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居生活范例6篇

隐居生活

隐居生活范文1

光绪的亲弟弟成为大清帝国实际最高统治者,这对袁世凯是一个致命的威胁。载沣一直对袁世凯在维新期间出卖光绪帝怀恨于心,再加上袁权倾朝野,成为满洲贵族的心腹大患,载沣极想除掉。可当他与军机大臣奕劻、张之洞商议时均遭到反对,优柔寡断的摄政王最终放弃杀袁,而是令其罢官“回籍养疴”。1909年1月6日,袁世凯乘车回河南,开始了他两年多的“隐居生活”。

为“隐居”造势

罢官后的袁世凯时时处处做出一种绝缘于政治的隐士姿态。他先到汲县和辉县居住,这里有他购置的大量田地房屋,更有世外桃源般的山水风景。百泉和苏门山是辉县著名景观,袁世凯经常约人游览,还仿效古代名士或题联或作诗,极力打造一种隐逸氛围。

几个月后,袁世凯移居彰德城北门外的洹上村。彰德即今安阳,洹上村因洹水从村前流过而得名。这里虽有水,但无法与辉县山水相映、自然天成的隐居环境相比。为了弥补这点缺失,袁世凯极力打造人工隐居环境。他在洹上村购买了一座占地200多亩的庄园,在里面种植瓜果蔬菜、蓄养家畜,而园内最大的亮点是修建的一座花园。园子里有花草树木,有珍禽异兽,有假山,有人工湖,好一派闲居风情。袁世凯为之题字,美其名曰“养寿园”,以示寄情终老之意。

但袁氏庄园的封闭,使外界特别是清廷无法知晓里面的情况,于是袁世凯在上海《东方志杂》刊登了一幅垂钓的照片。照片中的袁世凯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端坐船头,宁心钓鱼,俨然一个淡泊名利的钓鱼翁。这其实只是袁世凯的作秀,目的是消除清廷对他的疑虑,从而保证他的安全。

清廷未必好欺骗,事实上清廷曾派大量探子监视袁世凯的一举一动,比如表面上护送袁世凯回籍的袁得亮就是一个。袁世凯何其精明,于是极尽拉拢之能事,又是送钱又是送物,最终把袁得亮俘虏。袁得亮向清廷发去的汇报材料,都是在袁世凯的授意下完成的,袁得亮反而成了袁世凯借以减轻清廷警惕的工具。袁得亮只是清廷在明处布置监视袁世凯的一颗棋子,在暗处还有好多颗。袁世凯对这一点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只有做足“隐居文章”来消除清廷的猜忌。

“隐居”背后

袁世凯罢官后是希望复出的,这一点从他迁居彰德就能看出来。彰德位于当时最重要的铁路干线京汉线上,交通便利,是北上进京的必由之路。袁世凯居住在此,便于他加强同外界联系,收集全国信息,及时了解清廷动态。在“隐居生活”的背后,袁世凯进行着频繁的政治活动,他甚至在家设置了电报房以方便对外联系。他联络的政治势力非常广泛,《袁世凯未刊书信稿》中提及的人中,有朝中重臣、封疆大吏、北洋旧部、社会名流,乃至西方人士。为了东山再起,他苦心经营。

第一,遥控北洋军。

1895年12月至1899年12月,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练兵,练就了中国第一支新式军队——新建陆军。在练兵过程中,袁世凯特别注意向官兵施加个人影响,使这支队伍只知有袁世凯而不知有大清。后来的北洋军是在新建陆军的基础上扩建而成,至1905年北洋军六镇正式形成,其第一镇为清廷控制,其他五镇的统制如王英锴、张怀芝、段祺瑞、吴长纯、吴凤岭、王士珍、赵国贤等,都是袁世凯小站班底的核心人物,他们的部下也大都是袁的大小亲信。在袁世凯罢官以后,摄政王载沣加紧向皇室集中军权,袁的旧部受到排挤而对清廷失去信任,这更加使得北洋将领人心向袁。但清廷也深知要维系统治还必须得依靠北洋军,因此在打击袁世凯的同时并没有打击整个北洋势力,这使得北洋势力保存下来。

徐世昌在袁世凯被免后调入京任尚书,后升任内阁协理大臣。徐世昌是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练兵时仅次于袁的二号人物,在北洋军中也很有威望,袁与徐这时的密切往来成为袁间接控制北洋军的一个手段。北洋军的一些高级将领如段祺瑞、冯国璋等不时到洹上村向袁请示或汇报。每逢过年和袁的生日,很多北洋军官到洹上村来看望袁,而袁世凯对来宾都是热情接待,极力拉拢,因为他深知这是他出山的资本。

第二,与朝中政要保持密切联系。

庆亲王奕劻是晚清政坛的皇族权要,其贪婪成性是众所周知的。袁世凯投其所好,与其结交,由来已久。早年袁就曾向奕劻贿赂一张10万两的银票,数额之巨大出奕劻的意料,从而引起奕劻的重视。之后,袁世凯对奕劻的贿赂更是常态化:月有月规,节有节规,年有年规,供奉不断,庆王府中的婚丧嫁娶等各项费用,一概由袁的直隶总督衙门代付。为了进一步拉近关系,袁世凯与奕劻长子载振结为兄弟。罢官以后,袁世凯依然与奕劻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施以贿赂。贪财的奕劻对袁世凯的复出起到重大作用,没有他这个内阁总理大臣对摄政王载沣的劝说,清廷是不可能起用袁世凯的。

第三,取得立宪派的支持。

清末随着立宪运动的发展,立宪派逐步壮大起来,成为政治舞台上一支重要力量。1911年4月出台的“皇族内阁”令立宪派大失所望,纷纷要求清廷改组内阁,重用汉臣,并推举立宪派领袖张謇进京考察。张决定进京之前先拜访袁。袁世凯早年在淮军将领吴长庆处结识张謇,吴令袁师从张,后来袁世凯弃吴长庆而攀附李鸿章的行为使张謇大为不满,写绝交书对袁大加羞辱,从此二人断绝往来。立宪运动以来,为争取袁世凯对立宪的支持,张謇又与袁恢复了联系。因此,二人算是故交。

收到张謇要来拜访的消息,袁世凯很是兴奋,因为他深知张謇代表的是千千万万的立宪派人士,得到张謇的支持就等于得到立宪派的支持。5月11日下午,袁世凯接待了来访的张謇,他看到张态度十分坦白诚恳,于是也向张表明了心迹。袁世凯当面表示,有朝一日能出山,一切当遵从立宪派和张謇的意旨而行,并且要求张謇同他合作,把他的意思传达到立宪派中去。通过这次短暂的会晤,袁世凯与张謇在政治上达成默契,取得立宪派的支持。武昌起义后,张謇曾给袁世凯通电“甲日满退,乙日拥公”,恰证明了立宪派对袁的支持。

