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范例6篇

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

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范文1

关键词:TRIPS 药品专利 强制许可

严重流行性疾病所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掀起了诸多讨论,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如何平衡专利持有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的相关问题。作为提高药品可获得性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这一问题的讨论不绝于耳。2001年《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及后续法律文件的陆续,表明WTO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同时也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危机解决的决心。

一、有关专利和强制许可的概述

专利权(Patent Right)是指发明人或权利受让者对特定的发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山实施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专利制度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专利权。专利权主要体现在时间性、地域性和排他性三个方面。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应当纳入财产权的范围。

强制许可是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在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之情况下允许第三方专利的一种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国家在出现经济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

二、 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关系

目前,对于处理药品专利和公共健康这两者关系存,目前学界中主要是存在着以下三种观点:

(一)公共健康应当优先于药品专利保护

之所以认为公共健康应当优先于药品专利保护,基于生命的利益是保护其他利益的正当前提这一考虑。在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生命健康应当被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公共健康的重要性应当被信奉为高于个人或者小集体的财产私权。相反的,如果对于相关日益严重的相关公共健康置之不理,那其他方面的利益保护将无从谈起。

(二)药品专利保护应当优先于公共健康

从古至今,有利益的行业就会有人去从事。所以,药品专利产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专利权的保护。通过对权利的保护,赋予一定的经济利益等方式,使更多人参与到新药品研究开发当中,从而研制出数量更大的新药品。从这个角度来说,专利权的保护激发了民众的创造性。所以,各种迫切的药品专利权应当获得良好的保护合情合理。

(三)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应寻求最佳平衡

“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产生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2在我国的历史文化中,也在不断的寻求因素的平衡以求达到最佳的发展态势,从而避免出现各种极端。民众利用自己的时间研制各种药品,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为他人的健康做出贡献。

在各种对药品专利和公共健康保护问题的争论,笔者比较赞成第三种观点。TRIPS第7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应有利于促进技术革新、技术转让和技术传播,有利于技术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的相互利益,并有助于社会和经济福利及权利与义务的平衡。”3我们不难发现,法条中表明知识产权的目的除了考虑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之外,更重要的是追求达到创造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一种利益平衡,即追求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衡平。换言之,药品专利的实施除了保护制药公司的利益之外,还应当考虑其对广大药品使用者以及公共健康的发展的影响。紧接着,TRIPS在第8条中对于两者的关系规定为“在制定或修改其法律和法规时,各成员可采用对保护公共健康和营养,促进对其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至关重要部门的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措施,只要此类措施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4

三、TRIPS中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规定

TRIPS协议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出相应规定。而在《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中,则是对TRIPS协定以及公共健康领域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阐述,并确认公共健康应当要优先于私财产权。《执行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第六段的决议》则是对前面两个法律文件的进一步补充。

(一)TRIPS协定中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规定

TRIPS协定的第27条第1款规定:“在遵守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前提下,专利可授予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他们具有新颖性、包含发明性步骤,并可供工业应用。”5第3款(a)中规定:“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6读完法条我们可以发现,第3款(a)并不当然被包括了药品方面的专利。也就是说,药品方面的专利可囊括在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之中。即,只要是依照协定的据以规定,无论是药品本身还是制药方法,只要符合上述第27条第1款之规定,则各成员方就有义务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其应有的专利保护。

(二)《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

《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关键之处在于明确了TRIPS协定的实施应当要维护公共健康,特别是要让所有的人不因为贫困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而无法使用需要药品。

(三)《执行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第六段的决议》

《决议》达成于2003年,其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就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允许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在面对公共健康危机的情形下,可以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之时在其内部采用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来展开有关公共健康疾病的医疗工作。与此同时,《决议》的第3条规定:“当出口方成员方根据本《决议》中确立的制度授予强制许可时,应结合该许可给进口成员方带来经济价值,根据TRIPS协定第31条(h)的规定,给予专利权人充分的报酬。”7此外还规定对符合条件成员方的再出口问题作出规定。《决议》是TRIPS协定涉及专利制度若干限制的一大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

在药品专利的抢强制许可问题上,尽管TRIPS协定在《宣言》及《决议》的补充下不断完善,但在三个文件对一些问题的规定上显得并不是很清楚,使条文的实施有一定的模糊性。

(一)药品生产能力的鉴定标准

是否具有所规定的药品生产能力是判断成员方是否能够进行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然而,根据《决议》中的2(a)(ii)规定:除了最不发达成员方外,其他在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口成员方”方面存在有争议的成员方,有义务根据附件中的相关规定方式来证明其在该药品生产方面没有生产能力或生生产能力不足。然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药品生产行业不同参差不齐,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这必将导致各国在对无药品生产能力或生产能力不足的理解上出现偏差。

从上述方面来说,《决议》一定程度上并没有为成员方提供确定的评估标准,其规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笼统的。

(二)在使用费用的支付方面

根据TRIPS协定的第31条的(h)款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得到充分的补偿。但是针对到底什么是充分补偿这一问题却并未明确。其中仅就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许可的经济价值给予一定说明。此外,对于什么是明确的补偿标准方面,成员方的实践中确实也存在着不同的做法。

