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我一个红楼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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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1

   《红楼梦》读后感学生

   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想把它彻底看明白。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居然描写的那么好,其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当然让我难忘。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宝钗扑蝶、宝玉挨打等等。

   我最喜欢黛玉葬花这个场景了。这个场景不仅把林黛玉的性情描绘得栩栩如生,而且也为读者刻画了一个自爱自怜喜爱花的一个林黛玉。林黛玉是很爱惜花的,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也可以看出林黛玉对于美与他人有不同的独特见解,她也写了葬花吟,以花喻自己,把贾府及整个封建的社会比做污浊,她不甘沉灭,又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怜花就是怜自己,她看到鲜花的凋零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首葬花吟也是其中最凄美的诗歌之一。

   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看了很让人心疼,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他们最后并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更幸福的,他们会彼此记得对方,记住他们凄美动人的故事。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是唯一。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不仅仅是阅读上的满足,也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还是比较有收获的。

   《红楼梦》读后感学生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读后感学生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2

母亲无法伴随你度过一生,母亲终究是会老的,当母亲苍老的时候,唯一能伴随着你走完一生的只有文学,我想在这个世界上,知音是很难遇到的,能在人生的路上遇到自己的知音,那是一件最幸福的事情,幸运的是我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位最美丽最睿智的知音,这个美丽睿智的知音就是文学,每当看到文学母亲的微笑,我变会感到幸福与快乐,文学对我来说就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文学母亲的美已经超越了我的想象,当我把灵魂第一次依偎在文学母亲的身边时,我立刻感受到了母亲的爱,这种温暖与感动的爱将我寂寞的心灵紧紧拥抱。

文学对我来说就是母亲,无论是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文学的文学就是我的母亲,在我的心里,文学是没有民族没有国籍没有地域区分的,文学就是属于世界的心灵,文学就是属于人类的文明,文学就是一位伟大的圣母,将我的心灵用爱温暖。

我不知道上帝创造每一个生命的意义,但是我却知道上帝创造了我或许就是让我深深的爱上文学,我并不仰慕文学家,因为我爱的是文学,我并不羡慕文学大师,因为我爱的是文学,文学家和文学大师只是文学的爱好者,无论你是如何伟大的文学家,都不能代表文学的美,我爱的是文学,是纯粹的文学,没有丝毫的欲望与利益,我信仰上帝信仰文学,文学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上帝,甚至上帝的神圣与伟大也无法超越文学的尊严,我想是文学给了我很多很多,最重要的是文学给了我一种做人的尊严与骨气,这种尊严是上帝的尊严,这种骨气是民族的骨气,文学母亲用博大的爱深深的将我拥抱,我的生命在文学母亲的怀抱里得到了幸福与快乐,这就是我眷恋文学的原因。

文学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甚至已经超越母亲,在我的心里,母亲所给给予我的仅仅是生命,而文学给予我的却是心灵,一个只有生命的人就象横尸走肉,而拥有心灵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活出了真正的自己,最真实的人生意义,我对文学母亲的爱是无法割舍的,因为曾经当我迷失在人生的路上时,是文学母亲将我召唤,召唤回她温暖与幸福的怀抱,我对文学的爱就是这样深沉,如果我能,我愿意用生命为文学母亲的鬓角增添一丝神采,文学母亲的美是我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或许任何人都无法感受到我对文学的爱,因为更多的人只是仰慕着那些成名天下的文学家,仰慕这些文学家身上的光彩已经超越了文学本身,我无法理解这些只仰慕成名文学家的人,我想或许那些人永远都不会真正懂得爱文学只需要陶醉,文学或许能让一个人成名天下,但是文学母亲的爱却是很多人无法感受到的,因为很多的人被欲望与利益庸俗了心灵的神圣,只有那些保持着心灵纯洁的人才真正懂得文学的美。

