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例6篇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1

(1)《条例》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激励、扶持、引导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为根本途径,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根本方法是通过优化布局、扶持鼓励,更好地实现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转化和利用。《条例》采取全过程管理思路,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作出了规定,也明确了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的要求,能够引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从而推动产业发展走上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的路子。出台《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2)《条例》的出台将大力提升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动态合利用的整体水平及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条例》的出台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从而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为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是实现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双赢”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条例》明确,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同时,《条例》还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划定禁养区、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等措施,对不合理的畜禽养殖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并对整治中遭受损失的养殖者依法予以补偿。

(3)《条例》从制度建设上开始了系列实践,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升级,有利于长期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4)《条例》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方面来防治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堵住随意处置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路子,推动更多的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入利用环节。

(5)《条例》对所有的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活动做出了一般性规定,即所有规模的养殖及废弃物处理活动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粪便、污水和尸体等污染环境,也为今后处理由养殖污染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邻里纠纷提供了制度依据。畜禽养殖会有一定的畜禽死亡淘汰率,是产业的正常现象,但畜禽尸体的处置得当与否则直接关系到环境安全。对此,《条例》予以了高度重视。在相关条款中,将尸体与粪便、污水等都作为废弃物,对其安全处理处置做出了规定,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动物尸体处理处置环境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

2分类管理,加大扶持,确保针对性和可行性

《条例》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考虑到我国的畜牧业发展相对较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又比较严峻的现实,条例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养殖场、养殖小区,并要求省级政府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同时明确牧区放牧养殖不适用本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之外的其他养殖户,采取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及时收集、贮存和清运畜禽养殖废弃物。要求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由市、县政府进行综合整治。《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在实施资金支持方面,条例加大了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力利用设施的建设实施资金补贴,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2)在实施政策扶持方面,《条例》特别规定,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化肥运力安排、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3)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对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扶持和鼓励措施,例如:明确对沼气、制肥等综合利用设施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予以鼓励和支持。

(4)条例还规定了对废弃物利用予以税收优惠并享受农用电价格,对有机肥购买使用予以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利用废弃物进行沼气生产和发电的享受新能源优惠等。

3结语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2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and development of large-scale livestock farming throughout our country, large-scale livestock indust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caused by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livestock project EIA, summarized the livestock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EIA projects, and discusses the key issues of EIA on livestock breeding project.

关键词: 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探讨

Key words: livestock;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discuss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6-0295-02

0 引言

国务院总理于2013年11月11日签署第643号国务院令,公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文就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的必要性、行业依据、应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的必要性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我国各地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出现和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愈来愈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包括:一是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发展和环境管理严重脱节,政策执行过程脱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缺乏相应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制脱节,政策制定体制脱节,政策执行过程脱节;受职能制约,各级环保部门过去忽视了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问题,而且政策因素及经济的强势发展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畜禽养殖业的微利,养殖业自身环保资金匮乏,缺乏有效的国家扶持政策和办法。二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严重滞后,缺乏有效的的规划管理。农村环保治理机制尚未建立,基层监督机制缺位。三是全社会对农村环保及畜禽养殖业污染危害的认识不足[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旨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其颁布实施,进一步为畜禽养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养殖业,同时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2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的行业依据

在编制畜禽养殖项目环评报告时,除考虑应用常规的法规、规范、标准、导则外,还要结合该行业的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定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19525.2-200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91)《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等等。用足行业标准规范,项目环评才有说服力,才能对业主开展环保“三同时”建设有指导意义。

3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应关注的重点问题

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对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生产工艺、环保措施、风险评价等问题应予以特别关注。

3.1 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来判定选址的合理性,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及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基地。同时还要考虑项目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