五、TRIPS协定下关于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维护之冲突问题的对策

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尽管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问题中已由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但成员方利用这些机制应对公共健康之时却还是存在着不少困难。

(一)TRIPS协定弹性条款的灵活运用

1.巧妙利用TRIPS协定中目标与原则。总所周知,国际协定中的目标和原则对于条文的限制具有指导和限制作用。TRIPS协定中对目标和原则的相应规定,为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解释和实施等等提供了标准。条款本身具备了极为广泛的空间,为具体条文和措施的解释、运用方面提供博弈的空间。成员方在遭遇公共健康危机而需进行相关药品的强制许可的情况下,便可以用上述条款进行相应抗辩。

2.善于利用TRIPS协定、《多哈宣言》和《决议》的相关规定。协定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国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故,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而言,想要得到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就必须学会如何运用好其中对过渡期的规定。此外,面对已经实行专利保护的情况,这些国家可以选择对其法律进行相应修改。当然,一些国家基于各种情况使得其修改法律将受到各种限制。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就应当就如何修改来进行缜密的考虑。

(二)制定和实施适合国情的药品专利制度

合适本国国情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对于药品专利保护,特别是公共健康问题的解决,具有极大促进作用。研发能力良好的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比那些过分依赖于他国技术的国家在专利保护方面的呼声更为强烈。但是药品专利毕竟与一般商品不同。它的获得不仅仅是一个人道主义的问题,还应当看见背后的国家利益。各国政府,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应当制定符合本国国情和国际法律的药品专利制度,寻求药品专利和公共健康的最佳平衡。

参考文献:

[1]刘春田,曾宪义,王利明.知识产权法,第四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四版[M].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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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引自:《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9条

2 刘春田 《知识财产权解析》[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第109―121页

3 引自:Trips协议第7条

4 引自:Trips协议第8条

5 引自:Trips协议第27条第1款

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范文2

食物、保健品和西药混着吃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老年人服药需谨慎,以免吃的药越多反而病得越重。

不能和西药一起吃的

一些食物或者饮料可能会影响西药的疗效,为了安全起见,老年人在服药期间应该避免食用它们。

酒精:不论吃什么药,都不要饮酒。酒精对胃部有刺激作用,而一些药物,如止痛片,也可能引起急性胃炎。酒精和这类药物一起服用,会让老年人脆弱的胃部承受更多的负担,甚至会严重损害肝脏。而一些抗菌药和酒一起服用可能引起化学反应并导致中毒。

不论是患了慢性还是急性疾病,都应该停止饮酒,尤其是在服用抗菌药期间,并在停药后三天之内都不要饮酒。

果汁:许多老年人喜欢喝果汁,因为不费牙,而且还有丰富的维生素,但是如果用果汁服药却有可能给身体带来伤害。果汁含有大量的果酸,而一些止痛片和退烧药本来就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在酸性环境下可能损害服用者的胃黏膜。而且药物在酸性环境下可能提前分解,不利于药物在小肠内的吸收,因此会降低药效。

根据以往的研究结果,柚子汁、橘子汁和苹果汁都会阻碍特定药物的吸收,在服用他汀类降脂药物期间,不要服用柚子汁或柚子,还有许多果汁和药物之间的作用还无法确定,因此,最好用白开水服药。

甘草精:甘草精是一种从植物当中萃取的天然甜味剂,常常被用在一些休闲食品当中,例如果脯和口香糖中。许多人都会服药后立即吃糖来冲淡口中苦味,但是一些药物与甘草精一起服用可能会提高药物的副作用,例如拉诺辛(拉诺辛是一种治疗心功能不全、心跳过速以及心房颤动的药物)。

有服用治疗心血管疾病类药物的老人家最好注意一下自己服用的药物中是否包含拉诺辛,并且也要同时注意自己爱吃的零食中有没有甘草精这种食物添加剂,避免同时服用。

巧克力:许多人探望病人都喜欢送上一盒精美的巧克力,但是病人吃下了大量的巧克力后再服用含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药物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许多抗抑郁类药物当中都含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另外,巧克力中的咖啡因还会扩大治疗呼吸衰竭的利他林的效果,以及影响治疗失眠的酒石酸唑吡旦的药效。

其实咖啡、茶以及一些软饮料当中都含有咖啡因,所以如果老人家正在服药,应该避免让老人接触含有咖啡因的饮料以及食物。

害怕保健品的药

你知道吗,特定的保健品和药物一起服用不仅保护不了你的健康,还会让身体产生不良反应。

阿司匹林、香豆定维生素E:维生素E是很好的抗氧化剂,也是许多中老年人长期服用的保健品,但是维生素E和阿司匹林一起服用可能会引起出血,而维生素E与香豆定这类血液稀释剂一起服用也可能会引起出血。

