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中国诗歌范例6篇

我爱你中国诗歌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1

认识沙特阿拉伯麦加埃米尔哈立德・费萨尔亲王不是因为诗歌,虽然这位担任国家要职、有着多项社会职务的亲王是一位卓越的诗人。我们的第一次相识是在2009年12月8日于科威特举行的阿拉伯思想基金会第八届年会上。

在该届年会上,我代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国际出版集团),哈立德亲王代表他所主持的阿拉伯思想基金会,共同签署了“同一文明”中阿翻译出版合作项目协议。根据这项协议,具有丰富图书出版资源和较强翻译实力的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每年将选定一定数量的中文图书翻译成阿拉伯文,在阿拉伯国家出版发行。图书内容涉及中国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

阿拉伯思想基金会成立于2001年,是在哈立德・费萨尔亲王倡议下组建的思想学术机构,旨在促进阿拉伯思想界、知识界与政府决策者之间的对话,弘扬阿拉伯民族的价值和原则,促进各民族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共享等。“同一文明”项目是该基金会实施的一项翻译工程,通过阿拉伯文与其它文种互译的形式促进跨文化交流。双方开展的这一合作,不仅是中国书籍阿文翻译史上的第一次,也是为中阿思想领域的沟通与交流、中阿文化的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丰富做出的有益尝试和贡献。

世界各国文明都属于“同一文明”,那就是人类文明,虽然各国各民族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在相互借鉴中使人类文明得以共同发展。同属人类古老文明的中阿文明,始终在彼此借鉴中发展,并促进了人类灿烂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哈立德亲王出生于1940年2月24日,是沙特阿拉伯王国著名政治家、和平主义的倡导者费萨尔・本・阿卜杜・阿齐兹国王(1906-1975年)之子。自幼受过良好东西方教育的哈立德是伊斯兰圣地沙特麦加的埃米尔,一位思想家、社会活动家。感情丰富、极具爱心的他,更是阿拉伯著名的诗人和画家。

此次由外文出版社出版的《字符与色彩》(中文版)是哈立德亲王的第四部诗集,共选译诗作近三百首。当同事王复女士向我推荐这部诗集,并邀我与她合作负责诗集的译审时,我曾推辞和犹豫,因为我深知阿拉伯文学和涛歌的博大精深,深知阿拉伯诗歌翻译工作的艰巨,更对自己文学和诗歌知识的储备、阿语水平和翻译能力有自知之明。然初读诗作原著,再阅中文译作初稿,欣赏中我被感动了――震撼力来自于原作和译作的精美结合。诗人不凡的文学造诣和语言驾驭功力令人叹服,泽者忠实于原作的深透理解和译文表现同样令人赞赏!更令我感叹的是,哈立德亲王如此娴熟的阿拉伯诗歌表现方式和高超的方言土语运用技巧,让人过目难忘,很难相信《字符与色彩》这样一部诗歌作品集竟出自于一位驰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行政要员和王室成员之手!

诗以言志,言为心声。一位伟大的诗人一定也是一位思想家。读哈立德的诗,能感受到他身上学者、艺术家和思想家的融合与转换。《字符与色彩》中,有歌颂祖国和王室的,有颂扬世间真善美和人类之爱的,也有谴责列强、鞭挞丑恶的……无论哪一内容,都洋溢着诗人博大的仁者胸襟、真挚的亲朋情感和饱满的爱国情怀。

诗歌的第一要素是情感,无情即无诗。读《字符与色彩》,会发现几乎每首诗都渗透着一个“爱”字,这成为整部诗集的主旋律和抒情基调。诗人是一位热爱祖国、热爱人类又富有责任感的艺术家,他所表达的爱是纯洁的、温暖的,更是无限的、不朽的,是自我之上对自然万物的爱。这爱与常人一样发乎于心、充满向往,却超越性别、物质、欲望与行动,而升华为利他、付出、道义、无私、责任之爱,无论对家人、对朋友、对志同道合者、对国家与世界和平,还是对世间万物美的追求。

如《山上》,诗人将人类的思想、理想,与岁月、平原、鲜花、蜜蜂等人文自然现象相融会,将个体的我置于“宇宙万千”之中,感叹人生短暂,但对希望的追求无限:“梦在圆,圆着我的想象和梦幻,哪怕实现的只有四分之一,它亦舞蹈蹁跹。”而当“笑着的阳光把阴云驱散”,“时间流逝,白发增加我的恐惧,太阳西沉希望永不落山”。

读《不,没有完结》,我们可以透析形与神,体悟情与理,感受诗人展现的瞬间美好即永恒:“和你在一起,我击败了不可能。我触到了光,我抓住了影,我画出了声音,我给空气涂上了颜色。……和你在一起,我呼唤,和你在一起,我唱吟。……你是我的生命,不,没有完结,我和你在一起,我生命中的最美。”

也许与受过西方教育有关,哈立德的一些诗中,或多或少显现出现当代欧美诗歌象征主义、现实主义等流派的痕迹。同时,他的诗凝练、含蓄,强调韵味和质感,使诗的哲理性强,且具有雕塑感和音乐的旋律美。比如《夜行人》:“当我的眼睛拥抱你,却在瞬间失去了你,我把我的时间和地点问询,我把爱情的故事收集。……我拥有了你,我失去了你,但愿我不认识你,也就不抛弃你。”再如《时间的边界》,营造出一种物意契合的意境美:“我站在时间的边界上,看着日月的眼泪和生命的太阳,沉没在时间的海浪。我看见黑夜扩展,日落时白日消融,在悲伤的黑暗里告别明亮之光。”

同时,诗人又是现实的。在《我的字符痴醉》中,哈立德表达了自己对诗歌的理解:“我的字符痴醉放歌,韵律和诗行对唱。诗的时代又返回,我们从思想的花园把新的启示获享。……诗歌是艺术之主,在这个晚上,,我们需要诗章。我们摘下涛的星星戴在胸上,那晶莹是独一无二的灯光。……诗歌是人们不朽的历史,诗歌反映着阿拉伯人光荣的立场。人们说今夜的聚会已定,我对你们的爱的思念又在增长。你们知晓我的爱在增加,一首诗不能把对你们的爱容装。”

作为沙特阿拉伯人民爱戴的费萨尔国王的儿子,追随真理、坚持正义、维护道义、主张和平,是哈立德亲王生命中最高和唯一的追求。这集中体现在《我歌唱对你的爱恋》中:“祖国,我歌唱对你的爱恋。你的源泉是我生命之水,啊,光荣的沉醉和爱恋。为了你,我在盛柳木的炭火上行走,哪怕双脚融尽化干。祖国,我歌唱对你的爱恋。”

一首《褐色的尼罗河》,更直抒诗人对祖国之爱:“褐色的尼罗河,我又一次思念你,三十年,你未变的空气。日月未带走我对你的爱,每次说我忘记,对你的爱却加剧。”

从文学意义上,诗歌是阿拉伯文学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但诗歌之于阿拉伯民族的重要意义远非于此。她是国家和民族的文献与史册,在历史上的各个时代,阿拉伯疆域都涌现出众多杰出诗人,他们在当时十分受人尊敬爱戴,多是部落代言人或精神领袖,在社会上拥有崇高地位并发挥重要作用。从随着骆驼蹄子的节拍

