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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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资产管理规范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1

电信行业的资产管理系统除了具有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外,同时还具有决策数据分析的功能,因此本文借鉴两个系统的特点设计企业资产管理系统。

1.1电信企业资产管理分析

为了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促进资产管理的规范运作,保障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电信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规范了物资采购、资产调拨、报废等一系列程序,了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账实不符;实物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缺乏资产管理监管措施。1)资产账实不符,是指财务账上资产与实物无法找到匹配关系,即资产没有找到与之相关的实物。本文资产账实不符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资产管理台账,在台账中未建立财务账上资产与实物匹配关系即视为账实不符。2)实物管理基础薄弱,电信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资产管理需要遵循SOX要求,对资产管理提出明确控制点。通信企业受行业特点所决定,具有经营场所多、分布面广、管理对象复杂等特点,给资产管理带来一定难度。资产管理之所以长期积累问题较多,与其资产管理基础相对较弱有着直接关联,主要体现在:1)的重视基础不够,重建设轻管理;2)管理标准存在不一致,资产与实物管理颗粒度有差异;3)资产管理意识不强。3)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根据电信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分类模式,可分为网络类资产、管理类资产,这两类资产的管理方面目前均十分不规范。4)缺乏资产管理监管措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经过几年的积累,资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使用人落实的不准确;管理力量不足,各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而且实物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业务理解不深,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操作。因此造成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不高。

1.2电信企业资产管理系统模块分析

本文所研究的资产管理系统是集资产管理、资产分析的信息系统,因此在模块设计时不仅结合了电信行业的特点,同时还结合了管理信息系统特点、决策分析系统特点进行设计。

(1)生产类资产管理模块:电信行业企业一般具有多种生产类资产,且每种资产均具有不同的任务,包括:新建、扩容、减容、维修、替换、搬迁、巡检,以及工单删除、工单EXCEL上传、工单归档等功能。因此在资产管理系统设计时可考虑包括的模块有包括:新建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扩容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减容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维修工单、资产替换工单、资产搬迁工单、资产巡检工单。

(2)管理类资产管理模块:管理类资产在电信行业所站的比重较大,且所占的资本额也较大。其分布于每个公司所辖区域的各个区县,对企业来说管理起来难度较大,但从对这些资产管理的角度可以设计以下模块对资产进行管理。这些模块可包括:资产台帐管理、资产调拨管理、资产盘点管理、资产折旧预测分析、资产考核统计报表、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统一的流程来对企业的管理类资产进行管理。

(3)低值易耗品管理模块:低值易耗台账包括营业部自购、机关部室(综合部)统购和营业厅新建台账。营业部自购或综合部统购台账:营业部、综合部收货人收到送货单后登记台账,并打印低值易耗领用单,使用部门的领用人领用签字。营业厅新建台账:营业厅责任人启动整理低值易耗清单上报营业本部,营业部低值易耗管理登记台账。根据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内容可将系统模块设计为以下部分:低值易耗台帐、低值易耗盘点、低值易耗处置、低值易耗维护、领用出库。

(4)数据挖掘模块数据挖掘分析主要是用于资产分析,资产分析主要针对账实相符率、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固定资产余额与投入比、固定资产应用结果分析、固定资产调拨统计、固定资产分布情况、固定资产新增信息统计等。

(5)基础数据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是对资产管理系统运转所需的相关管理,其中包括:用户及权限管理、基础数据维护、菜单配置和工作流配置等的管理。资产分类信息维护,以数据字典的方式,维护系统中设备分类数据;用户管理,定义能够使用资产管理系统的用户,以及各用户访问系统的具体权限;工作流程维护,工作流管理主要是针对资产管理系统使用的工作流程引擎进行的系统流程设置。