我不想成为文学家,因为我并不想从文学的身上得到身摸,即使一点点财富与名利,我都不会奢望,因为那并不是我想得到的,我爱文学,爱的纯粹,我并不想利用文学成名发财,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爱文学,也不能污蔑文学的美,在我的心中文学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纯粹的心灵,美的纯洁无暇,美的让我心醉痴情,文学母亲的美已经超越了我的生命,我想即使我把生命,灵魂,思想统统交给文学,也无法报答文学母亲对我的爱与温暖。

文学的美让我痴情留恋,我想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那一刻,我唯一留念的只有文学与母亲,文学是我的灵魂母亲,母亲是我的生命母亲,两位伟大的母亲赐予了我的全部,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我的血脉,我的思想,我的尊严,我的梦想,我的人生,我的生活,我的一切的一切。我无法抛弃任何一位母亲,抛弃文学母亲,我将会失去灵魂和思想,而在痛苦与绝望的地狱中生存,抛弃生命母亲,我将会失去生命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我想最宝贵的就是我的两位母亲,文学母亲与生命母亲。

我爱文学,爱的深沉,因为每当想到是文学陪伴我度过那些绝望的日子,我就会眼含泪水,我知道如果没有文学,我将活在绝望与痛苦的地狱中,文学带给了我不曾有过的幸福与快乐,如果在黑暗的地狱里,有文学就会有阳光与希望,让那些遭遇魔鬼惩罚的灵魂看到希望。

在古典名著《〈红楼梦〉》中,那位多情的贾公子深深的爱恋着林妹妹,在贾宝玉的眼中,林妹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值得用一生去爱的人,我想如果我是那位红楼里的公子,我所爱的并不是林妹妹,而是文学,文学的美已经超越了红楼中的所有佳人,那些红楼的美人在我的眼里不过是红尘一梦,梦终究会碎的,红颜自古多薄命,又何必为那些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金灵陵十二钗痴情呢,我从不会爱恋这些红颜佳人,我知道那些都是容易憔悴与苍老的,只有文学的年美丽是永恒的,即使当岁月无情流逝的时候,文学也不会苍老,为了看到文学的美,为了得到文学的爱,如果我能我愿意用生命的代价去赢得文学母亲那深情的一笑。

不知道我的人生还会有多长的路要走,但是我唯一能坚持的就是我对文学的爱,这种爱就象我对母亲的爱一样,如果我能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无为母亲换来青春的美丽。

我觉得我的生命是母亲赐予的,而我的灵魂却是文学赐予的,如果我能,我愿意把我的生命交还给母亲,让母亲重新获得青春与美丽。

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3

还只下午五点,天就已经暗得很了。窗外飞沙走石,电闪雷鸣,一派山雨欲来的气势,绿底大朵粉牡丹的丝绸窗帘乱七八糟飞舞,如同风雨飘摇的大时代里小人物不可捉摸的命运。

我从第一百遍的《脂砚斋点评红楼梦》上抬起头,覃易沉默地系着围裙忙进忙出,在茶几上摆好了香辣兔头、白斩鸡、清拌苦瓜和鲫鱼豆腐汤。

“周末妈又给我安排了相亲。”他用毛巾擦手,仿佛在对毛巾说话。“那就去吧,有机会看美女,千万别错过。”他老妈一直看我不顺眼,总是不停地给他安排相亲活动。是啊,我只是一家最不入流的时尚杂志的小美编,其实她儿子呢,充其量也不过是政府机构一最下层最无关紧要的螺丝钉罢了,有什么好骄傲的?我懒洋洋趿上拖鞋去厨房拿碗筷,忽然想起阳台上还晾着昨天刚洗的几件内衣,连忙开门去收衣服。

楼下花园的玉兰型吊灯已经亮了,有零星的大粒雨点砸下来。覃易说过,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里建一间玻璃小屋,静静躺在绿色的草地上,绿色雨点从高大树木间瀑布一样倾泻在玻璃屋顶上,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芬芳,身边是一生一世相守的人……这还是刚认识那会儿有天晚上他拥着我说的话,我还特激动地照他的描述画了张漫画。说到底,我并不是十分物质的女子,为了爱情,我也心甘情愿像王宝钏一样蓬头垢面过贫寒日子,只用读《红楼梦》作为惟一的消遣娱乐方式,可问题是,只要活着就有无尽的烦恼――上班路太远,电脑总是死机,经常性腹泻,跟同事剑拔弩张,尤其最近,我的作品常被老板骂没想象力。像我这样在生活重重重压之下的小女子哪里还能有什么想象力!我需要一个如父如兄的男人像武打小说中的侠客一样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帮我突出重围,而覃易,只是一个自己也患得患失的小职员。

