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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1
关键词: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
一、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20世纪20年代初,梁漱溟的东西文化观形成以后即开始了对如何解决乡村问题的具体思考。1923年春,他在山东曹州中学演讲时即借用章行严的说法提到了“农村立国”的话题。梁漱溟认为办学不仅仅讲习知识技能,更要顾及学生全部的人生道路。1926年到1930年是其发展时期。在这期间,梁漱溟转变了对村治主张的怀疑态度,其乡村教育理论也从初创进入基本成熟阶段。随着中国革命运动在南方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他越来越觉得不能用暴力革命的手段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而应采用“柔性”的办法替中华民族“在政治上、在经济上开出一条路来走”。
二、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乡村教育的目的。梁漱溟所认为的乡村教育的目的是“推动社会、组织乡村”,带领大家“齐心学好向上求进步”。他决不仅仅把乡学、村学作为一种教育机关来对待,更重要的是赋予其教育的功能,希望以乡学村学的教育实践,助其完成乡村建设的任务,并重建乡村社会新生活。乡学、村学虽然担负着一种对乡村民众传递知识,沟通信息,开发头脑的功能,但从根本上说,它们只是一种伦理情谊化的乡村组织,且其学与教的真实涵义均非字面上的原初本意,而是糅合了中国自古以来所就有的“乡约”精神,是将民众组织在一种具有伦理情谊化的组织内而互相劝勉为善追求社会的整体进步。
(二)乡村教育的办学原则和方法。梁漱溟在《社会本位的教育系统》草案中,将其内容分三个部分:1、开放的教育观: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教育有广义狭义之分。学校教育乃狭义教育,是把受教育者“从社会里面抽出来进到这学校的特别环境”。而广义教育是除学校教育外,还包括家庭、社会生活,主张学校教育应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其实际能力。2、教育宜延长及于成年乃至终身。其一,现在社会需要学习的内容太多,不是仅凭儿童时期就能学完的。其二,儿童时期远离社会,社会上的东西需要成年后来学习。其三,社会变革快,要想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3、教育应尽其推进文化改造社会之功。乡村教育的作用,从近期看就是为了改造乡村,救济乡村,以使乡村有希望,中国有希望;从长远看则是为了文化的承续与进步,也就是他所说的“积极地创造新文化”。
(三)乡村教育的教学内容。根据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制定的《设立村学乡学办法》规定,乡学村学的工作主要包括甲乙两项,甲项工作为学校式教育工作,乙项为社会式教育工作。村学乡学的真实用意是“推动社会,组织乡村”,所以梁漱溟在设计其教育功能时,不仅考虑其狭义的教育功能,还兼及伦理、行政、教育、互助合作等多重功能的组合。
(四)乡村道德的基本规范。作为一个对东西方文化都有深刻体察的思想者,梁漱溟力图融合东西方两种道德价值。首先,把私利的实现寓于公共利益的追求中,让农民在获得现实的经济、技术、安全方面的利益的同时,又因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合作而发生横向联系,产生公共观念。其次,将“尊重对方”的道德原则作为处理个人与团体、个人与他人关系的社会新伦理。再次,在团体生活中,通过协商、合作的解决问题方式,培育公民意识,让大多数人成为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者。最后,公德的生成主要源于民众对团体生活中公共规则的自觉认同,而不是官僚体制的干预和灌输。
三、对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的评析
(一)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具有进步性。首先通过教育改造农村,进而实现救亡图存。梁漱溟认为:“农村兴盛,整个社会才能兴盛;农村得到安定,整个社会才能真正安定……中国农村有办法,中国才有办法。”改造中国必先改造乡村,因为在中国绝大多数的还是农民,而改造乡村的关键是重视乡村教育。其次以乡村教育为突破口,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乡村教育、乡村建设、乡村卫生、乡村保卫等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全面改造――这是乡村教育派一共识与举措。梁漱溟认为,乡村教育必须与建设相结合。在乡村建设中,梁先生重视的是增加农产,树立自治,提高文化。
(二)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梁漱溟“一生心思力气之用恒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人生问题,另一个是中国问题。他的乡村建设是要改造旧文化,创造新文化,即培养中国人的一种新的人生态度,实质上就是造就新的人格。他认为:“中国教育除非无办法则已,如其有办法,必自人生行宜教育之重提,而后其他一切知识技能教育乃得著功;抑必将始终以人生行宜教育为基点而发达其他知识技能教育焉。”因此,在他的乡学村学的教学内容中,关乎人生行谊的教育比有关科学技能的教育更受青睐。
(三)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具有经济效应。梁漱溟认为,村教育的总目标不仅是培养新农民,而且还要特别重视培养农民的社会革新能力,即具有“参加现社会并从而改进现社会之生活能力。”在主旨思想的指导下,实验区的教育机构十分注重先进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授和推广,使广大的农民掌握一些农业知识和技能增进他们的科技兴农观念。这对改善农村状况、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以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为例,该院把传授先进的科技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并向农民推广先进的农耕和畜牧技术,力图促进农民生产和农民素质的提高。
(四)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具有历史局限性。乡村教育派的见解有些夸大教育功能,存在以教统政的问题,乡村教育与所谓的全面改造实际上也不可能把病入膏肓的中国彻底拯救出来。梁漱溟期望用教育的方法来建设乡村的愿望,也并未能实现。梁漱溟关于教育的具体措施,其间也有许多不合适的地方。如他“政教合一”的设想,实际是上行不通的。再如他在乡学村学的具体规定中,要求校董、学长必须有乡里的“齿德并茂”者担当,而称得上“齿德并茂”者无一不是乡村的地主或豪绅。梁漱溟这种规定,实际上把教育与受教育的权力交给了地主阶级。由此可见,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并达到其振兴农村、振兴国家之目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是失败的。
参考文献:
[1]邵艳.梁漱溟乡村教育思想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8.
