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女品箫范例6篇

玉女品箫范文1

发展到今天的玉屏箫笛厂是中国四大民族乐器生产定点厂家之一,产品远销欧美、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1950年,总理将玉屏箫笛作为珍品,赠送来访的国际友好艺术表演团体。1984年,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莅临玉屏箫笛厂进行视察。1988年,邓小平的女儿邓琳订做了玉屏龙凤箫笛及牛角手杖作为对其父母的寿礼,深受邓小平同志的喜爱。1987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同志在任贵州省委书记时也专程到玉屏箫笛厂视察。1999年8月,时任贵州省省长的钱运录同志视察玉屏箫笛厂指出:“玉屏箫笛是我们贵州省的国宝,一定要好好搞下去,使之发扬光大。”

为了有效做好品牌保护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工作,玉屏县在这方面颇下了一番功夫。特别是原有商标“玉屏牌”因2003年到期未续展而失效后,经各方紧急抢救,于2009年10月得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功注册“玉屏箫笛”,成为中国首个获得地理标志类证明商标的乐器。

近年来,玉屏箫笛产业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品种已从上世纪50年代的一箫一笛,发展到现在的7箫12笛100多个品种。随着玉屏箫笛的知名度不断提升,销售量也连年攀升,近年来,玉屏县年销售箫笛近50万支,大量出口日本、韩国及东南亚海外市场,由此带动了全县的箫笛加工、销售人员及竹农收入迅速提高。如今,玉屏箫笛不仅成为了当地的龙头文化产业,而且成为了玉屏人的文化名片,已经从一种民族乐器变成一种享誉海内外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品牌。

为了传承和保护好箫笛文化,玉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以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玉屏箫笛的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扩大对外影响。

从2005年开始,该县就通过市场运作的模式,成功举办了几次大型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玉屏箫笛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2005年,该县举办了“中日韩箫笛学术研讨会”;2006年,该县与中国笛坛一流传播媒体“笛友之家”网站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玉屏箫笛之友”艺术节;2007年,赴杭州开展了“玉屏箫笛走进杭州”文化展;2008年,赴重庆举办了“玉屏箫笛走进重庆”活动;2009年,赴香港举办了“玉屏箫笛走进香港”活动,成功举办了“中国・玉屏箫笛走进香港暨资源推介会”。随着宣传推介力度的不断加大,玉屏箫笛产业发展得到了较大提升。一是玉屏箫笛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得到加强。目前,该县已完成了“玉屏箫笛”在国内的证明商标注册,并成功取得了在日本的注册。在韩国的注册工作即将完成,正在启动在香港的注册工作;二是箫笛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得到保障。该县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每三年在全县范围内选拔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各5名,享受每月500元政府津贴;对连续三届获选的人才终身享受有关待遇;对部级非物质文件遗产传承技艺人才同等享受相关待遇;三是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上海一家韩资公司每年向玉屏箫笛厂签订50万元的订单,长期开展产销合作。刘昆山箫笛社等个体作坊通过网上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四是玉屏箫笛知名度明显提升。近年来,玉屏箫笛节目更是频繁应邀参加央视、省、地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好箫笛文化,不断发展壮大箫笛产业,玉屏县政府着力从生产原料基地建设、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几方面出发,以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抓好箫笛竹林基地建设。通过多方努力,该县争取到了省林业厅27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用于竹林基地建设。从2007年的10月开始,分别在平溪镇安坪村、舞阳村、野鸡坪村、飞凤山、新店乡的新店村、沙水坪村、道把溪村和丙溪村栽种了7000亩紫竹、金竹和楠竹,预计到2012年将全面完成10000亩的栽种任务。同时,该县还从浙江省安吉县引进了40亩紫竹苗作为竹林基地种苗进行培育。地、县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加强对种植农户的技术指导,目前竹子长势良好,成活率均在85%以上,为箫笛生产提供了原料保障。

玉女品箫范文2

老师走进教室,手里拿着一大叠彩色的宣传纸,不知道是什么。A:“你看你看,那是什么啊,好像很有趣呢!”B:“是啊是啊,听说啊,学校要举办什么乐曲伴奏舞蹈大赛,似乎还有奖金哎!”“哎呀,乐器啊!念箫皇家学院,最有名的是什么啊!寻箫殿下的箫和薰念殿下的舞啊!要是有寻箫殿下伴奏,薰念殿下跳舞,啊,冠军非他们莫属!”

一张张宣传单发到众人手中,果不其然,是比赛。“念箫皇家学院乐器伴奏舞蹈大赛……”薰念轻轻的念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却又不能完全看清。推了整天不说话的寻箫一下,薰念说道:“寻箫,你参加么?”抬起头来,对薰念说:“你会跳舞么?”“哎?”愣了一下,薰念回答道:“会是会拉,就是需要箫来伴奏,像你吹的那种。”

轻轻一笑,寻箫说道:“我们一起参加吧!你跳舞不是跳得很好么?”这句话让薰念彻底愣住了,昨天,寻箫还说过从来不喜欢参加这种校园活动的。机械的点头,老师甜腻谄媚的声音响了起来:“寻箫少爷和薰念小姐要参加吗?有直接晋级的优先权哦!”

不屑的转过头,拿起箫,轻轻的吹奏起来,寻箫低声说:“我很反感这种所谓的优先权。”薰念笑了笑,很温柔的说:“老师,我们真的不需要这种所谓的优先权,这样比赛就不公平了,别人会有话大声的说可说哦!”

正当老师被薰念的绝美笑容迷晕的时候,一个声音不满而又大声的说:“老师,我不同意,部花和部草一起表演,评委会不放水吗?我要和寻箫一组。”是络寻儿。

皱眉,闭眼。“络寻儿,别妄想了,除了薰念,别人的邀请我一概不会接受。即使你是我的妹妹。”

“什么?!!”全班女生一起狂叫起来,络寻儿和络寻箫,是兄妹?!没有人接受得了这个事实,只有早就知道的薰念、玉儿和老师还很冷静。“寻儿寻儿,你是寻箫殿下的妹妹?哇,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明涵涵激动地大喊,却招来一阵白眼。

“决定了,就让寻箫少爷和薰念小姐代表我们班去参加比赛吧,大家有意见吗?”老师最终作出了决定。“没~意~见~”是大家一致的回答,只剩下愤怒的寻儿和惺惺作态的明涵涵。

今天星期一,下个星期就要比赛了,两人的默契度够么?

好_薰念:女主(本人)高一五班

寻箫:男主(报名者_星灵儿、遗梦千年,待定,可报)高一五班

米苏阳:男二一号(报名者_Q梦冰儿Q,待定,可报)高一二班

玉儿:女二一号(低头45度)高一五班

坏_寻儿:女二二号(XIAOYU1997)高一五班

明涵涵:女二三号(紫仙子)高一五班

陆嘉义:男二二号(无人,可报)虽然长得很帅,但是心胸狭隘…。高一三班

邱凌涛:男二三号(无人,可报)先坏后好,喜欢寻儿高一六班

另招十名,男三女三

可选名字,也可自取,发小纸条或留言,最好发小纸条…

好:

女——

米苏月:活泼开朗,是个很漂亮的女生,初中部三年级(米苏阳的妹妹)初三二班

祁夏夏:文静温柔,十足的贤淑大姐姐(现任校花,后被薰念取代,高二)高二四班

凌寒雪:十分泼辣,初中部部花,三年级,追捧者一大堆。初三一班

男——

何平邑:阳光帅哥,喜欢打篮球,有点花心(初中部部草)花痴军团平邑分团的拥护者。初三六班

苏林:冷酷帅哥,十分喜欢甜品,喜欢薰念(秘密哦!)高一六班

明方毅:坏坏的公子哥

坏:

