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论学范例6篇

孔孟论学范文1

    摘要: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他在孔子解诗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意逆志”的理论,对孔子以“仁义”为标准的人格美和人格美的形成,都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从而发展并完善了孔子的美学思想。

    关键词:孔子 孟子 诠释 美学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史上,孟子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在孔子死后,孔门弟子曾子和孔子嫡孙子思先后担当起了继承与传播儒学思想的重任。如果说,孔子在他的时代,用“舍我其谁”的自信来巩固宗法制度下的一整套观念体系,那么同样可以说,从春秋时代到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儒学思想也需要适应时展的需要,建立起一个新的诠释体系。处于战国时期的孟子,在儒学思想史上,就承担起了发展儒家思想的重任。

    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使儒家思想保持了自身的活力。他以“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以下只注篇名)自诩,从人作为生命的主体和人的生存的意义的角度,强化了孔子“仁”的理论的思想内涵,使之成为具有生存价值的一种理想与信念。因此,他的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都与孔子的思想在表述上有一些差异,但却与之有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在客观上起了丰富、开拓和深化儒家理论见解作用。本文着重就孟子对孔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创造性的发展做一些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从孔子解诗到孟子解诗

    在儒学传统中,《诗经》是重要的文献典籍,相传孔子曾对《诗经》做了整理,《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他是把《诗经》作为教材运用于教学活动中,以此来培养学生的个人修养的。

    把《诗经》作为教材来要求学生学习和理解,体现出孔子对《诗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视。一般说来,后世学者把孔子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当作孔子论诗的纲领,但对这句话的理解,事实上是存在分歧的。近人匡亚明说:“‘思无邪’,本是《鲁颂·駉》一诗中形容牧马人吆喝着叫马不要乱跑的意思(‘思’系虚词,吆喝声,‘邪’同斜,合起来即‘呕唷!不要乱跑!’)却被用为比喻思想正派。”[1]而把“思无邪”理解为“思想感情的诚正”,也只能看作是后来的学者用自己的观念去对孔子的话作符合自己思想观念的解释,这里姑不详论。在《论语》中,多处专门论述到《诗》,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诗》的社会政治、教育功能作综合地论述;另一种是对《诗》里的具体诗句的理解和阐述。

    孔子十分重视《诗经》在社会政治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说,他是把《诗经》当作立身之本来看待的。“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认为,学诗是一个人能够成为仁人君子的必备条件或先决条件,从学《诗》起步(即“兴”),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礼”和“乐”。他对学生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就是对学《诗》的具体作用的阐述。朱熹对“兴”的解释是“感发志意”,也是从《诗》对人的正确健康的情感和思想的形成,产生启发、诱导、陶冶等作用来加以解说的。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这样教诲的:“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论语·季氏》)他还对儿子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孔子是从维护“礼”的目的出发,来教育学生和自己的儿子的,在他看来,用《诗经》里的诗句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就其对个人的素养而言,是“不学《诗》,无以言”,即可以在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时说话有所依据,显示出符合“礼”的修养;而学习《诗》里面所提供的经验、原则,又可以作为政治活动中的决策依据,增加自己的施政经验,增强自己的施政能力,否则,“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所以,在孔子的理论中,《诗经》的价值是很具体的:“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也就是说,他把《诗经》里的诗歌,当作“仁”的教本和“礼”的规范,让它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孔子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把《诗》里的许多诗句都往“礼”与“仁”的思想观念上去解说,对那些借《诗》里的诗句,能够举一反三地加以理解的学生,也就倍加赞赏。“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论语·学而》)“子夏问曰:‘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在一般人看来,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都只是极其普通的日常生活现象的描述,可是到了孔子的眼里,就都带有强烈的“礼”与“仁”的色彩,而且他的那些得意门生,居然也能够顺着他的思路,从普通的诗句里找到了“礼”与“仁”的深刻内涵。

    这种解诗的原则和方法,对儒家来说,可以是一种理论预设,他们在孔子的仁学思想的前提下,借助于《诗》的素材,演绎出无所不在的“礼”与“仁”的观念,丛强化了“礼”与“仁”的无所不在。但孔子对《诗》的这些零散的解说,只是一些即兴的发挥,有时难免有牵强附会之嫌。比如说,从子贡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到 “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再到《诗》里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中间的联系在哪里呢?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孔子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的原则出发,来解释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正是达到这种“和”的境界的一种途径。这样的解诗方法,在一般人看来,确有些匪夷所思,但又自有其牵想妙得的合理性的一面。

    而正是孟子,才从孔子的那些一言半语中看到了儒家诗学见解的闪光,并且把它上升为一般的美学原则来加以推导与总结,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诗学理论。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肯定,孟子是否正是从子贡和子夏的颖悟中看出了儒学思想的精髓,因为他曾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守约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尽心下》)而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正表明了他们具有“言近而指远”、“守约而施博”的过人的智慧,他们都能够从《诗》里面所描述的极其浅近的小事中,引伸出对“礼”与“仁”的深刻领会,并进而理解其中所包含的至大至深的“道”。

    对孔子的这种解《诗》的方法,孟子做出了这样的理论上的概括: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万章上》)

    在孟子看来,对诗句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对字面意义上,根据诗句里的片言只字,就望文生义地作机械的理解,从而损害诗的含义。而是需要用自己的领会和感悟,去探求诗的真正的蕴涵,才能把握住诗人所要表达的意思。读诗与解诗的人的这种领会和感悟,是从自身的理解出发的,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说的:“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

    孟子依据孔子解《诗》的实践提出的这一理论主张,实际上包含着现代解释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海德格尔提出了一种理解的“前结构”理论:“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不是对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最先的‘有典可稽’的东西,原不过是解释者的不言自明、无可争议的先入之见,它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设定了的’东西是先行给定的。这就是说,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了的。”[2]以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而论,他们都是从“礼”与“仁”的“前结构”出发来给定了,是以儒家“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的“礼”与“仁”的理论作为前提的。至于他们得出的结论,又可以看作是《诗》的特定视界(即“志”)和解《诗》者的特定视界(即“意”)这两个不同的视界的相互融合。

    孟子的“以意逆志”这一解《诗》理论,在儒家美学思想的发展中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不是单纯从对诗的艺术欣赏的角度来解释诗的精蕴,而是把孔子解诗原则和方法,理解成为一种教育手段,以《诗》作为一种教育的素材,强化人们对孔子“礼”与“仁”的理解,显示出了那种思想教育功能的无所不在。

    事实上,孟子对《诗》的解说,同孔子所持的方法有着十分相似之处。比如,他在与公孙丑的一段对话中,就讨论了对《小雅·小弁》的理解: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者,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笑谈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 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告子上》)

    传说《小雅·小弁》这首诗,是被周幽王废立了的太子宜臼的老师写的,以此来抒发宜臼的哀伤和怨恨。孟子从宜臼的怨恨中看到的是“亲亲”(热爱亲人),而既然是热爱亲人,那就是一种“仁”的表现。宜臼的怨恨为什么又会是出于对亲人的热爱呢?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难以理解,但从孔子的“仁”的观点看来,是因为宜臼对其父周幽王不合“礼”制的行为有怨恨,而发抒出这种怨恨,正是出于对其父王的爱戴。孟子不也是转弯抹角地“以意(己意)”揣摩(“逆”)了《小弁》作者的“志”吗?

    内在的人格之美的升华

    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想努力塑造出一种完善的儒者的人格,以挽救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颓势。他对人的内在精神的美做出过许多论述,认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以“仁”和“义”来武装。他以“松柏”来做比喻:“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扬了在社会大变迁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顽强挺立,不屈不挠,从而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经典性的精神意象。

    对君子人格上、精神上的美的形成,孔子就以“仁”为核心,做了这样的概括:“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其中“义”是最本质的精神;在实行这种“义”的时候,需要符合“礼”的要求;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则应当表现出谦逊的态度;而诚实守信则是他成熟的标志。在《论语·颜渊》中,他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在他看来,“义”是和正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了“义”,就有了做人的根本,因此,他还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些都说明,他把内在的正直和仁义作为君子内在所固有的品质,认为这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使在物质生活比较匮乏的处境和条件下,孔子也特别推崇那种“安贫乐道”的精神,他对自己的精神境界做了这样的描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因此,他也特别推崇他的得意弟子颜渊:“贤者,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者,回也!”(《论语·雍也》)从“仁”出发,在“礼”的制约下,达到“义 ”,于是一切行为就会都符合了道德的规范。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种以仁义来塑造“君子”形象的思想,他把孔子提出的“仁义”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人格之美的理论,进一步上升到了生命的价值的高度,作出了形象的发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这样一来,“义”就成为人的行为的最高的规范,据此,他就说出了这样掷地有声的话:“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在他看来,“仁”是天下最宽广的住宅;“礼”是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义”是天下最广阔的“大道”,有了这几样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说孔子是从人与外在社会的联系中应当保持的态度出发,来阐述一个君子对不仁不义的行为应当采取的立场,从而保持自身的纯洁,那么也不难看出,孟子则是把孔子“仁义”的思想,从个人的道德修养的角度作了生动形象的发挥,使它成为人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从而强化了君子的人格主体的内在力量。他不是被动地应对,去抵制客观世界里违背“仁义”的事对自己的诱惑,而是主动的排拒这种诱惑,让它根本不可能对自己产生诱惑。这样做,不是就可以像孔子所说的那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了吗?

