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会范例6篇

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范文1

关键词:母系社 会女阴崇拜 女神 女巫 王母娘娘

据史学考证,中国历史上的大部族都是由母系氏族发展来的,对女始祖的崇拜,女阴的崇拜是原始社会的一大特色。那时人们对男性在繁殖后代中的作用缺乏认识,男性在部祖中所发挥的作用亦呈现弱势,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认为自己的部族是由女始祖感生而来。

晋王嘉《拾遗记》卷1讲伏羲氏之母华胥氏,感履苍帝灵威仰之迹,有虹绕之而生伏羲;《竹书纪年》云黄帝母附宝,见电光绕北斗,枢星光照野,感而孕生之;《绛书》卷4引《帝王世纪》说炎帝“神农氏之母任姒(女登、安登),于华阳有神龙首感于常羊,而生神农。”《帝王世纪》曰庆都“感三河之赤龙负图而出,与之合,昏而生舜。”其他诸如少昊氏之母娥皇(女节)感太白之精而生少昊,颛顼氏之母女枢(高阳)见瑶光之星,如虹贯日,感己于幽房,而生颛顼于若水,禹之母女狄(女嬉、女志、修己)于水中得月精,神珠如薏苡,爱而吞含之,遂生夏禹。周始祖――弃(后稷)之母姜原践巨人足迹遂感而生之等,都是母系氏族女始祖崇拜的遗迹。或者说历史上的著名帝王的母亲都是感生女神,她们同其它女神一样,受到朝拜,享有香火供奉。

女娲是我国史前最伟大的女神之一。《淮南子·览冥》中说:上古时候,四根柱子废了,九州也裂开了。天不能全部覆盖,地也不能全部承载。到处都是大火,洪水长期泛滥,猛兽吃人,大鸟也攫取老年和孩子为食。在这时候,女娲就炼五色石来补天,折下鳌足做柱子,杀黑龙来救济翼州,积起芦灰来止住洪水。她的功劳,上可以达到九天,下可以到达地府。《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的注说:女娲是古代的神女,而又有“帝”的称号。《山海经》中记载的女娲是“人面蛇身”,就是说女娲的形象(图腾)是人面蛇身,一天中有七十种变化。《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七十化本于《淮南子·说林训》:“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此传说是说女娲造人之际,黄帝、上骈、桑林诸神咸来帮忙。

又有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在中国家喻户晓。《太平御览》卷78引《风俗通》: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

传说天地刚从浑沦分开的时候,地上没有人,女娲认为有了人,地上的生机会更好,就用黄土捏人。工作量太大了,她实在忙不过来,就用绳子蘸泥巴,掉下来的泥点子也就成了人。造出来的人得通过婚姻繁衍后代,因而女娲不仅造人,而且还热心人民的婚姻。《绎史》引用的《风俗通》说:“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谋,因置昏姻”。女娲是祷祠神,祈求她做媒人,这才有了婚姻。《路史后记》中说:因为女娲做媒人,所以后世人建立国家就把她祀为媒神。《礼记》中记载:仲春二月,用太牢的礼节,在高媒庙祭祀。《周礼·媒氏》中说:仲春之月让男女相会交合。在这时候,对私奔的也不禁止。由上可以看出,女娲氏不但造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的婚姻之神。

女娲有一女臣叫娥陵氏,《世本·帝系篇》(清张澍稡集补注本):“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

中国有关女仙的记载中,以西王母为最早。《归藏》、《三海经》、《穆天子传》、《竹书纪年》、《汉武帝内传》都有记载。在道教众多的女仙之中,地位最尊贵、显赫的便是王母娘娘(又称西王母,金母,西姥),这一传说源于先民的女人崇拜,秦汉之际方仙道以为女人成仙必定要觐谒“金母”,与东王公并称。杜光庭在《墉城集仙录》说:

西王母一号金母,乃西华之至妙,洞阴之极尊,以主金灵之气,理于西方。

西华至妙之气,化而生金母焉。金母生于神州伊川,生而飞翔,以主阴灵之气,理于西方,亦号西王母。母养群品,三界十方女子之登仙者,咸所隶焉。

仙人得道升天,当揖金母,而拜木公也。

金母尊于兑泽,男真女仙之位,所治昭然。

这就是说西王母为西华至妙之气幻化而成,凡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登仙得道者“咸所隶焉”。她是掌管女仙名籍的首长,管理男真女仙,方法得当,成就卓然,是女性在神仙世界的尊贵显赫代表。

《山海经·西次三山经》说:“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又《海内北经》说:“西王母梯几而戴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由此可知,西王母作为神仙尊长,具有修道成仙者所不可比拟的自然神力。《淮南子·览冥训》说西王母已经掌握着不死之药:“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

《云笈七鉴》卷十八记载:“经曰:西王母者,太阴之元气也。姓自然,字君思。下治昆仑之山,金城九重,云气五色,万丈之巅;上治北斗,华盖紫房,北辰之下。人亦有之,在人右目之中,姓太阴,名玄光,字偃玉。人须得王父王母护之两目,乃能行步,瞻视聪明,别知好丑,下流诸神,如母念子,子亦念母也。精气相得,万世长存。夫人两乳者,万神之精气,阴气之津汋也。左乳下有日,右乳下有月,王父王母之宅也。上治目中,戏于头上,止于乳下,宿于绛宫紫房,此阴阳之气也。”

《汉武帝内传》将王母娘娘形容为仪态婀娜、艳压群芳、伺仙如云、威仪天地的女神:“王母乘紫云之辇,驾九色斑龙,别有五十天仙,侧近鸾舆。”王母娘娘不仅掌管瘟疫、刑法,还是长生不死的象征。王母娘娘的三月三蟠桃会象征着和祥长寿、团结友爱、礼尚往来,是戏剧、小说的常有题材。魏晋时期,玉皇大帝的形象正处于酝酿阶段,尚无配,明清时期,民间便将王母娘娘由东王公的妻子改嫁许配给玉皇大帝作妻子,因为此时玉皇大帝成为最大的天神,王母娘娘这一最大的女神与他配在一块才相称,王母娘娘更成为母爱的象征,其母亲的慈祥和蔼、温柔端庄,生养、呵护天下生灵的慈肠善心,以及雍容华贵,都是民间所尊崇、敬爱的。《汉武帝内传》中有汉武帝刘彻向西王母及众女仙叩头求教的故事,这至少说明在道教仙话世界里皇权是不及威仪天地的女神的,皇帝老子也不过是匍匐在女仙脚下的庸人而已。也说明在汉朝以及汉朝前后一段时间,人们对天地之神的崇拜、敬畏是发自内心的。后来王母娘娘的皇权逐渐减弱,玉皇大帝权威直线上升,大概与儒教取得国家正统地位其“男尊女卑”思想的强力推行有关。

王母娘娘的母亲太元圣母(亦称“太元玉女”、“玄妙玉女”)也是个拥有至高权利、母仪天下的女神,传说她出于天地构成之后,一出生便会说话。《元始上真众仙记》:

复经二劫,忽生太元玉女在石涧积血之中,出而能言,人形具足,天资绝妙,常游厚地之间,仰吸天元,号曰太元圣母。……太元圣母生天皇十三头,治三万六千岁,书为扶桑大帝、东王公,号曰元阳父。又生九光玄女,好曰太真王母。

九光玄女也叫九光云女,又称太真西王母,是否即上面所说的王母娘娘?因为一般认为王母娘娘的母亲是太元圣母,自然太元圣母所生的九光玄女即是王母娘娘了。可是在这里九光玄女似乎还不是王母娘娘。这是由于道教神仙谱系并无完全一致的构造说法,因而这里的传说是九光玄女为扶桑大帝东王公的妹妹,生了地皇。也有传说九光云女是天皇扶桑大帝东王公的女儿。

也有称圣母元君为老子之母,是洞阴玄和之炁,凝化成人。据称太上老君历劫行化,应接隐显,不可称论。故散形分神,寄胎于元君,托孕八十一年而生,诞于左肋。因指李树为姓,成为老子,号元君为李母。后来老子得元君传授“五符九丹”而在世行化。元君乃乘八景之舆,白日升天。

或说老子之母为“先天元后”,即是“太元玉女”、“玄妙玉女”,也即“圣母元君”。天师道奉老子为教主,故将老子以及老子之到加以神化,传说玄妙玉女是经元气之气的相因变化而生出来的,即玄妙玉女是气,其变化又生出老子。天师道遂将玄妙玉女尊为先天元后。天师道经书《道法会元》卷二:

先天元后乃老子之母玄妙玉女,犹太宗以轩辕黄帝为始祖,故尊事黄帝为圣祖,先天太后即黄帝母也。

圣母元君还有一个名叫“玄女”(也叫“元女”、“九天玄女”、“九天娘娘”)的女神弟子,相传她受王母之命为黄帝的老师,帮助过黄帝打败蚩尤,还教授黄帝房中术。《太平御览》卷十五《黄帝元女战法》中说:黄帝与蚩尤打了很长时间仗,都不能取胜。黄帝回到泰山,突然起了大雾。大雾之中,有一个妇人,“人首鸟形”。黄帝一再向她瞌头,趴在地上不敢起来。这妇人对黄帝说:“我是元女,你有什么要求?”黄帝说:“我想万战万胜。”元女就传授给他六壬、遁甲之术,以及兵符、图策、印剑等物,并为之制夔牛鼓八十面。结果黄帝大败蚩尤。《墉城集仙录叙》“西王母传”云:“昔黄帝讨蚩尤之暴,威所未禁,而蚩尤幻化多方,徵风招雨,吹烟喷雾,师众大迷。帝归,息太山之阿,昏然忧寐。王母遣使披玄狐之裘,以符授帝曰:太一在前,天一在后,得之者胜,战则剋矣。符广三寸,长一尺,青莹如玉,丹血为丈。佩符既毕,王母乃命一妇人,人首鸟形,谓帝曰:我九天玄女也。授帝以三宫、五意、阴阳之略,太一遁甲、六壬步斗之术,《阴符》之机,《灵宝五符》、《五胜》之文。遂克蚩尤于中翼,剪神农之后,诛榆冈于阪泉,而天下大定,都于上谷之涿鹿。”既然西王母的弟子能为黄帝这一伟大帝王作老师,那么,西王母自然也为帝王师了,《穆天子传》记载周穆王拜见西王母一事可资证明。《穆天子传》卷三:“吉日甲子,天子宾于西王母,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乙丑,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白圭、玄璧乃世间罕物,通常只有帝王拥有,而周穆王将此宝贝奉献于西王母,可见,周穆王自认为西王母比自己高。也许道教关于周穆王拜见西王母有过多的神话色彩。非道教界的一些学者认为晋朝出土的《穆天子传》中所记述的周穆王所见的“西王母”可能为君主,但究竟为何国君主则争论颇多。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西王母不是中原一带的人,而是远在西垂边域甚至中东,燕京大学齐思和教授认为“西王母即示巴女王的说法,比较可信。示巴(sheba)是阿拉伯南部的古国,以富庶著名。”[1]不过中国百姓一般喜欢西王母待在高高的“天”上,作为特别独立的女天神,她不是因为婚配给东王公、玉皇大帝才有了神的威力,才有了人们所想像的荣华富贵、权势显赫,而是由于她本身就是有独立神格的至上神,不存在任何依附和仰赖,她是她自己的,她与东王公、玉皇大帝的婚姻匹配,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关系,更无从谈起依附、臣服关系,故而人间将所能想像的美丽、娇好、荣光都附加在她身上。