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2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激活学生思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习入门和获得成功的最好保证,如果我们历史老师善于寓教于乐,使教学活泼生动,情趣横生,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自觉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使学生欲罢不能,乐于探索,涌起学习的冲动,从而启动和活跃思维,那么不仅有益于提高历史教学效果,而且可能在学生心中埋下终生为之探索的种子。如,学习北京人体质特征时,教师一般提问:“北京人体质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如换个角度设问:“北京人的眉骨为什么是连着的?上下肢有什么不同?”这种提问,能充分激活学生的思维,在兴趣盎然的问答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时增强了思维的灵活性和敏捷性。
二、创设教学情境,培养学生探究能力
在历史教学中,教师不要急于把现成的知识硬灌给学生,而要善于启发学生,帮助他们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已学知识探求新的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方法再现历史情景或创设历史情境,帮助学生通过具体形象的感知,使学生由被动的听、变为主动的看、参与,激发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如可借助生动的语言描述历史情境,讲述贞观之治时,介绍唐太宗如何善于纳谏,可以讲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唐太宗下朝回宫,怒气冲冲地大叫道:“终有一天,我要杀了这个乡下人。”长孙皇后听后忙问要杀谁。太宗说:“魏征在朝廷上与我争论,每次叫我下不了台,当众侮辱我,叫我难以忍受。”皇后听后回到后宫,换了朝服来见太宗,太宗很吃惊,问这是为什么?皇后说:“我听说皇帝英明,大臣才会忠直,魏征如此忠直,是陛下英明的缘故,我怎能不向陛下祝贺呢?”太宗听后,转怒为喜。这段语言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增强了趣味性和生动性,对于“贞观之治”出现的原因,学生也有了更为具体、深刻的了解。也可运用教育媒体来创设情境,如在讲授中日时,放映《甲午风云》片段,把学习引入的激烈战争场景中,使学生更容易记忆和感知。学生对清政府的落后挨打而不平就会提问:“只有弹丸之地的日本为什么有如此实力?”,“清政府为什么不能保护祖国的领土?”最后同学们从当时中日两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加以比较,得出结论:落后就要挨打,腐败必然亡国,振兴中华,时不我待。这种把学生情绪充分调动起来的情境,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产生了激励作用。
三、打破思维定势,发展学生思维的独创性
在历史教学中,教师如果把学生的思维束缚在教科书的框框内,那就会使学生的思维活动处于一种“休眠”状态,结果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如何使学生即能学好前人的知识,又不受其拘束,这就必须打破思维定势,从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设想。例如:“有人说如果没有禁烟,就不会有,如果没有巴黎和会,就不会有”。这种从不同角度的提问,不仅能强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引导学生多方思索,多角度地认识和理解有关历史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独创性。又如西方列强对华的侵略,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客观上也带来了西方文明,促进了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由此又可以联想到列强对亚非拉落后地区的殖民统治,既有侵略的一面,又有客观上传播先进资本主义文明的作用。同样,长城、中央集权、儒家思想、闭关锁国等都有正反面作用。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有利于产生创造性思维的新成果。
四、结合历史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3
【关键词】国际竞争;社会责任;职业要求
随着21世纪的到来,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趋势已见端倪。世界范围的竞争日趋激烈,表面上是综合国力与科技的竞争,其实质上是知识的竞争,教育的竞争。科技的掌握在人才,人才成为增强综合国力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素,而人才的培养依赖教育,教育的关键在教师。由此可见:没有知识的引导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经济不会持续稳定地增长,国力不会得到巩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所在。注重对教师素质的研究,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水平,对深化教育改革,加速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一代创新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所谓教师素质是指教师在教育人的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以及潜在稳定的必要职业品格,是教师职业、教育人的知识结构和教育能力的综合反映。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不但承担着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重要任务,而且肩负着塑造灵魂,培养素质人才的神圣责任和使命。教师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直接参与者,是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所在,所以教师素质的好坏对于一切教育的改革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1世纪,知识经济是主宰,为了迎接21世纪的到来,国家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跨世纪园丁工程”即要求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培养21世纪的新型教师。因此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是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的。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挑战以便迎接未来学生的需要,教师素质应不断的提高和巩固。教师素质的提高不但需要广大教育职业者努力还需要国家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大力支持。
一、教师自身素质的完善
只有具备高素质的现代化教师,才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新型人才;只有建立一只高素质的现代化教师队伍,才能从本质上提高和完善教学质量,才能更好推进教育革新,实现教育现代化、科学化。作为一名高素质的现代化教师在具体上应落实以下几点:
(一)良好的专业精神
良好的专业精神是指从事教学人员所具备的教育理念且拥有较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无私奉献、大公无私的的精神。教书是一份事业,是一种追求,不是一种谋生手段。只有具备良好的专业精神才是教师教好书、育好人的基础。树立良好的专业精神首先明确价值取向、树立正确人生目标。其次,坚定信念,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其三,明确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树新型师教育理念
