素机理,我们可以针对不同风险成因制定相应措施。如外部风险属非控性因素。而内部因素可以通过人为调整,改变原风险路径,使风险降到最低。如改变资产流动性;调整负债结构;协调资产与债务期限性结构;平衡资本成本与投资收益的协调发展;匹配债务增长与收益增长之间关系等。

三、企业债务风险的控制策略

企业的经营活动始于现金而终于现金,现金流转的顺畅与否,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很多企业帐面上表现出丰厚的利润,却因无力支付和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最终走向破产清算的厄运,而有些企业的帐面利润并不突出,但因其良好的现金流量,较强的支付能力不断发展状大,企业破产的直接原因就是企业现金流量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一)资金循环与经营循环的协调关系

图表中,可以看出经营循环决定了资金循环,经营运转的好坏直接影响资金运动的速度和收益能力,而资金运动的速度和收益水平又同步影响经营运转的顺畅,从而影响企业整体收益能力。因此,保持资金运动与生产运营间的良性循环,进而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资金预算管理功能

发达国家统计表明,五分之四破产企业倒闭原因不是亏损,而是现金不足。无论企业以何种形式消亡,其经营失败的一个共同规律,最终体现为资金链的断裂和现金流枯竭。

资金循环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资金从投入到回收,通过资金预算管理,对价值链中各个环节进行过程监督与控制,从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价值创造.

(三)资金流量管理手段

1、现金管理目标

确保企业持有足够现金,能够满足资产流动性管理需求。确保将盈余现金保持在最低范围增加收益。实务中,我们一般通过以下方式保证现金管理目标的实现。

2、周现金预算

确保企业适度持有现金的最佳方法是通过现金预算,作为财务预算的一部分,其作用在于减少支付风险,保证企业现金流量保持同步的协调和均衡能力,解决现金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的矛盾。通过编制13周现金滚动预测计划,保证现金流进流出在数量和时间节点上的同步匹配,当现金短缺时,有利于企业提前制定现金临时计划。同时,对每周实际发生金额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修正预算偏差,确保月度资金平衡表的准确性并作为次月资金计划的执行基础。

3、月度头寸平衡预算

以现金流量为标准建立的头寸平衡表,以现金回收与合理支出为中心,以满足正常经营活动现金存量需求为基点,当出现资金短缺时,需要考虑适当融资,当融通资金不足以达到平衡,则需要考虑削减资本预算开支。当出现资金溢余时,则考虑选择适当的投资组合进行短期投资,增强资金的收益性。通过头寸平衡表,能体现出不同性质间资金流量是否失衡。因此,现金流量为起点的预算平衡,是以防止自由现金流量被滥用为目的。

与现金预算相比,资金头寸平衡表有利于了解计划期内资金流转状况和经营能力,能突出表现长期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方案对计划期的影响。

4、最低现金持有规模确定

头寸平衡的短期目标即为实现现金最低持有量,中长期目标为优化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实务中,一般采用现金周转模式或因素分析模式等简易模型来测度企业最佳持有规模,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使得富余资金收益最大化。

四、债务风险控制保障措施

为保证各项资金管理手段的有效性,我们还需要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完善债务风险的管控体系。

(一)建立现金流综合预警分析系统

首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从现金偿债能力、获现能力、支付能力、盈利质量、财务弹性等不同维度,选择与之对应的财务指标,根据不同指标对企业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其次,选择标杆企业或行业均值作为评分标准;第三,计算企业实际与标准比率间的相对值,与相应指标的权重乘积得出不同指标分值。最后,通过综合得分,评价现金流量是否处于警戒区,从而能够提前制定应急或改进措施。

(二)定期召开资金平衡分析会

各业务单元在更新滚动预算前,先由资金部门提出月度资金平衡目标。月度终了次月初,根据上月预算执行状态,与营销、生产、采购等各部门召开平衡分析会,检讨在资金流入、占用和流出环节与预算目标之间发生偏差的原因。对收款环节,资金部及时提示应收款变化情况,组织人员加紧催收逾期款,避免资金被他人占用产生信用风险;存货占用环节,我们分别对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变动对周转速度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对供应、生产和销售各部门进行管理效率评价;资金流出环节,在供应环节应尽量减少预付款支付及尽量延长供应商支付时间。