撕破“隐居”面纱

武昌起义爆发的第二天,消息传到洹上村,这天恰是袁世凯的52周岁生日,他正在接受宾客的拜贺。在袁世凯看来,武昌起义爆发的消息是他最大的生日贺礼,因为他东山再起的机会终于来了。从这一天算起,到10月30日袁世凯离开彰德南下督师,共20天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袁世凯与清廷讨价还价,要权要钱,全力为自己的复出做铺垫。

1911年10月14日,清廷上谕,任命袁世凯为湖广总督,督办剿抚事宜。袁世凯立即上奏折回复了清廷,奏折中说道:“惟臣旧患足疾,迄今尚未大愈。去冬又牵及左臂,时作剧痛。然气体虽见衰颓,精神尚未昏瞀。近自交秋骤寒,又发痰喘作烧旧症,益以头眩心悸,思虑恍惚……已延医速加调治,一面筹备布置,一俟稍可支持,即当力疾就道,藉答高厚鸿慈于万一。”抱病推辞不是袁世凯的本意,他在称病的同时还表示病好即可出山。清廷没有真正授予袁世凯军事调度权,清廷控制的军谘府和陆军部掌管着军务事宜,前线的指挥权归荫昌,袁充其量是荫昌的一个副手。袁世凯当然不会满足于这些权力,他向清廷上这一折的真实目的在于要权。他本来就是装病,病愈或未愈全在他自己说,这样与清廷讨价还价时就占有了主动权。

袁世凯认准了能为清廷收拾局面的人非他莫属,于是逐步向清廷提出了出山的八项条件,包括募兵、筹饷、不为遥制、调将三条、宽容被裹胁者、赈灾等。这些条件大部分与军事有关:如募兵一条要求将直隶、山东、河南等地曾入伍壮丁调集万余人,编练二十四五营,带往湖北,以备剿抚之用;筹饷一条要求度支部先拨款400万两以备军用;不为遥制一条要求军谘府和陆军部不可绳以文法,遥为牵制。又如调将三条:令王士珍襄办军务;令冯国璋到彰德筹商军务;调集将领张锡銮、倪嗣冲、段芝贵、陆锦、张士钰、袁乃宽,并令第四镇统制吴凤岭讯赴前敌。显而易见,袁世凯出山的条件就是要在集结北洋旧部的基础上重掌大清帝国的军事大权。

隐居生活范文2

大沙岙:海滩的宁静之魅

沿着灰白色小路往山下走,夕阳西下,雀鸟归巢的鸣叫声幽然婉转,另一侧却是大海的波浪声,澎湃如鼓。山林和海洋两种截然不同风格的自然之声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更让人惊喜的是,这种混合而成的音色竟无比和谐,洗涤了我长时间纷扰的心情。

远远看去,大沙岙海滩呈M形,与一碧万顷的大海相连,白浪翻滚,沙滩平滑,俨然是画中才有的无敌海岸。这群山环抱下的纯净海滩,渗透在空气里的宁静之感,连三亚的海滩也相形见绌。

天色渐渐暗去,海面上飘动着若有似无的雾气,烟波袅娜之间,远处的几座岛屿就像海上仙山,而自己是误入蓬莱的旅人,赤足在沙滩上散步,跟海浪玩着追逐游戏。大沙岙的沙滩大部分是由万年积累沉淀的贝壳细末堆成,到处是亮晶晶的贝壳碎片,有些硌脚但不会扎疼,抖抖脚就干净了,不似其他泥沙质的海滩,踩得满脚是泥。

游客很少,一个人沿着沙滩往北走,海风吹得心神荡漾,忽然感慨起自然之伟大,人之渺小,这短暂的一生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呢?我们痴缠纠葛的爱与恨,那些过往的得失成败,在浩瀚的大海面前,都成了细碎的贝壳,不经一浪。

三盘尾:凭海临风之快意

三盘尾是南麂岛上最著名的景点,不管从哪个角度拍摄,都是浑然天成的风景画。在第一盘的观景台眺望,对面是高耸的悬崖峭壁,突兀的岩石自然形成了猴子拜观音的形状,为想象力丰富的后人提供了虚构传说的灵感。脚下是被海水冲刷百年的石滩,不少游客在捞取礁石缝隙里的海草,这种黑叶马尾藻,据说全世界就只有南麂这里有,凉拌、烧汤皆美味。第二盘石亭前,羊肠小道蜿蜒,两侧的几亩天然草甸向中央斜倾,宛如蔓延到天边的绿色地毯,包裹了整个山头。走在中间的小路上,海风在耳边呼啸,让人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敞开胸怀,感受自然的慷慨赐予。

以前一直无法理解“凭海临风”一词,于我而言,这仅是四个字构成的成语而已,它是死的,缺乏想象的。站在第三盘的山崖上,背靠着岩石,脚下浪花不停地拍击礁石,面朝碧蓝的大海,头顶是同样湛蓝的天空,潮湿的海风始终环抱身体,我终于真切地理解了“凭海临风”的意境,它变成了一个动词,鲜活而形象。

远处的大小岛屿,在日光下,依稀可见树林和岩石,海鸥在视线里飞过,划出优美的弧度。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霓明灭或可睹……”此时此地此景,我毫不怀疑若世上真有仙人,定会乐意在南麂列岛的一隅修行。

出海捕鱼:“伪渔民”的收获

下午和前晚认识的几个朋友一起出海捕鱼,明知道这个时辰出海注定了收获贫瘠,仍然被好奇心驱使着,期待撒下去的鱼网,会捞上多少惊喜。

渔夫们穿着连靴的橡胶长裤、粗布衬衫,黝黑的手臂上伤痕隐约。渔网是机器放下去的,一段一段加固绳索,40分钟后把网兜拉上甲板,一骨脑儿倾出来。第一网捕到一条大黄鱼和十几条小鱼,钉螺不少,混着几只奇形怪状的螺。船舱一角有简易的厨房,用白水煮了,加料酒、葱姜,端上桌来尝个新鲜。

在船头遥望山顶有灯塔的岛屿,当地朋友说那是大檑山岛,岛上有成片天然的水仙花丛,令我满心向往。岛屿与陆地不同,存在着无数种可能,踏上一片人迹罕至的孤岛时,你永远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是无数飞鸟,还是蛇群,或是幽谷百合。因为奇迹的存在,海岛是浩瀚的大海中,最值得探索的冒险之域。

黄昏时候,终于回到南麂岛,出海学了趟渔民,可惜一无所获。无妨,对我来说,渔船颠簸在风浪上,眼见的风景已是最美好的收获:山顶的白色灯塔、啄食漏网之鱼的成群海鸥、晴日天空的湛蓝无瑕……都像瞬间定格的胶片,存入记忆深处的影集。

