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即财富范例6篇

经历即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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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富”的人学定义

西方经济学家们常用纯粹“物质”的方法定义财富,如乔治·拉姆赛曾将财富界定为“那些为人们所必需的、有用的、适合于他们需要的,而且不是由自然界自发地、无限丰富地提供的物质。”①重农学派认为社会财富就是从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而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就是农业。

马克思认为,财富就是“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②。可见,财富就是具有有用性,从而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或使用价值。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在这里所讨论的,是物质生产过程,财富的承担者是物质产品,因而把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看作财富的物质内容。这里所说的使用价值,并不只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还包括非商品的物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还指出,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他说:“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肉,又包括书籍。”③马克思对精神财富的具体形式有过细致的阐述,他认为有两类精神产品,即物质产品形式的精神产品和活动形式的精神产品。

二、财富的历史规律性隐喻

历史规律性与人的主体性是辩证统一的,要确证人的主体性离不开对历史规律性的认识,而财富的物质运动必然性体现着历史的规律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人的自由和自觉的活动不仅是因为活动本身有目的,还因为它有现实的财富作为根据。人们生产和占有的财富,是人的活动所实现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客观化和物化。主体性是相对于自然的限制而言的人的活动的超越性,而人的自觉就是其已经意识到自己活动的意义。历史并不只是由人的自觉活动构成,历史规律的作用也不只是自然实现的,但是由于社会条件的限制,历史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活动。马克思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发现历史规律的。在这一阶段,历史规律与社会的财富形成了片面的必然联系。因为人的劳动必然愈来愈依赖财富,而财富又愈来愈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存在,所以财富与劳动更具有某种本质上的同一性,在财富的范围内活动就可能是合规律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的财富是历史规律存在的根源,所以,历史规律只能在“财富的社会”中起作用,有什么样的财富存在就有什么样的历史规律起作用。 三、财富的人之主体性意蕴

如果说在历史规律性语境中,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那么在人的主体性语境中,创造财富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方式。马克思认为,就财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而言,人用劳动来创造财富并不仅仅是为了创造财富本身,而是由此实现其自身的发展;财富不仅是人的实践本质的确证,而且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载体。

1.财富交换使人的需要和才能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一方面,人们在持续的和反复的劳动中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从而不仅满足了人的需要,而且激发了人的新的需要。马克思认为:“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越是表现为必要的,现实财富的发展程度便越高。财富从物质上来看只是需要的多样性。”④另一方面,财富促进了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人的对象化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改变外部世界和获得劳动产品,最根本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财富就成为人们展示自身能力和确证自身发展的一种方式。换句话说,一个人所创造的财富越多,他的发展就越自由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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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对现代性进行理论探讨是现代西方思想运动的基本主题之一。亚当·斯密确立的劳动价值论,既从经济学层面对现代性的合法性进行了辩护,又从“历史深处”凸显了现代性的界限。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论批判,把现代性视为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过程,从而在经济学语境中完成了对“现代性”的实践批判和超越。

    目前,哲学界在解读马克思几乎倾其毕生精力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文本的基础上,得出了马克思通过“经济学语境”凸显“哲学话语”并走向“历史深处”的结论。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所走向的“历史深处”,其实就是通过劳动价值论批判展开对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实践批判,进而彻底批判和超越“现代性”。

一、劳动价值论:“现代性”的经济学辩护

    “现代性”作为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规定,既体现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运行的基本状况,又构成和蕴含了近代以来西方文化的时代特质。因此,对现代性进行理论探讨自然成了现代西方思想运动的基本主题之一。尽管人们对现代性的具体理解存在分歧,但从精神或文化层面把现代性等同于理性主体原则几乎是一致的。

    按照传统与现代的界别,西方现代性理论的缘起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运动把人本主义信念作为思想理论世俗化取向的学理依据,最终构造和确立起了一种以人的理性为本位,以人的自我中心化结构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启蒙运动继续高擎理性这一精神旗帜,进一步肯定与推崇“自我”以及“人”的价值。康德不仅继续推崇理性主体原则,而且将其确立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原则。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原则将理性主体原则抽象成了世界万物的绝对原则,完成了对理性主体原则的哲学论证。可见,现代西方思想运动是在推崇和维护理性主体原则的过程中展开的。

    同时,现代西方思想的发展还深深扎根于人类生活实践的实际需要,既反映了近代西方社会摆脱封建专制的人身依附关系与争取个体独立的需要,又反映了西方新兴资产阶级为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并由此获取与集聚巨大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这一事实。质言之,对理性主体原则的推崇是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自我意识与逻辑要求。

    正因为如此,在现代西方思想运动中,推崇理性主体原则并不仅仅属于哲学,国民经济学在其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仅从“历史深处”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即资本不断自我增殖的逻辑,而且通过把“劳动一般”作为私有财产的唯一本质,肯定人及其劳动在世界中的主体性地位,把“市民社会”的物质生活原则抽象成理性主体原则,进而将抽象的理性主体原则贯彻到了社会生活的基础层面。简言之,国民经济学通过创立劳动价值论介入并推动了西方现代性理论运动。所以马克思指出,“恩格斯有理由把亚当·斯密称作国民经济学的路德”。

    众所周知,对财富的本质的规定是国民经济学全部内容的前提性问题。对这个前提性问题的不同解答则成为区别国民政治经济学的各个发展阶段和各个学派的标志。马克思说:“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把财富归结为货币,由于还没有看到财富的本质是人和人的劳动,因而不能看到货币的本质,不能揭示出人的主体性地位,只能陷人对贵金属这种单纯外在形式的崇拜。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主义虽然看到人的劳动构成财富创造的条件,但却没有把劳动抽象成为财富创造的一般原则。“这个体系宁可说是封建制度即土地所有权统治的资产阶级式的再现”。只有以威廉·配第和布阿吉尔贝尔为代表的早期古典学派提出的粗糙的劳动价值论,才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在财富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为后来亚当·斯密揭示财富的劳动本质并创立劳动价值论,进而确立国民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奠定了基础。