五、结束语

处于市场竞争业态环境下的现代企业,在利用债务获取财富创造的同时,也要避免因负债过度而灰飞烟灭。只有清醒地认识债务风险,并提升其债务风险管理能力,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基业长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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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货币政策原则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对国民经济的总量控制和经济结构优化具有灵敏、有效的调节作用。运用金融手段,借助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国家可以通过控制信用货币的供应量,间接控制社会总需求,从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因此,建立和完善以中央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至关重要。在整个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完成其任务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所在。货币政策不是对单个银行或某一经济部门采取的具体经济政策,而是一种总量调节和结构调节相结合,并以总量调节为主的经济政策,其涉及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货币供应量、信用量、利率、汇率以及金融市场等诸多宏观经济指标,并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货币政策成为各国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经济中开始扮演“制动器”的角色,并与其他发挥驱动作用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互牵制,从而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货币政策的实质,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货币稳定的关系,使国民经济的有关指标通过货币机制的调控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政策,并成为国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政策在国家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内容相当丰富,按照其运行机制,一般将其分为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效应等。为了保证货币的合理发行,保持人民币的币值基本稳定,就要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入手,使各种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管活动朝着稳定货币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发展。

因此,金融法应将维护货币政策确定为自己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区别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两个概念,并进一步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有效转变其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坚持这一原则,就要坚持稳定货币,抑制通胀,优化结构,发展经济,通过制定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使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客观经济规律的基本要求一致起来,使货币政策在金融法的保障下在各种金融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和实施,进而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规划目标。

二、安全流动效益原则

以商业银行为例,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由该立法规定和立法精神看,各商业银行的经营宗旨就是围绕维护银行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而展开,银行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不仅仅是银行的立足之本,同时也是存款人和贷款人的利益重心。应该看到,除商业银行之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其业务经营也同样把资金(或金融资产)的安全、流动和效益作为根本宗旨,这在货币、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资产的经营和金融服务的市场化中都可以获得证明。如证券上市制度,其目的就是赋予证券更强的流动性。从这一宗旨的含义看,安全性着重强调金融机构旨在追求业务经营的长期稳定和免遭风险损失;效益性则突出反映了金融机构同样要追求盈利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性质,盈利是所有企业经营的首要目的,当然也是终极目的;流动性关注的则是资金或金融资产的周转速度和频率,它和安全性和效益性显然不无关系。实际上,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其相互之间既会发生冲突,又可以协调统一并进而形成有效的平衡。流动性既保障安全性,又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效益性则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实现前提。细言之,流动性是金融资产发现市场、在市场上寻求最有效利用机会的现实要求。可以说,流通是金融市场的使命,流动性是金融市场的本质。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是连接其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纽带,是实现其安全性和效益性的手段和工具。金融法律制度的设计必然以保障市场流动性为其前提和目标,从而最终实现金融市场存在的资金融通价值。金融法通过规定具体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利率制度、汇率制度、存贷款制度以及结算制度、保证金制度等充分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平衡和实现。

因此,应该把金融资产的安全、流动和效益也确立为金融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强调资金和其他金融资产利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这是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化解金融危机,维护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当前金融业竞争加剧、投机升温、市场波动和管制放松下克服金融业脆弱性的治本之计。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要在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金融资产的周转速度,增强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益,使一切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都认真贯彻这一原则,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三、利益平衡优化原则

在金融法律关系中,不同利益的存在是客观的,单纯、一味地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或者客户利益会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金融法中应当集中体现出对各方利益的平衡协调思想,把利益平衡优化确立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金融市场的发展既离不开个人以及工商企业等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用心经营,更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扶持与协调。投资者的利益固然重要,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不能以损害金融机构利益为代价,同样,对金融机构的利益保护也不能以牺牲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例如,证券法律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以克服证券市场中的欺诈、误导、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为基本目标,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题中应有之意。但是,证券法律制度除了保护投资人利益之外,其终极目标则是保证证券市场运行的顺畅,保证证券流通的顺利进行,这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证券市场主体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同样有着重要关系。国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干预证券市场时,显然不能因为过分强调投资人的利益和安全而牺牲上市公司的利益,削弱证券市场上市证券的流通性,否则就会阻滞证券市场的发育。金融市场投资者和筹资者的利益关系是冲突的。作为投资者,总是希望使自己的投资在安全条件下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但实际上两者一般不可兼得,高收益总有高风险相伴;作为筹资者则相反,他们总希望自己在能顺利筹措到资金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降低筹资成本,同时也尽可能地把筹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金融市场供求双方在资金流通中的利益矛盾是客观的,能协调这种利益矛盾的金融市场才是有效的。金融法应以“调解人”的角色出现,为双方设定合理的私权益分配,补充双方的意思表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双方磋商谈判的交易成本得以降低,或者降低法律救济成本,通过快捷地解决投资纠纷而使资本流通恢复正常。