荧光海岸:坐看月影西斜

海边小木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120元的标间不比六、七百元一间房的宾馆差多少。一觉醒来,凌晨三点半,四周黑暗寂静。从昨晚六点睡到现在,已是了无睡意,思想斗争许久,仍抑制不住想看日出,便穿上外套,拿着强光手电出了门。

不远处的露营地上,帐篷三三两两地支着,万籁俱寂,忍不住恶作剧地用手电筒照了几下,没有任何反应。走下沙滩,也空无一人,当然,这样的深更半夜,只有我这个小疯子会心血来潮来看海,其他人都在与周公相会,哪管潮来汐退。

找个海风小一些的地方坐下,下弦月如弯钩,挂在朗朗星空的一侧,满天繁星,空气中云烟氤氲,让夜色愈加柔情似水。一波波浪尖发出诡异的幽蓝色光芒,如同电流贯通的荧光,随海浪落下而消散。这幽绿蓝光鬼魅一般的荧惑,让我恍惚间怀疑,会不会有一尾人鱼踏浪而来。南麂的海滩是贝壳质的,海洋生物的骨骸千百年累积,成了渗透在海水里、沙滩中的磷粉,荧光海的原理跟“鬼火”应该差不多。这一无心发现,让我雀跃不己,原本漆黑一片的大海,因为海浪的蓝绿荧光,变成随波流动的画面。

月影西斜,星星渐渐稀疏,海平面的尽头,鱼肚白的天光撕开了黑夜的幕帘。我独自坐在那里,感觉着时光的流逝,安静地注视着星月退场,期待着一轮红日跃入视线……突然觉得,在海边等待是一桩浪漫入骨的事情,望着潮汐来去,暗夜和黎明交替,自己期待的那个人,也许会来,也许不会。

归去来兮:且放白鹿碧海边

网上对南麂列岛的介绍少而雷同,尤其是住宿部分,只有宾馆的联系电话或片面评价,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图片。据说,南麂岛的政府本来打算改造旅游设施,后来又放弃了,因为人工修葺会让这座海岛失去自然的味道。中国人造的风景已是太多,不如保留岛上的天然美景,让城市里的人能享受到原生态的度假小岛。

的确,岛上政府采取的系列措施处处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包括污水、垃圾的处理,力图维持天然的生态环境。大沙岙的沙滩上没有卖饮料和食物的小摊,冲凉的浴室没有热水,标牌明确地规定了不准把肥皂、沐浴用品、塑料袋等化学制品带入。就是说,如果想洗个舒服的热水澡,麻烦您回宾馆去,海滩上谢绝一切化学污染。真希望十年、二十年,再久些,南麂岛都可以秉持这般理性的管理观念,不为物质利益驱动,始终以天然环境为首。

海滩边的海鲜大排挡、沙滩足球的球门、拍击礁石的清澈海水、海边的白色风车……目光所及,心之所恋,拍下了在南麂岛上所有的喜悦和流连。大沙岙到三脚辽的中途,有一座神秘别墅,大门上挂着匾额,题有“竹墅”二字,门内几幢竹子搭建的小屋沿着山壁间或错落,每幢竹屋的阳台均正对大海。主人定是个清雅之人,设计了这样一处观海赏竹的度假别墅,可惜问了守门者,说竹墅不对外租借。

古语有云:“小隐于野,大隐于市。”名人雅士们纷纷在凤凰、西湖、南麂等地买楼建园,挂上“闲人免进”的牌子,独享大好美景。我们这些碌碌无为的小市民,只好继续在城市里奔波劳作,权当自己是隐于闹市吧。

小贴士

1.温州开往鳌江的班车,15分钟一班,车程1.5小时,车费22元。

2.抵鳌江镇,下车后坐三轮车去码头,车费3元,亦可步行前往约15分钟到鳌江码头。

3.鳌江码头乘快艇到南麂,涨潮时需90分钟,退潮时70分钟,船期会根据潮汛调整。出发前要打电话预订船票,到鳌江码头后报出手机号码才能购票,票价99元;南麂回鳌江的快艇,出发前可拜托客栈老板代为订票,或前一晚18点打电话到码头调度室查询班次,票价平时95元,国家法定假期99元。

4.南麂列岛景区进岛为“一票制”,门票旺季每张100元,淡季每张50元,景区内现有的大沙岙、三盘尾等景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门票。

5.岛上的环岛巴士,每人40元,非常方便。

隐居生活范文3

关键字: 配偶 同居 隐私 隐私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并于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以看出,伴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我国的婚姻法也体现出了冷静的态度和理性的思考,保护了弱者,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精神。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配套设施的缺乏,使得侵害人有了规避法律的事由,例如,以隐私权来抗辩其侵权行为。本文仅就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否存在隐私权问题进行论述,即有配偶者能否以隐私权来保护其与他人同居行为。

一、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四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须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4、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四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谈到的“包二奶”问题。“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对于这种现象,“社会舆论的主要倾向是持否定和反对的态度。人们主要是从伦理道德角度看待问题,认为其违背婚恋道德,是对夫妻一方的不忠,更是对一个和睦家庭的破坏。”[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都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行为,但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与重婚不同,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构不成犯罪。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原则,但还没有对一夫一妻制形成公开的挑战”。[2] 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能用刑罚的手段进行处理,而只能作为一个民事问题来解决。

在民法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属一种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配偶权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生之亲属关系,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配偶权的性质属绝对权,“是表明该配偶之所以为配偶,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与其成为配偶,且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而作为,构成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3] 就配偶权的内容来看,具有复杂性,是多种权利基于该种身份关系的合成,包括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同居的义务、住所决定的权利等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害及配偶权的,主要是对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的违反。“夫妻同居,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婚姻的本质义务,是夫妻关系区别于其他两性关系的重要标志。夫妻忠实,是婚姻关系的伦理要求,也是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从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来看,要求夫妻同居和相互忠实是顺理成章之事”[4]因此,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而非道德义务。侵害配偶权在具备了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后,便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法律对制度的设定是美好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却遇到了挫折,损害赔偿属于民事案件,只能依据民事诉讼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自行承担举证责任。由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属道德和舆论否定的行为,登不得大雅之堂,当事人往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从而造成了取证的困难,当事人往往委托私家侦探进行调查,但这些做法很容易涉及法律禁区,因为在我国禁止开办“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家侦探性质的民间机构。另外,虽然无过错方可以自己进行调查取证,但也很难通过合法行为取得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就使得如果采取跟踪、偷拍等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手段取得的证据,一旦被认定在取证过程中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就会被确认无效。例如被“捉奸在床”者便以侵害隐私权抗辩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受害者只能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这样,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便成为“水中的月亮”。

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否存在隐私权问题便成为开启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钥匙。