    斯密以经济自由主义为主要思想武器,以探讨如何增进国家财富为理论任务,并通过把商品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把商品生产和劳动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把增进国家财富的生产劳动和资本的地位及其关系问题作为讨论的重心。尽管他对这一问题的前后回答是矛盾的,但他在原则上坚持了价值决定于劳动的原则。他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显然,斯密已经把劳动抽象成了作为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本质和源泉的劳动一般,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消耗。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的确立。

    斯密在把“劳动一般”作为财富的源泉的基础上看到了劳动社会交换的意义。斯密发现现代生产力的发展虽然是分工的结果,但在彻底实行社会分工之后,人们需要的满足必须依赖于劳动的社会交换。因为,“没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帮助和合作,一个文明国家里的卑不足道的人,即便按照(这是我们很错误地想象的)他一般适应的舒服简单的方式也不能够取得其日用品的供给”。没有劳动的社会交换,国家财富的增进根本无法实现。为此,现代社会必须打破封建自然秩序的束缚,推动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让内在于社会的“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社会分工和交换关系。这样,不仅为资产阶级社会从事实与法律层面把“利己主义”肯定为“完全自由和正义的自然制度”阎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也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个人”在自由活动基础上生产人自己的自由空间,即把人的命运还给“大写的人”提供了理论说明。李嘉图也正是以此为基础在交换价值形态下探讨商品的价值问题,发现“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l,从而“科学地”阐明了劳动价值论。

    然而,同样明显的是,由斯密肇始李嘉图完成的劳动价值论,一方面由于把财富的本质归结为人的劳动,把自然界和财富看作是人的产物或人的构成物,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扬弃了财富的外在对象性,将人本身及其劳动抽象成资本积累与扩张的环节,从而将人的感性活动本质遮蔽起来,把人的主体性思辨地归结为了抽象的理性或自我意识。“市民社会”的物质生活原则于是就被抽象成了理性主体原则,即把“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变成了理性观念对人的抽象统治。这样,国民经济学也就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合乎逻辑地看作了合理的、自然的、永恒的社会形式;而它所创造的劳动价值论也就构成了对以“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为深层逻辑的“现代性”进行非批判的合法性辩护的理论基础。

二、劳动价值论:“现代性”界限在“历史深处”的凸显

    尽管国民经济学对“现代性”作了非批判的合法性辩护,但它也不自觉地从“历史深处”凸显了“现代性”的界限。

    首先,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经济范畴作了超历史的理解。这一错误的始作俑者就是亚当·斯密。斯密把商品看作一般劳动的产物,而不看作劳动产物的一种社会形式,表明他从来没有研究过劳动产物表现为商品以及劳动表现为价值与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等等的历史条件这些根本性问题,而只是在交换价值的形态下探讨商品的价值并把劳动抽象为私有财产的本质。因此,马克思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根本缺点归结为: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从而把价值形式看成了一种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还有更深刻的原因”。闭这就是把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即具有历史的特征的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国民经济学家忽略作为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最一般的形式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历史性、暂时性,其根源也正在于此。所以,国民经济学始终把雇佣劳动及其价值表现形式与一般生产劳动及其价值混淆在一起。

    国民经济学在劳动价值论上的错误,使其对“现代性”的辩护陷人了悖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学所要求的财富增长或积累,本质上是以牺牲具体劳动或感性活动为代价的抽象劳动的积累—财富或资本的积累,不仅这种积累的不可能性与积累本身同步增长,而且,它所要求的财富越是抽象,人的“主体性”就越是受抽象所统治。李嘉图把国家理解为生产的工场,把人理解为消费和生产的机器,把人的生命等同于资本,把人类生活世界理解为经济规律盲目支配着的世界的观点充分表明:劳动价值论只是从表面上承认人、人的独立性、自主活动,实质上却通过把私有财产的本质规定为人的劳动,进而十分片面从而更加明确、彻底地把私有财产以及劳动规定为一种世界主义的、普遍的、摧毁一切界限和束缚的能量,即将人及其劳动仅仅抽象成资本积累与扩张的环节,最后走向了遮蔽人的感性活动本质,把人的主体性思辨地等同于抽象的理性或自我意识以至于敌视人的反面。诚如马克思所说:“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承认人,毋宁说,不过是彻底实现对人的否定而已”。质言之,国民经济学的现代性理念陷人了表面上肯定人及其主体性与实际上否定人及其自由的自相矛盾。

    同时,资本主义生产的周期性危机,资本平均利润率的降低,无产阶级贫困化的加剧以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矛盾不断涌现,也处处昭示着资本永恒积累的不可能性。这种以财富积累为目的与以积累的不可能性为结果的矛盾,无疑进一步彰显了国民经济学现代性理念的悖论。

    国民经济学现代性理念的悖论使“现代性”的历史界限显得极为清晰。因为,国民经济学现代性理念的悖论作为国民经济学理论本身的逻辑结论,并不在于其理论推论过程出现了逻辑错误,而在于其借以推论的社会现实前提本身包含着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劳动与作为人类历史发展基础的一般人类劳动的矛盾。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价值论的支离破碎是现代工业现实的支离破碎的原则。资本“为生产而生产”,不仅生产着生产力,而且同时生产着自己的界限。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不是作为人的生产率的发展,而是作为与人的个性的生产发展相对立的物质财富的再生产”。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方面创造了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另一方面却使人成为了抽象物—受商品、货币以及资本的统治,以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物质财富的创造必须以对物质财富的巨大浪费为前提。这种矛盾既表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形式自身发展的界限,也为人类寻求新的社会形式提供了前提。国民经济学现代性理念的悖论正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自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的理论折射,从而也是从“历史深处”对“现代性”的历史界限—“资本自身性质上的界限”的凸显。