3.2 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现行国家标准中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首先应执行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在环评中可以根据大气导则推荐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一个结果,但只作为参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界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这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应该结合包络线来表达)。畜禽养殖业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如《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规定:养猪场500~1000头为200~800m;10000~25000头为800~1000m;《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8号)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m。环评工作中还要结合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和公众参与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综合分析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3.3 清粪工艺的选择分析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4.3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6.1.1.1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已建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目前,常用清粪工艺有水冲粪工艺、全漏缝地板免水冲工艺、干清粪工艺、生态垫料养殖工艺。水冲粪工艺优点是用水冲的方式清粪,能够保持猪舍内的环境清洁,劳动强度小,劳动效率高;缺点是比其他三种工艺的排水量大,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治理难度较大,不符合现代环保理念。全漏缝地板免水冲废水排放量适中,介于水冲粪和干清粪工艺之间,优点在于保持猪舍内的环境清洁,清粪劳动强度较小,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有利于沼气的产生,但缺点是水处理成本较高,周边需要有足够的土地资源用于消纳。干清粪工艺的优点在于粪水分离,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废水处理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污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缺点在于国内干清粪工艺不成熟,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清粪,不适用于现代化大型养殖场内限位栏、保温房等的清理,人力投入大,机械化操作清粪率偏低,噪音大,严重影响生猪生长。生态垫料养殖工艺的优点是不需要冲洗,无粪尿污水排出,垫料2~3年清理1次、劳动强度较小。在发酵床的制作过程中,通过垫料的分解发酵,使猪粪、尿中的有机物质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缺点是夏季猪舍的温度较高,粪污资源利用率低。环评工作中可以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推荐采用合适的环保清粪工艺。

3.4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畜禽养殖空气污染防治、废水处理、粪便治理、病死猪尸体处置技术方法,可以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根据典型厌氧反应器(完全混合厌氧工艺反应器、厌氧接触工艺反应器、厌氧过滤器、升流式厌氧固体反应器等)的特点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等规定论证沼气生产工艺的合理性。

3.5 环境风险评价 从沼气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会产生泄漏、爆炸、火灾。风险评价只能从事故预防出发,定性地制订从生产到使用整个过程各种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沼气泄漏、爆炸、火灾等突发性事件,依照应急处理程序,采用相应的应急措施[2]。同时,采取养殖场生猪疫情(生猪疫情包括口蹄疫疫情、高致病性蓝耳病病毒、细菌性疾病继发感染、猪流感等)防范措施。生猪疫情预防总的原则是“坚持养重于防、防重于治、综合防治”。为杜绝部分不法分子贩卖经营病死猪肉,拟建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病死猪的安全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应尽量制订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参考文献:

[1]李玉明.畜禽养殖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探讨[C].第三届全国农业环境科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3

1.1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几个方面。畜禽养殖场污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含有大量的N、P等营养物质。养殖场废水一方面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从而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另一方面通过土壤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使水中NO2-、NO3-浓度升高,人若长期或大量饮用,可能会诱发癌症[1]。研究认为,养殖业污染是导致水源氮污染的关键影响因子[2]。此外,粪便中的病原微生物也是养殖场污水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畜禽养殖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是CO2、CH4、NH3、H2S等气体,它们主要来源于畜禽饲料中氨的转换及畜禽粪尿在微生物作用下的降解。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气CO2、CH4能加重温室效应,NH3、H2S可以引起环境酸化。并且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严重影响了动物和居民的健康[3]。畜禽养殖业中大量添加剂如Cu、Zn、Fe、As的使用,导致畜禽粪便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较高[4~5]。畜禽粪便中的重金属和微量元素在土壤中累积,影响到土壤中各有机物的代谢,破坏土壤平衡,从而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及农产品的安全性,进而危害人类健康[6~8]。目前,畜禽废弃物已成为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面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严峻形势,“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源污染纳入了减排范围,核算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2年)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23.7万吨。其中,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53.8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7.6%,是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4倍。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其中,农业源氨氮排放量80.6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1.8%,是工业氨氮排放量的3.1倍。而畜禽养殖业污染又占农业源污染的95%以上。因此,畜禽养殖业已成为排污之首,其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了城镇生活与工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

1.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1.2.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全