1.在教学观念上,必须摆脱传统教育思想的束缚,切忌单靠教育经验,对学生实行盲目的“灌输式”教育,把学生当作容器和储存库,抹杀学生的创造力与独立思考能力;2.在教生关系上,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改变传统教师形象,教师应该成为课堂教育的组织者,由知识传授者改变为学生心智的启迪者和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在课堂上师生关系由服从改变为合作。只有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平等民主关系中,学生的学习才是积极主动的,形成的人格才会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3.教学方法上,建立新型的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去适应时代的需要。教学方法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完成教学任务与目标的一种手段。现代教学方法不仅仅包括传统上所指的各种具体教学方法,还包括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参观法、实验法、练习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实验作业法等等。不同的教学方法要反映人们对教学活动的特定观念、意向和态度,但要涵盖一定基本原理、教学目标、教学原则、过程结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等内容,就是现代教学优于传统教学的地方。因此教学方法上应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三)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
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学生能力的开发者,教师这一社会特征决定了教师不但要过硬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广泛社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专业知识。不能只重视专业知识而忽视看轻一些必备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导致知识结构不合理。只有大力发扬两手抓:一手抓专业知识,一手抓基础知识和教育知识,构建合理知识结构才能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教师知识结构现状有一例:有学者为了“了解目前教师教育素质现状”,对352名中小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其结果显示:其一,学科知识过深、过剩、过专;基础知识,特别是人文知识过窄、过陈。如86.2%的人认为自己的学科知识能够适应教学,57.8%的教师对“文化知识基本适应教学”持否定和模糊态度。其二、普遍缺乏教育理论方面的知识。有48.3%的教师对教育的本质和价值不理解,42.5%的人对我国的教育的一般思想模糊,36.6%的人不懂教育的历史,36%的人对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一般思想渗不透。
(四)完善的职业能力
教师的职业能力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因素,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关键。教师直接承担着培养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的,只有具备过硬的职业能力才能完成国家和社会给予教师的历史使命。作为21世界的教师应具备一下几点职业能力:1.管理组织能力。管理组织能力是指:协调校内、校外事务;正确的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管理好学生,团结班集体;组织教学的能力等等。2.运用现代教学技术的能力。现代教学技术是把科技成果运用于教学当中,为建立新的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益。广大教师必须顺应这一历史潮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学会计算机操作,了解计算机专业术语等等。3.工作计划、课程安排的能力。工作计划、课程安排是教师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指标、确定完成时间和步骤方法等等。有了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能力,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更好利用课内课外时间,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良好的教师品格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行为对学生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启示性,是学生活生生的榜样。只有具备良好的教师品格素质,才能更好的教好书、育好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献身于教育事业。由于教师行为具有示范性和启示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做到:1.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2.热爱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精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3.勤俭节约,真诚正直。
(六)创新精神的培养
同志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难于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创新精神是一种勇于抛弃旧思想旧事物、创立新思想新事物的精神。培养教师创新精神有利于教师摆脱照课本按经验上课等传统教育方法,更有利于全面推进我国素质教育培养新一代创新人才。
除此之外:教师还应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客观反思自我评价的能力、交际与合作能力、勇于实践而从不言败能力、自政治修养也是必要的。
二、提高教师素质,国家与社会应尽的职责
(一)加强行政管理与政策引导
政府加大教育投资与教师队伍的管理,完善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为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渡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的建议:1.严格把关教师的选拔工作,招聘具有真学实才、高素质、责任心强的教师人才。2.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师工作待遇。3.推进教师进行再继续教育,提高教师职业技能,使不断吸收新的教学理念和教育知识,扩充知识面,为教师教学加入新鲜的血液。4.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偏远乡村职教。
(二)科学化的学校管理
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师重教,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科学的管理是提高教师素质的保障,要提高教师的素质就必须有一系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去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务实性。
学校应该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优化选拔教师人才,定期考核。确立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实行奖罚分明。塑造节约性、严谨性学校,构建学校新风貌;特别是在加强师范学校管理上更应该注意到,师范学院是形成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教师的基地与摇篮,是教师培养的关键。因此必须做到:1.学校加强对教师队伍的领导和管理,重视学生对教师的监督和评价。2.提高生源质量。国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大批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3.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和做人准则。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到:不断提高师范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处事与交际能力、严谨治学的能力等等。
总之,“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新世纪里,教师任重而道远,需要教师队伍不断通过自我学习,提高自我素质,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国家与社会应努力创造条件,为教师素质培养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参考文献】
[1]胡继明,谢建忠,李乾明.中小学教师的人文素质[M].四川人民出版社.
[2]钱源伟.基础教育改革研究[M].上海科技出版社.
[3][美]克伯屈著,王建新译.教学方法原理——教学漫谈[M].人民出版社.