传说王母娘娘有二十多个女儿,个个美艳绝伦,情意深长,乐于救助死伤,忠于职守,为人指点迷津,劝善引导,点化众生,是非常好的神仙。她们与男仙的不同,在于她们以真挚的情感动人,她们的温婉、美丽的感情故事,着实让人情迷神往,其中尤以“七仙女”的故事感人至深。其他为道徒所津津乐道的,如第四女“紫元夫人”(南极王夫人)、第十三女“云林宫右英夫人”、第二十女“紫微王夫人”、第二十二女“太真王夫人”、第二十三女“云华夫人”,等,她们的聪明美丽、多情挚爱、善良、才干、勇敢,实在是值得大书特书的。陶弘景称赞紫微王夫人:“才丰情綺,动言富逸,牵引始末,恒超理外”。[2]《历世真仙通鉴》说太真王夫人:“衣服奇丽,姿容绝世。尝降主东岳夫人,来往于岱宗山石室。四海仙人马明生,为贼所伤殆死,曾遇夫人救之,后令马明生师安期生,受金液丹,修炼升天。“杜光庭说云华夫人尝授予大禹“策召百神之书”,“忽化而为石,散为青云,继而聚为夕雨。或化游龙,或为翔鹤,千态万状,不可亲也。……非寓胎禀化之形,是西华少阴之气也。在人为人,在物为物,岂止于云雨龙鹤,飞鸿腾凤哉!”[3]《历世真仙通鉴》说瑶姬:“云华夫人者,金母之女也。夏禹治水,随山峻川。老君遣云华夫人,往阴助之。时驻巫山之下,大风卒至,崖谷振损!力不可制。忽遇云华夫人,禹拜而求助!夫人即褫授禹,策召鬼神之书,助禹诛害,为人力所不能制者,禹治水乃成功。”王母娘娘的女儿有那么大的本事也要遭遇不幸,其生活也充满悲戚、哀凉,怎能不令人深深感动呢?!

王母娘娘还是个精通音韵的女神,传说她为茅山三君的茅盈作乐。她身边的伺女也是个个才华横溢,音乐舞蹈莫不精通,如王子登(王上华)“著青衣,美丽非常”,会“弹八琅之璈”;许飞琼善“鼓震(镇)灵之簧”;素女善“鼓琴瑟”;琬凌华(琬绝青)“拊五(吾)灵之石”;董双成“吹云和之笙”;石公子擅长“击昆庭之金”;范成君“拍洞阴之罄”;段安香能“作缠便之韵”;于善宝、李龙孙擅长歌玄云曲,等等。

可见,西王母对中国人来讲,是完美的无所不能的神,而且是“善良”、“祥和”、“慈爱”、“宽厚”的“至善”女神。这一诠释定位是非常具有“普世”效应的:试想“母仪天下”的天神西王母以“善良”、“祥和”、“博爱”、“宽厚”、“慈爱”的形象牵引人们的念头、渴慕、信心,对动辄遭遇涂炭的天下生灵来说无疑意味着福音。而王母统领的各路神仙,主要是女仙,不像男神仙那样具有两面性,即可作善,亦可作恶。女仙作为单向度的“至善” 神,反映了中国人的思维特点,即女的不管是天上的神仙也好,还是人间的凡人也罢,总是柔弱的,善良的,她们与男的就是有根本不同,女人终归是人类美好想像的开始和结束。

 王母娘娘其地位、权利自从明清起,便被另一位女性最高神——“无生老母”所威胁,甚至有可能取而代之。无生老母被明代中叶的罗祖教教主罗梦鸿创造为“无极圣祖”,依据“祖就是母,母即是祖”的思路,无生老母被尊崇为人类的真正始祖,大地众生都是她的儿女。她是一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的女神,又是一位亲切慈祥、博爱谦和的老婆婆,她常常派遣神明下凡,有时亲自幻化成可爱可亲的老婆婆或者某某女神下临凡尘,救苦救难,点化众生。不过,懒得细究原委的信众最后终将无生老母当成西王母。毕竟,西王母的传说源远流长。

一般道教宫观里建有斗姆殿,供奉一位三目、四首、左右各出四臂共八臂的斗姆元君(也称“园明道姥”、“先天都姥天尊”)神像。道经以斗姆居大梵天宫,综日月星辰,为北斗众星之母,焚炁妙文,敷成九章,而应北斗九星,以御璇玑,为道教之法主。其乃先天元始之阴神,主宰生命,治病救灾,安全胎育,《太上玄灵斗姆大圣元君本命延生心经》:

斗姆降以大药垂医治之功,燮理五行升降二炁,解滞去窒,破暗除邪,愆期者应期,失度者得度。安全胎育,治疗病屙,职重天医。生诸天众月之明,为北斗星之母。斗为之魄,水为之精,主生。

也有传说斗姆元君原为龙汉年间周御王的妃子,名叫“紫光夫人”,明哲慈慧,“誓尘劫中已发至愿,愿生圣子,辅佐乾坤,以裨造化。”[4]神话传说她在春天百花荣茂的某个时候,在后院游戏,到了金莲花温玉池边,进去洗澡,“忽有所感,莲花九包应时开发,化生九子。其二长子是为天皇大帝,紫微大帝;其七幼子是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之星。或善或恶,化导群情。”(同上)既然天皇大帝,紫微大帝,北斗七星均为其所生,可见,斗姆元君应该享有多么崇高的地位和权力。由此也派生出与九子有说不清道不白关系的“九夫人”一说,按《上清众经诸真圣秘》卷8记载,九夫人亦称作九皇夫人,乃居于中天北斗九星中,有“变化之威神”的美称,她们不知为何有着不可捉摸的晦涩拗口的名称:天枢星元斗宫中魁精玄上真皇夫人;天璇星玄魁宫中灵精上玄皇夫人;天玑星上清宫中灵妃元皇夫人;天权星纲极宫中上灵神妃华皇夫人;玉衡星灵关宫中安上北上金盖中皇夫人;闿阳星紫极宫中安上晨华元皇夫人;瑶光星运天宫中玉华灵皇夫人;洞名星空真宫中帝大明常皇夫人;隐元星常宝宫中空玄变灵上皇夫人。大概这种名字能增添其神秘感,从而有某种神秘力量吧。

在道教女神信仰谱系里不能不提到“骊山老姥”,也有的称作“骊山老母”,传说她是一位医药养生方面的女神。宋朝陈元靓《岁时广记》卷28引《集仙录》:说是有个名叫李筌的人,自幼非常喜爱神仙之道,稍大便四处巡游访仙问道。他行至嵩山得到黄帝《 阴符经》,抄读数千遍,仍然不得其中之义。后来他来到骊山脚下,碰到一位老太太,状貌神异。当时路旁正好有火烧树,老太太自言自语到:“火生于木,祸发必克。”李筌一听大吃一惊,说这是黄帝《阴符经》里面的话,您老人家怎么知道的?老太太说:“《 阴符》者,上清所秘,岂人间常典?日已晡矣。观子若有饥色,吾有麦饭,相与为食。”说完从袖子里取出一个瓢来,让李筌拿着去山谷中取水。李筌取水时瓢沉入水中。他沮丧回来,发现老太太已不见踪影。只见石头上有好几升麦饭。李筌吃了以后,从此不再饥渴。以后不知所终。

也有根据《史记·秦本纪》的说法,认为骊山老母乃是由戎骨轩发展而来,据说此女子非常有才艺,为诸侯推服,传曾为天子。

申侯言于孝王曰:昔我先,骊山之女,为戎骨轩妻。[5]

骊山老母是到唐宋以后被当作神仙崇拜的。现在道教养生学里有“骊山老母绝谷麦饭术”,还有“骊山老母胎息诀”,教授如何保全真气精神,不动不静,常守本源,近乎仙道。

这种原始崇拜女人风气,使得女人在道教各个仙境均有一席之位。如主春夏万物生长的神便是一位女神,名叫女夷,《淮南子·天文训》:“女夷鼓歌,以司天和,以长百谷禽兽草木。”

风神叫“孟婆”或说司风之神叫“女姨”、“十八姨”。

东海女神叫圣姑。

司电之神叫电母。

掌管阴阳生育、万物之美与大地山河之秀的,也是女神,叫“后土皇地祉”。俗称“后土娘娘”、“后土夫人”。她的地位也比较高,居于四御之末位。

据《云笈七鉴》载,主宰东西南北中五方的是五位女神,东方之女神名叫青腰玉女,南方之女神名叫赤圭玉女,中央之女神名叫黄素玉女,西方之女神名叫白素玉女,北方之女神名叫玄光玉女。

《云笈七鉴》同样为日中青帝、日中赤帝、日中白帝、日中黑帝、日中黄帝相配了五位夫人,“头并颓云三角髻,发垂之至腰。”用“太上结璘”的名义“讳字服色”:

月中青帝夫人,讳隐娥珠,字芬艳婴。衣青华琼锦帔,翠龙凤文飞羽裙。

月中赤帝夫人,讳逸廖无,字婉筳灵。衣丹蕊玉锦帔,朱华凤落飞羽裙。

月中白帝夫人,讳灵素兰,字郁连华。衣白珠四出龙,锦帔素羽鸾章飞华裙。

月中黑帝夫人,讳结连翘,字淳厉金。衣玄琅九道云,锦帔黑羽龙文飞华裙。

月中黄帝夫人,讳清营襟,字灵定容。衣黄云山文锦,帔绿羽风华绣裙。

由此可以得知,道教中的女神衣饰服装,确实是美伦美涣的,人间无法企及,就是名字也起的不同一般。

女宿星君为二十八宿星君之一。她的权利是:

上应上明七曜摩夷天,照临吴国分野,掌海外竖发国、女国、狗国并九小国,下管人间裁缝衣物,嫁娶娉偶、阴凝大风之司。[6]