而吟唱的古老韵律,到部落战争、游牧生活和世情记载的格言成语类文体“日子”;从被黑格尔称誉为“抒情而兼叙事的英雄歌集”(黑格尔《美学》)《悬诗》(阿拉伯语音译为“穆阿莱葛特”),到可用于吟咏歌唱的新颖诗歌体“彩诗”(阿拉伯语音译为“穆瓦舍赫”),在历史发展的时间轴上,阿拉伯诗歌始终洋溢着自由、快乐、美好的气息……

从蒙昧时代到安达卢西亚时代,从阿拉伯半岛地区到北非地区,从反映现实生活、歌颂圣战的叙事诗,到回忆往昔、书写时事和赞美爱情的抒情诗……岁月使阿拉伯诗歌充满丰富、奇妙、神秘的韵味,更成为世界文学浩瀚海洋中澎湃不息的浪涛。

哈立德亲王还是位著名画家。本诗集中的插图(画作局部)就都出自亲王之手。他的作品多以油画为主,像他的诗歌一样,充满着西方油画写实主义、印象主义特点。更有行家评论,其画作艺术造诣并不亚于其诗作水平。

译者王复女士是一位资深阿拉伯文翻译家,现任《今日中国》杂志阿文版主编。她在阿拉伯国家留学和工作多年,对阿拉伯文学和诗歌有着广泛的涉猎和研究,当过翻译、记者、编辑,长期致力于中阿文化交流和社会活动,作品和译著颇丰。《字符与色彩》是她在多名阿拉伯学者、专家鼓励和支持下,历经三年时间翻译完成的。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2

关键词:文艺复兴时期;古代诗词;主题;相关性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3-0073-01

爱情作为人类社会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给诗人以丰富的想象力和无限的创作灵感,古今中外无数诗人吟唱着人性中这一美好的情感。中国上千年的封建历史形成了长期重男轻女的习俗,在这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最强调的就是“礼义”;然而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提倡以“人”为本来反对神的权威,肯定人有追求财富和个人幸福的权利,在这个时期爱情诗相当发达。这就形成了东西方在表达方式上的一定差异,虽然主题皆为爱情,但英诗描绘的热情奔放,而中国诗歌对爱情的歌颂反而显得含蓄而内敛了。

英国文艺复兴的春风吹醒了沉睡中的人们,带来了思想意识的彻底解放。人文主义者骄傲地宣称:人是最高贵的,不仅有理性,也是有感情的;人应该有人的需求、幸福、期盼与希望。在这样的氛围中歌颂、赞美爱情,不仅能够揭露封建观念、伦理道德的虚妄性与欺骗性,而且还可以鼓舞人们珍视现世生活,享受人生欢乐。以本・琼生(Ben Jonson)有名的爱情诗《致西丽娅》为例。“你就只用你的眼睛来给杯, 我就用我的眼睛来相酬;或者就留下一个亲吻在杯边上,我就不会向杯里找酒。从灵魂深处张开起来的渴嘴,着实想喝到美妙的一口;可是哪怕由我尝天帝的琼浆,要我换也不甘把你的放手。”读完这首诗。读者会禁不住沉醉在浓郁的美酒里和玫瑰般的花环下。诗中所歌颂的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精神之爱,完全可以同一直令世人感叹着的柏拉图式的爱情相媲美。他对这一题材的发掘比别人要深广现实的多,因此他的爱情诗也就非同寻常的多,情感炙热,手法奇特,充满了怪诞的比喻(即所谓“奇想”)。如他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别离辞:节哀》,这首诗可以说是他,也是17世纪玄学派的名作,“我们的灵魂即便是两个,那也和圆规的两只脚相同,你的灵魂是圆心脚,没有任何动的迹象,另只脚移了,它才动。这支脚虽然在中心坐定,如果另只脚渐渐远离,它便倾斜着身子侧耳倾听,待到另只脚归返,它就直立。对于我,你就是这样;我像另只脚,必须倾斜着身子转圈,你坚定,我的圆才能画得好,我才能终止在出发的地点。” 在这首诗中,一个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圆形意象交融重叠,在有限的空间内,表达出无限的内涵。多恩用圆规的两只脚来比喻一对忠实相爱的夫妻,虽然离别也能彼此相连。丈夫动,妻子也随之移动,因此不必因离别而悲伤。

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作品中,这一主题也同样得到了很大的关注。在漫漫长夜般的中世纪,封建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极力贬抑人的自然感情的需求,要求人们克制欲望,压抑感情。中国诗人由于礼义的束缚,不似英国诗人那般直接热情,大胆奔放;又由于封建礼教对人们纯真感情的压抑和束缚,爱情诗词多以悲剧为主,显得凄美动人,荡气回肠。爱国诗人陆游在自己的作品中绝少谈到爱情,为了悼念被迫分离却始终难以释怀的前妻唐婉,《钗头凤》就正是一首控诉封建制度破坏美好婚姻的不朽之作。“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桃花落,闲池阁,山盟随在,锦书难托。莫,莫,莫!”中国描写爱情的作品还有一点和英国的不同,就是悼亡诗词数量较多。如苏轼对亡妻念念不忘,在十年后写下了著名的悼亡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江城子》表达了作者对亡妻绵绵不尽的哀伤和思念,情意缠绵,字字血泪,感情真切,令人不忍卒读。另外,英国爱情诗中赞美女性的作品很多,但直接以女性口吻抒情的却不多。然而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中国女性,虽然封建礼教束缚着她们的一举一动,但却束缚不了她们追求美好爱情,向往自由生活的心。以李清照的《一剪梅》为例:“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漂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爱情是人类生活中永不枯谢的鲜花,也是人类心灵竖琴上永不弹歇的小夜曲,它以其独特的魅力与光彩,成为诗歌作品中恒久咏唱的主题之一。从英国文艺复兴诗歌与中国古代诗歌共有爱情主题出发,不难发现,由于两国相处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环境不同,英国的爱情诗热情奔放、淋漓尽致;而中国的爱情诗词则含蓄朦胧,婉约凄美,有其独到的动人之处,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精神文明的宝藏,给后人以深刻的引导和启迪。

参考文献: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3

关键词:约翰・邓恩;玄学派诗歌;玄妙;文艺复兴时期;骑士派诗歌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2-0041-05约翰・邓恩(1572-1631)是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与集大成者,活跃在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文坛,他未像同时代作者一样深受意大利文艺复兴诗歌影响,是当时最为独立的韵文作者。他一改伊丽莎白时期辞藻华丽、句式复杂诗风,创作了兼具口语体风格、哲学思辨内涵的玄学诗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坛独树一帜。

一、创作背景

(一)社会动荡

在英国历史上,16世纪末17世纪初是一个动荡不安,风云际会的时代。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晚期,诸多社会矛盾开始显露。呼吁宗教改革的清教与腐败的国教的矛盾,资产阶级掌控的议会与封建王权的矛盾,无能政府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民的矛盾,各种矛盾最终引起了1642年内战爆发。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克伦威尔开始军事独裁政府,又引起人民不满,继而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这一系列变革的结局看似回到原点,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革命过程中受到强烈冲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已成历史,一个新兴自由社会开始形成。