女——

馨?(念‘an’):自认为是公主的富家千金,傲气凌人,目中无人。高三六班

希韵:不良少女,总是叼着香烟,没有人敢对她怎么样。高二三班

男——

许述:为钱不顾一切的男生,守财奴,长相一般,学习超好。高二二班

玉女品箫范文3

出生即不凡,诸葛后身人相传

韦皋(746―805年)字城武,出身于唐代世家大族之一的京兆韦氏,但他这一房因家道中落,乃祖乃父功名不显,韦皋的兄弟辈中也没出什么仕宦显赫的人物,他这个排行二十三的韦家小郎君自然被家族寄予了某种厚望。

唐代传奇小说《宣室志》记载了韦皋出生时的一个传闻,说韦皋刚满月时,家里请僧人做斋事,给孩子祈求富贵长生。有个相貌古怪的胡僧对韦皋说:“别来无恙乎?”襁褓中的婴儿竟然冲着胡僧咧嘴一笑,韦家人十分惊讶,追问胡僧道:“这孩子出生才满月,师父为何说与之久别呢?”胡僧言道:“此子乃是诸葛武侯的后身,我在东汉末年曾云游剑南,与武侯交过朋友。蜀人曾受诸葛丞相的恩惠,如今降生你家,将来还会做蜀地统帅,蜀人当再度受其恩惠。”尽管胡僧的言语荒诞无稽,韦家人还是十分爱听,便用“武侯”给韦皋取字。这显然是因为韦皋后来镇蜀二十年,其治蜀思路与诸葛亮一脉相承,后人才杜撰了这一传说,给韦皋的人生罩上了一个神秘的光环。

江夏逢玉箫,一生一死两世缘

韦皋的青少年时代是在安史之乱中度过的,期间他曾客居江夏(今湖北武汉)两三年,与姜刺史的儿子相伴读书。姜公子小名叫荆宝,比韦皋年龄略小,以兄称之,而以父辈之礼敬之。荆宝有个年方十岁的侍女叫玉箫,常奉荆宝之命去服侍韦皋,玉箫乖巧伶俐,殷勤周到,一晃两载光阴转瞬而逝。这时姜刺史要赴长安铨选,把家眷留在了江夏,韦皋也移居头陀寺,但荆宝依然让玉箫去侍奉韦皋。此时玉箫年岁稍长,情窦初开,相处日久,两人逐渐萌生了感情。

当安史之乱接近尾声时,鄂州观察使接到韦皋叔父的来信,说侄儿久客贵地,希望能尽快让他回长安省亲。陈观察使立即给韦皋准备好船只和用品,又担心韦皋有所留恋,请他不要与荆宝和玉箫相见,并催促船家起锚。韦皋一直等到傍晚,不见荆宝和玉箫的身影,才洒泪作书与荆宝道别。这时荆宝携玉箫赶来送行,荆宝有意让玉箫随行侍候,韦皋则因多年未见父母,不敢贸然带其归乡。遂与玉箫相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定来迎娶玉箫,还留下玉指环一枚与赠诗一首。谁料五年过去,韦郎不至,玉箫悄然一人来到鹦鹉洲上暗自祈祷。转眼又到了第八年开春,还是不见韦郎音讯,玉箫遂绝食而殒。荆宝可怜玉箫为节操而死,便把玉指环戴在她的中指,将她安葬了。

唐德宗贞元初,韦皋镇守西蜀,来到成都。到任第三天,就将监狱里的囚犯重新审理,为其中的冤假错案昭雪。轻重罪犯将近三百人,其中有一人身负重枷,上堂时偷窥了审判官后,自语道:“仆射是我的韦兄。”于是高声喊道:“仆射!仆射!还记得当年姜家的荆宝吗?”韦皋说:“深深忆念。”答曰“我就是荆宝。”韦公道:“犯了什么罪受此重刑?”答道:“我与韦兄分别后,不久便以明经及第,后被选为青城县令。家人误将公署房舍及仓库牌印等烧毁,于是定罪入狱。”韦公道:“家人犯罪,并非你的过错。”当即给他,交还了县令官印,并为荆宝奏请眉州刺史之缺,待朝廷官诰下来后,又不让他去赴任,而是派人前去,让荆宝留在成都幕府安享尊荣。

时值战乱甫平,百废待兴,韦皋接连忙了几个月公务,才问起玉箫的下落。荆宝说:“仆射上船那天与她留下约定,七年为限,必来娶她。既然过期没来,她便绝食而终了。”说罢,荆宝吟诵起韦皋当年写给玉箫的《留赠玉环》诗:“黄雀衔来已数春,别时难解赠佳人。长吟不见鱼书至,为遣相思梦入秦。”(《全唐诗》题作《忆玉箫》,文词稍异)韦皋听罢,⑻静灰选4撕笏便捐资抄写经书,大造佛像,欲以此报答玉箫的一片痴情。蜀中有道士通李少翁之术,为韦皋招来玉箫之魂,玉箫说韦皋之举感动佛祖,自己即将托生,十几年后还会与韦郎君重续前缘。

贞元后期,韦皋依旧坐镇蜀中,因功晋爵为中书令同平章事。举行生日庆典时,属下官员送的贺礼都是当地的珍品奇物,唯独东川节度使送来一名歌女,年纪不到十六岁,名字也叫玉箫。韦皋仔细一看,长得跟姜荆宝家那个玉箫几乎一样,而她的中指上隐然有一个肉质的指环,与当年分别时所赠毫无二致,玉箫的幽冥之言神奇般地应验了。这一生一死的两世情缘,给韦皋的人生增添了一抹凄美的色彩,也给后人留下了文学创作的绝佳题材。

入幕遭白眼,女婿逆袭老丈人

韦皋回家省亲大约在郭子仪再次收复长安之后。宝应二年(763年)三月,唐肃宗安葬,韦皋被选为挽郎(出殡时引灵柩、唱挽歌的少年),代宗大历初调补华州(今陕西华县)参军。此后的十余年间,韦皋奔走于南北的节度使府,大约在德宗建中元年(780年),韦皋来到成都剑南西川节度使张延赏的幕府,年已30多岁的韦皋被苗夫人相中,招为“三相张氏”家的豪门贵婿。

这位苗夫人可不简单,她的父亲苗晋卿,公公张嘉贞,丈夫张延赏,儿子张弘靖,全都官至宰相,女婿韦皋也做了节度使,官拜太尉、中书令,还封了郡王。苗夫人身份之高贵显赫,当时无与伦比,尤其是她还颇具识人慧眼。张延赏在僚佐中挑女婿,很久都没有如意人选,苗夫人一眼便认准了绿袍韦郎,说他有贵人之相,将来前途无量,坚持招韦皋为婿。但时间不长,张延赏就看不惯韦皋的性情高傲和不拘小节,十分讨厌这个女婿,并时常加以羞辱。韦皋本来就官职卑微,身为幕主女婿而不受待见,内心自然郁闷憋屈,难免在同僚中发些牢骚,结果又遭到老丈人一番数落,让他没事少来幕府掺和。韦皋屡遭老丈人的白眼,就连府中的丫环奴仆都轻视怠慢他,这个豪门女婿当得真够窝囊。

好在有苗夫人罩着他,妻子张氏也很贤惠大度有主见。看到丈夫受委屈,张氏含泪对韦皋说:“韦郎君七尺之躯,文武全才,难道就打算在我家沉沦下去,被府中上下的人所讥诮?大好年华就这么虚度了吗?”一番话深深刺痛了韦皋,也大大激励了韦皋,于是他立即向岳父提出辞行。妻子把所有的妆奁私房都给了韦皋,老丈人也巴不得韦皋赶快走,打发了七头驴所驮的财物。韦皋算是有骨气,每到一个驿站,就留下一头驴子的财物,行经七个驿站,就把老丈人送的财物全部奉还,只带走了妻子的妆奁和自己的布囊书籍。

