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守成规的故事范例6篇

墨守成规的故事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1

[关键词]印刷安全 隐患 预防

中图分类号:F42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2-0327-01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刚领和精髓。务必把它放在重中之重。不能只喊口号,必须付诸实施。作为时刻和机械打交道的印刷企业,在日常生产中,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受损是小事,人身受损,则会带来终身遗憾。作为一名从事印刷行业多年的老职工,曾经多次见证了此类安全问题的发生。而发生的原因大多是不良的操作习惯造成,90%以上的操作者都是由于操作过程中不按照要求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现在,我就列举一些常见的不良习惯,借鉴给大家,敲响警钟。

一、不良操作习惯的安全隐患

1.橡皮布的安装

习惯性操作:一般轮转机的印版较多,操作人员习惯于两组或多组同时挂版,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同时单张纸胶印机装版也有这种情况。为加快速度,暂行装版,两人协作,即一人压版,一人点动开关。这样就存在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装橡皮布时,如果两人或多人同时操作,注意力稍不集中,手打滑或出现意想不到的机器故障,很容易将手指卷入,造成人身伤害。我印务中心就曾经多次发生此事件。

预防措施:(1)装版或橡皮布时,要由一人操作,用手轻轻捏住印版或橡皮布拖梢和衬垫,确保版面不被刮伤和衬垫平整,(2)安装时万一出现失误或遇到连电,手要立即松开,不要捏住印版或橡皮布不放。由于是正点车,不会产生多大损失,如果捏住不放,则会引起其他事故。(3)各种机型不同,如果确实需要用手推橡皮布,可在上面擦些滑石粉,以防发生事故。

2.铲墨

习惯性操作:由于匀墨的需要,操作人员总习惯手持墨铲在墨辊上来回运动,进行匀墨,加墨或铲走墨辊上多余的油墨。形成安全隐患。在设备高速运转时,这样的操作属于多发事故的危险操作,一旦墨铲角度销有偏移或操作中墨铲遇到串墨辊表面不平时,墨铲将被卷进主串墨辊和胶辊之间发生事故,轻则划坏印版或胶辊,重则轧坏橡皮布或滚筒,甚至在手忙脚乱的拔铲过程中造成人身事故。

预防措施:(1)首先要脚跟站稳,精力集中,握紧墨铲,万不可东张西望。(2)发现印品局部墨量不够且必须人工加墨时,手中的墨铲一定要握紧,并将小墨辊抬起,等此辊停稳后再进行操作。(3)铲墨时,墨铲要以主串墨辊为依托,依势附在胶辊上,不可悬空,墨铲与串墨辊的接触角度不能小于45度。

3.除脏

习惯性操作:无论是轮转机还是单张胶印机,经常会出现墨皮、胶辊、纸张脱落物粘在印版图文部分的现象。影响产品质量。有时操作人员就会在机器运转过程中用手指去除脏。

安全隐患:这种操作属于违规的危险操作,在印刷中由此引起的事故较多。操作人员在机器高速运转的情况下要找准脏点位置并擦除,可用时间很短暂,且用力太小擦不掉,只有早下手,用大力才能把粘在印版图文的脏点去掉。稍有失误,手指就有可能进入印版滚筒空当处。如果是悬空操作没有依托,很可能将一只手带进滚筒,而造成轧手事故。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在学校实习时一同学曾发生此惨烈事情的景象。真是后怕的一场安全事故。

4.预防措施

(1)每周定期检查机器的所有安全保险装置及主电机刹车机构。确保机器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修复。(2)操作时要注意力集中,不要悬空操作,擦试脏点时,手掌一定要靠在印版滚筒与橡皮滚筒之间的拉轴上,或靠在水辊防护安全罩上,特别注意手掌依托的力要大于手指擦试脏点的力。(3)如果脏点太多影响印刷,应停机检查,及时更换胶辊或纸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不遵守车间生产规范

有的员工工作期间不遵守生产规定,穿着随便,不着安全帽,甚至还穿着托鞋上班.结果托鞋打滑,为了抓住东西,不慎将手伸进印刷机中,造成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遗憾终生.

三、生产配合不够默契

本单位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因与工友配合不到位,一员工在清洗橡皮筒时工友不知道,按下了点车按钮,从而把这名员工的手指给给卷进了印刷机.所以在印刷生产中,员工之间要配合恰当密切,相互之间团结和谐,创造一个轻松,严肃和谐的生产环境。

四、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

以上三点大多是客观因素与操作者主观原因造成,但企业培训不到位却是超越了个人,与整个企业,企业文化息息相关。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的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比没培训,甚至车间里面都没有安全制度的企业要低很多,而这些坚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大都是国内一流的印刷企业。同时,这些企业的负责人还认为,一旦员工出现了事故,大部分都应该由企业本身来承担。

而最重要的是印刷生产操作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严禁半路出家的非专业技工人员作业,那些没有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就上机操作的现象务必要杜绝。

五、印刷设备要及时更替

因机器设备落后,陈旧所引发的事故在印刷生产中也较常见。这就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引进那些设备先进的机器,向数字化,精密化的绿色印刷过度。

警钟长鸣,在确保印刷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创造更加精美的生活.

