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章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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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章程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1

(从工业大国到工业强国)

作者简介

王喜文:工学博士,博士后,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中央科技委委员。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正处级干部。

2009年前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与互联网技术研发工作;2009年后主要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研究工作以及科技管理工作,其中2011年曾经挂职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参与过北京市高端制造业基地的重大招商项目。主要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电动汽车等领域。

内容简介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是一国国民经济的主体,也是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保障。面对新一轮工业革命来袭、德国“工业4.0”、美国“工业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相继推出的时代背景,我国以《中国制造2025》作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期行动纲领,意图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洗礼、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端制造业跨越式发展,促进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蜕变。本书详细分析了《中国制造2025》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战略重点,并就规划明确的九大任务、十大领域、五大工程和八大政策进行了逐一分析,为相关领域的制造业企业从业者描绘了详细的产业环境与政策蓝图。

目录

推荐序

前言

第1章出台背景/

第1节中国制造业发展历程/

第2节中国制造业现状分析/

第3节中国制造业内外压力/

第4节中国制造2025≠工业4.0 /

第5节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工业/

第2章内容总览/

第1节总体思路/

第2节基本原则/

第3节战略目标/

第4节战略任务和重点/

第5节政策扶持和保障/

第3章九大任务/

第1节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

第2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第3节强化工业基础能力/

第4节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第5节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第6节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第7节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第8节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第9节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第4章十大领域/

第1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第2节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第3节航空航天装备/

第4节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第5节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第6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第7节电力装备/

第8节农机装备/

第9节新材料/

第10节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第5章五大工程/

第1节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工程/

第2节智能制造工程/

第3节工业强基工程/

第4节绿色制造工程/

第5节高端装备创新工程/

第6章八大政策/

第1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2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3节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第4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第5节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第6节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

第7节进一步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

第8节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后记/

后记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2

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关系到人民政协和工商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好这两个换届工作,对于加强我县民主政治建设,促进非公制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政协、工商联(总商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即将召开的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将提出我县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这对我县政协及工商联(总商会)工作来说,也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能就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近几年来,县政协和工商联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协委员来自基层,代表了最基层的呼声,许多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巴二中考点设置等提案引起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向省争取,设立了全省唯一的一个在乡镇设立的考点,迎得了普遍赞誉;县政协《关于县域民营经济的调查报告》、《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视察报告》、《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调查报告》、《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等一批优秀的调研成果,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的已经或即将发挥效益;县工商联的小额担保贷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为下岗职工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等等,不胜枚举。这次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直接关系到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爱国统一战线的壮大,关系到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奋斗目标的实现,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

第二,做好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抓好这次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选好新一届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代表,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改善各个界别的结构,对于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做好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是更好地完成政协各界代表人士和工商联(总商会)代表的新老交替、顺利进行政治交接的需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实现新老交替与合作,对于进一步改善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的整体结构,增强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这次换届为契机,在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中调整充实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相对年轻的同志,对于进一步优化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总商会)代表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工作,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做好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发挥统战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前进和发展广泛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这次换届工作是充分发挥政协、工商联(总商会)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战略举措,各级党委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学习政协、工商联(总商会)章程和有关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上来,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事业的发展。

第五,做好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是加强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待续健康发展的需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工商联作为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工商联换届工作,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遵章守法,造福社会,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有利于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政协和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政策规定,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两个换届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原则、规定和关键环节

这次换届工作,必须严格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二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三是要坚持按《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办事。四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搞好这次换届工作,关键是要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协委员、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代表的推荐考察工作。新一届政协委员、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代表的素质高低,是事关政协、工商联(总商会)的组织建设以及更好地履行职能的大事,做好政协、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关键在于能否高质量地完成好人事安排工作。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县委对换届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人事安排的政策规定,在委员和会员代表的推荐考察中,要充分体现党的统战政策,重点把握好三关:

1、严格把好政治关。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代表的提名推荐,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人事安排,一定要坚持条件,务必做到代表性与先进性相统一。要把政治进步、政治合格作为推荐考核人选的首要条件。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代表人选,无论是中共党员,还是其他各界人士,都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能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协商推荐为委员和工商联会员代表。此外,还要注意身体条件。

2、严格把好素质关。政协委员应该是我县各界的精英,除了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外,还必须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具备较丰富的知识基础,在本行业学术上有造诣、技术上有专长、群众中有影响;必须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热心于政协工作;必须有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才能满足现阶段政协工作对委员的要求。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代表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要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要生产经营稳定,在同行业中起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社会影响,要能积极参加工商联的活动,有参政议政能力。选拔新一届工商联领导班子是换届工作的核心任务,要着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重保持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能力、个性的互补、年龄梯次配合,要着重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要严格人选标准,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群众关。

