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范例6篇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1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并监督本村各村民小组参照本条例实行村(组)务公开。

本条例所称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将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重大事项予以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务公开工作,农业、监察、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

第四条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十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电子触摸荧屏等形式公布。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

第八条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第十条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2

(一)村务公开中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做好财务公开工作,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促使村委会正确、合理理财,充分发挥村级现有资产、资源经营效益。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

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2、各项收入。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收入、集资入股款、征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3、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咸业支出、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村级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5、债权债务。内部来往、应收款、应付款、生长行(信用社)及个人投资和其他财产。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积公益实数额、提取应付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红数额、农户分配和其他分配。7、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等。8、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

(三)财务公开程序。

财务公开前,乡农经站委托村财代管中心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等详尽财务公开内容。交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确认后签字,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报帐员签字后向村民公布。

(四)村委会在村民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五)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帐员,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年初公布计划,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各项的费用等。

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和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3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各地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认真研究和探索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情况下村级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县、乡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一)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乡级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六、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常抓不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保证开展工作的必要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动员农村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村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和协调。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要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4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各地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认真研究和探索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情况下村级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县、乡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一)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乡级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六、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常抓不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保证开展工作的必要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动员农村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村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和协调。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要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5

工作的调研报告

2005年3月8日县政协三届六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县委、县政府:

2005年3月21日至29日,县政协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江办发[2004]2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一是以乡镇、管理区政协联络组为单位组织调研,县政协副主席、机关办委主任参加,调研了乡镇、管理区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二是由县政协副主席...带队,分别调研了...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此次活动调研了24个村(队),有50多名县政协委员参加,访问了100多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确估价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成绩

目前,全县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处在制度和组织已普遍建立起来,一部分村(队)转入规范阶段,一部分村(队)步入轨道阶段的并行的中期阶段。

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当前农村形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主要得益于党的惠农政策,得益于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施行。据县经管局介绍,全县村组各类经济问题资金,1995年为417万元,1996年至1997年为134万元,1998年施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后,当年为47万元,目前每年只有3万元左右。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1、村(队)务公开的组织比较健全。绝大多数村(队)成立了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一些有威信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小组成员,敢于仗义执言,在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可替代。2004年,...村民主理财小组共杜绝不合理开支0.6万元,...村杜绝不合理开支0.45万元。

2、村(队)务公开的制度比较完善。县民政局统一制定了村民自治管理章程,包括8个工作制度,大多数村做到了制度上墙,并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工作。...镇在落实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村财务管理60条,把村务公开纳入年终考核范畴,与奖惩挂钩;对71名村干部统一实行年度考核,有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全镇发文通报。

3、村(队)务公开的内容比较全面。绝大多数村(队)建立了村(队)务公开专栏,内容涉及政务、事务、财务,以财务为主,组也建立了公开栏。内容比较全面,涉及税费政策、农民负担方案、村组财务收支、村组债务、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固定资产处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救灾救济款物、公益性投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村2005年第一期公开栏就公开了10项内容。

4、民主管理的程序比较规范。一事一议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当年收支预决算、村组机动田发包、资产变卖、呆死账处理、村级大型建设等重大事项,大多数村(队)都召集群众代表大会讨论,经2/3以上农户签字同意后才实施。...村事事与群众商量,真正让群众当家作主。2003年,...村小学教学楼年久失修,经建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拆除新建。村委会一方面向上级政府积极争取资金,另一方面就筹资问题征求村民意见,在96%的农户签字同意后,又登门做少数村民的工作,最后高度统一了思想,对缺口部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人平不超过15元的标准筹资。...管理区前进队严格实行队级事务一事一议,由理事会组织实施,只要是职工共同承担的开支费用,全部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2004年清洗沟渠、架设高压汞灯以及队里的其他公益事业,都是理事会开会决定、组织实施,并将开支情况张榜公布。

5、民主理财小组履行职责比较到位。村(队)级财务凭证,都有经办人签字,有事由,有村(队)负责人签字,有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查并盖章。...村村主任建房,村干部集体放了一挂鞭贺新,条据被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清出退回。...村接待市农科所专家,买了两包精白沙烟,反复向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解释,才予以报销。...村每一笔开支都是采取会签制,要有经办人签名,写明开支事由,所有的村干部签字后,再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入账。

6、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了乱开支。民主理财小组对集体各项收支实行全方位监控,抵制了乱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审查了财务凭证,减少了乱开支。二是部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得到了极大增强。...村做到了村民代表依法“海选”产生,坚持了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坚持了大事民主决策制度,液化气站拍卖由60万元卖到了90万元,群众对村干部十分满意,作为县城近郊村,几年来无一例上访案件。...村对机动田公开拍卖,每亩租金由150元拍卖到了410元,群众对村干部没有不称赞的。三是保证了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家反映,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群众扯皮的少了,上访的少了,党群关系改善了,干群关系改善了,干部清白了,群众清楚了。...村的大小事情都是民主决策,2000年修建严中渠大桥、鲁鲁湖电排,都是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的;2004年修建村委会至...的水泥公路,召开了两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后到会的48名村民代表,有47名赞同,这条公路于2004年6月建成通车;在排涝服务费、水利以资代劳的决策中,户主的签字率在95%以上。...村现在无债务,无债权,有现金积累3万余元,群众对村干部非常满意。