我国畜禽养殖业缺乏相关的引导和规划,大部分养殖场都是自由发展,普遍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如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和污水、尿液储存池。固体粪便堆放在露天场地,且无防渗措施;污水、尿液储存在无防渗措施的储液池中。在降雨过程中,畜禽粪便及尿液中的氮、磷、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及地下渗漏的方式发生转移,导致大量污染物质进入周边及地下水体。

1.2.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够

由于传统养殖习惯,大部分老养殖场内部的环境管理比较粗放,加之畜禽养殖业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效益波动较大。因此,畜禽养殖单位主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而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存在较大的阻力,进展缓慢。

1.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不完善

随着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不断加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目前,最新的法律法规是国务院于2013年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上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此条例将激励我国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引导畜禽养殖业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养殖之路。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目前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地完善,以增加其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才能有效应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1.2.4畜禽养殖单位污染防治观念淡薄

受传统养殖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养殖单位缺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的意识。建场时只考虑养殖,没有考虑养殖废弃物的储存、处理及利用的问题,粪便随意堆放、污水、尿液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政府的要求能拖即拖。因此,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动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

2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途径

2.1能源化

2.1.1沼气工程

畜禽养殖沼气工程是以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为原料,在厌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将其中的高分子碳化合物分解为小分子物质的过程[9]。沼气工程是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和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通过沼气工程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产生了新型能源-沼气。沼气是一种优质清洁能源,可以用作照明、炊事或生产用能,以减少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消耗[10]。目前,沼气技术在我国已经非常成熟,养殖场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建设相应大小、相应种类的沼气池,并配备相应面积的沼渣、沼液消纳土地,使养殖场的污染物达到零排放。

2.1.2微生物燃料电池

微生物燃料电池是一种利用微生物将有机物中所含的化学能直接转化成电能的绿色产能技术[11~12]。该技术具有能量转化效率高、反应条件温和、清洁无污染等优势。目前,微生物燃料电池尚处于起步阶段,燃料电池功率低是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通过研究非贵金属催化剂、阴阳极材料的优化、质子交换膜的改善、微生物的筛选和培育、生物膜固化技术等,可以突破燃料电池发展的瓶颈,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南开大学的金涛通过对阴阳极材料修饰改性,对微生物燃料电池进行了优化,获得了该技术处理畜禽废水迄今为止最高的功率密度[13]。随着微生物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及推广,畜禽养殖废水不仅得到了处理,而且产生了新的能源-电能,同时解决了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问题,实现了双赢。

2.2肥料化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物质,是农业生产中需要的宝贵资源。我国传统农业的施肥方式是简单的堆肥后还田,或者是直接还田。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病原菌和虫卵,还田后对农作物及人体健康存在一定的危害。目前应用较为广泛且最具有市场前景的是生物有机肥法。生物有机肥是畜禽粪便经生物肥菌种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能够调理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使农作物大幅度增产。生物有机肥法是一种集处理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于一体的生物方法。这种方法处理粪便的优点在于最终产物无毒无味,且干燥,易包装、使用,而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14]。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重金属,而目前缺乏有效的去除重金属的方法,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大量使用易引起土壤重金属污染。因此,生物有机肥技术还需进一步完善。随着国家对有机肥生产、使用等税收、补贴政策的推广,有机肥生产技术的开发研究,生物有机肥产业将会进一步得到推广。

2.3饲料化

研究证明,畜禽粪便含有大量未消化的蛋白质、B族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粗脂肪和一定数量的碳水化合物,经过加工处理可成为较好的饲料资源[15]。但由于畜禽粪便作饲料存在能量低,矿物质含量较高等营养不平衡,此外,畜禽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添加剂,其大部分残留在粪便中,粪便再作为饲料使用时,可能会出现超标甚至中毒的问题[16],所以目前发达国家已不主张使用畜禽粪便作饲料[17]。

3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3.1合理布局,种养结合

针对地方环境特点,对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根据养殖业规模、养殖废弃物的特点决定地方种植业结构。通过农牧结合,以农养牧的方式来解决养殖业污染,使养殖业废弃物充分得到资源化利用。