3、严格把好程序关。在政协换届工作中,对整个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应严格遵照政协章程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规定办事,要与各人民团体和各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和减少政协委员安排工作中的遗漏和失误。要加强与执法执纪等有关部门配合,把那些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参政议政能力,具有进步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人士选准、选好,保证新一届政协委员素质和质量。根据中央的规定,政协委员的协商产生要严格按照“人选推荐、提名汇总、党委审定、协商确定”四个程序进行,充分体现民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真正把我县各界别最优秀代表人士推荐协商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县政协委员的人选推荐工作,委员人选中的中共党员由县委组织部提名,非中共党员由县委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在征求县委组织部、县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县委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三、加强领导,确保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这次换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责任大,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要把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做好政协和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基本要求和政策规定,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各乡镇党委、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政协和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与县政协党组、县工商联党组充分协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保证换届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要把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章程办事统一起来。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这两个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加以研究解决。把握好换届工作的原则和政策,认真负责地推荐委员和会员代表人选,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切实搞好这次换届工作。对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办事,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按章程有序进行。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县委宣传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分阶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大力宣传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我县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宣传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宣传这两个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换届各阶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和群众的选择,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要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换届中的各种动向,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确保稳定。要引导大家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要求与工作需要的关系,正确对待“名、权、位”和“进、退、留”。对那些在换届中不按规定、不依程序、不讲原则的违法违规操作,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3