洋地黄、甲硝唑补钙保健品:老年人的钙质流失较多,因此需要服用一些补钙产品,不过当这类保健品与强心药一起服用时可能引起强心药中的洋地黄中毒。甲硝唑和补钙产品一起服用既达不到补钙的效果,还会降低药效。老年人最好通过食用牛奶和豆制品等常规方法补钙,如果想要吃钙片,也应该先询问医生或者药剂师多少是合适的剂量。

止痛片、消炎药银杏、人参:市面上有由许多银杏和人参萃取的保健品,益气活血而且方便服用,但是由于这些保健品有很强的抗凝血功能,所以当与一些止痛片和非类固醇类的消炎药一起服用时有可能造成出血,甚至是脑出血。大量的银杏还会降低卡马西平、双丙戊酸钠等治疗癫痫的药物的疗效。

过敏药蛋白粉:许多老年人都会通过长期服用蛋白粉来提高免疫力和增强体力,但是如果老年人患上了鼻炎、湿疹等过敏性疾病便要谨慎服用蛋白粉,因为一些产品中可能含有组氢酸,服用后会产生大量的组胺,当抗过敏药物遇到组胺后便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它的功效,让过敏症状反反复复。

拉诺辛、洛伐他丁贯叶连翘:贯叶连翘是一种中草药,许多中老年保健品当中都有其萃取物,具有抗抑郁和安神的功效。不过贯叶连翘会降低一些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如拉诺辛、降血脂的洛伐他丁,以及治疗不举的伟哥。有时候老年人吃了医生开的药却没有很好的效果,可能需要看一看自己长期服用的保健品是否会影响到药效的发挥。

坚决不能混吃的

老人家的身体难免在同一时间出现两个问题,可两种药物一起服用有可能给他们的身体带来更多的伤害。

抗组胺药镇静药、安眠药、高血压药、抗抑郁药:抗组胺类药物主要用于缓解流涕、喷嚏鼻咽发痒和流泪。如果老年人长期在服用镇静药、安眠药、高血压药或者抗抑郁药,在感冒就医时应该告诉医生自己长期服用的药物,问问自己是否能够同时服用抗组胺药。一些抗组胺药与镇静、抗抑郁药一起服用会影响到注意力集中,这对开车的患者尤为危险。抗组胺药与高血压药一起服用可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

胺碘酮辛伐他丁、华法林:2008年8月美国FDA对服用胺碘酮纠正心律异常同时服用降血脂的辛伐他丁的患者提出警告。患者服用辛伐他丁20 mg以上同时应用胺碘酮可增加一种罕见的损伤性疾病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进而导致肾衰甚至死亡。胺碘酮也会抑制或者降低血液稀释剂华法林的疗效。

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范文3

1862年夏天,他开始了对硝化甘油的研究。这是一个充满危险和牺牲的艰苦历程。死亡时刻都在陪伴着他。 在一次进行炸药实验时发生了爆炸事件,实验室被炸的无影无踪,5个助手全部牺牲,连他最小的弟弟也未能幸免。这次惊人的爆炸事故,使诺贝尔的父亲受到了十分沉重的打击,没有多久就去世了。他的邻居们出于恐惧,也纷纷向政府控告诺贝尔,此后,政府不准诺贝尔在市内进行实验。

但是诺贝尔百折不挠,他把实验室搬到市郊湖中的一艘船上继续实验。经过长期的研究,他终于发现了一种非常容易引起爆炸的物质--雷酸汞,他用雷酸汞做成炸药的引爆物,成功地解决了炸药的引爆问题,这就是雷管的发明。它是诺贝尔科学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矿山开发、河道挖掘、铁路修建及隧道的开凿,都需要大量的烈性炸药,所以硝化甘油炸药的问世受到了普遍的欢迎。诺贝尔在瑞典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硝化甘油工厂,随后又在国外建立了生产炸药的合资公司。但是,这种炸药本身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存放时间一长就会分解,强烈的振动也会引起爆炸。在运输和贮藏的过程中曾经发生了许多事故,针对这些情况,瑞典和其他国家的政府了许多禁令,禁止任何人运输诺贝尔发明的炸药,并明确提出要追究诺贝尔的法律责任。 面对这些考验,诺贝尔没有被吓倒,他又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发明了以硅藻土为吸收剂的安全炸药,这种被称为黄色炸药的安全炸药,在火烧和锤击下都表现出极大的安全性。这使人们对诺贝尔的炸药完全解除了疑虑,诺贝尔再度获得了信誉,炸药工业也很快地获得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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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乐果 乙酰甲胺磷 安全风险

[中图分类号] S4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5-0054-01

蔬菜瓜果作物上经常会发生一些病虫害,需要施用农药来控制病虫的发生及危害。众所周知,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不能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农药不能使用、南京地区禁用的42种农药不能使用。然而在我们检测过程中却发现另两种农药也不能使用,它就是乐果和乙酰甲胺磷。乐果属中等毒性农药、乙酰甲胺磷属低毒性农药,且这两种农药均不在南京市禁用的42种农药之中和国家禁用的农药名录内,但是由于乐果、乙酰甲胺磷在施入作物后会分别降解产生氧化乐果、甲胺磷等高毒成份,易造成安全风险,因此,在蔬菜、瓜果作物上不宜使用乐果、乙酰甲胺磷等农药。