参考文献:

[1] 向莹.安全生产与管理 印刷企业发展的“护身符”[J]. 印刷技术. 2010(07)

[2] 王贵权.生产安全管理――印刷企业不容忽视的重点[J]. 今日印刷. 2008(06)

[3] 王雪芳,周海燕.印刷企业 安全管理亟待加强[J].上海包装. 2009(01)

[4] 阮志.印刷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初探[J].出版与印刷.1993(02)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2

【关键词】文人画;儒家;道家;笔墨

一、引言

中国是最早实行文官治政的国家。在古代由于文人处于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凡是经文人参与的事就非同一般,比如文人画在世界上就是比较特殊的现象。在西方实行教会和贵族治政的国家,画画可就是画家的事,画家就是一种独立的职业,而在中国就不一样了,文人画的画就不与一般的画家一样,单列出来自成体系,叫做文人画,又称士人画,以区别宫廷画院职业画家和民间画匠的画。文人画是中国绘画的精华,它以其深厚的人文精神内蕴成为中国绘画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神韵”“野逸”“简淡”“自然”“朴拙”等范畴都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将这些素养集于一身再以“兼济”之才“独善”之志寄情于画,以审美的态度对待人生,成为文人的最高理想的精神生活。文人画就是用物化的形式对这种精神生活的追求和肯定。

二、文人画家何以选择笔墨

众所周知,中国文人画是以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作为其主要绘画工具的。笔墨在文人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那么文人们何以要选择笔墨作为其主要绘画工具呢?用来写字的毛笔为什么就直接可以作画了?单纯的墨色如何能表现这五彩斑斓的灿烂世界呢?

据说,日本色彩大师东山魁夷在游黄山时竟深刻地了解了一个重要问题,即水墨画的起因。他一直不理解中国画家为什么喜欢用水墨作画,可是到了黄山,他竟改用水墨写生,这真是咄咄怪事!东山魁夷一到黄山就悟到“非用水墨表达不可”,究其原因,东山魁夷是受到中国传统水墨画法的启发,见到黄山他“味象通道”。倘若没有中国古代画家的探索与实践而创立的水墨写生,他是绝不可能一见到黄山就有“非用水墨表达不可”之感。

“儒道互补是中国2000多年来思想的一条基本线索。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强调的是官能、情感的正常满足和抒发,是艺术为社会政治服务的实用功利。道家强调的是人与外界对象的超功利的无为关系,亦即审美关系。是内在的、精神的、实质的美,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规律。如果说,前者对艺术的影响主要是主题内容方面的。那么,后者则更多的在创作规律方面,亦即审美方面。儒道思想相反相成完美互补地影响着中国的文人们,因此更影响着他们的创作。”①水墨代替五色,中国文人画家选择水墨作画是儒道思想影响中国文人画发展的外在形式。

三、儒家思想的影响

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基本上规定了“艺术”在修养中的作用与位置。“道”是人生的目标,因而地位更高。对于读书人来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必须严格把守。“德”可“据”,“仁”可“依”也是颇重要的。“德、仁”都是“道”的一部分。古人论“道理”,“道”是万事万物的总规律,“理”是事物的具体规律。因道而生理,依理而行道。故不可马虎待之。“艺”则不同,它既不是道也不是理,因而不必据,也不必依,更不能志,只能“游”。“据德,依仁,志道,太紧张了,需要放松一下,因而‘游于艺’作为调剂精神之用。由于孔子的这一规定,读书人只能把‘艺’作为游戏的手段,不能以之为终生的职业。”②所以一直到清代人们还说:“以画为业则贱,以画自娱则贵。”(《李方膺语》)历代画家都以画师为耻,害怕画名盖过文名从而影响入仕,影响其“兼济天下”之志。儒家这种思想使其不能也不敢把绘事看得太重,投入太多的时间和功夫。

虽然不愿花太多的精力于绘画,但又喜欢欣赏,闲来也画几笔以调节精神紧张。孔子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文人作画称墨戏,游戏着文人的画就成了一种体系,笔墨便成了其主要的绘画工具。绘画工具和书法工具的接近使文人画不必专门学习,省了许多麻烦,不必浪费太多的时间,因此笔墨成为绘画的主要工具是一种必然。

孔子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画几笔同时既能欣赏又成为文人的一种高贵的修养。“文人以其好发议论之能事反复阐述自己的画有多高明,自己的高雅之情和想法,并影响他人,所以能画几笔的便不停地讲,有的画的不如讲得多。不能画的人也要附和着发些议论,表示对绘事的关心和自己的雅兴。”③再加上文人较高的社会地位,基本上控制了审美标准,久而久之,文人们的标准也就成了最高标准。大家便都来研习文人画,规模不断扩大,在不断积累探索笔墨的用法中使笔墨的作用不断地发扬光大,用法被发挥到极致,而笔墨的地位也被视为最高。

四、道家思想的影响

“儒家提倡积极入世,而入世太忙,没有太多时间研习绘画。道家主张出世,就是隐居,隐者无事可以有很多时间用来作画,因此道家思想对绘画艺术的影响更具本体意义,它更多的在创作规律方面影响着文人画的创作。”④

老子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一而引申生发出万物便是丰富,单纯的则明确,丰富则变化万千。这一点可以从中国水墨画的基本要领看出端倪,墨色是单纯的,用笔用墨的变化再加上“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的空间布局使简单的画面变得非常丰富。正是老子的这一思想从中鼓动的。所以中国画虽用水墨作画却并不显得单调,中国历代画家和论者无不在笔墨上大做文章。