    而这种“义”的力量又是无所不在的,在孔子看来,一个能够称得上“君子”的人,需要十分重视人的内在精神的培养,使他的人格力量在言行的正派中表现出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他强调了正派的品格、高尚的道德是可以具有感染力和召唤力的,有了这样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也就形成了他的人格的魅力。有了这种正气,就可以做到无所忧虑,无所畏惧:“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他还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他把刚强、坚定、质朴和说话谨慎都列入“仁”的精神内涵。这种人,就可以做到“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论语·子路》)。至于怎样才能达到“正”和“刚”呢?孟子从人的自身修养的角度,用“浩然之气”来加以概括:

    “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公孙丑上》)

    在这里,孟子对人格之美的形成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他认为,君子的人格精神和人格力量,只能来源于自身的正气,也就是“浩然之气”,它要靠自身的正直去培养,把它与“义”和“道”结合起来,在长期的修养中获得,而不能靠一蹴而就。他用这种“浩然之气”,把孔子所说的道德的感染力和召唤力,转化成为人的自身的情感意志和内在动力,从而进一步造就了无所畏惧的批判力和战斗力。

    他甚至指出,一个人的人格精神的培养,离不开艰难困苦的磨练:“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这样,他就把孔子对颜渊的个人品德的赞美,提升到了人格的培养和锻炼成长的意义上,论述了艰难困苦的环境和外在条件,对崇高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缺少的意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就把孔子对“仁义”的内修学说扩展到了外练的层次,从而拓宽了孔子所提出的人格规范的狭义范畴,把它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楷模,从对君子、伟人的要求,扩展到了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也如同他在《滕文公上》中引述的颜渊的话:“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亦即他所肯定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的意思。这样,孟子就把孔子的“仁义”的理论和他所树立的圣人的典范,转化成为从普通人到君子、再到最高典范的圣人这几个不同层次人格美的,使孔子对人格之美的赞颂与渴求,变成了一种普遍的每个人都可以追求与达到的人格美的目标。

    从内在的美到外在的美

    孔子已经注意到了“美”和“善”的区别:“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与此同时,孔子也注意到“质”与“文”的区别:“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但是,孔子又是很注重一个君子的外在形象的,《论语·颜渊》中记录了一段孔门弟子与棘子城关于外在形态之美的争论:“棘子城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也。’”子贡是孔子的得意弟子,他不同意棘子城对“文”的价值的否定,认为如果没有“文”与“质”的区别,就好像把虎豹的色彩斑斓的毛色去掉以后,虎豹的皮和犬羊的皮也就没有区别了。刘向《说苑》还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见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可见孔子自己也是很重视外表的美的。

    从人作为生命个体所具有的人格之美来看,孔子的评价,表现为对“美”与“善”或“文”与“质”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所形成的内在统一的关系上,一方面是内在的“质”或“善”,另一方面是外在的“文”或“美”。孔子看到了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没有了外在的美的形式,内在的“质”就显得粗俗、粗鄙;相反,只有外表经过文饰的华丽,也会显得虚夸浮饰。他的得意弟子子贡充分理解了他的意思,就把这两个方面概括为“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把“质”与“文”的内在统一的关系表达得更加清楚了。

    孟子在他们的理论的基础上,发挥了他对这种“质”与“文”统一的关系的理解,也就是说,他是在人们的感性形态上,对这种统一做出一个具体的描述: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尽心上》)

    孟子甚至撇开了孔子对子桑伯子那种 “不衣冠而处”所呈现的“其质美而无文”的狭隘理解,从人自身的品质着眼,强调了一个君子,如果有“仁义礼智根于心”,就会在自己的外在形体上表露出他的高尚:面色红润、身躯高大、动作得体。在他看来,这些才是“文”或“美”的本质的表现。

    另外,他又说:

孔孟论学范文2

在人的存在问题上,虽然孔子和孟子既试图确立个体性的自主自律,又极力实现社会性的仁爱理想,但由于他们把血亲情理视为儒家思潮的基本精神,不仅赋予它以本原根据的意义、而且赋予它以至高无上的地位,主张个体性和社会性都应该依附并从属于血亲团体性,甚至认为在三者出现对立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为了维护血亲团体性而否定个体性和社会性,结果就导致儒家思潮在本质上呈现出血亲团体性的特征。

关 键 词 孔孟儒学 血亲情理 团体性

目前,学术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见解,认为儒家思潮十分重视人的社会性存在,因而在本质上是一种集体主义(群体主义)的价值观;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更进一步主张:儒家思潮也很强调人的个体性存在,充分肯定了人的独立品格和自主自律。本文试图依据《论语》和《孟子》的文本,通过分析孔子和孟子的有关思想,说明:虽然孔子和孟子在人的存在问题上的确是既肯定了人的个体性、也肯定了人的社会性,但由于他们坚持把"血亲情理"作为本根至上的基本精神,最终却使儒家思潮在本质上呈现出了血亲团体性的特征。

从《论语》和《孟子》的文本看,孔子和孟子都没有根本否定人的个体性存在,相反有时候还十分重视。这里所谓人的个体性存在,主要是指一个人在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中拥有的存在。例如,孔子曾明确主张:"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古之学者为己"(《论语·宪问》),"君子求诸己"(《论语·卫灵公》);孟子也反复强调:"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孟子·公孙丑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很明显,这些命题都明确要求:人们应该在学问道德和人生志向上保持积极的自主自律,从而在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中努力确立自己作为个体("己"、"我")的独立存在。

另一方面,孔子和孟子又有力地强调了人的社会性(群体性)存在。这里所谓人的社会性存在,主要是指一个人在与他人的普遍性关系中拥有的存在。孔子和孟子提出的"仁者爱人"观念,集中体现了他们对于人的社会性存在的这种积极肯定,因为这一观念明确要求:人们应该在社会生活中努力实现对于其他人的普遍性仁爱,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公孙丑上》)。显然,在人与他人的这种普遍性仁爱关系中,一个人的社会性存在无疑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比较而言,孔子和孟子对于人的社会性的肯定,明显又超过了他们对于人的个体性的肯定。事实上,他们肯定的个体性本来就是与社会性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们总是要求人们在实现社会性仁爱理想的活动中确立个体性的自主自律,强调个体性的学问道德和人生志向应该以社会性的仁义礼智信和治国平天下作为内容和目标,从而将人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融入到人与他人的普遍性关系之中。例如,孔子主张"为仁由己",就是要求人们通过自己的自觉努力,在道德修养活动中把自己造就成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仁人",以实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的社会性理想,也就是他所说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孟子主张"仁义礼智,我固有之",也是要求人们通过自己的自觉努力,将人人皆有的仁义礼智等道德属性"扩而充之",从而能够以"舍我其谁也"的浩然之气,承担"平治天下"的社会性使命(《孟子·公孙丑下》)。尤其是在二者出现对立冲突的情况下,他们还坚持把社会性的理想置于个体性的价值之上,甚至明确主张"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舍生以取义"(《孟子·告子上》),要求人们应该不惜牺牲个体性的生命存在,以求实现社会性的仁义理想。从这一点看,在孔子和孟子那里,人的个体性存在实际上是从属于人的社会性存在的。主要就是出于这一原因,学术界才会形成这样一种流行的见解,即认为儒家思潮在本质上呈现出了社会性的特征,表现出了一种集体主义(群体主义)的价值取向。

由此看来,在人的存在问题上,孔子和孟子可以说是既肯定了个体性、也肯定了社会性,同时还强调应该使个体性的自主存在从属于社会性的仁爱理想。不过,下面我们却会看到:由于孔子和孟子把本根至上的"血亲情理"视为儒家思潮的基本精神,他们肯定的这种个体性和社会性,最终又不得不依附并从属于血亲团体性。

所谓"血亲情理"精神,是指把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血亲情感看成是人们从事各种行为活动的本原根据,并且由此出发论证人的行为活动的正当合理。作为先秦儒学的两位主要代表,孔子和孟子深刻地阐发了这种"血亲情理"的原则,并且把它明白确立为儒家思潮的基本精神。