1 乐果、乙酰甲胺磷的性能

乐果是生产上常用的农药品种,为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乐果有恶臭味,易燃,易溶于水,对光稳定,对人、畜中等毒性。其杀虫范围广,适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叶蝉、粉虱、潜叶性害虫及某些蚧类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对螨也有一定的防效。由于氧化乐果属高毒农药,一经检出,就有超标的可能。

乙酰甲胺磷为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有一定熏蒸作用。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防治各类蔬菜害虫,稻纵卷叶螟、稻蓟马、稻叶蝉、稻飞虱、三化螟的枯心与白穗,果树食心虫、蚜虫,棉花红铃虫、棉铃虫、棉蚜等百余种害虫。曾经作为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进行推广应用。但是,与乐果的作用原理一样,低毒性的乙酰甲胺磷在植物体内也会代谢产生出高毒性的甲胺磷成分。

2 氧化乐果等残留超标风险分析

2.1 乐果农药中本身含有微量的氧化乐果成分。2014年5月9日,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对永宁街道送检的一份超标青菜秧样品和农户所施用的两种农药(乐果、氯氰・乐果)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青菜秧中氧化乐果残留量为0.05mg/kg、乐果残留量为0.07mg/kg;乐果农药中的氧化乐果含量为330mg/kg(0.03%);氯氰乐果农药中氧化乐果含量为620mg/kg(0.06%)。通过检测表明,农药乐果中确含有少量的氧化乐果,经咨询得知,乐果农药组份中允许含有少量的氧化乐果。

2.2 乐果农药代谢过程中产生氧化乐果。乐果在生物体内经氧化代谢而形成的一种毒力和毒性都比乐果大的氧化乐果。多次检测结果表明乐果和氧化乐果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只要检测出有乐果的残留,由一定能够检测出氧化乐果的残留。经请教江苏省农药检定所农药方面的专家和南京市植保方面的专家,他们都认为乐果施用后在作物体内会转化代谢为氧化乐果。

2.3 乐果与氧化乐果允许残留限量的差异极大。乐果为中毒农药,蔬菜作物上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值较大,根据GB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允许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而氧化乐果为高毒禁用农药,要求不得检出,允许最大残留限量值很低,仅为0.02mg/kg。

2.4乐果在蔬菜上安全间隔期可能长达25天。据外地乐果在蔬菜上的残留检测实验资料,施用乐果14天后,其蔬菜中的乐果残留量可控制在1mg/kg的允许最大残留限量值内,而此时蔬菜中的氧化乐果残留量达最大值;施用乐果25天后,其蔬菜中的氧化乐果残留量可控制在0.02mg/kg的允许最大残留限量值内。因此,蔬菜施用乐果后,若要不检测出氧化乐果残留超标,则采收安全间隔期应达25天以上。

2.5大棚温室等棚室蔬菜栽培面积比例大,增加了超标的风险。棚室蔬菜由于薄膜覆盖,缺少雨水、露水对农药的冲刷降解;同时棚内紫外线等透过率下降,也影响了农药的光解速度,因此农药降解速度相对较慢,采收安全间隔期要比露地延长。但农户都是按照常规的采收安全间隔期进行收获,必然会造成超标的风险隐患。

2.6海南省率先禁用乐果、乙酰甲胺磷等农药。海南是全国重要的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为了避免检出高毒农药残留的风险,海南省从2011年10月20日起禁用乐果、乙酰甲胺磷等中毒、低毒杀虫剂,因为乐果在作物体内降解过程中能代谢出高毒成份氧化乐果、乙酰甲胺磷降解过程中能代谢出高毒成份甲胺磷,使蔬果类作物易产生氧化乐果、甲胺磷等高毒残留物。

3 生产建议

区农业局针对2014年例行监测中出现的多例氧化乐果超标的实际,借鉴海南的做法,2015年在全区发出了在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作物上慎用乐果、乙酰甲胺磷等类农药的通知,并通过发放明白纸、技术培训班、田头技术指导、农资销售门市等多途径宣传,成效显著,氧化乐果、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残留检出率显著降低,取得了显著效果。

3.1 充分发挥农业防治措施的作用,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选用抗病耐虫的农作物品种,减少或避免用药;增施有机肥料,促进作物稳健生长,减轻病虫发生;合理轮作换茬,减少病虫及菌源的积累;采用嫁接技术,解决病虫及连作障碍等。

3.2 优先采用生物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治害虫常用的生物农药品种有苏云金杆菌(BT)、短稳杆菌、多杀霉素(菜喜)、印楝素、烟碱、苦参碱、鱼藤酮、甜菜夜蛾核多角体病毒、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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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能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立业观,适应市场,顺利就业。通过实习,大学生能提前了解社会,认知自我,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立业观和择业观,迈出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1最新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五篇,欢迎参阅。