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4
〔摘要〕我国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农业、农民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亟需市场推动和政府引导双重引擎。20世纪中期以来,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以及市场化力量的严重缺位必然造成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双重引擎严重失衡,从而导致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畸变发展。从“卷入式参与”向“权利型合作”转变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走出困境的突破进路,这一转变要求双重引擎的均衡运作并进行新的策略安排。
〔关键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市场推动;政府引导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6-0108-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84000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09B23914)
〔作者简介〕曹海林,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江苏南京210098。
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践是西方合作经济形式的“嫁接”或“移植”,但因其“嵌入”于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经济合作组织实践。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民合作组织虽然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事实上却陷入了农民合作意愿不高、合作精神涣散、合作关系疏远、合作信用欠佳等困境。本文着重剖析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环境的特殊性,力求揭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
一、政府与市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双重引擎
合作行动(cooperative action)作为构成合作组织经济生活的基本单元与微观基础,一直是经济学和社会学最具争议的研究焦点。经济学基于完全理性(entirely rational)前提假设,通常采用大量数据图表对合作行动进行定量分析,并建构出交易模型(Staatz,1983)、投资模型(Alback,1997)、博弈模型(Fulton,2000)、寻租模型(Banerjee,2001)等。但在社会学看来,以上理论模型的最大缺陷即假设合作行动者能准确决定其行动后果和潜在效用。经济学假设显然不符事实,合作行动嵌入于复杂的社会制度运行环境,非经济因素对合作行动的影响不容忽视。早在社会学经典时期,马克思(1867)、涂尔干(1893)、韦伯(1921)等对合作行动进行过不同程度的社会学基本范畴分析,强调制度建构及其有效实施的非理性基础(包括风俗习惯、社会规范和文化观念等)同样对合作行动者的理性选择产生影响。在经济学视野中,经济合作组织是处于市场竞争不利地位的弱小生产者按照平等原则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通过共同经营实现改善自身经济利益或经济地位的组织,现代农民合作组织应是市场经济的产儿。
事实上,世界合作运动的实践经验表明,现代农民合作组织是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进入市场、改善自身经济地位的理性选择。农民合作组织不仅仅是当今世界最为成功的合作组织类型,而且还是当今世界合作运动的主体。鉴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以及资源禀赋存在明显差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根基及其发育成长动因也互不相同。从发生机理上看,现代农民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竞争性的市场,因为“竞争性的市场是人类迄今为止发展的有效的生产和分配货物与劳务的最佳方式。国内与国际竞争带来了刺激因素,挣脱了束缚企业家和技术进步的羁绊”1。毋庸置疑,在市场经济语境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需要“市场化力量”的推动,而“市场化力量”指特定市民社会(以市场经济为轴心的经济社会共同体)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的自由意志,在非特权和非垄断资源占有方式中的体现,其核心是凡具有意志能力和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体及其功能组织,获得了按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自身价值与发展目标的行动自由及其保障条件,2亦即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根据市场需求,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各类活动,以提高组织效率和效益。
农业作为分散产业、农民作为技术弱势群体所具有的天生弱性同样亟需市场化力量的介入与推动。农业的自然生产与分散经营的特点,农业生产作为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过程,经常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违约风险,同时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相对较低,是一个弱质产业。市场化改革与小农经济的矛盾不可忽视,这种矛盾很容易被视为市场化推动的负面影响或副产品。这就需要设立专业性的经济机构,为分散的小农经济提供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产销信息和功能的可能。另外,政府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也存在着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服务缺位的问题,农业市场竞争急剧性和农业产业弱质性之间的矛盾,是制约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市场竞争具有自主性、效率性和风险性的优势特点,同时市场化竞争的推动又具有分散性、小规模性、非均衡性的明显缺点。这一事实必然要求在市场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之外还应有政府引导力量的介入,政府引导也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又一引擎。
正是基于市场化竞争存在的诸多不足,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引导,即通过一系列政策过程来实现市场化力量推动难以完成的任务,体现政府引导所具有的公益性、反应速度快和规模影响大的优势。更何况,“市场不能在真空中运转——他们需要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法律与规章体系。就其他许多任务而言,市场有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3这种市场和政府作用的互补性,要求农民合作组织实现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的良性互动。合作社诞生之初的价值目标及其行为取向表明,合作经济组织本身作为一种介于市场与政府管理之间的组织制度安排,客观上要求市场与政府的共同参与和有效配合,这种内在需要决定了农民合作组织本身对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依赖性,决定了其实现市场推动和政府引导的良性互动首先是农民合作组织本身的迫切需要及其行为保证。
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基础薄弱,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不快,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还很薄弱,对市场信号反应不够灵敏,经营管理素质基础较差。农业生产工具由于受到土地自然条件和规模经营不够的限制,机械化、自动化、现代化的程度还不高。由于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不平衡,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现实地要求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迫切需要构架以家庭承包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为基本框架的市场农业组织结构,提高农业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小规模的农户分散经营与社会化的统一大市场对接,实现农民合作组织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的良性互动。
二、引擎失衡: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畸变境遇
基于中国社会事实,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何会陷入更为艰难困境的疑虑与反思在学术界早就酝酿成强烈的问题意识。果真如有学者质疑的,市场经济导致了农民合作能力低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烈的利益驱动致使农民间的合作关系必然会迅速减少?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必然会促使农民行为的原子化和农村传统组织的衰落进而造成农民合作变得更为艰难?毫无疑问,对这样的质疑回答“是”或“否”都显得极为草率。因为对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困境特别是对转型期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困境的剖析离不开我国特定的制度运行环境,不仅要重新审视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文化背景,而且更要认真思考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在什么样的社会基础之上。因为经济行动不仅仅是满足个人自然物质需要的工具,而且还是自我实现的工具,所有这些只有在社会背景下才能实现。4
