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例6篇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300天,同时结合五个专项治理战役,实现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指示精神,按照2010年2月20日(南容)发5号文件,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提出如下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以市容环境整治为契机,结合我区创国家卫生城,整合各方力量,集中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工程渣土、整治单位门前垃圾乱倒,“门前三包”不落实,及公园内和园林部门所管辖的广场等整治果皮箱,垃圾箱桶少,环卫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建立长效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精细化管理。达到时时干净,处处干净的标准。

二、责任及标准

1、各单位要在整治活动中,整治所管辖的道路和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无枯树残枝,折枝,无工程弃土,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死角。修剪下来的树枝,折枝需随时清运干净。

2、整治施工工地,所有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实施围挡,工程土无外漏,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落实单位扫保责任。实行工程土,垃圾定时定点密闭收集,运输,防止运输洒漏。

通过300天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使长期以来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卫生为题得到治理,环卫设施得到完善,环境卫生得到改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整体提升。

三、时间与安排

按照市、区文件要求整体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从2月底开始)各单位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排查垃圾点位,登记注册,3月20日前将方案和排查点位上报。

2、集中整治阶段(从3月底至6月底)集中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工程弃土和卫生死角。每月月末最后一周周六为全区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社会清整活动日。

3、完善卫生设施阶段(从6月1日至9月底),各单位要对车辆、垃圾存放点、进行修复,严禁洒漏。公园、广场、凡各单位自购设置的果皮箱、垃圾箱,要配置齐,破损的要更换。

4、检查验收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底),市、区市容园林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四、措施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按责任区分工和整治标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标准完成好整治任务。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改善居住环境,建设临港新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临港区打造成“宜居之区、畅通之区、洁净之区、靓丽之区”,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园区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园区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协同整治。明确和细化管委、各部门和村两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体制和常态化管理体制,密切协作,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委领导分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

从2012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使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形成“区容区貌秩序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园区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路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河流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制度,加强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扩大充实保洁队伍,合理优化辖区内区域保洁力量,使主次干道在可视可控范围内,道路垃圾随产随清,第一时间保证道路卫生整洁。启动二期整治工程,修建标准护堤,清理河道,美化绿化沿河区域,打造风景秀美的沿河休闲区。

2、进一步加强路域、河流绿化管理。做好园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协调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绿化设施,对绿化的断档带进行补植,做到不缺不断。重点抓好长春路、上海路、青岛路、北三路以及北京路两侧绿化工作,建立沿路屏障式绿化带,注重后期养护。合理利用空地,增加彩色景观绿化植被,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3、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完善园区市政道路配套,重点抓好长春路、北三环、北京路、前湾港路道路两侧硬化亮化建设,铺设多层次立体感的人行道板,丰富园区道路风格。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整修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增加重点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将疏港高速大庄出口节点附近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做到路标齐全完善,道路安全畅通。

4、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园区主次干道沿线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问题,加强视觉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等问题,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5、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清理工作。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整治工作,清除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旧物品回收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规范合法经营业户,努力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二)持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通过扎实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清理“三大堆”(土堆、粪堆、草堆)工作,抓好小型供水、生活饮用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工作,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家禽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整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特别要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化”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进一步做好建成区村卫生保洁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将垃圾清运作为村庄卫生保洁的重点来抓,及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根据园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各村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在建成区村内设置垃圾桶,实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建成区村自行处理生活垃圾。

4、进一步做好山区村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投送为目的,以不影响村庄形象为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并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经公示且村民无异议后,设立集中填埋垃圾点。坚决杜绝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5、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以村居住人口为原则配备,100户以下村的设1-2人,100-200户的村设2-3人,200-300户的村设3-4人,300-500户的村设4-5人,500户以上的村设6-7人。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进出村道路两侧和主要街道的卫生保洁。建成区村要保证垃圾入箱,山区村做到垃圾入池,日产日清。

(三)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市环保部门,着力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2、大力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园区内所有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职工宿舍和食堂设置垃圾箱和果皮箱。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拉乱倒。

(四)大力开展园区绿化

自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园区村庄、荒山、荒坡实施绿化和改造提升,对主要通道林带实施断档补植和提升。到2013年底,使全区村庄、荒山、荒坡等宜林地段实现绿化全覆盖。2012年,全区计划完成新造林600亩,其中荒山绿化500亩;新育苗30亩;四旁植树1万株;封山育林500亩;新增活立木蓄积3000立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1、大力实施荒山荒坡造绿工程。2011年上半年,重点完成疏港高速、沈海高速以及204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消除坡面。根据上级部署,确保完成主要通道两侧林带,村庄林带断档补植的提升任务。

2、大力实施村庄造绿工程。结合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农村”,重点实施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沟旁和宅旁)绿化美化。2012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闫家屋子村等16个村高水平村庄绿化工程。

3、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抓好邓陶山、虎背山等山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做到美化绿化相结合。

(五)持续广泛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精心打造和谐文明的临港新区。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下旬,临港管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目标任务,各村(居)、各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自3月下旬起,用三年的时间,管委、各责任部门、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管委考核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面达到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查验收。管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每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各村及园区道路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为重点,以点带面、以大带小,全面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阶段和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逐级逐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管委决定拿出1000万元资金,对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实行“以奖代补”,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各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村庄排水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人员和管理队伍,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道路养护等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管委对各村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确保管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加分、倒扣分制度,每年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5分。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场考核办法,由管委领导带队,每月分两组(第一组:建成区15个村,第二组:山区村15个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检查评比。综合每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每一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每一组得分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每次分别加5、3、1分,对两个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3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历经“百日清洁行动”、“百日提升行动”及“百日治乱行动”三个阶段。阜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引领全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并分别在“百日清洁行动”和“百日提升行动”阶段中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表彰。城管办在街道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承担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

1、积极开展示范道路建设。按照区城管委创建示范道路的要求,街道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联系辖区赞助商投资,相继对海关路、供销路、半截阁街、浣笔泉路、土门子街进行美化提升,对沿街墙壁进行粉刷、悬挂公益广告牌、制作文化墙,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了道路环境档次,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赞扬。

2、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按照集中动员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街道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力量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规范整治,清理清除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违规建筑,并对占道经营较为严重的小街巷商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居民出行方便。对红星路、建设路、琵琶山路及车站东路的沿街门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发放宣传单,清理乱贴乱画,签订《市中区“门前三包”责任书》,共签订XX余份,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

3、整治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按照区城管委的要求,各社区划分责任区,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逐一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各社区积极推行物业化管理,引进物业公司。指导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管理工作模式。同时城管办不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逐一对各社区检查督导并进行月点评,实行奖惩制度,通过城管办、各社区及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辖区居民小区内井盖丢失、损坏严重的问题,街道从居民群众的安全利益着想,联系施工维修队,按照自南向北的顺序,出资为辖区所有自管居民小区修补缺失、损坏的井盖、井篦。目前已将肖家园小区内缺失的14块井盖修补完毕,剩余工程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4、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号召,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市市中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开展“宜居杯”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城乡环境百日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模式。街道统一印制《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情况一览表》,按照各社区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摸底,由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包保。以社区为单位,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与辖区所有单位签订创城夺杯《责任书》。

5、不断完善健全考核机制。街道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体制,强化考核标准,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4

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

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

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

三是规范摊点设置。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

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

六是严禁乱倒垃圾。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路绿化改造及路东延、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5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

林区环境卫生整治范文6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