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例6篇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核心,以环境执法为抓手,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着力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环保事业和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

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指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有关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7年以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及整改的88个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严格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大力推进城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按照省级挂牌督办的要求落实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整治方案,加快整治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是加快二水厂一级保护区内七个固定码头的搬迁工作,力争今年10月底前整治结束。各县市也要按照要求,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7年开展的造纸、涉铅、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涉铅、化工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4、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级挂牌督办案件造纸、涉铅、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以及**7年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涉铅、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和**7年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检查。

5、对逾期未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的案件,一律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新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地方,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通报批评,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6、要切实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续督察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责令关闭。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减排项目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

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减排项目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查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行为。

2、查清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紧紧围绕污染减排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减排项目储备。凡列入今年结构减排项目的,如造纸、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必须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关闭。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大力度,促进我市污染减排项目的全面落实。凡是属于结构减排的项目,都要整体联动,完善手续,确保确认;凡是属于工程减排的项目,都要安排人员,督促工程进度,确保验收;凡是属于管理减排的项目,都要严格监督,确保见效。

(三)以全面落实环评法为目标,重点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省环保局规定的园区环评率及“三同时”执行率要分别达到95%和85%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执法检查,重点清理违规环评、降格审批、不执行“三同时等环境问题。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坚决执行《**市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暂行规定》,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2、实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各地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准确提供工业园区进区企业名单,环保部门要对照名单逐一检查各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履行情况,准确掌握所有进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排污状况,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全面清理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

3、严惩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园区内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预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市政府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指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区,造纸、涉铅、化工行业,重点流域的集中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进展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对各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挂牌督办和案件管理。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和基层政府未能解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围绕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严格做到“六个明确、三个到位”,即明确整改要求、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同时,各地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四)加强综合整治和责任追究。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在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各地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专门部门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六)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地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对不报、迟报和瞒报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领导小组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地实施工作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负责信息报送的部门和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下旬—10月底)

对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2

出台背景

“历史欠账多,必须创新环保工作机制”

今年年初,广东省下达《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在未来的三年里,广东在大气和水环境的整治工作上要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大气环境质量、广佛跨界河流水质要有明显的改善。

而佛山的现实情况与这些工作要求相差甚远。大气环境方面,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后,佛山全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不足80%,空气中的PM10、PM2.5、O3和NO2仍未达标。近几个月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佛山仅排在40位左右,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名偏后(6、7名)。水环境方面,虽然佛山的饮用水源水质均保持达标,但水质有恶化趋势。佛山纳入广东省考核的40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62.8%,广佛跨界河流水质污染严重,达标率仅8.3%,且所有内河涌为劣Ⅴ类。

针对目前佛山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方面存在的这些污染问题,结合佛山模范城市复核、生态市创建和污染减排工作,佛山有关领导及部门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创新环保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超常规的手段,强化考核,促进以治水、治气和强化环境监管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应运而生。

考核内容

“围绕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治理和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三大块十个方面开展”

在水环境方面,《办法》规定,实施广佛跨界区域及各城镇中心河涌的综合整治,佛山各区每年至少要将两条劣V类内河涌整治至达标,2015年前佛山全市消灭劣V类水体。《办法》同时提出,在2015年前关停整合佛山所有小水厂,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建立并完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和环境安全保障机制。

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办法》提出,2015年年底前完成对2005年前注册营运类黄标车的淘汰,并基本完成社会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分阶段实施黄标车限行。控制道路及工地扬尘,加强饮食油烟管理,禁止露天焚烧。到2015年,佛山全市的PM2.5平均浓度要较2012年下降6%以上。同时,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化治理,完成电厂脱硫脱硝等工作,按计划完成对VOCs排放企业、重金属企业、建材行业和锅炉等的污染治理工作。