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四月,宰相张镒遭奸臣卢杞的排挤,取代朱出任凤翔陇右节度使。就在此时,韦皋自西川来到凤翔,被张镒延请入幕,因为西川节度使女婿的身份,韦皋格外受到重用。他先以殿中侍御史的宪衔担任营田判官,旋因审理案件公正平允而获声誉,这时陇州刺史病故,张镒便让韦皋出知州事,并陇州行营留后事务。建中四年十月,已罢官的泾源节度使朱反叛,占据长安,唐德宗避难奉天(今陕西乾县),史称“奉天之难”。在这场历史大变故中,韦皋坚决抵制叛贼的威逼利诱,誓死效忠唐室,获得唐德宗的赏识。贞元元年(785年),刚满四十岁的韦皋被擢升为检校户部尚书,兼成都尹、御史大夫、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离开成都不到三年,就实现了强势逆袭,从一名普通的幕府判官跃升为藩镇节度,方面大员,还戏剧性地接替了老丈人的职位。对于他岳父张延赏而言,这是绝对不可想象和难以接受的。

韦皋赴任时也考虑到老丈人的感受,他一路上化名韩翱,不敢大肆声张,直到离成都府三十里的天回驿,才有人向张延赏报告说:“来接替相公的是金吾将军韦皋,不是韩翱。”苗夫人说道:“若是韦皋,那一定是我家女婿韦郎。”张延赏笑着说:“天下同名同姓的人何其多,那个韦皋恐怕早已死在山沟里了,怎么可能来接替我的位置?真是妇人之见。”苗夫人又说:“韦皋之前虽然贫贱,但是气概不凡。当时他与你言谈之中,从来没说过一句奉承话,因此不被你待见。如今成事立功的,必然就是他。”第二天早上韦皋入城,众人才知道苗夫人说的没错。张延赏内心忧虑,头也不敢抬地说:“我真是没有知人之明啊。”悄然出成都西门而去。韦皋对待岳母,也比当初更加敬重,从此天下的豪门大户,再也不敢轻视贫贱女婿。有个叫郭圆的因此赋诗道:“宣父从周又适秦,昔贤多少出风尘。当时甚讶张延赏,不识韦皋是贵人。”

智斩朱将,书生慷慨报国家

说到韦皋的建功立业,既是他自身才干的展现,同时也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当朱叛乱之初,韦皋正陇州(今陕西陇县)行营留后事务,凤翔兵马使李楚琳趁乱杀了张镒,以凤翔城叛降朱。这时陇州城内尚有朱留下的范阳戍兵500人,由朱旧将牛云光统领。朱叛军围困奉天后,牛云光先是称病不出,请韦皋统兵,同时又暗中谋划兵变,打算劫持韦皋以响应朱。韦皋打探到消息,提前做了防范。牛云光见事情泄露,就率领部下去投奔朱,刚走到F阳(今陕西千阳县)地界,遇到了朱的家僮苏玉,正奉命来招降韦皋。苏玉对牛云光说:“太尉(朱)已登宝位,派我带诏书来任命韦皋为御史中丞,如果他接受任命,那就是一家人;如果不接受,那就除掉他。一个书生还不好对付吗?你带兵跟我一起返回吧。”两人急速奔向陇州。

韦皋早已得到消息,在陇州城外迎候二人的到来,先假意接受了伪诏,然后对牛云光说:“先前不辞而别,如今为何又返回了?”牛答曰:“起初摸不透您的态度,所以离去,如今朱太尉重用您,因此复还。愿与您同其生死,戮力建功。”韦皋对牛云光说:“大使如果不怀欺诈,请你的部下先解除武装,让城内军民打消疑虑,然后再进城。”牛云光以书生看待韦皋,命部下交出所有弓箭戈甲,徒手入城。第二天,韦皋在郡衙设宴犒劳苏玉、牛云光及其士卒。酒酣之际,一声号令,埋伏两廊的甲士齐发,将叛军全部消灭,还割下了苏、牛二人的脑袋示众,陇州城内士气大振。

朱不死心,又以凤翔节度使为诱饵,再次派人来招降韦皋。韦皋将使者及随从3人斩首,留一个活口去给朱报信。消息传到奉天,德宗十分欣慰,任命韦皋为陇州刺史、奉义军节度使。韦皋先派两个堂兄赴奉天安定军心,然后召集麾下将士,歃血为盟曰:“国家多难,逆臣反叛,愿与诸位同心协力,扫除元凶,粉身碎骨,绝无所顾。有渝此盟,神明诛之。”韦皋还派人与吐蕃讲和,解除西面的后顾之忧,并向奉天孤城中的将士不断提供衣食。对于韦皋的效忠唐室,德宗非常赏识。

兴元元年(784年),唐德宗返回长安,召韦皋任左金吾卫将军,很快又升为大将军。其实在奉天定难的过程中,韦皋既没有浑{浴血奋战、坚守孤城的保驾之功,也没有李怀光千里勤王、解奉天之围的勋劳,因而他未曾获得德宗颁赐的“奉天定难功臣”称号。但韦皋以书生从戎,处变不惊,临难不苟,誓死报国,其智谋才干和凌然气节足以令人钦佩。或许正是这一点被德宗所看重,才有了剑南西川节度使的任命,而且终德宗之世无人能取代之。

治蜀二十载,功业千秋标史册

在中唐以后的各藩镇中,剑南道(西川治成都)的经济文化地位仅次于淮南道(治扬州),当时有“扬一益二”的民谚。但若论军事地位,剑南显然比淮南重要得多,治理的难度也大得多,非文武兼备之才难以胜任。韦皋自贞元元年(785年)上任,直到顺宗永贞元年(805年)病故,坐镇成都长达二十一年,这在唐代历任的剑南西川节度使中没有第二人。仅此即可证明,韦皋治蜀是较为成功的,其功业早已载诸史册。

韦皋治蜀的总体策略是安抚南诏及周边少数民族,抗击吐蕃,收复失地,巩固西南边防。其中抗击吐蕃更是他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功业。

自安史之乱以来,唐朝的西南边疆就不断被吐蕃和南诏所蚕食,松、维、Q等州相继沦陷,成都府距离边境线已近在咫尺。韦皋在分化瓦解吐蕃与南诏联盟的同时,便展开了对吐蕃的军事行动,先后取得众多辉煌战绩。贞元四年十月,韦皋致书南诏王使之退兵,遣将破吐蕃于清溪关(今四川汉源城外)。五年十月,联合东蛮在Q州(今西昌市)台登谷大破吐蕃兵,擒杀其大将乞臧遮遮及笼官(吐蕃军官职衔)45人,拔堡寨若干。九年五月,派兵出西山及南道,破吐蕃峨和城与通鹤军,拔堡寨五十多处。十三年,收复Q州城。十六年,连破吐蕃于黎、Q二州,并挫败吐蕃水陆并进的入侵图谋。在连续打击的军事态势威慑下,吐蕃酋帅与大将80多人率部归降。十七年,吐蕃陷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朔方节度使治所),唐德宗命韦皋出兵深入蕃界,以牵制吐蕃西北之兵。韦皋调动兵力3万7千多人,分九路进发,自八月出兵,至十月破吐蕃兵16万,拔城池七座,斩首万余,生擒六千,乘势进攻维州(今理县),千里转战,连败敌军。这逼迫吐蕃将进犯灵、朔的兵力调转南下,韦皋又分兵一万据险设伏,大破吐蕃兵十万,活捉其内大相兼五道节度兵马大使论莽热,当年十月,献俘于长安。这次战役中,南诏王异牟寻协同作战,俘获尤多。