“泰山奶奶”碧霞元君相传是东岳大帝的女儿,神通广大,保佑农耕、经商、旅行、婚姻,能治病救人,还能使不育妇女生子,护佑儿童无恙,助老人长寿。道教东岳庙均供奉碧霞元君。《东方九炁青天真文》云:“碧霞郁垒,中有老人,总校图箓,摄炁举仙。”也有传说碧霞本为周武王的爱妃,黄飞虎的妹妹。姜子牙封功臣时,飞虎与妹碧霞均欲封泰山,两人争执不下。于是姜子牙让她们兄妹比赛登泰山。碧霞自然不如兄长有气力,灵机一动将绣花鞋率先抛上泰山顶,姜子牙判她获胜,受封于泰山之顶,号碧霞元君。《碧霞元君护国庇民普济保生妙经》:“碧霞行满十方,功周亿劫,位证天仙之号,统岳府之神兵,掌人间之善恶,寻声赴感,护国安民。宋真宗封禅泰山,拜谒碧霞元君”。一般在北方的道观里都供有碧霞元君,香火很旺。尤其泰山的碧霞殿,香客如云。

 《玉皇经》里说,元始天尊升光明座,宣说灵宝清净真一不二法门的时候,玉皇率领诸真圣、飞天大圣、无极神王、灵童玉女等恭迎。玉女身上散发出“微妙解脱自然之香:是香芬馥,周遍诸天极妙乐土,及诸大地,一切福处。六道一切众生,闻是香者,普蒙开度。所谓天道、人道、魔道、地域道、饿鬼道、畜生道。若诸天道,一切天人,或有能闻是此香者,五衰四相,永得除灭,转增天福;若诸人道,王臣兆庶,或有能闻是此香者,即得人天长寿之乐。身或灭度,乃得脱壳尸解之道。若诸魔道,一切诸魔,或有能闻是此香者,安处天宫,斗战之苦,各得休息。若诸地域道,一切众生,或有能闻是此香者,离地域苦,得净土乐。若诸饿鬼道,一切饿鬼等,或有能闻是此香者,即得饱满,无饥渴恼。若诸畜生道,一切畜生,或有能闻是此香者,脱畜生苦,得智慧乐。”不知这是一种什么香?但功用确实令人着迷。故而,道教仙话中的女仙个个具备体态芳香的特点。

其余诸如玉清神母元君(道教最高天神元始天尊之后、玉清元始天尊为其子)、九天圣母(“即至阴之主,喜于成生,卫其房屋,拔除不祥也”[7])、六丁玉女(即六丁阴神)、太素元君(为修三元道存思召召神的主要神灵)、三素元君(太素元君的三个女儿)、白衣素女、太阳女朱翼,等等仙女的故事,都为原始母系女性崇拜增添了许多迷人的色彩。而“女仙崇拜是女性特殊生命力在观念形态上的一种反映和在礼仪上的一种表现。”[8]

尚需提及在原始氏族社会中“女巫”的特殊性。《国语·楚语下》中称巫觋为“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觋承担着占卜命运、祈雨祈晴、预言吉凶、解梦圆梦、驱疫医病、祭祖祀神、占星等一系列神职之事,并具有相应的辅治国家、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实质上在原始氏族母系社会,女巫就是社会的领导者,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女巫是天神的代言人或化身。甚至可以初步断言“女巫本身即是神”。[9]

案:女神崇拜的文化价值

中国古代的女神崇拜至少在社会学上揭示一个道理:即古代原始母系社会的首领是女的,而不是像动物世界那样由一头青壮年的健壮的雄性动物来统领,她们不光担负组织氏族部落成员的饮食起居重任,还担负教化启蒙的艰巨工程。

女神崇拜不光对土生的道教影响巨大,对整个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的构造均有极大影响。女娲造人的故事说明女人是造就这个世界的生命之源头。王母娘娘掌握人的生死,还把持刑法、瘟疫,精通音律歌舞,试问,还有哪位神能与之媲美?

在当今社会,研究女神崇拜对识别人种群、民族起源有重大意义。它标示着该民族对种群文化基因的亲和认同和凝聚。

[1] 《上古时期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见《释中国》第一卷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

[2] 《真灵位业图》

[3] 《墉城集仙录》

[4] 《玉清无上灵宝自然北斗本生真经》

[5] 《史记·秦本纪》

[6] 《洞渊集》

[7] 《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章经解》

[8] 《道教与女性》詹石窗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一九九一年。

[9] 《女巫与巫术》王鬼元 河北人民出版社  一九九一年

参考书:

1《云笈七鉴》[m] 〔宋〕张君房纂辑  华夏出版社1996年版

2《中国道教史》[m]任继愈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

3《道教与养生》[m] 陈撄宁  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4《道教概说》[m]李养正中华书局 1989年版

5《道教与中国社会》[m]李养正中国华侨出版公司 1989年版

6《天师道史略》[m]张继禺华夏出版社 1989年版

7《道教与女性》[m]詹石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母系社会范文2

关键词 自闭症儿童母亲 社会支持网络 网络构成

分类号 B849

1 引言

自闭症不仅影响儿童自身发展,对其家庭同样影响巨大。多数情况下,母亲承担着照顾自闭症儿童的任务。自闭症儿童母亲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不良心理症状表现突出。一些研究表明,自闭症儿童母亲比父亲呈现出更高的压力水平,更担忧孩子的未来,有更多社会支持需求,更倾向于寻求专业帮助及服用抗抑郁药。因此,社会支持对维持自闭症儿童母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表明,获得较少社会支持会加重自闭症儿童父母的心理压力和不良心理反应如焦虑、抑郁等,获得较多的社会支持则能缓解心理压力,社会支持还影响父母对自闭症儿童的养育态度及安置方式选择等。可见,社会支持对自闭症儿童母亲的心理调适、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康复都有重要作用。

国内外对自闭症儿童父母的社会支持进行了系列研究。国外一些研究表明,在自闭症儿童父母的社会关系中,配偶和其他自闭症儿童父母是最重要的社会支持关系。不同来源及不同类别的社会关系,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了不同的社会支持,对其心理健康也起着不同作用。Herman和Thompson研究发现,自闭症儿童母亲和父亲均报告配偶是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及第一求助对象。Mackintosh等人研究表明,自闭症儿童父母最常提及的信息支持来源是其他自闭症儿童父母。Mccabe对我国自闭症儿童主要照料者的研究表明,自闭症儿童家长有共同经历、能分享经验、地位比较平等,从而可以互相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秦秀群、彭碧秀、陈华丽采用肖水源修订的社会支持量表对自闭症儿童父母的社会支持情况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自闭症儿童父母所得到的社会支持显著低于正常儿童父母。吴曼采用同一量表研究,则证明自闭症儿童父母的社会支持与正常儿童父母无异。台湾研究者陈冠兰发现,自闭症儿童主要照料者的情感支持及工具性支持主要来源于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信息支持主要来源于专业人员及父母。台湾学者吴佳贤研究认为,朋友提供了最多的信息支持,专业人员除提供信息支持外,还能提供情感支持,给予自闭症儿童主要照料者鼓励及肯定,成为其倾诉的对象。

从已有文献可知,国外的相关研究已深入研究了自闭症儿童母亲所获得社会支持的情况,我国还较少有研究者对此进行深入细致探讨,仅有的两篇资料结论又不一致,而国外及台湾地区已有的研究结果又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故有必要就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及其有效性进行深入研究。

我国目前尚很少见到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构成及特征进行的研究。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不仅可以分析个体所得到的社会支持,而且注重研究提供者构成的网络结构特征,并对个体社会支持网络的整体结构、具体关系类型和关系强度等进行探讨。因此,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可探讨不同社会关系为个体提供了何种类型的社会支持,以及社会支持网络中的具体关系数量和质量,如何影响社会支持的提供和支持效果。随着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发展,个体社会支持网络研究逐渐兴起。基于此,本文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我国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进行测量,以研究其结构特征,探究不同社会关系分别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了何种支持及其有效性。

社会支持是一个多维概念,研究者分别从功能取向、结构取向、主观评价取向、互动取向等多个维度对其开展研究。其中,结构取向和社会互动取向均以个体社会支持网络为重点,强调对社会支持接受者及提供者之间关系特质的研究。结构取向侧重研究个体社会支持网络的结构特征,如网络规模、网络构成等;互动取向则将社会支持看作在个人与其社会网络之间进行的一种复杂的、连续的和互相交易的过程,并倾向以动态观点看待社会支持。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指个人能藉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金钱、情感、友谊等)的社会网络。本研究以结构取向和社会互动取向,探讨自闭症母亲的社会支持网络结构特征及有效性。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调查采用方便抽样方法获得样本。被试来源:(1)上海市部分自闭症儿童干预训练机构中自闭症儿童的母亲;(2)上海市部分辅读学校中自闭症儿童的母亲。最终获得的有效研究对象为64名。

2.2 研究工具的编制

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被社会学家们广泛运用于个体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中。个体社会支持网络可看作个人网(Personal Network)中的一种,许多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者通常用让被调查者自己提名的方法来测量。其中荷兰社会学家范德普尔(Van der Poel)于1993年编制的个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测量问卷是目前国际上使用较多的问卷,他将社会支持分为情感支持、实际支持和社会交往三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置了3-4个问题,如实际支持类别下的问题:“假如您需要借一笔钱,您会找谁借?”要求被调查者说出能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同时回答与这些人的关系及这些人的特征。范德普尔的问卷分类全面、合理,且所采用的提名法有效地将互动的提名法与角色提名法结合起来,有助于对网络的全面了解。本研究主要借鉴范德普尔的社会网络问卷及提名法对自闭症儿童母亲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行研究。

自闭症儿童母亲在养育自闭症儿童过程中,有一定的特定需求。据此,笔者在借鉴范德普尔社会支持网络问卷结构的基础上,参考台湾研究者陈冠兰等人采用的社会支持问卷,编制了《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访谈问卷》,并通过预访谈多名自闭症儿童母亲,确定最终访谈提纲。《访谈问卷》将自闭症儿童母亲的社会支持分为3个维度:工具性支持、信息支持和情感支持,每维度3个题项。工具性支持有3个项目,包括临时帮忙照看自闭症儿童、为他们的家庭提供经济协助、一起带自闭症孩子外出。信息支持有3个项目,包括提供照料自闭症儿童的建议、提供与自闭症儿童相关的医疗信息与建议、提供与自闭症儿童相关的教育信息与建议。情感支持有3个项目,包括倾述、商量与自闭症儿童相关的决定、聊自己与家人在自闭症儿童生活教育方面的矛盾。以每道题的提名人数为计数对访谈问卷进行内部一致性检验,Cronbach a系数为0.721。

2.3 社会支持网络的测量项目及计算方式

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采用提名生成法进行测量。被访谈者对每道访谈题目提出能为其提供帮助的人,汇总所有被提名人构建其总体社会支持网络。其中,对工具性支持提名得到的被提名人构成工具性支持网络,对信息支持提名获得的被提名人构成信息支持网络,对情感支持提名获得的被提名人构成情感支持网络。