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一一、民泰药厂企业概况。

_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_制药八厂,始建于1987年,厂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群山环抱的长白山脚下,_工业园区。公司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拥有中药前处理提取、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等四条生产线和设施齐全、仪器先进的质量检验中心。公司现有员工5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8人,具有中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30%。民泰药厂现已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经营理念:集中所有资源,在相关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专业服务。

二、实习任务。

刚开始是在生产车间,然后被调换到化验室,主要学习如何鉴别药品,检验药品的合格与否,以及微生物限度检查。

三、实习内容。

制备硅胶板,将一份固定相和三份水在研钵中研磨混匀,倒入涂布器上,在玻璃板上平稳的移动涂布器进行涂布,晒干,在105%活化30分钟,备用。测定药品的干燥失重称取药品1克,置于称量瓶中,在105摄氏度干燥至恒重,减失的重量不得超过10%。使用崩解仪测定药品的崩解时限,电子天平等。微生物限度检察。

(1)对所有器具进行消毒,将吸管,平皿用牛皮纸包好,在165摄氏度,高温灭菌4小时,取出,备用。

(2)做实验之前,应用苏尔消毒液对操作台进行消毒,通风,紫外灭菌,用洗手液洗手后,将所需物品通过传递窗放进菌检室,进行实验,操作时要穿洁净服,戴口罩及手套,每个样品至少制备两个平皿以上。

(3)制备供试样PH7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取磷酸氢二钾,磷酸氢二钠,氯化钠,蛋白胨,液体样需90毫升固体样需100毫升。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虎红琼脂培养基,每个平皿约放入15毫升。当配置完成后,将其放入灭菌器中,进行灭菌,121摄氏度,15分钟。放入冰箱中,冷冻保存。

(4)含动物组织的药材,应做沙门菌检查,将10克药粉倒入200毫升营养肉汤培养基中,摇匀,放入细菌培养箱中,18至24小时,取出,吸出一毫升,放入亮绿中,培养,次日,将其取出,用接种环接种在胆盐硫乳,麦康凯琼脂培养基中,培养一天,看结果。

(5)学习如何测定及使用悬浮粒子尘埃测定器,以及纯化水的测定。

四、实习感悟。

在实习期间,我充分的运用了学校中所学习的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技能,刚刚毕业的学生与在岗就业许多年的老职员相比,无论是在技能上,还是在经验上都远远逊色于他们,我认为,书本上的知识固然重要,但学校应该让学生多接触一些实践,这样,在实习时才能给公司留下很好的印象,这样,我们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才能更好的发展起来。但此次实习也是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学生在学校时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及理念,都与社会大大的不同,而这仅仅八个月的实习不能彻底的将我们改造成一个真正的工作人员,所以今后,无论在何地工作,都要将身心都融入到这个社会,与之完全融合,成为社会中的一员。

五、实习建议。

本次实习结束了,感谢学校给予我们这次实习的平台,感谢学校让我们懂得了工作的艰辛,让我们从学生过渡到了职员。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读书固然是增长知识开阔眼界的途径,但是多一些实践,畅徉于实践当中接触实际的工作,触摸一下社会的脉搏,给自己定个位,也是一种绝好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选择。

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二一、实习目的:

通过一个星期的电工实习,使我对电器元件及电路的连接与调试有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打好了日后学习电工技术课的基础。同时实习使我获得了自动控制电路的设计与实际连接技能,培养了我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了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独立工作的能力。最主要的是培养了我与其他同学的团队合作、共同探讨、共同前进的精神。

二、具体如下:

1、熟悉手工常用工具的使用及其维护与修理。

2、基本掌握电路的连接方法,能够独立的完成简单电路的连接。

3、熟悉控制电路板设计的步骤和方法及工艺流程,能够根据电路原理图、电器元器件实物,设计并制作控制电路板。

4、熟悉常用电器元件的类别、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使用范围。

5、能够正确识别和选用常用的电器元件,并且能够熟练使用数字万用表。

6、了解电器元件的连接、调试与维修方法。

三、实习内容:

1、观看关于实习的录像,从总体把握实习,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到讲解电器元件的类别、型号、使用范围和方法以及如何正确选择元器件。

2、讲解控制电路的设计要求、方法和设计原理。

3、分发与清点工具;

讲解如何使用工具测试元器件;讲解线路连接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4、组装、连接、调试自动控制电路;

试车、答辩及评分。

5、拆解自动控制电路、收拾桌面、地面,打扫卫生

四、实习心得与体会:

在一周的实习过程中,最挑战我动手能力的一项训练就是连接电路。对我来说,这无疑是一门新的学问,既是一种挑战,也使我学到了很多有使用价值的知识。这个实习是我最感兴趣的实习,因为从小我就喜欢组装和拆卸。总结这个实习,我感觉自己有时候十分的粗心。刚开始检测电器元件的时候,由于粗心,竟然将已损坏的元件误检测成为正常元件,结果导致我又重新连接线路,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连接元件过程中,由于事先没有计划好元件之间的连接,导致接线在电路板上长距离绕行,既浪费了材料,又使电路板面显得凌乱。但值得欣慰的是,我连接的线路的接线头达到了老师讲解时提出的“似露非露”的标准。在这个实习环节中,我明白了细心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的动手能力还十分的不足,缺乏锻炼,在这种情形下无法胜任以后的工作,所以在日后的学习过程中,我应该努力的将理论与实际联合起来,着重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使自己面对以后的工作时有一定的底气与信心。