据《新唐书》本传记载,韦皋镇蜀二十年中,共破吐蕃四十八万,擒获歼灭吐蕃节度、都督、城主、笼官一千五百人,斩首五万余级,缴获的牛羊器械等战利品数以百万计,“其功烈为西南剧。”韦皋也凭借战功不断加官晋爵,官至检校司徒兼中书令,封南康郡王,德宗还为他建碑纪功(据范成大《吴船录》卷下,韦皋纪功碑立在唐之戎州,今之宜宾。地处唐与南诏的交通枢纽上)。纵观整个贞元年间,唐朝西北边州多次受到吐蕃的骚扰侵占,唐朝军队屡遭败绩,统治者求和心切,以至于受到欺骗,发生了平凉川劫盟事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来看韦皋抗击吐蕃的功绩,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了。

韦皋治蜀的第二件功业是恢复了唐朝与南诏的联盟。这一经略云南、斩断吐蕃右臂的战略谋划,正是韦皋能战胜吐蕃的关键因素。南诏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之一,三国时被诸葛亮所征服。唐前期在当地建立羁縻州府,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其首领皮逻阁被册封为云南王,逐渐强盛。天宝以后,接连几任剑南节度使都与南诏结怨,到天宝十一年(776年),皮逻阁之子阁罗凤开始向吐蕃称臣,赐号曰“东帝”,从此与唐朝脱离关系。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年),阁罗凤之孙异牟寻袭位,因吐蕃赋敛繁重而产生不满,他的汉人老师兼宰相郑回又经常劝说他弃蕃归唐,异牟寻为归附大唐谋划了十几年,直到韦皋来剑南主政,唐朝与南诏才得以重修旧好。

自贞元四年起,韦皋就多次派人给异牟寻带信,但异牟寻对吐蕃心怀畏惧,顾虑重重。直到贞元九年,异牟寻才召集各部酋长,派出三路使者,带着书信和生金丹砂为礼物,先到成都拜谒韦皋,再到长安朝见德宗,表示永远做大唐的藩国。德宗令韦皋派人到南诏实地考察,巡官崔佐时奉使来到了南诏都城阳苴咩城(今大理),中间又经历一番波折,最终在贞元十年正月,崔佐时与南诏王子在点苍山结盟。异牟寻为了表示归唐的诚意,杀了吐蕃使者,取消东帝之号,恢复南诏之名。《旧唐书・韦皋传》说:“南蛮自Q州陷没,臣属吐蕃,绝朝贡者二十余年,至是复通。”在与南诏重修旧好的同时,韦皋还联络西山羌族各部落,使之脱离吐蕃而归附大唐,从而促进了唐朝与西南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与交通发展。总体而言,从谋划军事战略到安抚少数民族,韦皋都秉承了当年诸葛亮的做法,武侯后身的传说绝不是凭空而来。

韦皋治蜀的成绩还表现在其他诸多方面。例如礼聘文士,中唐著名诗人司空曙和成都才女薛涛都曾出入韦皋的幕府,前者聘为僚佐,后者酬唱赋诗,还被韦皋戏称为“女校书”。再如著名的乐山大佛,也是因为韦皋的慷慨捐资,才最终得以完工的。韦皋还修复了由石门戍经黎州、邛部直通南诏的“南道”,又称“清溪道”,这是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韦皋还每隔三年就免除一年的租赋,蜀人感念其恩惠,家家悬挂他的画像祭祀。陆畅为他作了《蜀道易》,虽有歌德成分,但也说明韦皋比他的前任们更得人心。

玉女品箫范文4

先简略谈一下唐代以前戒指的情况。 中国古代在原始社会就有戒指了。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已有骨戒指出土,有的戒指上还嵌有绿松石。 甘肃的齐家文化类型遗址中也已发现了铜戒指[2]。此后在考古发掘中续有戒指出土,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纪年开始,沿丝绸之路,多有铜戒指出土[3]。公元1世纪, 在新疆昭苏县夏台乌孙墓曾出土过一枚嵌宝石金戒指[4]。 此后似乎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出土的戒指要多于其他地区。比如著名的宁夏固原地区,北周李贤墓曾出土过一枚金戒指[5],隋史射勿墓也出土了一枚金戒指[6]。在东北, 辽宁朝阳市田草沟晋墓(鲜卑墓)一个墓就出土了金戒指19件[7]。这些墓的墓主人大多是少数族, 出土的金戒指中有一些已经专家鉴定为西方传入的手工业制品。 那么,戒指的使用在唐代以前具有何种意义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指出以下几点。 一、《太平御览》卷718《服用部.指环》引《五经要义》说:“古者后妃群妾礼御于君所。女史书曰授其环以进退之。有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著以银环进之”。许多学者都以此作为中国古代戒指出现的最初的含义。但这是十分可疑的。首先,如上所述,戒指早在有君主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而且男女都戴[8]。 其次,我们从文献记载上还找不到第二条证明,不知《五经要义》的根据何在,并且考古发现也不能支持这一说法。最后,《五经要义》此段文字只说是“环”也并没有明确说是“指环”。因此我以为,关于戒指用途的这一说法也许是不能成立的。 二、戒指在汉代可能使用的不多,或许仍被视为宝物并用于奖赏。前述《太平御览》又引《后汉书》云:“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9]”。 查范晔《后汉书》卷78《孙程传》,没有上段引文,只说给孙程他们“加赐车马金银钱帛各有差”。但是我们知道,当时以《后汉书》名书者,除范晔《后汉书》外尚有四家,即华峤《后汉书》、谢承《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薛莹《后汉书》。这五家《后汉书》,《太平御览》都引用过。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现存范晔《后汉书》中没有这一记载就轻易地否定这条史料。特别是将戒指用作赏物,符合戒指出现后所具有的一种文化意义。据布兰奇.佩尼的《世界服装史》,在罗马帝国时期,金戒指“一变而为国家荣誉的象征,作为献给作战有功的官员的一种奖赏”[10]。因此《太平御览》所引《后汉书》的那段话还是有可能成立的。戒指作为赏物的用法可能为南北朝时的北方朝廷所沿袭。前述北周李贤墓中的金戒指,有学者就认为“可能是北周皇室对李贤的赏物”[11]。 因此有一种推测:在汉代,除北方少数族外,戒指还不是一般人日常使用的装饰品。孙机作《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12]没有将戒指归入“服饰”类,而是归入了“金银器”类,恐怕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吧。 三、戒指在唐代以前似乎还具有一种神秘意义[13]。这在汉代已经是这样了。《西京杂记》卷1记“戚姬以百炼金为■环,照见指骨,上恶之”。这种能照见指骨的戒指不知是用什么材料什么工艺制作的(也可能是国外传入的),仅其“照见指骨”一点,就已经透出了十分的神秘。或者正是由于戒指所具有的这种神秘意义,因而我们看到关于戒指的记载,大都与神鬼有关。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民族大移动大融合的时代。这时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激增,并且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与神鬼与死人有关,有些则与少数族有关。由此或可推知,戒指所具有的神秘意义和胡族[14]色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我们举文献上的一例。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8“鲜卑女”条记:“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鲜卑人戴戒指,前述辽宁朝阳晋墓出土的戒指可与文献互证。此段史料及其他记载告诉我们,在当时人的观念中,戒指隐含有一种胡族色彩和神秘的意义。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外来文化影响,戒指与婚姻发生了某种关系。前述《太平御览》又引《外国杂俗》云:“诸问妇许婚,下全[15]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引《胡俗传》云:“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此二条史料当为同源,所述应是中亚习俗,《晋书》卷97《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聘”即可为证[16]。我们知道,西方至迟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戒指已经和婚姻有了固定的关系。前述《世界服装史》就指出,当时金戒指已代替了铁戒指,成为婚礼上新婚夫妇佩戴的装饰[17]。这一习俗经中亚作为“外国习俗”传到了我国(此外可能还有其他途径,详下文),所以在汉魏以后,戒指与婚姻有了某种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不确定的(即不一定用于定婚,详后),而且仍然只是一种“胡俗”。 以上所述唐代以前戒指所具有的非装饰品性质、神秘性质、胡族性质,以及与婚姻之间产生的不确定关系,到唐代变得如何了呢?