正在想入非非,不提防一失手,晾衣竿一斜,一大抱衣服滑下楼去。我连忙探头。带花边的玫瑰红胸罩在空中像一朵水莲花飘飘荡荡,恰恰落在一个脚步匆匆的男子头上!雪亮的闪电剑一般劈开昏黑的空气,我看见一双愠怒惊诧的眼睛在电光中闪闪发亮……当潘金莲的晾衣竿砸中西门庆脑袋的时候,他们两人也是这样在彼此心灵的电闪雷鸣中对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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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和傅明伟只是上楼下楼不咸不淡点个头,他六楼,145平米,自己掏腰包买的;我三楼,45平米,每月500块租的。某天在楼下的餐馆里碰上他,想想也该道个歉,就在他对面坐下:“上次真是……不好意思喔对不起……”他笑:“那是幸运从天降。要不,今天怎会有美女主动上来搭讪?”尽管我们并不熟悉,但是作为邻居,对方的情况该知道的也都知道得差不多。他知道我是个长得不难看的单身女子,我也知道他是本市一家IT公司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所以当天下午――也就是覃易去相亲的同时,顺理成章,傅明伟来我家帮我修电脑,我也顺便请他喝了我煲的百合排骨汤,一来二去,熟悉起来顺理成章。

很快,傅明伟给了我他家的钥匙。每天早上(我的早上是指北京时间11∶00到15∶00之间)一觉醒来,我把乱蓬蓬的长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就下楼去对面的超市采购,把他的冰箱用怪味瓜子、开心果、夹心面包、水果蛋糕、葡萄、牛肉干、速溶咖啡等之类的东西填得爆满,然后躺在阳台舒服的橙色沙发上边晒太阳边蚂蚁啃骨头一样缓慢而顽强地把它们消灭干净。傅明伟在家时也陪着我大吃特吃,不像覃易那样讨厌零食。他的工作节奏跟我差不多,经常是晚上干通宵白天睡大觉,大多数时候不用坐班,在家里电脑上就可以搞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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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傅明伟去浴室,一会儿大叫:“帮我拿双新袜子。”“在哪儿?”我一边咕噜一边在他的抽屉里翻找。袜子、领带和杂物中一张照片探出头来,照片上是傅明伟和一个神仙姐姐一样美丽的女子。那女子怎么看怎么眼熟。这时的我正对着梳妆台,镜子里映出我的脸。惊人的相似――不是相貌而是神态的相似,都是一样的颓废、慵懒、任性和放弃。这一瞬间我忽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对我始终迁就和呵护,那是因为他对女人早已形成固定品位。

“前女友?”我明知故问。傅明伟裹着浴巾,从我背后伸手拿过照片,淡淡一笑:“她嫌我家在乡下,一到谈婚论嫁就心神不定,对她来说我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肉。”

我大笑。爱情可以浪漫,生活却不得不庸俗,哪怕是傅明伟这样的成功人士哪怕是她那样清丽脱俗的神仙姐姐。

一个人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正撞上覃易和一个女孩子手拉手。天蓝T恤纯白棉裙,宽宽额头圆圆眼睛,再加上成竹在胸楚楚大方的态度,活脱脱就是《红楼梦》里宝姐姐的翻版。覃易眼里掠过一丝慌乱,我视他如透明,昂然而过,但更多的却是酸楚。我能说什么呢?毕竟是我负他在先――而在先之先,却是他老妈负我。

回到家,就翻箱倒柜。傅明伟专心地坐在电脑前头也不回。终于找出很久以前那张漫画。葱茏的植物,玻璃小窝棚,依偎着看绿色风暴从头顶卷过的恋人,年少浪漫的梦幻啊。顺手把漫画扔进垃圾桶。

是啊!覃易的家庭需要的是能为少爷锦上添花的宝姐姐,傅明伟需要拿得出手并且不嫌他出生低的都市女子,神仙姐姐需要十全十美的钻石王老五,我,一个平凡女子,也有权利要求吗?

