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范例6篇

放管服范文1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中心对照目标任务,结合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稳妥有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根据蕲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求,我中心全面总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放管服”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领导重视,及时传达落实改革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黄冈市2019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黄放管服组〔20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改革精神,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贯彻落实市、县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领域放管服改革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有效的举措,从促进检验检测出发,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检验检测系统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配合做好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继续清理规范审批检验检测服务事项,指导和督促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和检验检测标准等,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配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力推行网上在线办事。加快建设集网上办事、实时查询、咨询投诉、阳光政务、电子监察等多位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及后台信息管理系统,尽可能实现审批事项和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事项等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营造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要求优化检验检测服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工作中落实。在办事大厅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解决办事群众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的问题,并在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问题。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使检验检测办事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简政放权改革统筹性不够强。上级部门下放权限时,相关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工作衔接不畅。

(二)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单位涉及的检验检测专业性强,人员少,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跟不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放管服范文2

两年多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也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政建设,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政府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另一方面,已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中梗阻”现象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最先一公里”也存在问题。

对此,如果不努力加以改变,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延误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简政放权

深化简政放权,既要有勇气,也要有智慧。简政放权实质是政府的自身革命,自我削权限权就像割自己的肉,更为困难。目前这一改革如同顶风逆水搏激流,不仅不进则退,慢进也会退。为了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为了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着力把简政放权加快向前推进。

深化简政放权,要注重把握好三点:一要开门搞改革。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人民群众对审批之弊感受最深,对改什么、如何改最有发言权。我们要把主要由政府部门“端菜”变为更多由人民群众“点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和路径,更为精准、更加精细地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监管服务的“盲点”。二要上下联动。上下同欲者胜。在简政放权这场重大改革中,上下必须协同推进。上级政府在设计改革方案时,要重视听取下级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意见,使改革举措更具可行性、操作性。下级政府在贯彻执行上级要求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落实的具体办法。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外,其他的审批事项原则上要以取消为主。确需下放的,各部门要协调同步,把整个审批链全下放,不能你放他不放、责放权不放。事项下放到哪一级,要根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来确定,不能层层往下甩包袱,最后导致基层接不住。三要由人民群众和实践评判改革成效。群众和企业满意不满意,实践效果如何,是检验简政放权成效的根本标准。不能光看你下了多大功夫,数字上取消下放了多少,关键要看群众和企业办起事来是不是快了、花钱少了、成本低了。

政府在减权放权的同时,要以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厉行法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快建立“三个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对企业的约束有哪些,“法无禁止即可为”。通过建立“三个清单”,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今年,要基本完成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公布,研究推行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开展试点。

坚持放管结合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要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法治、公平、责任意识。现在我们在市场监管上,一方面,各种检查太多,随意性太大,企业疲于应付,还有不少寻租行为。另一方面,该监管的还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政府监管要“居敬行简”,不扰民、不烦民但法度不缺,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向社会公示,使市场主体明晓界限、守法经营,并缩小监管者自由裁量权。同时,要依法开展监管,维护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好“裁判员”,不犯规的不去烦扰,轻微犯规的及时亮“黄牌”警告,严重犯规的马上“红牌”罚下场。当然,裁判要履职尽责、公平公正执法,不能该吹哨的不吹,更不能吹“黑哨”。监管者必须受监督,要公开信息,健全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我到地方调研,不少企业包括台商、外商反映,侵犯知识产权、坑蒙拐骗等行为,企业自身难以解决,如果政府把这些问题管住了,企业的“心头之痛”就解除了。因此,在大量减少审批后,政府要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市场管住、管好。这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积极适应这一转变,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这两年,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继续推进监管创新。一是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抓紧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把部门间关联的监管事项都放到平台上来,同时清理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监管和执法的结果应公示,并留底备查,阳光是治理监管和执法不公最有效的手段。二是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有些地方和行业把企业和监管部门人员放在同一平台上,通过两次摇号,按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抽检,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企业有了压力,也减少了监管部门寻租机会。要抓紧推广这一做法。三是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者要给予有足够吸引力的奖励并严格保密。强化企业首负责任,通过倒逼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同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无数双眼睛盯着每一个角落,就能织就监督的“恢恢天网”。

