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例6篇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1

1 医院门、急诊特点

基层医院由于条件所限,诊室少,医务人员少,很难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而且门诊、急诊是医院人员流动最多的区域,是健康人群与不同疾病患者之间接触最多、最集中的场所,大量的工作量是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

2 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预防

2.1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妊娠期孕妇、伴有慢性疾病、老人和儿童患有甲型H1N1流感症状者极易发展为重症病例。

2.2 预 防

控制传染源:开展人间和猪类流感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猪类或其他动物感染猪流感病毒,应按照《动物检疫法》有关规定,对疫源地进行彻底消毒,对患者及疑似患者进行隔离,积极治疗,并及时将疫情上报上级防疫机构。

切断传播途经:对发现有病猪的养殖场、曾销售病猪肉的摊档、患者所在单位、家庭等进行消毒,对病死猪等废弃物应立即就地销毁或深埋;收治患者的门诊和病房按禽流感、SARS标准做好隔离消毒;标本按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求进行运送和处理。

保护健康人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充足睡眠、勤于锻炼、减少压力、足够营养;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患者;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如在境外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立即就医(就医时应戴口罩),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说明[1]。

加强院感控制措施:对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进行隔离并佩戴外科口罩;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口罩;对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应当加强室内通风[2]。

3防控工作进展

强化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流感样病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变化趋势以及病毒耐药性和变异等情况,继续跟踪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3]。

继续推进疫苗生产和接种工作。截至2010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受理甲型H1N1流感疫苗签批发近1.6亿人份;全国累计签收疫苗近1.2亿人份;累计完成接种9570万人[4]。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2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卫生防控措施

1.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卫生部门在学校的配合下,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病例所在学校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

3.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当地学校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卫生部门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教育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学校防控措施

1.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

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防控措施

1.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当地所有学校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学校防控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3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卫生防控措施

1.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卫生部门在学校的配合下,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病例所在学校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

3.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当地学校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卫生部门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教育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学校防控措施

1.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

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防控措施

1.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当地所有学校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学校防控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4

(一)属地负责

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的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区政府对全区实施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分级控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甲型H1Nl流感疫情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工作方案。

(四)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储备,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早处理等“六早”要求,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五)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型H1N1流感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科学防治

依靠科学技术防治甲型H1N1流感,规范防治措施及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防治效果。

二、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组织领导全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建设局、区文广新局、区交通局、区外经贸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迅速转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简报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督导检查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动员组等若干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相关政策研究及文稿起草工作。人员主要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政府应急办组成。

信息简报组: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疫情、病情和流调信息,提交研究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工作;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正常运行。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等组成。

疫情防控组:负责实时收集、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疫情、病情及流调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提出防治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指挥、协调区、乡两级疾控小分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检点地区的隔离、消毒工作;组织协调疫病情监测。人员主要由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外侨办、区台办、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外经贸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等组成。

医疗救治组:整合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指导诊断、治疗及抢救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和对口支援医院的科学化管理。人员主要由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组成。

督导检查组:组织与协调全区监察、卫生监督力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督察。人员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区监察局组成。

物资保障组: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足额及时供应;组织协调民用防护用品及食品的市场供给。人员主要由区经贸局、区财政局、*药监分局等组成。

宣传动员组:组织新闻会,及时准确地对外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为防治工作提供各类服务;接收、管理并发放社会及个人的捐赠款物。人员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外侨办、区台办等组成。

区政府对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疫情发生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领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必要时组织对辖区内的来黄、返黄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医学观察工作。组织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隔离工作,协助安排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日常生活必需用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

(二)有关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承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和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检查落实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的设置和规范运作,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为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教育部门:制定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预案,做好各类学校甲型HlNl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实施学生晨检制度,及时向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可疑病人;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和空气流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文体部门:加强对影剧院、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宣传有关卫生防病知识,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落实公共场所和公用物品预防消毒措施;切实做好重要赛事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4、宣传部门: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甲型HlNl流感相关知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通报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情况,正面引导,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交通部门: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把好各出入口关,及时发现可疑病人;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洗保洁和必要的预防性消毒,保持足够的通风换气;在疫情发生时做好定期消毒和经常性消毒,对司乘人员做好培训,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