我要他在我电脑出毛病的时候随叫随到,我要他在我不想受老板鸟气决然辞职时为我提供财政保障,我要他工作遇到问题时不整天唠唠叨叨诉苦,我要他依恋我又不粘着我,我要他……一句话,我要享受爱情的甜蜜和实惠,却不想付出真情。

谁都算计得一清二楚,谁也不肯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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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终于被我的黛玉湘云式画像气疯了,下令给我彻底的自由和遣散费,我给外界冠冕堂皇的说法是本小姐从此逍遥去了。可呆在家里整整两个月,连画笔也没摸一下,每天只有惟一一件事:吃。零食、火锅、快餐、烧烤、冷饮,反反复复地吃,不停地吃,食不知味地吃。终有一天,上吐下泄,狼狈住医院去也。傅明伟出差了,我一个人躺在病床上。不得不承认,像我没有爱上他一样,他也没有爱上我,我们只是各有所需而条件又恰好符合的一对男女凑在一起取个暖罢了。我住院他尚且自顾自飞去公干,还能指望更多的责任心吗?

捧着大饭盒的覃易出现在病房门口。都说病中的人特脆弱,这一感动,我的泪哗啦就淌下来。这就是那个和我同居三年一直兢兢业业为我做饭的男人啊。“你女朋友知道你来这儿吗?”他愣一下,老老实实回答:“不知道。”不知为什么,我扑哧一声笑起来。他是斩不断旧情可怜我呢还是希望脚踏两只船?这已经不必去想了,我只知道,刚才哭是发自内心的,现在笑也是发自内心的,他真的是个很软弱的男人,跟宝姐姐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了。

我像个天使一样真心诚意地祝福他:“希望你能幸福。”

在病床上我考虑的问题是:假如这次不走运死在医院里,谁会真心实意为我流一场眼泪?

一出院我就去买了机票。我要换个环境找个工作,要去进修去旅行,要做全新的自己――趁着我还没有老得走不动,趁着我心里还残留有期望的余温。在机场接到傅明伟的电话:“我回来了,你在哪儿?”我一笑挂断电话。或许我真的是薄情寡意的人――既然没有温暖,还瞎凑什么热闹?真正的爱是他爱我我也爱他,小学生也明白的道理。

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4

关键词:伊丽莎白;林黛玉;性格色彩;平行比较

伊丽莎白与林黛玉虽分属于中西方不同著作不同时代,但两人却有着相似的性格色彩,以下将分别论述。

一、伊丽莎白与林黛玉的性格色彩

1、 伊丽莎白的性格色彩

简・奥斯汀的作品,大多以自然清新的田园乡村为大背景,由此展开故事的叙述。《傲慢与偏见》又是她作品中的代表作,其中便更少不了对于自然风光的描写,在这些描写中充分体现了伊丽莎白的性格色彩。

伊丽莎白非常喜欢散步、远足,她喜欢在宁静的的绿色中阅读每一次的来信,以及进行那古灵精怪的又充满智慧的思考。最初达西与她相见之时,并没有觉得她有多么出众,用达西的话说:“她还可以,但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对她还能挑得出许多毛病。而当伊丽莎白徒步三英里,在泥泞的道路上,湿了袜子,脸也被累得通红,来看望简的时候。在贵族小姐看来是多么失态又失礼的举动。正是伊丽莎白亲切地与自然融为一体,享受田野的微风,雨后泥土的芬芳。于是这时的达西在她的眼中读出了更多迷人的光芒。