例如,宰我曾经针对"三年之丧"提出质疑,认为"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孔子对此的回答则是:"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在这里,孔子首先就诉诸于"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血缘关系,把它看成是子女应该"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的本原根据,认为"三年之丧"的举动之所以正当合理,就是因为它能够符合父母子女之间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血亲情感(父慈子孝),所以应该坚持实行;而"短丧"的举动由于违背了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所以就是"不仁"、不应从事。

孔子不仅把血缘亲情看成是人们应该坚持"三年之丧"的原因理由,而且进一步把它看成是人们从事一切正当合理的行为活动(其中既包括那些"为仁由己"的个体性活动、也包括那些"天下归仁"的社会性活动)的原因理由,要求人们应该以血亲情理作为本原根据,努力实现自己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存在。例如,他曾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明确主张人们应该从实行"孝弟"出发,一方面确立自己"谨而信"的个体性存在,另一方面实现"泛爱众"的社会性理想。他还指出:"《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强调人们应该把"孝友"的血缘亲情直接推行到社会的政治活动中,由此达到"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的目的。他的弟子有若对于这一点深有领悟,因而曾经明确指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很明显,这个命题实际上就是把"为仁"植根于"孝弟"之中,以血缘亲情作为实现天下归仁的本原根据("本")。

孟子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血亲情理精神,并且明确把它说成是儒家思潮的"一本"。在批评墨家弟子夷子主张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观念时,他曾指出:"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孟子·滕文公上》)在这里,孟子就是以"人之亲其兄之子"的"血亲"情感远远高于"亲其邻之赤子"的"兼爱"情感为理由,认为墨家思潮主张以人与人的兼爱情感为本根、再从中推演出父慈子孝的血亲情感,是在"亲情"的本根之外又确立了另一个"兼爱"的本根,因此是所谓的"二本",并且针锋相对地强调了儒家思潮坚持的与"天之生物"相一致的"一本"原则,认为"孝子仁人"应该以血缘亲情作为从事一切行为活动的唯一本原根据。

从这种"一本"原则出发,孟子不仅把儒家思潮提倡的基本伦理规范--"仁义礼智"的实质内容全都归结为"事亲从兄"的血缘亲情,主张"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而且还提出了著名的"推恩"原则,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于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很明显,孟子的这些见解就是要求人们以父慈子孝、事亲从兄的血缘亲情作为唯一的本原根据,一方面通过扩充"我固有之"的"仁义礼智"规范,在个体性方面成为"至大至刚"的"大丈夫",另一方面通过"善推其所为"的途径,在社会性方面实现"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的普遍性仁爱理想。转贴于

由此看来,孔子和孟子都是把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存在植根于"血亲情理"之中,强调血缘亲情是人们的一切行为活动能够成为正当合理的根本原因,从而赋予了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血亲情感以"本原根据"的意义。

孔子和孟子不仅赋予了"血亲情理"以"本原根据"的意义,而且还进一步赋予了它以"至高无上"的地位,试图将它置于人们的行为活动应该遵循的其他一切准则之上,使之成为其他一切准则都必须无条件服从的最高原则。

孔子已经开始通过一些具体的命题,指认血亲情理所具有的至上地位。例如,他曾明确指出:"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本来,面对当时"天下之无道也久矣"的历史现实,孔子毕生都在孜孜以求地力图实现"天下有道"的理想目标;因此,要求人们在一切情况下都能够自觉地选择和坚守"人间正道",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然而,为了强调血亲情理精神不仅具有本根的意义、而且具有至上的地位,他却认为人们可以不必考虑"父之道"究竟是"正道"还是"非道"的问题,仅仅为了实现血亲情理之"孝",就无条件地做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宋代儒家学者在解释这一命题时曾明白指出:"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转引自朱熹:《论语集注·学而注》)换句话说,即便"父之道"属于"非道","孝子"也应该出于父子亲情,至少在三年之内始终坚守"父之道"。这种看法显然是将"孝子之心有所不忍"的血缘亲情置于孔子自己也明确认可的"天下有道"的理想目标之上,认为按照血亲情理的原则,"父之道"可以高于"天下有道"。

再如,孔子曾针对叶公说的"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提出异议,指出:"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本来,孔子很为重视"诚实正直"的普遍规范,甚至批评微生高在他人借醋的时候有意隐瞒真相的做法为"不直"(参见《论语·公冶长》);因此,要求人们在一切事情上(包括在攘羊这件比借醋严重得多的事情上)都能够做到"证之"而"直躬",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然而,为了强调血亲情理精神不仅具有本根的意义、而且具有至上的地位,他却明确主张"诚实正直"的普遍准则并不适用于父子之间的血亲关系,从而将"父子相隐"的血亲规范置于"诚实正直"的普遍准则之上。

孟子也曾通过一些具体的命题,明确肯定了血亲情理所具有的至上地位。例如,他曾公开主张"父子之间不责善"(《孟子·离娄上》),甚至认为"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离娄下》)。本来,孟子十分强调"性善"、"为善"对于一切人的重要意义,并且指出"责善,朋友之道也"(《孟子·离娄下》);因此,要求父子之间也能通过"责善"的途径扩展充实人人固有的"性善"之端,应该说是顺理成章。不过,为了强调血亲情理精神不仅具有本根的意义、而且具有至上的地位,他却明确主张父子之间不应该"责善",以免贼害血缘亲情之"恩"。这种看法显然是将"父子有亲"的血亲情理置于孟子自己也明确认可的"责善"准则之上,认为"父子有亲"的血亲情理可以高于"性善"、"为善"。

再如,孟子曾明确指出:"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下》),从而把这两位圣贤主要视为"事亲从兄"的最高典范,并且尤其推崇舜在"父顽、母嚣、象傲"的家庭氛围中依然能够"尽事亲之道",成为"大孝"的"人伦之至"。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还举出两件事情作为例证。第一个事例就是:面对"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的局面,舜可以根据"父子有亲"的血亲情理,"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第二个事例则是:对于"至不仁"的弟弟象,舜可以根据"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的血亲情理,对他加以提拔任用、"封之有庳",公开宣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孟子·万章上》)。本来,舜身为天子、又是圣贤,理应以身作则地坚持遵守法律、任人唯贤的普遍准则,由此在"平治天下"中实现"王道仁政"的社会性理想目标;然而,在这两个事例中,他却是要么将"父子有亲"的血亲情理置于遵守法律的普遍准则之上、以致不惜徇情枉法,要么将"兄弟有爱"的血亲情理置于任人唯贤的普遍准则之上、以致不惜任人唯亲。至于孟子对舜的这些做法的积极认同,显然也是为了强调血亲情理精神不仅具有本根的意义、而且具有至上的地位。

进一步看,孟子甚至没有满足于仅仅通过一些具体命题或是特殊事例指认血亲情理的至上地位,而是还试图运用一般原理的形式,强调血亲情理可以凌驾于人们的其他一切行为准则之上,成为人的存在的最高原则。他所说的"事亲为大"(《孟子·离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就明确肯定了对于"孝子"来说,没有其他任何行为规范可以凌架于血亲情理的"尊亲"原则之上,因为只有后者才能具有至高无上的终极地位("为大")。事实上,他之所以抨击夷子有关"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主张、强调"人之亲其兄之子"的"血亲"情感远远高于"亲其邻之赤子"的"兼爱"情感,正是旨在凸显血缘亲情的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并由此确立了儒家思潮始终坚持的"爱有差等"、"爱莫大于爱亲"的原则。结果,在孟子看来,只要能够符合血亲情理的"事亲为大"原则,哪怕"孝子"的举动违背了人类行为的其他一切规范,依然可以说是正当合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孔子赞同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父子相隐,直在其中",还是孟子主张的"父子之间不责善",或是孟子认同的舜的徇情枉法和任人唯亲等做法,都是"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的血亲情理精神的具体体现;因为只有把血亲情理视为至高无上的最高原则,这些明显违背了孔子和孟子自己也明确认可的各种准则的做法,才会成为正当合理的行为举动。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墨家、道家、法家等其他思潮也没有完全否认父慈子孝的血缘亲情对于人的存在所具有的意义;不过,如后所述,它们并没有把血亲情理视为至高无上的唯一本根,而是主张它应该在本质上从属于其他某种更高的主导原则。结果,以血亲情理作为本根至上的最高原则,便构成了儒家思潮区别于先秦墨家、道家、法家等其他思潮的独特之处,成为儒家思潮所特有的基本精神;也正是这种独特的基本精神,使儒家思潮在本质上呈现出鲜明的血亲团体性特征。