6、经贸、药监部门:负责组织疾病防治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的生产、储备,及时提供防治物品;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借机倾销药品,保证市场供应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7、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哄抬物价等活动。

8、财政部门: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甲型H1Nl流感防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所需经费,及时安排应急资金,提高保障能力。

9、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点、疫区的隔离封锁和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保证急救、疫情处理和病人运送车辆的通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0、台办、外事部门:做好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有关防治工作,保障他们在黄期间旅游、经商、访问等的健康安全。

11、旅游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职责,配合做好疫情信息报告,检查落实行业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好重要旅游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12、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猪流感预防控制监测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猪流感防治工作预案和措施,强化对生猪的防疫管理和猪流感的监测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13、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支付医保甲型HlNl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救治的医疗费用,对确属治疗需要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予以适当放宽;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甲型HlNl流感的医疗费用。

14、建设规划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建筑工地的基本卫生设施和卫生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5、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并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16、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措施,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甲型H1Nl流感防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机构

区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发病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对本区域内甲型HlNl流感疫情进行分析,并作出预警。

(二)监测网络及监测哨点

建立和完善全区甲型H1N1流感疫病情监测网络,以区疾控机构为中心,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灵敏高效的信息报告网络。

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区监测哨点医院,同时*中医院和4家中心卫生院为监测哨点后备医院,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一旦出现疫情,视情况增设发热门诊,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实时监测。

(三)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

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对有发热症状的病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甲型HlNl流感疑似病人后,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立即按照传染病报告卡内容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并按流感监测规定采集样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处置和按规定开展实验室检测,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交通部门对进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医学观察对象立即送至集中隔离的场所或宾馆进行医学观察,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员会落实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居家或定点医院医学观察工作。确诊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立即送当地指定医院,由指定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信息分析与预警判定

成立区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监测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适时提出疫情预警报告,经区卫生局报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

(五)病人诊断与排除

*医院为全市防治甲型HlNl流感指导医院;*医院和市中心医院为甲型H1Nl流感市级定点诊治医院和后备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区级定点诊治医院。坚持属地诊治原则,不得随意转院,严防转院途中造成疫情扩散。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区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须由区专家组上报市专家组,经市专家组会诊后报省卫生厅判定,后续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由省专家组确认。

各级上报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必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排查。

甲型H1N1流感病例一般在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经过省或市专家组会诊确认需要转院救治的,可分别转至省级或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异常流感样病例原则上在原就诊医院单独隔离治疗。

(六)疫情与通报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省卫生厅的疫情信息,经当地政府或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针对不同人群,疫情信息可通过疫情信息专报、疫情动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形式。

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接到疫情通报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四、疫情分级、判定和解除

(一)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II、I四级响应。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国内其它省市出现病例。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省内出现单个病例或国内其它省市出现局部流行疫情。

3、II级响应(橙色预警)

省内城乡社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或周边地区出现散发病例或市内出现单个病例。

4、I级响应(红色预警)

市内出现聚集病例或区内出现病例。

(二)预案的启动和疫情判定及

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围、严重程度以及可能的流行趋势,依据疫情预警和疫情等级标准作出初步判定,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是否启动预案,并相应级别的疫情预警。

(三)疫情预警的降级和解除

1、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I级、II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区内最后1例病人隔离后14天内我区无新发病例出现,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疫点、疫区得到有效处置,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降为Ⅲ级响应。

2、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Ⅲ级响应进行综合评估,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3、国内连续2个月无新发病例出现,根据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综合评估,经区防治领导小组批准,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五、疫情预警的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入24小时疫情应急值班状态。

2、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呼吸道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遇有发热病人应免费提供口罩并转诊,重症病人应有医护人员护送。

3、各级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异常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4、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

5、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二)Ⅲ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Ⅲ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防控措施

全区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医院防控。加强区级以上监测哨点医院和监测哨点后备医院症状监测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大对门(急)诊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医院院感、医院消毒等要求,切实发挥院感管理组织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门(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对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院门(急)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防护规范和操作流程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造成院内交叉感染。