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三在这次为期一周的电工实习,我从感性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只具有理论知识是不行的,更要有动手能力。通过实习我们更加体会到了“学以致用”这句话中蕴涵的深刻道理。本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使我们对电工工具、电器元件及线路安装有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了解一些线路原理以及通过线路图安装、调试、维修的方法;对电工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做初步的理解;培养和锻炼我们的实际动手能力,使我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地结合,作到不仅具有专业知识,而且还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素质人才。

以前我们学的都是一些理论知识,比较注重理论性,而较少注重我们的动手锻炼,而这一次的实习有不少的东西要我们去想,同时有更多的是要我们去做,好多东西看起来十分简单,但没有亲自去做,就不会懂理论与实践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多简单的东西在实际操作中就是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也与我们的想象不一样,这次的实训就是要我们跨过这道实际和理论之间的鸿沟。理论说的好,如果不付诸于实际,那一切都是空谈。只有应用于实际中,我们才能了解到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开始的时候,老师对电路进行介绍,我还以为电工实习非常简单,直至自己动手时才发现,看时容易做时难,人不能轻视任何事。

这次实习很累,在安装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不少困难,理论与实践是有很大区别的,许多事情需要自己去想,只有付出了,才会得到,有思考,就有收获,就意味着有提高,就增强了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

通过这一个星期的电工技术实习,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这些都是平时在课堂理论学习中无法学到的,我主要的收获有以下几点:

1.掌握了几种基本的电工工具的使用,导线与导线的连接方法,导线与接线柱的连接方法,了解了电路安装中走线、元件布局等基本常识;

2.了解了简单照明电路的安装方法,掌握了一般串联、并联电路,日光灯、导线开关的安装;

3.本次实习增强了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培养了我们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细心严谨的作风。

实习结束了,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增长了许多学识和见识,受益匪浅。

个人实习总结报告四上旬,我利用这段时间在_药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观察实践实习活动,学到了很多知识。

实践目的:

通过参观体验化工厂车间的生产过程,与自己学业上的知识相联系,为日后就业了解情况。

实践内容:

参观环氧乙烷生产的车间,向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等请教,把自己在校所学的知识同实际生活生产相联系。

一、_药业有限公司简介

_药业是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的大型医药及化工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医药原料及中间体、食品添加剂、日用化工产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医药新产、新技术的开发与转让,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四大产品系列:即环氧乙烷的生产、以牛磺酸钠等产品为主的医药中间体系列、以中药煎药机为主的医疗器械系列、以椰油基羟乙基磺酸钠为主的日用化工表面活性剂系列。其中牛磺酸年产1000吨,质量标准采用jp8、vsp26,产品80%出口到欧美、韩国和东南亚地区。

近几年,_药业不断创新、飞速发展,成为_县重点骨干企业,年年被评为_县税收贡献大户。

二、报告主体

1、化学原理

环氧乙烷,常温时为无色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有乙 醚气味,有毒,常温时为无色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有乙醚气味,有毒。常有两种制法:第一种是乙烯氧化法,第二种是氯乙醇脱氯法。该厂采取了第一种方法即氧化法,乙烯和过氧物作用,过氧根使乙烯双键发生亲和加成,从而制得环氧乙烷。由于乙烯,过氧化物,环氧乙烷都是易燃易爆物,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所以没有实际操作车间的设备。

2、生产原料

由于_接壤武汉,武汉乙烯工程是目前中部地区的石化项目,并且在武汉生产过氧化物的厂家林立,所以生产原料来源比较充足。

3、生产过程

将粉末状的过氧化物放入反应釜的各个部位,往反应釜通入大量的乙烯气体,反应温度控制在低温,一般在—10到20℃。一是可以使环氧乙烷液化有利于收集,二是根据勒夏特列原理生成液相有利于产量,三是避免温度高副反应多,四是避免温度过高爆炸。

4、环氧乙烷的装载

环氧乙烷是一种易燃易爆、易发生聚合反应的化学物质,在空气中1个大气压条件下爆炸极限为3%——100%容积百分浓度,因此对环氧乙烷的储存和运输要求非常严格,一般采用氮气密封。使用专门的环氧乙烷汽车罐车运输。

三、总结

在这个假期,我到车间的实习实践,使我增长了知识和见闻,也让我增长了很多实践知识,很有收获,也很有感触。在几天的活动中,我至少强化了一个观点——发展经济要有长远的目光,要有知识,也要有技术。这次的实习,我也增强了一个信念——要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为将来发展中国经济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此,我也要感谢_药业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对我的支持和关爱,他们教给了我许多知识和课本以外的东西,没有他们的帮助,就没有我的暑期实践活动,没有他们的讲解,我也不会学到那么多的东西,有那么多的收获了。非常感谢他们!