新兴的社会总是有各种思想涌现,各种价值观交锋。社会动荡在戏剧、散文等各种文学形式上都有反映,其在诗歌上的反映尤为鲜明。人类最早的文学创作形式便是诗歌,从《贝奥武夫》到但丁的《神曲》,诗歌都是历史的载体。十六世纪异军突起的玄学派诗歌和骑士派诗歌就是时代最典型的代表。玄学派诗歌少有阳春白雪气质,时常前言不搭后语,融入的思想也是杂七杂八;骑士派诗歌则严格遵循古典主义原则,音调优美,行文晓畅。两种流派的诗人都以贵族青年居多,但所著诗歌风格迥异,说明当时人们解放思想,观念多元。如果说骑士派诗歌是怀旧经典,玄学派诗歌则是时代潮流。首先,玄学诗歌虽然仍以精妙语言闻名,但又兼具口语体风格。日常生活语言出现在文学诗歌中,这说明文学正走向市民阶级,普通人的思想也得以被记录。其次,玄学诗歌最大的特点在于玄妙。玄妙的意象和玄妙的语言让读者或莫名其妙或恍然大悟。玄妙特性反映出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文人才具有的复杂世界观。玄学诗歌另一特征是融自然科学元素于文学诗歌中,这是自然科学发展对文学的影响。天文、物理、化学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们有了新的发现。其中影响最深刻的有哥白尼的日心说,地球中心论;哈维的血液体内循环说。宗教学说中的荒谬理论被击碎,人们开始相信科学,诗人们更是大胆地借助科学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虽然这样的推理方式稍许牵强,更少了几分浪漫色彩,但无疑是新颖有趣的。

因此,邓恩的诗歌绝不是凭空之作,邓恩及邓恩的诗都是时代的产物,玄妙的特性看似是邓恩非主流思想的外显,但终究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背景。

(二)命运坎坷

汤姆斯・坎贝尔还这样说道:“邓恩的人生远比他的诗歌有趣。”事实正如此,邓恩的一生几起几落,既享受了高权重位,荣华富贵,也体味了潦倒落魄,委曲求全。他的诗歌以爱情、宗教、死亡为主题,他的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从邓恩年轻时期的经历,就能断定这将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据不完全考证邓恩于1572年出生于伦敦富商家庭。邓恩自幼便显示出非凡的智力,他先后在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和林肯法学院学习,游历意大利和西班牙,跟随英国舰队远征卡地兹城。这些经历开阔了邓恩的眼界,为诗歌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邓恩的爱情诗也大都写于二十岁左右。本・琼生说“邓恩最好的诗歌创作于二十五岁之前。”理查德・贝克是英国十六世纪著名作家和国会议员,他的著作《英格兰国王编年史》中这样描写约翰・邓恩,“约翰・邓恩先生离开牛津大学,居住在英尼斯法院,并不风流放荡,实际上非常洁身自好。他时常拜访名媛、演奏家,并写些自己欣赏的诗歌。后来他的才智得到詹姆斯国王的赏识,由此他开始致力于神学研究,继而成为神学家,被任命为主持牧师,最终成为一名不仅受到称赞,更受听众钦佩的传道者。”

邓恩的母亲伊丽莎白来自插曲词作家世家,信奉天主教。正值宗教改革之际,天主教神权受到号召自由的新教的冲击,不少天主教家庭受到迫害和流放。邓恩的舅父是传教团的首领,在邓恩幼年时被捕入狱,然后被放逐法国。邓恩在早年也因为信仰天主教遭到极多不利。在林肯法学院学习期间,邓恩被选为圣诞节司仪,但他拒绝扮演。由于信仰问题,邓恩数次求任职位都不能成功,期间他拒绝了出任郊区主教的圣职。直到不惑之年,邓恩不得不屈服于现实,改变信仰,拥护新教。事实证明邓恩这一背叛开启了他在事业上的一帆风顺,他被授予多地教区长头衔,出入白厅给皇室贵族宫廷朝臣布道,作为随团教士随子爵赴德国。邓恩在诗中直言不讳揭露人性的黑暗面,大概也是对自身经历的感触。自己未能坚守信仰原则,又饱尝背叛带来的利益,他对世人的嘲讽更像是自嘲与无奈。但邓恩无疑是一名优秀的牧师。同为牧师,并经常在爱德华七世的常规弥撒中步道的考古学家奥古斯特・谢索婆是这样评价他的同行的:“他仪表优美,谈吐活泼,卓有成就,这使得他能出入贵族的社交圈,并在伊丽莎白女王法庭得到名流们的认可。他无疑是一个幸运的年轻人,因为他可以自由地花费金钱,和侍臣们享有同样的地位,并极可能变得更富有。在他所有的天赋中,他最大的长处就是可以极少睡眠。他能通宵达旦地读书后依然保持活力和清醒。他和年轻人们一起娱乐,但从未渎职。他的人格魅力令人无法阻挡。”

文学史学家、女权主义先锋安娜・詹姆斯认为“约翰・邓恩的学识和玄学作品远不及他的婚史有趣”。相传邓恩在青年时放荡不羁,他创作的大量艳情诗便是最好的证明。但二十五岁是邓恩的人生转折点,在这一年他就任英国掌玺大臣伊戈顿爵士的秘书,结识了一生挚爱安・莫尔,伊戈顿夫人的侄女。爵士极力反对邓恩与侄女的交往,但二人还是在相识四年后秘密结婚。这一大胆的举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邓恩被免去职位,投入监狱。虽然法院确认了婚姻的有效性,但经济拮据的邓恩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人生低谷期,直到皈依新教才获得职位。但安・邓恩在邓恩事业有转机不久后离世,带给邓恩无尽的伤痛。邓恩的女性观是纠结矛盾的,一方面他固守宗教中的男权思想,毫不掩饰对女性的歧视;另一方面他受到人文主义冲击,渴望坚贞的爱情和情感的解放。这是邓恩个人经历与文艺复兴思想共同影响带来的产出,矛盾的语言配合矛盾的情感,造就玄妙的邓恩诗歌。

二、复杂的情感

考虑当时社会动荡的大背景,结合邓恩的坎坷经历,也就不奇怪邓恩诗歌常常表达出复杂的情感。宗教改革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冲击了几千年来固有的信仰,使得人们不得不对一切开始怀疑,在没有得到定论之前,个体的思想犹如黑暗中摸索前进的孤帆,总是随着波浪漂流。邓恩在《世界的剖析 ―― 一周年》中表达了新旧交替之际的混乱不安:

新哲学怀疑一切,

火的元素已被扑灭,

太阳消失,地球也不见了,

非人类的智慧所能寻到。

人们直爽地承认世界已经衰亡,

而在星球和天体上

找到了多种信物,他们看

这里已被压碎成原子一般

一切破裂,全无联系,

失去了一切源流,一切关系:

君臣、父子,都已不存在……

(傅浩,译。下同)

如果说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的新发现带给人们的只是认识自然方面的冲击,那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提倡的自由平等权利完全颠覆了旧时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森严等级,来不及适应这突如其来的改变,邓恩希望能从上帝那找到精神的依靠:

击碎我的心,三位一体的上帝,

现在你只轻叩,呼吸,照耀,治疗;