社会防控。全区设置一个及以上的医学观察对象集中隔离场所或宾馆,市际公路道口、风景区设置检疫点。一旦我国其它地区发生疫情或有来自疫区的其它国家可疑人员进入我区时,立即在市际公路道口、风景区等场所设置临时检查站,对来自上述地区进入我区的人员进行健康登记、体温测量和规范处置。若发现医学观察对象立即送至集中隔离的场所或宾馆进行医学观察,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用专车送至甲型H1N1流感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异常流感样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指与病例发病前7天和发病后共同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实行居家7天隔离和医学观察,落实专人管理。区疾控中心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对疫点进行消毒。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建筑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出租房屋、地下空间、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及人口密集场所、交通路口等执行体温监测、定期消毒及其他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督察。

学校实行每日定时测量体温、集中活动审批和出入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医疗救治

发现甲型HlNl流感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后,定点收治医院在接到区甲型H1Nl流感防治领导小组的命令后24小时内人员全部到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接收相应病人的条件。

(三)Ⅱ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II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地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Ⅲ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区级监测哨点医院和疫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

每位公民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村(居)委会发现可疑发热病人应立即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应及时汇总情况报区疾控中心。长途客车站、重要交通路口、风景区增应加检疫站(点),对进(出)黄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疫检查,发热者送当地定点隔离的场所或宾馆作进一步检查,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用专车送至甲型H1N1流感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甲型HlNl流感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为期7天集中留验或家庭医学观察。发生疫情地区的市民,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的隔离控制措施。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定时进行消毒。宾馆、饭店、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等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停业,并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消毒、流调等工作。

居民楼、建筑工地等地点或场所发现输入性病人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封闭隔离控制措施。学校出现疑似病人或临床诊断病人时,视情况需班级停课,由学校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需全校停课,由学校报请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各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启动相应的II级应急预案。相关疫区范围内启动“各自为防”工作网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采取分组包片的办法,确定联系对象,工作覆盖辖区全体村居民。

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派出督导组,对各项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I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I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防控措施

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地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II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全区各单位认真贯彻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指令,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防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对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区疾控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控制工作。

加强对进(出)*所有人员的健康登记和监测工作,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的乘客,送当地定点诊疗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对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实施集中隔离留验或家庭医学观察;对拒不接受体温测量或留观诊断并经劝阻无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全区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开展每天测量体温工作,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所在区疾控中心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晨检制度,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尽量避免人员过于集中的大课和大活动;实行停课的中小学坚持对学生身体状况进行跟踪了解,教育学生在家学习和休息,对离校后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1周的隔离观察。对出现聚集病例的区域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实行停课。

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与住地分开的,要建立安全通道,建立24小时运转的监控网络,对施工现场和工棚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民工。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区政府可以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采取停业措施,并限制全国性和跨省、跨地区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指挥,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派出专人督导落实急救、转运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推诿。区级120急救指挥分中心应与各医院密切配合,对于需要就诊和转诊的病人确保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2)发现境外输入性病人的控制措施

在我区发现入境的外国人和台湾、港澳同胞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与定点医院联系,用专用车辆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送至辖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发现的我国国籍病人,按上述方法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送至辖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在同一交通工具上入境的病人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送就近的留验站进行隔离留验和必要的医学处置,外国人和台湾、港澳同胞应在留验站涉外留验房间隔离留验。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1、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I级、II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后1例病人隔离后14天内我区无新发病例出现,疫点、疫区得到有效处置,经区领导小组报经区政府批准,并降为Ⅲ级响应。

2、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Ⅲ级响应进行综合评估,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3、国内连续2个月无新发病例出现,根据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综合评估,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七、疫情预防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使群众了解甲型HlNl流感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同时,区疾控中心应设立24小时值班的咨询热线电话。

(二)强化隔离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院感、消毒等规定,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按防护级别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个人防护,避免相互交叉感染,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事件。