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五一、实习目的

1.通过在药厂车间的参观学习,了解车间的一些基本设备,车间布局等。

2.听取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介绍,使我们对制药企业有一个基本的印象。

3.对于药厂的工作以及相关药品的制作工艺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了解制药流程以及相关过程中用到的机器设备;

4.帮助把在学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到本专业的知识在现实的社会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

5.此次药厂实习提前对将来可能工作的环境有一个全面的的认识,有利于在将来的就业岗位中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清晰未来就业的路线,对走入到社会中如何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去有一定的了解。

二、实习单位概况

_药厂系国家重点中专湖北省医药学校生产经营功能与实训教学功能相结合的校办产业,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药学院和湖北工业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其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通过国家组织的GMP认证,并于二零零二年二月获得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MP证书。目前可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3个剂型12个品种的制剂产品,具有片剂2亿片、胶囊5000万粒和颗粒剂1500万袋的年生产能力,可一次容纳50名学生进行生产实训。

三、实习内容

1、参观药厂的生产车间

(1)了解药厂及车间布局

_月_日我们乘车来到_药厂,在药厂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开始了本次的药厂实习。首先,药厂领导为我们介绍了益康制药厂的厂区布局和车间的布局分配,车间按照一定的流程布局,以达到方便与高效的目的。_药厂为方便学生实习,将几个重要的车间都分布在靠走廊一侧,以方便学生观察、学习。

(2)熟悉药品生产流程

在药厂相关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每个同学都穿上鞋套,正式进入_制药厂的药品生产工作区。_制药厂严格实行人流、物流分开的原则,以保证药物的无菌,在一些特殊的制药车间,工人们还需穿戴特殊的无菌工作服。在整个制药车间,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穿上白大褂,带好工作帽,而且物品在经电梯运送到二楼制药车间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杀菌消毒工作,保证了每一道工序。

2、参观药厂的质检部门

药厂的质检部门在另一座大楼的二楼,质检部门分有药品留样室、药品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等等。质检部门还有许多检测药品的仪器,比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溶促仪、崩解仪、压片机等等。

四、实习成果与感想

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范文6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TRIPS、公共健康

近年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连续爆发,造成了禽流感防治特效药物“达菲”供应出现短缺,而该药品专利权拥有者瑞士罗氏制药公司却在转让生产权上设置了诸多障碍。面对正在广泛传播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一人类共同的灾难,印度、泰国、越南等国政府或企业已宣称在必要的情况下将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从而达到生产“达菲”的仿制药的目的。可见,对于日益严重的公众健康危机,药品专利保护与社会公众利益的矛盾也越发明显,专利强制许可无疑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一条途径,但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至今没有采取这样的措施,原因在于这种权利行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必须对此有充分的理性认识。

1. TRIPS框架下关于药品强制许可的规定

强制许可的规定最早出现在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当中,希望通过建立强制许可制度防止专利人滥用权利,以保证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以体现社会的公正、公平。1994年底,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基础上,将知识产权纳入到世界贸易的范畴,签订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以下简称TRIPS),这一理念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一方面要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另一方面也要顾及第三方合法权利,强制许可措施不得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相冲突,而且也并未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即要防止政府随意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TRIPS同时也将药品及其生产过程纳入了专利保护体系,要求成员方对药品及其生产过程提供专利保护。2001年底,WTO(世界卫生组织)在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达成了《关于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以下简称《多哈宣言》),赋予成员国在公共健康危机下对药品专利行使强制许可权。

《多哈宣言》的意义在于承认出于 TRIPS公共政策的目标,TRIPS对于药品保护问题的解释应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如果过于偏重专利人的利益,而无视公众的基本权益,势必会影响知识产权这一私权利的实施,更不利于知识产权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推广。

2.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性质分析

根据TRIPS协议,各成员应当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强制许可:合理条件强制许可、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依存专利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1]。

药品属于特殊的商品,和公众健康息息相关,具有救死扶伤的重要价值。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属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只有国家在紧急状态下或在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形下才能授予该许可。对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必须是为了实现国家公共利益,一般涉及的双方是要求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家和发明专利权人,而其他类型强制许可,一般涉及的双方是发明专利权人和另外一方要求实施专利的单位和个人。

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必须要合法、合理,必须有相应的理论依据作为基础,如果仅仅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来看,实施药物专利强制许可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从这个层面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必须严格依据行政法学中的行政应急性原则,以保证该行为的合法化。

3.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践价值

实际上,包括美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在专利、商标或者版权领域极少使用强制许可这种救济措施。欧洲各国虽然不同程度地在立法中规定了强制许可,但往往是附加了严格的限制,在实践中也极少采用强制许可措施。如德国唯一的一次强制许可是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根据德国专利法中的公共利益规定授予人类免疫干扰素以强制许可,即便如此,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还是推翻了这一强制许可。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中澄清了有关公共使用的规定,认为“公共利益的存在并不能理所当然地排除专利权人的排他性地位……”,而且“如果公共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相近或相似的替代方法得到满足,就不能以医药产品的名义授予强制许可。” [2]。

