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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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文1

一、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用一整套的法律机制来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一)以法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稳定的社会规范作为前提条件,而只有在统一的社会规范之下,社会主体的行为才有准则,人与人之间才会减少冲突和摩擦,从而保证社会的相对稳定,而法律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首先,必须注重立法的质量。其次,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第三,要协调好各类法律纠纷,不断建立和完善诉讼制度,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都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用法制来保障社会的公平

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前提下,整个社会才能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局面。应通过法律制度来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社会分配问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能让收入过低的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那样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特别是社会转型期应更应注意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二、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对策

(一)制定新时期的法治补救措施

必须采取法治补救措施和其他各种社会补救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一要加强法律制度的修改工作。修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的法律制度。二要在解决某一方面新的社会问题时,可以先制定一些单行性的法规。三要加强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工作。四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的沟通机制。

(二)建立完善市场诚信法则和信用机制

诚实信用不仅仅是市场主体自我约束的道德准则,它更应该是一项交易法则。为使其充分发挥规范市场主体的作用,必须从制度的层面对待诚信问题,用法治维护市场诚信,建立市场诚信法则以解决我国市场交易中存在的诚信危机,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成熟。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与社会信用缺失的密切关系势必要求将信用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制定有关法规、强化法律的规范作用、完善市场信用机制,这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三)加强经济执法环节的建设与保障

从近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法律实施是一个最薄弱的环节。制定出来的许多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全地变成各级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准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纪等现象十分严重。要建设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就必须完善强化经济执法机制,而完善强化经济执法机制的根本问题在于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一是通过改革理顺政企关系,彻底改变企业是政府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将经济管理职能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从经济管理体制上杜绝、违法乱纪等行为。三是完善强化行政法制监督机制,严格监督和制裁经济执法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营私舞弊行为。四是在各种经济实体中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以新的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文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新的法律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保障、实现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国家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要和谐

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对农民,要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为主,实行帮助教育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提高其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主要内容,实行引导激励机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实行监督约束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权利义务理念,调整好权利义务关系,要用全新的视角审视权利义务理念,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

在现代文明建设中,法治追求的价值准则和目标之一就是社会的和谐。规范社会生活的规则很多,而法律规范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规则之一,法律规则是根据社会生活需要而制定的,它体现在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之中,正是这些规则保证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有序和稳定,只有人人遵守和服从这些规则,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因此,法治不仅是一种遵循、一种追求,也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具体到观念上来说就是我们应在思想上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至上也就是人民利益至上。我国的法律,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其内容是反映了人民的长远、整体利益,是为了维护人们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而服务的,通过立法保障民众利益表达的权利,增强利益表达的实效。国家应该用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规范利益表达方式,以增强民众利益表达的实效。例如,通过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听证等方式方法,使政策的制定者推出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提高民众利益表达的理性化程度,增强民众利益表达的实效。再次,在立法内容上应制定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标准;只有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真正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三)充分发挥科学立法的宣传作用

科学的立法应该主动地弘扬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自觉引导公众对于立法的合理期待,影响公众和社会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信仰,使立法过程成为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和谐社会价值理念的过程,成为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精神、接受法律观念、认可法律规范的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既是一系列原则、制度的实施,也是一种生活、实践与认知的过程提升,有利于矛盾的解决,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民基于其社会关系实践及法律经验形成的对法律的观念、态度以至于对法律的信仰,对一个国家的法制运作和法制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文2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治国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这种治国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精神源泉,只有当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信仰,并以之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仅关乎到个人的成长与前途,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将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其蕴涵的精神实质融入大学生的头脑中,要建立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过大学生主体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传播和普及这种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和理念,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学生不仅是学校工作的管理对象,更是学校事务的管理主体。要提高高职院校的法治化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权利义务的理念、民主的意识、正义的精神、秩序的观念,也即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当作为学校主体的大学生都能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一种思维方式,进而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并把它落实到自身的学习和生活中,落实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的各项工作必然会走上法治化道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在日臻完善的法治社会里,法治精神业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要通过理论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合理使用法律武器,逐渐形成缜密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在大学生内心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之现状