如果说人的个体性存在主要是指一个人在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中拥有的存在,而人的社会性存在主要是指一个人在与他人的普遍性关系中拥有的存在,那么,这里所谓人的团体性存在,则主要是指一个人在与他人的特殊性关系中拥有的存在。例如,如果说孔子和孟子肯定的"为仁由己"、"至大至刚"强调的是一个人应该在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中把自己造就成个体性的"志士仁人",而他们肯定的"天下归仁"、"仁者爱人"强调的是一个人应该在与其他所有人的普遍性关系中实现社会性的"泛爱众"的话,那么,他们肯定的"父慈子孝"、"事亲从兄",显然就是强调一个人应该在与其他某些人(即那些与自己保持着血缘关联的人)的特殊性关系中履行血缘亲情的原则规范,从而实现自己的血亲团体性存在。当然,在人的存在中,除了这种父母子女(血缘)的团体性因素外,还包含着其他建立在特殊性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团体性因素,诸如丈夫妻子(姻缘)、朋友熟人(友缘)、同乡邻人(地缘)、领导下属(治缘)、同事同行(业缘)、师生同窗(学缘)等种种团体性的因素。

显而易见,对于人的整体性存在来说,个体性、团体性、社会性(群体性)三者是缺一不可的;并且,只有当这三种因素能够达到内在和谐的有机统一时,人的整体性存在才能够获得完美的实现。事实上,在人类思想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许多理论学说,都曾试图提出某种能够使三者保持和谐统一的原则或途径。儒家思潮便是如此。如上所述,孔子和孟子特别强调血亲情理在人的整体性存在中具有本根至上的地位意义,就是要求人们从血亲团体性的"父慈子孝"、"事亲从兄"出发,一方面通过"求诸己"确立个体性的"为仁由己"、"至大至刚",另一方面通过"泛爱众"实现社会性的"天下归仁"、"平治天下",在个体性、团体性、社会性的和谐统一中实现人的整体性存在的全面正常发展。

然而,问题在于,由于孔子和孟子把血亲情理视为至高无上的唯一本原根据,结果就事与愿违地导致了人的整体性存在发展受到扭曲,以致最终陷入血亲团体性的片面性之中。这一点具体表现在:在血亲团体性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不存在对立冲突的情况下,他们的有关主张必然会迫使个体性和社会性依附并从属于血亲团体性,甚至导致个体性和社会性受到后者的约束限制而无法获得充分的发展;而在血亲团体性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出现了对立冲突的情况下,为了确保血缘亲情的本根至上地位,他们的有关主张更是会迫使个体性和社会性否定甚至消解自身,以致人的整体性存在仅仅被归结为血亲团体性的存在。这里先来讨论第一种情况。

本来,在血亲团体性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不存在对立冲突的情况下,它们在人的整体性存在中可以保持一种自然而然的统一关系,实现素朴和谐的正常发展。然而,由于孔子和孟子不仅主张把个体性和社会性植根于血亲团体性之中,而且要求赋予血亲团体性以至高无上的地位,结果就使父母子女之间的特殊性血缘关系成为人的整体性存在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核心内容,从而导致个体性和社会性不得不依附并从属于血亲团体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后者的压抑限制。这一点在儒家思潮特别重视的政治和伦理领域内表现得十分明显。

一般而言,在人类的政治生活中,父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具有主导性的意义。然而,孔子为了强调血亲情理在政治生活中的本根至上地位,却明确认为把"孝友"的血亲规范"施于有政"就是"为政",并且在"齐景公问政"时简明扼要地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朱熹在解释孔子的这一回答时也曾明白指出:"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也"(《论语集注·颜渊注》)。换句话说,在孔子和朱熹看来,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血亲性团体关系实际上就构成了人类政治生活的"大经"和"根本";相比之下,除了"君臣上下"的宗法性团体关系之外,人类政治生活中的其他各种因素,包括人们在各种政治法律关系中拥有的那些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因素,与这种"大经"和"根本"相对照,则只能是处于一种依附从属的次要地位,必须接受这种"大经"和"根本"的统辖控制。

一般而言,在人类的伦理生活中,个别性的个人己德、特殊性的团体私德和普遍性的社会公德往往构成了三大基本要素。然而,孟子为了强调血亲情理在伦理生活中的本根至上地位,却把"人之大伦"仅仅归结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与此相近,《中庸》也强调指出:所谓的"天下之达道五"就是"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换句话说,在孟子和《中庸》看来,人类伦理生活的根本内容,主要就是人在与他人的特殊性关系中拥有的团体私德;相比之下,人在与自身的个别性关系中拥有的个人己德和在与他人的普遍性关系中拥有的社会公德,包括孔子和孟子自己也明确认可的"求诸己"、"大丈夫"、"天下归仁"、"仁者爱人"等等伦理规范在内,由于受到了前者的压抑,反倒无法在"人之大伦"和"天下之达道"中占据一席之地。

其实,一旦肯定了血亲情理的本根至上地位,一旦认同了"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的原则,不仅在政治和伦理生活中、而且在人的整体性存在中,血亲团体性的存在势必就会占据主导性的统治地位;而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存在则只能是处于一种依附性的状态,甚至还必须在本质上从属于至高无上的血亲团体性存在。例如,在孔子那里,"天下有道"的社会性理想和"为仁由己"的个体性志向就都是从属于"父慈子孝"的团体性血缘亲情的,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孝子"都应该首先坚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然后才能进一步去考虑如何坚持"为仁由己"、实现"天下有道"的问题。尤其是人的个体性存在,不仅应该从属于人的社会性存在,而且还应该在更根本的层面上从属于血亲团体性的存在。所以,孔子在肯定"为己"、"由己"的同时,便特别强调"克己",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而在这里对于个体性存在起着规范限定作用的"礼",又首先是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礼制。结果,他所说的"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虽然也包含着通过克制个体性发展而实现社会性仁爱的因素,但在本质上却首先是强调:在家庭生活中,人们应该依据血缘亲情克制自己的个体性发展,以求维护父权制家族的既定秩序;在政治生活中,人们应该依据君臣义情克制自己的个体性发展,以求维护宗法式礼制的政治结构。于是,人的个体性存在便会处处受到血亲团体性和宗法团体性的束缚压抑,难以充分展开自身的正常发展。

因此,如果说在个体性与社会性二者的关系上,孔子和孟子由于赋予了社会性以更高的地位而要求个体性必须从属于社会性、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社会性特征的话,那么,在人的整体性存在的问题上,他们由于赋予了血亲团体性以至高无上的根本地位,就进一步要求个体性和社会性都必须从属于血亲团体性,允许凭借血亲团体性来约束限制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充分发展,从而最终在本质上呈现出血亲团体性的特征。

在血亲团体性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不存在对立冲突的情况下,虽然孔子和孟子坚持的血亲情理精神必然会导致个体性和社会性受到血亲团体性的约束限制而无法获得充分的发展,但它们毕竟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自己的存在,构成人的整体性存在的必要因素。然而,一旦在血亲团体性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出现了对立冲突,那么,依据孔子和孟子坚持的血亲情理精神,为了维护血亲团体性的至高无上地位,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存在就不得不否定甚至消解自身,以致人的整体性存在仅仅被归结为血亲团体性的存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孔孟儒学的血亲团体性特征表现得最为鲜明。

本来,在人的整体性存在中,个体性、团体性、社会性三者不存在任何对立冲突的情况,只能说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因为由于自身性质和涉及范围的不同,它们之间必然会存在着种种矛盾张力,甚至常常导致对立冲突。因此,人类思想史上的那些试图肯定三者和谐统一的理论学说,都曾试图提出某种能够克服三者对立冲突的原则或途径。儒家思潮也是如此。事实上,孔子和孟子特别强调血亲情理在人的整体性存在中具有本根至上的地位意义,就是要求人们在个体性、团体性、社会性出现对立冲突的情况下,应该依据血亲情理的最高原则来克服三者之间的对立冲突,实现人的整体性存在的全面正常发展。然而,问题在于,按照孔子和孟子的主张,由于血亲情理具有本根至上的最高地位,可以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统辖制约,更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的否定消解,结果,人们在依据血亲情理原则克服三者之间的对立冲突时,就只能够通过否定个体性和社会性来确保血亲团体性的至高无上地位,从而导致自己的整体性存在仅仅剩下血亲团体性这一种因素。

例如,在"父之道"并非"正道"的情况下,血亲团体性的"父之道"与个体性的"为仁由己"和社会性的"天下归仁"必然会存在着对立冲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人们出于"孝子之心有所不忍"的血亲情理原则而依然坚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那么,至少在这一段时间内,他们就必然是既无法确立"不可夺志"的个体性志向,又无法达到"天下有道"的社会性理想,而最终只能是使自己的存在仅仅落入到"父慈子孝"的血亲团体性情网之中。