强制许可在实践中的作用常表现为另一种形式,如泰国在1992年根据专利法设立了医药品专利委员会,赋予该委员会批准强制许可权的权力,尽管当时泰国艾滋病治疗药物缺乏,但该委员会同样没有采取强制许可的措施,而是寄希望于通过“强制许可的威胁”和跨国企业协商降低艾滋病治疗药物的价格[3]。

可见,虽然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强制许可,但是很少真正启动强制许可。更多的时候,强制许可的意义表现为药品领域降低价格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强制许可更大作用在于威慑和劝阻,成为各国为获得药品生产权或是降低药品价格与相关医药企业谈判的一个砝码,这也是和近年来世界各国重视推广专利保护的普遍要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4. 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思考

目前我国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如对于药品而言,实验室仿制并不难,难的是日后投产的技术问题,一旦启动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药品仿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如何保证?又如强制许可的实施会使制药商把精力集中在仿制而非开发,被许可的发达国家制药商也可能因为无利可图而冷落相关疾病的研发工作,一旦实施强制许可,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这方面的国际声誉肯定大受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如今我国涉及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当然这也同TRIPS协议目前仍然存在太多的争议有很大的关系。面对不容乐观的公共健康危机,肯定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符合我国利益的,也是享受WTO赋予该权利的一种表现,但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负面效果也不容忽视,所以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必须慎之又慎,如果采取的时机不合适或是方式不正确,可能暂时解决了困难,但对将来的保护社会公众健康的工作却是适得其反。所以一旦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必须强调强制受益人的义务,对强制权限予以必要的限制。

4.1实施前的告知

授予强制许可前必须有请求人与专利人协商的过程,即专利权人有被告知的权利,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有其他紧急情形时,只要合理可行即可,当仍应尽快通知专利权人,在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形,如果政府或订约人未经专利检索即知悉或有明显的理由应知政府或者为政府的需要将使用某有效专利,也应迅速通知专利权人。当然这种强制许可决定的有效性应受到相应的司法审查。

4.2合理费用的补偿

为控制禽流感疫情,如果采取强制许可,此时能有其他的医药企业迅速介入“达菲”的授权生产,不但会迅速加大“达菲”的产能,而且会大大降低“达菲”的市场价格,这种种复杂利益关系的也是罗氏公司授权一直悬而未决的因素之一,所以在必要时政府主动向医药企业予以足够的经济补偿也是应在考虑之中,可以以友好的姿态争取进一步和医药企业协商以达到合作的目的。

所以强制许可的受益人有义务支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补偿费用,费用的数额最好由发明专利人和强制许可的受益人签订协议来确定。同样这种支付强制许可的报酬也应受到相应的司法审查。

4.3强制许可的非独占性

尽管批准了强制许可,发明专利权人仍然有权制造已取得专利的产品和进口该专利产品,发明专利权人仍然有权利与强制许可的受益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许可协议,强制许可的这种非独占性,还意味着批准了强制许可并不排除其他国家进一步批准强制许可。

4.4强制许可的不可转让

由于专利权人并不因为被实施了强制许可就丧失了专利权,所以强制许可的受益人不能将该专利再授予其他人,这也是防止知识产权进一步被侵犯的体现,这也和通过正常商业途径获得专利权后可以继续转让该专利权有明显的差别。

4.4 强制许可应及时终止

强制许可是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根据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所采取的紧急措施,该行为突破了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但并非排斥任何的法律控制,也没有脱离行政执法的法治原则,仅仅是行政合法原则的例外,所以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4]。

因此,强制许可的范围和是时间应由授予强制许可的目的而定。一旦授予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如传染病疫情被控制或已自行研究出其他替代药物,就应取消强制许可,发明专利人理应重新获得发明专利的独占实施权。

综上所述,法律承认的药品专利权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但这不是绝对的,应受到公众分享医学进步利益权利的限制,这种限制是解决公众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冲突问题的一种平衡机制,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措施是实现这种平衡机制的一种措施。由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都是发生在紧急情况下,而相当数量的突发事件是难以预测的,这就决定了在发生灾害后所需要的药品的不确定性,医药企业出于长期的效益考虑未必热衷于此类药物的研发,因此,政府对于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相关药品、疫苗的研究开发、经营上市,这对于最终战胜灾害是十分重要的,一旦拥有了自己的研发的药物,就可以避免受制于人,也是解决药物短缺最有效的方法,即使迫不得已采取强制许可,对于被强制人的权益同样需要予以充分考虑,尽量避免给其合法权益带来更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文希凯.专利保护与强制许可[J].知识产权.2003.13(3):20

[2] 张娟,文香平.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浅析[N]..中国知识产权报.2001-11-1(A3)

[3]朴荣吉.医药品专利与强制许可[J]. 法治论丛. 2005.2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