    总之,国民经济学通过劳动价值论对“现代性”的认同与辩护,在把人导向追求“自由”的同时,也把人引向了奴役的深渊。当国民经济学通过劳动价值论完成自身的时候,人就通过国民经济学对“现代性”的辩护完成了自我否定;而当劳动价值论使国民经济学的现代性理念陷人悖论的时候,它也就从“历史深处”凸显了“现代性”的历史界限。因此,对于既改造着世界又改造着自身的人类来说,在置身于“现代性”困境的同时必然会开启出一种新的生存境域。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和超越,就是对人类新的生存境域的一种理论开启。

三、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批判和超越

 

马克思虽然未使用过“现代性”这一术语,但却具有反思与批判“现代性”的丰富而深刻的思想。马克思不再把“现代性”看作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看作现代社会的整体性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现代性”作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内在规定,理性主体精神确实是其重要内涵,但并不等于理性主体精神。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在人类历史上划了一个时代,或者说具有“现代性”,关键并不在于它把理性主体原则提升为自我意识,而在于它建立了远远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即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因此,一方面,现代生产对“现代性”具有“基础”作用,“现代性”集中体现于“资本生产的过程”、“资本生产的规律”以及“资本生产的结果”之中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对理性主体的不断呼唤与诉求,折射和反映着现代社会的自我意识。因此,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既没有简单否定理性主体精神,也没有简单肯定现代生产,而是通过探讨理性主体精神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关联,揭示“现代性”的深层逻辑—资本的逻辑—资本的增殖归根到底必须通过吸附活劳动来实现:“劳动是酵母,它被投人资本,使资本发酵。这首先表现在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与重建上。

    首先,马克思通过揭露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缺陷,彻底批判了国民经济学以及黑格尔哲学把现代性抽象为理性主体原则,从而为“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进行意识形态辩护的错误。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把人的劳动规定为私有财产的本质,的确反映了资产阶级生产的实际运动,即对现代经济生活以及价值运动作了“科学解释”,但是这种“科学解释”是建立在对资产阶级经济关系及其范畴的非历史理解基础上的。国民经济学与黑格尔哲学把现代性抽象为永恒的理性主体原则,从而完全站在“市民社会”的立场为“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进行意识形态辩护,其根源就在于它们的理论前提—劳动价值论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劳动抽象为“劳动一般”,从而把物质生产劳动转换成了精神活动。具体地说,国民经济学通过劳动价值论把市民社会的物质生活原则抽象为理性主体原则,即把劳动归结为私有财产的唯一本质,把从事商品生产的雇佣劳动抽象为一般劳动,进而把资本对人及其劳动的抽象统治,解释为社会生产的自然形式,从而也就直接把“现代性”作为了“资本家的科学的自白和存在”。所以,在国民经济学家眼里,“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既是市民社会的实际,又是现代工业的永恒“意识力量”。黑格尔哲学则通过把“现代性”抽象为精神的货币和资本,把全部历史规定为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即逻辑的思辨的思维的生产史”从而以“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在对资本对人及其劳动的抽象统治的经验事实进行哲学概括的同时,又以“非批判的唯心主义”对这一事实的合法性进行意识形态辩护。

    可见,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根本缺陷就在于,只是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却未说明这一事实,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抽象为一般公式和规律,却没有理解和阐明这些规律怎样从私有财产的运动中产生出来。因此,国民经济学以及站在国民经济学立场的黑格尔哲学,从“历史深处”对“现代性”所作的意识形态辩护,只能是一种纯粹幻想。马克思在对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及以此为基础的黑格尔哲学进行了系统而深人的分析批判后,通过探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劳动的特殊性重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从而从根本上超越了一切把“现代性”抽象为理性主体原则的现代性理论。

    其次,马克思通过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具体劳动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对现代性的实践批判。在马克思看来,以前的劳动价值论所陷人的矛盾不能仅仅归结为理论自身的矛盾,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矛盾的理论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必须以劳动与劳动条件的分离为前提,另一方面又必须把劳动转化为劳动条件,使劳动与劳动条件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便实现自身的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因此,在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劳动总是表现为雇佣劳动,劳动条件总是表现为抽象劳动的积累即资本;劳动作为资本积累的手段从而从属于资本;资本支配着劳动从而支配着劳动者,劳动者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从而不能支配作为劳动条件的资本。在这里,人不是通过劳动而实现自我发展,而是由于劳动而被否定;不是人通过活动而存在,而是因为活动而沦为非存在。所以,以前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陷人的矛盾不过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的理论反映,现代性理论的缺陷不过是对“现代性”自身缺陷的理论直观。

    因此,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批判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对现代性的批判也就是对现代社会的实践批判。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及“资本本身是处于过程中的矛盾”并“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这一规律的揭示,不仅“现代性”作为现代社会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实践批判过程得到凸显,同时马克思也由此实现了对“现代性”的彻底批判。

    再次,马克思通过对劳动价值论的改造和重建,揭示了现代性自我扬弃的必然性和条件,从而现实地超越了“现代性”。马克思通过揭示商品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及其矛盾,进而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实现了对劳动价值论的科学重建。在马克思看来,以前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把劳动归结为财富的唯一本质,但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一内容。其实,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方面是个人的具体劳动,一方面是社会的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 具体劳动是商品生产的自然基础,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的社会基础,具体劳动创造生产力,抽象劳动创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的增殖通过抽象劳动来完成,资本价值的转移通过具体劳动来实现。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是二重性的统一。但是,商品的价值量总是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的抽象劳动的量,具体劳动总是被归结为抽象劳动,私人劳动总是被归结为社会劳动,即资本的增殖过程中总是只表现抽象劳动的物化,并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即“资本为了生成,不再从前提出发,它本身就是前提,它从它自身出发,自己创造出保存和增殖自己的前提”。因此,这里的劳动总是表现为抽象劳动排斥和否定具体劳动,从而不仅使具体劳动对资本价值实现顺利转移的作用被遮蔽,而且使它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真正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的意义被消解。以前的劳动价值论作为对这种现象的理论直观,虽然揭露了事实,但没有洞穿事实的真相,从而犯了把处于特殊社会形式中的抽象劳动与一般人类劳动相混淆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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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思想和方法论基础