 二 

我们先看一下唐代史籍中的记载以及考古资料情况。 唐代史籍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极少,且有数的几条也只出现在笔记小说中。例如有: A、晚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中“玉箫化”条记韦皋与玉箫相约,约定五至七年后来娶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并诗一首”。后来韦皋违约不至,玉箫绝食而死。再后来韦皋成为西川节度使,知此事后“广修佛像”。最后玉箫托生为歌姬,又回到了韦皋的身旁。  B、《太平广记》卷340“李章武”条记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年)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子妇答白玉指环一,又赠诗”云云。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已死,二人遂神会于王氏宅中。 C、晚唐谷神子[18]《博异志》“杨知春”条记杨知春与群贼盗墓,为取得墓主人指上玉环,“竞以刀断其指”,结果群贼突然“皆不相识,九人自相斫俱死”。 D、《太平广记》卷339“崔书生”条[19]记唐德宗贞元年间崔书生误入北周赵王女玉姨之墓,与玉姨的外甥女欢爱。又与玉姨,“嬴玉指环二枚”云云。  文献资料之外,考古文物资料中有关戒指者亦少。首先,在唐墓壁画和传世绘画中似乎没有见到戒指的图像。其次,出土文物中,戒指也较其他钗、 簪等为少[20]。笔者限于条件,没能详尽搜罗,仅对《文物》《考古》杂志1990-1997共八年间公布的唐墓随葬品做了个简单统计。结果是,在公布的127座唐代墓葬中,出土有钗者共11座墓、有簪者5座墓,而出土有戒指者只有3座墓。下面是这3座墓的情况: 甲、河南偃师市杏园村YD1902号唐墓出土有金戒指一件,“环体厚重,上嵌椭圆形紫色水晶。水晶上浅刻两字,文字为中古时期的巴列维语”。墓的年代推测为盛唐墓[21]。 乙、辽宁朝阳市双塔区一号唐墓出土铜戒指5件;三号墓出土金戒指一枚,同墓还出土有东罗马帝国金币一枚。墓的年代推测在唐中期以前[22]。 丙、江苏徐州市花马庄唐墓出土金戒指一件。墓的年代推测为唐前期[23]。 上述三墓均无墓志出土,因此墓主人的情况不甚明了。 根据以上有限的资料,我们来看看唐代戒指使用上的几个问题。 一、从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奇少,以及考古出土实物也不多的情况看,戒指在唐代大部分地区、对大部分人来说,还不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装饰品。作为珍宝作为信物使用而并不戴在手指上的可能性很大。例如D条史料中即以玉戒指为赌资,赢了戒指从墓中出来后,“其赢玉指环犹在衣带”,并没有戴在手指上。同样的例子我们在南北朝时也能看到。前举《异苑》卷6有一条记载说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婚合,临别时,“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请注意,女子没有将戒指戴在男子的手指上,而是结置于衣带上。说明自南北朝到隋唐,虽也使用戒指,但大部分人并不把它戴在手指上,换句话说,就是当时还没有戴戒指的习惯。前述甲墓出土的金戒指,据发掘报告称,墓主人就是“右手握一金戒指”云云,可见也并没有戴在手指上。当然,不能否认当时也有将戒指戴在手指上的。估计这主要是北边少数族的习俗。前述乙墓出土的铜戒指,发掘报告说就是戴在墓主人手指上的。 二、于是又可指出,戒指在唐代似乎仍是带有浓郁少数族或外来文化色彩的装饰品。前引乙墓除出土了金戒指外还出土有东罗马帝国的金币,可知墓主人或是少数族或受外来文化影响甚大。汉代以来,从西北到东北,某些少数族的成员有戴戒指的习俗已为考古发现证明。乙墓所处的辽宁省朝阳市在唐属营州,是与契丹、奚族活动区域相交叉的地区,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还曾“为契丹所陷”[24],开元以后又是“商胡”云集处[25]。我们知道,契丹族可能是戴戒指的。1992年发掘的辽耶律羽之墓,墓主人死于离唐代不远的会同四年(941年,亦即五代后晋的天福六年),墓中就出土有金戒指5枚[26]。而1986年发掘的辽陈国公主驸马合葬墓中的墓主人陈国公主“十指戴戒指十一枚(有一指上两枚套叠在一起),驸马戴戒指六枚,均为金质”[27]。这些资料或者可以作为契丹族戴戒指的旁证吧。因此,乙墓的墓主人很有可能属于契丹族当然也有可能属于“商胡”[28]。此外,甲墓出土的金戒指上刻有中古波斯语,无疑也是西方传入的外域工艺品。文献中也能看出些许痕迹。比如《新唐书》卷83《定安公主传》记定安公主回到太原,“诏使劳问系涂,以黠戛斯所献白貂皮、玉指环往赐”。我们知道,黠戛斯“赤发、皙面、绿瞳”(《新唐书》卷217《黠戛斯传》),是唐代西北的少数族。又,前述C条史料说墓中戴戒指的女子是“绿发稠直,皓齿编贝”,显然也是一位少数族或外国的女子。总之无论考古资料还是文献资料都说明,唐代的戒指仍主要为胡族或受胡族文化较深的人所佩戴。而在其他人的眼中,将其视为一种外域文化色彩浓郁的珍宝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三、戒指在唐代,似乎还是具有某种神秘色彩。前述汉高祖恶戚姬“■环照见指骨”的说法在唐代仍然流行。假托牛僧孺撰写的《周秦行纪》,说牛在洛阳附近碰见了戚夫人,“夫人约指玉环,光照于座”。刘禹锡更说杨贵妃“指环照骨明,首饰敌连城。将入咸阳市,犹得贾胡惊”[29]。其实史籍中只有杨贵妃戴臂钏而没有戴戒指的记载[30],刘禹锡这里说“指环照骨明”,不过是借用戚夫人的故事说杨贵妃的首饰珍奇而已。与前代一样,戒指具有的这种神秘性反映在文献中,就是涉及戒指的记载绝大多数都与神鬼与死人有关。前引A、B、C、D四条史料无一例外。这或者也可以间接证明唐代戒指所具有的某种神秘性质。 四、唐代有关戒指的记载又仍然多与婚姻相关。这除了前面所云胡俗的影响外,或者还有佛教的影响在内。现存敦煌文书中有一种被称为《太子成道经》的变文,内容叙净饭王太子的成佛经过。文中说太子长大,净饭王想为他娶妻以使他依恋人间,“太子闻说,遂奏大王,若(与)儿取其新妇,令巧匠造一金指环,(儿)手上带之,父母及儿三人知,余人不知。若与儿有缘,知儿手上金指环者,则为夫妇”。后来摩诃那摩女耶输陀罗说了出来,于是“太子当时脱指环”, 娶耶输为妻[31]。《太子成道经》系根据《佛本行集经》演绎而成[32],在敦煌文书中有八个卷子,可见在当时广为流传。加上变文那种连说带唱的讲经方式,相信这一故事在大众中一定比较普及。因而我猜测,在唐代戒指与婚姻关系的结合中,佛教可能也起了一定的作用[33]。 但是戒指在唐代的大部分时期似乎还不具备西方文化中所有的“定婚”意义。因为戒指在当时虽然成了某些男女交往的一种信物,但却被赋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含义。前代如《太平御览》所引《后魏书》,说元树从梁归魏后,将爱妹玉儿给他的金指环“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这是取指环的“环”与“还”同音。唐代也是这样。B条史料说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这是取指环的“循环”之意。这样,无论“还”还是“循环”,含义都与西方习俗中的“定婚”不同。这或者可以说明,戒指在唐代虽与婚姻有联系,但相对而言,似乎更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含义。  五、但是到晚唐,可能一些了解西方习俗的士人知道或接受了西方戒指所具有的“定婚”意义。前述A条史料就是典型的一例。史料说韦皋与玉箫告别,“遂为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这里的指环就有了比较明确的“定婚”的含义。不仅如此。我们知道西方戴戒指的习俗是戴在中指上表示已经定婚(也有说表示热恋者)、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已经结婚。古罗马庞培城壁画中画的已婚妇女,已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了[34]。这种习俗晚唐的某些士人可能也已经知道。前述韦皋与玉箫定婚后,韦皋违约不至,玉箫绝食而死。史记玉箫的主人姜氏“愍其节操,以玉环着于中指而同殡焉”,即视玉箫为已定婚之人,所以才将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前述C条史料说墓中的女子“左手无名指有玉环”,说明这位女子是一位已婚妇女。如果说C条史料的作者谷神子(郑怀古)记墓中女子无名指戴戒指尚属不知其所以然的话,A条史料的作者范摅则应该是懂得将戒指戴在中指上所具有的意义的。当然,具有这种知识的人在唐代可能很少见(比如前述乙墓的墓主人就是左手戴2个右手戴3个铜戒指),但文献中明确有将戒指戴在中指和无名指上的记载,还是说明晚唐人对戴戒指的外国习俗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综上所述,戒指在唐代仍然具有神秘性、胡族性的特点。它虽然可能在北方某些少数族中流行,但就唐朝大部分地区而言,仍然不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装饰品。此外,戒指在唐代依然与婚姻有关,但其含义仍不固定,传统文化意义可能仍然大于外国文化意义。只是到了唐代晚期,才似乎有些士人对外国习俗中戴戒指的意义(如定婚)以及佩戴方式(如戴于中指或无名指等)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