2、电信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实施

(1)根据资产账实不符的分析,结合资产管理系统,实施工作总体思路分为五个层面处理:对现有账实信息匹配、可能去向追查、地市间调拨资产匹配、优化资产匹配关系处理和核销账实不符资产。根据提高资产账实相符率工作五步法,每类资产要经过调研分析、责任落实、现场盘查、资产匹配和优化处理等过程达到资产账实相符。(2)根据本次解决方案目标,不仅要提高资产账实相符率,而且要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持续保持资产账实相符。结合各类资产处理过程,形成地市基线方案,可分为六个阶段完成解决方案目标:业务宣传、调研分析、责任落实、现场盘查、资产匹配、优化处理。1)业务宣传:业务宣传阶段主要包括对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宣讲业务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制定实施计划、组建地市项目团队。2)调研分析:调研分析阶段主要是收集数据、解除报废资产匹配关系和核对权证资料等工作处理。3)责任落实:由于资产账的部分信息不够规范,造成资产实物与帐无法匹配。责任落实阶段主要是对已收集的实物信息与资产账进行匹配。主要包括工程物资确认、租赁资产确认、原始凭证查阅、追踪个人保管资产、建立父资产、生成标签、建立实物台帐、资产匹配和分析未盘点资产去向。4)现场盘查:现场盘查是根据资产分布地点,盘点资产设备。固定资产存放地点通常可分为七类:办公楼、营业部、营业厅、仓库、机房、基站地点和网优地点。5)资产匹配:主要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匹配功能,实现资产账实相符。根据资产匹配原则,首先匹配新增资产,确保新增资产达到完全账实相符。6)优化处理:主要是指资产与实物匹配关系合理后,提出资产报废建议,最后完成资产同步,达到账实信息相符,ERP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一致。

3、小结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2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则;范围;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2006年我国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性的资产减值准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性,它标志着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了,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更顺利地执行资产减值政策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是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从会计学角度来看,资产减值具有历史成本与可收回金额两种计量属性。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对同一资产进行计量时,将产生计量差异。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历史成本时,资产的账面金额就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该资产就发生了减值,二者的差额即为资产减值。资产减值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利益的评估值。现如今我们需从资产减值的范围着手分析。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包括八个方面:

(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次要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现行制度规定,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应采用总价法。从理论上看,总价法不仅可以使企业在买方一旦放弃折扣时明确知道债权金额,而且因现金折扣单独入账,企业还可以直接看出其信用政策的有效性,调查大客户放弃折扣的理由。从实务上看,总价法在操作上也比较简便。

(三)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时,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的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上)进行估计,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则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一直以来,企业常常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利润操控行为,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资产减值会计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状况出现。因此,有必要对新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和实务进行研究,以期待对其进一步的完善。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的操纵。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途径进行盈余管理。首先,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与不能转回共存,上市公司就极有可能通过在不能转回的项目中不计提或少计提、在可以转回的项目中多计提减值准备的手段,实现对利润的调整,达到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其次,由于长期资产的价值是随着资产的使用逐渐被消耗或收回,并以折旧或摊销的形式予以体现。资产减值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均是以考虑减值准备后资产账面价值(不是资产的原值)为基础来计算的,因而企业可能利用当年计提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使以后年度的折旧额和摊销额相应减少,从而导致以后年度利润增加。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研究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这让我们不禁想起了“安然事件”,安然公司在2001年宣告破产前,连续六年被《财富》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然而名声大噪的安然公司,却是这个拥有上亿资产的公司2002年在几周内破产。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特殊的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地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它是要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三、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对策

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的规范正在日益完善之中,相关的法规也在不断地健全,但是在资产减值会计的实际执行中仍有许多地方不尽合理,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不规范行为。因此,本文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一)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除了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因此,要想进一步扩大在企业中实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范围,绝不能忽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问题,否则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将难以推行,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具体来说,第一是要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建设;第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保证;第三就是要加快会计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规范会计职业体系,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可以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合理的确定和公开,因此有效的信息和价格市场是顺利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保证。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比较差。因此,今后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培育市场价格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市场价格,为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奠定客观的基础。