“地位”是一个相对概念,也就是说,一个主体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它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中。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给主体定位的科学方法,应是将主体置于其所在的社会关系系统中,从其所参与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多方位把握其地位。 所以,我们对商会法律地位的研究,除了包括性质、结构、功能等方面外,还应从商会与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角度进行考察。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世界经济的日益一体化,政府需要商会等市场中介性组织起到管理、信息、沟通等桥梁作用。而作为市场主体的分散工商企业也需要通过商会等组织来形成组织化的利益,达到其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目前,商会等中介组织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织创新,发挥着政府、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明确商会的法律地位迫在眉睫。我们将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商会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比较,使人们更加理解现阶段商会所遇到的独特困难和限制以及孕育的优势和机会,对今后商会的发展具有借鉴及启示。 一、中国近现代商会的发展状况 商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近代中国商会更是中外市场接轨——中国市场成为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一环后的产物。对于商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正如美国著名学者郝延平指出:19世纪中国同西方的经济关系,促进了成熟的商业资本主义,这一商业资本主义构成一场商业革命。而这场商业革命的结局之一,便是近代商会团体的诞生。无论是近代还是现代,对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影响最深刻、对社会进步与政权稳定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市场中介组织——商会,它不仅是国家各级政权和众多工商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而且也是国家政权调控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 近代中国商会的发展状况。中国近代商会是随着中国早期资本主义的萌发,在商人会馆、公所、行帮的基础上逐步产生的。1902年,上海的官员和商人成立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是为中国最早的新式商会。同年,袁世凯在天津创办了天津商务公所。到1904年初,清政府颁行《商会简明章程》26条,规定所有的“商业公所”一律改名为“商会”,并倡导在商务繁盛之地设立商务总会。 中国的商会正式成立于1904年。到1911年,全国已有925个商务总会、分会。到1912年,全国工商较发达的城镇绝大部分都成立了商会。1930年,全国各地商会已建立2046个。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又纷纷接收、改组、恢复或重建商会。 随着商会组织的发展和商人势力的增长,各地商会组织感到了进一步联合起来的必要。一些商人指出成立华商联合会的必要性:其势既涣,即其力亦薄而不雄。力薄则不能制人,势涣则为人所制,此自然之理也,虑为人所制而思有已制人,舍集思广益,共励进行,别无良策。”[2](P759)商界人士产生了要求扩大联合的意识。 在希望扩大联合的思想意识萌生的同时,“华商联合会筹办处”也正在酝酿之中。1907年冬,全国商会和华侨商会的代表在上海举行了商法讨论会的同时,决定筹建中国的商联会,委托上海商务总会和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负责筹办。1909年12月,第二次全国商会的商法讨论会又在上海召开。上海商务总会提交了拟就的华商联合会章程,并决定建立专门的筹备机关“华商联合会办事处”。1912年中华民国取代清朝。同年11月,北京民国政府工商部召开全国临时工商会议,与会的45个商会的代表一致赞成组织全国商联会,当场议决成立“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设本部于北京,以上海总商会为总事务所,各省各侨埠设立分事务所。2月20日,工商部发文批准设立全国商联会。1913年1月18日上海总事务所宣告成立。1914年3月15日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商联会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1914年,袁世凯政府公布了修正的《商会法》,对商会的存在和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至此,旧中国商会在组织体系和功能上逐步完整化和规范化了。这种形式的商会一直持续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 同业公会系指由同行业组织起来的经济集合体,是一种同行业的自律性机构,是维护同行业利益、共谋发展的商人组织。中国资本主义性质的同业公会是在清末民(国)初年开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以天津为例,1920年已有40个行业呈文天津总商会,请准设立同业公会。1934年作为天津商会的基层组织——同业公会已设立80个。1943年在天津商会注册的商业同业公会117个,工业会组织145个。 随着时代的变迁,同业公会历经分化、改组,一直存在和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市、县级的同业公会一般都有几十个到上百个。旧中国的同业公会,特别是后期的同业公会,在维护同行业工商企业的正当权益、协调同行业的业务合作和互助、不同程度地反对帝国主义的欺压和掠夺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活动,为促进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当代中国商会发展状况。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出,中国的商会组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现阶段的中国商会系统大致可分为三类,即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进出口行业商会。据统计,至2004年第四季度,全国工商联共有基层组织20789个;有各级行业商会5507个。 目前,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49个地方分会,还在机械、电子等18个行业建立了行业分会。中国进出口行业商会共包括7个类别的商会。如机电、纺织、轻工、五矿、食品、医药及对外工程等商会。 总体上说,现阶段中国三大商会系统基本上都带有鲜明的准官方机构的特点。从性质、结构、功能等层面来看,它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即工商联(民间商会)属于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具有很强的政治、行政管理职能,其他二个系统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具有很强的行政管理与为企业或为行业服务职能为主的经济类社会团体。#p#分页标题#e# 二、近现代商会法律地位的比较 商会是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扩大与深度广度的拓展而产生并得以发展和完善的社会经济组织。近年来,社会经济组织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正如美国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西方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所说:“我认为一种经济的实绩取决于这种经济的组织结构,” 一语道破了研究社会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如果我们能从分析近现代商会的法律地位入手进行比较研究,将有助于规范商会的组织行为,有助于提高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并对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首先,基本性质的比较。近代中国商会是一个工商界的民办法人社团。商会的章程和宗旨表明商会是具有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清朝商部制定颁布的《商会简明章程》这是清政府对商会这样一个法人社团所定的基本法则,各个商会在大体依据这一基本法则的情况下,又制定有更为详细的章程。尤其进入民国,1914年,北洋政府曾制定《商会法》及《商会法施行细则》,1915年又颁布经过修订的《商会法》及其施行细则。商会法规定各地工商业者设立总商会及商会时,均可自行详拟章程。其性质有二个不容忽视的特点:一个是它由工商界人士自愿联合组成;一个是它是一种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即商会的成立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经政府批准,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它有依法独立进行业务活动、设立相应机构、选免自己的领导人员、支配自己的资产、参与国家的经济立法和行政、开展商人外交以及提供政府咨询等义务等权利。但它不是一种政府机构,一般不受政府的直接支配,也不代表政府。 现阶段的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是具有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是政府的助手,是由政府专设的管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机构。无论在生成途径、会员构成、组织构成、活动经费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都缺乏独立性,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因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由工商业者自愿组织起来的民间社团组织,不属于社会利益群体。 其次,基本结构的比较。中国近代商会作为工商界的法人社团,有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和业务机构,以此构成商会结构的主要内涵。其主要表现在会员结构、权利结构、组织结构等方面。在会员结构上,旧中国商会是一种跨行业的统一联合组织,它不限籍贯和行业,从横向上把全城各个行业联络和组织成为一个整体。如旧中国的全国商会联合会,它只由全国各地方商会和海外华商商会联合组成,大型企业只作为地方商会的成员,而不直接作为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员,全国性同业和专业商会则不参加全国商会而独立存在。如华北工业协会、中国工业协会等。在权利结构上,旧中国商会照章按期举办的一般为常会、年会和特别会议。它的主要权限是修订会章、选举领导人、议决重大事项、批准经费预决算等。因此,对内它是全国商会的最高组织形式和领导机构,对外它有代表全国工商界的资格。它设有自己的办事机构,还往往在各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组织结构上,旧中国商会一般有两个级别,即各城镇商会和全国商会联合会(或全国总商会)。各城镇商会是最基层一级的商会,它们彼此独立,互相平等,无大小之分。 现阶段中国商会的基本结构,主要由会员结构、权利结构、组织结构等方面组成:(1)会员结构是多职业、多类别和多层次的,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股份制公司等,当然也有一些经济理论界、教育界以及法律界人士参加。会员以其不同的入会身份而被分为不同类别。一般以企业和团体的身份入会者为一类,以个人的身份入会者又为一类,如企业会员、协会会员、个人会员等。商会对入会者没有财产标准的限制,会员中有大企业,也有中小企业;有大企业家,也有中小企业家。(2)权力机构是各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它们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商会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选举执行委员会;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等。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是各级工商联的最高领导机关。(3)组织结构是根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章程规定,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 再次,经济功能的比较。近代商会的民间性侧重于维护和发展工商业者的共同利益,与其成员有很强的认同感。对会员而言,商会主要在于为他们提供三个方面的服务功能:一是为市场交易正常从事沟通、协调、公证、评价、监督等服务功能;二是解决商会成员之间或成员之间与社会之间交往中出现的问题等;三是在政府和工商业者之间充当中介体。如联络工商、商情调查、兴办商学、维持市面及仲裁纠纷等。在联络工商方面。在清末,全国商联会、各省的商会都无一例外地将联络工商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商会联络工商有多种方式,其中比较常见而固定的形式,是定期召开有各业会董和会员参加的会议。除此之外,商会还通过创办商品陈列所、劝工会、劝业会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工商各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竞争意识,以便促进实业发展。在调查商情方面。清末民初,商会为了使各行各业为数众多的工商户,对于何地产销何物以及行情涨落趋势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而明了商务盛衰之故和进出口多寡之理,商会将调查事项分为5类,包括各业调查,特别调查,寻常调查,行情调查,以及大规模的商事习惯调查等。近代商会主持多达几百种的调查结果,为政府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应对市场变化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在兴办商学方面。