“文人画对笔墨的选择还因为对色彩的放弃。”⑤老庄对色彩主张朴素、玄化,反对错金镂彩、绚丽灿烂。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眩。”庄子说“五色乱目”“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早期文人画还没有太大发展时就有一些具有隐士思想的画家摈弃灿烂五色而代之,用“朴素”的水墨作画。

五、结语

儒家的入世思想使其认为绘画为“小道”。不必据,也不必守,只是调剂精神之用。这一点影响了绘画的主体,规定了绘画的方向和地位。文人画家们不可花费太多时间和功夫投入绘画,防止影响其“兼济天下”之志。绘画工具与书写工具的接近节约了文人们的时间,又能使其画几笔以抒发胸中之气。道家主张出世,出世即隐居,隐者无事便有充分的时间作画。因此道家思想对绘画的影响更具本体意义。使其放弃色彩,追求由单纯到丰富的效果。文人受到儒道思想的双重影响,因此选择笔墨作画便成为必然。总之,儒道思想对文人画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文人画家选择笔墨作画是受儒道思想影响的外在表现形式。

注释:

①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3

关键词:中国绘画;五色;墨

中图分类号:J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6-0044-01

中国绘画的源头是中国文化,中唐水墨伊始,水墨样式逐渐发展为中国绘画的主流,墨色就成了中国绘画的主色,具有中国文化“儒、道、释”合一的哲理性特点,钱松先生《砚边点滴》中称其“素朴、雅静、明朗、健康”、“大家风度”。潘天寿说:“东方绘画之基础,在哲学。”傅抱石说:“中国绘画是中国民族精神的最大表白,也是中国哲学思想最亲切的某种样式。”徐复观亦认为,如果研究学习“中国艺术而拒绝玄的心灵状态”,就等于没有入门。晚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所讲:“草木敷荣,不待丹绿之采;云雪飘扬,不待铅粉而白;山不待空青而翠,凤不待五色而。是故运墨而五色具,谓之得意;意在五色,则物象乖矣。”被认为是中国绘画史上最早、最著名的“尚墨”宣言。单纯而不单一的墨色,是一种符合中国人文精神、文化观念的“彩”。

“墨分五色”,五色是万物的归合,墨色则是万色的归合。觉悟主体对人家万象归纳与推理,绘画主体对绘画色彩归纳与推理。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五色类比于五音,诗词韵律有着形式限制与固定韵律。所谓形式限制,指句式的规定;所谓韵律,指受“宫、商、角、徵、羽”五音调整的“平、上、去、入”四声的押韵与规律。所谓赋诗,就是以五音按照四声押韵的法式,朗诵诗歌。

张彦远说:“运墨而五色具”,是要求运墨要具有色的丰富性,及要求运墨要具有丰富的色调层次,因此而有“墨分五色”之说。 “五色”对应“五行”、象征“五方四时”。《周礼》中说:“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所谓“墨分五色”,是指以笔运墨时用水调节墨色,而在画面上产生的从浓到淡的色调层次,有焦、重、浓、淡、清之分,有浓、宿、焦、退、埃之变,所以说“水墨晕章”,所以说“水墨”。实际上,从最黑到焦墨到最白的粉底,有无穷的连续的深浅色阶,“五”是概数,是形容层次多而富于变化。中国绘画勾勒、渲染皆多变反复,都是为了取得明朗清爽又厚重凝练的层次变化。

中国绘画的色彩与形结合在一起,无论是青绿、水墨或浅绛样式,都不是对具体物象的简单再现,而是绘画主体在支配色彩的行为中,“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墨经・小取》),即认识宇宙万物的本质和追求圣贤之道,呈现的是“天理”和“大道”。

中国画崇尚墨色,追求水墨样式,并不排斥色彩的丰富性,并不是将墨色与其他色彩相对立。而且,水墨样式之所以成为中国绘画的主要特征,是中国绘画随着中国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清张式说:“右承谓画以水墨画成,能肇自然之性。黑为阴,白为阳,阴阳交构,自成造化之功。故着色画亦以水墨画定,然后设色。”老子说:“知白守黑,为天下式。”是指天下万事万物的两极之间,都存在着有无互补、虚实相生的关系。随着中国画水墨样式的产生与发展,“知白守黑”被引入画理,指在画面以黑白相成形式法则,构成虚实相生的形式关系,形成了“黑白”与“虚实”这两个相对应的概念。黑,有墨色的实处;白,不是白纸,亦非空洞无物,而是视而不见的虚处。将黑白、虚实的概念范畴扩大,与之相对应的还有疏密、轻重、浓淡、大小等等。在画面上摆黑布白、求实弄虚,可谓“惨淡经营”,摆实就是布虚,布虚就是摆实,无虚不能显实,无实不能存虚。所以说,“知白守黑”是辩证的形式法则。

中国绘画的设色是在丰富中求统一,以取得和谐的美。清方薰认为:“设色不以深浅为难,难于设色相和,和则神气生动,否则形迹宛然,画无生气。”但这种神气生动的多彩统一,不经依靠用一主色以调和,而且还要依靠用一类色以浑融。五代荆浩《画说》中说:“红间黄,秋时坠,红间绿,花簇簇,青间紫,不如死,粉笼黄,胜增光。”清迮朗亦说:“青紫不并列,黄白不肩随。丹砂带脂而赤,水墨得靛而黯,草绿投粉而和,藤黄蘸赭而老。”如秋水为一色,长天为一色,两种色相类似,所以说“秋水共长天一色”。