在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中,本研究关注的变量为网络规模、网络关系构成、网络关系强度以及社会支持有效程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社会支持网络规模,指构成社会支持网络的关系数目,也即提名人数;其中,所有问题的提名人数(除去所有题目重合的提名人)为整体社会网络规模,工具性社会支持维度下3个问题的提名人数为工具社会支持网络规模,同理计算情感支持网络规模和信息社会支持网络规模。(2)社会支持网络关系构成,指个体社会支持网络中各类社会关系的构成情况;自闭症儿童母亲的社会关系分为13种:配偶、配偶父母、自己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戚、邻居、朋友、同事、孩子的老师、孩子的医生、社工及志愿者、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其他人;对所有问题的提名人中各类社会关系所占的比例进行计算所得结果为总体社会支持网络构成。(3)社会支持网络关系强度,从互动频率和亲密程度两个方面测定:亲密程度采用10分制,分数越高代表越亲密,0分代表完全陌生,5分代表亲密程度一般,10分代表非常亲密;联系频率采用6分制,“几乎每天”为6分、“几乎每周”为5分、“每月”为4分、“每年数次”为3分、“每年1-2次”为2分、“更少”为1分。(4)社会支持有效程度,被访者对社会网络成员提供的每项支持的有效程度进行打分,采用4分制,“非常有效”记4分,“较有效”记3分,“一般”记2分,“没什么效果"ig 1分。所有问题对应的社会支持有效程度平均分为总体社会支持网络有效程度,分社会支持网络对应3项问题的社会支持有效程度平均分为分社会支持网络有效程度。个体所提供的多项社会支持网络有效程度平均分记为个体所提供社会支持的有效程度。

2.4 访谈程序

本研究采用电话访谈进行,采用提名生成法。访谈者念完指导语后,逐题要求被访者就每个问题提名能对其提供该项支持的人,然后要求被访者说明与所提名人之间的关系、亲密程度及联系频率,最后对其提供该项社会支持的有效程度进行评价。

3 研究结果

3.1 社会支持网络规模

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总体规模为2-11人,平均规模为6.84人,支持人数在6人及6人以上的占68.8%。自闭症儿童母亲各社会支持网络规模的描述统计见表1。将工具性支持网络规模、情感支持网络规模、信息社会支持网络规模进行均值比较,分析结果表明三者均值存在显著差异(F=20.503,p

3.2 社会支持网络构成及关系类型

网络关系构成指各种社会关系在个体社会支持网络中的所占百分比。本研究共得到自闭症儿童母亲13种、307次各类关系,统计提到某种社会关系的人数,结果见表2。98.4%的人提到了配偶,87.5%的人提到孩子的教师,接下来依次是自己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等。

本研究采用对应分析的统计方法,以了解不同社会关系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了哪种类型社会支持。对应分析方法主要用于分析多类别定性变量之间的联系。它通过分析定性变量构成的交互表来确定变量及其类别之间的关系,将卡方值转变成可度量的距离,绘制成分布图。卡方值分布是由累计交叉汇总表中每一交互组的实际频数与期望频数的差异得来的,如果某一单元格的卡方值是正值,而且数值很大,就说明这一单元格对应的行变量与列变量有很强的对应关系,这两个类别在图上的距离就会很近。相反,如果卡方值是负数,两个类别在图上的距离就会很远。根据对应分析要求,最终进行对应分析的社会关系类型变量为9类:配偶、配偶父母、自己父母、其他亲戚、邻居、朋友和同事、学校或康复机构老师、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其他人;社会支持的类型为9类:帮忙临时照看孩子、经济协助、一起带自闭症儿童外出、提供照料孩子的建议、提供医疗信息、提供教育信息与建议、倾诉、商量、谈论与家人的矛盾。

图1是对关系类型与社会支持类别进行对应分析得到的二维散点图,图上两个类别变量的距离可以用来表示两个类别的关系。横轴为第一个维度,可解释54.6%的类别差异,此图右边分布的关系类别为其他家长和教师两类,主要提供了信息支持功能;左边分布的关系类别为配偶、各类亲属及朋友,主要提供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支持。纵轴为第二维度,可以解释21.8%的类别差异,上部分为配偶、朋友和同事、其他家长,提供情感支持和带孩子外出的工具性支持;下部分为亲属关系以及教师,提供工具性支持和信息支持。两个维度合起来能解释76.4%的类别差异。

观察图1可发现:配偶提供的支持主要是“商量”、“倾诉”及“带孩子外出”,父母及其他亲戚主要提供“照看孩子”和“经济支持”,教师和其他家长主要提供了“医疗信息”、“教育信息”和“照料孩子的建议”三个信息方面的支持,朋友和同事及其他人提供的支持类别较少,仅与“谈论与家人的矛盾”的支持类型较相近。

3.3 社会支持效果分析

自闭症儿童母亲各维度社会支持有效程度的描述统计见表3。总有效程度平均分为2.97,接近“较有效”。将三个分维度网络的支持有效程度分别进行均值比较,结果表明:三类网络存在显著差异(F=3.552,p

3.4 关系强度与社会支持效果

分析网络成员与被访者之间的关系强度与其所提供的社会支持有效程度之间的关系。关系强度采用两种维度来表示:亲密程度及联系频率。将亲密程度及联系频率与社会支持的有效程度进行等级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亲密程度与社会支持的有效程度存在极显著正相关(r=0.378,p=0.000),联系频率和社会支持的有效程度也存在极显著正相关(r=0.201,p=0.000),说明自闭症儿童母亲与网络成员越亲密、联系越频繁,所感受到网络成员提供支持的有效程度越高。

4 讨论

4.1 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基本情况

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平均规模为6.84人,信息支持网络的规模显著低于工具性支持网络和情感支持网络,说明我国自闭症儿童母亲获得的工具性支持和情感较多,信息支持较少。对应分析发现,自闭症儿童母亲的信息支持来源主要是教师及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医生、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等其他专业人员提供的信息支持还较少,说明目前我国自闭症儿童母亲的信息支持来源较窄。

4.2 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成

在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成中,98.4%的被访者提到了配偶,87.5%的被访者提到了孩子的老师,证明配偶和教师在其社会支持网络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社会关系类别与社会支持类别的对应分析发现,配偶主要提供情感和工具性支持,父母及其他亲戚主要提供工具性支持,教师和其他家长主要提供信息方面的支持,朋友、同事及其他人提供的支持类别较少,仅与“谈论与家人的矛盾”的情感支持类别相近。此结果与台湾学者陈冠兰的研究结果部分一致:情绪性支持及实质性支持的主要来源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但在信息支持方面,陈冠兰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孩子的照顾与教养上,照顾者多数传承娘家父母的经验,外在资源信息的取得方面则主要来自专业人员。台湾学者吴佳贤的研究表明,朋友提供了最多的资讯支持。但本研究表明,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信息支持的社会关系主要是教师和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即使是照料儿童的建议,也主要由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及教师提供。这种结果差异可能反映了我国目前的一些状况:老人辈对自闭症儿童行为特征等不了解,因此较少能给母亲提供照料儿童方面的建议。而其他自闭症儿童家长为母亲提供较多信息支持,与Mackintosh的研究结果一致。

4.3 社会支持有效程度分析

本研究结果表明,社会支持网络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的社会支持中,工具性支持的有效程度最高,信息支持的有效程度显著低于工具性支持的有效程度。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支持主要由自闭症儿童母亲的亲缘关系提供,信息支持主要由教师等非亲缘关系提供。对关系强度与社会支持有效程度的相关分析发现,关系强度(关系的联系频率及亲密程度)与社会支持有效程度存在极显著正相关,即亲密程度越高、联系越频繁的社会关系,所提供的社会支持对自闭症儿童母亲而言越有效。而自闭症儿童母亲对信息支持的有效程度感受最低,也提示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改进对家长支持服务的有效程度,如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社会支持时,注意提供支持的频率、与被支持者间友好关系的建立等。

5 结论

(1)自闭症儿童母亲信息支持网络在规模上显著小于工具性支持网络和情感支持,信息支持的有效程度也显著低于工具性支持的有效程度。

(2)在自闭症儿童母亲社会支持网络中最常被提及的社会关系为配偶和儿童的教师。

(3)不同的社会关系为自闭症儿童母亲提供了不同内容的社会支持。其中配偶及亲戚、朋友等关系主要提供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支持,儿童教师和其他家长主要提供信息支持。

母系社会范文3

关键词 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社会技能;中介作用;幼儿

1.引言

家庭是个体社会性发展十分重要的环境,研究者们在探究儿童发展时应考虑家庭环境(席居哲,桑标,邓赐平,2004)。社会技能是儿童进行社会交往和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能力,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儿童早期社会性发展和家庭之间关系密切。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有很大影响,其中夫妻冲突是影响亲子互动质量的重要因素,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Cummings&Davies,2002)。

已有研究表明,夫妻冲突与儿童的社会技能联系紧密。在夫妻冲突较多的环境中成长的幼儿更容易出现攻击等外化行为问题和焦虑、害羞等内化行为问题,同时入学后会出现同伴关系不良、学业困难等问题(Braithwaite,Steele,spjut,Dowdle,&Harper,2013)。^高的夫妻冲突可能导致儿童消极情绪和反应增加(Frankel,Umemura,Jacobvitz,&Hazen,2015)。一项关于婚姻关系和儿童体罚的长期纵向研究指出,孩子出生2年和5年后的夫妻冲突情况对于体罚幼儿的行为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有较多消极互动和敌意的夫妻,会对孩子实施更高频率和更严厉的体罚,而体罚体验不仅与幼儿身体健康和心理发育有关,还与儿童攻击行为和同伴欺凌有较强的联系(Kanoy,Ulku-Steiner,Cox,&Burehinal,2003)。相反,夫妻较高的婚姻满意度则对儿童的身心发展起到促进作用(Froyen,Skibbe,Bowles,Blow,&Gerde,2013)。虽然研究者们对于夫妻冲突对儿童的社会技能有不良的影响这一现象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夫妻冲突影响儿童社会技能的机制,研究者们看法不一,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影响,仍然有一系列中介变量有待进一步发现和揭示(Zimet&Jacob,2001)。

父母教养方式可能是夫妻冲突影响幼儿社会技能的一个重要中介变量。根据溢出假设(spillover hypothesis)(Easterbrooks&Emde,1988),夫妻冲突越多,父母越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在产生冲突的事情或行为上,较少关注到幼儿的需求,使得幼儿需求没有得到及时的反馈与满足,从而造成亲子关系的恶化,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一些研究表明,在夫妻冲突较多的家庭里,母亲更有可能打骂自己的孩子,对孩子更多地采取专制型的教养方式(Osofsky,2003)。同时父母教养方式和儿童的社会技能有着密切的联系。民主温暖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使得家庭环境更加和谐,对幼儿的社会技能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Mateievica,Jovanovica,&Lazarevic,2014)。幼儿阶段父母采取何种类型的教养方式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主动性的发展,采用支持、理解和温暖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主动性,促进自主性发展(Ruyter&Schinkel,2013)。