在环境监管上,《办法》则要求,佛山市、区两级环境监察能力要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化验收要求。《办法》还规定,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生活污水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做到去向明确,规范处理。此外,开展生态市(区、镇)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规范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将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禅城区生态建设得到提升。

考核方式

“分为季度考和年度考”

考核分为季度考和年度考。考核采取对各区的自评资料及相关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核查、专家评审、媒体互动、科学的监测数据和第三方量化测评等方式来评定分数。

季度考考核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量化考核,根据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打分。季度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的话,各区缴纳的100万元的季度考核金将被扣罚。

年度考的指标考核设置了环境质量、总量控制、环境建设与环境管理四类共7项指标,用科学的数据判断各区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使考核与环境质量改善真正挂上钩,也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的重要指引。

年度考最终得分的计分方式采用百分制,各季度考的平均分占比70%,指标考核得分占比30%。年度最终得分达不到80分(不含80分)的,考核为不合格,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奖惩机制

“考核与经济奖惩和行政问责挂钩”

根据《办法》规定,佛山各区每年要缴纳年度考核金200万、季度考核金100万。考核成绩合格的,考核金转到下一年、下一季;反之,考核金被扣罚并被纳入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金专门帐户。

佛山市相应设立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由佛山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和被扣罚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金组成,主要用于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区、镇政府,以及对佛山环境整治工作有突出示范效应的项目。对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区奖励200万元;对年度、季度工作成绩突出、对全市有示范作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区、镇予以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年度结余部分自动转入下一年预算。

此外,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佛山市委组织部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档案,考核结果等归入档案。而且考核的对象更加广,责任更加明确。以往的考核只针对区长,这次的考核还包括了分管的副区长,而且每项考核任务都列有具体责任人,明确区长、镇长(街道主任)为考核的主要责任人。

在季度环境保护考核中,年内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被通报,并由佛山市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佛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区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不得在当年综合评优创先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

挂牌督办

“每挂牌一项重点环境问题,相关单位需上交100万整改保证金”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佛山市环保局将在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环境保护责任制督查考核办公室和环境监察分局作为佛山市环保局的直属行政单位。

按照《办法》要求,环境保护责任制督查考核办公室每月至少一次对季度考的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并发《督查通报》、《督办通知书》,责成被考核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将提请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每挂牌一项重点环境问题(不含问题),各区、各镇(街)需上交100万整改保证金,由各区财政先行垫付,按期完成整改的经验收合格后解除挂牌,整改保证金全部返;反之,整改保证金将被扣罚并纳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链接

2013年佛山市第一批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

一、张槎片区整治

督办原因:张槎片区的管网长期未得到完善,导致东鄱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偏低,处理效率不高。张槎片区内部分内河涌收纳了大量的生活和工业污水,水质长期未达标。

督办要求:迅速编制管网完善计划,落实资金,完善管网建设。目前资金和人员已经安排到位,有关工程正在开工建设中。

二、狮山、里水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

督办原因:狮山镇和里水镇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本身选址远离居民区,管网不完善,导致长期处于低负荷、低浓度运行的状态。

督办要求:按“十二五”污水厂减排计划重点建设管网,迅速编制具体的管网计划,落实资金。

三、西溪世埠涌整治

督办原因:该河涌位于龙江镇的中心城区,长期黑臭,居民投诉严重。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四、更楼河整治

督办原因:佛山全市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四个河涌之一,且为劣五类。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五、丰收涌整治

督办原因:是禅城东片区最重要的内河涌,属于与汾江河连通的重要支涌。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水平,是禅城区水质最差的河涌之一。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六、佛山涌禅城段整治

督办原因:佛山涌禅城段目前水质为劣Ⅴ类,属于与汾江河连通的重要支涌,前段的水质较好,后段水质变差,在与佛山水道交汇处经常会有双色河的现象发生。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七、佛山涌桂城段整治

督办原因:佛山涌桂城段目前水质为劣Ⅴ类,属于与汾江河连通的重要支涌,前段的水质较好,后段水质变差,在与佛山水道交汇处经常会有双色河的现象发生。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八、香基河整治