在伊丽莎白为威克汉姆闷闷不乐之时,舅舅舅妈告诉她,他们的夏季旅行准备带她一起去。这时的她完全忘记了自身情感的烦恼。称这为一个“出乎意料的好消息”,听加丁纳太太说“可能去湖区”的时候,伊丽莎白更是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与欢愉,“兴高采烈地喊起来‘我太高兴了!我太幸福了!你给了我一个崭新的生命与活力,我再也不失望和忧郁了。比起大石高山,人算得了什么!’”那时的伊丽莎白正是情窦初开的的年纪,遇见了仪表堂堂的威克汉姆,自然而然的会有一种少女情怀的幸福感。当她知道威克汉姆移情别恋,心里却忍不住想着:“永远都要和他至诚相待,他孤身一人也好,结婚也好。在她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极其温柔,惹人爱的男人。”从伊丽莎白的心理活动中可以看出,威克汉姆对她而言,当时是多么的重要。而当她听到要去湖区游玩时,这些烦恼便烟消云散。加丁纳夫妇所要到达的湖区,正是英国北部的昆布兰湖区。那里群山连绵,山色湖光。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骚塞,长居于此,诗作赞叹自然、抒发爱情、歌颂友谊,是英国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带有清新自然的特点,富有青春与活力。伊丽莎白想到置身于此情此景中,又如何能不欣喜若狂。由此便可看出她温柔中的甜美,宁静中的活力,富有绿色的情怀与诗意。

全书中的许多人物对话,情节发展,都以家庭舞会为线索展开。每位女主人公都对舞会充满了期待和向往。他们在舞会上所跳的舞蹈,是一种英国本土的乡村舞蹈,可以说这样的娱乐方式更体现了伊丽莎白在乡间对这种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活的热爱。

她总会独自在花园里散步,或在庄园的四处漫无目的地游走。每一章节的开篇都曾或多或少的提及。她在这样自然、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情境中,真正的爱情也在不觉地萌生。她不像夏洛蒂被金钱所束缚,也不像莉迪亚那样只想结识军官或者参加舞会不会用脑细想。在自然的环境中,她有了更多睿智冷静的思考。而又是这些“别人到不了的地方”却总是与达西先生相遇。她从最初因为偏见而觉得不幸的厌烦情绪,到后来解除误会后的彼此相悦相谈甚欢。甚至于两个人竟不觉走了几十英里的路。使她在一种完全放松的状态下,成长成为一位活泼中不失沉着,幽默中透着冷静,心思敏感,具有极强的洞察力的女孩。从这些山川树木,溪水河流之中,伊丽莎白的眼界得到开阔,认识得到完善。原本的聪慧显得更加生动而灵气,性格坦诚直爽。这些正是达西所看重的。伊丽莎白也正是凭借着绿色的生机所带给她的力量,在面对地位悬殊的达西时,能够从容不迫,收放自如,显得骄傲而优雅。由此可以看出伊丽莎白绿色的性格色彩。

2、 林黛玉的性格色彩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精心塑造了一位具有理想化与诗意美相结合的艺术形象――林黛玉。她本为绛珠仙草转世,便有着清丽脱俗的容姿。宝玉与她初次相见的描绘:“两弯似蹙非蹙眷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使人不禁遐想,“态生两靥之愁”是何种“愁”,“娇袭一身之病”的娇态是什么样的,“姣花照水”是怎样的风情,“弱柳扶风”又是如何的神韵。如此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使读者眼前浮现出了一位具有东方神韵的美女,让读者不禁心生怜爱之情。

这草木本质使林黛玉更具有女性的阴柔之美。绛珠仙草的本质又可体现林黛玉超凡脱俗的内在气质,以至于宝玉都称她为:神仙似的妹妹。脂砚斋对于林黛玉的评价是:“以兰为心,以玉为首,以莲为舌,以水为神,真真绝倒天下裙钗。”以兰为心,体现了黛玉孤傲高洁的本性,具有兰草幽香、空灵的特质。小草生命脆弱,使林黛玉有着多愁多病身,纵观整个大观园,只有潇湘馆内“后院墙下忽开一隙得泉一派,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而下出”。由此可见她这株小草,在天上有神瑛侍者的浇灌,在凡尘的生活中,周围也需要有水的滋润才得以长存。