再如,在父亲做了诸如"攘羊"之类的事情的情况下,倘若人们出于"父慈子孝"的血亲情理原则而依然坚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尽管的确可以大大加强父子之间的团体性和谐融洽,但这种做法显然既无助于确立他们"求诸己"的个体性存在,也无助于实现他们"泛爱众"的社会性存在。相反,在这种情况下,父子两人不仅都会失去诚实正直的个体性品格,而且也会失去尊纪守法的社会性公德。

又如,在父子两人并没有达到纯善无恶的理想境界的情况下,倘若人们出于"事亲为大"的血亲情理原则而依然坚持"父子之间不责善",尽管的确可以大大加强父子之间的团体性血亲恩情,但这种做法显然既无助于确立他们实现"人性本善"的个体性存在,也无助于他们实现"仁者爱人"的社会性存在。相反,在这种情况下,父子两人不仅都会失去在道德修养中进行相互批评、相互帮助的重要契机,而且也有可能纵容自身的缺点错误进一步恶性膨胀。

最后,倘若舜出于"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的血亲情理原则,在瞽瞍杀人后依然将其"窃负而逃",在象"至不仁"的情况下依然将其提拔任用,这些做法尽管的确能够使他达到"尽事亲之道"的极致境界,但显然不仅会使他失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个体性浩然之气,变成"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的"孝弟而已",而且也会使他放弃"博施于民"、"平治天下"的社会性崇高职责,变成"视弃天下犹弃敝蹝"的"孝子之至",结果是仅仅落入徇情枉法和任人唯亲的血亲团体性之中。

孔孟论学范文3

关键词:孔子 孟子 诠释 美学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史上,孟子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在孔子死后,孔门弟子曾子和孔子嫡孙子思先后担当起了继承与传播儒学思想的重任。如果说,孔子在他的时代,用“舍我其谁”的自信来巩固宗法制度下的一整套观念体系,那么同样可以说,从春秋时代到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儒学思想也需要适应时展的需要,建立起一个新的诠释体系。处于战国时期的孟子,在儒学思想史上,就承担起了发展儒家思想的重任。

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使儒家思想保持了自身的活力。他以“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以下只注篇名)自诩,从人作为生命的主体和人的生存的意义的角度,强化了孔子“仁”的理论的思想内涵,使之成为具有生存价值的一种理想与信念。因此,他的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都与孔子的思想在表述上有一些差异,但却与之有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在客观上起了丰富、开拓和深化儒家理论见解作用。本文着重就孟子对孔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创造性的发展做一些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从孔子解诗到孟子解诗

在儒学传统中,《诗经》是重要的文献典籍,相传孔子曾对《诗经》做了整理,《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他是把《诗经》作为教材运用于教学活动中,以此来培养学生的个人修养的。

把《诗经》作为教材来要求学生学习和理解,体现出孔子对《诗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视。一般说来,后世学者把孔子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当作孔子论诗的纲领,但对这句话的理解,事实上是存在分歧的。近人匡亚明说:“‘思无邪’,本是《鲁颂·駉》一诗中形容牧马人吆喝着叫马不要乱跑的意思(‘思’系虚词,吆喝声,‘邪’同斜,合起来即‘呕唷!不要乱跑!’)却被用为比喻思想正派。”[1]而把“思无邪”理解为“思想感情的诚正”,也只能看作是后来的学者用自己的观念去对孔子的话作符合自己思想观念的解释,这里姑不详论。在《论语》中,多处专门论述到《诗》,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诗》的社会政治、教育功能作综合地论述;另一种是对《诗》里的具体诗句的理解和阐述。

孔子十分重视《诗经》在社会政治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说,他是把《诗经》当作立身之本来看待的。“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认为,学诗是一个人能够成为仁人君子的必备条件或先决条件,从学《诗》起步(即“兴”),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礼”和“乐”。他对学生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就是对学《诗》的具体作用的阐述。朱熹对“兴”的解释是“感发志意”,也是从《诗》对人的正确健康的情感和思想的形成,产生启发、诱导、陶冶等作用来加以解说的。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这样教诲的:“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论语·季氏》)他还对儿子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孔子是从维护“礼”的目的出发,来教育学生和自己的儿子的,在他看来,用《诗经》里的诗句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就其对个人的素养而言,是“不学《诗》,无以言”,即可以在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时说话有所依据,显示出符合“礼”的修养;而学习《诗》里面所提供的经验、原则,又可以作为政治活动中的决策依据,增加自己的施政经验,增强自己的施政能力,否则,“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所以,在孔子的理论中,《诗经》的价值是很具体的:“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也就是说,他把《诗经》里的诗歌,当作“仁”的教本和“礼”的规范,让它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孔子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把《诗》里的许多诗句都往“礼”与“仁”的思想观念上去解说,对那些借《诗》里的诗句,能够举一反三地加以理解的学生,也就倍加赞赏。“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论语·学而》)“子夏问曰:‘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在一般人看来,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都只是极其普通的日常生活现象的描述,可是到了孔子的眼里,就都带有强烈的“礼”与“仁”的色彩,而且他的那些得意门生,居然也能够顺着他的思路,从普通的诗句里找到了“礼”与“仁”的深刻内涵。

这种解诗的原则和方法,对儒家来说,可以是一种理论预设,他们在孔子的仁学思想的前提下,借助于《诗》的素材,演绎出无所不在的“礼”与“仁”的观念,丛强化了“礼”与“仁”的无所不在。但孔子对《诗》的这些零散的解说,只是一些即兴的发挥,有时难免有牵强附会之嫌。比如说,从子贡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到 “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再到《诗》里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中间的联系在哪里呢?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孔子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的原则出发,来解释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正是达到这种“和”的境界的一种途径。这样的解诗方法,在一般人看来,确有些匪夷所思,但又自有其牵想妙得的合理性的一面。

而正是孟子,才从孔子的那些一言半语中看到了儒家诗学见解的闪光,并且把它上升为一般的美学原则来加以推导与总结,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诗学理论。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肯定,孟子是否正是从子贡和子夏的颖悟中看出了儒学思想的精髓,因为他曾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守约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尽心下》)而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正表明了他们具有“言近而指远”、“守约而施博”的过人的智慧,他们都能够从《诗》里面所描述的极其浅近的小事中,引伸出对“礼”与“仁”的深刻领会,并进而理解其中所包含的至大至深的“道”。

对孔子的这种解《诗》的方法,孟子做出了这样的理论上的概括: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万章上》)

在孟子看来,对诗句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对字面意义上,根据诗句里的片言只字,就望文生义地作机械的理解,从而损害诗的含义。而是需要用自己的领会和感悟,去探求诗的真正的蕴涵,才能把握住诗人所要表达的意思。读诗与解诗的人的这种领会和感悟,是从自身的理解出发的,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说的:“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

孟子依据孔子解《诗》的实践提出的这一理论主张,实际上包含着现代解释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海德格尔提出了一种理解的“前结构”理论:“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不是对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最先的‘有典可稽’的东西,原不过是解释者的不言自明、无可争议的先入之见,它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设定了的’东西是先行给定的。这就是说,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了的。”[2]以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而论,他们都是从“礼”与“仁”的“前结构”出发来给定了,是以儒家“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的“礼”与“仁”的理论作为前提的。至于他们得出的结论,又可以看作是《诗》的特定视界(即“志”)和解《诗》者的特定视界(即“意”)这两个不同的视界的相互融合。

孟子的“以意逆志”这一解《诗》理论,在儒家美学思想的发展中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不是单纯从对诗的艺术欣赏的角度来解释诗的精蕴,而是把孔子解诗原则和方法,理解成为一种教育手段,以《诗》作为一种教育的素材,强化人们对孔子“礼”与“仁”的理解,显示出了那种思想教育功能的无所不在。

事实上,孟子对《诗》的解说,同孔子所持的方法有着十分相似之处。比如,他在与公孙丑的一段对话中,就讨论了对《小雅·小弁》的理解: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者,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笑谈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 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告子上》)

传说《小雅·小弁》这首诗,是被周幽王废立了的太子宜臼的老师写的,以此来抒发宜臼的哀伤和怨恨。孟子从宜臼的怨恨中看到的是“亲亲”(热爱亲人),而既然是热爱亲人,那就是一种“仁”的表现。宜臼的怨恨为什么又会是出于对亲人的热爱呢?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难以理解,但从孔子的“仁”的观点看来,是因为宜臼对其父周幽王不合“礼”制的行为有怨恨,而发抒出这种怨恨,正是出于对其父王的爱戴。孟子不也是转弯抹角地“以意(己意)”揣摩(“逆”)了《小弁》作者的“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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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内在的人格之美的升华