为了重新起立,请你把我打倒,

用大力砍,卷,烧,给我新体……

邓恩在世界观遭到现实的撞击后,这使得他苦恼不已,他请求三位一体的上体用最残酷的方式分解现在的自己,然后塑造一个全新的,适合新社会的自己。可是,他依靠的上帝真的值得深信吗?作为一个曾经信仰天主教,后皈依基督教的神学家,很难猜测邓恩究竟有多虔诚,只不过他太需要一个精神支柱,上帝无疑是最好的人选。既然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可信,不如相信自己的上帝,布道的过程是劝服听众的过程,更是劝服自己的过程。邓恩的宗教诗大多都呼唤主的解救,解救他逃离这混乱的世间。

但世间还是存有能留住邓恩的事物,比如爱情。早年的邓恩是“不相信爱情的青年”。他一反比特拉克时期将女性奉为神明的风格,将女性的伪善和虚假描绘的淋漓尽致。《歌》中,可以告诉他“你所遇到的一切奇闻异事,赌咒过,没见过,一个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活着。”即使找到这样的女人,邓恩也不愿意去追求,因为她“将会把――在我到来之前――两三位欺诈。”可见邓恩对女性深深的不信任,他宁可相信旅途归来者诉说的奇闻轶事,也不相信有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爱的遗嘱》可能是邓恩表达的情感最为苦涩的一首,诗人将智慧融入绝望,悲吟了一首欲爱不能的叹歌:

在我叹出最后一口气之前,伟大的爱神,

请让我数说一些遗赠;在此我奉赠

我的眼睛给阿尔戈斯,假如我的眼睛还能看清,

假如它们失明了,那么爱神,我把它们献给您;

我的舌头给流言;我的耳朵给信使;

……

由此我将不再给予;而我将以死

来毁灭这世界;因为爱情也会死。

那时你的千娇百媚都将一钱不值,

就像金子埋在矿里,而无人开采;

你的万方仪态也将无用武之地,

仿佛墓穴中的日鬼。

爱神您,通过使我爱上她――

她既忽视我也忽视您――教导我

发明,且实践这唯一方法,以消灭我们三个。

诗歌极力表达一种荒诞的逻辑:“我”死了,那么“我”的爱也会死去,“我”所爱的“她”也就死了。“我”立下遗嘱,要将自己的所有的器官、品行、财产,直到“我”发现“我爱的姑娘将她的情谊赠给了别人,”这使得“我的赠礼显得如此不相称”。“我”愤愤决定不再给予,“我”要通过自己的死将世界毁灭,因为“我”拥有的足够多,多到世界会因我的死亡而毁灭;既然世界被毁灭,姑娘的千娇百媚万方仪态也将一文不值;既然是爱神使我爱上姑娘,也就是爱神教我这个足以毁灭世界的办法,这一办法一旦实践,爱神也被消灭;“我”、姑娘、爱神都不再存在。

只因爱不到想爱的人,“我”从一个慷慨大方的人变成了仇世者。这种“同归于尽”式的极端情感在《幽魂》这首表达方式血腥残忍的诗中一览无遗:

我因你的轻蔑而死,呵,女凶手,

你以为从此便脱离

我不休的纠缠之时,

我的鬼魂将来到你的床头,

将看见你,伪装的处女,躺在更差的怀抱里;

那时你微弱的烛火摇曳将熄,

而他,当时你所委身者,早已倦卧,

假如被你又摇又掐弄醒,会以为

你要求更多,

于是假装熟睡而把你躲避,

那时,簌簌发抖的可怜东西,受了冷落,你

将僵卧,浸浴在一滩水银似的冷汗里――

比我更像鬼;

到时我要说的话,现在不告诉你,

以免保护了你;既然我的爱情已耗尽,

我就宁愿你在痛苦之中悔恨,

也不愿你由于我的恫吓而永葆纯真。

诗中的“我”因女子的轻蔑而死,但即便化成幽魂“我”,我也要纠缠不休,去恫吓不忠的女子。从“做鬼也不放”的报复想法中不难看出邓恩对女性的仇恨。既然邓恩怀疑女性的坚贞,他又怎会相信爱情的永恒。事实上邓恩对永恒爱情的态度也是矛盾的,貌似他深信不疑,因为他自认为能因为拥有爱情而《追封成圣》:

假如不能因爱而生,我们可因爱而死,

假如我们的传奇不适合

墓碑和棺座,那它将适合诗歌;

假如我们不印证一段历史,

我们将在情诗中建造华丽的居室;

一只精致的瓮一如半亩墓地,

同样适合最伟大的骨灰,

看到这些赞诗,所有人都将证明

我们已因爱情被追认成圣……

邓恩认为,像具有美德或修行水平高的教徒会被封为圣人一样,拥有伟大爱情者也将被封为圣徒,“我们”的爱会写进诗歌传唱,哪怕“我们”的生命最终将盛入一只精致的瓮,但它如半亩墓地一样适合最伟大的骨灰,“我们”将受到世人膜拜。这首诗歌是邓恩爱情诗中一首典型的“爱情颂歌”。很难理解对女性坚贞极度怀疑的邓恩为何同时在苦苦追求至真至善的爱情。也许在《出神》一诗中能找出线索梳理邓恩复杂的情感。《出神》一诗既反传统柏拉图主义,又不同于同时代骑士派提倡的及时行乐思想。柏拉图认为心灵“存有”的高层世界是不变的,而肉体的感官变异。邓恩认为爱人之间的灵魂应该结合,以弥补单独的灵魂的不足。但他又认为灵魂作用于肉体感官之中,因此享乐也是必须的。邓恩追求的是灵肉相容的境界。首先,邓恩怀有理想主义,渴望永恒的灵魂上的融合。同时受人文主义影响,邓恩是绝对不排斥肉体上的享乐的。青年时期的风流经历又使得邓恩看透女性的不忠和善变。综合这些,邓恩的爱情观、女性观是复杂纠结的。

如复杂的十七世纪,邓恩本人就是一个复杂思想的混合体。无论是在歌与十四行诗还是哀歌中,都留有他无羁思想的踪迹。游走于各种极端,从不显露思维脉络,玄学诗歌从此妙不可言。

三、怪异的表达

除了内容的复杂性,玄学派诗歌还以大胆新颖的比喻、脱俗缜密的推理等表达方式著称。邓恩的语言更是惊世骇俗无下限,他的诗歌不讲究韵律,用词杂乱无章,以独一无二的方式赋予事物意象,善用三段论式哲学思辨,用自然科学原理来曲折推理。

邓恩尤其擅长使用明喻和隐喻,他使用的意象往往新颖独特,令读者称妙叹绝。在使用意象方面,邓恩远远超越杰里米・泰勒,邓恩格调更高,深入了艺术的内在灵魂,给读者更大的满足感和持久的愉悦。邓恩最著名的意象莫过于“圆规”“太阳”“蚊子”。其中“圆规”所在的《赠别:莫伤悲》在意象使用上可谓一绝:

所以我们的灵魂是一体浑然,

虽然我必须走,但灵魂却

并不分裂,而是延展,

就像黄金打成透明的薄叶。

即便是两个,也好比是

圆规的一双脚紧固相连;