3.2引导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转变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专业户程度不高,根据《中国畜牧业年鉴2012》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生猪规模化(年出栏≥500头)养殖场(小区)户数为23.7806万户,非规模化养殖户数为5763.6539万户,占总养殖户数的99.6%。畜禽养殖散养化程度较高,给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带来了不便。因此,积极鼓励、引导家庭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转变,向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改变传统的养殖模式,走清洁、生态养殖之路,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3.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建设废弃物综合治理设施

对于没有足够的土地来消纳养殖废弃物,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规模化养殖单位建立废弃物综合治理设施,如:沼气池、微生物燃料电池、生物有机肥厂等处理设施。发展一批规模较大、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的示范企业,以带动周围区域畜禽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使养殖废弃物转换成能源及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缓解了能源危机。

3.4积极宣传和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的科普知识和防治技术。让人们了解并熟悉养殖业可能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及危害,掌握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以加强养殖单位污染防治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激发养殖户的治污紧迫感和责任心,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18]。

3.5加强技术开发与研究

虽然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畜禽粪便中部分重金属超标,要加强重金属钝化技术研究,确保安全后,粪便才能制作肥料或饲料[19]。利用微生物燃料电池处理畜禽废水的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推广与应用还需进一步研究。各地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根据自身环境和养殖特点,深入开展研究适合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及利用核心技术。这也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关键之路。

4结论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4

【关键词】畜禽;污染;现状;对策

近年来,随着正阳县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及城郊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虽然国家出台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排放标准等规定,但养殖场普遍存在选址不当,污染防治投入不足,环境管理不善的现象,以至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纠纷不断,日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

1 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现状

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正阳县生猪养殖规模也逐年扩大,由传统的农户散养逐步向规模化养殖方向发展。截止2012年12月底,县畜牧部门统计全县生猪总存栏量达231万头,年存栏500头以上的共1160 家。正阳县农村畜禽养殖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起点低,随其衍生的环境污染、环境纠纷也较为普遍,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全县目前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全县生猪总存栏达231万头,按照排污系数折算(5千克/天・头),畜禽废弃物产生量达422万吨,畜禽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系数折算(COD17.9克/天・头),仅COD一项就达15092吨,是2012年我县COD环境总量统计中工业排放量271.4吨的56倍。畜禽粪便尿的产生量较大,污染治理设施较少,处理能力与产生量相差较大。现有的沼气池、沉淀池远不能处理掉产生的猪粪尿,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处理效果差,未经处理的猪粪尿均直接排放。猪粪尿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施入农田或经雨水淋溶污染了地下水及附近地表水体。养殖场周围臭气熏天,蚊蝇滋生到处乱飞,养殖废物贮存之处地表水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部分群众的饮用水已受到威胁,压水井已不能饮用,身心健康受到危害。

2 防治污染的对策

2.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长期以来农村落后的畜禽养殖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导致农村脏、乱、差现象。相当一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再加上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期被忽视,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很难做到达标排放,导致发展畜牧业的同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我县部分农村居民饮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养殖场附近池塘因富营养化失去了使用价值,农民居住环境遭受污染,严重威胁着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没有农村优良的环境,便没有整个区域的良好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护水资源、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畜禽养殖污染已到了非治理不行的地步。因此,为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10年出台了《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2013年3月召开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会,下发了《正阳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对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场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慎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发后,联合县畜牧局编制了《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与实用技术手册》,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流河长责任制的通知》,对主要河流流域内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通过几年的努力,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为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度,县政府又印发《正阳县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全部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2.2 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养殖污染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共同福祉,仅依靠环保部门的力量有些单薄,县政府应组织畜牧、发改委、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召开养殖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养殖污染治理事宜,同时邀请县人大、政协委员参加,监督指导污染防治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源减排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有关畜禽养殖沼气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推进工作;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业各畜种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半年和全年畜禽养殖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治污技术指导,引导和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建设,利用各类扶持资金重点向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倾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有关环保服务、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日常监管及畜禽养殖减排监督考核工作。