回顾世界合作组织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在合作组织发展的初期,合作组织是作为民间产生的自下而上的经济互助自救组织而存在的。作为一个自下而上的自救组织,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将“无涉政治性”视为重要的组织原则或组织行为准则。不过,合作组织的最初设想未必就会形成合作组织后来实践的现实轨迹。进入20世纪以后,合作事业从西方发达国家传播到发展中国家的时候,农民合作组织逐渐得到普及,合作组织发展赖以生长的经济环境和政治体制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西方经济学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强调政府干预经济、认为政府是惟一有效的干预工具成为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作用的主流观点,同时也成为战后西方各国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开始普遍推行强制性色彩极浓的经济运行体制,将政府的指令性计划视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惟一动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合作组织发展的价值指向及其运作轨迹开始发生偏移,原先作为自下而上的自救组织开始为外在力量所利用并加以牵制,经济合作组织不再完全是互助自救的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制度及其运作形式开始被政府力量改造重新组装并成为政府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理想路径选择。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合作组织发展的意图就更为明显,即政府欲将合作组织作为推行其特定经济或社会政策的有力工具。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开始套上国家行政化运作的外衣,而其发展自然也越来越背离“无涉政治性”原则。国家的行政意图明显左右着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方向,若将其置于法治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其产权模糊,内部交易成本过高,合作组织的技术效率与企业组织相比有明显的差距(Alchian & Demsetz,1972;Poter & Scully,1987),所以,合作组织的持续存在和发展总是与国家对它的各种扶持联系在一起。5如此情境,国家行政化驱动力压市场化推动而成为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影响力,合作组织的“畸变”发展自然也就难以避免。
毋庸置疑,农民合作组织发育成长的根源基于“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民合作组织源于市场化,又能推动市场化。毕竟“在私人物品的交换过程中,理性行动者最大限度获取效益的途径就是放弃原有物品,以获取使自己受益的更多的其他物品”6。所以,农民在面对大市场时由于自身力量的弱小及规避市场风险的需要,联合起来集体行动,放弃原有物品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来获取最大效益。而在政府行政化推动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既非源于市场化,更不能推动市场化,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越来越捆绑于国家的行政设计及其意图而陷入极其被动的尴尬境地。
非常明显,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自1950年代以后的“畸变”发展与国家政权的强力推进密切相关。如果说50年代初运动中国家行政力量对乡村社会的主导作用还仅仅停留在法律制度规定层面的话,那么,随后的合作化运动、化运动则是国家在自己名义下,构造了体现国家意志的乡村集体组织并赋予其特定的经济和法律权利,进而实现国家行政力量对乡村社会的实质性主导。7重新审视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在1950年代开始合作化之时,我国农村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而随后长达20余年之久的体制不仅使中国的农民合作组织变了质,没有了“合作”的实质内容,而且更使绝大多数农民丧失了对合作组织的兴趣及其参与的主动性,以至于对1980年代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造成无形的伤害。在行政力量推动下,农民对于合作组织的参与仅仅是“被动式市场化”卷入,国家的行政意图及其指令毫无商量地将农民全部卷入合作化运动。如此规模宏大的国家行政化合作运动注定造成两大后果,一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不再按市场化规则运行(事实上也无法按市场化规则运行),必然陷入实践困境;二是农民参加合作组织也不再是权利型的理性参与,实为农民的无奈选择。双重引擎的严重偏颇失衡必然导致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畸变发展。
三、从“卷入式参与”向“权利型合作”转变:农民合作困境的突破进路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民的合作化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政治动员的性质,特别是在国家主导乡村的社会背景下,国家凭借高度集权的行政权力将农民卷入各项政治运动,这种“政治卷入”式的政治参与实质上是国家通过大规模的政治运动而实现的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控制。8毫无疑问,卷入式的合作化参与显然扼杀了合作农民参与合作化运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高度集权的国家行政控制使得农民拥有的公共参与权利还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一切权利因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层层控制而根本无法兑现。农民对合作化运动的参与只是国家行政力量动员农民实现其特定目标的手段,而并非要真正体现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权利及其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性地位。
事实上,在集体化时代的“集权式乡村动员体制”下,农民合作组织的生成机制及其运作模式完全格式化于国家行政体系,农民作为“合作主体”参与自上而下的合作化运动并不是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要求以及政治权利主张的积极行动,而是迫于国家行政压力的无奈选择。建国后国家行政力量正是通过发动合作化等运动将农民成功卷入其中,这种“政治卷入”式的合作化参与实质上就是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缺乏主体选择权利的被动行为,农民必然沦为缺乏自主意识与选择权利的一群“合作化盲从”者。如此合作化只能是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民合作行动的单向控制,显然无法激发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主动性。
毫无疑问,1980年代后,国家引导与市场推动的均衡运作初现端倪。乡村改革使农民真正获得了主动性参与的权利资格,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农民在身份上不再是隶属于公社体制的“社员”,拥有了生产经营上的自,确立了独立的经济自主地位,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合作组织必须遵循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才能获得一定的合法性。因此,农民自愿合作也就会成为农民在事实上可能实现的一项法定权利。9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仅使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权利有了特定的经济利益基础,而且,也改变了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性质,即由集体化时代的“政治卷入”式参与向新时期的“权利合作型”转变,农民合作参与的权利性日益突出。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国家引导与市场推动均衡运作的社会基础逐渐形成。然而,农民合作组织参与性质与方式的转型并不就意味着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性能得到充分体现,由于农村改革后农民的合作参与成为一种非强制,这就使得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很难避免“多数人参与”的困境。1980年代以后,农民合作组织虽然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事实上却出现了农民合作意愿不高、合作精神涣散、合作关系疏远、合作信用欠佳等现象。这些现象虽然不能让我们轻率地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绩效与前景下结论,但至少促使我们思考在市场化主体力量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农民合作组织如何培育和发展的问题。农民参与合作组织从“卷入式”向“权利型”的转变,不应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而且更应有实质性内容的切换,这一转变要求国家引导与市场推动双重引擎的均衡运作并进行新的策略安排。