良好的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总体的法律素质有所提升,但是距离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2002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案,大学生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人民日报报道:“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他们对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对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精神培育仍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就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其法律意识和观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在对法治的关心、法律知识的掌握、对法律的认可等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由于高职院校生源基础较差,学生自身素质不高,理论接受能力不强,因此,对法律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高职院校大学生自身思想水平不高,学生的自控能力不强,再加上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学生没有养成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行为习惯,有的学生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过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2]28只有公众对法律认可、尊重、信任、依赖的真挚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促进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较差。还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似乎很小,因此,对法治建设保持冷漠态度,在行为上漠视法律,甚至与法律背道而驰。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只有被公众所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如果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大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权威,国家也不可能迈进法治化的门槛。

(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到传统法律义务本位观的影响,许多大学生缺乏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大多数高职院校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进行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但由于这种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大多从属于德育,以“守法”为重心,与大学生个体利益和要求相违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中国社会传统文化中的义务观念,容易使大学生对普法教育产生抵触情绪。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宗法观念、人情观念、特权观念在脑海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法律知识贫乏虽然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有些学生还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现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其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法律知识更显欠缺。另外,多数大学生注重专业课而忽略法律基础课,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四)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我国当代的法制教育只重视法律的工具主义价值,而忽视了法律的理性价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等。这种教育使大学生仅仅停留在感性的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上,使我国法治精神的培养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以说,“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3]547即使学法律,也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只求记住一些部门法的具体条文,知道怎样操作,不求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次底蕴,更不是为了树立健全的法治观念。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使大学生无法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影响了法治观的生成。#p#分页标题#e#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育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法精神、法文化的传播与熏陶,其培养目标是使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从认知、使用层面提升到信仰、自觉内化的层面。为此,高职院校应秉持能力与观念并重、知识与行为统一的培养理念,在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上不断调整创新,以逐步实现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养目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法治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培育的结果,而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做基础。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包括自由的学术空气、和谐的人际关系、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等,它们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在高职院校,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使大学生在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中建立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在内心树立法律的权威,进而形成高职院校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首先,要通过多条途径和多种载体积极传播、推广法治文化。例如,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等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广播站中开辟专门的法律论坛;通过校园网络进行网上法律答疑;举办大学生法律文化节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其次,要积极搭建法治教育平台,加强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例如,营造自由、和谐的学术氛围,使学生形成敢于质疑、追求公正的品质;切实发挥法学院、法学研究社团和各类法学会的作用,加强对法治文化和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举办法律学术讲座,聘请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做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报告,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使生活在其中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逐步养成法治人格、树立法治精神。

(二)注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向行为的转化,拓宽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渠道任何先进的思想和精神,只有落实到实践中,才能真正影响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法治精神的培育也不能仅仅止于理论研究,而应付诸于法治实践和法律行动上。因此,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还要通过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使大学生由知法、懂法的认知层面向用法、守法的行为层面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首先,在校内,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公共治理决策,强化大学生在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意识。学校的管理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名大学生,因此,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邀请大学生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的同时,又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权利,突出了学生在校园管理中的主体性。如,让学生根据所在学校情况制订校园治安管理办法,让大学生参与学校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这样,就能使大学生更加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从而更加有效地自觉遵守,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其次,走出校园,借助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如,组织大学生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带领大学生参观访问当地监狱等,加深对法律知识的领悟,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在这些过程中,大学生必将产生对法律权威的敬仰,从心灵深处构筑起尊重法律、笃信法律的观念。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文3

曾多次强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古训,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距离全国“两会”开幕还剩下一个月的时间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将主题定位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不仅是对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力贯彻,也为全国“两会”和全年工作定下了法治建设总基调。

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干部之所以是“关键少数”,既是因为领导干部敬畏法律是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的榜样,法治信仰能否深入人心、外化于行,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能否带头遵守法律;更是因为,法治是党领导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涵养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形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工作方式,是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职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不仅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然成型,数千年来的人治传统业已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所取代。然而,也要看到,无论是党政决策中的“一言堂”“一支笔”现象,还是政策执行中出现的“中梗阻”“最后一公里”难题,抑或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以权枉法问题,“法之必行”仍是一道待解难题,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法治痛点”。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切中时弊的关键话语,值得广大党员干部深深记取。法治面前不容许任何人当“铁帽子王”,无论官居何位,只要违纪违法、藐视法律,都必将受到严厉制裁。领导干部树立起法律敬畏和法治信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每一个环节,方能既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依法治国也才能如顺水推舟轻快前进。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文4