中国绘画的运墨、运色在注重色调层次的变化中,还强调用笔“干”或“湿”的变化,以形成笔迹“枯”或“润”的效果。北宋郭熙说:“墨色不滋润,谓之枯,枯则无生意。”荒凉,无水流之貌,中国绘画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深远,极难发生改变,有改进和一些个人个性的出现,在传统文化中也极难站稳脚跟。中国画并非没有个性,反倒是因为有着较强的个性,极难超越,很多当代的画家因此陷入迷茫,也有人因此误解了中国画的韵意而走上不正确的道路。温克尔曼在《论希腊人的艺术》一书里论述的希腊艺术的命运令人望而生畏,而中国绘画目前也由于种种原因走入像希腊艺术那样的死胡同。

参考文献: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4

关键词:焦炉;碳化室;石墨;

中图分类号:TQ17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多数焦炉在中后期,每个碳化室的墙壁尤其碳化室顶部及炉框两侧及上升管内壁都会有轻重不同的石墨产生。比较常见的由于石墨的堆积直接会使碳化室的横向截面减小,从而加大推焦阻力,使成熟焦饼无法从碳化室推出,从而造成难推焦事故。因此,焦炉石墨的产生及治理是焦炉中后期生产过程中常见的难题之一,根据个人工作经验,对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及产生后的治理措施进行简单总结分析。

一、焦炉石墨产生的原因

煤是由多种化学元素组成的混合物,在碳化室炼焦时,高温干馏的温度是随结焦的不同时期而变化的,所以煤的成焦化学反应是相当复杂的,目前普遍认为碳化室结石墨为荒煤气热解生成的游离石墨逐步堆积而形成。实践证明,原邢台旭阳二系4.3米焦炉拆迁前,焦炭生产有效益,故公司决定强化生产,将结焦时间缩短短于设计周转时间,确保焦炭成熟,焦炉炉温控制在1350℃以上,根据有关资料论述,当α=1.1,空气预热到1100℃时,焦炉煤气理论燃烧温度为2350℃,一般认为实际燃烧温度要低于此值,实际燃烧温度介于理论燃烧温度和测定的火道砌体温度之间。如测定的火道温度为1300~1400℃(按平均1350℃计),则焦炉煤气的实际燃烧温度=(2350+1350)÷2≈1850℃。无定形碳(煤、焦炭)在2000℃以上会生成石墨,焦炉煤气后期由于碳化室顶部结石墨过多,严重影响除尘效果;因此产生石墨的最直接原因为碳化室温度过高。

二、碳化室结石墨现象的预防

通过分析,石墨沉积与焦炉温度有关,因此,预防碳化室结石墨的现象就是要严格杜绝焦炉的各种温度过高,最重要的是炉顶空间温度,因为炉顶空间是荒煤气进入集气管的必由之路,炉顶空间温度过高会直接导致产生石墨速度增加。因此,炉顶空间温度应该控制到适宜温度,我们规定碳化室顶部空间温度在结焦2/3时的温度不超过850℃,其次碳化室的各部位串漏也是造成局部由于荒煤气燃烧而使产生石墨速度增加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日常生产中及时抹补碳化室串漏和封堵炉门、炉盖冒烟是非常重要的。另外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事故而影响正常出焦,所以,在处理各类事故的过程中及时降低成熟焦炭的炉温也是必要的,再有对于煤饼塌煤的炉号及时采取相应的降温措施,防止炉顶空间温度过高进一步使石墨增多。还有就是严格控制集气管压力在规定范围内,如果集气管压力控制不当,煤气在碳化室顶部停留时间过长,不能及时导出,就会发生煤气二次裂解,形成石墨。还有标准温度是否合理,横排温度是否均匀都会影响炉顶空间温度的大小,从而加剧碳化室石墨的生成。以上都是对石墨产生的主要预防措施,但是这些工作只能降低石墨产生的速度,要避免焦炉的中后期结石墨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首先,我们一定要重视焦炉的生产管理,提前预防。

三、碳化室石墨的治理

通常采用燃烧和机械的方法清除碳化室的石墨,所谓燃烧就是烧空炉即在事先对碳化室结石墨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的前提下,对结石墨严重的炉号在推完焦后暂停装煤,对上机焦侧炉门,盖上炉盖,使碳化室在空的情况下加热(10―15分钟),由于碳化室温度迅速提高,使石墨部分燃烧和炉墙分离,但由于空炉燃烧的高温对炉墙的危害极大,所以尽量避免此种方法。另外就是采用机械的方法即用人工自制工具强行将石墨从炉墙上清除,但由于现场工作环境太恶劣以及对炉墙也有一定危害。所以建议采取的是两种方法结合使用,这样能够相对降低劳动强度和对炉体的损坏。另外就是在推焦杆头上部安装刮刀,在推焦过程中将碳化室顶部石墨刮除。对于上升管内石墨一是按推焦计划提前打开上升管盖,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同时关闭桥管水封翻板,打开远离上升管的炉盖,使碳化室吸入空气烧除石墨,再有就是向直管内通入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四、结束语