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主要是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及启蒙运动等发展影响的结果。启蒙运动在反对、高扬科学与人性、主张“把上帝与科学分开”的同时,将科学与伦理学也分离开来,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是”与“应该”的分离。由于科学所反映的自然规律是借助于观察和实验的结果,因而是“纯描述性的”,“揭示的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因此“试图从自然科学提取一种道德规范是无望的”①。培根、霍布斯等指出,科学的道德问题不能产生于科学本身,而只能产生于由人们提出并运用科学结论来实现的最终目的②;洛克区分了表现为“纯粹思辨的真理”的物理学和“以求得良善”而非“对于真理的知识”的伦理学③;休谟认为“理性或科学只是观念的比较和观念关系的发现”,以判断这些经验关系的真或伪,但不能提供超经验的伦理评判,因而不能从“命题中‘是’与‘不是’”变为“‘应该’或‘不应该’”④。第二,必然与自由的分离。启蒙运动在反对宗教权威、追求自由的同时,产生了新的必然与自由的分离,即自然法则的必然性与其反映人的自由的不可能性并存,如伊利亚•普利高津所说:“将我们与自然界分离开来,是现代精神难以接受的一种二元论。”①这种科学与哲学的分离导致表现确定性规律的科学与有关人的道德自觉和责任的伦理学的分离,如法国的雅克•莫诺指出,当把自然科学的科学性标准“当作真正知识的必要条件时,就已经在伦理学同知识这两个领域之间,划定了为探求真理所必需的根本区别……本质上是非客观性的伦理学,则永远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②。经济学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的专业化进程即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发生的,因而这也影响着经济学方法论的形成,因“方法论是关于研究经济学的方法,构建经济知识体系的方式以及关于经济理论地位的理论”③,涉及经济学的相关假设、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对经济学来说意味着它要符合科学性标准就不能拥有伦理学内涵。这种科学性标准主要源自自然科学,意指科学应具有独立于人的认识和价值观念的客观性,西尼尔、韦伯等基于此标准提出了社会科学的所谓客观性原则。体现这种客观性原则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可还原性和可实证性。可还原性是指,“如果关于某一对象的一切语句都可翻译为仅仅讨论其他一些对象的语句,那末我们就说这个对象‘可还原’为其他一些对象”④,如将高级、复杂的运动形式还原为低级、简单的运动形式,从而可用后者来解释前者。可实证性即借助于低级、简单的运动形式,通过客观的认识程序和方法对关于高级、复杂运动形式的理论进行经验检验。依据这种科学性标准和方法建立经济学知识体系的努力主要始于17世纪的威廉•配第,经济史学家荣卡格利亚称配第所采用的“新的方法论的根本特点”即为“科学与伦理学的明显分离”⑤。配第认为,经济研究必须“用数字、重量和尺度的词汇”⑥,只考察可诉诸人们感官的原因,而不探究超验的道德问题。此后,经济学家们依据这种科学性标准在经济主体行为的动机和目标假设、研究对象和方法等方面追求“价值无涉”,以形成与伦理学分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形成

实际上,从古希腊至近代,经济研究与伦理道德是密切结合的。经济学成为独立学科始于20世纪初,并最终发展为现代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这主要根源于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的变化。具体而言:

1.为增强关于人的行为和经济规律认识的确定性和可实证性,将经济现象还原为只具有追逐财富动机的“经济人”的活动。倡导理性精神的启蒙思想家相信,“人类的本性展示与物理世界一样的统一性,它的原则和运作‘在所有国家和时代’保持不变,相同的动机产生相同的行动”⑦,这是建立确定性的社会科学的人性前提。在经济科学中满足这样的人性特征的即是只具有追逐财富动机的“经济人”。较早阐述“经济人”特征的约翰•穆勒指出,“这并不是哪个政治经济学家是如此荒谬,以至于假定人类确实如此,而是因为这是继续探索政治经济学的必要模式”⑧,因为如约翰•内维尔•凯恩斯所说,除追逐财富外,道德等动机的影响“是散在的、不确定的和不可靠的”⑨。这种还原分析方法为单维度地衡量行为效果和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实现不同个体行为效果的可加性以及从微观分析过渡到宏观分析提供了前提。这样,“经济人”在经济学中的作用就如同万有引力定律在物理世界中的作用,能够与物理学相媲美的、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由此形成。

2.与单维度的追求财富动机相应,人的行为目标的效用标准也是单维度的。源自边沁效用理论的行为标准以快乐或痛苦的数量,而非性质差异来评价行为效果,其道德哲学基础源自古希腊的享乐主义,后者的内涵如苏格拉底所说:“事物只要是愉快的就是好的,而事物只要是痛苦的,那就是坏的”①,这里快乐即是善和幸福。对行为的效用最大化标准来说,这意味着:(1)行为目标的伦理性质不是影响行为选择的变量,如瓦尔拉斯所说,“一种药品,是一位医师要用来救治病人,还是一个凶手要用来谋害他的家属……从我们的观点来看,是全然无关的问题”②;(2)效用标准并非一定意味着自私动机,因为也可将他人的利益作为效用函数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实质上是拒绝对行为的利己或利他的心理动机进行探究,如米塞斯所说,“经济学是从心理学结束的那一点上开始的”③;(3)效用实质上只是表示偏好满足程度的指数,并非行为选择的目标,如科斯所说,“最大化效用理论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也没有对人们为什么做他们所做的事给出任何有价值的洞见”④。因此,琼•罗宾逊指出,效用理论“是一种终结各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完全排除了道德问题”⑤。