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想努力塑造出一种完善的儒者的人格,以挽救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颓势。他对人的内在精神的美做出过许多论述,认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以“仁”和“义”来武装。他以“松柏”来做比喻:“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扬了在社会大变迁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顽强挺立,不屈不挠,从而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经典性的精神意象。

对君子人格上、精神上的美的形成,孔子就以“仁”为核心,做了这样的概括:“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其中“义”是最本质的精神;在实行这种“义”的时候,需要符合“礼”的要求;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则应当表现出谦逊的态度;而诚实守信则是他成熟的标志。在《论语·颜渊》中,他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在他看来,“义”是和正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了“义”,就有了做人的根本,因此,他还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些都说明,他把内在的正直和仁义作为君子内在所固有的品质,认为这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使在物质生活比较匮乏的处境和条件下,孔子也特别推崇那种“安贫乐道”的精神,他对自己的精神境界做了这样的描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因此,他也特别推崇他的得意弟子颜渊:“贤者,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者,回也!”(《论语·雍也》)从“仁”出发,在“礼”的制约下,达到“义”,于是一切行为就会都符合了道德的规范。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种以仁义来塑造“君子”形象的思想,他把孔子提出的“仁义”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人格之美的理论,进一步上升到了生命的价值的高度,作出了形象的发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这样一来,“义”就成为人的行为的最高的规范,据此,他就说出了这样掷地有声的话:“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在他看来,“仁”是天下最宽广的住宅;“礼”是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义”是天下最广阔的“大道”,有了这几样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说孔子是从人与外在社会的联系中应当保持的态度出发,来阐述一个君子对不仁不义的行为应当采取的立场,从而保持自身的纯洁,那么也不难看出,孟子则是把孔子“仁义”的思想,从个人的道德修养的角度作了生动形象的发挥,使它成为人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从而强化了君子的人格主体的内在力量。他不是被动地应对,去抵制客观世界里违背“仁义”的事对自己的诱惑,而是主动的排拒这种诱惑,让它根本不可能对自己产生诱惑。这样做,不是就可以像孔子所说的那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了吗?

而这种“义”的力量又是无所不在的,在孔子看来,一个能够称得上“君子”的人,需要十分重视人的内在精神的培养,使他的人格力量在言行的正派中表现出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他强调了正派的品格、高尚的道德是可以具有感染力和召唤力的,有了这样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也就形成了他的人格的魅力。有了这种正气,就可以做到无所忧虑,无所畏惧:“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他还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他把刚强、坚定、质朴和说话谨慎都列入“仁”的精神内涵。这种人,就可以做到“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论语·子路》)。至于怎样才能达到“正”和“刚”呢?孟子从人的自身修养的角度,用“浩然之气”来加以概括:

“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公孙丑上》)

在这里,孟子对人格之美的形成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他认为,君子的人格精神和人格力量,只能来源于自身的正气,也就是“浩然之气”,它要靠自身的正直去培养,把它与“义”和“道”结合起来,在长期的修养中获得,而不能靠一蹴而就。他用这种“浩然之气”,把孔子所说的道德的感染力和召唤力,转化成为人的自身的情感意志和内在动力,从而进一步造就了无所畏惧的批判力和战斗力。

他甚至指出,一个人的人格精神的培养,离不开艰难困苦的磨练:“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这样,他就把孔子对颜渊的个人品德的赞美,提升到了人格的培养和锻炼成长的意义上,论述了艰难困苦的环境和外在条件,对崇高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缺少的意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就把孔子对“仁义”的内修学说扩展到了外练的层次,从而拓宽了孔子所提出的人格规范的狭义范畴,把它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楷模,从对君子、伟人的要求,扩展到了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也如同他在《滕文公上》中引述的颜渊的话:“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亦即他所肯定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的意思。这样,孟子就把孔子的“仁义”的理论和他所树立的圣人的典范,转化成为从普通人到君子、再到最高典范的圣人这几个不同层次人格美的,使孔子对人格之美的赞颂与渴求,变成了一种普遍的每个人都可以追求与达到的人格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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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从内在的美到外在的美

孔子已经注意到了“美”和“善”的区别:“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与此同时,孔子也注意到“质”与“文”的区别:“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但是,孔子又是很注重一个君子的外在形象的,《论语·颜渊》中记录了一段孔门弟子与棘子城关于外在形态之美的争论:“棘子城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也。’”子贡是孔子的得意弟子,他不同意棘子城对“文”的价值的否定,认为如果没有“文”与“质”的区别,就好像把虎豹的色彩斑斓的毛色去掉以后,虎豹的皮和犬羊的皮也就没有区别了。刘向《说苑》还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见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可见孔子自己也是很重视外表的美的。

从人作为生命个体所具有的人格之美来看,孔子的评价,表现为对“美”与“善”或“文”与“质”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所形成的内在统一的关系上,一方面是内在的“质”或“善”,另一方面是外在的“文”或“美”。孔子看到了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没有了外在的美的形式,内在的“质”就显得粗俗、粗鄙;相反,只有外表经过文饰的华丽,也会显得虚夸浮饰。他的得意弟子子贡充分理解了他的意思,就把这两个方面概括为“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把“质”与“文”的内在统一的关系表达得更加清楚了。

孟子在他们的理论的基础上,发挥了他对这种“质”与“文”统一的关系的理解,也就是说,他是在人们的感性形态上,对这种统一做出一个具体的描述: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尽心上》)

孟子甚至撇开了孔子对子桑伯子那种 “不衣冠而处”所呈现的“其质美而无文”的狭隘理解,从人自身的品质着眼,强调了一个君子,如果有“仁义礼智根于心”,就会在自己的外在形体上表露出他的高尚:面色红润、身躯高大、动作得体。在他看来,这些才是“文”或“美”的本质的表现。

另外,他又说:

存乎人者,莫良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观其眸子,人焉廋哉。(《离娄上》)

这里,他更进一步强调,一个君子有了“仁义”作为内在的品格,又会在他的眼神里表现出来,胸中藏有仁义(“正”),眼睛看起来就是清澈而明亮;相反,胸中没有“仁义”作内蕴(“不正”),眼睛就会暗淡无光。听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只要看着他的眼睛,从他的眼神里就可以推断出他的内在品格,这是无法隐藏的。

对这种人格之美,孔子树立了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最高的人格典范,那就是尧。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大”,颇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伟大”,这种“大”,是对尧的内在精神和外表气度上所表现出的完美所作的最高的概括,因此,也就是接近于他在评价《韶》乐时所说的既“尽善”,又“尽美”。在孔子看来,尧作为最完美的人格主体,既具有内在的仁义品格(即“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又具有与之相称的外在的容貌、举止、风度的美(即“焕乎!其有文章”),从而达到了高度地完美地统一,也就符合了他所说的“文质彬彬”的“君子”的典范。

而孟子则融合了孔子所说的“善”、“美”、“文”、“质”、“大”这几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形成了他所特有的美的观念体系: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尽心下》)

孟子在这里所取的标准是“仁义”,也是人格美的基础和前提,由此出发,他把人格美分为六个等级:善、信、美、大、圣、神,形成了梯级上升的人格美的不同层次。在他看来,第一层次是“善”,就是指一个人必须能够只追求符合仁义的东西(“可欲”);第二层次是“信”,就是指不但能够从行为上追求“善”,而且还要把它内化为自身内在的行为准则,而且决不背离这一原则(“有诸己”),这也就是他在《离娄下》中所论述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的意思;由此出发,又进一步把仁义的原则扩大到自己的全部人格,就可以达到“充实”,这样就不仅具备了善与信的品格,而且连外部的容貌、举止、风度也都能体现出仁义的原则,那就可以上升到了第三层次——“美”的高度;如果更进一步要求,再使自己的容貌、举止、风度做到光彩照人,气象非凡(“充实而有光辉”),那就可以说是“大”了,这是第四个层次。而更高的第五和第六层次,则非一般人所能达到的了:如果还能够用这种“光辉”的气象去感化万物,就可以称之为“圣”,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像“天”那样可以化育万物;而这样的“圣”人,又是妙不可知,不是一般人所能完全理解的,即孔子所说的“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这样的人就达到了“神”的境界。这六个层次的人格美,既是常人可以企及的,又是常人不可企及的,既是现实的目标,又是理想的高度。正因为如此,孟子才会说:“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离娄下》)这样一种美,已经超越了孔子所说的外在的表面的文饰的美,而是把孔子所说的“焕乎!其有文章”的意思,从具象的层次上升到了意象的层次,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的美。