关键词:法治文化;法治中国;新农村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号角,要进一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全民、全社会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理念和意识,奠定法治国家的文化建设根基。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根基在农村,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以法治国的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扎实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1.1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可见,农村基层法治文化的水平,与国家整体法治文化建设息息相关。倘若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离开了法治文化,那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现在全国仍有9亿多人生活在农村,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推进农村的法治步伐,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1.2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

一个法治社会,需要法治的保障,否则就建设不成和谐社会,而农村法治文化正是建成和谐社会的有力手段。它能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惩治违法犯罪,判别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保障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助诚信。

1.3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实践已经证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法治就越来越被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对农村改革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大力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就势在必行。

2 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们国家虽然连续搞了六个普法教育,力度很大,但是很多老百姓现在还没有形成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意识和好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2.1 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文化意识淡薄

从总体上看,农村学法、守法、用法整体氛围仍然不浓,干部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整体上法治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个人事务方面的意识不强。农村基层干部习惯了行政命令式地落实,你怎么布置,我就怎么干,只顾低头忙碌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根本就不去研究国家的政策和一些法律条文制度,以致于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甚至还比不上村民了解得多,懂得我,导致了问题增多,矛盾增多,上访量增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2.2 农民对法律信仰程度不高

部分农民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思想的观念,重人治而轻法治,相信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权大于法,对法律的权威意识和法治意识淡漠。遇到纠纷和冲突,往往第一时间千方百计去找人走关系找门路,有的甚至于去上访去闹,不信法。很少有人会去寻找法律上的依据,用事实和法律说话,遇事去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正如所说的,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2.3 农村法治文化宣传效果不佳

法治文化宣传往往集中在交通方便,人口比较密集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而对于偏僻、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的农村来说,法治文化宣传的质量和数量上有所下降,效果不明显,表现在方式手段过于单一,局限于贴标语,发发传单,开会照本宣科等传统形式。另外,加上农民法治素质低,缺乏兴趣,因此对法治文化宣传内容消化程度不高,导致农村法治文化宣传效果不佳。

3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对策

3.1 强化法治文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全面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完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农民居住密集地带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另外成立法治文化宣讲团,通过宣讲使法治文化形象生动,潜移默化地融入到农民生活中,使法治文化做到家喻户晓,得到有效的传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2 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强化农村干部群众法治办事意识

针对平时工作生活中农民容易碰到的、经常接触的、面临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容易被农民理解和接受。另外,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农贸市场、网络、电视、学校等法制宣传专栏,设立一些法律咨询点,调解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民事纠纷,并针对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例进行有的放矢的讲解,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好农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的带头人,着力在农村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3.3 借助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度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范文5

一、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各高校的依法治校工作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创造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的工作思路,尤其是民办高校的进步更是夺目,通过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使得大多数民办高校都走上了规范办学的道路,对于我国民办高校之间展开良性的竞争创造了很好的氛围。然而,就目前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来看,我国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水平并不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善,依法治校的基础不扎实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的全面提升,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也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因此高等教育法制化的全面开展已经是迫在眉睫。自从1980年我国制定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我国相继制定了《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教育方面的专门法律,基本实现了我国高等院校有法可依的目标。但是,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从整体上来讲还不完善,还有很多需要加强的环节,比如说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如何界定;各个高校根据法律授权而实施的行为是否超出权限缺乏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等等,以上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民办高校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校的观念淡薄,管理水平不高

虽然我国公民经过普法教育,在法律意识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在进行普法宣传时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情况,以至于接受普法教育的大部门人只是应付了事,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用法律的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的合法性。高校管理队伍本来应该是最应该有坚定的法律信仰的群体,然而他们的法律意识现状同样不容乐观。在民办高校的管理中,部分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和要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肆意滥用自己手中的行政权力去管理学校事务,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关法律监督部门执行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