督办原因:与雅瑶水道连通的重要支涌。穿过大沥的旧城区,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流入,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从广佛高速雅瑶立交经常可以看到其发黑发臭,对雅瑶水道的水质影响较大。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九、机场涌整治

督办原因:连接雅瑶水道和佛山水道的重要支涌,周边居民区和工业区混杂,水质长期发黑发臭,属劣Ⅴ类水质。通过谢边涌流入佛山水道的话,对横断面的水质影响较大。

督办要求:9月初完成具体的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治资金,10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的施工计划,年底前有具体的整治项目动工。

十、乐平涌整治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3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加强我镇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现决定从2013年2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化品企业,及其它类型企业的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

要通过开展危化品及涉水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我镇部门、企业对环保安全工作的认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达标排放等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是全镇危化品企业,涉水企业(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原油、成品油、化学品的输送管线、码头、及储罐区。

三、整治内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

3、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情况,包括安全应急救援和演练情况;

4、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机构人员落实和台帐记录情况。

四、整治要求:

1、对危化品及涉水企业涉及的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停止建设,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2、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危化品及涉水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3、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整治不到位的,予以上报,给以关闭;

4、对危险废物、污染物处置不规范的,要依法查处;

5、至今还没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企业,立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或情况严重的要依法处罚。企业预案不完善的要根据环境风险源及安全等因素,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得到提高和落实。

五、明确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企业、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开展整改,分析存在的原因,落实措施,确保我镇水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一旦发现水质有异味,可及时上报政府和环保部门。

六、具体分工:

1、安监、环保负责全镇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加油站,印刷企业的检查、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

2、水利、建设部门对全镇自来水厂的改水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同时水利部门负责全镇水的调节和引流工作;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功能,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积极推进文明社区的全面实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居民自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办发号)文件精神,经区工委、区管委会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经开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居民自治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奋战400天、喜迎七城会”的号召,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参与、全民动员、属地管理、综合治理、规范长效”的原则,在全区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提高幸福指数,全力实施好此项“家门口工程”。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和协调,使居民自治管理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经开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主要负责整治方案的制订、职能部门的协调、整治工作的推进、整治过程的监督、整治成果的验收。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结合全区社区的具体情况,大力推进小区(庭院)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居民小区(庭院)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建立准物业管理体制,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 四、整治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暂定南齿社区为整治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南齿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白水湖管理处负责实施。 五、整治内容 社区环境整治以居民小区(庭院)为单位,以保洁、保安为重点,白水湖管理处在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标准,集中整治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内容涉及七类: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楼阁整治、庭院美化、照明完好、店面规范、车停有序。 六、工作程序和步骤 1、调查摸底。白水湖管理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所管辖的庭院数量,同时把小区(庭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登记清楚。调查摸底结果必须真实、准确、无遗漏,为下一步确定整治项目提供可靠依据。 2、集中民意。在确定小区(庭院)整治项目前,按照“整不整,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定”的原则,白水湖管理处要对整治社区内居民的意愿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须达到整治社区内住户的全覆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大多数住户(60%以上)有整治要求并同意实行环境整治方可集中统筹,进行整治计划。 3、规划设计。在确定规划设计之前,按照“整什么,汇集居民群众意见”的原则,对前期听取民意掌握的百姓需求和改善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拿出规划和效果图;规划方案完成后,在小区(庭院)主要出入口公示设计方案,收集居民意见,归纳居民建议,完善方案内容,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改造提升。结合创建标准和社区实际,形成一套领导班子、一个整治方案、一支专业队伍、一笔专项资金、一项考核标准;根据专业分工,拿出具体实施意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全面实施,确保质量。在整治过程中,要根据社区的整治工程量合理安排资金,做到科学调配、统筹兼顾。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提升整治水平。同时,要充分接受居民群众对整治阶段的全程监督逐步完善整治工作 5、达标验收。对居民小区(庭院)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达标验收,由区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向市里申报验收,要求整治工作个个达标,让政府满意,让市民放心。 6、长效管理。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只是一种手段,实行准物业管理才是最终目的。而准物业管理是转为物业管理过渡阶段的一种形式。南齿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以“三保一维护”为基本内容的准物业管理:①卫生保洁服务;②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服务;③绿化保养服务;④设施维护服务。同时,明确服务标准,核定物管经费,设置门卫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湖管理处要将这次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与区里对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态势;统一思想、拟定方案、精心部署、明确责任、有效推进,务求在年9月底前完成这次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准物业管理体系的建立。 2、协调配合。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尤其是规建、市政、执法、社发、财政等部门在程序审批等方面要给予简化和保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3、宣传动员。充分发挥镇处、社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社区环境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并通过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召开居民座谈会等平台方式,广泛宣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及进展情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4、确保质量。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家门口工程”和“民心工程”,镇(处)对每项工程实施情况必须全程监督指导,严把质量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工程按期保持保量完成。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活、低碳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促进主要污染物得到切实有效处理,持续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监察成果,拓宽生态环境监察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景区主要出水口设置监测断面,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定期公布景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水预处理的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督促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3、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监督检查。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改进固体垃圾处理工艺,加快垃圾收集中转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网络的运行,持续推进各类垃圾清运下山。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分类分拣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强力推进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逐步取缔景区垃圾焚烧工艺。加强景区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制度。