(三)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该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也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四)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的机制。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利润操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管理者被聘以后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进行不适当的盈余管理。建议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内,适当降低利润等指标所占的比例,提高反映社会责任等指标的比例,抑制目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形式而非经济实质的浮躁心理。

(五)使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规定更加合理。从理论上说,既然当有减值迹象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时确认减值损失,那么当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经减少时,主体重估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相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是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在允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同时对其做出严格的规范,比如借鉴IASB的做法,规定企业在前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并对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做出明确规定。此外,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也可以考虑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暂时不计入损益而进入资本公积,从而阻挡住上市公司滥用资产减值调控利润的渠道。

四、结论

虽然我国的会计制度在不断修正和完善中,但是还是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企业在坚持自己国家会计准则的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好的方面,做到可以与国际接轨。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财务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增强企业管理能力,才能将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加以推广,道路虽然是曲折的,但也是充满挑战性的,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努力做到这点,是我们神圣职责,这样我国的会计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3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过窄,在税制结构和管理万面存在的新问题

1、货币运输收入没征增值税而征了营业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制体系的割裂。因为货物运输是货物生产流通的中介环节,在这个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税制体系。运输单位购进的配件、修理支出、燃料费用等均属于投入物,本身都负担了增值税,且对运费部分国家也作了准予抵扣10的规定,而对运费国家只征收3的营业税,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征了税还是退了税都很难说。作为缴纳增值税企业,对运输费用只扣10的增值税是扣除不到位,加重了企业增值额的税负,显然,从税制的角度讲,不合理的因素已显而易见。从管理角度来讲,由于运输费用和货物价格划分清,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尽管国家作了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但实际中是很难划分的,作为纳税人来说无论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的税负,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税负,都比营业税计算的税负重要,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由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执法部门分别管理,使国地税两家在这个新问题上产生扯皮现象,其实质不是国税、地税两家的新问题,而是一个税制新问题,只有彻底改革税制才能彻底解决这个新问题。

2、建筑业应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建筑业消耗着大量的建筑材料,而这些建筑材料在我国都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只有把建筑业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才有利于国家对建筑材料销售单位的税收管理,减少销售建筑材料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二)抵扣范围方面的间题

目前,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对加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避免给财政宏观财力平衡造成过大压力,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生产型增值税使得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抵扣不彻底,导致重复征税及税负分配不均新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

1、产品价格部分含税,不利于产品的公平竞争。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因此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由于行业间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设备的先进性及所含的价值不同,因此体现在产品成本中含税程度也不一样,含税越高,竞争力越差,增值税中性原则没有得到彻底贯彻。这点也不利于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和我国外贸的发展。 

2、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实际税负高,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从实际情况看,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因资本有机构成较高,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较大,按目前生产型增值税征税,由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这些企业所承担的实际税负要高于一般企业。这样的税负结构不利于高科技行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不利手加速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其结果将会加剧我国产业结构失衡。

3、增加税收抵扣的复杂性,不符合税收的效率原则。由于资本性支出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在抵扣过程中,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直接的资本性支出不能作进项税款抵扣;还要划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范围,凡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等)耗用的货物和应税劳务,不论其会计制度规定如何处理,购入时其己抵扣的税金,要转作在建工程的成本;此外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可以按规定的扣除率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带来进项税款抵扣的复杂性,势必造成计算上的漏洞,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新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不是以增值额计算的税负,征收时不分生产和流通都按6征税,购进投入物不能扣税,价格中到底包含了多少税金谁也说不清楚,生产货物不同,投入物也不同,成本中所含的税金自然不同,而且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的货物无论经过几个生产环节,包括经过批发、零售两个环节进入消费,都要按6计算征税,这样的重复征税行为和过去的产品税、营业税一样发生了多环节、多次征的重复征税新问题,它实质己不是增值税,而成为销售税。