不忘优化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人民政府的天职。这几年,各级政府在加强服务方面花了不少力气,但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这要靠深化简政放权等改革破除障碍,把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好。改革的实效也要从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方面来体现。我们要努力通过提供比较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经济发展之路更通畅、人民群众心情更舒畅,使整个社会更温馨、更和谐、更有凝聚力和活力。

群众创业创新不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的服务,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继续办好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规范流程、明确标准、缩短时间。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政府不能唱“独角戏”,要创新机制,尽可能利用社会力量,并搞好规划、制定标准、促进竞争、加强监管。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都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他们承担;确需政府参与的,要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务,也要尽量这样做。我们既要努力提供充裕的公共服务,更要增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创新服务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要清理规范,能免的就免、能合的就合,确实需要的,尽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有这样一个服务理念,就是宁可自己多辛苦,也要让群众少跑路。

放管服范文3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报告,供您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党的报告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紧紧扭住“牛鼻子”,下好“先手棋”,撬动引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政府内部结构优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改革,破除发展桎梏,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民群众创造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抵御外部风险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放管服”改革思想渊源和发展历程

“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是“放开搞活”历史经验的延续和发展,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大思路一脉相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之初,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管理理念、运行机制、管理方式面临一系列挑战,大范围强密度的审批发证管理甚至成为限制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制度性障碍。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分别开启了政府向企业和市场放权的历史进程,特别是2001年,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也是为了践行加入WTO的庄严承诺,国务院专门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大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微观审批管理大大减少,但重审批、轻监管,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

党的十八大拉开了新一轮简政放权的大幕,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工作进入新时代。2014年,在督查总结各地行政改革工作成效基础上,简政放权工作从“放”和“管”两个轮子都要圆,到要进一步做好“接、放、管、服务”,在实现“企业受益、市场规范、群众满意”改革目标进程中,逐步形成了“权力下放、监管跟上、服务提升”的改革理念。2015年5月,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国务院连续五年召开全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强调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发展壮大新动能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放管服”改革的成效和意义

“放管服”改革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方式的创新和革命,把大量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工作重点和更多行政资源从以审批发证为主转向创新宏观调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得以进一步厘清,政府管理理念不断进步、管理方式持续变革、管理手段深化创新、管理效率逐步提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也为全球公共治理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新动力

“放管服”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切实解决企业投资经营和群众创业门槛多、手续繁、成本高等问题,不断破除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创业中的不合理束缚。党的十八大以来,削减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99项,削减比例达44%;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317项,削减比例超过30%;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3项,削减比例超过74%;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削减比例超过70%,改革综合效应不断显现,市场主体大幅增多且日益活跃。自2014年3月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累计新设企业达2597.6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47万户,较2014年改革前日均新设企业增长113%,市场主体活跃度已近70%,有力支撑了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特别是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从2013年以来,连续6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都超过1300万人,对稳增长保就业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放管服”改革致力于打造宽松公平的发展软环境,着力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解决难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简政与减税减费并举,出台营改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政府性基金减少30%,六年来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万多亿元,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大大降低,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了开放型经济水平,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特别是先后在上海等省市设立了12个自贸试验区,为“放管服”改革试点借鉴经验做出了突出贡献。世界银行报告显示,中国内地营商便利度世界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提升到2018年的第46位,提升了50位,是全球营商环境改善程度最显著的经济体之一。