二、隐私与隐私权的法律界定

“隐私是一个受时间和文化制约的概念”[5],在更大程度上是受心理和社会因素制约的。例如,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处于依附人格权关系中的当事人毫无自身隐私可言。[6]即使到了现代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依法治国的崭新时代,人们对于隐私的问题也是知之甚少,甚至一提隐私便理解为一些不可见人的事情,从而把一个体现人格尊严的概念变成了一个尴尬的问题。

何谓“隐私”,至今尚无一个普遍认可的法律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隐私是“不愿被窃取和披露的私人信息”,“人体的隐秘部位是人体这一物质性人身要素的组成部分,不是隐私,人体隐秘部位的信息才是隐私;私人存款不是隐私,存款信息才是隐私”。[7]2、隐私是指“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安宁的私生活或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刺探公开保密的私人信息”[8]3、隐私是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9]从以上对隐私的诸定义来看,虽然学者下定义的角度不同,隐私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有差异,但都注意到了隐私的私性,即属个人私生活的组成。比较看来,第三种观点比较准确地揭示了隐私的本质特征-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隐私虽属个人生活之信息,但必须建立在无损于他人和社会的条件下。在强调社会本位的思想下,不能放弃社会利益。该概念即保护了个人利益又维护了社会利益。体现了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如果说 隐私是一个道德问题的话,那么隐私权便成为一个法律问题。隐私权一词,源于英文Privacy,就世界范围来看,隐私权的出现也才不过一百来年。“在人权类型化进程中,隐私权是较诸名誉、姓名、肖像等基本权利更晚出现的一种。关于人的这项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思想至多只能溯到上个世纪末。据考证1868年法国亚尔萨斯曾有过一条‘私生活应严加保护’的法律,但学术界的通说认为,在1890年美国人布兰戴斯(Louis D.Brandeis)和沃伦(Samuel D.Warren)发表《论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之前,没有人提出过隐私权的理论,也无相应的立法和判例。”[10]按照《韦氏大辞典》的解释,隐私权主要含义有三:一是指独立于其他公司或其他人的性质或状态;二是指不受未经批准的监视或观察;三是解释为隐居、私宅、私人事务、私密环境等。《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规定:“隐私权是民事侵权行为法和美国宪法上的一个法律概念。在侵权行为法中,隐私权是一种不受这样一些行为给与的精神上的伤害的权利,这些行为的目的是要通过将被害人的私生活向公众曝光或通过侮谩和骚扰他的宁静使他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在我国,隐私一词最早见于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而在立法上,则最早出现于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一般认为,所谓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为人知的事情。”以此为基础,“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11]

隐私权旨在维护权利主体的人格尊严,是公民保持其人格尊严和从事社会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条件。由于隐私权保护对象及其内容的特殊性,因而成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从隐私权的价值中我们可以看出,隐私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权利人许可范围以外的人都不能侵犯,即不能获知他人的隐私。但是,隐私是以一种信息的方式存在的,而非以一种物质形态存在,这意味着他人可以通过复制而获得隐私信息,而这并不影响权利人对该信息的所有。因此,真正的隐私权指向的是一种对信息的独有状态,即不能为他人所知,否则便造成侵权。隐私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

1、个人生活安宁权。即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所谓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密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过去和现在的其他不受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话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革新,使得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应当说明的是,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秘部分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公开他人隐私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政治利益的需要而公开他人的个人私事,例如公开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二是为维护自身或他人权利的需要而在必要范围内公开或了解他人的隐私。

我国现行立法,还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权这一概念,但在相关法律中却隐含了对隐私权保护的信息。我国宪法从其他方面对公民的隐私权不容侵犯给予了认定: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了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法律保护。这些都是对公民隐私权的间接保护。但是,中国至今还没有将隐私权上升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在《民法通则》中还没有规定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这显然是以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来保护隐私权,可以理解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基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隐私与隐私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隐私是客观存在的个人的“私事”,仅表明了当事人希望将个人的“私事”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而隐私权是法律上的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利,所保护的对象为法律认可的个人隐私。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隐私都能够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要受到社会利益和法律的限制。

三、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不存在隐私权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隐私权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融合了一个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非常敏感和有争议的问题。否定者大多“从伦理道德出发,认为婚外恋违背了婚恋道德,而法律所保护的隐私,则必须考虑到社会公德和公众的共同利益,如果婚外恋这种违背社会准则的行为也能主张隐私权而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可能导致社会上更加丑恶的现象的出现和伸张。”[13] 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隐私权属个人的私人信息,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完全属于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属于两情相悦的事情,别人无权知悉,不能干涉。笔者认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存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的,但是,该行为确实为当事人的隐私,是私人信息。理由如下: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道德准则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由经济关系最终决定,按照善恶标准来评价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他评价人们行为和思想的标准是善与恶,包括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他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14]也是人们对于追求理想境界的体现。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道德的认识也不一致。并且,道德和法律也是密切相连的,尤其是作为婚姻家庭领域的问题,二者是难以区分的。在一个文明社会当中,道德标准往往与法律标准相吻合,道德义务往往就是法律义务。现代社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已经在人们的思想观念当中形成的“一夫一妻”制的道德判断准则,是违背一般人的思想观念的。这些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德,造成了家庭的破裂,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我们保护其隐私权,尤其在我国道德转型时期,这无疑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使得“世风日下”。隐私权是文明社会的产物,我们绝不能给破坏道德者穿上文明的外衣。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持批判态度的。在现行婚姻法第三条规定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可见,婚姻法是把同居上升为了法定义务,而不再是一项单纯的道德义务。应当说,同居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脱离了这一点,婚姻也就成为一副空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该义务,即夫妻之间的同居与忠实义务。在这种条件下,赋予其隐私权,无疑说明法律是在保护违法行为。即侵害人可以受害人侵害其隐私权进行抗辩。基于此,我们完全可以推出犯罪嫌疑人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拒不交待犯罪行为这一结论,这无疑是保护了犯罪,从而曲解了法律设立的本意。因此,在我国是不能存在这样一种“保护违法行为”的法律制度的。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面侵害了其配偶的个人利益,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同居关系表面看来是属于双方自己的事情,但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决非限于两人之间。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婚姻家庭关系的状况必然影响着社会的安定性。例如,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都会受到影响。在我国社会大变革时期,婚姻关系也多有动荡,离婚率的增长便是一例,这必然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侵扰了正常的社会活动。因而隐私权的保护要受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的内容以真实性和隐蔽性为主要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隐私内容的判断可以不顾及其是否合法、是否合乎道德规范。任何个人隐私都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准则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予以揭露和干涉。隐私权在本质上是要保护纯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情事”[15]因此,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的隐私权存在与否主要是考虑对道德伦理的违反与否,更重要的是考虑对法律的违反和对公共利益的侵害与否。另外,在隐私权的内容上也不包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存在隐私权,即法律不保护该种隐私。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该种行为是其隐私,只是不受法律保护罢了。这样,在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也就得到了保障,对方也就不能以隐私权受到侵害而进行对抗。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当事人对于一般社会公众而言,可以存在隐私,即该种行为不被他人所知,但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是不能寻求法律上的救济的。因为,这毕竟还是一个民事问题,“私人性”还是民法的本质和最大特征,在没有上升到公法领域进行调整时,一般社会公众不宜随意宣扬他人的这种隐私,这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当然,这也只能进行道德约束。