2、税率和征收率不同,产生了增值税不含税价格的扭曲,同样的货物,同样的价格(指含税价,也是消费者见面价),而在征税时的计税价格(指不含税价)却不同,每100元收入(含税收入)征税时,一股纳税人计算的不含税价为85.47元,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不含税价为94,34元。增值税采用的是发票扣税制的办法,一般纳税人花100元钱购买投入物,成本负担85.47元,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税款是14.53元,假如花100元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作为投入物,成本则应负担94.34元,只能抵扣5.66无的税款,同样的投入,则成本负担耍多8.87元,投入物成本提高10.38.投入物成本提高,相对便增值额降低,而产品出售后还要多交税款10.38元,这样迫使一股纳税人不去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致使两种纳税人双方的业务范围都受到很大限制,这是人为地割断了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业务往来,成为阻隔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股纳税人经济交往的壁垒,不利于市场经济形势下统一市场的形成,更不利于公平竞争。 

(四)税负之间的关系以及免税货物的税收处理新问题

1、我国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定为13,由于纳税企业购进投入物的交叉,纳税人则出现了高征低扣和低征高扣的新问题。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种情况,其货物销售后纳税人直接交纳的税款和自身的增值额相比较,都不是国家规定的税收负担。比如其100元收入额中:低税率13的投入物占到33,基本税率17的投入物占到33,增值额占到34,在其货物适用17的基本税率的情况下,其应交纳的增值税等于7.10元。那么,这个税负就占到增值额的20.88.反过来说,其货物适用税率假如适用13的低税率,其应征增值税就等于3.10元。那么,这个税负仅占到增值额的9.12.假如按增值额计算税收负担作比较,两者税负相差要达到一半以上,很明显,这样做实际只体现了货物在最终消费时货物本身整体税负的平衡,而忽略了生产环节生产者自身税收负担的平衡。国家对部分货物和行业采用低税率,体现国家对本货物和本行业给予的税收照顾,所以不应该把低税率而少负担的税收往下一个生产或经营环节转移,而应该彻底地在适用低税率环节一次性处理清楚,使下一个生产环节或者经营环节不受影响。这就是说,国家可以只设计一个基本税率,而对于应该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和行业另外规定一个照顾扣除比例。

2、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在规定环节免征增值税,而有些免税货物作为原辅材料进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主要体现在免税农产品),生产出的货物又不是免税货物,所以这些免税货物在新货物售价中又视为增值额由生产企业重新交税,国家己经免去的税款又由新的生产企业补交。商业流通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在出售时把购进原价作为增值额再交增值税,也是把免去的税款由商业企业补交。使得商业企业的售价比收购价高得多,造成农业生产者心态不平衡,不利于国家组织收购农业产品,反而使其它一些农业产品经销商(指非一般纳税人)钻了空子,提价收购,压价销售,以税转利。国家虽然规定了收购免税农业产品按10扣税,但仍存在扣税不到位的新问题。如棉纺织企业和缫丝企业其增值部分直接负担的税款耍达到25一30,商业企业增值部分直接负担的税款要达到20一25,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新增值税规定的免税,是对前者的优惠照顾,而实际形成了对后者的打击和歧视,是很不公道的。

(五)减免及优惠万面的新问题

l、优惠办法过多过乱。现行的减免税从减免对象看,有按货物划分的,有按生产流通环节划分的,也有按经济性质和销售对象划分的;从优惠减免的实施办法看,有直接减免的,有“先征后通的”,还有“先征后退”的。而且大多数优惠政策属照顾、过渡性质,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同时,优惠政策增加了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操作难度。 

2、优惠办法防碍了增值税“链条”功能的发挥,增加了扣税环节中的矛盾和新问题。当免税货物进入应税环节时,由于无进项税款可供抵扣,使该应税环节税负加重。同时以前环节已交纳的增值税无法抵扣,又会造成重复征税。当应税货物经过减免环节最后用于出口时,则免税环节前的已征税款无法计算退税,造成退税不彻底。