二、正视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县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领导认识不够统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一般,轻热点;重财务,轻政务;重事务,轻程序;重事后,轻事前;重公开,轻反馈;重一时,轻一贯”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十二个方面。

1、各项工作制度明显滞后,内容不完善。县民政局统一制定的8个工作制度和村规民约,是2000年6月出台的,有些提法要修订,如“两个文明”、“村提留”、“乡镇统筹”、“村会计”等。

2、主要工作制度和重要事项群众知晓面窄。村务公开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在会议室一挂,群众不知道。有的村制度也没有上墙,如...村、...村、...村、...村。

3、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村民推选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没有经过村民推选。因为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有的村调整增补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未经过推选程序,而是由村(队)安排,如普济镇大军湖村。...村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自己监督自己。

4、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成员不固定,未实行常任制。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讨论村级事务,今天是这几个人来,明天换成那几个人来,如....村。调整增补其成员未经过推选程序,如...村。

5、固定村务公开栏不固定,标准不高。...村经济状况较差,村委会办公地点在支部书记家里,上级来检查,就把村务公开的内容写在白纸上,贴在墙上,没有长期性。...村、...村2005年第一期公开栏就是几张纸贴在墙上。...村、...村的公开栏分成几处,不集中,笔迹不能持久保存。

6、村财务公开不及时。...村、...村的财务是一年一审,一年一公开。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规定: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7、财务公开不够明细具体。...村群众反映,财务公开比较笼统,有些支出只有一个总数。...区清水队群众要求,杂工和水利资金的公开应该具体。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规定: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8、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如村干部工资、村干部年度考核情况,这次调研的24个村没有一个村公开。....村的血防项目资金没有公开。

9、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不全,有的没有记录。部分村的民主管理会议一年一次,会议记录随记随丢,村务公开的内容没有存档。...村没有记录。

10、收款收据白条入账现象比较普遍,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1、有的村还没有起步。...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无监督组织、无管理制度、无公开专栏、无操作办法。

12、对已出现的问题处理追究未到位。特别是对已离任的村组干部的经济挪用问题没有处理到位。

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施行八年,还存在上述突出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三、工作建议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利。

因此,我们要把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制度来坚持,健全和完善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做到精心组织引导,保障群众选举权;细化议事规则,保障群众决策权;紧抓关键环节,保障群众管理权。以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村民从村务的旁观者、上访者变成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

(一)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

1、加强检查,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做到“八个必须”。

(1)必须修订工作制度、村(队)规民约,完善内容,做到与时俱进。(2)重要工作制度必须在公开栏内永久性公开。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队)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队)规民约,必须在公开栏内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3)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过群众推选,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成员必须经过村民推选,必须实行常任制。建立村(队)群众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4)财务公开必须一季度一次,逐笔公布具体明细。日常事务半年一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

(5)公开栏的建设必须提高标准,统一规格,统一格式,地点要集中、固定。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块公示牌,做到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

(6)应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部公开。村(队)干部工资、村(队)干部年度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

(7)民主管理会议记录必须完备,存档备查。

(8)财务凭证必须合乎规定。

2、组织调研,健全和完善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经管局、财政局、监察局参与,组织调查研究,迅速完善各种制度。村(队)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格式等,民主管理的组织、内容、程序、要求等,都要以制度形式作出规定。

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正确处理四个方面的关系。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重点,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必须全面推行,不可偏废。以健全、完善的制度保证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到:村里的干部群众选,村里的大事群众定,村里的事务群众管,村里的财务群众理;事前群众知道,事中群众参与,事后群众评议;重大问题群众说了算,经济问题市场说了算,财务问题制度说了算。

3、学习典型,推广...区、...村、....村、....村的先进经验。

....区1999年组织一把手到...农扬学习,2000年出台队务公开考核办法,从2001年起就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工会主席负专责的领导小组,做到了“六统一”:(1)有统一的公开内容。管理区工会以表格形式印发了队务公开栏内容,包括干部工作分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重大事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管理费用情况、共同生产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有统一的公开时间。一季度一公开,公开及时。(3)有统一的检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为上一季度队务公开工作检查日。(4)有统一的考核办法。管理区党委以文件形式出台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5)有统一的存档要求。要求资料保管齐全、规范。(6)有统一的制度建设。各种制度上墙,对群众公开;各种组织落实,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场务公开促进了...区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仅2004年,全场30个生产队的管理费和共同生产费比2003减少30万元,全场企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比2003年减少24万元。

(二)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程序化

1、加强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工作。对组长进行政策、法律、财务培训。对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2、村(队)党支部、村(队)委会要自觉接受群众查询监督。凡集体的大事决策,事前由群众代表会议审定,交村(队)委会执行,事后由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并向群众公开,如公路建设、抗旱排涝费用、水利建设以资代劳、其它一事一议等。