[注释]

[1] 甘琴飞、傅昌强、毛宏庆 《对婚外恋主张隐私权的法理思考》载《法学》2001年第1期。

[2] 王利明 《婚姻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载《法学》2001年第3期。

[3] 杨立新《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823页。

[4] 邵世星 《夫妻同居义务与忠实义务剖析》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1期

[5] 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148页。

[6] 参见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148页。

[7] 参见冯菊萍《隐私权探讨》 载《法学》。1998.年第1期。

[8] 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7页。

[9] 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80—482页。

[10] 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144页。

[11] 参见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年第一版第147页。

[12] 参见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年第一版第149页。

[13] 甘琴飞、傅昌强、毛宏庆 《对婚外恋主张隐私权的法理思考》载《法学》2001年第1期。

隐居生活范文4

孔子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周易》中说:“天地闭,贤人隐。”文人得意时仕,失意时隐,自古而然。这些文人将歌颂贤人隐士、表达隐逸的志趣作为自己诗歌的题材,中国的隐逸诗便一代代流传下来,成为中国浩瀚的诗歌海洋里非常重要的一个大类。

中国最早的隐逸诗,就是出自《诗经・卫风》的《考》。

“考(pán)”,《毛传》解释说:“考,成。,乐也。”朱熹《诗集传》解释:“考,扣也;,器名。盖扣之以节歌,如鼓盆拊缶之为乐也。”黄熏《诗解》说:“考者,犹考击其乐以自乐也。”如此一解释,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隐士自击乐器自唱自舞的情景,也即有人对此诗所定义的“隐士之乐”。

隐士的“乐”有哪些?让我们细细看来。

《考》:中国最早的隐逸诗

这首诗只有三节,每节四句,每句四字,共六十四个字。如此短的一首诗,却勾勒了一幅生动的画面,表现了一种快乐的情绪,并引领了中国几千年诗歌的一个大类,不能不说它很神奇。

第一节的前两句:“考在涧,硕人之宽。”涧,“山夹水曰涧”,也就是两山之间的水。硕,“大也”。我们前面学一首诗叫《硕人》,写的是卫庄姜,一个高个子的美女。其实凡是高大健壮的人,都可以叫“硕人”,无论男女。比如《诗经・邶风・简兮》,写一场集体舞蹈,其中那个领头的舞师引起了诗人的注意:“硕人俣(yǔ)俣,公庭万舞。”俣俣,大而美的样子。万舞,一种大规模的舞蹈。公庭,国君朝堂之庭。舞师高大又魁梧,在公庭里面当众领舞。《考》的主人公同样是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人。而且,“硕人”们不仅身形高大,且品德清雅,志趣高雅,诗人对他们的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宽,心宽。这两句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人,一处景,一种情怀。人是高大健壮的人,景是远离尘世的山涧,情怀是一种宽广的自得情怀。把这两句直译,就是“远离尘嚣隐居到山涧之畔,伟岸的形象啊心怀宽广”。

第一节的后两句:“独寐寤言,永矢弗谖。”独寐,一个人睡觉。寤言,醒来后自己和自己说话。这个隐居在山涧的“硕人”,每天独自一人入睡,一人醒来,独自一人说话。乐观地说那叫潇洒,然而我们也能深切感受到他所承受的孤独。永,长。矢,同“誓”。谖(xuān),“忘也”。这句话是说,我要发誓,永远都不忘记自己隐居的高洁理想。

第一节的四句,已为全诗定了基调。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高大的人,一处幽僻的景,一种独居的生活状态,一种高洁的理想坚守。

第二节和第一节格式基本相同,只替换了部分字:“考在阿,硕人之。独寐寤歌,永矢弗过。”阿,山阿,山的曲隅,一说山坡。(kē):貌美,引为心胸宽大。过,“失也,失亦忘也”,也就是忘记的意思。隐居之处在山阿,天大地大,隐士的心胸也宽大。独自一人入睡,独自一人醒来,独自一个人唱歌。这个“歌”,比上节的“言”更高一种境界,更多一份洒脱。

第三节依然是这种复沓的结构:“考在陆,硕人之轴。独寐寤宿,永矢弗告。”“高平曰陆”,也就是高而平坦的地方。轴,徘徊往复,自由自在。寤宿,朱熹的解释是“已觉而犹卧也”,说白了就是醒了不起床,赖床,不用像《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中说的那个小官那样,还没睡醒就去上班,衣服都穿得“颠之倒之,倒之颠之”。告,有人说是哀告、诉苦。意思是说:“即使独身静悄悄地度日,誓不到处哀告改变衷肠。”也有人说不告诉别人,是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乐趣,朱熹就这样解释:“弗告者,不以此乐告人也。”还有人引用了陶宏景的一句诗来解释这个字:“只可自怡悦,不可持赠君。”只是自得其乐而已,“不足与外人道也”。

这首诗,贤人、幽境、愉悦三者相结合,也给读者一种阅读的快乐之感。传统意义上,人们都把这首诗认作是中国的“隐逸诗之宗”。

《诗经》中的其他隐逸诗

《诗经》中还有其他隐逸诗,与《考》之意略略相近的,如《陈风・衡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

“衡门”即“横门”,横木做成的门,指简陋的居所。栖迟,居住休息。泌,泉水。洋洋,水流不息的样子。乐,疗救。鲂(fáng),鱼名。取,同“娶”。齐之姜,齐国姓姜的女子。宋之子,宋国的女子。意思是说:简陋的横门之下也是可以居处的,流淌不息的河水也是可以充饥的。吃鱼何必一定要吃美味的鲂鱼和鲤鱼,娶妻又何必一定要娶齐国姜姓的美女和宋国的美女呢?诗人甘于贫贱,不慕富贵,所以朱熹评论这首诗说:“此隐居自乐而无求者辞。”

《诗经》中表现隐逸生活的,还有《魏风・十亩之间》: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桑者,采桑的人。闲闲,宽闲、悠闲貌。行,且,将要。泄泄(yi),和乐的样子。这里的“还”和“逝”,有人就解作归隐。有人说是“携友归隐”,有人说是“夫妇归隐”。田间如此悠闲,我们一起去归隐吧。