(六)发票及其征管万面的新问题

1、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新问题。由于我国首次在采用凭专用发票扣税过程中出现不少错用、乱用发票等情况,也有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及税务人员采取“高开低征”的办法,或借此促销本地货物,保护地方利益:或借此以权谋私。更有些单位采用“虚开”和为无专用发票单位“代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 

2、专用发票的稽核新问题。专用发票的稽核作为扣税前的重耍一环是一项十分细致深入的工作,必须借助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网络及既有税务征管经验又有计算机操作经验的人才才能实现。而目前税务部门这两方面的软硬件都很缺乏,造成稽核流于形式,碰到经过多环节转手的增值税发票,根本无法稽核其源头。由于专用发票是扣税的唯一凭证,其“含金量”非同平常,应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相适应。但从目前状况看,专用发票被盗、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这些非法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大量虚开、代开,从而扰乱了增值税征管链条,造成税款大量流火。

二、策略

(一)实行收入型增值税试点 

鉴于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及对我国产业政策的不利影响,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无疑是最理想的方法。但考虑到我国财力基础薄弱和继续加强对投资规模的控制,因此,目前阶段宜实行收入型增值税作为过渡。由于收入型增值税具体操作中存在许多复杂的技术新问题,建议先行进行试点。试点企业应为如下几类:一是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资本有机构成较高,或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很少,税负较重的基础产业;三是其他一些税负较重,而不宜实行优惠减免,影响抵扣链条完整性的企业。试点的具体做法是,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挂钩,对折旧额进行分解,分离出其中所含的增值税金一起扣抵应交增值税。使得当期产品成本成为不含税成本。在取得经验的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最终过渡到对资本性支出实行购入扣税法,为推行全面的消费型增值税创造条件。

(二)分阶段扩大增值税范围 

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万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拟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建议:第——阶段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新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及娱乐等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所有经营行为。在各阶段实施过程中建议对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及邮电通讯业,实行收入型增值税。避免因需要降低税负,实行低税率,而加重下道环节的税负。同时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应作好测算,适当调整中心和地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 

(三)清理增值税减免优惠,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减免优惠原则上应对于那些确需要照顾而又不涉及增加下道环节税负的流通经营环节,可直接减征、免征。对那些需要照顾又影响下道环节税负的,应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增值税优惠减免的数量应控制在最小范围。非凡对于众多的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应从财政政策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上去解决其困难,避免用增值税减免这一负面影响较大的优惠政策。也可考虑对这些确需优惠的企业采取实行收入型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降低实际税负来解抉。使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证管政策 

建议:(1)有条件地放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只要能够建帐建证,能正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对于因放宽标准而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加强其财务会计核算及管理的监督,通过年检工作,督促其达标。同时,对这类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应采用小额增值税发票和千元以下的定额发票,以减少发票使用管理的漏洞。(2)对于达不到放宽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维持原税负,促使其建账建证,向一般纳税人靠拢。也可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小规模纳税人到会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事务所委托代理建帐建制,成为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确需使用专用发票,可继续答应到税务机关代开,解决其实际新问题。(3)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定额征收制度,切实加强小商品市场的税收征管,统一各地区小商品市场的税收政策。对商业批发及生产资料经营者,不能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促使其建帐建证,避免定额偏低和不规范而造成增值税的体外循环。

(五)综合配套、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

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是实施增值税最有效的保障。首先,加强宣传和舆论的监督工作。利用周刊、局报及社会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增值税改革内容,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疑虑。同时,利用舆论工具加强社会监督。其次,进一步做好征纳双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第三,树立全局观念,克服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协同解决地区性的税收竞争和打击跨地区的偷骗税款的案犯。

(六)制定征管制度,尽量发挥社会的监督功能。

比如说会计制度,税收管理不能脱离会计制度,所以国家在制定会计制度时,应考虑到国家的税收制度,应该围绕税收制度去制定有关税收的会计处理办法,而税收管理制度的制定则围绕会计制度去制定。此外,还有银行结算制度、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等,假如这些制度中都把是否进行税务登记、是否足额按时纳税,或者需要税务部门出具什么样的证实文件等作为给纳税人办理事项的合法条件,那么,税收制度在我国就能真正地顺利进行。