还未入住大观园时,她便这样对宝玉说:“我心里想着潇湘馆好,我爱那几竿竹子隐者一道曲栏,比别的更觉幽静。”竹子象征着文人的气节与诗意,黛玉可称得上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女诗人,与宝钗二人可所谓“双峰对峙,二水分流”。“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社会中,作者并没有过于依照世俗的眼光来要求她,而是赋予了她更多人性的光辉。才华也非刻意修饰,如清水芙蓉一般在日常的生活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所居住的潇湘馆,这“潇湘”便是相思、伤心之地,又含有情已成空,无可奈何的意思。舜帝南巡久久未归,他的两个爱人寻找,听闻舜帝死去,泪溅斑竹投江而死。表现对爱情的忠诚。而黛玉又何尝不是如此,她执着的真爱,当内心理想与外在现实形成强烈对比之时,更增强了整部作品的悲剧意识。潇湘馆中最有名的要当翠竹莫属,竹子代表文人的气节、虚心又坚韧不屈的品行。林黛玉洁身自好,有着极强的自尊。清新脱俗,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作者在林黛玉身上,充分体现了“竹”的文化品格。仙草和翠竹在暗示了她一生要来还泪的同时,更体现了绿色的性格色彩。她多愁善感“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地喟叹一朵花的香消玉损;她敏感脆弱,听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不觉心痛神驰,眼中落泪;她内心孤寂,在偌大的贾府中,深觉自己寄人篱下孤苦无依,纵然贾母疼爱,也不比那嫡亲的孙女儿,内心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只将宝玉视为唯一的知己。由此便可看出林黛玉绿色的性格色彩。

二、伊利莎白和林黛玉都是东西方文化中的经典女性形象,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她们都有着绿色的性格色彩。接下来,将通过对两人“生活背景――自我意识――爱情观”这一平行比较,由此性格色彩出发,来揭示东西方文学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的异同以及所产生的影响。

1、 伊丽莎白与林黛玉的相同点:

首先,她们都生活在大的家庭环境中

伊丽莎白的亲生姐妹就有四人,在这样女孩子众多的家庭生活中,使得她心思缜密、凡事考虑周全,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她常常向志同道合的简倾诉,能够看清姐妹们各自的个性。当莉迪亚私奔时,伊丽莎白表现出作为一个姐姐的忧虑和担心。在看待简的爱情时,又体现出了作为妹妹的体贴和关心。在整个家庭里,他是父亲最疼爱的女儿,父亲对她的关怀和影响,也成为了她后来在紧要时刻做出正确选择的关键。

《红楼梦》中的人物关系众多繁杂,林黛玉这样一位孱弱的小女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便自幼学会了察言观色,懂得分寸的细密心思。初入贾府时,便“入乡随俗”地喝下了漱口茶。平日里虽表现的孤寂清高,得理不饶人。当刘姥姥进大观园时,黛玉在贾母面前又表现出了作为小辈应有的温柔乖顺。当看到宝姑娘在母亲怀里撒娇时,自己又暗自垂泪感叹。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黛玉形成了孤僻、敏感的性格。

其次,她们两人都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

《傲慢与偏见》第一章的第一句便是:“每个有钱的单身汉,都得要娶一位太太,这就像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可见那时的英国对于金钱的重视程度。伊丽莎白在当时女子没有财产继承权的情况下,保持着自己独立的主见与思想。面对达西时不阿谀谄媚的讨好,甚至于当达西第一次向她求婚时,她都可以义正言辞的拒绝。面对继承父亲财产的柯林斯时,更是果断地拒绝了他。虽然当时的英国,女性地位低下,但她依然有着自己的想法,断不能接受没有情感作为基础的婚姻。

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命运,使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当她听说宝玉一时高兴把身上的配饰都给了众小厮们时,以为自己送的荷包也被送了出去,赌气回房拿起给宝玉做的香囊就要绞。当和宝玉一同读《西厢记》到情深处,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黛玉一直以来只视宝玉一人为知己,觉得这是和自己心灵相通之人。而听闻此话时,却不觉带腮连耳通红,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词艳曲弄了来,还学这些混帐话来欺负我。”说道‘欺负’两字上,早又把眼圈儿红了。这两次都免不了宝玉“好妹妹”、“好妹妹”的多次安慰。从这一角度看,表明了林黛玉即对宝玉十分重视,却更维护自己的自尊心,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