隐逸诗在两汉及魏晋南北朝的发展

秦灭六国,二世而亡;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西汉东汉,王莽篡权……魏晋南北朝更是纷乱如麻。社会的动荡,使一批有才华的人士,不满当朝政权,隐入山林草泽。于是,隐逸诗便大批出现了。

秦朝时期,出现了著名的“商山四皓”,他们是吴实、周术、唐秉、崔广,都是掌管朝廷史事书籍的博士官,见秦政暴虐,四人一同到商山隐居。他们作有《采芝歌》:“莫莫商山,深谷逶迤。烨烨紫芝,可以疗饥。唐虞世远,吾将何归?驷马高盖,其忧甚大。富贵之畏人兮,不如贫贱之肆志。”与《考》一脉相承的是,这首诗同样描写了隐居的环境之美,隐居者之安乐。而且这首诗比《考》意旨更明确,指出了隐居的原因:“唐虞世远,吾将何归?”“富贵之畏人兮,不如贫贱之肆志。”“唐虞”也即尧舜。《采芝歌》是继《诗经》之后较早的隐逸诗,因而也被后世的隐逸诗人或者渴望隐逸的诗人们奉为典范,不断歌咏。

汉代的隐逸诗较著名的有两首,一首是“怪才”东方朔的《嗟伯夷》,其中有“与其随佞而得志兮,不若从孤竹于首阳”之句,嗟叹不食周粟的隐士伯夷、叔齐的事迹,表达对隐士君子的赞美。另一首是淮南小山《招隐士》:“猿群啸兮虎豹嗥,攀援桂枝兮聊淹留”“虎豹斗兮熊罴咆,禽兽骇兮亡其曹”,显现隐士幽居的寂寥艰危,告诉隐士隐居并非那么美好,“王孙兮归来!山中兮不可以久留”。看,有歌颂隐逸之美的,就有铺陈隐逸之险的。这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其实基于两种不同的价值观。

汉魏两晋时期,战乱频仍,门阀氏族之间多有倾轧,再加上当时道家崇尚自然的思想影响,不少知识分子选择远离政治,遁迹山林,隐逸诗便大批出现了。“竹林七贤”之一阮籍的父亲阮有一首《隐士》诗:“四皓南隐岳,老莱窜河滨。颜回乐陋巷,许由安贱贫。伯夷饿首阳,天下归其仁。何患处贫苦,但当守明真。”历数前代隐士,表达了对隐士高洁志趣的赞美。“竹林七贤”是一个比较集中的写隐逸诗的群体,他们常纵情山水间,以隐逸放达之举逃避不测之祸。嵇康有“比翼翔云汉,饮露餐琼枝。多念世间人,夙驾咸驱驰”“岩穴多隐逸,轻举求吾师。晨登箕山巅,日夕不知饥”之句;阮籍《咏怀诗》八十二首,多为隐逸诗,其中佳句如“泰山成砥砺,黄河为裳带。视彼庄周子,荣枯何足赖”“岂为夸誉名,憔悴使心悲。宁与燕雀翔,不随黄鹄飞”等。西晋张载写有《招隐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来去捐时俗,超然辞世伪。得意在丘中,安事愚与智。”因写《三都赋》而洛阳为之纸贵的左思,在其《咏史》诗中写道:“振衣千仞岗,濯足万里流。”极写隐居山林的潇洒。

东晋大诗人陶渊明有“千古隐逸诗人”之称,他的诗达到了隐逸诗的巅峰。因“质性自然”“本爱丘山”,他辞职归隐,抛离尘杂,返归自然。他的“隐逸诗”,真是到了超凡脱俗的地步。

南北朝时朝,隐逸诗比较有名的如陶宏景的《诏问山中何所有赋诗以答》:“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后两句,也就是有人拿来解释《考》中“永矢弗告”的句子。大诗人庾信也有一首著名的《奉和赵王隐士诗》,其中写隐居环境之美的句子非常优美:“涧险无平石,山深足细泉。短松犹百尺,少鹤已千年。野鸟繁弦啭,山花焰火然。洞风吹户里,石乳滴窗前。”

两汉魏晋南北朝似乎天生就是适合隐逸诗生长的土壤。这个时期的隐逸诗,上承《诗经》又有所发展,也为后世的隐逸诗作了很好的铺垫。

生长在唐风宋月里的隐逸诗

唐代,在我们印象中是繁花盛开的时候,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稳,白居易的现实,都在盛唐气象上镶嵌了耀眼的钻石,让我们感觉格外光亮。然而,在整个诗坛繁盛夺目的大背景下,唐朝隐逸诗也表现出其自身特色。一个原因是“安史之乱”带给社会的动荡,另一个原因便是诗人们个人命运的动荡所带来的内心体验和价值追求。

柳宗元有一首《渔翁》诗云:“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乃一声山水绿。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渔父”“渔翁”是诗歌中一种很常见的意象,就是隐逸者的代表。诗人还化用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云无心以出岫”的句子,表达了自己对隐者的赞美之情。

写过《游子吟》的孟郊,也写过一首题为《隐士》的诗。其中以麋鹿作比,道出了千古隐逸者隐逸的原因:“虎豹忌当道,糜鹿知藏身。”“草木择地生,禽鸟顺性飞。”诗人又以宝玉和松柏作比,道出了隐逸者所惧:“宝玉忌出璞,出璞先为尘。松柏忌出山,出山先为薪。”诗人也写出了隐逸者心境的淡泊:“寝兴思其义,澹泊味始真。”

王维送友人归隐,写了一首《送别》诗:“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不得意”三字,交代友人归隐的原因。世间功名利禄总有尽头,只有山中的白云才无穷尽之时,足以供你娱乐排遣了。这两句表现了作者很复杂的思想感情:既有对友人的安慰,又有自己对隐居的欣羡。

诗人于鹄经历了隐居、出仕、再隐居的生活轨迹,创作了大量隐居和寻禅问道题材的作品。比如他在《长安游》中写道:“年年只是看他贵,不及南山任白头。”表现了一种隐逸情怀。最有代表性的是一首《买山吟》:“买得幽山属汉阳,槿篱疏处种桄榔。唯有猕猴来往熟,弄人抛果满书堂。”人与自然,与植物、动物,都浑然一体,自是乐在其中。

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白居易写了一首《中隐》:“君若欲高卧,但自深掩关。亦无车马客,造次到门前。人生处一世,其道难两全。贱即苦冻馁,贵则多忧患。唯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表现的是一种半隐半仕、力求两全的状态。与白居易交好的元稹,也写过一些隐逸诗。如《寄隐客》,其中有“潜书周隐士,白云今有期”之句;《悟禅三首寄胡果》,其中有“百年都几日,何事苦嚣然”之句。