对这种人格之美,孟子又并不是把它看作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需要不断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调节的过程。他说:

“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离娄下》)

这里,孟子显然不是强调西子形貌之美的重要,而是强调了即使是最美貌的人,也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精神,如果受到肮脏东西的污染,人们也会另眼相看,甚至会掩着鼻子走过她(他)的身边。与此相反,那种外貌丑陋之人,只要诚心诚意地斋戒沐浴,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也照样可以去做祭祀上帝这样圣洁的事。由此可见,人的内在的美是更重要的美。

在中国思想史上,素来是把孔、孟并提的,把孟子抬到“亚圣”的地位,也不是哪个人的随意之举,这正是因为孟子在深刻地理解了孔子的“仁”的学说的基础上,融进了自己的体会和见解,建立起了一个新的诠释体系,使孔子的思想更容易被社会的每一个人所接受,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和美学原则。

《韩非子·显学》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取舍相反不同,……皆自谓真”,基本上承认儒家思想是处于发展的状态的。但是到了荀子就不同了,他对思孟学派抱有十分浓厚的成见,认为他们背离了孔子的儒家思想而自立新说:“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日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袛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荀子·非十二子》)他抓住“五行”学说这一点,试图全盘否定孟子,认为他的那一套理论都是“造说”出来的歪门邪道,不是正统的孔门思想,缺少儒学理论的依据,应该说是很片面的。

注释: [2]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引自朱立元主编:《现代西方美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857页。

孔孟论学范文4

一、“仁”的范畴界定

仁是儒家最重要的伦理范畴之一,是儒家学说的内在根基。仁这一名词早在孔子之前的时代即已存在。其时它的主要含义是爱亲、利民、利国等。“与民利者,仁也。”(《逸周书・本典》)“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另外,仁还具有生机活力的涵义。如“卢令令,其人美且仁。”(《诗经・齐风・卢令》)“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诗经・郑风・叔于田》)但孔孟所指“仁”范围更大。

仁被提升为一种哲学范畴始于原生儒家孔子。孔子在《论语》中多次提到仁,但在不同的场合有着不同的界说。如果把孔子对仁的各种界说加以排比、分析、综合,我们就不难发现其内在的精髓。“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仁者,其言也切。”“爱人。”(《论浯・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也。”“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论语・雍也》)“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

综观以上材料,从孔子思想的整体脉络看,我们不难发现孔子将仁解读为一种理想人格,几乎一切好的品行都被包含在仁的范围之内。这些看似零乱芜杂、相互抵牾的训释有着能统属彼此的精髓所在。孔子对“仁”的各种训释在理想人格的构建层面上归宗于一。

二、孔孟仁爱观的相通之处

孔子与孟子都把仁作为他们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指导原则和最高准则。在“仁”基本定义上,两者完全一致,把仁的第一要义确定为“爱人”(《论语・雍也》)。“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这是孔孟仁爱观相通之处的第一个方面。即要求统治者爱护民众,减轻对人民的剥削与压迫。“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就是寄希望于统治者采取减轻剥削的让步政策。孟子则更大胆地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上》)的说法。这既是两者仁爱思想的深层内涵,也是对春秋以来朴素民本主义的继承与发挥。

孔孟仁爱观相通之处的第二个方面表现在两者的行“仁”方式上。孔子是以忠恕之道作为履践仁的方式。“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这里的“吾道”就是“仁道”,即忠恕之道。“忠”是指修身,是一种伦理自觉,即儒家的“内圣”之道。具体说来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即修身正己,提高和升华自身的道德素养。“恕”是要求做到“能近取譬”,推己及人,体现出“济众”的博怀,即儒家的“外王”之道。具体说来是“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论语・卫灵公》)。而“博施与民而能济众”是“仁”的极至(《论语・雍也》)。这说明行仁是以内省、内圣为起点的,实践仁的品德。同样,孟子也以行“恕”为求仁之方。“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前句是说一种内省的快乐,体现出伦理自觉的意识;后句是说其实践的方式,涉及到他人与社会。可见,孔孟行仁方式都有一个从“反求诸己”的伦理自觉到推己及人的伦理实践的过程。

孔孟仁爱观相通之处的第三个方面表现在两者论述仁爱与孝悌礼义的关系上。孔子之仁以“孝”为本。“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则把“事亲”当作“仁之实”,“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他们都十分关注孝亲的原则。孔子还把“礼”作为实践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而孟子之仁与义相联系,“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孟子・告子上》)实质上仁的观念中就有义的内涵。孟子之仁也包含“礼”,“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如耻之,莫如为仁。”(《孟子・公孙丑上》)可见,孟子之仁包括了仁、义、礼、智等多方面,即是“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孟子之仁成了人道,涵盖人类道德的全部。于是,孔子之仁与孟子之仁就整合起来。

三、孔孟仁爱观的相异之处

孔孟的仁爱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首先,从孔孟仁爱思想中的义利关系看,他们对于两者的关系有不同的见解。总体上说,儒家主张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然而孔子并非反对“利”,他也提倡正当的个人利益。“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意思是说,财富如果可以求得的话,就是做个市场的守门卒也愿意。他对于那些有功于国家、人民的人,即使他本身有缺点,但也许之以仁。如孔子对管仲在礼仪上的僭越行为极为不满,但管仲能“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论语・宪问》),孔子仍评价他为“仁”。孟子对于义利关系的看法要狭隘得多。孟子反对讲利,“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就是反对那些给国家与人民带来征战的功利。他认为,为仁必须首先利人,但利人的并非完全都是仁。如孟子认为管仲虽助桓公建立霸业,虽是“利人”,却是假借利人以谋求个人私利。正所谓“五霸,假之也”(《孟子・尽心上》)。孟子将“利”局限于私利的范畴。可见,在孔子那里,见利思义,利不违仁,利为中性词,利和仁的范围较泛;而到了孟子这里,则重义轻利,利为贬义词,利和仁的范围要小一些。

其次,孔孟仁爱观发展的阶段不同。西周时期,仁的观念即已存在,但直到孔子时才把“仁”纳入伦理道德规范中,使仁爱观念真正成为一种理论化的思想体系。但孔子时代的仁爱观毕竟是百家之说的一种,到了战国时代,经过孟子的大力弘扬,使儒家学说成为战国时代的“显学”,因而他们的仁爱观也相应发展到不同的水平。孟子继承了孔子“仁”的学说和“德治”主张,并在政治上发展为仁政学说。这样,孟子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就结合起来。可见,孔子的仁爱思想主要还是作为一种伦理思想体系而存在,但孟子的仁爱观却发展上升为一种仁政学说,内化为一种政治思想。

最后,从孔孟仁爱思想的本质上看,虽然都注重孝亲的原则,但他们强调的重心却不同。“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孔子的仁爱思想虽以“笃亲”始,但却以“泛爱众”、“济天下”为归宿点和重心。“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朦胧的博爱意识,彰显出宽厚伟大的人文品格。孟子则不然,“亲亲,仁也。”(《孟子・告子下》)“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其仁爱思想构划成以“亲亲”为中心,不断向外辐射蔓延的同心圆,离中心越近,仁爱程度越高;离中心越远,则仁爱程度越低。构建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下》),由己及人,由内而外,“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一个“爱有等差”的仁爱观。孟子的仁爱观体现了较为强烈的宗法色彩,也是人类性情的真实流露。

孔孟论学范文5

1、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论语)

2、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

3、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孔子)

4、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孟子)

5、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杜甫)

6、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孔子)

7、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孟子)

8、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孟子)

9、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

10、彼一是非,此一是非。(庄周)

11、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孔子)

12、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

13、发奋忘食,乐以忘优,不知老之将至。(论语)

14、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孔子)

15、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孔子)

16、口惠而实不至,怨灾及其人。(礼记)

17、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论语)

18、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19、智者不惑,仁者不优,勇者不惧。(论语)

20、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

21、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吕氏春秋》)

22、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国语》)

23、当仁不让于师。(孔子)

24、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论语)

25、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26、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

27、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孔子)

28、损者三乐:乐骄东,乐佚游,乐宴乐,损矣。(孔子)

29、吾日三省吾身。(曾子)

30、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

31、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

32、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庄周)

33、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

34、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叶绍翁)

35、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孔子)

36、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孔子)

37、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孔子)

38、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明《增广贤文》)

39、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孔子)

40、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

41、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

42、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

43、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44、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刘禹锡)

45、道不同,不相为谋。(孔子)

46、贫而无怨,富而不骄。(论语)

47、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孔子)

48、是可忍,孰不可忍?(孔子)

49、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

50、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荀子)

51、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孔子)