国内也有一些研究者考察了夫妻冲突对儿童或青少年问题行为、社会适应等的影响(池丽萍,2005;杨阿丽,方晓义,林丹华,2002)。但是这些研究大多以小学儿童或青少年作为研究对象,对学龄前幼儿的研究则比较少。而且研究者多采用的是儿童或青少年感知到的夫妻冲突,而非父母报告的夫妻冲突。根据认知一背景理论,父母报告的夫妻冲突和幼儿感知到的夫妻冲突具有不同的成分(Gryeh&Fincham,1990)。夫妻冲突的影响是多方面,不仅影响幼儿对冲突的感知,还会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养育方式(Kitzmann,2000)。因此.研究父母感知的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本研究试图探讨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社会技能的关系,并进一步探究夫妻冲突是否通过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社会技能产生影响。本研究作出如下假设:(1)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幼儿社会技能三者问存在显著相关。(2)夫妻冲突不仅影响幼儿的社会技能,还通过父母教养方式间接影响幼儿的社会技能。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从上海和合肥两所幼儿园抽取小班至大班490名3~5岁幼儿作为研究对象。问卷发放490份,最终有效问卷为435份,问卷的有效率为88.7%。其中,男生229人,女生206人;小班163人,中班147人,大班125人:平均年龄为4.28±1.09。问卷由幼儿的主要抚养人(父亲或母亲)填写。

2.2研究工具

2.2.1夫妻冲突量表

采用Spanier(1976)编制的夫妻适应量表中的夫妻冲突维度来测量夫妻冲突水平。该量表由8个项目组成,如“孩子教育问题上是否有矛盾和冲突”。采用4级计分,得分越高说明夫妻冲突的水平也就越高。夫妻适应量表已经广泛应用于中国被试群体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信效度(刘俊升,季晓芹,李丹,2014)。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a系数为0.80。

2.2.2父母教养方式问卷

采用杨丽珠和杨春卿(1998)编制的父母教养方式问卷。该问卷共40道题,如“鼓励孩子做他会做的事情”。包括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不一致性5个维度。采用5级计分,分数越高表明父母越经常采用相应的教养行为。在本研究中,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的内部一致性信度a系数分别为0.65、0.78、0.70、0.72和0.74。

2.2.3儿童社会技能问卷

采用自编的《幼儿社会技能家长评定问卷》。自编问卷以华裔学者Chen(2010)二维结构理论为依据,即将社会技能分为主动技能和自我控制技能两个维度。问卷共32道题,如“玩游戏时,即使遇到困难,也会坚持下去”,由父亲或母亲填写。问卷采用5点计分方式,从“完全不符合(1)”到“完全符合(5)”,社会技能总分由自我控制和主动性两个分维度项目分之和可得,得分越高表明社会技能的掌握水平越好。问卷编制中采用简单随机整群抽样,对410名幼儿父亲或母亲进行测验,回收有效问卷346份,以进行问卷结构的验证性因素分析、信度分析等。问卷的效度指标为:X2/df=2.218,RMSEA=0.059,NNFI=0.914,CFI=0.902,主动性、自我控制和总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a为0.85、0.91、0.93。本研究中主动性、自我控制和总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a分别为0.83、0.87、0.89。四周后对346名幼儿家长进行重测,回收有效问卷289份。经检验,重测信度为0.77,符合测量学要求。

2.3数据处理

采用SPSS19.O进行共同方法偏差、相关分析,AMOS17.0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3.结果与分析

3.1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为减少父母报告时可能会产生的共同方法偏差,本研究在实测过程中采用匿名保密测量、平衡题目顺序等程序进行控制。根据相关研究,本研究在数据收集后采用了程序控制和Harman单因子检验。在探索性因素分析中将所有项目放入,结果表明有22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并且第一个因子解释变异量为13.79%,小于40%的临界标准,说明共同方法效应并不明显。

3.2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社会技能的相关分析

通过对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社会技能的得分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夫妻冲突与民主性呈显著负相关(p

3.3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幼儿社会技能的作用机制

为了控制量表的不稳定性和多个项目造成的膨胀测量误差,对夫妻冲突中的项目进行打包处理。采用项目一结构平衡法,先进行因子分析,计算出各题目的载荷,再把题目按载荷由大到小排列.然后根据小组数将题目由高到低、由低到高依次排列,通过这种方法将夫妻冲突打包成3个项目小组(吴艳,温忠麟,2011)。采用项目小组简化模型,对父母教养方式问卷的分维度和幼儿社会技能量表的分维度作为各潜变量的测量指标。

将夫妻冲突作为预测变量,父母教养方式作为中介变量,幼儿社会技能作为结果变量,使用结构方程模型考察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作用机制,用最大似然法(Maximum likelihood)对假设模型进行估计与检验(见图1和图2)。以消极教养方式为中介构建模型后,采用路径分析方法对所建构的模型进行验证。结果显示,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标较好。具体指标为:x2/df=1.63,GFI=0.98,AGFI=0.96,CFI=0.98,NFI=0.96,RMSEA=0.04。以积极教养方式为中介构建模型后,采用路径分析方法对所建构的模型进行验证。结果显示,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标较好。具体指标为:X2/df=1.95,GFI=0.98,AGFI=0.95,CFI=0.92,NFI=0.92,RMSEA=0.06。可以看出,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直接作用显著(p

对结构方程模型参数估计及中介效应检验采用方差极大似然法和偏差校正的百分位Bootstrap检验。由表2可知,夫妻冲突可以通过消极教养方式影响幼儿社会技能,消极教养方式的中介效应为0.16。夫妻冲突也可以通过积极教养方式影响幼儿社会技能,积极教养方式的中介效应为0.10。两条路径对应的95%置信区间都不包括0,也证明了父母教养方式在夫妻冲突与幼儿社会技能关系中起部分中介作用。

4.讨论

4.1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社会技能的关系分析

本研究发现,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社会技能问两两相关显著。夫妻冲突与父母消极教养方式呈显著正相关,夫妻冲突与幼荷缁峒寄艹氏灾负相关,父母消极教养方式与幼儿社会技能呈显著负相关。这与已有的研究结果一致(Merrifield&Gamble,2013)。也就是说,夫妻冲突越明显,父母采取消极的教养方式就越多,而积极的教养方式则越少,这不利于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相反,如果夫妻两人冲突比较少,父母在彼此身上得到积极的反馈,他们之间的相互支持度也会提高,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更有可能采取积极的教养方式(Ma,Hines,Mahmood,&Cordova,2010)。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影响机制。

4.2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和幼儿社会技能的机制分析

很多研究都发现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研究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影响机制。根据“溢出假设”,本研究考察了父母教养方式在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结果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在夫妻冲突和幼儿社会技能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父母教养方式是夫妻冲突影响幼儿社会技能的重要溢出口之一。从夫妻关系到亲子关系,家庭社会化是其重要的“溢出”途径(Erel&Burman,1995)。而父母教养方式是家庭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形式。夫妻冲突水平较高的父母更少采用民主、温暖的教养方式,更多采用惩罚、溺爱、不一致等消极的教养方式。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相一致。有研究发现,婚姻质量较低的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更容易表现出不当的处理方式。而积极教养方式的减少和消极教养方式的增加,容易影响亲子关系的质量,从而不利于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Chang,Iansford,&Schwartz,2004)。

另外,本研究结果显示,父母教养方式在夫妻冲突和幼儿社会技能之间只是起部分中介作用。夫妻冲突也可能直接对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产生作用。有学者基于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父母是儿童潜在的学习榜样,儿童会观察父母的行为,通过直接或替代强化,模仿父母的行为。在家庭中夫妻冲突越多,幼儿越有可能通过学习到父母冲突的社会交往模式,将其运用在以后的同伴交往和亲密关系之中。容易发生冲突的父母通常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遇到问题也不积极主动地解决,幼儿通过模仿,在父母的频繁冲突中得到强化,从而学习到较低的社会技能(Miga&Allen,2012)。另一方面是间接的影响过程。夫妻冲突可能会通过家庭系统中的某一方面来影响幼儿社会技能的发展。由于家庭系统的复杂性,夫妻冲突对于幼儿社会技能发展的影响可能不只是父母教养方式这一个中介变量,在未来研究中,可以对其它可能的中介变量进行研究,深入探讨这些中介变量是如何相互作用来对幼儿社会技能产生影响的。

4.3本研究的局限

本研究在考察了父母教养方式在夫妻冲突对幼儿社会技能影响中的作用中,结果虽然验证了已有的假设,但仍有不足之处,例如夫妻冲突、父母教养方式、幼儿社会技能数据均来自父母报告,易出现共同方法偏差。虽然本研究检验出共同方法偏差问题并不严重,但这种偏差依然存在,未来的研究可结合多种数据来源以避免这一偏差对结果的影响。另外,本研究只关注父母教养方式这一“溢出”口,是否还有其他的因素,这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这也有待以后进一步研究。

5.结论

母系社会范文4

关键词:现代汉语 亲属称谓 语素 组合

一、引论

所谓“亲属”,《中国大百科全书》说是“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彼此间具有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社会关系”[1],“称谓”就是称呼方式,杨应芹、诸伟奇在其《古今称谓辞典》的“自序”中指出,“称谓,就是人们可以用来相互称呼的有关名称。”(P1)孙维张先生指出,“称谓就是称呼,就是人们在交际中怎样称呼别人和自己。”(P114)由此可见,“亲属称谓”就是指对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的称呼方式及其用语。

“一人犯罪,九族连诛”是封建社会最残酷的刑罚,而所谓的“九族”据《尔雅·释亲》可知是以本人为中心上推四世下延四世,即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姐妹、子、孙子、曾孙、玄孙。就此一端,可见中国亲属关系的复杂,由此也带来了称谓系统的复杂。

亲属称谓语在世界民族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类分型,另一种是描述型。类分型的亲属称谓语,不标明父系或母系、直系或旁系及排列的顺序,只标明尊卑辈分。描述型的亲属称谓语,父系或母系、直系或旁系、辈分及同一辈分的长幼的排列都非常明确。(P37)中国汉语的亲属称谓是描述型的。比如英语中的aunt相当于汉语中的姑母、婶母、姨母、舅母、伯母等。因此,一个说英语的人学习汉语时,常常不知道该怎么用汉语去表示某种亲属关系,而中国人学习英语时,也时常想知道对方所说的uncle或aunt和说话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尔雅·释亲》将亲属称谓分为四类:宗族、母党、妻党和婚姻。宗族即父系亲属;母党即母系亲属;妻党即妻族;婚姻即由婚姻关系形成的亲戚。现代汉语的亲属称谓几乎沿袭了古代的亲属称谓体系,分为三类:父系称谓、母系称谓和姻系称谓。父系称谓是表示自己与父家血亲及其配偶之间关系的称谓,包括祖父、父亲、伯父、叔父、姑母、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母系称谓是表示自己与母家血亲及其配偶之间关系的称谓,包括外祖父、舅父、姨母、表兄弟、表姐妹等。姻系称谓是表示婚姻关系的称谓,它纵横交错,远比前两者复杂,包括公公、婆婆、媳妇、大姑子、大伯子、弟媳、小叔子、小姑子、嫂嫂;岳父、岳母、女婿、内兄弟、姨姐妹、姐夫、妹夫;亲家公、亲家母等。(P62)