晚唐诗人陆龟蒙一生布衣,隐于吴地,亲事农事,躬耕自给,然而他却关心时政,用诗歌揭露时弊。有人说,他的隐是诗人之隐,他的诗是隐士之诗。他也把自己比作古代隐士涪翁、渔父、江上丈人。在躬耕南亩、垂钓江湖之余,他写下了许多诗、赋、杂著。

李白虽不是隐逸诗人,但由于在现实中不得志,也写了不少与隐逸有关的诗。比如在《赠终南山山人隐士诗》中写道:“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李白还以《商山四皓》为题写了一首诗,诗很长,前四联是:“白发四老人,昂藏南山侧。偃卧松雪间,冥翳不可识。云窗拂青霭,石壁横翠色。龙虎方战争,于焉自休息。”由此可以看出他对前代隐士的赞美和对隐逸生活的向往。

宋代分为北宋和南宋两个时期。北宋时期政治上相对稳定,因而隐逸诗词数量较少。北宋隐逸诗人的代表诗人是林逋。林逋长期漫游,后半生隐居于杭州西湖,结庐孤山北麓。他喜欢梅、鹤,自称“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他的诗多表达隐居生活的情趣,名句如“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迢迢海寺浮杯兴,杳杳秋空放鹤心”“况有陶庐趣,归禽语夕阳”“谁家岸口人烟晚,坐见渔舟两两归”等。

苏轼曾在词中表现出退隐遁世的人生空漠感,可以看出一些隐逸情怀:“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凄凉”“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等等。但苏轼只是在诗词中表现出归隐之意,并没有身体力行。

到了南宋,由于政局的动荡,隐逸诗出现的数量较多。南宋前期隐逸词的作者不少是心怀壮志的英雄,像叶梦得、张元等等。叶梦得曾任户部尚书,晚年隐居湖州石林,自号石林居士,创作了不少隐逸词。如“今古几流转,身世两奔忙。那知一丘一壑,何处不堪藏”(《水调歌头》),“旁人不解青蓑意,犹说黄金宝带重”(《鹧鸪天》)等。张元主要创作成就是豪放词,隐逸词作也不少,也有一定成就,如“不羡腰间乾金印,却爱吾庐高枕,无事闭柴门。搔首烟波上,老去任乾坤”(《水调歌头》),“老去英雄不见,惟与渔樵为伴,回首得无忧”(《水调歌头》) 等。最有代表性的是朱敦儒,字希真,历任兵部郎中、临安府通判、秘书郎等职,在被迫隐居的晚年,常放浪烟霞间,写下了大量的隐逸词。其词语言浅白如话,形象单纯明净,风格飘逸自然,时人称其为“朱希真体”。又因其词集为《樵歌》,故亦称“樵歌体”。其中的名句如:“洗尽凡心,相忘尘世,梦想都销歇。胸中云海,浩然犹浸明月”(《念奴娇》),“红尘今古转船头,鸥鹭已陈迹,不受世间拘束,任东西南北”(《好事近》)等。

元明清:隐逸诗的尾声

元代的主要文学体裁是曲。比较有名的隐逸曲是白贲的《鹦鹉曲》:

侬家鹦鹉洲边住,是个不识字渔父。浪花中一叶扁舟,睡煞江南烟雨。觉来时满眼青山暮,抖擞绿蓑归去。算从前错怨天公,甚也有安排我处。

这首曲子,描绘了“不识字渔父”自由自在的生活。在礼赞隐逸生活的同时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懑。说自己是个“不识字渔父”,便是对社会的愤激之语。这种情绪,在元代一般汉族文人中普遍存在。当时,在民族歧视政策下,汉族文士多不能为国所用。白贲自然亦然,只是做过地方小官,且为时短暂。这支曲道出了当时一般文士共有的心声。

隐居生活范文5

而这时,山林竹间,秀水长流之处就成为了我们争相前往的地方,而山清水秀的莫干山就是这样的一片净土。位于中国浙江省的莫干山早在上世纪初期便是上海名流雅士避世休闲的热门目的地,如今已再度成为精英一族青睐的悠游去处。莫干山满山绿意笔挺的竹林,微风拂面,竹林飘逸摇曳,秀水锦云蓝天,景色迷人清净,给予人们难得的娴静、惬意之感,所以在这里无论是休息度假,还是隐居慢生活都是一个非常完美的选择。

莫干山这里风景独好,当然也少不了一处令人能够完全放松,舒适无纷扰的栖身之所,而莫干山里法国山居就是一处能够满足你想要隐居慢生活的地方。记者就亲身体验了一把这实属难得的隐居生活。莫干山里法国山居位于莫干山的山顶,我们驱车前往的过程中,就被莫干山大片大片葱郁的竹林所吸引,景色幽美迷人。在闲暇时光,终于可以放下手机,好好的体验一下隐居的生活,我们居住在法国山居公馆之中,公馆的地理位置更高,360度被布满竹林的群山环抱,从公馆出发徒步到山顶最高处,享受居高临下的感觉,果然山顶的空气更好,鸟瞰群山竹林飘逸,仿佛是一场心灵的修行。除了徒步,莫干山骑单车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莫干山还为骑行爱好者专门修了骑行道路,穿梭于竹林曲径,既锻炼了身体又放空了思想,T行时杂念全无,这样的健康隐居实属珍贵。与在城市相比,在莫干山的骑行更为有意思,山间的道路平缓不一,适合各种难度的骑行爱好者的不同要求,即使不是独自骑行,与友人结伴慢骑,也更为轻松惬意。

在莫干山打高尔夫球也比在城市中的玩法更有难度,因为山坡的道路崎岖不平,想要更为精准的打球,选择在莫干山绝对是高手对决的地方,所以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高尔夫爱好者常常来此游玩。而在法国山居公馆的浮台上,设有40°恒温泳池,与我们城市中普通的室内泳池不同,在浮台恒温泳池中不仅可以高海拔畅游还可以鸟瞰莫干山群山风景,这种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美好体验是居住在城市中的我们心心向往的。在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美好时光,我已忘记了城市间的纷杂,手机也已然“失宠”。

法国山居公馆是国内首家豪华私人山居度假别墅,这座独栋别墅室内设计典雅时尚,艺术感强烈。法国山居公馆与酒店建筑由一条古色古香、私密幽静的石板小径连通,所以来到这里的人们可以在此安享私密时光,不会被其他人所打扰。来到这里可以拥有隐居山林,重塑自我,修身养性的全新体验。

法国山居公馆的地理位置绝佳,其360度浮台可将连绵起伏的群山、大片有机茶园及茂密苍翠的竹林风光尽收眼底。别墅和浮台采光充足,整日都可以沐浴在阳光之下。莫干山里法国山居所有者兼设计师司徒夫先生 (Christophe Peres) 还与我们聊了很多来到莫干山里法国山居能够得到的独特体验。

Q = 《北京青年》周刊

A =莫干山里法国山居所有者兼设计师司徒夫先生 (Christophe Peres)

无论是隐居还是度假,吃也是很重要的方面,法国山居公馆在吃的方面有什么特别之处?