3.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主题从伦理内涵丰富的财富转变为与伦理无关的稀缺性和行为选择的关系问题。财富的基本内涵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产品,但财富除具有效用这一特征外,还具有社会性和主体性,即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体现相关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观念,以及财富与福利和幸福的关系等财富伦理内涵。从古希腊到中世纪的思想家,以及主要研究财富增长和分配的古典经济学家都对这些财富伦理内涵给予了深切关注,如丹尼尔•贝尔所说,“从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约翰•洛克到亚当•斯密,传统道德哲学家都未曾割裂经济学与道德的联系,或宣称财富创造的本身即是目的”⑥。但此后为增强经济学的所谓科学性,财富所蕴涵的人与人的关系及其伦理观念被逐渐弱化,其体现人与物的关系的效用特征被更多强调。但人类对效用的欲求是无限的,用以满足的手段是有限的,财富的本质因此被归结为效用及其满足手段的稀缺性,由此产生了迄今仍存在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财富生产(效率)与分配(公平)问题的分离,即财富的生产或资源配置解决稀缺性问题,反映了人与物之间的技术关系,而财富的分配则涉及人与人的关系。瓦尔拉斯认为,这“是一个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而“纯粹的”经济学不研究涉及公道与否的分配问题⑦。马克•布劳格指出,在经济思想史中,“‘效率’和‘公平’可以设法分开的信念代表经济学的一个最古老的梦想”⑧。这种梦想随着对财富稀缺性特征的强调,在20世纪30年代罗宾斯将经济学主题确立为稀缺性与行为选择的关系问题而得以实现。经济学的任务由此转变为研究目的和手段之间的替代关系,但不对这种替代进行伦理评判。因在罗宾斯看来,“经济学涉及的是可以确定的事实;伦理学涉及的是估价与义务。这两个研究领域风马牛不相及”⑨。这样,在研究对象和主题上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得更为彻底,这也充分地体现在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标准中。在该标准中,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配置的优化与伦理学意义上的财富分配状况无关。

4.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数学化割裂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内在联系。首先,数学方法的运用消除了经济变量的伦理性质问题。经济学之所以能够运用数学,如马歇尔所说,是因为与经济行为“有主要关系的动机的力量能用货币价格来衡量”,从而经济投入和产出都可表现为货币价值。但货币衡量的是动机的力量,“不是动机本身”,因为“不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动机,在性质上是无法衡量的”①。因此,以货币表示成本或收益实质是将相关物品或财富视为本质相同的东西,而未必是对人类有害或有益影响的度量,其道德相关性是模糊的,如货币收益不能显示出其可能是销售伪劣产品的结果或伴随着环境的污染。其次,经济变量间的数量关系难以揭示经济内在的因果必然性及其中蕴含的经济伦理。科学哲学家罗姆•哈瑞认为有两种因果关系理论,即发生论和相继论,前者需要产生结果的内在原因和必然性的解释,后者则不需要,只是表明先后出现的事件间的稳固顺序②。西方主流经济学采用的主要是相继论因果研究的方法,其所发现的经济变量间的数量关系主要反映的是经济现象层面的因果联系,但正如托尼•劳森所指出的,它不能揭示“表面现象”背后深层的“结构、机制、力量和趋势”③。这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即消除了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必然性中探寻伦理道德发展规律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在方法论方面,否定非经验命题存在意义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及其派生物,如操作主义和描述主义等更易被主流经济学家接受,而伦理价值等所谓形而上学问题则被彻底排除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蕴含的伦理预设及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解析

根据弗雷格(G.Frege)的语义或逻辑预设的概念,“预设”是指蕴含在命题或话语中的,没有明确和直接表达出来的信息或“隐前提”④。经济学的伦理预设主要存在于相关的假设前提和研究方法之中,因而与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密切有关,如琼•罗宾逊所说,“对经济问题进行观察的道德和政治观点,往往同所提出的问题甚至同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那么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⑤。如前所述,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主要表现为通过运用相关假设和还原分析方法等来消弭伦理变量,其中体现出如下的方法论,即:静止的和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与效用价值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主义和单维度人性分析方法。西方经济学的伦理预设即蕴含于其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基于辩证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社会关系分析和人的全面发展分析的经济学方法论,对这些伦理预设进行解析,可以充分认识西方主流经济学在“无伦理”表象下并非价值中立的实质,以及其伦理预设的非科学性的理论和方法论根源。

1.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伦理预设之一———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非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从抽象的经济人、效用和稀缺性等假设出发来理解经济现象及其变化的原因,反映出其社会历史观是静止的和唯心主义的,而基于上述假设的自由竞争均衡和效率分析的制度前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其伦理预设在于将此前提视为非历史的永恒的存在,即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制度范畴被赋予了如经济人、稀缺性等非历史的形式化的范畴所具有的永恒的特征,并被视为“自然的”存在⑥。这一伦理预设关系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正当性,以及西方主流经济学应用的时空局限性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对特定时代的一定制度、占有方式、社会阶级产生的历史正当性的探讨占着首要地位”的经济理论①,这种“历史正当性的探讨”的方法论基础即辩证唯物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的发展规律②。这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经济伦理分析建立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即从物质资料生产和从社会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揭示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必然性,并将其作为伦理道德发展和进步的本体论或自然法基础,亦即符合这种客观必然性的道德观念才具有合理性的依据,才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正是在此意义上,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本身从头至尾没有丝毫伦理学的气味,因为在理论方面,它使‘伦理学的观点’从属于‘因果性的原则’”③。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真理原则即道德原则,“合乎理性的准则只能从事物的本性中取得”④,因此经济学仅仅表达“道德的愤怒”是不够的,而应致力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并“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⑤。马克思主义基于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实现了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价值判断的统一。与此相应,作为科学性标准的客观性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并不具有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所谓客观性原则蕴含的“独立于人的认识和价值观念”的特点,而是如达斯顿所指出的,具有社会本体、伦理等多重意蕴⑥。在本体论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揭示的客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价值论意义上反映出广大劳动者追求公平正义和全面发展的伦理诉求。基于上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对社会经济制度进行伦理评判的原则在于,一方面,只有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经济关系和制度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因而就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制度而言,其“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产生的从低级到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决定了一定经济关系和制度所具有的公平正义的历史暂时性,即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被更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社会制度所代替,并失去其历史正当性。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伦理预设只是来自于资本主义生产和私有财产的存在这个事实,但不能科学地说明这个事实产生和发展的依据。马克思从物质资料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出发,指出私有制的实质在于“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⑧,资本主义私有制则在于资本对工人劳动的支配权,并决定着人们之间在分工、分配中的相对地位和社会关系,因而必然会反映一定的经济伦理。一方面,作为“对个人的、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正义性表现为,其支配他人劳动和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比以前的所有制形式更有利于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发展,以及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因此,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也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历史正当性”⑨。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的逻辑会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资本主义必将为一个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所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正当性也将失去。此外,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跨时空的抽象预设会导致不顾各国的历史、伦理和经济特点而推行某种经济政策主张的后果,如上个世纪末在拉美等一些国家广为传播的主张私有化和自由化的所谓“华盛顿共识”。因此,对于西方主流经济学这种在特定的时空中产生,但自我标榜具有超时空的永恒性的经济理论,我 们在将其应用于中国实际时必须看到其制度前提所带来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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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创业文化;现代性浪潮;现代性解析