2.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养殖污染,根据土地拥有量、区位优势和区域环境承载量,按照“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相统一的农业生态循环体系,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现代畜牧业,将畜牧业养殖用地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2010年印发了《正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及防治工作方案》。坚持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养殖业主合理选址。在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发展养殖业。对已建成的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停措施。

2.4 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按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现有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常年存栏量5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根据规模大小,处5-10万元罚款;污染严重的,由政府实施关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2.5 严格标准,统一实施

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由畜牧、环保等部门联合制订建场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养殖企业和养殖农户必须按照全县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统一建场,统一施工,使每个养殖场从建场到运营都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鼓励养殖场改变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型、环保型养殖模式。同时,按照农牧结合的原则,要求新改扩建养殖场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周围农田消纳养殖废弃物。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5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

一、畜禽养殖业对水体的影响

随着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日趋规模化发展,使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迅速增加,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北京、上海、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已经出现严重的环境压力水平。2010年2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显示,畜禽养殖业排放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氮102.48万吨、总磷16.04万吨、铜2397.23吨、锌4756.94吨。粪便产生量为2.43亿吨,尿液产生量为1.63亿吨。畜禽养殖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不容乐观,治理整顿迫在眉睫。由于目前大多数养殖场离水源很近,对水体的影响更加直接。很多养殖场都建在河岸、水塘边,部分养殖场虽建有化粪池、沉淀池,但大多数是简单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污水从化粪池直接排入河流的现象极为严重。目前畜禽养殖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影响水质:一是畜禽用水所致的污水直接排放;二是雨水冲刷推放的废物导致的污染物流失。[1]畜禽养殖排放大量的氮、磷会加速水体的营养化,并富集各种微生物、有毒物质及致癌物质。不仅给当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而且危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和辖区内主要河流的水质安全。

随着广东省畜禽养殖业从附属产业逐步跃升为独立的产业,形成了以猪为主,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但由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滞后,沿海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量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增长,造成水环境污染和农村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农村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有数据显示,2005年广东畜禽养殖废水中CODcr就已占到全省废水CODcr排放总量的9.6%,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2]

二、畜禽养殖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工作,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议事日程,虽然近年我国在立法上做了许多工作,但相对于越来越严重畜禽养殖污染而言,立法显然还是滞后的。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污染措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

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立法中,仅有《畜牧法》对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作了少量规定,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5月公布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虽然对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作了少量规定,但其法律效力不够。该《办法》规范、调整的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即常年存栏量生猪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和牛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在此规模以下的小型养殖或放养养殖不在《办法》调整范围内,小型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在国家法规上存在盲点。

例如,广东省畜禽养殖以中小规模养殖场为主,按照目前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广东省许多养殖场不能涵盖其中,导致仅52.6%的规模畜禽养殖污染能得到控制。按照国家标准,广东仅有约55%的蛋鸡规模养殖、48%的肉鸭规模养殖、30%的肉鸡规模养殖可以纳入到标准控制范围,而肉牛规模养殖只有1.47%属于控制范围。

(二)销纳空间不足,治理效果欠佳

多数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多建在大、中城市近郊,废物排放量大且集中,城郊无足够土地销纳,加上农牧分离,种植严重脱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城市已基本没有合适的土地供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三)畜禽养殖污染意识淡薄

对于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和保护生存环境的重要性,广大农民及养殖户普遍存在意识不强,知识缺乏现象。传统养殖习俗、规模养殖企业环境治理设施的缺乏、村民环境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的淡薄,使得农村地区畜禽粪便和废水随意排放。加于当前畜禽业正处于微利时期,而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需要相当多的投资,农民和畜禽经营者难于承受。[3]