总之,通过对石墨石墨产生原因的分析及治理措施,认识到石墨的堆积对焦炉生产的影响是巨大的,石墨的治理也是随之必行的。因此,在焦炉日常生产过程中应以预防石墨生成为主,严格遵守焦炉的温度、压力制度,对炉龄较长的焦炉也应适当延长结焦时间。

参考文献:

[1]项钟庸;炼铁技术的进步与展望[A];2004年全国炼铁生产技术暨炼铁年会文集[C];2004年

[2、郑文华;张晓光;提高焦炭质量的技术措施[A];2004年全国炼铁生产技术暨炼铁年会文集[C];2004年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5

关键词: 墨子 思想政治教育观 启示

作为思想家和教育家的墨子留下了很多值得今人学习的重要思想。尤其是其教育思想与同时期的孔子相比并不逊色多少,其学生在战国时代显荣的相当多,该学说影响颇大,史载墨子去世后“其说弥丰,其学弥众”,以至于荀子叹息道:“礼乐灭息,圣人隐伏,墨术行。”(《荀子・成相》)这说明墨子的思想和学说经过其矢志不移的传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然而墨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长期以来遭到人们的忽视,这是不应该的。本文拟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角度对墨子的相关思想加以探讨和分析。

1.主动施教与注意灌输

墨子深信自己的政治主张的正确性和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正义性,也深知世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相信自己的主张,所以矢志不移,虽遇百般挫折,但是一直没有停止其上传下教活动。“强力为之”的灌输教育是墨子施教观的一大特点。

在墨子所处的春秋末战国初年,诸侯国之间的战乱非常频繁,贵族阶级又穷奢极欲、“亏夺民衣食之财”而大为宫室,行厚葬,以至于老百姓“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也”,阶级矛盾相当尖锐。墨子从维护广大下层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试图通过说服各国统治者接受自己的治世主张来缓和社会矛盾,减轻人民的苦难。这就决定了墨子必须走出去,主动施教,一边到各个诸侯国进行劝说工作,即“上说王公大人”,一边下教“匹夫徒步之士”。然而墨子的目的并未达到,以至其老朋友曾经说他“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若已”(《贵义》),劝他放弃说教工作。但是墨子并不为所动,继续从事他的事业。他相信自己,说:“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鲁问》)而且自信地说:“吾言足用矣,舍吾言革思者,是犹舍获而h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贵义》)

正是因为墨子对其学说有坚定的信心,所以他能不惧挫折而勇往直前,主动施教于人。他反对儒家“不扣不鸣”的消极教育观,而持“不扣必鸣”(《公孟》)的积极教育观,认为当国家执政者做了不义之事,真正的君子应该“虽不扣,必鸣者也”(《公孟》),即别人不问自己也要主动进谏。儒者公孟子曾经与墨子辩论,反对墨子到处宣传自己的学说,他说:“实为善,人孰不知?譬若良巫,处而不出有馀糈。譬若美女,处而不出,人争求之,行而自眩,人莫之取也。今子遍从人而说之,何其劳也!”墨子回答:“今夫世乱,求美女者众,美女虽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强说人,人莫之知也……”这说明墨子明白并非人人都有良好的品性和政治观念,如果不加以教育,正确的观念就不可能在一般人的头脑中树立起来,这事实上与马克思主义的灌输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列宁就认为有必要向工人灌输马克思主义思想,针对那种自发论,他强调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1]

墨子不仅带领弟子们周游列国,向各诸侯国国君游说,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且不辞辛苦地主动教育一般民众。鲁国南郊有一隐士吴虑,“冬陶夏耕,自比于舜”。他认为只要自己努力行善即可,不必到处演说布道。而墨子却认为:一个人亲自耕种,不能使天下人都有饭吃;亲自纺织,不能使天下人都有衣穿;亲自作战,不能制止天下攻战。因此,不如游说天下,宣讲为义之道,使王公大人遵义行义,治理好国家,使百姓循义依义,行为端正。如此,虽不亲自耕织,却功劳甚大。从《墨子》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墨子关于主动施教的箴言。如“有道劝以教人”,“默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必为圣人”,等等。《庄子・天下》篇曾经评论墨子,说他“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不舍者也,故曰上下见厌而强见也”,可见墨家学派当时的教育行动确实是大规模的“强学强教”。

2.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作用

有一次墨子见到染丝者而感叹:“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所染》)由此,墨子想到了人,尤其是国君,认为国君也有被感染的情形。他举了舜、禹、汤、武王等圣王受贤臣感染而得天下,而夏桀、商纣、周厉王、周幽王受奸臣感染而国破身亡的例子,以此说明一个人受到的感染恰当与否关系非常之大。墨子由国君推及一般士人,说:“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义,淳谨畏令,则国日益,身日安,名日荣,处官得其理矣,则段干木、禽子、傅说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奋,创作比周,则家日损,身日危,名日辱,处官失其理矣,则子西、易牙、竖刀之徒是也。”(《所染》)其意思是士人交友也应该慎重,所交之人贤与不贤,也会影响这个人的品质的形成。