[中图分类号] G40-0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2)04?0045?03

一、创业文化的现代性浪潮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现代性浪潮都标志着人类历史的重大改变。14世纪文艺复兴运动解放了人的思想,使人们不再寄希望于天国的幸福,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现实的幸福;17世纪一系列的政治运动改变了人的关系,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打破了原有尊卑贵贱的差异;18世纪的工业革命改变了人的生活,用迅速的财富积累充实了原有的贫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性意味着历史的发展性。但无论是思想的解放、政治的民主,还是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人们追求人性解放的结果。

创业文化是在现代性浪潮的基础上形成的,思想的解放、政治的民主、经济的发展是创业文化形成的必备条件,而对于人性解放的追求是创业文化形成的根本动力,其中人们对于财富的渴求与向往是创业文化形成的直接动力。从创业文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创业文化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三次现代性浪潮。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

股份有限公司最早出现于16世纪的英国。为了寻求更多的财富,英国商人决定组建一支船队远赴海外进行贸易,但巨大的风险、巨额的成本使英国商人在财富与危机之间难于抉择。为此,他们尝试用鼓励大家入股、汇集资金的新方式来筹集成本,同时他们提出了“有限责任”的方式,即投资者只对自己投出去的钱负责,不承担全部债务风险。这个最早的有限责任公司即是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这种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有效激发了人们的商业热情。人们只需要对自己投出去的钱负责,承担有限的商业风险,从而大大提高了人们进行商业投资的动力。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改变了原有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是很多人的公司,不再是个别人的公司,公司对所有出资人负责。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出资人随时在股票交易所撤出自己的股票,使得出资者可以更加灵活掌控自己的资本。可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改变了公司固有的性质,更改了市场原有的制度,激发了人们内在的商业热情,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商业过程中。而所有这一切的融合则形成了初期的创业文化。

2. 市场力量主导的形成

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了著名的《国富论》,提出了“看不见的手”观念,强调市场在交易中的作用。斯密反对用国家力量追逐财富的手段,倡导通过平等竞争来发展经济和市场调控的自由贸易。此时,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到来,成千上万的小作坊、小公司纷纷成立,他们各自为追求利润而忙碌奔波。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无政府主导、自由交易的形式促进了英国经济的飞跃发展。市场力量在促进经济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这一时期创业文化的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市场力量的主导使得公司摆脱了政府的羁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逐利行为更加平等,促进了创业文化制度的完善。第二,市场主导下,大量小企业、小公司的诞生有利于创业文化物质的完善。随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减弱,公司的成立不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权力,人们可以在一定框架下自由组建公司,这有利于公司数量的进一步增加。第三,市场主导下人们之间的平等竞争原则、鼓励人们自由追逐利益原则及自由组建公司的原则都有利于促进人们创业的热情,发扬人们的竞争观念,扩大创业人群的数量,促进创业文化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到19世纪,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美国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数企业家与托拉斯诞生,创业文化迅速发展并成熟起来。

3. 创新的奇迹

19世纪80年代,无数的新产品从公司的实验室中走出来,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富。这标志着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公司竞争的焦点,公司对于利润的追逐也开始体现在对于科技研发的热爱上。

创新给公司带来财富与奇迹的同时,也改变着创业文化的内涵。首先,创业文化的物质表现形式——公司有了巨大的变化,不再局限于普通产品的生产、规模的扩大、效率的提高,而是开始追逐科技的含量,创新的惊喜。其次,创业文化制度有所转变,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试管与柜台开始连接起来了,即在注重员工业务水平的同时,科研人员成为公司的重要员工。此外,追逐创新精神成为创业文化新的精神内涵。

二、创业文化的主要内涵

创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经历了三次现代性浪潮后,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平等、自由与所有权的保障

首先,市场的本质是公平交易,要求不同的主体可以自主地对他们自己的产权和别人进行交换。因此,交易的前提首先在于交易双方有自由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而自由处理自己财产的前提是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保障。早在古罗马法中,就指出“人”是指能够拥有财产权,能够与被的任何个体,这种权利归属的稳定与明确,对商业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创业文化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在所有权保障的基础上,人们需要有自由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而这个前提便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与平等。而“发端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使得出身、等级、门第都不再是衡量人的标准,人的价值受到肯定,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受到鼓励”,这些都为商业经济的到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创业文化的形成注入了巨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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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摘要] 财富有着十分丰富的人学内涵,在历史规律性语境中,财富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而在人的主体性语境中,创造财富是人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们应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财富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而人的实践主要表现为人的劳动。同时,人的劳动结果表现为劳动产品,也称作社会财富。社会财富蕴含着十分丰富的人学意义,它体现着人的主体性及其历史发展。本文力图从财富的人学定义、历史规律与人的主体性、和谐社会等方面勾画出人学语境中马克思财富理论的一个轮廓。