“放管服”改革实践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紧密结合,创新创业平台不断丰富。截至当前,众创空间数量超过69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4800家,创业投资机构超过3500家,创客经济、分享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不断改造传统动能,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高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动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二,我国经济逐步走上依靠创新提质增效的发展路子,不少领域从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实现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了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回应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激发了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放管服”改革力除烦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核心指标,确立了“透明”、“回应”、“责任”等现代政府的价值取向,把建设服务型政府思想落到了实处。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设立专题组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并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指南,创新渠道,优化流程,明确时限要求等,不断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科、文、卫、体等公共服务以及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还不断降低用能、电信、物流等成本,大大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为他们干事创业,实现人生的价值创造条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刀阔斧砍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司法部牵头组织共取消证明事项多达6259项,并开设“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进行监督落实和便民服务。依托“互联网+”推进各级政府间、部门间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间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最大限度便利群众。比如自然资源部为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登记慢问题,采取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等方式,逐一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压缩登记时间,并在72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

“放管服”改革一个重要领域就是政府要大量向社会放权,更好发挥社会力量解决那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通过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制订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和竞争规则,提高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不少地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增加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为规范社会中介组织服务,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强化监管,完善信用和考评体系。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让广大劳动者有了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社会纵向流动通道进一步拓宽,有效调动了社会投资积极性。“放管服”改革深刻改变了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的实现方式,通过体制机制变革所激发出的社会潜能,所释放出的社会动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三)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和管理理念,促使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发生深刻转变

“放管服”改革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政府改革的中心位置,民之所望、改革所向,有效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政府角色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的深刻转变。“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以服务民众办事为中心的流程再造和目标管理,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百姓眼中的“一件事”为载体,以群众的需求和感受为标准倒逼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建立起新型清晰规范的办事流程和标准。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的前沿阵地,不断集成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以行政审批资源集成为先导,对原先分散、零星的审批权力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逐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据普查,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设立政务大厅3058个,覆盖率94.3%,乡镇(街道)共设立便民服务中心38513个,覆盖率96.8%,不少地方坚持省级统筹,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加强村(社区)代办点和服务点建设,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这些重要改革,实现了政府服务机制和流程方式的深刻变化,彰显了整体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仅是把现场办理搬到网络终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还以数据共享推动业务协同,依托省、市、县、乡、村多级联动政务服务网,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建设“24小时不打烊政府”。宁波、天津、北京等很多城市利用大数据技术改造传统政府热线服务,大力整合分属不同条块的几十个政府热线和服务资源,集中办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事项,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更好地满足群众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甚至市场服务需求。不少地方通过开发手机等移动自助终端各类政务服务掌盟平台(APP)和公众号,有针对性、定制化地为企业、居民推送便民便企的政务服务信息和政策法规,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让政府服务的方式更贴近现代生活,展现了智慧政府和现代政府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

“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把政府从不擅长不应该管的企业经营、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中解放出来,更加关注政策法规标准、宏观指导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有效破解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和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标准指引,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2018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153.9万户次,覆盖全国企业总数的5%,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3.5万户。不断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改企业年检制为年报公示制,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重点领域全覆盖,“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初步形成。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其成长留下充分空间,助力新动能健康成长,为分享经济、电子商务、网约车、共享单车、快递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留出充足空间,创造了更为宽松有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效率和能力,促使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

“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提升了政府的效率和能力。“放管服”改革推进以来,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开办企业环节已压减至4个,截至当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均压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大力推行“一企一证”,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由60类压减至24类,取证时间从法定60天缩短至平均9天。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5+1”试点地区减少或调整审批事项、审批要件达50%,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在公用事业服务领域,聚焦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精准发力,着力减事项、减材料、简流程,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供水新装、扩容改装、燃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20个、15个、16个工作日以内。针对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审批自由裁量权大、申报材料重复提交、各部门要求不统一等问题,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吸纳各地探索的项目审批承诺制、容缺受理、先建后验等改革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了并联审批制度,使用统一名称,不再重复提交材料。各地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江苏、福建等地对工程项目审批实行“线上受理、联合审图、集成服务、综合监管”的不见面审图新模式,这些改革创新举措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协同服务能力和审批效率。