这是墨子教育思想中最具价值的部分之一。墨子非常重视与自己交往的人的思想品质,对于那些品质不高、不讲原则、立场不坚定之徒拒绝与之交往。他曾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据财不能分人者,不足与交;守道不笃、遍物不博、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修身》)意思是说,意志不坚强的人,不会是聪明的人;讲话不守信用的人,他的行为不会果敢;拥有钱财却不能分享的人,不值得与他交朋友;守道不专一,认识事物不广博,分辨是非不明确的人,不值得与他交游。在这种原则要求下,墨子的弟子一般都能信守墨子的教诲,不越雷池半步,使墨家学派的人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史载墨家弟子“皆能赴火蹈刃,死不还踵”,这与墨子的严格要求分不开。对于不遵守墨门原则的人,墨子坚决不予容忍,即使入仕,也要想办法将其斥退。如帮助项子牛三次侵鲁的胜绰就被墨子“使高孙子请而退之”(《鲁问》),这是为保护墨家学派整体的纯洁性,以免不义之人“污染”墨门风气。而对讲原则守道义的高石子,墨子则大加称赞,认为他是“倍禄而乡义”(《耕柱》),即背弃俸禄而向往仁义。

3.注意身教的思想政治教育观

墨子虽然四处游说、宣传自己的主张,但是他不是一个空谈家。他对弟子的巨大感召力和良好的教育效果并不在于他善于谈辩,而在于他能够身体力行去实践他的各种政治和道德的主张,这种人格魅力对其学生产生了巨大的示范作用。墨子在《修身》篇中说:“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多力而伐功,虽劳必不图。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誉扬天下。”意思是说,喜欢空谈而行动迟缓,纵使能言善辩,必定没人愿意听;努力工作而又夸耀自己,纵使劳苦,必定无人认可。聪明人心中明白,却不夸夸其谈,努力工作,而不自夸功劳,因此扬名天下。

现实中的墨子就是以这样的行动教育自己的学生如何行义的。例如墨子反复教育学生要坚持守义的原则,而不能出卖原则,他自己就是这样做的。据《鲁问》篇讲,当时越王曾想以王百里之地封墨子,以求墨子做其老师。当墨子知道越王并不打算采纳自己的政治主张后,就坚决地拒绝了。他说:“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体现了他坚持原则、不慕富贵的高风亮节。在他的这种精神的感召下,其弟子高石子也放弃了卫君给予的高官厚禄离去。其原因同样是卫君一意孤行,不采纳他的意见。墨子大力倡导兼爱、非攻、贵义,他自己则多次劝止一些诸侯国将要发动的对外侵略战争。最有名的一次当属他“止楚攻宋”的故事。据《吕氏春秋》记载,墨子及其弟子“裂裳裹足,日夜不休,行十日十夜至郢”,力劝楚王不要攻宋,最后他与公输盘和楚王斗智斗勇,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被传为佳话。

4.墨子思想政治教育观对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启示

墨子的教育思想,尤其是他的政治教育思想是相当丰富的,他给我们今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的启示也是很多的。

首先,由墨子“不扣必鸣”的思想出发,我们应该认识到灌输教育的重要性,坚决反对那种贬低灌输教育的价值甚至放弃灌输教育的想法和做法。我们不能不忧虑的是,在当代中国,人民群众的思想阵地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或者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如新自由主义理论经过精美包装就会占据人们的大脑。著名学者何新曾说:“要知道,对社会的一般民众来说,正常的人虽然都具有意识,但绝不意味着人人都具有鉴别的意识,批判的意识。他们很容易受媒体的左右和欺骗。而且偏见与先入为主的成见极其重要。一旦形成,改变或替换就非常困难。”[2]这就告诉我们,绝不能轻视和放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教育。

其次,由墨子强调“所染”的思想启示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改善。为了创造适合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传播的条件,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指文化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和教育机关联起手来,共同改善我们的教育环境。因为人性是会受“感染”的,不净化我们周围的文化环境,包括人事环境、社会风气、舆论氛围和生活环境,任何教育努力都会事倍功半,大打折扣。大众传媒在塑造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方面的作用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大众传媒在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和控制力方面起着独一无二的作用,它掌握着当今社会大部分信息的采集和传递权力。在信息化时代里,掌握了信息事实上就掌握了一切”。[3]

最后,墨子身教重于言教的思想使我们想到:必须注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各方面素质,使其具备比较扎实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比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健全的心理素质。没有这些素质的武装,一个教育者就难以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吸引受教育者,就不能够成功地实施教育行动。为此,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准入资格管理,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本领域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4.

墨守成规的故事范文6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司法化”的纠纷处理程序,具有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查和执行监督等阶段。“司法化”意味着“程序化”和“规则化”,那就是在WTO打官司需要遵照一定程序规则。

成员方参与争端解决的能力“不平等”

WTO程序规则,总体上可分为成文的和不成文的两类:第一类指DSU以及多项辅助文件;第二类指WTO在遵照和继承GATT基础上逐步丰富和发展出来的一系列较稳定、具操作性的实务规则(规矩),主要存在于WTO的若干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之中,有一些则存在于实务界的“言传口授”之中。这两类诉讼规则,相互补充和结合,互为依托,共同构筑成WTO诉讼的程序体系。对这个体系及其内容的研究和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一个WTO成员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和成效。