一、“财富”的人学定义

西方经济学家们常用纯粹“物质”的方法定义财富,如乔治·拉姆赛曾将财富界定为“那些为人们所必需的、有用的、适合于他们需要的,而且不是由自然界自发地、无限丰富地提供的物质。”①重农学派认为社会财富就是从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而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就是农业。

马克思认为,财富就是“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②。可见,财富就是具有有用性,从而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或使用价值。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在这里所讨论的,是物质生产过程,财富的承担者是物质产品,因而把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看作财富的物质内容。这里所说的使用价值,并不只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还包括非商品的物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还指出,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他说:“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肉,又包括书籍。”③马克思对精神财富的具体形式有过细致的阐述,他认为有两类精神产品,即物质产品形式的精神产品和活动形式的精神产品。

二、财富的历史规律性隐喻

历史规律性与人的主体性是辩证统一的,要确证人的主体性离不开对历史规律性的认识,而财富的物质运动必然性体现着历史的规律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人的自由和自觉的活动不仅是因为活动本身有目的,还因为它有现实的财富作为根据。人们生产和占有的财富,是人的活动所实现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客观化和物化。主体性是相对于自然的限制而言的人的活动的超越性,而人的自觉就是其已经意识到自己活动的意义。历史并不只是由人的自觉活动构成,历史规律的作用也不只是自然实现的,但是由于社会条件的限制,历史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活动。马克思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发现历史规律的。在这一阶段,历史规律与社会的财富形成了片面的必然联系。因为人的劳动必然愈来愈依赖财富,而财富又愈来愈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存在,所以财富与劳动更具有某种本质上的同一性,在财富的范围内活动就可能是合规律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的财富是历史规律存在的根源,所以,历史规律只能在“财富的社会”中起作用,有什么样的财富存在就有什么样的历史规律起作用。

三、财富的人之主体性意蕴

如果说在历史规律性语境中,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那么在人的主体性语境中,创造财富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方式。马克思认为,就财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而言,人用劳动来创造财富并不仅仅是为了创造财富本身,而是由此实现其自身的发展;财富不仅是人的实践本质的确证,而且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载体。

1.财富交换使人的需要和才能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一方面,人们在持续的和反复的劳动中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从而不仅满足了人的需要,而且激发了人的新的需要。马克思认为:“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越是表现为必要的,现实财富的发展程度便越高。财富从物质上来看只是需要的多样性。”④另一方面,财富促进了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人的对象化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改变外部世界和获得劳动产品,最根本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财富就成为人们展示自身能力和确证自身发展的一种方式。换句话说,一个人所创造的财富越多,他的发展就越自由和全面。

2.财富是人对自然力量的主体性地位的确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由自然界长期演化而来,因而人所具有的实践本质力量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人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中、在创造财富的活动中,促进了人的自然的实践本质力量的充分发展,促进了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本质的生成,进而使得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

3.财富是人发挥创造天性的结果。人通过劳动将自然界的事物改造成为劳动产品,这本身是一种创造活动,创造性是人的实践的根本特征。因此,财富作为人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人的创造天性的发挥。而且,这里的创造不仅仅是一种天性,同时是一种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的创造能力愈强,他的创造能力就愈强。所以,人们发挥其创造财富的能力,同时也是对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一种确认和证实。在马克思那里,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这样,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就内藏着一种更深的生产力本原。

4.马克思财富理论的最终归宿是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是其目的本身,人的财富创造实际上也是人的全面发展。假若说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目的和手段相统一的活动,那么财富创造就是一种手段,而人的全面发展则是目的。换句话说,人类创造财富为的是其全面的发展,财富是人类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载体。这样,财富的创造就“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人们创造财富就“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改变的东西上面,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这种运动就是不断追求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

四、财富的和谐价值

在和谐社会语境中,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在当代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主要体现为社会主义财富观的树立。社会主义财富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的财富观,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在谋取财富,支配财富和看待财富的过程中旗帜鲜明地坚持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上的荣与耻。因此,只有树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富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富观要求人们合理合法地谋取财富。马克思在论述生产的目的时曾指出:在未来的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⑤。邓小平1986年9月2日在回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提问时说:“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但这还不是全部,“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我们的政策不能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不能使“富的越富,贫的越贫”⑥。这实际上是对“致富光荣”口号的肯定,意味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致富在伦理和道德上是正当的。当然,这种正当也是有条件的。一方面,这种致富必须是合法的劳动致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本身要求创业者必须是遵纪守法者,否则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经济活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富观要求人们劳动致富时要诚实守信。在以分工与合作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主体之间是通过各种合同、合约、协议等形式相互联系起来的,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必须建立在守信的基础上。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富观要求人们合理合法支配财富。从本质上说,支配财富是一个道德问题。在消费者的消费依据和消费方式中,始终贯穿着消费者的道德价值观念。消费已经成为社会总体结构和民族文化演进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不只是社会经济行为,还交织着各种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财富观为导向,树立健康的消费观,邓小平指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⑦因此,树立合理消费与勤俭节约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财富观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注释:

①[英]乔治·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第6页,李任初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6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2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经历即财富范文6

自从私有制社会开始,财富就成为历代人们竞相追求的目标,古语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说法。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财富(wealth)的解释是:具有价值的东西:自然财富、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创造财富。现实社会中,一般人认为财富主要是指自然财富、金钱房产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财富。确实,这些物质财富能给人们带来温饱、安全和健康,能让人们生活的更好,过上更体面的生活。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的支撑。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财富首先是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有直接关系的物质生活条件,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财物。“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1]所以,人类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就需要满足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需求,但是这种物质需要是人类最低层次的需要。为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的的更好,就必须不断的生产物质财富,并积极参与交换、分配和消费。从根本上来说,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是为了满足生活多样性的需要。而财富在数量上的增多和质量上的改变也正反映了人类物质生活质量和生活层次上的跃迁。