创办各种实业学堂和商业讲习所,是清末民初的商会积极开展的另一项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自治活动。 1912年成立的全国商联会,在章程中就“振兴商学”事项拟订了以下四条具体措施:资送游学外国商科、筹设高等专科商业学校、推广中等初等商业学校、推广商业补习学校。在维持市面方面。市面的混乱与稳定,是商人最为关心和敏感的问题之一,也是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生活乃至促使政局变化的重要因素。在清末民初,造成市面混乱的原因可谓形形,商会维持市面的措施也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使市场渡过危机而渐趋正常。清末至北洋时期,在遇有较为严重的金融风潮和市面危机时,京津沪等地商会想方设法,上下奔走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经过多次的沟通和交涉与政府达成共识,并采取各种措施,使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趋于缓息,对于减轻危机的后果,稳定全国商务,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除应付金融危机外,调剂粮食,维持米市,也是许多地区的商会维持市面的一项重要活动。在仲裁纠纷方面。从清末到民国初年,受理商事纠纷是各个商会所从事的一项主要活动。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具体表现,即是各商会均统一设立商事公断处,并拟订了比较详细的章程。商会商事仲裁功能的发挥,是对商法的补充和完善。商会商事仲裁的公正,化解了商人之间的隔阂与矛盾,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p#分页标题#e# 1903—1949年的半个世纪中,近代中国商会除了向会员企业提供各种服务,调节各种商务纠纷,制定市场交易行为规则,能够较好地平息和化解了对政权和社会的冲击、并具有破坏性的经济风潮外,还从培育市场经济出发,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协调官商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其他任何市场中介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商会在为企业会员的服务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招商引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大举措的精神以来,商会着力搭建“招商引资”的促进平台,搞好经贸合作,适时适地广泛开展了各项经济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二,维权服务。随着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不断增加,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作为工商联的一项主要职能与任务,越来越显示出其积极意义和必要性。各地商会设立了维权服务机构,对法律服务和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指导。如上海、武汉、南宁等城市的商会这方面的工作就很有起色。其三,提供培训信息服务。工商联与行业组织都十分重视培训工作,分别以不同形式强化业内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各商会、行业商会都着手创办了会报或会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站,为会员企业提供多项服务。其四,拓展国际市场。由于商会的组织联络网较宽,对内拥有众多的成员企业,对外与国际商会和各国商会保持着较为密切的组织和信息联系,所以它能够比较迅速而及时地了解各国经济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送给自己的成员企业;同时,也能比较迅速而及时地把本国的经济信息向外传送,进而为自己的成员企业介绍和寻找合适的贸易与合作伙伴。因此,现阶段中国商会在对外经贸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最后,市场中介作用的比较。近代中国商会是如何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保持平衡,有的学者认为:一是对中央及地方政府而言,商会的成立为其节省了行政管理成本。这主要表现在商会所承担的职能是对政府职能部门功能的补充。北洋时期,天津商会在章程的总纲中关于其职能的规定:“关于工商业之利害得发表于中央及地方行政长官或工商业者;关于工商业事项应答复中央或地方行政长官或工商业者;调查工商业之状况及统计,按年编辑;因赛会得派员征集工商物品;因关系人之请求,得调处工商业者之争议;遇市面恐慌等事,有维持及请求长官维持之责任。”[6](P133-134)商会在日常工作中承担了大量信息搜集工作,大大节省了中央及地方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资本。二是对企业和商人而言:(1)加入商会可以使加快市场商品流通速度,减少交易成本。据档案记载,商会与各行业之间的联络最主要的最常见的是通过大量的函件、通报、调查、交流等方法及时地传递信息、互通情报。商会为其成员提供当地有关市场交易、习俗等各方面的信息,使入会商人减少了搜寻信息的费用;(2)商会的协调和沟通作用使商人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办事效率;(3)商会为企业提供信誉担保,可节约谈判成本,并对市场实行监控提供了方便;(4)商会能够反映会员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尤为重要的是商会为企业服务的功能节省了商人在市场上进行谈判的环节及不再需要纵向的联合。 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中,所有的商会被认为是一种多功能的中介机构。其一是有利于沟通与联络。由于商会既是工商界的社团组织,又是经政府核准并赋予一定权利的法人组织,因而与工商界和政府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利益和合作关系,能够沟通两者之间的联系,尤其在政企日益分离的情况下,这种地位将日益显得突出,它不仅使各地的商情信息得以交流,而且也有利于帮助本国的工商界与世界各国的工商界建立信息和行为联系。其二有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际市场的开拓。可以用自己的法人社团地位和国际信誉,为企业提供市场信誉担保。其三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完善。由于商会与企业便于直接联系,不仅可根据大多数企业的要求,修订内部业务管理规章,调整对外协调方针,而且也可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和提出自己的建议,请政府修改有关法规和政策,使之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上述事实说明,商会组织不仅是国家调节经济过程的重要信息渠道,而且是政府社会控制的有效中介。商会的中介性源于两种不同社会要求:一方面,它基于成员的需要,执行为成员谋利益的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功能的产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共同需求。另一方面,是基于政府的需要,是政府管理职能的补充,被看作是政府自上而下管理社会权利的延伸。因此,无论是政府与企业,还是企业之间,商会都是较为理想的中间组织。 就目前我国商会而言,尚不足以充分实现其固有的地位和作用,究其原因有二:一个是管理体制上的依附性。在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商会以及其他民间社会团体的管理仍然是一种集中控制的行政管理。商会作为各级政协的组成成员均隶属于党委的统战部门。在政治、业务上接受党委和政府的双重领导。由于这些原因,在现有体制条件下的商会很难充分发挥其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另一个是财政上的依附性。我国各地商会(民办的行业商会除外)的财务预算完全依靠地方政府拨款,有的地方也收取一部分会费,但数量很少。商会机构和人员对政府财政有高度依赖性,从而形成商会发展的瓶颈。 总之,商会因在组织上缺乏独立性,运作方式具有准行政化特征,导致其很难充分发挥其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和中介作用。 三、现阶段商会法律地位的思考 现阶段如何促进商会的健康发展,使商会有能力承接政府移交的职能,发挥出社会各界对中介组织所企盼的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正如中国近代史、商会史专家虞和平教授认为,商会的发展现状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文化的、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体制的等各方面因素,但法制不健全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得益于法律对市场体制的确立和保障,中国市场经济主体的发展,也主要得益于法律对其主体地位的确认和保障,以及对其发展的促进和规范。因此,商会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律上明确确立其独立的法律地位,使其真正称为独立与政府、独立于企业的社会中间主体,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真正从会员整理利益和企业利益出发,沟通政府与企业间的联系,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以便更好的应对国内外日益严峻地经济竞争形势。#p#分页标题#e# 众所周知,商会法是商会法律地位确立的最主要、最直接的依据。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统一的商会法。现阶段我国政府对商会法律地位的规定大致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宪法关于公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规定。宪法是一国根本大法,其关于公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基本权利的规定构成了商会组建和运作的宪法基础,但商会的具体组建和运作还需要相应法律的具体规范和保障。 二是《民法通则》对法人的一般规定。《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确商会的社会团体法人地位,根据我国实践做法,《民法通则》对一般法人的规定,可以适用于社会团体法人,但并不具有针对性,不能具体规范和保障商会的组建和运行。 三是社会团体立法。我国目前有关社会团体立法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一个社会团体登记性条例。主要是从行政机关如何对社会团体进行管理的角度规定的,且没有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律地位,缺乏政府如何保护社会团体独立地位和合法权益的规定,没有规定政府保障和促进社会团体享有独立地位的义务。 四是有关商会的专门立法。我国现行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商会法,没有形成包括商会性质、地位、职能、运作方式、组织机制、结构和违法规制等在内的商会法律体系。全国性统一立法的缺少,造成商会法律地位的不明确。 基于我国商会的法律地位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快使商会组织立法进程,尽快适应国内外的经济竞争形势,结合我国商会有待发展的迫切需要,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立法建议与思考,以确立和保障商会的独立法律地位。 一是赋予其法人性质。规定商会是工商界自愿发起和参加的、依据有关法规和政府指令组成的非营利性、自治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它以维护本地、本国、同业、同籍工商界的利益,谋求工商业的发展为目的,具有代表一业、一地、一国工商界的资格,拥有法定的地位和一定的自。 二是保护商会的正常活动与合法权益。规定商会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商会的正常活动与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对非法干涉商会正常活动或侵犯商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商会有权依法向法律机构。 三是规定商会的自主组织权。它有依法独立进行业务活动、设立相应机构、选免自己的领导人员、支配自己的资产、参与国家的经济立法和行政、开展商人外交等权利; 四是规定商会经费来源和税收优惠。规定商会的经费来源形式及税收优惠范围。 五是规定商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管理等中介职权。规定商会具有行业协调、企业指导与监督以及市场准入等职能。 六是明确规定商会与企业的关系。鉴于目前我国商会为会员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职能软弱,应专条规定商会与会员企业间的关系是代表、服务、自治管理关系,其中服务是核心。 七是明确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商会作为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与政府部门间无行政隶属关系。 商会是一种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它的成立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经政府批准的,成立后既可以得到政府的依法保护,也要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它的解散也需按法律程序报经政府同意;它有贯彻执行政府经济法规和政策、提供政府咨询等义务。 综上所述,商会的法律地位不是与生倶有的。在它出世之初,往往由工商界自发组成,以后随着商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不可或缺,引起了各届政府的重视,相继制定了商会法规,使之成为法人社团。至今,世界各国的商会基本都已成为法人社团。因此,我国现阶段商会组织的统一立法也势在必行。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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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1.1课题背景