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建议

我国地域辽阔,农业资源及气候条件丰富,区域性特征明显。各地社会经济条件差别大,加之各地畜禽养殖业发展情况、饲养规模、环境状况不同,现有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范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但是小型养殖场、养殖户却为数不少。因此,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养殖业管理办法和措施,从而细化法律法规。

(一)从严格环境法规入手,加大监管力度

2009年8月广东省实施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进一步扩大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管理范围,体现了更为严格的环境要求,尤其是对珠三角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严于国家及广东省其它地区的排放标准。从而使清洁生产工艺得到推广,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从而有效减少养殖业污染物排放。主要措施表现为: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控畜禽排污总量,实行严格的畜禽养殖环评审批制度。

对畜禽养殖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布局、污染途径、影响范围进行科学评价,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加大项目审批监管力度,在合理调整区域环境容量和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及规模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禁止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地建设畜禽养殖场。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合理规划布局,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

二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责,对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有较大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公开暴光,对不能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挂牌督办、限期治理。

三是建立常态的环境监测和动态监察机制。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赋予相应的执法管理职能,将畜禽规范化养殖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的源头防控,规定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未办理环保手续或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养殖户,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和处罚。

(二)运用环境经济手段治理畜禽污染

许多国家不仅运用法律手段,而且还运用补贴、税收、押金退还、环境债务、排污许可交易等经济手段防治畜禽污染。在西方国家有很多成功实践经验。如日本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拨出一定的额度来防治畜禽粪便污染。英国和丹麦为使粪肥能安全地储存越冬,分别承担农民建造储粪设施费用的50%和40%。荷兰为促进过剩粪肥运往缺肥区,对距离100公里以上和50公里以上的给予运输补贴。

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资源相对匮乏,对动物性产品的需求还远大于对环境需求,养殖业还是一个弱质产业,存在执法难问题。因此,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中,应鼓励采用环境经济手段。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诉求,以经济杠杆强制推进治污。实行谁排污谁付费、少排污少付费、不排污不付费还有奖励。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养殖成本,影响到企业的效益。这就在客观上促使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治理污染,尽快实现达标排放。

实施“以奖代补”,通过高额奖金引导企业治污。收来的排污费反过来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企业治污效果越好,奖金越多;治污行动越快,奖励越高,这无形中大大提高了业主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对污染量少,难于监测的可以照饲料量征收少量的畜禽养殖税。

(三)加强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村组干部、养殖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生态农业建设,提高畜禽养殖场环保意识,推广使用有机肥料,改变农户用肥习惯。二是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重点养殖大户的污染防治培训,帮助建设和完善相关污染防治工程,传授生态养殖、科学养殖的新兴实用技术。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防控的浓厚氛围。[4]

参考文献:

[1]钱易,陈吉宁.农村环境污染的系统分析和综合治理[J].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P73.

[2] 邓惠玲.养殖业发展模式正在重塑[N].中国环境报,2010-5-31(5).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6

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有关畜禽养殖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疏堵结合”为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环保并举”,实施科学规划、合理区域布局、实行总量控制,有效整治畜禽污染,有序发展畜牧业,促进我x畜禽养殖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xx畜禽禁养划分方案》,全x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分为凤翔镇居民区、凤翔镇和肇兴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名山镇风景名胜区、太平沟自然保护区、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肇兴鲟鳇鱼自然保护区。

禁养区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企业。

(二)严格执行《xx畜禽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划分方案》。

x.在非禁养区内合理布设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

x.在非禁养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企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并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三、污染治理措施

(一)关停或搬迁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区域。

(二)综合治理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的区域。

x.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应采取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畜禽养殖场在xxxx年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xxxx),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x.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企业,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畜禽养殖企业要达标排放。

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可以养殖畜禽的区域。

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x.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并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立体养殖、种养结合,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新格局,使农业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达到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xx%以上。

x.适养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总量控制的要求,合理布局,不得在城镇上风向x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x公里以上。

x.适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企业在xxxx年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xxxx),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x.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企业,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x.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x.在适养区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进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

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型养殖模式、达标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大力推广专用有机肥,引导发展生态立体农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应用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