但是,财富的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人们生活的很幸福,财富和幸福之间很难划上等号。更何况财富如水,财富本身具有流动性,它不会一成不变的固定在某个人手中。生产水平的提高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幸福指数也并不是成正比例关系,相反,在人们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幸福感却在减少。

而在人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财富的活动中,总是带着自身的伦理价值观念参与其中,在这一过程中所体现的伦理思想、伦理观念、伦理精神等就是财富伦理。财富伦理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积累起来的对物质财富的本质、价值和用途等的认识和领悟,它是一种内在的、无形的力量指导和规范着人类的社会生活。

财富伦理告知人们,人类创造财富的劳动是无比光荣的,它要求人们在生产过程中要诚实劳动;在物质交换中应该遵循诚信原则,货真价实,反对欺炸和假冒伪劣;在分配领域要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正义,在消费商要以适度为准,反对铺张浪费。对于那些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所获得的正当财富,是物质善,应该提倡和发扬;而对于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坑蒙拐骗、钻市场和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或不劳而获得来的财富乃是不义之财,是非正当的,也是邪恶的,人们要从法律上、道德上坚决予以抵制和制止。对于那些损人利己的行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他人的正当权益而获取的物质利益等要在道德上加以批判。

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体现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这种追求和喜爱也要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正确对待财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日益丰富,一些人把财富占有的多寡作为衡量一切的价值基础,为了达到占有财富的目的不择手段,把对物质财富的图腾崇拜当做偶像而被财富俘虏。在他们看来,一个人是否富有和成功,主要是看这个人所占有的金钱、房产等物质财富的多少,占有的越多表示这个人越富有、越成功,越能赢得人们的尊重和敬仰。很多人相信有钱就有了一切,有钱就能生活的更幸福,有钱就有权,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没有金钱摆平不了的事。正是在这种“拜金主义”思想影响下,才出现了“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和“土豪,我们交朋友吧”的荒谬现象。更有甚者,为了敛财目的,不惜践踏国家法律、违背人伦道德,目前经济领域出现的毒牛奶、地沟油、皮革胶囊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在这些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转型期人们缺乏正确的财富伦理的导航,没有树立起健康积极的财富伦理观。

2 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

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指出:“在一切历史时期,凡是可能的地方,都存在着不受道德约束、无情谋财富的现象。”[2]在追求财富的过程当中,中国近几年以来在经济领域出现了惊人的道德失范现象。各种行业惊现不同程度的道德危机,一些人不愿意履行职业道德责任或者依靠合法劳动取得财富,而是借助权力,以权谋私,破坏游戏规则,无视道德准则,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些人为了敛聚财富,不惜坑蒙拐骗,甚至谋财害命,却又设法逃避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经济发展了,而人们的思想道德却滑坡了,金钱战胜了良心,迷失在物质财富的追求之中。最根本的因素在于中国人缺少正确的财富伦理的导航,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刻不容缓。

财富伦理观是人们对待财富的一种态度,一种认识,是一种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经济行为模式。有什么样的财富伦理观,就有什么样的财富追求方式和手段。对财富的贪欲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社会现象,“金钱欲”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没有人会反对社会成员对金钱和物质财富的追求和向往,关键是要在正确的财富伦理观的指引下,把这种对金钱的渴望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把握一个度,即在不损害他人生存和发展的范围之内发财致富。合理的追求财富,不但能够刺激和鼓舞人们积极努力的去创造财富,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还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这时不但要重视广大民众的素质提高,而且要注意塑造积极健康的民族心理,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富伦理观。而这里所提倡的财富伦理,不是虚伪的利他主义,也不是单纯自私的利己主义,而是理性的功利主义,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它体现了财富伦理的基本精神:在面对财富时,人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作为一个君子,就应该是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富有责任心、讲究公德的人;在追求财富时,人们应该遵守合理的“道”,也就是采取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方式和方法,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树立积极向上的财富伦理观,具体说来就是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恕道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不想要的东西,不能强加给他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能勉强别人做到,应该尊重他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在追求财富的时候,不能把自身利益建立在损害别人的利益基础之上。二是人道原则,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你就要首先尊重别人;想要得到别人的帮助,你就要先帮助别人。自己要独立自强,也应该让他人独立自强;自己要兴旺发达,也要让他人兴旺发达,自己在发展的同时,也能够帮助别人发展。三是责任原则,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加强责任感,这也是道德基础的基本原则。这种责任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一切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没有基于道德基础之上的责任感,任何职业或经济行为都将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四是和谐原则,即“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就是王阳明所说的“一体之仁”,这一原则强调人和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都能和谐相处。中国人提倡“天人合一”,要求人们在追求财富的时候,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所获得的财富,从社会伦理上讲应该是清白无污染的财富,从自然伦理方面应该是绿色无公害的财富。

物质财富是人们得以生存和延续的基本条件,人的一生离不开财富,但人生不能为发财而发财,人生还应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幸福。美国当代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提出过人的五种“需求层次说”,从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饮食、睡眠、性欲等);安全需求(住宅,工作场地等);归宿需求(爱情、友谊等);尊重需求(地位、角色等)和自我实现需求(理想、价值等),其中前两个层次属于低级的物质方面的需求,后三个层次属于高等的精神方面的需求。只有追求与满足高层次的精神方面的需求,每个人的人生才会变得更加高尚和有意义。

只有在积极健康的财富伦理观的指引下,人们才会清楚应该怎样创造合理的物质财富,应该遵循怎样的交换原则,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才是公平正义的和怎样的财富消费才是有意义的。

3 企业要加强伦理文化建设,担负起社会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企业已成为市场的活动主体和国民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增加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与所有人的生活发生联系,现代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市场了,但企业的发展和繁荣也离不开广大的消费群体,这就好比是鱼和水的关系,鱼儿离不开水,否则便无法生存,没有鱼儿的水也必将是死水一潭,缺乏活力,也不会泛起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