你的灵魂,那定脚,坚定不移,

但另一脚移动,它也旋转。

虽然它居左在中心,

但另一个在外远游时,

它便俯身倾听它的足音,

那一个回到家,它便把腰挺直。

这首诗创作于邓恩出使法国前,当时安妮怀有身孕,邓恩强忍内心的离愁,以淡然的口吻写下《赠别:莫伤悲》赠与妻子。诗人阐述了真诚相爱的两人的关系像圆规的两只脚一样不离不弃,因此短暂的离别无足轻重,可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又岂在朝朝暮暮”。诗中出现了黄金薄叶和圆规两个意象。诗人们曾用黄金比喻善良的品行,但将爱情比喻成黄金实在奇妙。薄薄的黄金叶片就像无形的爱情,轻柔珍贵;突兀的“圆规”则象征亲密的爱人,圆规的两个脚步调一致,不离不弃,正像爱人间的忠贞不渝。

除了挖掘各种事物的特质,邓恩的大部分作品都在以不讨人喜欢的方式讲述不讨人喜欢的真理,或者用最刺耳的方式传达讨人喜欢的想法。无论多么深刻,多么脆弱的情感,在邓恩的诗中总是表达艰难,尽管有生动的形象,但概念总是模糊不清,用词也常混乱无章。殊不知,邓恩已经将哲学思辨溶于混乱的言语之间,若细细推敲,可挖掘出思维缜密的三段论式推理。例如《跳蚤》一诗:

光看看这只跳蚤,看看在它体内,

你拒绝我的东西是多么微乎其微;

我,它先叮咬了,现在又叮咬你,

在这跳蚤肚里,我们俩的血混为一体;

……

虽说出于习惯你总是想扑杀我,

可是,别再给这加上自我毁灭

和渎圣――杀害三命的三重罪孽。

……

当你委身于我时,将仅仅有的那么点童真

会损耗,一如跳蚤之死从你那儿窃取的生命。

以跳蚤为艳情诗的主题已显得很突兀怪异,但诗中的逻辑推理更是奇妙。有一只跳蚤,先后叮咬了“你”“我”,于是“我俩的”血液在跳蚤体内融合,这象征着两人实际的结合;“你”残忍地将跳蚤杀死,杀死的不仅是跳蚤,还有寄予于跳蚤身上的我俩的生命。这其中蕴含的三段论是:跳蚤叮咬了二人,二人的血液在跳蚤体内结合,跳蚤体内就是二人结婚的殿堂;你杀死跳蚤,就是杀死跳蚤、“我”“你”;既然杀死跳蚤不会使你虚弱,那你接受“我”的要求也不会有什么损失。邓恩突破了传统的爱情比喻,借跳蚤发挥了他诡辩的天赋,使他原本无赖的请求变的冠冕堂皇。

总的来说,邓恩的作品给我们一种这样的感觉:伟大的天赋被错误的机体糟蹋了。邓恩纵容自己的思想乌江般奔驰:他的诗歌即使有一个正经严肃的开篇,却总以荒诞诡辩结尾,并且时时不忘炫耀深奥的学识以证明自己的才华。在《歌》中:

去,捉住一颗陨落的星辰,

使曼德拉草根怀胎,

告诉我,过去的岁月何处寻,

或是谁把魔鬼的蹄子劈开,

教我如何听美人鱼唱歌,或如何躲避嫉妒的刺蛰,

一系列看似毫无关联的意象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证明逸闻轶事比女性的忠贞更让人信服。正因为所有词句的出现都有目的,邓恩的诗歌才会呈现出形散而意不散的凌乱美。可见邓恩集发散性思维与严谨逻辑推理于一身,超高创作天赋可见一斑。

肤浅地看,邓恩的诗像谜语一样令人疑惑。诗人似乎在尽其所能将诗歌写的难懂,他不惜费力使用各种语言,却不是为了表达,而是为了隐瞒。诗人从不直截了当地表明观点,而是使用一系列意象。各种不着调的类比,牵强的想象,出其不意的转折,或惊喜或疑惑,或粗糙或刺耳,或高雅或怪异,或严肃或可笑,或虔诚或亵渎,各种风格混合在一起。但是,混杂物下不仅充溢着智慧,更有最精妙的想象,最真诚的柔情和最深沉的感触。

四、结语

邓恩文风颇具特色,确难以大众化,古往今来不乏对玄学诗歌的批评。美国文学家阿尔佛雷德・威尔士针对当时的邓恩热,对邓恩的作品展开苛刻的批评:“我们无需钦佩邓恩,更不值得去热爱邓恩。明喻牵强,隐喻过度,这些不只是偶然的污点,实为诗歌的主旨。他应该给我们简要的画面,明了的表达,既然他爱过恨过,却仍然让样式胜过本质。”

以邓恩为代表的玄学派诗歌自出现以来就颇受争论,不讲究韵律,善用诡辩、奇怪的意象,这些特点使得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排挤在主流文学之外,有时甚至遭到诗人们的诟病,邓恩的老友本・琼森,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就曾经说过“邓恩该绞死,因为他的诗不谐律。”不讲究韵律的诗歌会被部分读者追捧,就像复杂的邓恩也会被人欣赏,他的“头脑天生是严肃的、具有宗教气质的;但不是天生虔诚或禁欲的,而是世俗的和野心勃勃的。”

辩证地看,邓恩的诗歌能驻足于英国文坛,而且在当今颇受重视(例如20世纪初以T.S.艾略特为代表的现代派诗人们对邓恩的追崇)是有原因的。 正如美国文学家、教育家菲利克斯・先令所说:邓恩的诗歌既有“积极的创意”,也有“消极的创意”。积极之处在于邓恩作为诗人的敏锐洞察力,在他的诗中相距甚远但又存在共通之处的各种意念相互碰撞,擦出至今仍罕见于文学作品中的火花;消极之处在于他的诗歌不讲韵律,独立于同时代其他作品。当然,以上也只是菲利克斯的一家之言。关于邓恩作品的评价从未停止,虽然其中有褒有贬,但从侧面说明邓恩作品是有吸引力的。玄妙的玄学派诗歌已经占文坛一席重地三百多年,在未来将继续引领。

参考文献: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4

【关键词】阿赫玛托娃;孤独;中晚期诗歌

安娜・安德烈耶夫娜・阿赫玛托娃(АннаАндреев наАхматова)(1889~1966),原姓戈连科(Горенко)。20世纪俄苏著名女诗人、翻译家、文艺学家,阿克梅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有“二十世纪的萨福”、“俄罗斯诗歌的月亮”之称。

阿赫玛托娃的作品以其“室内性”而闻名于世,她早期的诗歌作品将这一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而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所处社会环境的动荡以及个人经历的坎坷,她的孤独主题进一步发展,题材涵盖了个人情感、战争、社会大环境等多方面,她将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小说的叙事性创作手法融入到了自己的诗歌创作中,孤独主题作为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赋予作品隐晦而神秘的艺术功能气息,而其中蕴含的人生意义及社会价值则给人以启示,引导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