“放管服”是一把利剑,把传统行政体制中深层次的诸多弊端和问题更加直接地挑了出来,比如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否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设计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及其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是否需要更进一步明确,在全国70%县和20%市已全面推进的综合执法局改革是否需要得以确认并在其他地方实施等,一些部委把主要精力放在管微观审批、管资源配置等具体事务上,中长期战略规划职能比较薄弱,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无论是消费市场监管、垄断行业监管还是金融监管等不少领域,都面临着行政资源难以有效整合的问题。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权力配置和职能体系面临系列挑战,改革已无法停留在某一事项审批要不要、放不放,而是涉及整个行政职权体系的合理分工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整合问题,必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科学界定政府间及其部门间职权范围,从而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体制。为适应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中央层面在新一轮行政改革中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既为下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也有利于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和提高政府效能。再比如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利于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还有自然资源部的组建等,都是积极回应全国各地“放管服”改革实践的要求而做出的中央层面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府积极贯彻中央持续深化改革的精神,专门设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放管服”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中办国办发文对基层组织架构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放管服”改革还促使了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的结构优化,不少地方政府通过“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或专设行政审批局等方式,把原来分散到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向一个科室和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或者把行政审批权划拨给一个政府部门到中心集中办公,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这些改革不仅归并审批权,还调整政策法规、技术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更改了科室名称,强化规划标准研究和内部监督,加强了事中监管和事后考评职责,建立诸如调研科、法规科、监管科、审查科、考评科等,部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相对分离的组织结构和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格局初步形成。

(五)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为全球公共治理变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中国方案

20世纪70年代末,英美等国积极学习企业管理模式,以放松管制、提升行政效率为核心启动了称之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政府改革,至上世纪90年代已经扩大至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其主要做法包括调整政府职能,减少对企业和社会的直接干预,通过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共服务社会化;也包括充分借鉴企业管理手段,如项目招投标、质量管理、使用者收费、合同外包等,实现政府管理创新;还包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再造政府管理流程等。实践表明,这场政府改革运动打破了政府传统僵化的管理模式,降低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行政效率。与此相对应,从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进程,政府逐步开始向个人、企业和市场放权改革,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初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再发展到本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履行入世承诺和建立比较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放松管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完善政府内部激励,更多让市场、社会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流程再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绩效考评、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化改革、发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承诺制等大量出现在中国政府的话语体系中,至此,中国政府改革已经与世界公共治理变革同频共振,共同面对世界公共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多元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各国公共事务治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断加大,这给各国政府的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都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世界各国开始了新一轮政府治理的探索,智慧政府、“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等逐渐在西方兴起,中国共产党也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再次开启为人类探索更好社会制度提供中国方案的进程。

中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比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比如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政府管理流程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效能,比如以民众为中心,激发社会活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等,都是世界各国政府治理与全球公共管理理论必须回应的共性问题。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政府管理改革和公共治理变革,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探索,其中所体现出的对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厘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的角色与定位,乃至推进政府改革的理念、策略、行动,都具有重要的国际参考价值。以“放管服”为着力点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实践是一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央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探索出许多独具特色、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的好经验好模式,从治理理念、组织结构、体制机制、运作流程、管理方式、技术工具等层面都取得许多突破创新,在权力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最多跑一次”、“一网、一门、一次”、“不见面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领域改革更是成效显著。纵观“放管服”改革进程,这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带来的是政府管理理念和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是政府权力运行方式和运作机制的深刻变革,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革新手段在政府管理中的深化运用。实践表明,插上数字技术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双翼的“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全方位、深层次、广范围的中国式新公共管理运动,其站位之高、力度之大、实际成效之明显,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点赞,也为全球公共治理变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中国方案。