汉语亲属称谓系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称谓系统之一,对汉语亲属称谓词语的研究有悠久的历史。《尔雅》中的《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称谓的专着,后代陆续有关于称谓的汇辑。清代梁章钜的三十二卷《称谓录》更是集大成之作。

现代汉语亲属称谓词语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芮逸夫的《释甥之称谓》和《伯叔姨舅姑考——兼论中国亲属称谓制的演变》、俞敏的《释甥》等,拉开了现代汉语亲属称谓词语研究的序幕。(P181)冯汉骥、赵元任等也是早期研究亲属称谓的着名学者。现代汉语关于亲属称谓的研究涉及多个领域,如:亲属称谓的使用问题、汉语亲属称谓与其他民族称谓系统的比较、亲属称谓语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等。采用的研究方法多为列举式的分析、归纳。而本文主要从语素组合特点的角度来重审亲属称谓系统,运用语料库语言学的理论方法,收集一定的语料,对其进行计量研究,使研究更科学、具体。通过这次研究,能使人们清楚地了解到亲属称谓语的语素组合方式及组合顺序特点,以指导人们正确地使用它们,对亲属称谓语的传承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现代汉语亲属称谓的语素构成

本文所采用的亲属称谓主要取自《现代汉语词典》,其中方言词、尊称、古语词不在本次研究范围之内,所以未收,共收词条212个,包括182个单称和30个合称。单称分67类亲属。例如,第一类是高祖父,它有两种表现形式——高祖和高祖父,高祖和高祖父都是指高祖父,属于异名同指。这样67类亲属称谓语共有182种表现形式。笔者对这一封闭域中所有亲属称谓的语素加以穷尽式提取,按照父系、母系、姻系称谓分类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语素类型,考察亲属称谓语素的组合方式、组合顺序(主要针对合称)。

(一)亲属称谓语素的提取

经过充分分析语料,笔者将提取的现代汉语主要亲属称谓列表

表一 现代汉语亲属称谓列表

父系称谓 母系称谓 姻系称谓 合称

高祖辈 高祖父:高祖 高祖父 祖孙

父母

爷儿(爷儿三个)

娘儿

父兄(父亲和哥哥)

父子

父女

母子

母女

叔侄

兄弟

兄妹

姐弟

姐妹

弟妹

妻儿

妻子

儿女

子女

侄甥

儿孙

子孙

高祖母:高祖母

曾祖辈 曾祖父:曾祖 曾祖父 老爷爷

曾祖母:曾祖母 老奶奶

祖辈 祖父: 祖父 爷 爷爷 太爷 爹爹 阿公 外祖父:外祖父 外公 姥爷

祖母:祖母 奶奶 阿婆 外祖母:外祖母 外婆 姥姥

父辈 父亲:父 父亲 翁 亲 老亲 爸 爸爸 爹 严 公公:公 公公 翁

母亲:母 母亲 亲 老亲 老娘 妈 妈妈 婆婆:婆 婆婆

岳父:岳父 岳丈 丈人 翁

岳母:岳母 丈母

伯父:伯父 伯 伯伯 大伯 大爷 伯母:伯母 大妈 大娘

舅父:舅父 舅 舅舅 舅母:舅母 舅妈 妗子

叔父:叔父 叔 叔叔 叔母:叔母 婶母 婶 婶婶 婶娘 婶子

姑母:姑母 姑 姑姑 姑妈(已婚者) 姑父:姑父 姑夫 姑丈

姨母:姨 姨母 姨妈(已婚者) 姨父:姨父 姨夫 姨丈

己辈 兄:兄 兄长 哥 哥哥 阿哥 胞兄

嫂:嫂 嫂嫂 嫂子

父系称谓 母系称谓 姻系称谓 合称

己辈 弟:弟 弟弟 兄弟 弟媳:弟媳 弟妇 弟妹 公婆

婆媳

夫妻

夫妇

姑嫂(小姑子和嫂子)

叔嫂

儿媳

子侄

姐:姐 姐姐 姊 姐夫:姐夫 姐丈

妹:妹 妹妹 妹夫:妹夫

堂兄:堂兄 从兄 表兄:表兄 表哥 老表 丈夫:丈夫 夫 男人 配偶 爱人

堂弟:堂弟

表弟 :表弟 老表 大伯子:大伯子

堂姐:堂姐 表姐:表姐

小叔子:小叔子

堂妹:堂妹 表妹:表妹 大姑子:大姑子

小姑子:小姑子

妻子:妻子 妻 妇 女人 配偶 爱人 内人 太太

内兄:内兄 舅 舅子 妻舅 大舅子

内弟:内弟 舅 舅子 妻舅 小舅子

内姐:内姐 姨 大姨子

内妹:内妹 姨 小姨子

子辈 儿子:儿 儿子 儿郎 子 男 儿媳:儿媳 儿媳妇儿 媳妇

女儿:女 女儿 姑娘 闺女 女婿: 婿 女婿 姑爷 赘婿

侄子: 侄 侄儿 侄子 外甥:外甥 甥 内侄:内侄

侄女: 侄女儿 侄女 外甥女:外甥女 外甥女儿 内侄女:内侄女

孙辈 孙子: 孙 孙子 外孙:外孙 外孙子

孙女:孙女 孙女儿 外孙女:外孙女 外孙女儿

曾孙辈 曾孙:曾孙

曾孙女:曾孙女 曾孙女儿

玄孙辈 玄孙:玄孙   观察这些亲属称谓,不难发现,这些亲属称谓语的语素组合呈现一些规律,分析列表

表三 现代汉语亲属称谓语素组合顺序

语素组合顺序 称谓举例

男性前、女性后 父母、公婆、夫妻、夫妇、叔嫂、兄妹、弟妹、子女、儿女、儿媳、父女

长辈前、晚辈后 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爷儿、娘儿、叔侄、父兄、儿孙、子孙、妻儿、妻子、兄弟、姐妹、兄妹、姐弟、婆媳

宗亲前、非宗亲后 叔嫂、侄甥

直系前、旁系后 子侄

五、现代汉语亲属称谓组合特点的成因

综上,我们分别研究了现代汉语亲属称谓的语素构成、亲属称谓语素的组合方式以及语素的组合顺序。我们发现,现代汉语亲属称谓的语素构成及其组合方式和顺序都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不是随意组合的,可以证明,这种规律是历时地形成的,有其固有的成因。

汉语亲属称谓系统深受汉族传统文化和封建宗法制的影响,由于汉族文化主要受儒教和佛教的影响,注重感情和谐和尊卑有序,倡导“忠孝”;封建宗法制以家族为中心,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区分亲疏,对族人进行管理和处置。因此汉语亲属称谓呈现尊卑长幼,不可逾越,内外亲疏,严格区分的特点,具体体现在重男轻女、重长轻幼、重内轻外上。

(一)重男轻女

封建宗法制度以男性为中心,以父系、夫系亲属为主体,形成“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反应在语言上表现也很突出。表一中反映出,父系称谓明显多于母系、姻系称谓,母系、姻系称谓多在父系称谓的基础上形成的(前面已做分析)。并且,父系父辈男性亲属有长幼之分,“伯伯、叔叔”;母系父辈男性亲属无长幼之分,只有“舅舅”一个称谓;父系父辈女性亲属和母系父辈女性亲属都无长幼之别,前者只有一个“姑姑”,后者只有一个“姨母”。表三中反映出,亲属称谓的语素组合顺序也体现出“重男轻女”。如“父母、公婆、夫妻、夫妇、叔嫂、兄妹、弟妹、子女、儿女、儿媳、父女”等都是男的在前,女的在后。

(二)重长轻幼

如兄长的配偶有专词相称,称为“嫂、嫂子”等,而弟弟的配偶没有专称,只有“弟媳、弟妹”等描述性的称谓。因此,称呼长辈的词远远多于称呼晚辈的词。长辈称呼晚辈时一般都是直呼其名,也可按亲属称谓来称呼,而晚辈称呼长辈时必须按亲属称谓称呼,亲属称谓很重视辈分。另外,在语素的组合顺序上也明显体现了“重长轻幼”,如“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爷儿、娘儿、叔侄、父兄、儿孙、子孙、妻儿、妻子、兄弟、姐妹、兄妹、姐弟、婆媳”等都是长辈在前,晚辈在后。

(三)重内轻外

主要体现在重宗亲、轻非宗亲,重直系、轻旁系,重血亲、轻姻亲这三方面上。

1.重宗亲、轻非宗亲,宗亲是指父系亲属,非宗亲指母系、姻系亲属。宗亲拥有同样的姓氏,而非宗亲都是外姓,因而是外亲。因此,母亲的祖辈、孙辈,皆以“外”作为相应称谓的修饰语,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父系的兄弟姐妹之子女称为“堂兄、堂弟、堂姐、堂妹”,母亲的兄弟姐妹之子女称为“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堂”指屋舍建筑中家庭聚集之处,自然关系紧密;“表”本是室外之意,自然关系就疏远一些。另外,这一特点还体现在亲属称谓语素的组合顺序上,如表三中的“叔嫂、侄甥”,“叔、侄、姑”都是父系称谓,属于宗亲,并且都处于前面,体现了重宗亲的特点。

2.重血亲、轻姻亲,血亲是指有血统关系的亲属,如父系、母系亲属都是血亲;“姻亲”指由婚姻而结成的亲戚,如表一中列举的所有姻系亲属称谓。现代汉语亲属称谓中重血亲、轻姻亲的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姻亲专称少,多为从儿称或描述性的称谓,这在前面已提及;另一方面,姻亲前多加修饰成分,如“内”,“内”并不是与“外”相对的,而是指妻子或妻子的亲属,“侄——内侄”,“侄”是指丈夫的弟兄之子,“内侄”是指妻子的弟兄之子。姻系称谓中的“内兄、内弟、内姐、内妹”中的“内”也是为了标记是妻子的亲属。

3.重直系、轻旁系,在有血统的亲属中还要区分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即区分直系和旁系,为了强调血缘关系的重要。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都是直系亲属,“叔侄、侄女、姨、舅、甥及堂表兄弟姐妹”则都是旁系。如“子侄”,子在前,侄在后,体现重直系、轻旁系的特点。

六、结语

语言反映社会生活,一个民族的语言与该民族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亲属称谓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民族的特征,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汉语亲属称谓的语素组合特点深受汉族文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影响。

汉语亲属称谓系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称谓系统之一,但在当前社会中,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人们多为独生子女,没有以前那种复杂的亲属关系,家庭观念趋于减弱,对亲属称谓的认识也越来越薄弱。这是一个很不乐观的现象,照此下去,在不久的将来,复杂的亲属称谓系统将越来越趋于简化。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亲属称谓系统的研究,希望它能在现实中淡化的背景下,能在文化上保存下来,流传后代。

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电子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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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勇桂:《浅议亲属称谓的文化差异与翻译》,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郑献芹:《近十年来汉语称谓词语研究概括及分析》,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周荐:《汉语词汇结构论》,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版。

冯汉骥着,徐志诚译:《中国亲属称谓指南》,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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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应芹,诸伟奇.古今称谓词典·自序[M].合肥:黄山书社,1989.