1.1.1我国Internet的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我国Internet的发展,经历了1994年开始的科研教育上网,1996年的百姓上网,到1999年的政府上网,2000年的企业上网。它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按其应用性质来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986~1993为第一个阶段,是电子邮件使用阶段;1994~1995为第二个阶段,是教育科研应用阶段;1996~1997为第三阶段,是商业应用阶段;1998~2000为第四阶段,是普及阶段。按时间顺序来分可分为三个历史时期:第一阶段为萌芽时期,第二阶段是初创时期,第三、第四阶段为发展时期。其中,第三阶段为低速发展时期,第四阶段为高速发展时期[5]。

我国最早使用Internet是从1986年开始的。当时国内的一些科研单位,通过长途电话拨号到欧洲的一些国家进行联机数据库检索。不久,通过拨号上网与这些国家的Internet联系,进行E-mail通信。1994年4月20日通过美国Sprint公司接入Internet,开通了一条64K国际专线,通过TCP/IP联接实现了与Internet全部功能的对接。从此,我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有Internet的国家。1996年1月,中国公用计算机网(CHINANET)全国骨干网建成正式开通,全国范围内的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开始提供服务。CHINANET作为商用网向社会公众提供Internet服务,标志着中国Internet的发展进入商用阶段。从此,Internet这一新生事物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如一股狂飙风席卷中国大地。在快速发展阶段,我国的Internet沿着两个方向迅速发展,一是商业网络迅速发展,二是政府上网工程和企业上网工程开始启动。