(七)完善发票管理,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专用发票抵扣辅助办法

1、加强宣传、规范各级部门和企业的行为。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宣传工作,便全社会对专用发票在国家税收中重要功能有充分的熟悉。各级职能部门、税务部门有责任加强宣传,提醒有关单位在扩大招商引资时,不能放松对专用发票的管理。耍加强对发票使用知识的宣传,使大部分涉及到专用发票的人都知道如何合法使用专用发票及承担违法使用的后果,以规范企业使用专用发票的行为。同时,还要帮助企业加强专用发票的控管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新闻媒介进行全万位的宣传,以提高全民对专用发票的熟悉。 

2、整顿企业会计凭证,实行“以票管税”和“以帐管税”并举的征管思路,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制实行“以票管税”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企业的会计凭证管理,并实行“以帐管税”。我们认为,这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效办法。因此,建议税务稽查部门和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等部门联手开展“凭证建设”,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整顿企业会计秩序相结合,通过健全凭证和审核凭证,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为解决专用发票管理新问题打好基础,堵塞各种偷税、骗税行为。 

3、进一步修正和细化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控制专用发票使用的龙头。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略显粗糙,缺乏可操作性,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资格。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计定和年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果断不予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建议应进一步修正、细化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重点放在企业的建帐制是否规范上,同时将“年增值税税负率”是否达到或接近行业平均水平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对税收负担达不到一定正常水平,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应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停止专用发票的使用。 

4、强化“市场”税收管理,是控制发票新问题的重点。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问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产生于各地为某种物资流通而设立的集中性的交易场所或交易市场及出租柜台的商场商店。鉴于目前“市场”税收的体外循环及增值税发票的失控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整顿,取消包税行为,以经营单位进行资格审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才给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使用资格。对商业部门要探究具体办法,解决其不开售货发票或少开售货发票、实行回扣等偷漏增值税的行为。

5、加强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设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计算机征管和稽核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联网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部门继续重视和加强计算机的征管和稽核,加快“金税工程”建设,并组织专家设计和完善相应的软件,扩大联网面,对于一定数额以上的抵扣联必须进机交叉稽核,有新问题的立即进行人工稽核,对纳税人购、用、存以及纳税申报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以减少发票管理和税收证管相脱节的现象。 

税务稽查和征管有同等重要地位,有必要充实稽核和检查队伍的力量,增加人员,同时提高稽查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要增加资金投入,改善交通、通讯等稽查工具和办公设施,扩大计算机稽查范围。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4

一、需清退或转让股权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范围

《规范意见》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及其授权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指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职能部门正副职人员等。企业返聘的原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退休后返聘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亦在《规范意见》规范范围之内。

二、涉及国有股东受让股权的基本要求

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清退或转让股权时,国有股东是否受让其股权,应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国有企业要从投资者利益出发,着眼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围绕主业,优先受让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国有控股子企业股权,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股权原则上不应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不得向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

三、国有股东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股权的定价原则

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确属《规范意见》规范范围内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股东收购其所持股权时,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

四、国有企业改制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经核查,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违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在实施《规范意见》时,必须予以纠正。

(一)购股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借款、垫付款项,或以国有产权(资产)作为标的通过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所得股权须上缴集团公司或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指定单位),其个人出资所购股权按原始实际出资与专项审计后净资产值孰低的价格清退;持有改制企业股权的其他人员须及时还清购股借、贷款和垫付款项;违规持股人员须将其所持股权历年所获收益(包括分红和股权增值收益,下同)上缴指定单位。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纠正,也可通过司法或仲裁程序追缴其违规所得。