[13]孙维张.汉语社会语言学[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母系社会范文5

关键词:高校;德育;“孝亲”意识;责任;义务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286-03

中国是一个伦理型社会,“孝”在中国人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们提出要在高等院校中增设“孝亲”教育,主要是针对目前中国高等教育中出现的德育偏差和大学生自身的状况而言的。为了更好地开展“孝亲”教育,从而提高德育工作的成效,我们在对传统孝道梳理的基础上提出现代“孝亲”意识的要求,并倡导我们的高等院校借助一定的方式督促学生把现代“孝亲”意识落实到行动中。

一、“孝亲”教育的提出

1.大学生的现状要求我们要进行“孝亲”教育。“孝亲”教育的提出源于中国大学生的现状,目前,中国高等院校的教育对象大多为“85后”、“90后”,又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自小生活在四加一甚至六加一的家庭环境中,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他们为中心的圈子中。使得他们在“溺爱”中成长的,曾一度称他们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由此导致了他们“单边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心理,即只有父母对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他们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在电视“摇篮”中成长的,受现代文化媒体的影响,“自我意识”较为强烈,强调个性与自我,由此所形成的后果就是“自我中心”意识和心理。在这种意识和心理状态下,与父母在“亲情”方面就出现“隔离”状态,一旦父母不能满足他们某些方面要求,就会从“自我”出发,与父母对抗,极端的事例很多。而在通常情况下,则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因要求不能满足而“埋怨”父母。在他们的生活环境中,通常是四个大人甚至六个大人围绕其一人,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基本上是有求必应,特别是在物质上给与了极大的满足。父母及亲人的这种做法一是缘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家庭有能力满足子女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很多父母、祖父母辈对孩子非常溺爱,认为无论如何不能苦了孩子,更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给别人。我们的学生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习惯于提出要求并得到满足,养成了“单边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野的拓宽,其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当家庭不能满足其要求时,他们心理上就会很难接受,进而对父母心生埋怨,认为父母没有尽到责任。如有的学生刚一进入大学就要求父母为其购买手机、电脑及一些电子产品,当父母不能或者不愿满足其要求时就心生不满,与父母产生矛盾。

二是只从“自我”出发而不体谅父母的感受。当代大学生通常以自我为中心,遇事强调自我的感受,忽视或者很少考虑到父母的感受。当他们和父母发生矛盾磨擦时,往往会认为父母不能理解自己,父母思想陈旧,无法而且不愿与其沟通。这使得父母担心、忧惧,不知如何与子女沟通,有些父母为了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如偷窥子女日记、偷听子女电话、查看子女上网记录等。这种情况一旦被子女发现又会使父母子女间的矛盾升级,磨擦加剧,父母子女俱皆陷入痛苦的境地:父母为不能深入子女的内心领地而痛苦,子女为自我受到侵犯而痛苦。此种结果固然有代沟的影响、有父母处理方式的影响,但很大程度上和我们的大学生过于注重自我的感受、强调自我意识,不能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换位思考不无关系。

三是很少考虑父母的“难处”。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即在家庭中养成“单边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心理以及强调自我的感受,导致他们的要求不能满足或者与父母发生矛盾争执时,很少考虑到父母的情况,一味地认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为子女奉献,父母之所以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是不肯尽力,太“自私”或者没本事,有的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因此埋怨父母、轻视父母。所以才会有大学生甚至一时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要求父母给与生活费并将父母告上法庭的事例。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看到要解决学生的“自我中心”问题,“孝亲”教育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内容。同时德育中孝亲教育的缺位也要求我们及时引进孝亲教育。

2.德育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要求我们要引进“孝亲”教育。现在的德育中亦有“责任和义务”的内容,但主要集中在对社会、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在道德层面来说,离学生实际较远,易于成为抽象的教条,很难成为学生的“自觉意识”。而从“孝亲”入手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义务”意识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是“孝亲”意识贴近学生实际,易于形成学生的“共鸣”。两代人之间的磨擦和矛盾对父母和子女都造成了很大困扰,大学生虽然强调“自我意识”,但也希望有一个和谐融洽的家庭,能享受到可贵的亲情。因此“孝道”的教育容易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响应。二是易于通过实践改善学生与父母的“紧张”关系,产生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意识。我们在课堂上曾向学生发放一份调查问卷,主要涉及父母的生日、父母的喜好、作为子女为父母做过什么等问题,调查下来许多学生面带愧色,意识到自己没有很好地去了解父母、关心父母。教师再加以引导,能够有效地树立起学生对父母家庭的责任感,并进而扩充到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感。古代由“孝”而“忠”即是此意。三是学生易于接受“孝亲”教育。“孝”是中国的传统观念,至今仍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重要位置,虽然大学生强调自我,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内心深处仍然认为孝敬父母理所应当。当我们说某个学生缺少社会责任感时,他可能并不在乎,如说他“不孝”,就会有强烈反应。从这个意义上说,“孝亲”教育 不仅是培养学生对父母的亲情,对父母承担“责任和义务”,从而和谐家庭,同时也是培养学生担当社会“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德育的重要补充。当然德育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孝亲”教育仅仅是整个道德教育的一种手段、环节或补充,不能取而代之。

二、孝亲的古今内涵

“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对于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起着积极作用,对国人的影响较大。中国传统孝道的内涵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能养、无违、传宗接代。

第一,“能养”。能养即物质赡养,这是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孝经》中说“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即作为子女要尽己所能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让父母衣食无忧。《孝经》还进一步阐释人们赡养父母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中国古代典籍中同时还强调侍奉父母要“敬”,但却被世人忽略,对此现象孔子提出批评“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第二》),指出对待父母要恭敬,但也同时反映出当时人对孝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了物质供养的层面上,所以孔子才会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的感慨。

第二,“无违”。孟懿子曾问孝于孔子,孔子答曰“无违”,并进一步向他的学生樊迟解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第二》)可见,“无违”首先包含侍奉父母要以孝为本、以礼为节,父母在时要依礼奉养,父母去世要依礼而葬、依礼而祭;其次“无违”还含有听从父母之命,不能违背之意,如《论语》中记载“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第一》)这里孔子对子女应秉承的父母之命给出了一个标准,即要“合于道”。对父母不合于道的言行要委婉地劝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第四》)但在后来的发展中统治者为了愚化百姓,巩固统治,强调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进而强调臣民对君主的绝对忠诚。

第三,传宗接代。古人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朱熹引东汉赵岐在《孟子章句》解释为“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 [1] 可见,在古人心中,不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为大不孝,为人子女者必须保证香火的传续,自己如没有儿子,可以采取“过继”的方式延续香火。

从传统孝道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国的传统孝道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束缚了人的个性发展与自由,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其权利的精神武器。当然传统孝道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它强调个人对家族、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意识,这对家庭的和谐、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都有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发展现代孝亲意识就需要对中国传统孝道有破除,有弘扬、有发展。

三、现代“孝亲”意识的内涵

现在所说的“孝亲”与传统孝道在精神上有相通之处,在内容上有原则区别。所谓在精神上有相通之处,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和家庭应尽“责任和义务”,进而担当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即古代所说的“在家孝”,才有“为国忠”,这是古今都强调的精神,但在内容上是不同的,古代是小农社会,因此有了根植于农耕社会的传统“孝道”,今天的社会是公民社会,经济上的“能养”,已不再是主要问题,传宗接代也已逐渐淡出人们的思想。现代社会更注重以亲情为依托,树立新型的现代“孝亲”意识,试阐述如下:

一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责任、义务,主要是精神上的抚慰。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是古今都强调的内容,但在现代社会,由于经济的发展,国家财富的累积,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发展、完善,物质上的养老将逐渐由社会承担。在此前提下,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更多地表现为精神上的关心照顾。人到老年,在思想上经过积淀,逐步走向成熟,但在心理上则是最脆弱的时候,此时比衣食住行等物质需求更重要的就是精神上的安慰和愉悦。因此,孝敬父母就要求子女能够站在父母的角度,理解父母、尊重父母,维护父母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顺从父母多年的生活习惯,主动关心体贴父母,经常和父母沟通交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近况,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鼓励支持他们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帮助他们找到精神寄托,使他们保持愉悦的心境和情绪,真正做到颐养天年。

二是贯穿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天然的情感联系。中国社会是一个关系型社会,每一个人都处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中,同时通过这种关系把人们联系在一起。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曾用“差序格局”描述这种关系,他说,“中国社会的格局就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和现在的人。”[2] 父母子女的关系无疑处于最核心的位置,而这种核心地位来源于血缘联系。正是因为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才有了父母对子女的抚育、慈爱,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敬爱,即父母子女间的责任义务关系的确立,深厚情感的存在皆源于血缘的联系,这是人之本性所然,也是孝的开始。这种情感的巩固除了先天本性的生发,还需要后天的维护。这就要求为人父母者能放下身段,不摆家长的架子,耐心教育子女、引导子女,与子女多沟通、交流;作人子女者能感知父母养育之恩,尊重父母、理解父母,做到尊亲、养亲、爱亲。这不仅有利于人们情感的深化、家庭的和谐稳定,还有利于人们特别是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

三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联系纽带――孝。孝敬父母是人类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对父母赐予生命、抚育生命的感恩与回报。虽然中国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社会养老必将发挥其重要功能,但其主要作用将是经济、物质上的替代。孝敬父母,与父母共同享受生活,共享天伦之乐对老人的精神满足和心灵抚慰的功能是任何社会赡养都取代不了的,这对于亲情的维系,家庭的和谐,甚至是人们自身人格的完善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孝敬父母也是中国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能够有效地解决在道德缺位的情况下出现的道德滑坡现象。道德和法律这两种手段,借助“孝亲意识”把父母与子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四、对高等院校学生如何践行孝亲意识的建议