(三)限制大型活动

疫情发生后,应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旅游团队、大型经贸、文体活动等人群聚集活动的限制和管理。必须举办时,应向当地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指挥部申请报告。并由承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防控预案,落实有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对于来自疫区返乡的经商、务工人员,加强监测和随访,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爱卫会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开展以整治内外环境、街路楼道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为重点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让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甲型HlNl流感传播的隐患。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和物资保障

1、人员保障:各级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等甲型H1Nl流感应急处理队伍要开展业务培训、模拟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物资保障:经贸、药监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需的药品、器械、现场处理防护用品及人民群众必需生活品的供应和储备工作。卫生部门做好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械的供应和储备工作。

(二)政策保障

1、经费支持:财政及民政等部门要划拨专款,保障疾病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器械、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运输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所需的诊疗费用。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甲型H1N1流感患者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药费,并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筹资途径,切实解决这些患者的基本医疗费用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安排相应的医疗补助金给予必要的救助。对生活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含农村患者),要实行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对参加甲型HINl流感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指在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参加甲型HINl流感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补助标准由各地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特殊待遇: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在接受治疗、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出勤对待。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5

【关键词】甲型 H1N1 流感 疫情 干预

中图分类号:R18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2-037-03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INFECTION OF H1N1 INFLUENZA A VIRUS AND ASSOCIATED STATUS AMONG 2897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CHENGDU AFTER SIX MONTHS THE FIRST CASE OF IMPORTED CASE OCCURRED

Liu Humin,Tian Li,Li Hong,Wan Like,Wen Yuanrong,Wang Yan,Liu Shuangli,Meng Ying,Li Jin,Wang Huan,Zhong Li,He Yi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infection of H1N1 influenza A virus among 2897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Chengdu after six months the first case of imported case occurred,and their attitudes about the epidemic.Methodselect three high schools in Chengdu randomly , Conduct an on-site investigation among all students in grade one(N=2897) using self-made questionnaire. ResultsMore than 90% of students thought that the situation is rather severe, an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of the government are very necessary, and they have a preliminary knowledge of route of transmission and prevention methods of H1N1 influenza A virus infection. 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the students were too nervous with H1N1 influenza A virus。There were some differences between urban students and rural students in understanding of several preventive measures. Conclusion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in the past six months has won widespread recognition of students . Schools should strengthen publicity, it is necessary to conduct systematic health education.

【Key words】H1N1 influenza A epidemic situation intervention

2009年5月11日中国出现首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甲流)病例[1]至11月10日已有半年时间,中国政府针对甲流疫情的发展采取了果断措施,6月22日,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2],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由于甲流的普遍易感性,当前国内甲流已进入流行高发期和持续快速上升期并具有以学校暴发疫情为主的特点。为了了解防控工作的实际效果,笔者于2009年11月16日和11月19日对成都地区三所中学2897名高一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与纳入对象有关的疫情发展情况,中学生对甲流的认知和应对能力以及他们对有关部门防控措施的态度进行了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来源及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成都地区有高中部的中学中抽取了成都郊区离成都主城区距离20-80公里范围内与高速公路相连的县级行政中心所在地的中学两所,一般乡镇中学一所,选取全体在校高一学生作为调查对象。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教师配合下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自制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半年内感冒状况、学生对国家甲流防控措施的态度、学生对甲流知识了解情况三个方面)并在回收问卷时进行质量控制。回收问卷后在其中一所向每位学生发放甲流预防知识资料。

1.2 数据处理

共回收问卷2903份,问卷回收率100%。选取有效问卷2897份统一编码,采用EpiData软件录入,使用双输比对、随机抽样核对、逻辑判断等方法进行质量控制。运用SPSS12.0软件对研究采集的数据进行X2检验等处理。

2 结果

2.1 人群特征资料

2897名高一学生中男生1364人(47.1%),女生1533人(52.9%);县级中学学生1859人(64.2%),乡镇中学学生1038人(35.8%);平均年龄15.5±0.6岁。