其一,培育村民权利意识与公共精神是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的先决条件。从较大范围来看,权利意识与公共精神是权利型合作中参与主体的文化因素,也即政治文化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合作主体的合作文化主要体现在合作主体在合作问题上对合作过程的行为和心理取向。合作文化的类型对合作主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合作的价值评价、合作的态度和情感表现、合作的方式选择、合作规则的认同情况、合作的行为向度、合作的效果认识等等方面,文化因素常常会潜在地发挥着制约作用。权利型合作不仅要求农民要有较强的权利观念,而且要求农民具备现代公共精神。
其二,提升农村市场化程度是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的重要根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重要条件,健全市场体制能使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农业市场化的直接体现是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和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农民才有可能选择合作组织这种生产要素的组织形式。提升农村市场化程度既要求政府为农民合作组织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又要求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各种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以及农村市场流通体系、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和农村消费品市场体系的建设,从而为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奠定重要根基。
其三,突出农民合作主体地位是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的关键因素。农民权利型合作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农民以合作主体身份对合作事务实施民主管理的过程,在合作过程中,农民作为合作主体不仅要积极参与合作规则的制定,而且更应成为农民合作规则的实践者与创新主体。农民合作规则的内容应以文本的形式而存在,这既包括确立合作主体权益的合作社法,也包括着眼于地方特色的农民合作章程(条例)。虽然两种合作规则在性质和功能上具有一定差异,但参与制定的主体理应都是农民,农民合作主体地位的确立必然能确保农民权利型合作的真正实现。
其四,提高乡村组织化程度是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的基本保证。农民权利型合作必须要依赖于制度化的组织通道,农民合作参与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庄组织化程度的高低。乡村改革以来,农民在空间地域上彼此相互割断,横向联系也相对缺乏,这种低度组织化的乡村社会结构,必然使农民的合作参与因缺乏凝聚载体而出现弥散化和相对弱化,从而导致农民的权利表达和政策要求难以集中,农民权利型合作必须要求切实提高乡村组织化程度。
其五,创新农民合作形态是实现农民权利型合作的根本措施。农民合作形态的现实状况意味着农民合作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大小,农民合作水平的提高取决于农民参与形态的多元化程度。由于受到“卷入式”合作形态的长期影响,我国农民合作的方式和途径表现出单一、空乏的总体性趋势,农民的合作行为是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缺乏主体性的被动行为,农民的文化特质、价值观念、社会行为惯性都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农民权利型合作多元形态的选择。创新农民合作形态激发农民合作的主体性则是确保农民权利型合作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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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5
一、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取得新突破
依托我县药化、皮制品、铜加工、茧丝绸等重点产业及粮食、畜牧、蚕桑、蔬菜、林果等主导农业产业,科技扶贫团深入企业、乡村及有关单位进行调研,把我县科技创新与上级政策对接,帮助梳理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和技术扶持,不断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已上报项目1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8个,包括星火计划3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火炬计划1项、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1项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1项;省级项目7个,分别为重点新产品2项、支撑计划1项、成果推广1项、对外合作1项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个,以及依靠科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示范县。目前正在准备申报2013年的星火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已获批国家级项目5项,其中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2项(分别为井冈蜜柚节水灌溉技术示范、白莲生态种植技术示范),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分别为U型滴灌技术开发和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火炬计划1项(多层柔性线路板)和科技惠民计划——县健康服务平台构建和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应用示范;获批省级项目3项,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1个、对外合作1项和重点新产品1项;共获批项目资金1900多万元,为二十几年来获得国家、省、市项目经费支持最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我县光荣成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全国第一批及截至目前我省唯一一个试点县。
项目申报过程中,科技部扶贫团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扶贫团带领我局及相关单位,多次召开研讨会,从政策分析、项目筛选设计、组织协调到申报材料修订、咨询论证准备,周密部署,细致跟进为项目组织申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项目在京答辩期间,在我县挂职的副县长亲自带领我县答辩组加班加点,反复研讨,不断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答辩PPT,使我县的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在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及我省第一个试点县,获批项目资金1695万元。
二、科技项目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今年以来,我县重点实施的项目有3项扶贫项目、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项目。年初,县科技局组织有关项目单位召开了科技项目实施座谈会,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所承担项目的实施情况及下步打算,分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会议要求对实施的科技项目应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同时要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并从中提炼出一些科技成果进行科技成果鉴定,达到推广应用的目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今年我县实施的科技扶贫项目有3项,分别为县农技中心承担的“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县水产站承担的“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县科技公司的“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其中“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项目已在镇村建成蔬菜大棚10余亩,开展秋延后蔬菜栽培,目前示范的品种有进口油麦茶、速生大白菜、青皮黄瓜、芹菜、大蒜等,已带动该村农户发展蔬菜种植110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将开展春提前蔬菜的育苗工作;“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项目在才丰洞口水库、高市乡毫岭水库等在建立5个示范基地,推广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面积6500亩,实现一个生产周期单产亩增产65公斤,年亩增收节支360元;“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项目引进湖南隆回湘中金银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培育的湘中一号、湘中二号等金银花优良品种。在乡新建示范基地300亩,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98%以上,今年试花期已实现经济效益28万元,年为社会提供务工费20万元,有效解决了当地及邻村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妇女务工问题。