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能力方面,WTO成员存在着先天“不平等”。像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成员,秉承其先天优势(语言、法律体系和法律习惯等),且几十年来不断参与,各自有相当一批人熟谙这套程序、方法和策略并能熟练运用,在诉讼经验和人力方面最有实力,巴西、印度、阿根廷、智利、日本,韩国等在最近十几年来也逐步熟悉和掌握WTO诉讼规则与方法,虽限于多方面原因与欧美等的经验和人力资源尚有差距,但已经开始频繁运用该机制。我国加入WTO时间短,相对于上述成员在经验和人力资源方面尚存差距,这也正是我国目前积极通过第三方参与WTO案件进行经验积累的原因之一。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案件是最好的教材。在积累经验和建设人力资源方面,不舍得小投入,就无法获得大回报,而且就准以摆脱在能力方面的缺陷和对于欧美高级WTO法律人才的长期依赖。但这个过程又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例如巴西、阿根廷、日本和韩国等,参与GATT/WTO远早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也高于我国,虽有一批自己的WTO争端解决人员,到目前为止在很多重要案件中仍需要聘请欧美律师作为顾问和出庭。

这也客观表明,在WTO争端解决能力和水平问题上,单凭“热情”、“信心”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坚定的目标、清醒的认识、稳固的基础、稳定的投入和稳步的积累是必需措施。这一点,与我国当前应着力培养锻炼一支相当规模、高水平,稳定的对外经济贸易谈判队伍的客观需求是一致的。

WTO诉讼过程的法律性和高度技术性

WTO诉讼过程具有法律性和高度技术性,在这一点上与贸易谈判有较大区别。因此,欧、美、加、日等很多成员在处理WTO争端解决事项时,无论是磋商阶段,还是专家组和上诉阶段,均由政府法律部门牵头负责并统筹具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例如,美国我国的“集成电路案”和“汽车零部件案”,美方代表团半数人员均来自USTR总顾问这个法律部门,我方也相应地由商务部条法司牵头,双方对话(对抗)具有共同基础也符合惯例。

WTO诉讼过程的技术性表现在,诉讼规则和技巧是对方和被诉方来说是中立的,双方利用机会均等,双方出于自身利益将尽量地利用诉讼规则和技巧为己服务,甚至完全迥异于自己处于相反诉讼地位时的观点和立场的情况也不罕见。WTO有些案件本身法律和事实问题非常复杂,胜负难料,解决起来颇费思量,例如“美国棉花案”,“欧盟转基因产品案”等,有些案件则事实和法律问题都很简单,胜负基本一目了然。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被诉方却能够想尽办法将“问题复杂化”或者“内容充实化”,即使败诉也似乎不是输得“轻而易举”或“束手就擒”,使简单案件也更具“对抗性”和“思考性”,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诉讼方所采取的诉讼策略和技巧。这在WTO新近裁决的“墨西哥饮料案”中就表现得较为明显。

现实地看,WTO的诉讼策略和技巧,不管作为方还是被诉方,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都应当尽量学习。作为方,应当尽量扩大指控措施和违反协议的范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作为被诉方。在抗辩上应当想出尽可能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即使这些理由存在狡辩因素,或为增加审查难度、获取同情、分散注意力、拖延时间等目的,为了自身利益亦无不可。

从“墨西哥饮料案”看WT0的诉讼策略与方法

案件概述

奉案涉及墨西哥对非使用蔗糖作为甜味剂的软饮料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主要是对非使用蔗糖作为甜味剂的软饮料征收20%的税。虽然措施本身针对饮料,实际上间接针对蔗糖、甜菜糖和玉米糖浆这些可以作为饮料甜味剂的产品。蔗糖、甜菜糖和高糖玉米糖浆,作为饮料甜味剂是通用的并可相互替换。熟悉WTO规则的人士都知道,这样的产品构成“同类产品”,应当给予相同待遇。

那么,为什么墨西哥要对不用蔗糖作为甜味剂的饮料采取歧视性税收政策呢?原来在1991一1992年美国和墨西哥进行NAFTA谈判时,美墨之间就糖贸易达成协议:在2008年完成自由贸易之前,墨西哥转变为食糖剩余生产国后,每年可以按一定数量免税向美国出口。之后,美国政府由于国内压力要求与墨西哥协商更改NAFTA协议,双方后续协商达成了文本草案,虽经双方谈判代表签署,但未经两国贸易部长签署和换文。美国认为新文本已生效,拒绝根据NAFTA协议的数量免税进口墨西哥蔗糖,墨西哥坚持新文本未生效,要求美方执行NAFTA糖协议。鉴于美墨之间存在争议,墨西哥于1998年诉讼NAFTA项下争端解决程序,但由于美国阻挠NAFTA程序一直无法进行。墨西哥1998年对美国高糖玉米糖浆采取反倾销措施,但在2000年被WTO裁定违反《反倾销协定》而不得不于2001年撤销。于是,墨西哥在2002年1月开始对非用蔗糖的饮料征收20%税,目的在于继续限制美国高糖玉米糖浆的进口。

美国因此在2004年将墨西哥诉到WTO。2006年3月,WTO裁定墨西哥违反WTO国民待遇规则。4月21日,墨西哥表示将执行DSB裁决。

案件中的诉讼方法和策略

应该说,墨西哥输掉了一个普遍都认为其不可能胜的案件,因为其实质上就是针对美国玉米糖浆征税。在WTO,墨西哥也没有进行多少关于GATT第3条(国民待遇)的抗辩,但却从其他角度提出了很多主张和抗辩理由,最终收到输了官司但赢得同情的效果,值得关注。