现在的问题是,戒指在中国可说是起源甚早,但是为什么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普遍使用的装饰习俗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就与婚姻发生关系的侧面来谈一谈。按中国古代的戒指很早便与婚姻联系起来了,那么为何到唐代为止,戴戒指却一直没有在社会中流行、并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婚姻习俗呢?我想,其根本原因或者在于,戒指与婚姻发生联系的习俗来自外国,而这一习俗与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格格不入。按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很早即已形成,其基本特征之一是婚姻的结成需要媒人,《诗.豳风.伐柯》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即是明证。此外,结婚过程的“六礼”也早在《仪礼》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而“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每一礼,都需要中间人(使者、宾)来完成,其中没有给新婚男女直接见面的机会。上述婚姻制度在后代虽有繁简之分,但却大致为历代所遵守。唐代也是如此,“为婚之法,必有行媒”[35],婚姻的成立要靠媒人。一般而言,唐代民间的婚姻过程首先是媒人牵头,然后男方提出《通婚书》,由媒人传给女方,若女方也有《答婚书》,婚姻就成立了,一般也就不许悔婚了。《唐律疏议》卷13《户婚律》云:“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36],“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这就是说,唐代婚姻成立有两种办法:一是女方回报《婚书》,一是女方接受聘财。这两种方法实际都是由媒人穿线,在男女双方家长中进行的。在这过程中,没有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和自由恋爱,恐怕也就没有了男女之间直接交换戒指以定婚的可能。因此我们在笔记小说中看到的有关戒指的故事,就只能与死人有关了。这实际上是当时人对男女自由恋爱生活的向往,也是对现实生活中婚姻状况的无奈。或者可以这样说,戒指与婚姻的联系是以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只要中国古代的社会不允许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只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没有根本的改变,具有定婚意义的戒指的使用就不会发展起来。也许正因为此,因而戒指虽然常出现在文献和考古资料中,但它归根结蒂属于外国文化范畴,不能进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由此或者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任何一种外来事物及其运用,乃至任何一种外来文化,如果与接受它的社会的传统制度传统文化相冲突,它就很难融入那个社会中去。但是如果它本身存在有合理的进步的因素,它又能断续存在于那个社会(甚至只在观念上),而不会彻底消亡。这些,或者就是研究唐代戒指给我们的一点启示吧。 

玉女品箫范文5

重按霓裳歌遍彻

江南女子,明眸善目,巧笑倩兮,才貌双绝,其美,相传于天下。

后宫佳丽三千,容貌出众者,江南女子是也。可没有谁赢得王的宠爱,即便是为王生下王子的楚妃都不曾。水袖掩面愁凄凄,两行红粉一时稀。

那只是因为王有了霓裳。

霓裳,非擅长于霓裳舞衣曲的霓裳,因为那是亡国之舞,纵有万般之美,可仍是亡国之舞。而霓裳擅长的只是歌唱,有此,足矣。

可霓裳,究竟是谁?

宫中的女子,终于明白了王的不屑与不顾,原来是因为王的寝宫有了霓裳,自信怀有美貌与显赫家世的女子开始不平。

这霓裳究竟有何来历,竟能迷惑王,倒要瞧瞧。

是啊,原来王一下朝便不见人影,弃众姐妹于不顾,是金屋驻阿娇啊。

这狐媚子到底施用何手段将王迷惑?

……

宫中永远不缺乏这样的言论,可仅仅是谈论罢了,发泄一下不平罢了,有谁敢动王的女人呢。哪怕是她们再怎么恨霓裳,也还是不敢。

“看!霓裳来了!”

尽管听说过霓裳,可看到霓垧又是另外一番境地了。粉色绣罗襦,曳地丝绣裙,精致的五官,如画上款款走下的女子,吐气如兰,芬芳娇艳。青丝如瀑,齐至脚踝,双眸碧色。难怪,难怪。

嫣然一笑,亦从未有过言语,原来,霓裳,竟是盲女,众人愕然。

一袭白衣,黑若金墨的发丝仅用发簪轻挽,清丽飘逸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可是细看,却是惊呼。那簪子竟是有着最神秘的历史——桃花簪。

桃花簪,用极品蓝田玉,由翟缓雕琢而成。桃花簪雕著完毕,声名久传的翟缓便封刀,从此不再雕刻,闭门谢客,不久便不知所往。桃花簪,通体莹绿,色泽鲜明,簪尾是一朵桃花,花瓣重重叠叠,竟达六七层之多。花瓣薄若蝉翼,莹如水晶,精致绝美。

桃花簪的历任主人都是权倾后宫的女子,可下场并非很好。王皇后被打入冷宫,不见天日;江贵妃白绫赐死;丽贵妃服毒自尽;杨妃自请出家为尼,唯得善终……

桃花簪是宫中女子所梦寐以求但又害怕的东西,大家都在猜测,霓裳又会怎样呢?