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绿色水稻的产业进程。今年以来,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进一步巩固了我县20万亩绿色水稻生产面积,在石桥镇樟枧村、乡村、怀忠镇新居村建立3个1000亩绿色水稻生产核心示范区,推广应用优质稻新品种、采用频振式杀虫灯、太阳能杀虫灯诱杀螟虫和稻纵卷叶螟成虫,推广“稻鸭共栖”模式;推广旱床育秧、塑盘抛秧等为主的水稻壮秧育苗栽培技术和以农家肥、堆肥等为主的培肥土壤技术;实现单季平均亩产452公斤,增产36公斤,亩增产值90元,亩节省化肥、农药等成本40元,亩增收节支130元,总增产粮食7200吨,总增收节支2600万元。二是建立了水稻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150亩,从市场遴选出有潜力的早稻新品种22个进行了新品种选优展示,优选出了湘丰优402、新丰优206、淦鑫206等3个早稻品种,计划在2013年作为我县早稻主推品种。三是对我县绿色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产能,使县晨风米业有限公司获得了2012年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并派员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培训,获得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资格;通过与项目区农民签订粮食订单,订单收购价格高出同品种市场价8%,每亩增收近100元,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解决劳动就业28人。今年以来,项目实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会)40余场次,培训农民2000余人次,印发资料70000多份。
另外,根据省厅安排,我县组织2010年科技扶贫项目单位做好了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三、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科技部扶贫团的帮助下,积极做好了科技、人才、项目对接,使我县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1、聘请科技顾问,举办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
今年5月,举行了科技顾问聘任仪式暨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活动。聘请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等8位药品、食品、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的科技专家为县科技顾问;举行了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各位专家在充分了解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并听取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科技需求后,详细介绍了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地区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县的资源特色和优势,对下一步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途径提出了宝贵意见,回京后还相继介绍相关企业来县洽谈对接。
2、聘请科学发展顾问,举办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
今年6月,举行了科学发展顾问聘任仪式及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邀请到曾在我县挂职扶贫的各届扶贫团重走扶贫路,聘任了杨起全副院长等7位同志为县科学发展顾问;召开了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科学发展顾问们对我县几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未来如何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功能、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可持续发展产业选择等方面与与会领导和单位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在科学发展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整合资源,尽顾问之所能。我县科学发展顾问在今年各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咨询论证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指导和支持。
3、联系铁皮石斛项目洽谈考察组到我县考察
今年6月,科技部扶贫团副县长联系到铁皮石斛项目洽谈组——大学教授一行4人到我县考察,就在我县发展铁皮石斛种植进行了现场调研,经初步考察,我县气候条件适宜铁皮石斛种植,且具备了种植所需大棚等基础设施,并于今年10月再次到县考察。由于铁皮石斛种植技术要求较高,且前期投入高(每亩仅苗木投入为8-10万元),初步决定在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租凭6个大棚开展铁皮石斛种植示范,通过示范带动附近农户发展种植铁皮石斛。据当地种植效益,每亩可达30万元,铁皮石斛项目引进示范成功将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4、招徕绍兴留学生创业联谊会到县考察
9月,省绍兴市留学生创业联谊会赴县开展一系列调研活动,县政府县长、副县长陪同,科技部扶贫团副县长组织了调研活动。首先到白茶基地、皮革、科技数码参观,之后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听取园区发展情况和招商引资政策介绍。联谊会一行对我县科技创新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赞誉,同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并表示对特色产业产品打开市场提供支持。
5、大学研究生到我县实习
7月,大学硕士生3人一行来到我县大学实践基地实习。实习期间,三位实习生帮助科技局完善科技网站,还到中医院、医院等四个中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站点查看网站运行情况,了解相关网络问题,并在禾川医院建立了一个医疗卫生业务网站,最后还到乡长富村了解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情况。通过四天的工作,大学硕士生顺利完成了实习任务,得到了有关单位的肯定。
四、科技成果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积极组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的有关项目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和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其中数码有限公司的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项目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着手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农业科技公司的U型滴灌项目及县人民医院的自制带吸引电钩在腹部开放手术中的应用项目分别通过市科技局成果鉴定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2年,我县科技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科技为依托,加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不断提升区域性支柱、特色产业的科技水平,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扶持农业主导产业。加大蚕桑、蔬菜、畜牧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扶持县域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
2、促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入园入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等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县药化、机电、铜加工、皮革、卫浴等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扎实开展科技惠民项目。充分利用我县现有的基础及外部资源,从技术、组织两方面着手扎实有效实施科技惠民项目,着眼长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探索长效机制,实现项目的可持续。
对乡村振兴的设想范文6
一、确保社会成员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是实现公平分配的起点公平
所谓起点公平就是指社会成员在从事某项社会活动时具备相同或相近的起点。在现代社会中,确保社会成员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是实现公平分配的起点和前提。