墨西哥――“有理说不通”

由案件背景可见,墨西哥采取征税措施出于两个原因:一是美国不执行议定的NAFTA糖准入协议,二是美国阻挠NAFTA项下争端解决程序进行。

应该说,墨西哥的“对应制裁”措施具有一定间接性(隐蔽性)却直接有效(相当于对美国产品征税),而且美国先“不仁”墨西哥后“不义”,存在道义基础。 但不高明之处在于,没有诉诸NAFTA协议中可用的“制裁”手段来对抗美国对NAFTA协议的违反,而是采取了触犯WTO多边规则的“制裁”手段。

美国针对墨西哥的税收措施,知道在NAFTA项下解决正好落人墨西哥的期望,于是刻意选择了WTO争端解决程序而不是NAFTA程序,用WTO多边规则来打击墨西哥,使得墨西哥在NAFTA项下可用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到了WTO难以奏效:因为墨西哥的理由和主张,在WTO项下无法得到有效认可和支持,美墨糖准入承诺并非在WTO项下作出的,墨西哥有理也说不通。

设想,如果墨西哥中止NAFTA项下对美国作出的某些承诺,那么美国将是无计可施,也无法拿到WTO来解决,从而可收到更好效果。

墨西哥――“无理争三分”

墨西哥并未束手无策,而是另辟蹊径,从两个角度进行抗辩。

(1)墨西哥提出第一个理由:虽然美国可在WTO墨西哥,WTO专家组也有权审理这个案件,但是墨西哥采取税收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美国“出尔反尔”不进口墨西哥蔗糖,并用玉米糖浆挤占国内蔗糖市场,明知故犯/恶意阻止NAFTA项下争端解决程序,墨西哥只好采取这种方法来“促使”美国解决问题。鉴于本案特殊情况,WTO专家组应当克制行使管辖权,不审理本案,这将有利于迫使美国回到NAFTA项下,从而一揽子解决美墨之间的“糖”纠纷。就实践来看,WTO专家组还是第一次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遇到这种主张。

如是通过外交途径,墨西哥的理由或许可行既然恩怨交织,那么各打五十大板,相互妥协就可达成解决办法。但是,WTO争端解决的法律化,决定了这种方法难以通行,因为法律分析的基本要求就是要理清关系――恩是恩,怨是怨,既不能以恩抱怨,也不能以怨报恩。

WTO专家组谨慎分析后认为,为了作出可协助DSB提出充分准确的建议或裁决的调查结果,其必须审查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因此,专家组不能够在行使管辖权方面自由选择,拒绝了墨西哥的主张。

应当说,专家组的分析和结论是正确的,不但美国支持,作为第三方的中国,欧盟等也都表示赞同。但是,墨西哥还是对这一点提出上诉,但并未提出更有说服力的新理由,而是“为了上诉而上诉”,重申自己的观点。上诉机构也非常慎重,因为一个案件如果管辖权有问题那么可能导致后续程序和结果的无效。上诉机构最终维持了专家组的结论――专家组应当行使管辖权,而且无权拒绝管辖。墨西哥的“管辖权”主张未成立。

(2)墨西哥提出第二个理由:如果认为墨西哥违反了GATT第3条(国民待遇),那么这种违反可以根据GATT例外条款――第20条(d)项得到豁免。墨西哥称,其税收措施是为了保证美国遵守与GATT不相抵触的“NAFTA协议”所必需的措施,因此符合第20条(d)项。

在GATT/WTO争端解决历史上,如此适用和解释第20条(d)项的情况还是首次出现,因为墨西哥对第20条(d)项的解释在两个方面“前所未有”;

第一,“不相抵触的法律和法规”。

墨西哥主张,这里所指的“法律和法规”应当包括像NAFTA这样的不违反GATT的国际协定。对此,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经过分析认为,“法律和法规”这个措辞指的是一个WTO成员国内法律体系和规则,不能包括另一个WTO成员在一项国际协定项下的义务。

第二,“保证……得到遵守”。

墨西哥声称,一个WTO成员为了“确保”(实为“迫使”)另一个WTO成员遵守其在某个国际协定项下义务而采取的措施,将是符合GATT的。

对GATT规则有基本了解的人士,初听到此种解释会直觉地感到不怎么合逻辑。因为迄今关于GATT第20条(d)项的普遍理解,都是指向为了确保不违反GATT的本国国内法律和法规在本国国内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措施。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分析认为,“保证……得到遵守”应当与“法律和法规”的范围是一致的,第20条(d)项不能被理解为允许一个WTO成员使用该条款来确保(促使)另一个WTO成员遵守非国内法律和法规,这既不符合GATT,也不符合DSU。

墨西哥的这个主张也没有成立。

对中国的启示

就具体问题来说,奉案包括上述法律问题值得关注和讨论。在此之外,本案进展过程也隐含着对于“不利”案件的应对态度和策略问题。在本案中,墨西哥自始至终在诉讼地位和法律问题上处于“劣势”,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理由,但“不屈不挠”提出了很多“不成理由”的理由,进行了一场“知其不可而为之”的诉讼。在WTO谈判和诉讼中,虽然通常会高谈阔论“善意”原则,但一旦涉及具体案件和利益,此种原则仍难以产生预想的“道德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