4、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内经营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老化严重、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坚决予以淘汰。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代步工具。

5、严厉打击景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全面检查景区范围内非污染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等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生态恢复以及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未批先建”和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而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项目。

(1)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的规定,及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落实;

(3)已建成项目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4)环保执法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报环保办备案。

2、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周边林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各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配套临时公厕等污染防治设施。已完工项目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做好地的绿化美化与生态恢复工作。

继续实施建筑垃圾全面下山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三)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在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后督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将对景区内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雨污分流等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转、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后督察档案,列为每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实施跟踪督察的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整治重点,下发《2012年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方案中的检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察阶段(10月)

迎接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景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各项执法整治工作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完成2012年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2012年度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开展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园林局环保办。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共同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依法申报污染排放情况,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景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历年专项行动、生态考核以及生态环境监察中未完成治理的环境问题以及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态建设考核。

水体环境整治方案范文6

去年以来,揭阳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污染势头得到遏制,空气质量持续优良,执法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肯定。一年来,揭阳市开展了哪些工作?又取得了哪些突破?未来将从哪些方面努力?记者近日专访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敏生。这位上任刚满一年的局长,对环保工作又有哪些心得体会呢?

问:在担任环保局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您对环保工作有什么样的体会?

答:去年3月份,我正式到环保局工作,至今刚满一年。回想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概况为五句话:加强学习,明确方向;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厘清责任,齐抓共管;以打促建,夯实基础;建立机制,形成长效。

h保很专业,这一年我一个主要工作就是学习,然后明确工作方向。另外,要做好环保工作,还必须摸清污染的家底。这一年,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对揭阳市的污染底数有了比较清楚的掌握,例如,我们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辐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等开展了大排查,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市一共清理整治了3760个项目。

环保工作千头万绪,牵涉部门广,一年来我们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把责任厘清。“谁家的孩子谁负责抱走。”责任分清楚了才能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例如我们厘清环保职责分工,出台揭阳市环保领域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去年群众投诉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执法工作无疑是我们一年来的一个亮点,2016年全市立案环境案件403宗,罚款金额2171.67万元,关停企业293家,实施按日连续计罚案件5宗,实施停产限产案件43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6宗,移送行政案件50宗,拘留216人,移送涉刑案件72宗,刑拘263人,逮捕148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查封扣押案件数等,都是名列全省前茅,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揭阳市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实施方案》,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了市直37个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出台《揭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落实机制的通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督查追责;出台《揭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建立“市级督查督办、县(市、区)级监管执法、镇村巡查协助”的监管模式;制定《揭阳市环保局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行政处罚行为。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我市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还好旧账、不欠新账”的思路,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快马加鞭补齐“十二五”期间没有完成的项目,特别是日处理规模共计13.5万吨的9座PPP污水处理设施,去年全面开工上马,目前进展顺利,建成后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大幅提升。