我国的互联网络发展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可以用4个字2个词组来形容,一是“普及”,二是“渗透”。所谓“普及”是指对Internet从一开始的科研人员、大学教师的先知先觉普及到整个社会的大众生活中去,成为中国社会大众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渗透”是指Internet从单纯集中于网络本身的范围,从科研领域、高教领域,逐渐渗透到所有的领域、行业,成为各行各业本身进步的一部分。

......

目录

第1章绪论

第2章网站开发的基础

第3章系统设计

第4章系统实施

第5章配置与连接数据库

参考资料

1石志国,王志良,薛为民.ASP精解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6~41

2高成.ASP动态网站建设.国防工业出版社,2002:142~157

3肖志刚,张维,韩璐.ASP动态网页设计应用培训教程.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07~344

4黄梦.DreamweaverMX完全征服手册.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2~11

5曹建.Dreamweaver与ASP实战演练.电子工业出版社,2000:1~35

6天创工作室.ASP网页制作实战步步通.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28~47

7邵丽萍.动态网页制作ASP.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12~29

8曹建.ASP实例教程.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52~68

9李福荣.ASP动态网站之旅.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125~149

10小志.ASP入门与实例演练.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26~78

11王宏秦.SQL编程起步.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5~24

12薛静锋.Access及其应用系统开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23~68

13白以恩.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论文,2003:34~39

14DanielTabak.RISCSystem.ResearchStudiesPress,1990:2~15

15BeyongGillee,MinhoKang,JongheeLee.BroadbandTele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ArtechHouse,1993:12~26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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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经过这几年的学习,在各位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知识.经过社会调研,在指导老师的亲切指导下.我开发了电子商务——在线商店系统.20世纪末,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数据库技术在Internet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更加周到和人性化的服务。个性化已逐渐成为当今Web应用的潮流。本文研究了一种基于数据关联规则网上商店系统,此方案与现今网上已采用的一些方案相比,具有用户使用更简单、界面更直观等优点。在线商店在我国刚起步,但发展很快。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更加普及和在线商店的更趋成熟,会有越来越大的消费群体,市场潜力会得到充分发挥。下面对电子商务的有关概念做一简述。

1.1电子商务概述

1.1.1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主要内容是如何通过互联网建立一套合适的组织模式或对组织现有结构进行变革,从而极大地提高公司、机关等组织的运行效率。互联网技术可以理解为“利用互联网构件企业自己的信息系统”,它是一套以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为根本目的的内部信息系统。目前,电子商务以其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着众多的人们,引导着IT的发展方向,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们投身于电子商务浪潮,越来越多的商业公司准备敲开电子商务的大门。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未来的发展方向已为人们所共识,谁在这场战争中赢得了胜利,谁就掌握了未来。现在国际上已有几十万家公司、数千家银行介入了这一崭新的领域。在短短几年之内,电子商务席卷全球,金融业、商业、制造业、零售业纷纷涌上电子网络的国际快车;形形的“在线商店”、“网络商场”层出不穷,数以亿记的电子现金在网络中川流不息,以国际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不仅左右着企业的竞争优势,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