在金融法中,各方利益的平衡优化说起来简单,实际做起来并非那么容易。平衡优化并不否定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然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不能代替利益平衡优化。实际上,利益平衡优化原则只是一种价值体现,其旨在消弭个体追求私人利益所生之流弊,这是由金融法的社会性和公私交融性本身所决定的。在我国金融法中,商业银行接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交易禁止欺诈客户制度以及内幕交易制度等都是该原则的具体表现。该原则作为一种金融法律规范,在多数情况下未必在具体的金融法律关系或金融执法中直接适用,而是作为金融管理、金融执法与司法活动所遵循的一个根本理念或宏观标准,它要求有关机关在履行其职责时要仔细权衡利弊,而不是机械地理解法条而做出有违实质正义和社会利益的决定或裁判来。

四、有效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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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收付实现制;现金流量;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往来资金;企业所得税支出;财政补助;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流出的财务报表,目的是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从而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收益质量、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和发现潜在的财务舞弊等。因为具备该些功用,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表体系中日益受到重视。

一、银行承兑汇票

《中注协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7号》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言外之意,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流转不能作为现金流量信息予以反映。这符合实际情况吗?笔者认为,这个观点不够客观全面,容易引致误导。

首先,会计信息不明晰,不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在实际财务工作中,企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延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早已是商品和劳务款项的通行结算方式。目前,部分工商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笼销售款或支付采购款的比重已在50%以上,基建工程款和大型设备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亦是常见。如果银行承兑汇票被排斥在现金等价物之外,上下游企业的过渡背书结算将不构成现金流。如此,不但现金流量信息和盈利信息之间的有机联系可能被严重扭曲——较之于利润表的收入支出金额,现金流入流出金额平白无故地蒸发了一大块,而且现金流量的结构性信息可能被背离。

其次,财务实质决定会计反映,而不是相反。在目前的资金管理活动中,企业普遍将银行承兑汇票等同于银行存款看待,将其纳入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调度范围,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领用规定和其他银行单证更无二致。例如,企业编制的资金日(月)报表就包括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支存情况。又如,企业对销售部考核货款回笼额,同样包括了收妥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最后,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现金等价物系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根据该定义,现金等价物首先需同时满足四项要素,其次被限定为“投资”。准则指南对此作了如下补充解释:“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照上述规定和解释,我们具体分析银行承兑汇票的特性。

从期限来看,银行承兑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故“银行承兑汇票实际取得日至到期日”与“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形成交集,有可能落在3个月内,也有可能落在4至6月。理论上固然如此,但银行承兑汇票功能并非仅到期托收一项,在到期前既可以背书,也可以贴现,具备良好的流动性,故从理性理财角度看,银行承兑汇票实质是任意到期的。

可见,银行承兑汇票是基本具备四项要素的。不可否认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系经银行担保的债权,一般不认为这是“投资”。虽然如此,在指南补充解释中,“一般”“等”和“根据具体情况”等字眼充分体现了灵活性。同时,回顾历史,从财务状况变动表到现金流量表,从营运资金到现金,演进变更的主线是流动性。故笔者认为,判断是否为现金等价物,关键要满足四项要素,至于是投资还是债权,这是次要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属于现金等价物;退一步,取得日后三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属于现金等价物;但无论如何,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转应视同现金等价物流动。

二、保证金存款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随时可用于支付的存款”。保证金存款,顾名思义,当然不能“随时可用于支付”,亦即并非现金流量表意义上的现金。这在实务应用中产生如下问题。

(一) 保证金存款和活期存款互转是按总额反映还是按净额反映

目前,在部分上市公司公布的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目金额巨大,细究原委,并非系往来资金,而系保证金存款和活期存款互转发生额。诚然,两者互转,客观上产生了现金流动。但这里有个去伪存真的再加工过程,因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之一在于揭示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信息,基于这个目的,保证金存款和活期存款互转应按净额列报,而不宜一五一十地汇总计算。

(二) 保证金存款和活期存款互转如何反映

在现阶段,保证金存款通常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银行保函保证金存款和银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但目前会计实务中,编报人不问缘由,将保证金存款和活期存款互转全部作为经营活动反映。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既然现金流量表区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反映,我们就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为进口设备而发生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应列入投资活动,为进口原材料而发生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应列入经营活动;工商企业开出的银行保函往往与长期资产购建有关,保函保证金存款应列入投资活动,建筑企业开出的银行保函往往与经营业务相关,保函保证金存款应列入经营活动。

(三) 保证金存款可否界定为现金等价物

一种意见认为,保证金存款应考虑期限的因素,3个月内的保证金存款或将于3个月内到期的保证金存款应界定为“现金等价物”。这是片面的看法。现金等价物的四要素是一个整体,“3个月”只是一个参考量化指标,目的还是为了“流动性”。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有证券交易市场,后者有银行信用,都是具备良好流动性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亦指出:“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而保证金存款受协议约束,一般是不能“提前……便……”,故即使1个月到期,也不宜界定为“现金等价物”。但如果保证金 存款不多且影响也小,为减少编报工作量,保证金存款可视作现金等价物,这是务实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指出,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点明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还指出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这可能系笔误。因为保证金存款一般是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也不例外。此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和银行保函保证金存款也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该两项保证金存款也不宜认定为现金,故“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的说法也是不妥的。