三、“放管服”改革的趋势与展望

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五年,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五年,更是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的关键五年,“放管服”改革依然是重要抓手,仍有大量繁重而艰巨的工作要做。要以更大的放、更好的管、更优的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要从更深层面提升对“放管服”改革理念的认知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是政府的自身改革。下一步,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补短板,抓落实,求实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伴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对“放管服”改革的理解不能简单地停留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字面意思上,必须从改革理念和思想认识上进行深化提升。

“放”的核心意思是简政放权,说到底是政府角色定位问题,是要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边界和相互关系,重点是补缺位、纠错位、控越位,让政府归位,目的是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要继续加大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改革力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和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本身也需要培育,其考验的是政府定力和推动改革的能力。“放”要与建设法治政府相结合,清单管理制度依然是巩固和发展简政放权成果的重要载体,要尽快研究提出全覆盖的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要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上下更大气力,真正让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让企业和民众法无禁止皆可为,降低市场准入和民众创业门槛,激发社会组织和微观主体活力。

“管”的重点是放管结合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但说到底是政府管理转型问题,政府管理变革要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科学技术新进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涉及管理体制、部门职责、政府层级、运行机制、技术平台、法制保障等方方面面,目的是建设现代政府。监管不光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事,从管理角度来说,事中事后管理是监管,审批管理也是监管,制定法规政策也是监管,监督权力运行也是监管,对监管过程进行评估也是监管,无论是综合部门还是业务部门,都负有监管责任。要做好“管”,就要从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进行研究,要从机构、职责、人员、财力、技术、平台、能力甚至文化建设和政府层级职责划分等方面进行谋划,要从政策标准、审核把关、执行监督、服务管理和监管评估等全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流程设计。要健全审管衔接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制约机制,形成政府管理合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营商办事的浓厚氛围和公平有序宽松的市场环境。

“服”可以理解为优化服务,也可以增加创新服务和提供服务,可以包含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管理服务等,核心是在“放”与“管”的全面深刻变化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服”既是改革举措,也是改革目标,目的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民众服务是政府的本分,要把能否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作为衡量“放管服”改革成效的“试金石”,要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展现政府“放”和“管”的改革成效,变政府部门“端菜”为企业和群众“点菜”,变企业群众“来回跑”为政府部门“协同办”,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要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满足企业民众和地方政府普遍性政务服务需求,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同时增强优质资源辐射效应,用好互联网这个工具,打破时空限制,让人民群众都逐步分享到优质公共服务。

(二)要推进“放”“管”“服”重点改革举措的落实

“放”的方面。面对当前和今后的复杂形势和挑战,聚焦企业和群众所盼,仍应把简政放权作为重点,扭住不放,精准发力,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体系,彻底解决权责清单标准不规范、不清晰、不统一问题,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根除民间投资、对外贸易、企业开办等领域存在的“明放暗不放”和“卡脖子”现象。二是加大简政放权的覆盖范围和工作力度,要从经济领域向教育、卫生等民生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还要提升下放权力的“含金量”,取消和下放一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资质、中介服务、工程建设、交通物流等领域审批事项。对一些目前还无法完全取消的许可事项,要采取压减审批范围的方式,将其中风险较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纠正的部分坚决放开。同时也要对备案、确认、征求意见、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证、审定和专项计划等变相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增强企业和民众的获得感。三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围绕“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多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扩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与行业准营密切相关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在全国推广。四是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五是建立自上而下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体系。深入研究、拿出实招,明确政府部门内部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缩小行政自由裁量权,减少内部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