目录

目录1

第1章绪论2

1.1电子商务概述2

1.1.1电子商务的定义.2

1.1.2电子商务的历史4

1.1.3何谓传统商务4

1.1.4电子商务优于传统商务的优点(给企业带来的变革)5

1.1.5总结——国内建设电子商务的意义7

1.2电子商务的国内外状8

1.2.1电子商务的几种分类及案例8

1.2.2结论9

1.3电子商务系统10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系统开发工具10

2.1需求分析10

2.1.1企业资源计划10

2.1.2供应链管理12

2.1.3物流13

2.2开发的软件介绍14

2.2.1、asp介绍14

2.2.2Delphi介绍15

2.3数据库系统概述18

2.3.1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19

2.3.2ACCESS的作用19

2.3.3Access2000组件及操作20

第三章系统总体设计21

3.1系统功能简介21

3.1.1外部系统设计22

3.1.2内部系统设计23

3.1.3总体流程为23

3.2数据库设计24

第四章单元设计30

第五章总结31

参考文献32

参考资料

[1]CarlGanz,Jr.著,李小坚,田英,战凤梅译.VisualBasic开发Web数据库指南.内蒙古:机械工业出版社,1998

[2]倪彬:.《面向对向的系统分析和设计.中国计算机用户》,1999

[3]邵丹华:《.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国计算机用户》,1992

[4]李金.:《计算机软件应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1

[5]杨振宇主编:《电子商务知识与技术》,中国商业出版社2000年5月;

全国工商联章程范文6

一、坚持区委的坚强领导及和同级人大、政府的密切配合,全区上下合力推进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一)区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实现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根本保证。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区委的领导,自觉将政协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坚持和突出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区委也始终把政协工作作为党委总体工作的一部分,切实保障、扎实推进政协“三化”建设。

一是始终重视和加强对政协理论和政策的学习。区委一直将政协、统战理论与政策的学习列入中心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狠抓落实。去年,在全区下发了专门学习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的文件;今年,还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吕盛东专门作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报告等等,这些学习措施的实施有力的提高了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

二是始终把政协工作纳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并逐步形成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政协党组1-2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做到总体工作中有安排,集体工作中有部署;区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将政协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并作为本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适时组织全区大检查;区委分工一名副书记负责与政协的日常联系,经常参加政协的会议与活动,加强领导和协调;区委邀请政协主席列办公会和常委会议,使政协工作和政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在区委最高、最前沿的决策程序中得以体现。

三是坚持重大问题提交政协,协商于决策之前。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事关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关系全局性的重要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基本上做到了先协商、后决策。人事方面凡涉及区政协机关、政协专、工委或涉及党外干部任用的人事问题,区委都要经政协党组会议征求意见后决策;凡属有争议或其他比较重要的、不得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的人事问题,政协主席列办公会议、常委会议时可以代表政协发表意见,起到决策之前的协商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推进科学决策和经济工作。人民政协人才荟萃、联系广泛、智力密集,历来就有“人才库”、“智囊团”的美称。区委发挥政协的这种优势和作用,每年都要交办一些重大经济课题,由政协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反映各方建议、协调各方关系,使政协始终处于经济建设主战场之中,使政协始终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人大和政府对政协建设的重视和配合,是对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有力支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协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形成工作中的合力,互动互补、互促互进,有力的推动了政协的“三化”建设。

一是坚持与区人大之间采取双方常委会议互请领导参加共同协商重大问题和平时互送文书加强沟通的较为规范的做法;同时在实践中积极配合、在运作机制上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在人大通过重要决策之前的协商方面,在双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

、法令的相互监督方面,在共同组织对“一府两院”及政府各部门乃至在全社会实施有效监督方面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运作机制。

二是坚持与政府的多方合作。首先,与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协商、视察;其次,坚持区长分工联系政协工作并定期向委员通报全区改革发展情况的制度,为政协委员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政府安排一名副区长分管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提案有区长亲自签署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与政协坚持共同立案以及交办、承办、督办等制度,并采取定期协商座谈、现场督办、跟踪督办、视察督办等多种形式办理;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理解和重视,在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时,给予经费保障和交通便利等多方面支持,为政协工作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二、围绕中心深度参与,服务发展协商议政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我们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度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协商议政,建言献策。

(一)选准题。一是每年政协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协商、调研视察议题均有80%以上是围绕汉南经济建设中心展开;二是每年年初选定课题前均到各专、工委和各界别调查摸底,初选课题与区委、政府协商确定;三是保持与区委、政府的联系,准确把握区委、区政府拟将开展的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保持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的一致性。四是区委根据不同时期中心工作的需要主动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上的一些重大课题提交政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五是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问题长抓不懈,连年实施协商议政,如“三农”问题,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城镇规划与发展等。