王,三日不朝。

宫中太医院却不甚太平,诸多太医手足无策,太医被杀者,被逐者已去一半,余者皆恐慌。原来好好的霓裳突然一病不起,而太医竟不敢下药医治,怎不叫王大怒。

霓裳气息微存,王大急,大昭天下,求天下名医为其医治。久无人揭榜以应,王,失望。忽一人称可医霓裳之病,王大喜,急召入宫。

当霓裳的歌声再次在宫中响起,已是桃花再度纷飞。而施蛊毒害霓裳的楚妃也被王打入冷宫,只是可怜了楚妃的孩子,还这么小。

治愈霓裳的人叫凤箫。

凤箫吹断水云闲

凤箫,无人知道这个叫凤箫的男子来自什么地方,其背景如何,其家世如何,无人得知,只知此人医术精深,吹得一手好箫。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则是最好的写照。

额际是一枚深紫色的额环,深邃而深不可测。发杂乱的散着,颓废而忧伤的神情,高耸的鼻子,黑色如暮霭的眼睛,只是这眼神里分明藏着一头桀骜不驯的野兽,嘴唇薄而精致,有着立体的轮廓。这个男子,虽不是气宇轩昂,优雅出众,可是莫名的,很吸引人。

霓裳的歌,凤箫的箫,是宫中的双璧,堪谓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桃花萧萧落满肩,更吹落,坠如雨。

一袭粉色的衣裙,一个黑色的背影,是霓裳和凤箫,红颜如画,和着纷飞的桃花,以及红颜身边的男子,是多么绝配!

当霓裳的眼睛被布条蒙上,凤箫扶着她的手在宫内行走,或是静静地在秋千架旁替她荡起秋千,粉色的裙裾在风中盛开如同那天际绽放如红霞的桃花。

宫中的女子,是艳羡,是嫉妒?不一而足。宫中两个最优秀的男子——王和凤箫,一个权倾四海,威武庄严;一个医术精深,冷傲出众都对霓裳呵护有加。这样的好事,为何都让霓裳占尽?

霓裳成为宫中所有女人的公敌,众失兀之。

当有意无意的言论传到王的耳中,王大怒,可他忍了,因为他深宠爱的霓裳要恢复光明还是要借助于凤箫。

当布条从霓裳的眼前揭下,碧色的双眸晶莹盈动,如泉水般清澈纯净,无邪而稍带惘然的目光像误入凡尘的神女,让人不忍伤害。王正想召集侍卫将凤箫打入天牢,却看到款款向他走来的霓裳,霓裳微笑的神情如同那艳丽的桃花,让人忍不住顿足留连。王欲将霓裳揽入怀中,霓裳顺从的依偎在王的怀抱,恍惚之间,王闻到了桃花的味道,仅仅是一恍惚罢了。硬物从心脏刺入,不偏毫发,鲜血在霓裳粉色的衣裳上盛开成妖艳的花朵。

侍卫欲将携手而逃的霓裳与凤箫拦下,王诡异一笑,道,不……不用,霓……霓裳……会……来……找我……

霓裳

江南,很美的一个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去往那个桃花灿若红霞,有着温暖如春的季节,永远可着轻盈的丝绸衣物,但这竟是以失去至亲为代价!

那是个有着落雪的地方,有着耐寒的鸟儿和在雪中绽放的花朵。有温柔的奶奶感和粗犷的爹,日子虽然平淡,可是很温馨。裹着厚厚的大衣,在红通通的炉边烤火,很慵懒的日子。炉里的地瓜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屋内弥漫着温暖的气息。

那个邻家哥哥,是个出色的猎人,会打好多猎物回来,送给我一条雪白的雪兔坎肩,围在脖子上很暖和。他总是逗我开心,他的笑容干净而清冽,像那雪地的花朵般纯净。

没有意识到自己与别的女子有何不同,只是看不到那多彩的外面,可是我可以从爹娘的讲述中感受到,看到。我看不大自己的容颜,但从别人的言谈和惊羡声中,我知道,自己是好看的。

不明白自己会到那个温暖如春的地方,只知道和蔼可亲的爹娘和亲切的哥哥倒在我的身边,滚热的鲜血洒了我一脸一身。过了许久,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将瑟瑟发抖的我拉起,紧紧的将我裹在他的风衣里,是王。我被王带回江南,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可是我并不开心,那血腥的场面是心底永远的痛。

从不相信王会是真心喜欢我,只不过是贪恋我的容颜,当红颜已逝,当歌声不再响亮,只怕是秋扇见捐了。

从来不知道宫中处处险阻,宫中的复杂和我平静、安稳的生活是多么的格格不入!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同样也看不到黑暗,只会用清脆的声音来吐露心境。最爱那长长短短、清丽悠扬的句子,是很适合直抒心臆的,偏爱那忧伤的曲调,以为那才是自己的主旋律。

可我遇上了凤箫。

像是做了一个沓长的梦!梦中有逝去的爹娘,还有哥哥露出好看的笑容宠溺的拍拍我的头,这一切都让我沉醉,不愿醒来。

当我睁开眼,周围一片轻嘘声,一个声音询问道,你终于醒了。

我终于醒了?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了?

安静而清冽的箫声,很干净,不沾一丝尘世之气。我朝声音走去,问,你是谁?这箫声真的很好。

我?!为你治病的大夫啊,你不记得了吗?不过,你现在应多在床上躺躺,这对于恢复是很有帮助的。

不语,这个人真的很让人好奇,有着精深的医术和干净的箫声,可是他的心中却像是隐藏了什么,是什么呢?

喜欢上了这样的午后,有桃花的香味,我的歌声,凤箫的箫声,很完美。一种暗生的情愫如藤蔓般在心底愆生开来,渐渐的成了繁盛的一大片。

凤箫说过,要还我一个明亮的世界,于是他采来好多罕见的药材为我治眼睛。七色琉璃草,水依柳,火蟾,水灵芝,黑珍珠,以及从南海之滨采来的濯缨花,百年难得一遇,长在悬崖边上,不留神则会跌入深渊。凤箫待我,太好,太好。

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个叫凤箫的男子,恋上了他掌心的温度,习惯了他深情的声音在耳际为我讲述一个个故事,我后悔没有早点遇上他,命运太作弄人了!

那天,他问我,霓裳,要是你知道了杀死你双亲和哥哥的凶手,你会怎样?

我答道,血债血偿!

他又问,要是你发现你下不了手,怎么办?

不会的,我下得了手,那是我至亲的人啊,怎能不叫我为他们报仇。

那就好,记着杀害你父母的凶手脸上有两道疤,横竖交错成一个“十”字。当你能看到光明,看到这个人,一定是了。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也不用问我为什么那个人为什么会这样做,当你睁开眼睛看到时,什么都会明白的。

当布从眼前揭下,阳光触痛了我的双眼,红霞般的桃花是这般灿烂。我看了看身边的凤箫,是这般令我着迷,回头,看到了那珠冠锦服的王,可脸上分明有着丑陋的“十”字形疤。我款步向王走去,衣袖内的银色匕首紧握,伸手,匕首不偏分毫的刺入了王的心脏。

在天堂的爹、娘、哥哥,你们看到了吗?霓裳终于为你们报仇了。我现在是自由的,将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上平静、淡然的生活。

走出宫门,一直牵着我的手的凤箫却放手了,说道:霓裳,对不起,是我利用了你,楚妃施蛊害你,王杀害了你的父母都是我骗你的,我喜欢的女子是我的小表妹,叫翟落。我的姨夫就是你头上所戴桃花簪的雕刻者——翟缓。

从头上拔下桃花簪,桃花粉润晶莹,我说道,我知道这支桃花簪的来历。当初翟缓使尽平生所学才雕刻完这支桃花簪,如此巧夺天工的物件引来了王的觊觎。王使尽手段夺得桃花簪,同时也为了使桃花簪独一无二,秘密将翟缓处死。翟缓临死前诅咒道,王必定死于桃花簪的主人手上!王防的只是那些有权势的女子,却独独没有提防我,因而你才利用上我,为你姨夫报仇,对吧?