校内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学校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越权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学校的管理权力,从而导致学校在管理校园事务的过程中屡屡出现违法现象。另一方面,民办高校的盈利性质决定了他在管理学校事务时存在着重视学校权力而忽视学生权利的情况,致使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

二、大力推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对策分析

正如上文分析,民办高校在治校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同时依法治校又是关系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一环,因此,对民办高校而言,如何快速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摆在高校管理者面前的一项课题,那么针对以上所提到的问题,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

(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法律体系,使得高校的管理真正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一些高等教育法律,由于受制定时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技术和立法环境的制约,显得有点儿粗糙和过失,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借鉴其他国家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来修改现行教育法律,使其操作性增强,指导意义更大。另外,对于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尚未调整的法律关系即法律空白的方面要加快立法的脚步,尽快把需要受到调整的所有法律关系都纳入到教育法律体系中来,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二)提升高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

高校管理者作为高校依法治校的主体和参与者,他们的法律意识状况和管理水平以及依法治校的观念直接影响高校依法治校的效果,依次,只要管理者能够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学校,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师生的民主权益,就能够促进高校依法治校的有效开展。

(三)制定符合法治精神的高校内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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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的中学法治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学法治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在新形势下,加强中学生的法治教育,树立中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当前学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学的新课题。

作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中学思想政治课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培养中学生基础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法治素养等重要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和促进中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阵地作用。

2中学政治课法治教育教学的存在问题

中学的法治教育虽然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在不断地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改善,但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下面将针对中学政治课法治教学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反思。

2.1法治课程流于形式

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学校注重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常常受到轻视。中学的法治教育大都穿插和渗透在中学政治课的课程当中,而在实际操作中,和思想政治课堂一样,法治教育讲理论,灌输式、填鸭式的特点较为突出,没有真正从帮助中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入手,忽略注重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

2.2法治教育方式单调

当前中学政治课单调的教育方式只注重理论讲授而忽视实践锻炼,使得教学只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不注重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并没有从根本上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是他们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这样的法治教育未充分考虑中学生自身的特点,难以达到教学效果。

2.3师资力量亟待优化

中学思政教师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法律实践经验欠缺。而且法治教育只是中学政治课程中的一个小部分,教师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钻研。高中政治选修教材《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一书由于考试很少涉及,所以老师基本不上。这种“牵连式”的法治教育模式本身就是对法治教育氛围的无形伤害。

2.4有效监督考核缺乏

在中学教育,对于思想政治这类课程的考核,大多在学期末以笔试的形式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情况,并不能对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给予客观的评价。而法治教育内容在考核试卷中所占的比例十分有限。这样的考核办法只检测了学生对法治理论的理解情况,没有办法在树立意识和实践运用中全面地进行考察。

3中学政治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策略

3.1充分利用挖掘教材的资源,在教学中有效传授

教师在充分挖掘利用教材内容的同时,还需进行补充和优化。首先,要按照课标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显针对性。其次,教学内容要切实体现时代特征,及时吸取新的理论成果,讲解新的法律法规。最后,教师需灵活开展课堂教学。既要将基本的法律知识点讲清楚、讲透彻,又要不断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帮助学生构建法治体系。

3.2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在中学政治课堂上,教师可以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将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情境教学法应用到实际教学当中,促进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同时,在课后,教师应善于抓住契机,利用利用板报、墙报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阅读法律书籍,观看法律节目影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3.3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我国中学法治教育应吸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社会实践与理论知识的相互融合,将法治教育寓于社会活动之中。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活动,例如做普法义务员、去法院旁听、去社区宣传法律知识等,让学生亲身参与法治实践。不仅能夯实学生的法理基础,还有助于完成法治教育的知行转化。

3.4教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深入透彻讲解指导

在法治教学中,教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认真学习和研读法治教育的相关材料。更应当不断追求教学方法上的探索和提高,通过方法上的改革创新和手段上的突破运用,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使其逐步系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进行相关实践运用。

3.5建立有效的考核监督体系,加强重视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