(二)深调研。一是认真制定方案。每次调研都充分准备,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调研的目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等,确保调研切实可行,不走形式。二是注重广泛的代表性。参与调研的人员包括涉及该项课题的政协委员,还包括与之相关的群众代表和派、无党派人士、政府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力求参与面广;调研的对象涵盖区直、农场、街、镇范围,既有代表性的单位又有特异性的部门,力求调研面全。三是调研的形式多样,既注重座谈会、汇报会,更注重实地考察、现场查看和个别交谈等。四是整个调研活动结束、调研报告形成后,再次与相关部门协商,再次与机关人员交流,保证调研不走样,有实效。

(三)高层次协商座谈。除每年一次的全体会议上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并提出客观真实的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外,在全会协商会上全体政协委员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直接协商,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计,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协商议政,人大的领导也列席会议;每季度的协商座谈会,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涉及到的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正是基于每年的协商大会和每季度的协商会主要领导的参与,保证了协商座谈会的高层面与高成效。

(四)真效果促进决策。不管是每年一次的政协全会还是每季度的协商大会,无论是专委的专题调研还是机关组织的综合调研,所有的协商议政成果都能迅速的得到采用,真正转化为成果。区委、区政府每次都是将这些协商议政的意见建议,建言立论,归纳整理,一方面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迅速落实;一方面转入决策程序,将它们作为政策研究、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保证了政协委员的劳动成果切切实实地发挥效力。

三、畅通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拓宽领域增强监督效果

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增强民主监督的效果,是人民政协所努力追求的。我们积极开拓,勇于创新,总结和坚持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主要有:

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每年都通过现场视察、听取汇报等具有较高的组织层次,针对性强的方式,有选择地对一些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评议、提出批评和建议。同时,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以政协组织的名义,送达党委、人大、政府,作为对评议部门评价、考核的重要参考,使民主评议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二是跟踪提案办理。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之一。每年提案交办后,本会都会对有关部门的提案办理情况检查和监督。通过协商催办、走访跟踪、组织视察、座谈对话、联合办案等形式,促成提案人和提案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以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和提案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是委员受聘监督。政协委员接受有关部门的聘请,担任执法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职务,以及应邀参加党政机关组织的廉政、执法、纠风等专项检查活动,对有关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勤政廉政、行风建设、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评议,或者提出建议、批评和举报等。

四是反映社情民意。人民政协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运用各种信息渠道充分地、及时地把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党政领导机关。同时,加强信息的跟踪反馈力度,使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能够进入党政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工作中,我们认真坚持了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联系制度、较好地理顺了委员队伍内部的各种思想和情绪。认真坚持了季度一次的“委员活动日”,增强了广大政协委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同时,我们还认真坚持了半年一次的主席走访委员制度,通过走访委员,将委员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以《委员之声》专刊向区“四大家”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呈送参阅。如:中央1号文件颁发后,本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村级债务化解和村级组织运转等三个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报送了“中央1号文件颁发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及对策”的政协信息,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省委副书记邓道坤批示。此外,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振奋人心”、“防治血吸虫,任重而道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中要实行动态管理”的信息上报到全国政协并被采用,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实施和加强民主监督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一是坚持区委的领导。本会每年的常委专题协商会都邀请区委领导出席,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平时工作中,主动向区委汇报民主监督工作情况,始终把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置于区委的正确领导之下。二是加强同区有关部门的联系。每年我们都邀请区委办、政府办和区各综合部门领导就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举行座谈,加强工作联系,征求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各专门委员会每年定期与相关部门联系、交流、商讨工作,逐步使这种联系变成双方自觉的行动。三是要注意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在协商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提案和建议案、组织重要活动中,都充分考虑如何体现和突出民主监督的特色,有意识地加重民主监督的分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四是注意突出重点。我们坚持既积极工作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抓住那些事关全局、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国家大政方针和

本地区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推进问题的解决、工作的实施、目标的实现。五是注意把握好监督的“度”。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在整个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直接督办”,始终坚持“献策而不决策、出力而不包办、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

四、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夯实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基础

(一)加强政协章程学习,坚持按章程开展工作。全国政协十届二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本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各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贯彻,在全去广泛开展了一次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政协工作的发展。章程颁布后,本会除组织机关干部和部分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学习贯彻章程活动外,还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宣讲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加以推动,使学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通过学习,政协机关干部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按照“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如坚持“”及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使政协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使提案的交办、督办、考核、奖惩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等等。这些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有效地促进了政协工作的规范花、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三)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政协机关工作实际,我们按照求真务实的要求加强了机关建设。一是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的纪律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提高机关的整体战斗力,为履行好政协职能服务,营造了一个和谐团结的环境;二是针对机关服务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加强了联系和协调,做到工作更细心,态度更热心,服务更尽心;三是始终坚持学习,开拓创新,在政协各项工作中注重培养知实情、重落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四是在工作中争取好中求优,优中求实,追求卓越,真正做到求真务实。

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制度保障和形成的规范化程序方面还有许多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