问: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揭阳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特别是榕江、练江的整治,一直受到外界的关注,目前进展如何?

答:去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努力拼搏下,榕江、练江水质明显改善,榕江北河国考龙石断面水质上升1个类别、由劣Ⅴ类提升至Ⅴ类,榕江南河稳中趋好,特别是三洲段、引榕干渠去年12月以来水质保持Ⅱ至Ⅲ类,练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比2015年下降33%~65%。我们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水污染防治协作领导小组,完善调整市环委会,升格练江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充实基层环保办,并出台市“水十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清理整治等一揽子方案,统筹谋划推进榕江、练江污染整治。下大力严整工业污染源,关停取缔小凉果厂40余家,完成80家凉果加工企业配套治污,建成凤江84个凉果污水集中处理点;取缔非法电镀企业270多家,基本实现榕江流域无电镀;关停无牌证印染企业150家,强化72家有牌证印染企业在线监管。着力推进榕江、练江流域河涌整治,不惜一切代价净化毛细血管,重点加快推进榕江南河三洲拦河坝以上8条重污染河涌整治,目前4条完成整治目标,4条正在推进;练江启动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综合整治等6个重点工程;出台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以PPP形式全力推进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针对“环保设施严重不足”问题,我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同时,针对饮用水源超标,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非法盗采河沙、矿产资源等问题,追责问责一批干部。

问:2016年,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中,揭阳排第15名,相比之前有所提升,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我们突出联防联控,巡查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露天焚烧、废气排放等环境执法,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大气整治督查。开展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全年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134台。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将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从建成区面积的15%提高到42%,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实施电子抓拍并依法处罚,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9521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我市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其他5项均达标,但PM2.5尚未达标。今年,我们将以整治PM2.5为重点,编制《揭阳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靖海电厂1至4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禁燃区内37台、非禁燃区内254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完成省级3家、市级161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任务。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大气污染现象巡查,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组织实施扬尘条例,全面抑制工地、道路、码头扬尘。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黄标车”及老旧车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环保标志发放率80%以上,抓紧推进“揭阳市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定期对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开展监督检查。

问:接下来,揭阳的环保工作重点将从哪些方面开展?

答:今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再接再励,继续攻坚,以我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为行动指南,按照“一打二建三管四治五问责”的工作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深化总量p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控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全力将环保工作做为全市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

其中,水污染防治既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我们将全力组织实施“水十条”,尽快制定榕江、练江未达标水体治理方案,确保榕江南河、北河水质持续向好,练江水质持续改善。我们将不遗余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三年行动计划,挂图推进126个重点治污项目,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动态掌握进度,对滞后的及时进行提醒、预警和通报。按照“河外截污、河内清淤、中水补给、生态修复”原则,统筹推进榕江东湖、龙石断面以上55条和练江流域8条河涌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起草出台《榕江水质保护条例》,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榕江水质。

环境执法打出实效,加强引榕干渠两岸的清理整治,封堵干渠所有排入口。加强对榕江、练江、枫江流域环境监管,借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契机,以村为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库,实施分类整治。保持严打狠打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污染企业,下大力监督和严管有牌有照企业,“零容忍”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环保问责力度将有增无减、不断加深,将由市纪委、组织部和环保局联合开展年度考核检查、下沉督察和飞行暗访,特别是“河长制”考核,市将直接考核到乡镇一级,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