一、个人情感生活中的孤独主题

阿赫玛托娃中晚期仍有大量爱情题材的诗作,但这一阶段她与古米廖夫离异,情人安列坡又抛下她独自逃亡海外,及至后来1917年前夫古米廖夫因为“塔甘采夫事件”被捕枪决,因此诗歌充满了爱情的苦涩孤寂和对死亡的恐惧忧伤。如:爱情中的绝望唱响“每个人都很了然,/你根本不爱我,/从来没有把我放在心间。/你和我已成路人……(《这件事很简单》1917)”及对死亡的恐惧“我觉得――这儿永远/不会再有人的声息,/只有石器时代的风/把黑色的门板敲击。/我觉得在这片苍穹之下/幸存者只有我自己。”(《我觉得――这儿永远》1917)“如今再没有人听唱歌曲。/预言过的日子已经降临。/我最后的一首歌呀,世界不再惊奇,/不要响,不要撕裂我的心。……(《如今再没有人听唱歌曲》1917),于是自我怀疑,悲观绝望的情绪已满诗歌。“我的话咒得情人们死去,/一个跟着一个兑了现。/啊,真让我伤心!这些坟茔/恰恰证实了我的预言。/……我恳求你,恳求你:走开。/让我不知道你的去向,/啊,缪斯,不要再把他唤回来,/让他活在人世吧,不被我讴歌,让他不曾体验我的爱。(《我的话咒得情人们死去》1921)虽然依然是描写爱情心理活动中的孤独悲剧情感,但是与早期的作品相比,诗歌中已经开始融入了社会变迁的大背景。如“我听到一个声音,他宽慰地把我召唤:/‘到这边来吧,’他说,/放弃你那多灾多难的穷乡僻壤,/永远地离开你的俄国。/……可是我淡然地冷漠地/用双手把耳朵堵住……(《我听到一个声音》1917)。

二、描述战争年代诗歌中的孤独主题

战争是阿赫玛托娃生命中躲不开的劫难,从十月革命到伟大的卫国战争,从对革命战争的不理解到亲自投身到保家卫国的战争洪流中,诗人经历了无数磨难,但她从始至终都保持着对祖国、对俄罗斯土地深深的热爱。

1.最朴素的爱国情感引发的孤独。十月革命爆发后,昔日友人纷纷移居海外,抛家弃国,但是阿赫玛托娃凭着最淳朴的爱国热情留在了国内,并发表了一系列诗歌以表达心声,摒弃他人的逃亡,认为是孤独并没有希望的。如:“抛弃国土,任敌人蹂躏,/我不能和那种人在一起。/我永远怜悯沦落他乡的游子,/他像个囚徒,像个病夫。/旅人啊,你的路途黑暗茫茫,/异乡的粮食含着艾蒿的苦楚。/我剩余的青春在这儿……(《抛弃国土,任敌人蹂躏》1922)”,“不,我不躲在异国的天空下/,也不求他人翅膀的保护,/――那是我和我的人民共命运,/和我的不幸的人民在一处。(《我不躲在异国的天空下》1916)”此时的女诗人还不太理解十月革命,面对前夫的死去,因此对苏维埃政府的写出了“我为朋友缝了一套/伤心的衣服。/俄罗斯大地呀,/它喜爱,喜爱血染故土。”(《你不可能活下来》1921)。这种因对方离去而痛苦,却因为政治原因而只能借助诗歌发出隐晦不明的呼喊的孤独无助跃然纸上。

2.战争风云中悲壮的孤独。面对波云诡谲的反法西斯战争,面对残酷的卫国战争,俄罗斯人民为保卫国家抗击侵略抗争到底,一幕幕山河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凄苦孤独的场景诗人却用悲壮的孤独主题来诠释,引导人们为了幸福和平而奋战。如:“今天和恋人告别的少女,――/也愿你把痛苦化为力量。/我们面对儿女,面对祖坟宣誓:/谁也不能迫使我们投降!”(《宣誓》1941)“他们和姑娘们庄重地告别,/他们在行进中吻着母亲离去,/……再也不分冲锋的和压阵的,/他们都长眠在那里”(《他们和姑娘们庄重地告别》1943)。此时的阿赫玛托娃已经完全融入到人民中去了,她和俄罗斯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在彼得格勒站岗执勤,搬运沙袋。后来撤退到塔什干去的女诗人依然用她最擅长的诗歌为前线的将士摇旗呐喊,激励士气。这个时期,她写下了一系列关于战争的诗作。“带来死亡的鸟群在头顶上打转。/谁能拯救列宁格勒与为难?/……/然而,老天爷真是没有心肝。/死亡在家家户户的窗口窥看。(《带来死亡的鸟群在头顶上打转》1941)为前线战士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写下了描写他们英雄气概的诗歌,如:“我们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刻,/我们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件。/……不怕在子弹下丧失生命,/不怕在战斗中失去家园……(《英雄气概》1942)。

三、为人民命运发声的孤独主题

在那样一个乌云压顶的年代,肃反扩大化儿子的被捕入狱,当局政治上对诗人的迫害,这些都使阿赫玛托娃更接近人民,为民生凄苦发声,勇敢的承担了她作为一名诗人的责任。如:“为破碎的家园,/为自己命运的多难,/为二人同在时感到的孤单,/也为你,我把这杯酒喝干――/为眼睛中没有生气的冷焰,/为上帝无法拯救的苦难,为残酷而粗野的人寰。(《最后一杯酒》1934)她的作品不同于其他男性诗人冷静的旁观时的感受发声,她是从真真切切的参与其中的女性角度来发出的呼喊。这一时期,她根据去西伯利亚探访监狱中的儿子时的所见所闻写出了《安魂曲》,这部在她死后十多年才得以发表的诗歌巨著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坛不可动摇的地位。这是一部用生命在诠释诗人的社会责任的著作,“千万人用我苦难的嘴在呐喊狂呼,/如果我的嘴被人堵住,/希望到了埋葬我的前一天,/他们也能把我这个人怀念……”(《安魂曲》1940)。诗人借这首诗为那些未曾的无辜者及其家属们进行哀悼,洗练的文笔承载着悲怆的岁月轮辙。同期她还完成了诗剧《没有主人公的叙事诗》,其中的孤独主题主要涉及了社会问题和民众命运问题题材。作品中浓厚的宗教情怀,借助诗歌这种载体,运用大量动物、植物、建筑、自然环境甚至数字、色彩等等孤独元素来烘托气氛,抒怀。

孤独赋予了阿赫玛托娃灵感,这种源自个体对自身存在、社会价值的反复拷问,让诗人把孤独这个主题融入到了小至个人情感,大到人民的苦难和国家的命运的大氛围下,从而赋予其诗歌神秘、细腻、悲壮等等不同的多样化多层次的情感诉求的表达描述。

参考文献:

[1]阿赫玛托娃.爱―阿赫玛托娃诗选[M].乌兰汗译 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61,67,71,74,76,85,87,96,116-118.