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影响。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往往意味着就业机会、就业能力的不同,也意味着将来收入的不同。中外大量的事实都证明,受教育越多,掌握的知识越多,一般来说发展的机遇就越多,工资收入和生活质量也就越高。就我国目前情况看,虽然各级政府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且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教育不公平还是十分明显的,突出地表现在城乡教育的差距上。教育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农村人口受教育机会少,受教育年限短,教育质量低。目前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而农村人口还不足7年,相差近一倍。由于农村教育落后,导致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偏低,在农业生产中先进的科学技术利用率低,经营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下。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优先发展教育提到了人才强国、民族振兴的高度,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设想通过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实行特殊政策,建立对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以及改革教学内容和考试招生制度等等办法,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接近教育公平的目标。近几年,国家加大了教育的投入和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自200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贴住宿费。与此同时,国家助学体系不断完善,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达500亿元。到去年,“两免一补”政策已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开,惠及全国近1.5亿农村中小学生,新的资助体系解除了社会困难群体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担忧。所有这一切都是围绕满足社会成员公平的接受教育而采取的有力措施。
就业关系个人的收入状况,关乎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让每个劳动者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也是实现收入分配起点公平的必要条件。就业平等意味着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这一权利不因个人性别、年龄、民族、地域、文化、经济能力及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目前就业不平等主要表现在:能否找到理想的工作未必取决于真才实学,有些名义上是公开招聘,实际上存在暗箱操作;劳动力自由流动受到种种制约,处于就业最不利地位的是农民,尤其是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农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而要实现这一思想,就必须改革现阶段我国的就业准入、户籍管理等制度,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为就业者和创业者提供诸如税收优惠政策等必要的条件;建立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以及解决零就业家庭帮扶制度。等等。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一方面要通过“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通过自主创业缓解我国就业压力,让每个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就业岗位和合法收入,满足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总量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失业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增加了2660万人,年均增加66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的比重从2002年的33.6%上升到2006年的37.1%,使乡村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从2002年的66.4%下降到2006年的62.9%。2002—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0%—4.3%的较低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分配制度是实现公平分配的过程公平
如果说起点公平是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那么过程的公平就是指人们在竞争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优势,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过程公平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激发社会活力的源泉,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作为分配的依据,既体现了不同劳动岗位劳动的质的差别,又体现了同一劳动岗位劳动的量的差别。但是在社会实践中,由于对按劳分配认识上的偏差或受客观条件的制约,还存在诸多不公平的分配现象。一些单位内部仍然不同程度地实行着平均分配,不同岗位劳动者的收入未能充分体现岗位特点和贡献大小;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同样的劳动岗位和劳动贡献得到的是不同的收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因此,要正确实施按劳分配,必须深入研究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和现阶段劳动的特点,合理计量不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合理拉开贡献不同的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切实做到多劳多得,克服平均主义。同时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支付保障制度,通过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手段来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并以此为基数交纳社保金;通过建立工会组织和强化用工合同制度建设,确保职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针对劳动者因客观条件不同而出现的收入分配中的事实上的不公平,政府要通过完善经济调节、缩小按劳分配实施对象客观条件的差异等办法,防止一些部门、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和国家权力为本部门谋取私利,进而转化为个人的福利。
其次,要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制度。在分配上实行按照各种生产要素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是实现收入分配过程公平的重要条件,也是使社会充满活力、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努力创新、创业的初衷所在。但也必须看到,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和混乱的现象,按生产要素分配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着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不完全、生产要素泛化、分配的具体衡量标准不确定、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比例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尤其是完善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工作,改善生产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依法保护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各种生产要素合理参与分配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群众手里的财富和国家的财富一同增长,用财富分配多样性来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三、合理的调控收入差距是实现公平分配的结果公平
党的十一大以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成为贯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成为决策的主导思想。应当说,效率优先的分配思路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打破“平均主义”,为推动社会的“共同富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同的个体或群体即使在平等起点的基础上参与到公平的竞争过程之中,由于资质、禀赋、所处环境、对机遇的把握以及主观能动性等方面的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又往往会被市场机制放大或缩小,使竞争被各种随机因素和偶然因素所扭曲,其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不一样的,出现要么收入差异悬殊,要么由于外在的干预而出现收入的平均化。不管是收入差距悬殊,还是平均主义,都不是真正的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