桃花簪从脖颈上划下,桃花簪氲成了粉色,如同那绽放的桃花,想起了桃花树下我的歌声和他的箫声交织成一曲华丽的乐章……

既然无法拥有他,那么,就让他永永远远的记住我吧……

凤箫

霓裳走了,她的鲜血在地上盛开成艳丽的桃花,心顿然很失落,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不是翟落,而是这个有着桃花气息的霓裳。王是智者,他知道我留不住霓裳,霓裳最终还是会去找他。

从初识霓裳到后来为她精心治病,冒着生命危险替她采撷濯缨花。一直用利用她为自己复仇的借口来掩饰内心真正的感情,对她的好,又岂是自欺欺人所能掩饰的。

霓裳,生命中的痛!

拾起地上的桃花簪,碧色的桃花已成粉色,拭去簪上的血,却怎么也拭去不了,霓裳的血已和桃花簪融为一体。

玉女品箫范文6

这日傍晚,秦小姐正在窗前托腮胡思乱想,忽然传来一丝清越的洞箫之声,初时如溪水细流,渐至豪壮奔放,如长江之浪滔滔滚滚地奔腾入海,充溢着一股激越昂扬之气。秦小姐不知不觉拿起笙管,和着那箫声吹奏,与箫音相偎相依,如菟丝附麻、春藤缠树,比之方才单调的箫音别有一番风味。

自此每到黄昏,秦小姐便用笙管与那不知名的吹箫人合奏。笙箫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秦小姐渐渐萌生了欲见那吹箫人一面的念头,心中幻想了一千个那人的影子,玉容一日比一日消瘦。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便对丫鬟荇儿道:“瞅个空儿去打听打听那吹箫人是谁,干什么的。”她面色发窘,停了一会儿,像似下定决心地从枕下掏出一方苏州真丝手工艺香帕,“你若瞧得他还满意,就把这方手帕送给他。总之,见机行事罢了。”说着用袖子半遮住容颜绣花去了。荇儿吃吃笑了,迈着碎步从后花园的偏门悄悄溜出去了。

足足一个时辰之后,荇儿才返回,面色似乎不太好看。秦小姐心里陡然一沉,急切问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打听清楚了吗?”荇儿叹了口气,方闷闷地答道:“小姐,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那人姓刘名晨风,是镇上刚来不久的鞋匠,只是……只是……”“只是什么?你快说呀!”秦小姐又气又急。“他一脸麻子,而且瘸了一条腿……”荇儿低下头去,不敢正眼看小姐。秦小姐如同被当头打了一记闷棍,泪珠滚滚而下:“我不相信,我不相信……”突然问道,“那我的帕子呢?”“我赶路赶得太急,不小心遗失了。”秦小姐责骂道:“臭丫头,你真会办事,这么粗心!”转而又喃喃自语,“掉了也好,反正是不可能了。”

秦小姐终于病倒在床,整整一天粒米未进,老爷和夫人只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夫妻俩好歹问明缘由,最后商议,选一个恰当的日子让小姐乘轿经过那个鞋摊,亲自看一看。

这一日终于天清气爽,一大早秦小姐便蒙上面纱,乘一顶轻软小轿到十里开外的寺庙进香拜佛。此时小镇上正是热闹时节,街上卖菜的,杂耍的,算命看相的,换狗皮膏药的,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俱会于此,那顶软轿在人群中哪里走得动?秦小姐挑开轿帘一角,乐得观看沿街景致,暗察哪一个像她心中的吹箫人?没见那人一面,又怎么会甘心!

忽听得一个轿夫喊道:“哎哟!我的鞋帮破了!”秦小姐会心一笑,随即道:“那就把轿子停靠一边,补了鞋子再走不迟。”轿子停在街角,秦小姐眼看着那轿夫向十余米开外的一个鞋摊走去,芳心不由“突突”乱跳不已。那里铺着一块二丈长一丈宽的黑油布,油布上放着一个小杌子和百宝箱,箱子里是些针线、钳子、胶水、鞋底、布片等什物;旁边堆有各式各样的鞋子。却见一个二十余岁的汉子拄着半人高的拐杖,一瘸一歪地迎上来,右膝上绑着一块磨刀用的灰牛皮;那人一袭深蓝长袍已褪成灰色,身材倒还魁梧,只是那坑坑洼洼的面容像撒了一地的芝麻,令人实在不敢恭维。那张芝麻脸忽然向轿子这边望了一眼,秦小姐吓出一身香汗,连忙往帘后一缩。只见那鞋匠与轿夫嘴巴动了一会儿,轿夫脱下一只鞋,鞋匠便把那只鞋抱在胸前飞针走线起来……秦小姐感到又失落又恶心,想到先前还欲与他比翼齐飞,为他寻死觅活的,顿觉悲哀之极,荒谬之极。

秦小姐的相思病就此不治而愈,很快就成为邻县一个肥胖的县太爷的填房,老爷和夫人终于暗松了一口气。原来那日荇儿从后花园来到街上,不一会就打听到吹箫人的下落。荇儿见那人虽属引车卖浆者流,却生得仪表堂堂,一双星目寒光闪闪,英气逼人。若非衣衫陈旧,右膝上绑着一块灰牛皮,绝难看出是个鞋匠。荇儿目光暗含赞许之意,心道此人倘能悉心调教,说不定还能科场高中呢。荇儿问了他几句,便掏出帕子:“这是我家小姐赠予公子的……”她正要告知小姐的思慕之情,顺讨他一件回赠信物,岂知连来了两个顾客,荇儿说了句“下次详谈”便匆匆走了。

荇儿赶回家时天已煞黑,刚进屋来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她抬眼一看,竟是老夫人,不禁吓得魂飞天外!老夫人见她惊慌失措的样子,联想到这几日小姐的异常,心知有异,于是厉声盘问荇儿。荇儿才十四岁,经不得几句吓唬便瘫软下来:“我说我说……”

老夫人一听荇儿所说之事,又气又急,暗自思索片刻,便授意荇儿如此这般。荇儿哪敢有半点违拗?只得依计而行。

鞋匠刘晨风幼时住在一座古刹边,日日听一位老僧吹箫,耳濡得久了,也自然学会一些。来到小镇之后,仍旧每晚吹奏。不知从哪一天开始,那粗犷豪迈的箫音中,隐隐约约缠绕着一缕柔情,就像恋人隔水相望,却又辨不出那声音来自何方。他接到那幅帕子后,惊喜万分,莫非有一位红颜知己暗中与自己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帕子上绣有一幅远山烟霭图,浓绿墨黑的松柏笼上了一层轻如纱柔似梦的烟云,有两只紧紧相随的仙鹤从中穿梭而过,似要向那九天飞去……右上角的小块空白处,用胭脂色绣成一首秀丽飘逸的《减字木兰花》: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

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次日晚上,刘晨风收了鞋摊回到家中,掏出怀中帕子正一面念着帕上题词,一面猜想那不知名的小姐的容颜,蓦地闯进三五个彪形大汉来,个个袖子捋到肩上,露出左臂上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看样子是来找碴儿的。刘晨风赶紧把帕子揣到怀中,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请问诸位有何贵干?”一个塌鼻子眼尖,早一把夺过那方香帕:“你小子藏的是什么?”抖开帕子,一双老鼠眼骨碌碌地朝他直翻:“看不出来你别的不会,勾女人倒有一套。”刘晨风正欲争辩,塌鼻子一挥手:“弟兄们,上啊!给这只癞蛤蟆放点血!”众人一拥而上,将他打得七荤八素。待他醒来,那伙痞子和香帕都不见了,左腿奇痛彻骨,想是已打折了;面颊似被千万根钢针扎过,用手一抹,满手鲜血和墨汁……他疼痛难忍,“啊”地狼嚎一声,又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