“管”的方面。政府“管”的改革,在体制、机制、法制、能力和文化等诸多方面都有寻求突破的空间。一是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构建新型监管体系。进一步研究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能责任划分以及事权财权划分问题,确保监管政策制度化落地。在一级政府层面,也要研究综合监管问题,要把监管机构改革中合并的职能统一起来,没有合并的职能也要加强衔接,全面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二是把简政放权同加强监管紧密结合,同步研究,相向实施。在研究简政放权的同时,一开始就要考虑到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套实施细则,消除监管盲点,以避免实际工作中放权和监管相脱节、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推诿扯皮等弊端,构建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的监管制度,深化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创新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四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政府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智慧监管”。鼓励开发综合监管系统,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使用智能化执法终端,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五是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不突破安全质量底线的情况下,量体裁衣,及时进行引导或纠正。六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公正监管制度,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内容。同时还要监测评价政府政务诚信状况,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纠正地方政府不守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服”的方面。优化服务既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的核心目标,要从服务理念、服务平台和服务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深化和提升。一要从研究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市场主体服务水平。要梳理登记开办、项目投资、不动产交易、水电气报装、员工招聘、设备购置、生产销售、获得信贷、并购重组、清算注销等,通过流程再造,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实现对特定项目的全要素重组,快速找到环节最少、流程最优的项目报批路径,为企业开办、成长和退出提供定制化的“一条龙”服务,特别要关注企业成长和发展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企业经营过程中检查评比多问题,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税费过高问题,还有技术创新支持和各种产权保护等问题,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做好改革配套服务。当前特别要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力度,继续完善“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制度,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在全国范围继续推进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改革,把相关审批时间压缩到120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要研究人的全生命周期提升社会民众服务水平。要梳理个人出生、上学、就业、结婚、生育、置业、就医、退休、养老、殡葬等公民一生需要办理的各类事项,并按照主题分类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梳理。继续加大减证便民工作的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要协调有关部门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为群众开具必要证明,同时还要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方便群众办成事。此外,要把不动产登记作为未来五年便民服务的重点领域,通过作风整治、“一窗受理”、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等方式打出行之有效的“组合拳”。三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效能。政务服务中心是解决政府与公众“最后一公里”或者说“最后一米”的问题,“放管服”改革必须打通这一道关,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推进改革的抓手,加快构建统一的“一站、一门、一窗、一次”服务体系,通过转变传统管理方式,简化申报材料手续,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推动政务信息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切实做到“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力促“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条块分割”向“整体联动”转变、“群众来回跑”向“部门协同办”转变,实现企业民众现场办事项“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四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加快实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推进统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和不见面办理。

(三)及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树立法治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政府管理,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法律法规成为阻碍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一些地方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由于法规不健全,造成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尽管各地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尝试,不同程度地突破原有政策法规的束缚,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要取得重大突破,还需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做好“放管服”改革法治保障工作。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所要求的法治,应当具备公开透明、稳定预期、规则有效且易于操作、不溯既往等内在要求,要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让改革朝着法治化方向走。各地在改革试点中形成了很多改革模式,这是改革必经过程,但改革方向和最终目的是形成一套成熟固定、可预期、法治化的制度。

放管服范文4

一、念好“三字”经,做实“放管服”

(一)提高“放”的含金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聚焦经济转调发展和社会需求,把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意见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减权放权的重点,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除障碍。

一是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县区通用目录标准,扎实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调整,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9项;县级权力事项从2014年4446项精简到3225项,压减27.5%,以政府的权力瘦身和短痛换来市场的活力提升。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机构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全部脱钩,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只保留28项。筛选10家规模较大、业务水平好、社会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提供招投标、企业登记、房产交易、劳保等60多项服务,2016年完成公共服务4000余件,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三是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将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积极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累计核发、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00余本;完成“五证合一”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工商审批权限下放,把农民合作社、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权限下放到乡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营商环境得到有力有效改善。2016年,全县新增市场经营主体5628家,其中企业961家、个体工商户44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

(二)提升“管”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运行。在“放”的同时更加注重下放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使“放权”和“接棒”之间衔接顺畅,确保基层部门“接得住、贯得下、用得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按照“权责统一、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蒙阴县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县直41个审批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构建起“清单式管理”制度框架,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库、异常信息库、随机抽查事项库、单位名录库”四库,打造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在农业、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进行了随机抽查。