2.2纳入对象所在学校的甲流防控基本情况

三所学校认真遵执行了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有关的各项防控措施。没有出现感冒样病例集中爆发的情况。有14.6%的学生表示半年内未感冒过;55.8%的学生在7天至1个月内曾患感冒;21.8%的学生表示在1个月至3个月内曾感冒过;6.7%的学生在4个月至6个月内感冒过;1.1%的学生记不清是否半年内感冒过。

2.3 中学生对政府甲流防控措施的态度

93.3%的中学生认为政府采取的甲流防控措施有必要。(见表1)

表1 2897名中学生对政府甲流防控措施态度情况表

2.4 中学生对甲流甲流流行病学知识了解情况

中学生对甲流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出现症状后的处理措施都有较好的认知;17.3%的学生错误地认为握手也会传播甲流;中学生对甲流的易感人群的正确认知率低于对传播途径、预防处理措施的正确认知率(见表2)。只有34.3%的中学生认识到青壮年也是易感人群。在出现疑似症状去医院就诊问题上只有45.4%的中学生表示会戴口罩,而乡镇中学学生表示会戴口罩的比例为37.8%低于城镇学生的比例49.7%(X2=38.299,P

2.5 中学生对甲流其他相关知识认知情况

88.4%的中学生知道在我国已出现甲流死亡病例,91.3%的中学生认为甲流疫情严重;中学生对甲流死亡率和特效治疗药的正确认知率较低。50.7%的中学生认为注射甲流疫苗有效,只有2.3%的学生认为注射甲流疫苗会发生严重不良反应,49.2%的学生表示不了解甲流疫苗。(见表3)

3 讨论

H1NI流感病毒是甲型(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猪或人的一种急性、人畜共患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自2009年5月11日中国确认第一例输入性甲流病例后,该毒株开始流行并具有以学校暴发疫情为主的特点,政府也迅速针对学校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方案[2]。经过笔者调查分析,目前中学生甲流相关知识认知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一定的紧张情绪。同时55.8%的学生在7天至1个月内曾患感冒提示甲流防控形势严峻。

调查显示93.3%的学生认为政府的甲流防控措施表示理解和支持。从学生对甲流预防和应对措施的认识情况来看,91.6%的中学生认为甲流通过呼吸道,85.1%的学生认为甲流通过黏膜接触传播。学生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在甲流流行期间,增强了卫生意识。认识到应该勤洗手、咳嗽纸巾掩鼻、开窗通风均达到95%以上,认识到应该减少聚集性活动的学生有94.4%,而这几点恰恰是学校甲流防控的关键之处。另外对于出现流感症状后采取的措施,选择马上就诊的学生达到了94.3%,选择应该告知老师和家长的学生达到95.3%,同时86.1%的学生表示如果被确诊感染会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这将对防止甲流的扩散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调查发现只有45.4%的学生表示在出现流感疑似症状去医院就诊时会带口罩,而农村中学学生表示会戴口罩的比例为37.8%低于县城学生的比例49.7%(X2=38.299,P

91.3%的中学生认为甲流疫情严重,只有61.6%的学生能正确认识到握手不是甲流的传播途径;同时只有13.1%的学生能正确认识到甲流死亡率不高于普通季节性流感,这种对甲流的错误认识提示在学生中存在一定的紧张情绪。调查中发现只有29.3%的学生了解甲流特效药,24.5%的学生知道感染过甲流病毒后会产生免疫力不会再次感染,49.2%的学生不了解甲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上三个数据提示学生对甲流知识了解程度不深由此可能产生了紧张情绪。

4 对策

4.1 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严格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执行,采用系统的多样化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学生都知晓甲型H1N1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号召学生每天看电视听广播了解甲流信息;发放关于防治甲流的宣传册,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甲流的诊治知识。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2 注重心理疏导

针对在调查中出现的学生中存在紧张情绪的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疏导,防止学生对甲流盲目恐慌,可以聘请专家到学校进行知识讲座等活动,进行有针对讲解,让学生提高认知能力。

传染病疫情的控制关键在于预防,预防落实的关键在于对易感人群的干预[5]。笔者在问卷调查完毕后向学生人数最多的一所中学学生发放了甲流预防知识宣传手册,希望同学们课下认真阅读积极做好自身的预防。干预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研究。