(二)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全部或部分资产未经评估作价。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须按原始实际出资与专项审计后净资产值孰低的价格清退所持股权,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管理层、改制企业管理层及参与改制事项其他人员须将其所持股权历年所获收益上缴指定单位;未经评估资产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重新核定各股东所持股权。情况特殊的,也可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纠正。

(三)无偿使用未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按资产评估价或同类资产的市场价确定租赁费,改制企业须补交已发生的租赁费。

对于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改制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企业净资产;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值以及国有资产折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追究该国有企业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对股权清退转让的监督管理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5

近几年,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主力军,但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风险隐患。为了防范基金业的风险,中国证监会在2006年8月14日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图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入手,形成规范的基金风险准备金防范机制。

《通知》的施行,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基金风险准备金制度,规避管理人的运营风险,降低基金持有人的投资风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的制度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缺乏运行实践检验,现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还存在某些不明确的地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难以有效应对风险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到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而在《通知》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

对于股票型基金而言,由于收取管理费的比例一般为资产净值的1.5%,因此,按照5%的提取比例,风险准备金余额要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需要13.3年。而对于货币型基金而言,由于收取管理费的比例一般为资产净值的0.33%,因此,按照5%的提取比例,风险准备金余额要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需要60年。

对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如果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中,货币型基金规模所占比例较高,那么,该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达到基金资产净值1%要求的周期会明显长于13年,甚至会达到三四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周期内,不足额的基金风险准备金难以有效应对风险损失。

计提标准过低

即使按照上述5%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并经历了13~60年的漫长周期,在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1%之后,这一风险准备金余额比例仍然偏低,无法有效应对运营风险。

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也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而在《通知》中,对风险准备金余额比例上限的规定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

对于一些资产管理规模较大、基金管理数量较多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每只基金均按基金资产净值1%的比例上限计提后,形成的该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专户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应对单只基金由于突发风险而形成的损失。但是,对于一些资产管理规模较小,基金管理数量较少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按基金资产净值1%的比例上限计提后,形成的风险准备金专户总规模会较低,仍可能无法应付突发风险。

管理方式欠妥

对于基金风险准备金的管理模式,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是行业统筹管理,一种是公司自行管理。在此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风险准备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基金管理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时,风险准备金余额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也就是说,管理部门确定了采用公司自行管理的模式。

支持公司自行管理方式的人认为,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偏好是存在差异的,如果采用行业统筹管理的模式运用风险准备金,那么,风险偏好比较强的公司出现了问题却要用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钱来补偿,这很容易带来道德风险,也不利于公平。此外,对于一些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由于其管理费收入较高,所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绝对数也较大,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强,因此,他们更乐于接受目前这种自行提取、自行管理、自行使用的模式。

但是,采用行业统筹管理的模式也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对于一些中小规模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由于资产管理规模的限制,他们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绝对数相对较少,一旦基金管理公司发生运营风险,风险准备金未必能偿付损失。因此,建立起由证监会或者证券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统一提取、统一管理和统一运用的风险准备金管理模式,有助于这类基金管理公司控制风险,促进他们的发展,并形成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此外,采用行业统筹的模式,可以防止因单个基金管理公司运营风险造成的流动性问题对整个基金业形成的冲击。因为,一旦基金管理公司发生运营风险,所涉及金额必然很大,在单个基金公司单独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就可以动用集中管理、金额较大的风险准备金,解决单家基金公司的燃眉之急,避免对整个行业造成冲击,有利于整个行业健康和平稳的发展。

贺 强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通知》的重要内容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

风险准备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可以投资于国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资产。风险准备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应纳入风险准备金管理。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

目前,融资融券已经开始试点,股指期货也推出在即,可以看出,管理层有意加速建立证券市场做空机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但这并不意味着证券投资基金可以高枕无忧。随着市场环境的完善,系统性、制度性风险将被大大降低,但来自基金公司的个案管理风险仍然难以避免。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6