(四) 如何考虑银行存款质押借款行为

在融资活动中,时常有企业将银行存款转换为定期存款,用于自身质押借款的情况。这往往系银行“拉存款、拉贷款”所为。出现该种情形,在实务中通常分别视作“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这并非实事求是的做法。合理的做法应是整体看待——既未有“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未有“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三、往来资金

在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各成员企业间的资金调度相当频繁。诸如此类的资金往来,现金流量表如何反映?一种意见认为,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精神,如果不能确指,应该列入经营活动。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结算利息,归类为投资活动,如果不结算利息,则归类为经营活动。该两种意见均失之于简单。

笔者以为,对往来资金的反映,应区分“收付顺序”和“结算利息”予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先收后付,无论是否结算利息,归类为筹资活动是合乎情理的。如果先付后收,结算利息的,宜归类为投资活动;但不结算利息的,如何归类?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指出:“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这段话,应是针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应对之策。按此精神,先付后收但不结算利息的资金往来应归类经营活动。但基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信息”的敏感性,实践表明,讲解的处理方法并不适当。

在某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和利润表反映的“净利润”相去甚远。为此,战略投资者派驻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提出强烈质疑。经沟通后,他们明白了数字差异的原因,但还是坚持认为,资金往来不应列入经营活动,因为这完全不符公众认知。的确,会计并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而且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故会计处理过于复杂化以致在实务中难以应用,或武断地简单化以致失去合理性,都是不可取的。基本准则也要求会计信息应该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这个例子折射出现金流量表的现行编报格式是存在问题的。

准则规定,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目前看来,“三大类划分”的确已难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资金安全,企业集团通过结算中心、财务中心、模拟银行或财务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子公司限额以上现金必须缴入集团公司,需要支付现金时再由集团公司拨付,此类资金收付在单体现金流量表如何归类?又如,跨期收付的过桥资金和跨期收付的串户资金(与不相关单位的银行账户搞混),上市公司被大股东违规占用的资金,国有企业被高管挪用的资金,民营企业主和民营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又该如何归类?再如,民营集团内关联企业往来款非常频繁,经多年滚动后,以致编报期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已无法辨别收付的先后顺序。

笔者以为,如果局限于现行框框,将“难以确指的现金流量”在经营活动大类下作为小项单独列报,有误导之影响。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现金流量表编报格式应作适当修正,即在上述三大类之外再增加一个“其他”类别。

四、企业所得税支出

按现行规定,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系作为经营活动类别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下列报。但企业所得税实际是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综合的结果。在多数情况下,基于重要性原则,这是适当的。问题是,部分企业的经营业绩平平,而投资业绩和理财业绩良好,在此情况下,现行处理是否适当?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之一在于全面揭示企业现金流量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以便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评价企业的财务能力和分析企业的收益质量。可见,将所得税支出全额归类经营活动并未很好体现这一目的。笔者以为,所得税支出按一定方法在三大类别作适当划分或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反映更为合理。

五、财政补助

财政补助资金应该如何归类?随着政府对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这个问题日益凸显。从匹配角度考虑,以财政资金的专项用途作区分,补助研发经费的,宜归类为经营活动;补助资产购置的,宜归类为投资活动;补助贴息的,宜归类为筹资活动;没有明确用途的,宜归类为经营活动。从财务管理角度考虑,《企业财务通则》将财政资金与权益资金、债务资金并列为企业资金筹集的三大渠道。据此,财政补助资金可统一归类为筹资活动。笔者倾向于后一种处理方法。

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对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务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二是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笔者以为,具有明确投资意图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应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除此之外,因利息收入难以确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精神,简而化之,宜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七、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准则规定,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但部分会计工作者未能真正领会该调节项目的含义,经常错将“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的发生额予以填报。如果不考虑境外子公司现金流量汇率差折算的影响,即对于个别现金流量表而言,该调节影响额系指因汇率差而导致外币现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形成的变动损益额。汇率差系指外币现金发生日记账汇率(如系上期结转的外币现金,则指期初记账汇率)和期末记账汇率的差额。因“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发生额往往包括了外币债权债务的折算差额,故该项目的直接取数比较繁杂,一般需根据 明细账逐笔摘抄,有时甚至需要翻阅凭证计算单。为此,《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举例指出,可采用间接倒轧的方法填报该项目。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计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可以通过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确保资金流动性范文6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

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