52、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

53、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

54、听其言,观其行。(论语)

55、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孔子)

56、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论语)

57、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孟子)

58、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老子)

59、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

60、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61、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孔子)

62、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

6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

64、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孔子)

65、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罗隐)

66、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

67、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

68、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

69、礼之用,和为贵。(论语)

70、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孟子)

71、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

72、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

73、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

74、大丈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北齐书)

75、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孔子)

76、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以德服人者,心悦而诚服矣。(孟子)

77、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子)

78、敏于事而慎于言。(孔子)

79、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

80、择其善者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

81、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论语)

82、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孟子)

83、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刘勰)

84、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

85、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书经)

86、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

87、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孔子)

88、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子)

89、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

90、置之死地而后生,(孙子)

91、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孔子)

92、士可杀不可辱。(孔子)

93、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孔子)

94、见义不为,无勇也。(孔子)

95、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孔子)

96、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

97、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

98、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

99、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孔子)

100、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孔子)

101、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

102、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

103、既来之,则安之。(论语)

104、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

105、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

106、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

孔孟论学范文6

“爱人”,是充满古典人道主义精神的概念,是从事管理活动所应持有的态度。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仁”的内涵就是“爱人”,可见“爱人”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怎样算是“爱人”呢?孔子的解释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④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⑤。这种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爱人”态度,要求管理者充分尊重和关心人,洋溢着道德的光辉。

以“爱人”的态度从事管理,势必致力于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道德文明程度,将之落在实处就是富民和教民。过去,有人读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⑥两句话,便以为孔子是空谈道德而忽视人民物质生活的,这完全是误解。孔子的这种措辞方法只不过是强调缩小贫富差距和保证社会安定的重要性,绝不是主张贫穷。例如,子贡问:“假如广泛地给人民好处,能帮助人民生活得好,可以说是仁吗?”孔子回答说:“哪里仅仅是仁!那一定是圣了!尧舜恐怕都做得不够呢!”⑦在孔子看来,能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就是超过尧舜的大圣人,这还不够充分体现他对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深切关心,对富民政策的高度重视吗?富民以外,孔孟又强调教民。卫国人口众多,冉有问:人口多了应该怎么管理,孔子说:“富之”;冉有又问:老百姓富裕之后又该怎么办,孔子说:“教之”⑧。孔子所谓“教”,即提高道德水平。又,孟子在教导梁惠王怎样实行仁政王道时讲:首先要让人民有自己的田产,安心生产,吃得饱,穿得暖,过上富裕的生活;然后要办好教育,“申之以孝悌之义”,搞好道德建设⑨。富民、教民,构成孔孟的基本的管理政策。

让人民过上富裕安康的生活,当然是“爱人”的表现,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孟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10,那么,人与动物的界限是什么?不是别的,是道德。孟子说:“仁也者,人也”11,具有道德文明的人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并非人与动物的区别点。由此可见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孟子的道德修养理论包括“尽其心”12和“求放心”13正反两方面。“尽其心”是充分发展、扩张人的善良本心(“四端”);“求放心”是把所丧失的善良本心找回来。孟子讲教民就是要贯彻其修养理论,通过教育的手段以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帮助人们健全和完善人格,说到底就是要使生物人成为完善的社会人以区别于动物界。这种教民的政策把对人民物质生活的关切进一步深入到了精神生活领域,更是“爱人”的深层表现,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它使孔孟管理思想中的道德精神大大升华了。

主张教民者自古有之,但许多人忽视了教民和富民的关系。在孔孟看来,二者的关系是很显明的:富民乃是教民的物质基础。这从孔孟先讲富民后讲教民的排列次序上已经可以看出。孟子更深刻地阐述了富民和教民的正确关系。孟子虽然特别重视教民在管理中的作用,但是他并没有片面夸张教育的作用,而是十分强调教民的特质基础。孟子指出:“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从之也轻。”14又说:圣人治理天下,使粮食极其充足了,老百姓哪有不仁爱的呢?15。显然,孟子认为富民实为教民的必要条件。如果说富民属于物质文明建设,那么,教民就是精神文明建设,对二者之间的正确关系,儒家先哲在两千多年前就讲得比较清楚了。由于孔孟的管理思想着眼于伦理道德,曾经使人感觉迂阔,其实不然。孔孟的富民、教民政策,把“爱人”的道德精神贯彻在具体管理活动之中,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理念和感情上,此其一;其二,孔孟正确阐明了教民和富民的关系,把道德建设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使之具备了物质保证。由此可见,孔孟的管理道德思想不仅不是迂阔的,而且是十分重视实践和可行性的。

在孔孟管理道德思想中,除了阐明要以“爱人”的态度从事管理活动,和切实贯彻体现“爱人”精神的富民教民政策以外,还特别对管理者提出了“克己复礼”的要求,这是孔孟管理道德思想当中颇具特色的一个原则。孔子一方面把“仁”解释为“爱人”,另一方面又把“仁”解释为“克己复礼”16。所谓“克己复礼”,就是要抑制自己的私欲,使言行合乎道德规范。用“爱人”来解释“仁”还不够,再加上“克己复礼”,这样做不是没有深意的。“克己复礼”实乃“爱人”的道德前提与人格保证。不能“克己复礼”则不能爱人。所以,“克己复礼”也就不仅是道德修养功夫了,它实际上是管理思想的基本要点。“克己复礼”,落实在管理实践中即表现为“修己以安百姓”。具体说,落实在富民政策上,就是不要过分剥削,而要保护人民的物质利益,藏富于民,与民同富17;落实在教民政策上,就是要培养管理者的“君子之德”,用管理者自身的优良品德去影响、教育普通人18。孟子明确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一国定矣。”19这就充分强调了“克己复礼”的管理效用。

管理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创造和谐的组织环境或社会环境,在孔孟管理道德思想中,对于这个目标的描述性词语是“和”。“和”,既指人际关系的和谐状态,也有调和的意思。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20,说明道德建设以达成和谐为尚。孔子又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21这说明道德建设是实现“和”的途径。所以,他主张对上要忠、孝、恭、敬;平级间要忠(诚心竭力)、恕、信、义;对下要宽、厚、慈、惠。在这里,诸种道德规范都被当做达成和谐的管理方式了。说“和”有调和之意,那么调和的方法就是这些作为管理方式的道德规范。孔子如此强调道德建设在创造和谐状态中的作用,对此不能片面、孤立地理解,而应该与孔孟管理道德思想的其它原则结合起来,因为上中下各个阶层遵循道德规范的前提是“克己复礼”、“爱人”与在良好物质基础上建立的道德文明,所以,孔子并不是片面讲道德,并没有夸大道德建设在管理中的作用。应该承认,孔子把道德规范作为管理方式正表明了管理道德思想的实践意义和价值。

管理活动当然要涉及利义关系问题。过去很多人认为孔孟重义轻利,并指责重义轻利观对发展生产有害等等。这是片面之说。如前所述,孔孟那么重视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把富民政策作为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这分明是重利,怎么能说是轻利呢?孔子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22;孟子说,得民心的方法是“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23,都要求给人民以物质利益;孔子甚至说:“义以生利,利以平民”24,这怎么能说是轻利呢?当着眼于管理的时候,孔孟不仅不轻视利,而且非常重视利,这和“爱人”的精神相通。孔子讲忧道不忧贫是对个人道德修养而言,要求培养高尚的思想境界,并不是讲管理方式。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25,是告诫管理者不可因利害义,见利忘义。管理者见利忘义势必危害前文所述管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可见,孔孟的义利观分成两个方面,一是对老百姓的利要高度重视,一是对管理者的义特别讲究。这两方面实际上又是统一的,重视老百姓的利,这就是义之所在,贯彻这个大义,利就在其中了,这就是“义以生利”的真义。义和利由此统一起来了。

从上述孔孟管理道德思想的主要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关怀,那么,孔孟管理道德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即仁、义、礼、智“四端”,人的本性是善良的26。所以孟子肯定“人皆可以为尧舜”27的命题。性善论完全肯定了人的本质和价值,虽然它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却有着非常重大的实践价值,它从根本上为确立管理道德设置了理论依据:既然人的本性善良,那么人就应该受到尊重与关心,管理者就应当以“爱人”的态度从事管理,并将之切实落实在管理工作之中。

综上所述,孔孟管理道德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这样概括:基于性善论对人的本质和价值的肯定,以爱人的精神从事管理活动,通过富民、教民的管理措施,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从管理主体方面说,要辨明义利,通过贯彻与民以利的大义,把“爱人”化为实际行动;从管理客体方面说,创造和谐完美的组织环境和社会状况;而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必须以“克己复礼”的修养功夫来确保管理措施的贯彻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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