我们调查的总体结果表明,中学生对甲流有良好的认知程度 ,并且对了预防知识有一定的认知。这对于现阶段甲流的防治是一个好的现象。另外,调查提示,学校应该开展多方面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更准确、科学的指导学生认识甲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防控过度。这次的调查是对于甲流的预防和教育是一个很好的体会和经验,希望能为相关部门制定预防策略提供实验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动态《四川省确诊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2]教育部 卫生部联合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moe.省略/edoas/website18/60/info1245677750999560.htm

[3]《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通报(11月9日-11月15日)》61.49.18.65/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0911/44580.htm

甲型流感预防措施范文6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认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药物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提高水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青海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点,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阶段由州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判定。州卫生局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发生前的阶段。由于其潜在的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应对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无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标本中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检测到抗体,但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病例。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2、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卫生部宣布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卫生厅宣布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结束阶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结合省级专家组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甲型h1n1流感流行准备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负责流行准备工作的日常事务。其职责为:

1、领导、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3)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二)职责分工

1、共同职责

(1)准备阶段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流感应急方案,做好各部门准备工作,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疫情监测信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职责、确保流感大流行阶段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不延误工作的开展。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与卫生部门合作,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部门间应及时相互沟通、交换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部门具体职责

为保证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协调、有序进行,成立“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卫生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交通局领导任副组长,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妇联、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队、德令哈车务段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

各成员部门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应对准备,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各部门方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州卫生局组织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州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州卫生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卫生等部门对曾往返流行地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

州教育局和州妇联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州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州民宗局会配合有关部门在主体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州监察局负责落实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监察,依法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州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州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护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产企业实行严格质量监管。

州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州内外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车务段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并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四)应急指挥组织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三、准备工作

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同地区会处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阶段,因此,准备工作是个连续的过程,并贯穿于应对工作的始终。

(一)监测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1、监测工作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人标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标本及时按要求运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报告结果。

2、报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方案进行报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利用“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保持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全国、全省流感监测信息,报告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

州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甲型h1n1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州卫生局指定州人民医院和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为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在省卫生厅确定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省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基础上,确定州人民医院为州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两家医院按照《流感监测方案》,做好监测、报告、分析等有关工作。

疫情应对处置中,对德令哈地区有关人员需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的情况,10人以下人员在州人民医院隔离观察,10-18人在州蒙藏医院隔离观察,18人以上的请示州政府确定在相对偏远、独立的宾馆隔离观察。各地自行确定隔离观察场所。

(三)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五)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各级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实战能力。为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多部门参与协调处置能力,适时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应急演练。

(六)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落实本级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本方案应急反应级别,根据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防控应对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生地将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分离,进行医学观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级应急反应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触者处理

列为医学观察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疑似、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确诊病例要按诊疗方案规范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具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学现场调查

对报告的所有病例立即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填表说明。

在疫情调查处理进程中或结束后,应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分析结果和调查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

3、监测和报告

全州各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发热及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或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分离鉴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对所有流感样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现疑难病例要按照转诊、会诊程序,严格执行医治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流感样病例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隔离、报告、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流感分离鉴定。

卫生、农牧、公安、质监、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机构应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

4、疫情、信息

州卫生局经省卫生厅授权、州政府同意,负责向社会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与咨询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三)ⅱ级应急反应

在ⅲ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检疫

疫情发生地区对外出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

未发生疫情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可疑病人,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未发生疫情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要求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健康状况,出现症状者,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2、紧急措施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3、病例转运

医疗救治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四)ⅰ级应急反应

大流行期间,对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

1、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况,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

2、监测策略调整

监测重点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3、药物和防护用品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评估、预测药物和防护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满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说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的旅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和投诉。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结束

1、评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3、疫情常规监测系统的建立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总结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规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应保证其监测敏感性。

五、督导

(一)准备工作的督导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的建立和行动机制,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准备,医疗救治准备,培训及演练,健康教育等。督查组成员包括卫生行政领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真实的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二)应急工作的督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关行政和技术规范要求,逐项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内容包括监测系统,药物管理,医疗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在现场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