关键词:固定资产 全生命周期管理 4G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fourth generation of mobile phone mobile communications standards,缩写为4G),指的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集3G与WLAN于一体,能够传输高质量视频图像,它的图像传输质量与高清晰度电视不相上下。

固定资产管理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在投资环节,做好资本开支控制,可以降低4G投资支出;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传统固网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可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提升企业EVA率。因此,加强电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资本开支水平,创新工作模式盘活固定资产,对保护国有资产投资、提升企业经济附加值(EVA)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二、电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难点

通信行业属于资产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规模庞大、设备种类众多、更新变动频繁,各级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素质参差不起,资产管理存在“看天吃饭、事后审批”的被动局面。

(一)资产专业运营部门条块分割程度较重,部门间沟通不畅,未形成全局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规划、采购、建设、运营、处置环节由各职能部门分别管理,各部门只关注本环节职责,各自为政,忽视上、下环节的沟通协调,导致固定资产缺乏生命周期管理视野。

(二)固定资产规模大,变动快,管理措施有限

电信企业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约占企业资产总额的73%。设备种类较多,既包含交换、传输、数据、动力、移动等通信设备,也包括企业信息化、运输车辆、房屋等配套设施,种类多跨度大。而且通信行业发展迅速,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大、日常网优任务多、设备淘汰迅速,年均固定资产变动高达9%,进入4G时代后,网络更新换代加速,资产管理难点将更为突出。

相比之下,传统固定资产管理措施有限,大多依赖使用部门的盘点、清查、上报,存在审批不及时或超权限审批的问题,造成一定的管理缺位。

(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多,IT支撑不畅

各部门的生产IT系统大多在不同时期由不同软件商开发应用,相互独立运行,没有数据交互,造成部分资产管理信息重复、系统间信息不能共享、数据编码不统一、规则不规范等现象,资产管理难以从根本上做到“帐、卡、实”一致,影响资产价值提升。

(四)部分资产管理人员观念落后,管理力度不足

部分资产管理人员观念仍然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满足于审批控制、会计核算、报表统计,而不能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全局着眼、控制开支、挖潜盘活,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对策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资产运行

梳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健全包括4G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运营、资产评估和废旧物资处置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二)整合财务及实物生产系统,建立贯穿固定资产全周期的IT支撑

通过打通资产财务系统与投资、采购、工建、维护等IT系统,实现资产财务数据与实物生产信息实时同步,完善资产帐实动态管理。

(三)推行全生命周期成本评价,加强资本开支控制

4G网络投资,在规划、立项、设计和设备招投标等环节将“建设”和“运行”两个阶段的运行成本进行通盘考虑,以资产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为目标,寻找一次资本投入与运行维护费用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从而改变片面追求一次投资最低的做法,实现了基于资产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资本开支控制。

(四)加大集中采购力度,降低设备投资支出

建立企业统一采购目录,并对采购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分析,制定差异化的采购策略。一般物资在年度认证供应商范围内招标,在技术、商务标评分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评审方法,使最终成交平均价低于市场价。4G核心网、蜂窝基站等重点物资全过程严控,通过实施集中采购、集中库存、集中配送的供应方案,有效的降低采购单价。

(五)建立业财协同资产盘活体系

利用IT支撑,建立自动发现固网低效固定资产的机制。根据资产低利用率预警及网络运营分析,实施事前全网整体优化,资产(资源)盘活从事后个别区域补忙向事前整体全网优化前移,有效提升固网资产使用效率。

(六)争取废旧物资处置利益最大化

退网设备按资产性质分类管理。传统交换机等再利用价值低的废旧物资通过拍卖回收残值;电缆等再利用价值适中的物资通过翻新、置换、拍卖等多种方式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

(七)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需要提高资产管理人员4G业务素养。4G时代竞争更为激烈,企业业务财务一体化运用的趋势更为明显,这就要求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因而需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其次,树立“财务规范嵌入业务流程”的管理理念,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由“静”转“动”,实现事前审批、分级控制的工作规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