3、加强对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部门监督。民政、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农经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队)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加大领导力度,推动村(队)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

1、统一各级党政组织、相关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办发[2004]52号文件、..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高村(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

2、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指导。健全和完善村(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乡镇、管理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是关键。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乡镇、管理区一年至少要搞两次检查,被动乡镇要做到一季度一次检查,对长期后进的村(队)实行“笼子”管理,对死角村的工作要派专人指导;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解决村(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新任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和村(队)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6

一、当前村务公开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些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不按规定的制度执行,应付检查,摆摆样子,村公开栏成了“应付栏”,没有养成公开的习惯,或是公开内容停留在某年某月,或是上面检查就公开,不检查就不公开。

二是“云深不知处”。公开不彻底,玩数字游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避重就轻,个别热点问题公开时“蜻蜓点水”,涉及到其他收支项目一笔带过,对成绩夸夸其谈,对失误避口不谈,给群众灌“迷魂汤”。

三是“真做假时假亦真”。甚至有个别村在村务公开中作假,欺骗群众,特别在是一些不敢、不能公布的敏感问题上做文章,以“假”代“真”,村务公开成了假公开。

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村务公开栏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村务公开成了让人看不懂、摸不透的村“雾”公开栏,村务公开变成了“公开难”,成为应付检查、遮人耳目的“花瓶”。

二、*县的主要做法

针对上述问题,*县不断创新公开的方式,丰富公开的内容,创造性地建立健全了四大村务公开机制,引入群众参与和监督村务公开工作,形成真公开、全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点题式”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由群众点题。过去,由于村务公开群众没有“点菜权”,不适合群众“口味”,很多群众对村务工作漠不关心,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从而为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大开了方便之门。该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点题式”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务公开栏中增设“点题栏”、“评议栏”,群众可在“点题栏”中将自己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写在栏内,村务公开内容就根据群众的点题进行公开。为了提高“点题式”村务公开的效果,防止群众点题干部不闻不问,该县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村务公开必须做到“群众随时点、干部限时答”,群众对公开内容有意见,可留言在“评议栏”中进行评议或是要求重新公开。“点题式”村务公开真正使村民对村务公开有了参与权、评判权、监督权,不但提升了村务公开的针对性、真实性、时效性,而且增强了对群众的吸引力。

(二)、建立村“误”公开制度,村“误”也公开。长期以来,村务公开工作报喜不报忧,很大程度影响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信任度。鉴于此,该县率先在巾石乡试点建立了村“误”公开制度,要求各村每季度刊出一期“村误公开专栏”,主要公布村委会的工作失误,特别是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发包,以及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村级财务管理等问题的工作失误。对问题不遮不掩,对失误不偏不袒,取得了群众对村务工作的充分信任与支持。

(三)、建立村务公开民主听证招待会、票决制度,村务事由村民定。该县发动群众登上村务工作“唱戏台”,参与对村务工作的监督、决策,在黄坑乡试点建立了村务民主听证招待会制度,招待会既是村务公开的一种形式,也是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决策的一个平台。会上不仅面对面向群众解说村务,而且现场提请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听证。村务民主听证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自由参与,人人都有发言权,听证内容由根据群众“点题”选定。同时,该县还在新江乡试点开展了村务票决制,对重大村务,采取群众投票决定的方法进行村务决策,村务事村民定,群众既明白又放心,使许多原来村干部头疼的事不再头疼。

(四)、建立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村务公开有了能说话的“嘴”。由于村民文化水平有限,村务公开内容有时光写在黑板上,还是有很多群众看不懂。为了让群众看得懂弄得清,该县在衙前镇建立了村务发言人制度,根据村落分布格局,在村里聘请3-5个文化水平好、群众威信高的老干部或是老党员为“村务公开发言人”,“村务公开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解说、宣传村务公开内容。以前,村级财务问题是最让村干部伤脑筋的一个问题,村务公开了,群众也是似懂非懂,有群众戏称:“远看密密麻麻,近看稀里糊涂”,因此,造成群众意见多反映大。自从配备村务发言人后,村务公开有了能说话的“嘴”,由于解说宣传及时,群众心中人人都有了一本帐。

三、几点启示

*县村务公开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群众放心、干部舒心的效果,主要是他们抓住了村务公开工作的“牛鼻子”,用创新的办法突破了瓶颈,很借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启示一:村务公开服务的主体要明。村务公开的根本目的是为农民群众参与村务活动提供平台,激发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责任感,使农民群众在村务工作享有充分的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提高村务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村务公开面对的对象是群众,因此,村务公开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群众展开,群众的满意就是村务公开的最高要求,要把群众的要求当作第一要求,把群众的呼声当成第一呼声,把群众的意愿当作第一意愿,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公开,形式要让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这样才能把村务公开栏建成群众的“明白栏”、“放心栏”。

启示二:村务公开工作的关键是要建制。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的特点,形成以制度抓管理的村务公开模式,必然能促进村务公开工作的长足发展。所以,要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村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实际,统筹操作性、科学性要求,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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