[2]张建华等. 俄罗斯文学选集[M].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5

生活的重压一直在迫使着自己向下,向下,再向下,以零距离的姿态,拥抱庸常和世俗。而那些美好的诗意,总被轻易消解在日常生活之中。这便是生活的惯性。在一个快的年代,无可回避。但仍有一些记忆,亦无法消遁。它萦绕在心底,日渐成为青春的一抹亮丽底色。

这是有关阅读的记忆。阅读诗歌,是一件多么温暖的事情。在这个人人为房子、工作、交际等等奔忙的年代,谁还会安静地读一首诗呢。而一旦能遇上一首好诗,总会有一种别样的惊喜。

一年前,我读到雪马的《我的祖国》。那一刻,我已相信,它是一个出色的作品,会被越来越多的人喜爱。在我的阅读记忆里,它是如此深刻,并使我不再怀疑,这依然是一个能诞生杰出诗歌的年代。

“我的祖国/只有两个字/如果拆开来/一个是中/一个是国/你可以拆开来读和写/甚至嚎叫”。这是这首诗歌的上半部分。诗人雪马似乎是在嬉笑之间,向我们展示着有关“中国”两个字的另一种描述。如果用一下文学批评的术语,当属解构的写法。它将我们的祖国——“中国”所蕴含的神圣、庄严,化解于无形之中。它彰显了一种生活的自在状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爱国者所能抵达的自由——把祖国的名字拆开来读和写,有什么不可呢。换句话说,这也是热爱祖国的一种表达方式。

雪马是智慧的。他在以举重若轻的手笔,写出了一个个体对祖国赤诚的爱。狂热,却又平和、节制,并透出温暖的力量。但显然,这些还只是一个铺垫,一种异常平静的叙述。它只是为了在下半部分,表达汹涌的大爱大恨和大情大义。他从个体细小的灵魂悸动出发,最终试图说出具有普泛价值的爱国叙事:

“但你不可以拆开/字里的人们/不可以拆开字里的天空/不可以拆开字里的土地/不可以拆开这两个字/合起来的力量/如果你硬要拆开/你会拆出愤怒/你会拆出鲜血”。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祖国,也没有理由不去爱自己的祖国。相对于祖国而言,国家是个政治权力机构,通常不带感情色彩。祖国则是一个地域、文化、历史、宗教、民族、人种等集合的概念。雪马在诗歌的上半部分,更多的是写的作为一个国家的祖国。但在下半部分,笔锋急转,以大写意的手法,寥寥数字,将祖国所应有的丰富内涵和外延,彰显无遗。祖国,意味着一个民族群体的信仰,意味着牢不可破的力量,意味着对广袤的天空和大地的热爱……每一个真正的爱国者,都会以生命来捍卫祖国的尊严和荣光。雪马所写的“/你会拆出愤怒/你会拆出鲜血”,表达的正是一个常识——我们的祖国神圣不可侵犯。

但就是这样的常识性表达,足以引发读者的共鸣。它击中了我们柔软的内心,它拨动了我们敏感的神经。它告诉我们,爱国,是一种本能。

雪马以一种解构的姿态,完成了对爱国主义的个性建构,并形成非凡的普泛价值。对雪马这样一个以先锋著称的诗人而言,确实是一个奇异的存在。雪马倡导“简单主义”诗学,他一直在以最微小生活细节为切入点,来勾勒世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我的祖国》,则无疑是将个体的情怀,上升到对宏大民族主义的书写,虽仍是以口语入诗,但凸显出浓重的精英意识。这样的反差,使得这首诗歌产生一种博大的内涵:在祖国面前,个体是轻松的,也是凝重的;是渺小的,也是强大的;是平民的,也是精英的。整首诗,从日常书写到精神旨归,达到了非同寻常的高度、深度、广度。

我不掩饰对这首诗歌的喜爱。实际上,雪马自己也认为《我的祖国》是他巅峰状态的作品,是一个灵感式的杰作。我当然认同。一个诗人,在他年轻的时候,能创作出如此作品,会是多么欣慰和骄傲。

写祖国的诗歌,古今中外并不鲜见。我无意夸大这首诗歌的价值。但至少,在一个越来越难以诞生好诗的年代,它确实给人以温暖和勇气、震撼,是如此清晰,轮廓分明——在雪马的个人创作史,乃至当代诗歌史中,都将是一个孤绝的范例。

附雪马作品:《我的祖国》

我的祖国

只有两个字

如果拆开来

一个是中

一个是国

你可以拆开来读和写

甚至嚎叫

但你不可以拆开

字里的人们

不可以拆开字里的天空

不可以拆开字里的土地

不可以拆开这两个字

合起来的力量

如果你硬要拆开

你会拆出愤怒

你会拆出鲜血

2007/9/15

于长沙火车站肯德基

刘永涛简介:刘永涛,1981年生,湖北随州人。毕业于吉首大学中文系。现为红网《红辣椒评论》主编。有大量诗歌、随笔、评论散见于《天涯》《山花》《青年文学》《文学界》《作品与争鸣》《理论与创作》等多种报刊。另在《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新京报》《东方早报》《羊城晚报》《新民晚报》《扬子晚报》《广州日报》《大公报》等上百种主流报纸发表时事评论近500篇。在多家报刊开设有散文、时评专栏。

我爱你中国诗歌范文6

2005年冯唐凭借其散文作品《浩浩荡荡的北京》获得第三届“人民文学奖”,之后又以小说《北京三部曲》被大众所熟知。不得不承认,其小说确实以一种“调侃且辛辣”的表达“俘获”了不少读者与批评家。2013年,冯唐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更是引起广泛热议。似乎,冯唐热已经达到了一个高潮。然而,他的唯一一部诗集《冯唐诗百首》,却在诸多方面显示出了这位青年作家在对诗意的控制、诗情的表达、诗歌的本质上所存在的不足,整部诗集呈现出一种“浮躁”与“牵强”。

一、诗不言志,隔靴搔痒

中国自古便有“诗言志”之说,无论《尧典》还是《毛诗序》都对“诗何以言志”这一诗歌本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随着几千年华夏文明的延伸与丰富,诗歌在前进中发展,诗中之“志”也在随时代变迁而进行演变,但评判诗歌的标准却无甚变化,即内涵决定诗歌的高度。现代诗由于在格律上的限制远远小于古体诗,且句式丰富,因此更容易抒发作者的志趣。而《冯唐诗百首》,却在内涵上存在严重的“断裂”,甚至难以在诗歌之外寻得诗歌所必须具备的指向性,似乎是单纯的“缘情而发”,与其定义为诗歌,倒更倾向于一条签名或状态,让人浅尝辄止、过目即忘。如《无主题》中所写:

见过不靠谱的

没见过你这么不靠谱的

见过热爱妇女的

没见过你这么热爱妇女的

黑暗中伸向姑娘的

不是你的手

是你一直放养的生命

这种近乎“梨花体”的表达,让诗歌漂浮在一种浅显的层次。诗歌所要表达的中心无非就是诗眼所述“黑暗中伸向姑娘的/不是你的手/是你一直放养的生命”,且不谈诗歌格调的高低,诗歌本身在结构上就存在一种“断裂”。这首诗歌并不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有机整体,而是口语所连缀起来的单纯表述,丝毫没有跳跃性与关联性,前两个段落在这首诗歌中明显赘余。而诗歌所表达的无非集中在“愤愤”与“不屑”上,即使单看最后一个诗节,也无法获悉一些更为“深层”的质素。而题目《无主题》似乎成为了作者自己为该诗下的一个贴切定义。

同样的诗歌在这部诗集中比比皆是。再如《闷》:

Kiehl唇膏

Grether’s Pasitlles喉糖

中午靓汤厨房的老汤

我打开包裹的时候

想起你包裹的时候

你被包装袋弄疼的手

生活中的琐碎物件纷纷涌入诗行,唇膏、喉糖、老汤,不能说作者在强加关联,但作者这种随意拈来的意象无法让读者在脑海中形成有效联想。而诗歌所要表达的,那种借助一个包裹来传递的思念又似乎太直白,归结为抒情诗则情不至且意象凌乱,归结为言志诗则志不达且通俗浅显。当然,我们可以将最后一个诗节牵强地附会成:作者是在隐喻的过程,借助“包裹”一词的动词、名词互换来构成一种“互文”关系。但是,即便是在隐喻,那么作者在这种过程之外所寄托了何种思考与领悟,似乎又是寻不可得。

《冯唐诗百首》中所录诗歌,无论长短,大部分诗歌与情感与密切关联,直白的描写随处可见,字里行间透露着“下半身”诗派所青睐的经典意象却又无法在思想高度上与“下半身”诗歌比肩,这种“得形而忘意”的书写方式,无论在当今诗坛抑或任何时代的诗歌领域均难称好诗。比如《改变》:

冯梦龙改变了我诗歌的趣味和模样

《高僧传》改变了我人生观的语法和大纲

我妈这个妇女改变了我妇女观的细节和主张

你这个妇女改变了我的方向和形状

诗歌在一种极其随意的方式下,描述了四个改变,四个改变在一首诗歌中“单打独斗”,被作者黏合在一起,读者无法找寻诗歌想要表达的本质为何更难以与现实联系在一起,最后一个诗行似乎无法承载起整首诗歌遑论对读者进行启发,把生殖器强拉近诗歌又没有更为“实质”的作用,难说不是一种噱头。

而作者着力打造的一批诗歌可以明显地看出对于诗歌内涵的“有意为之”,但显然无法突破自己被笔力所限制住才思。《物种起源》便是一个代表:

公蛤蟆抱住母蛤蟆的腰

母蜘蛛吃了公蜘蛛的

风雨遥遥

九死不掉

你的腰你的你的怀抱

作者极力想阐释物种起源是一种何等残酷、激情而又充满心甘情愿的轮转,依旧想借助“下半身”来进行表达,但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种近乎肤浅的表述。“九死不掉/你的腰你的你的怀抱”所进行的煞尾把诗歌禁锢在诗行之内,无法令读者找寻中国诗歌那种“犹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感受,更难以使读者达到一种共鸣。

优秀诗歌所应呈现出的那种绕梁三日,回味无穷的内在意蕴在冯唐的诗歌中鲜有体现,充斥在诗行中的浅显主题显然在有意适应当下大众的“审美倾向”,但诗歌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似乎被作者有意遗忘或力所难及。

《冯唐诗百首》中的诗歌无论是诗本身的断裂还是表达的断裂、联想的断裂,都在一个多维度的情境下体现出作者在诗歌创作上的“表志不达”,犹如隔靴搔痒,姿态有余而实质不足。

二、表达浅浮,诗情牵强

在诗歌的语言表达上,冯唐用泛歌词化替代诗歌所应注重的语言推敲,流俗的语言使得诗歌深陷浮躁的泥淖。

自古以来,诗人对诗歌语言的见地便深刻而精妙。“诗无达诂”便是先贤对于诗歌语言和表达的精准领悟:诗歌不可以用浅显语言直白表达内在情感。优秀的诗人是善于用语言引导读者随诗行的变化而思绪顿生,从而领会作者寄寓在诗歌内的情志。而《冯唐诗百首》却无法体现优秀诗歌呈现出的那种“词丰意美”“悬而不论”的特质,反而更倾向于流行歌曲的歌词,表达简单明了,韵律失调,似乎已经成为娱乐化诗歌的范本。

这种特征在他的代表作《春》中体现得非常充分: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诗歌短小,意象单纯,集中在春景中,写春水初生之丰沛、春林初盛之繁茂、春风十里之和煦,但不如你。这是一首典型的情诗,口语化的表达让人清晰明了地感受到作者想要表述这个“你”在作者心中是何等的美好。这种近似偶得的单纯描摹,被一些读者定义为“小清新”,实则是一种接近歌词的情感载体,在美学上和诗学上都难以被称作诗歌。尤其是“春风十里,不如你”一行,在韵律上也更贴合歌词的范畴。冯唐对于韵律把握太过“流水”,缺少“大珠小珠落玉盘,嘈嘈切切错杂弹”的诗艺美感。在这部诗集中,甚至还有不少更为“句句押韵”的诗歌。比如《小二》:

不是想喝大

是想喝大了不怕

然后和你说话

这首诗不但句句押韵且表达直白,同时在意境营造上过分单一,作者要表达“以酒壮胆”的情景,却以近似顺口溜的方式分行成诗,这在一方面体现了作者对于诗歌领悟上的“浮躁”,更以一种“不郑重”的形式为诸多评论家笔下的“还诗歌尊严”落下口实。

同时,在表述上,冯唐的诗歌在语言上也存在一种流俗,调侃之余拉低了诗歌的文学美感。比如《周处》:

像你我这样的邪逼

老天野合降生大地

来开几扇门

来挖几座坟

负责贡献本能

不管抚慰灵魂

我们是世人最好的朋友

我们是世人最差的情人

我们彼此相爱

就是为民除害

这首诗歌在表述上把诗歌通俗化展现得淋漓尽致,而诗歌中所必须注意到的那种深层的无穷尽的内在情感却丝毫无法体现。而“邪逼”“野合”等词语更是令诗歌语言层次感下降。“我们彼此相爱/就是为民除害”这种近网络流行语的表述,使诗歌深陷一种轻佻而烟火的境地。

抵达性差也是冯唐诗歌所存在的一弊病。在其诗歌中无法找寻中国诗歌应具备的那种“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审美感受,在诗歌的抵达性上也存在严重的偏差。比如《如花》: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吗?

多小?

我们当初遇见那么小。

记得北京风来,满杨树的塑料袋

少年时的爱情不是两情相悦的意乱情迷

是自己看自己的腿毛和迎风发育。

这首诗歌所要表达的是爱情,而爱情究竟是什么呢?诗人说爱情不是意乱情迷,而是看自己的腿毛和迎风发育,这无疑就是在阐释:爱情就是男性的成熟。这种显而易见的表述借助身体为载体,在表情达意上十分通俗,而诗歌的抵达性却极弱。成熟就是爱情吗?男性只有第二性征发育才是成熟的象征吗?又有谁说少年时期的意乱情迷就不是爱情呢?诚如诗人小海所言:注重语言,是诗人分内的事。语言的抵达性不光体现诗人本身与诗艺的成熟,也体现了诗人对于语言的郑重和推敲。显然,《冯唐诗百首》无法体现这一特质。

作者的诗情是牵强的,在大量诗歌上,除了口语化和歌词化的爱情并无他物,意象单薄且表情浅易,很难让人感受到“名实相符”。

同时,冯唐对于古典的戏谑也在其诗歌中体现得十分突出,比如《命门》《何草不黄》《荇菜》等诗,采用《诗经》等古典文学所青睐的四六骈句的方式进行书写现代诗,却用“何草不黄/何逼不慌”来书写,这种调侃是特质也是一种挑战,单就表述来谈,却与优秀诗歌相距甚远。

当然,这部诗集所体现出的讽刺感、贴合感也是值得肯定的,比如《中间的虚无》《金刚》等一部分诗歌,都体现着他在这两方面的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