二是规范监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事中事后监管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为44家行政许可单位分配信息查询平台用户名密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落实“双告知”制度应急过渡期间政务服务平台管理、部门间涉企信息双向推送和互联共享、信息查询认领等相关职责。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实施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2016年对全县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个体工商户405户,企业94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4家。同时加强了对补报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跟踪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提高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三)提高“服”的满意度,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把提升服务效能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落脚点,下大力气打造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减少办事环节,简化服务手续,最大程度提升服务水平,让改革红利真正变成惠民红利。

一是完善县乡便民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三次集中改造,实现场地、人员、设施、制度四配套、四达标;对企业注郧、投资审批区、行政许可区、公共资源交易区、农村产权交易区进行优化调整,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编制大厅审批事项目录194项,实现“一个大厅全办结”“一次完成登记取件”。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整合便民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县直派驻乡镇各单位的服务事项和乡镇散落在各办、中心的服务事项及人员集中到便民服务大厅,筛选入驻事项,编制服务事项清单,为群众提供经管、社保、计生、农村产权交易等10多项便民服务。科学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站点,依据服务人口多少、服务半径大小、服务距离远近等因素,依托综合社区和中心村等居民集中居住点,综合建设便民服务站点116处,选齐配强村级服务代办员136人,直接为群众提供审批代办、信息技术等便民服务,建成乡村便民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精简服务流程提效能。规范了38个审批部门行政许可科设置,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234套,印制一次性告知单2万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等制度,证照办理及审批时限缩短46.9%,实现了办事效率的成倍提升,有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强化问题导向,着力查找短板

(一)下放权力承接难度大。近几年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多,县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和业务量骤增。但是,受人员编制紧缺、专业人员缺乏等条件限制,许多部门审批能力不足,推行“三集中、三到位”难度大,导致个别下放事项承接不好;有些行政审批环节县级无法完成,导致运行不畅。比如县质监部门的计量许可业务,每项计量许可业务的流程较多,县局只有受理和许可两项权限,其中的技术审查、人员考核等环节仍需由市级技术机构(市计量检定所)进行,企业需市县两级来回跑,影响了服务效率。

(二)重放轻管难以长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管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上下级协调监管方面,个别上级业务部门在监管中的工作计划、抽查结果不能及时向县级部门通报,致使县级部门在制定抽检计划和开展抽查工作中存在重复投入人力物力现象;在同级监管方面,个别领域联合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在推行联合执法过程中,缺乏有效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县级在推行双随机抽查方面缺乏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一些单位的双随机抽查还停留在初始阶段,找不到有效措施。比如数据平台的建设、随机软件的开发、公开程序等。

(三)优化服务功课未做实。一是县级网上审批还处在起步阶段,在线投资审批平台也大都是二次录入,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二是审批时限缩减还未达到群众期盼。例如,在规划审批、图纸审查等方面还存在程序过繁的问题。三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竞争,导致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够,在释放改革红利的过程中,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探讨渠道方法,化解难题助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还需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县级审批能力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同时,要调整审批部门编制配置,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强化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审批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接得好。二是要适当加强资金、技术、设备的同步下放,最大程度改善基层审批工作条件。三是提高下放审批权限含金量。凡是群众和市场需求迫切、县级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审批事项要尽量放,凡是基层接不住、市场和群众基本无需求的事项尽量不放。四是完善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上下级审批工作信息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着力做好监管文章。要让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市场的同时还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广应用现代化、信息化监管措施和动态化随机抽查方式,突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信用约束。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在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在农业、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事项库、执法人员库,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以政府的权力瘦身和短痛换来市场的活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

(三)提升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服务能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力度,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环保、消防、建设规划等领域建立技术评估专家组,为项目审批、企业技术指导、服务把好关。