为了敦促学生实践孝亲意识,学校应采取有力措施,如利用大型的入学教育,课堂内容的跟进和一定的奖励手段等。

1.入学初的“孝亲”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新生入学的场面一直是非常壮阔的,几乎每个学生都会有家人陪同来校,作父母的无一例外地都提着大包小包,而有些学生则双手空空,自在休闲地跟随在父母身后。对此种情形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习以为常。我们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采集父母送子女入学的场景,制作成教学视频让学生观看,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从而引发学生对孝亲的思考。组织学生观看、讨论的时间可以放在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首次授课上,这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都非常适宜。 时间上距离新生入学已近一月,大多数学生都是首次远离父母家人,对父母的思念非常强烈,此时向学生强调对父母应尽的孝心,在感情上容易引起他们的共鸣;内容上由对父母应尽责任的探讨,帮助学生树立起对社会、对他人应有的责任意识,合情合理,学生容易接受,对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都大有裨益。这种全校性的教育活动,最好是由学校组织,以思想政治课老师为主体进行开展。

2.孝亲教育进教材、进课堂。从小学到大学都有思品课程,但在我们的相关教材中涉及到“孝亲”教育的内容很少,即使有也是一笔带过,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我们认为,“孝亲”内容在教材中应设专章讲述,如“孝道”的内涵、“孝道”的历史发展、现代“孝亲”意识等内容都要有所体现;为了增强教材的生动性,还可以将古今孝子的典型案例编入教材。“进课堂”对学校要求领导从思想上重视德育工作,能够保证充足的课时,给相关教师创造良好的授课条件和环境;对教师要求他们在讲授课程时要花一定的课时讲述有关“孝亲”的内容,讲述时不能照本宣读,要结合学生实际和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好是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讲授。

3.实践孝行、设立奖励措施。“孝亲”教育不能止于思想层面,更应该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如学校可以在放假前给学生布置任务,让他们在假期里为父母做几件事;学校还可以利用有特殊意义的节假日(像中国的中秋节、重阳节,西方的父亲节、母亲节),让学生向父母写封感恩信,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借助有力的奖励手段引导学生践行“孝道”。如,学校对孝敬父母、友爱家人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同学可以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为典范,在学期成绩考核中适当加分,并列为学期评优评先的考虑对象;通过这类奖励手段可以在学生中起到较好的引导、规范作用。

参考文献:

母系社会范文6

[关键词]良好和谐亲子关系;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2)10-0054-03

[作者简介]何凯黎(1974-),女,江苏南京人,鼓楼幼儿园副园长,小学高级教师。

1985年在日本召开的幼教峰会上,人们开始审视和反思早期教育中将学前儿童的发展等同于智力发展的倾向,呼吁教育从“智育中心”转向促进学前儿童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特别是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目前,在许多国家新颁布的学前教育纲要和相关文件中,都将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和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促进儿童社会性发展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最重要目标。其中,社会适应性发展是儿童全面发展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培养儿童成为独立的社会成员的关键所在。

因此,在0岁~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中,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引起了我们的高度关注。陈鹤琴先生说“儿童教育是幼稚园与家庭共同的责任”,因此,在0岁~3岁早期教育体系中,应重视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合力,以共同促进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

一、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与亲子关系

儿童的社会适应是指他们接受新环境、适应矛盾冲突情境的能力,包括初步形成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对陌生人的适应能力、对同伴交往的适应能力、独立地克服困难,处理社会中简单问题的能力,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是关系到他们能否顺利地融入社会,并与他人和睦相处的关键,同时又是婴幼儿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有效促进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是0岁~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任务。

0岁~3岁是婴幼儿开始适应社会的关键期,他们开始逐步从家庭步入社会,学习如何适应周围的新环境、与身边的成人或同伴相处。儿童社会性的发展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家庭环境直接影响着婴幼儿发展的质量,这种影响主要通过亲子关系的互动来实现。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需要父母的帮助和支持,需要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做支撑。因而,在0岁~3岁早期教育工作中,指导婴幼儿家庭建立和谐亲子关系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才能有效地促进婴幼儿社会适应性的发展。

二、建立良好和谐亲子关系的原则与方法

在0岁~3岁早期教育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亲职教育――为人父母的教育,帮助并指导年轻的父母运用多种方法建立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

(一)建立良好和谐亲子关系的原则

1.尊重与信任

作为婴幼儿的第一养育人,父母应将婴幼儿视作平等的自然人、社会人,充分尊重婴幼儿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父母应积极地为婴幼儿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条件和空间,理解并信任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个,同时也要避免过度放任。

2.关爱与满足

由于婴幼儿娇嫩稚气,他们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因此,父母应不断满足他们的身心发展的需要,让婴幼儿在愉悦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同时要避免过度溺爱。

3.支持与鼓励

婴幼儿具有好动、好奇、好模仿的特点,身为父母要支持并鼓励他们的探索行为,并积极为此创造条件,使婴幼儿在探索中获得经验和技能,同时要避免过度包办。

4.回应与要求

父母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一方面,应敏感地了解婴幼儿孩子的需求并予以回应;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的需要,父母应对婴幼儿做出适度的要求,帮助他们建立一定的规则意识,同时要避免有求必应或粗暴情况的发生。

(二)建立良好和谐亲子关系的方法

1.积极参与亲子游戏

亲子游戏是指父母与孩子共同进行的,具有情感交流和教育价值的游戏。研究证实,亲子游戏过程中呈现的愉快、平等、相互参与的互动,正是良好亲子关系所应具备的特征。游戏作为婴幼儿日常生活的主要活动,参与亲子游戏可以使父母更加了解孩子的喜好和个性,帮助他们能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宜的教育。

家长可以在家庭环境中与孩子一起进行不需要复杂材料或器械的亲子游戏,如手指游戏、膝上游戏、语言游戏等。在指导父母亲子游戏方法的同时,鼓励他们与婴幼儿共同游戏,并建议父母每天坚持与孩子进行亲子游戏以增进亲子关系。

2.注重日常的亲子沟通

亲子沟通是发生在父母与子女间能被知觉的所有沟通行为。良好的亲子沟通是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的重要保障。对于0岁~3岁的婴幼儿来说,父母与他们的沟通交流,直接影响着他们安全性依恋的形成,而安全性依恋则是和谐亲子关系的基础。

因此,在0岁~3岁岁早期教育工作中,我们提倡父母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与孩子进行积极的亲子沟通,如目光的对视、语言的交流、肢体的接触等等。对于年龄小的婴幼儿(0岁~1岁)来说,需要更多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如四肢抚触、亲吻脸颊等,都有助于婴幼儿安全型依恋的建立。对于2岁~3岁的婴幼儿来说,父母应重视与孩子的语言交流,在有效促进孩子语言能力发展的同时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在沟通的过程中,父母应耐心地鼓励孩子进行表达,不论是咿呀之声,还是简单的词句,亦或是手舞足蹈,父母都应细心聆听和观察,真正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以实现真正的沟通,从而建立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

3.满足孩子的活动空间

随着身体活动能力的增强,0岁~3岁的婴幼儿对活动空间的需求也会不断扩大。活动空间的变化为婴幼儿的社会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因此我们在日常的早教工作中,增加了户外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如开展户外亲子体育活动、组织家庭到公园开展亲子活动等。同时还鼓励父母多带孩子到周边的自然环境中活动,帮助孩子在自然环境中充分感知事物、人物的变化,从而在愉悦身心的基础上增进亲子关系。

4.允许孩子的自由探索

婴幼儿对于周围环境充满了好奇心,尤其对于1岁~2岁的婴幼儿来说,随着行走能力和小手抓握能力的增强,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探索也越来越多。因此,父母不仅应提供生活材料让婴幼儿进行自由探索,如生活中的水、米、纸、器皿等,还可以在家中创造情境鼓励婴幼儿的探索行为,如玩水游戏、舀米游戏、撕纸游戏、敲打器皿等。在婴幼儿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家长应尽可能的多陪伴孩子,有条件的还可以记录孩子的探索过程。探索过程中父母适时、适宜的指导,不仅可以促进亲子关系融洽,而且也为婴幼儿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5.关注亲子的双向互动

艾里克森认为,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绝不可忽视儿童的主体作用。婴幼儿在新生儿期就已表现出独特的个性,不同类型的婴儿――容易型、困难型、迟缓型和混合型,受父母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婴幼儿家庭应给予不同的建议和指导,针对困难抚育型婴儿,建议父母避免粗暴和拒绝行为,多注重适宜的关爱和满足。

对于不同婴幼儿类型家庭的亲子互动,都应建立在了解孩子的基础上,重视婴幼儿的行为和表现,及时回应他们的反应和需求,给予足够的耐心和等待,不断调整教养的态度和行为,以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从而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三、良好和谐亲子关系对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的意义

儿童社会适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别人,即儿童所接触的社会成员进行交往;二是对自己,指儿童在生活中学会对自己生活的自理能力,如吃饭、穿衣、梳洗、清洗自己的物品等行为技巧。三是对环境的适应,指儿童是否能在新环境中,不断调适自己以适应环境。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是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婴幼儿社会适应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独立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在1岁~3岁阶段,婴幼儿的肢体活动能力逐渐增强,这也是他们自理能力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中,父母的信任、支持和鼓励,成为婴幼儿学习自理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婴幼儿自理能力的发展,也为孩子今后入园做好了准备。

对1岁~3岁的婴幼儿来说,发展独立自理能力的同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也十分重要。在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可在提供生活自理机会的同时,通过多种亲子互动的方式,让婴幼儿初步了解身边哪些事物是有危险的,帮助孩子初步形成自我保护意识。

(二)社会交往能力和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在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中,父母比较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这为婴幼儿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父母也能够为孩子提供多种与成人或同伴接触的机会,满足婴幼儿与人交往的需要,促进其社会交往能力发展。

奥力克认为儿童早期的亲社会行为是“任何与他人分享、帮助他人、亲昵地接触他人的身体的行为”,这些行为被看为个体友善的开端,婴幼儿正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开始出现亲社会行为。另一方面,模仿父母行为是儿童社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积极地榜样示范和鼓励,都能促进婴幼儿乐意分享、乐意帮助、关心或同情等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三)积极的情绪情感和自信心的建立

在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中,父母所表现的积极态度对婴幼儿的影响也很大,父母的鼓励,如微笑、口头表扬等都能使婴幼儿获得满足,产生愉悦的情绪。特别是在学习生活自理的阶段,父母的积极鼓励与支持、所表现的信任态度都有助于婴幼儿自信心的建立。

同时,父母有意识地带孩子去不同的环境开展活动,不仅能提高婴幼儿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还可以让他们感受环境变化带来的新奇体验,在体验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情绪情感,增强自身对适应不同环境的自信心。

(四)初步的规则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