法国山居公馆的厨师会做一些自己独创的菜品。我们的厨师可以做中国菜肴,比如火锅,还可以做精致独特的西式菜品,我们可以根据客人们的要求喜好利用当季最新鲜的食材来为他们定制菜品。比方说我们的客人来这里住两三天,我们会对每日、每次菜品的风格进行变化,比如精致西餐和中式家常美食来进行穿插提供。当然,我们的客人有的自己带自己的厨师,我们希望客人们度假愉悦的同时也能体验到我们的法国文化。

Q:人们来到法国山居公馆度假隐居会有什么独特的体验?

A:来到莫干山隐居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在体验方面,我们法国山居公馆坐落在莫干山顶,徒步是一个不错的体验,从公馆出发徒步到莫干山最高处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可以到达,鸟瞰整个莫干山风景非常优美。还有一个独特的体验就是骑单车,莫干山上布满了竹林风景独特,并为喜爱骑单车的人们特别建造了不同难度的骑行道路,住在这里每天可以骑行40到100多公里,都有不一样的路,有简单的路也有坡度较高难度较大的路。在公馆附近还有两个高尔夫球场,在这里打高尔夫和在北京、上海不一样,因为高尔夫球场坐落在山上,路是不平的,我觉得难度还是挺大的,很多喜欢挑战的客人们都会来这里打高尔夫球。

Q:法国山居公馆想传达一种怎样的理念呢?

A:我们的法国山居酒店和法国山居公馆都是一样的,主张一种类似脱离城市嘈杂的隐居慢生活,我们不是像俱乐部那样每几分钟就会有新的活动,可能我们的概念不符合所有的客人。但是我们的客人都非常喜欢来这里看看书啊,散散步啊,和家人朋友一起聊聊天啊。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太少了,到了这里,可以静下来花上一两个小时无论是独处还是和家人或朋友谈谈心,深入的交流,我觉得这个很重要。我们的客人有很多是一个人来的,在这里待上俩仨个星期,之前有一位设计师来到这里,他每天没有满满计划,没事就是散散步,品品酒,和当地的老百姓聊一聊天,让自己静下来放放松,回归自我。有很多的设计师喜欢来这里度假,享受难得的慢生活,平静感,寻找灵感。

Q:法国山居公馆风格独特也是您亲自设计的,您想要设计成怎样的风格?

A:法国山居公馆和法国山居酒店的风格不太一样,法国山居酒店的设计风格是法式乡村大房子的感觉,而法国山居公馆的家具则更现代一点,为来到这里独处和聚会提供更便捷的体验。因为法国山居公馆是我和我的太太一起设计的,我们进行了非常多次的修改直到达到我们满意为止,很多艺术装饰品都是我们从世界各地收集回来的,所以我们历时了4年之久才完工。法国山居公馆在装修设计时,我不希望让客人们觉得这是一个新房子,所以我们在很多设计细节上做了做旧处理。我们不同于传统的五星级酒店,他们是将昂贵的材料用于华丽的装修,我希望我们法国山居公馆是一座有灵魂的建筑。公馆中我们还收集了很多艺术家的作品,以后也会做一些艺术家的艺术展览。

隐居生活范文6

一、明确目标、做好工作

1、我社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组建了由低保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队伍,书记任一把手,指定专人负责,并与街办和市属以下驻地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到了98﹪以上,8人以上单位制定了重大事故预警预案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在辖区内进行。

2、、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区在街办党工委的组织下,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等有无生产、销售化工燃料、烟花爆竹、危化用品等进行了安全生产集中排查,并把上级文件180余份发放到他们手中,与驻地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把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做好。

3、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居民楼院等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排查摸底,经排查我社区五一路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安全设施和防范设施,如:灭火器、防火设施、探头、晚上有保安值班,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锦地物业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户、但防火设施欠佳,我们提醒门面房商贩在经营生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防火,并给他们发放了安监局的文件和宣传资料,有部分门面房晚上安排了值班人员,居民楼院门面房早、晚都有人员值班。

二、狠抓落实、做好宣传

1、社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居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热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每月出黑板报2块、全年共计黑板报24块、并利用6月“安全月”、百日安全宣传活动“11·9”日等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6000余人。

2、奥运期间开展“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 “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奥运精神,弘扬法治、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奥运会期间居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我社区组织志愿者于8月6日在警务室由社区民警郭志平讲解奥运恐怖知识,并每天安排三人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时注意排查地下室、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排查是否储存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外来人员如:(新疆人、维梧尔族人、藏族人、彝族人)等一但发现及时上报,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值班工作安排。总之为社区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进一份我们的力量。

三、组织排查、治理隐患

1、我社区三分院门口放着一辆长6米左右的废旧拖挂车,没有车头,只有车身,车轮已有几个不见踪影,拿砖块顶着,小孩玩耍时不注意就有可能碰到,造成伤害,非常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社区多次张贴广告、写通告,为了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醒该车主限期把废旧拖挂车拉走,经社区干部多次与该车主协商,于5月中旬把废旧拖挂车拉走,排出了隐患,还居民们一个安全生活环境,受到了居民们的好评。

2、我社区新民北街东段是居民的主要出行路段,路面常年坑洼不平,考虑到汛期已到雨水较多,路面大坑连着小坑,尤其是雨天车辆、行人出行非常艰难,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社区党支部本着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23余人,从修马路的市政公司买来了两车废路渣,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顶着34度的高温,连续奋战3天,将坑洼不平的路面垫平,给社区居民出行带来了方便,消除了安全隐患,社区的环境面貌也得到了改观,受到了居民的好评,为创建文明太原、迎“奥运”做了我们应进的一份力量。

3、进入夏季天气闷热,派出所考虑到居民住户,晚上开窗睡觉,存在着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派人到我社区居民楼院住户,挨门逐户进行了安装防盗钉,居民非常支持,社区干部配合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每天有专人带队和派出所人员入户安装防盗钉,虽然时间短,任务重,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入户,但社区全体工作者没有一个叫苦,叫累的,近一周多的时间已基本上安装完毕,为居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为我社区防范设施上了一个新台阶。

4、我辖区内二、三分院厕所门前和宿舍区(原花窖门口)有二个污水井,井底很深,井盖周边已破损,一个井盖在井中央竖立,另一个井盖丢失,井底路出,正是暑期,学生和行人一旦掉入后果不堪设想,非常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我社区多次给12345热线打电话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便多次和锦地物业领导联系协商,并带锦地物业领导亲临现场,查看污水井盖情况,下发了污水井盖破损丢失通知,如何整改污水井盖,锦地物业领导非常重视,亲自指派专人查看污水井盖,量尺寸,于7月31号完成污水井盖修复,我们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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