放管服范文5

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围绕破除制约交通运输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规范政府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合力已经形成。“放管服”改革,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月例会、半年小结、全年评查”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审批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在****交通运输系统营造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精简审批事项,服务效能快速提升。自****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严格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围绕“事项减少50%以上、环节压缩50%以上、时限减少50%以上”的工作目标,通过自查清理、业务初审、联合会审、反馈沟通、法制审核等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7项削减为12项,又因省级权限下放和法律法规变动新增事项2项,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审批环节削减65.65%,审批时限削减89.6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2项,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2016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近6万件,提前办结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保持100%。

放管服范文6

关于开展“放管服”工作的自查报告

旗政务服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行业职能,我局根据阿左旗政务服务局下达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旗“放管服”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阿拉善盟净化整治生态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度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简化办事程序。抓住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改善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如何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城管局党委在新时期狠抓“放管服”改革追求的目标。1.对前来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业户(除即办件外)均能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没有附加任何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对于以前个别申请事项存在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前期户外广告设置需提供各片区证明以及施工方的各项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全面实 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 方便企业和经营业户办事,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也不跑”成为一 种新的工作常态。2.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局窗口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渣土审批的时限由过去的十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三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和群众急需的抢修性挖掘道路等申请,实现急 需急办、先办理后完善手续。同时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道路挖掘、杆线迁移申请,实行联合踏勘制,由过去的十个工作日压缩到2-3个工作日,更加方便了企业的生产建设进程。

(二)坚持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等制度,实行大厅一站式受理,一窗口对外,限时办结。落实 工作“零缺位”措施,实施精准办公,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的经营业户得到满意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完善权利运行流程。认真落实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梳理汇总我局共有614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 7项,行政处罚 593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行政强制执行 8项,行政监督检查3 项,行政征收 1项。对确认梳理的行政职权,按照“一职权类别一流程”的要求,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四)做好执法权力下放和衔接工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增强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 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遵循合法合理、重心下移、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最大限度地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事权。

1.下放行政执法权力内容按照旗政府的要求,我局推行“能放则放”的原则。一是处罚权在局级,而大量工作由乡镇负责的权力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给乡镇。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乡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采取委托的形式下放给乡镇。在对城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下放、委托执法的方式,将83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审批下放至乡镇,赋予乡镇相对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及相对应的执法区域。

2.认真做好衔接落实。

一是加强管理。对下放的处罚权力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主动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事项,落实承接机构和人员。在旗法制办的领导下,城执局多次组织对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发放学法执法手册1000余本。2019年城执局结合乡镇执法特点组织编印《乡镇综合和执法手册》500册,上半年印发给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是明确责任。对实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明确权责义务。对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要求承接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乡镇承接下放的权利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取消收费标准的政策,认真落实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收费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所有行政许可,由窗口及时传至数管中心,由数管中心通过网站和APP等途径下传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实行单项监管,同时执法大(中)队可以对审批事项全部内容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各类事项,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执法能力,截至目前我局企业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条,个人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8条,通过城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2019年以来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一共受理1355条群众举报,办案率98%,有效的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六)跟进“一张网”建设,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每个事项与“一张网”对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三级 四同”,即同一事项区盟旗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7个事项在系统中办理,以“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为主要模式,真正实现“全程在线、一网办理”。

二、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局涉及的权力事项多,有些业务 要求高,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不能及时向经营业户答复的问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二)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中事后监督检

查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同时,历史无办件,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涉及需要到现场勘查(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有的需要专业部门现场核验(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四办”在实践上尚有一定难度。

(四)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审批业务缺泛关联性,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便利化公共环境,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 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主动对标国内先进评价标准, 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实现“上一个网服务全方位”, 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 理全覆盖, 推广“不见面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的改革, 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马上办”服务 模式。部门要根据实际做好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推行效果好的部门现场观 摩,杜绝“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现象,避免“马上办”服务模式“新瓶装旧酒”, 同时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否则要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完善首问自任职和AB岗补位制度。一是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城执局的工作职能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决定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或出具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关材料登记工作。二是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要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具体承办人不在时,要按AB角补位制要求,由科室其他人员负责办理;当AB角都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办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