最后,她们有着相同的爱情观

伊丽莎白虽然不是出身于名门望族,没有什么家产,也没有闭月羞花的美貌,但她对待爱情的看法并不是像母亲所期待的,以嫁一个有钱的丈夫作为人生目标。而更多的是希望爱情建立在平等自由,相互信任了解的基础上。她敢于向当时社会默许的准则挑战。并不因为柯林斯是她家财产的继承人而与他结合,更不会像莉迪亚只凭一时冲动而去结合一段没有爱情只是的婚姻。对待达西先生示爱前后态度的转变,也体现了她对待爱情的首要前提是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面对凯瑟琳的从中干涉,勇敢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来捍卫自己的爱情。

林黛玉是个多愁善感,心思细腻的大家小姐。虽生活在兴盛的家族中,却深感孤寂之苦。

她这样一株“世外仙姝寂寞林”,自然也有着脱俗的爱情观。她敢于反抗封建礼教,在《五美吟》中表达自己追求夫妻平等,志同道合的爱情观。北静王的显赫入不了她的眼,宝钗教育宝玉要考取功名,在黛玉眼里也是不屑一顾的。她追求真爱,反对宝玉通过科举制度求取功名。与宝玉一同读西厢,自幼一处成长,长久的耳鬓厮磨中形成了共同的理想和观念。宝玉尊重她,将她与自己平等看待,彼此间有着共同的话题与爱好。体现了黛玉的爱情观,建立在相互平等,志同道合的基础上。

2、 伊丽莎白与林黛玉的不同之处:

首先,他们的大家庭置身于当时不同的社会背景之中。

伊丽莎白所处的时代于英国的18世纪末,工业革命没有过多地影响到的南部地区,乡村的封建贵族仍然占有绝对优势。与达西先生的贵族身份相比,伊丽莎白所处的中产阶级家庭自然是逊色了不少。在对待受教育的态度上,作者通过达西之口,表达了当时知识对于女性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一个女人不仅仅必须精通音乐、歌唱、绘画、舞蹈,还应该“多读书、长见识,有点真才实学”。由于伊丽莎白的家庭让身为贵族的宾格来小姐等人看不起,于是她便更有了一种“读书人”的清高,面对贵族的嘲讽,维护自己的尊严予以巧妙地回击。在不断的观察判断中,具有了更深刻的洞察力。

林黛玉居住的贾府在中国的封建时期。注重男尊女卑的地位观念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传统思想。女子地位低下,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更无法追求美好自由的爱情。所以在贾母面前,即使林黛玉是一位才女,也只能说自己不曾读过几本书。贾府中的黛玉,一名弱女子无依无靠,没有地位可言。自然感到身世凄苦,命运伤悲。每每想到这里,她便不觉泛了泪光。她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内心却极为渴求地位的平等,爱情的自由。试图打破种种禁锢与束缚。于是她常常使小性,尖酸刻薄。并非她的本质如此,而是她对现实的种种不满加以强烈的反击,由此来维护自己的人格与尊严。

其次,她们的自我意识表达方式有所不同。

伊丽莎白活泼开朗,幽默风趣,善于巧妙地讽刺他人。并且不卑不亢,勇敢非常。落落大方的性格正是她的迷人之处。当在尼日斐尔庄园照顾生病的简时,一次同赫斯特太太散步遇见了达西先生,赫斯特太太竞走过去挽起了达西的胳膊,这一举动让达西觉得十分冒昧,并建议去大路上走,而伊丽莎白却不以为然,还笑着说:你们三人这样走构成了很好的风景。笑着轻盈地跑开了。还想着很快可以回家,心中十分欣喜,一点也不因为被忽视而感到沮丧。当她对达西的爱意遭到凯瑟琳的阻挠时,她说出:“我只是决定,怎样做会让我幸福,我就执意怎样做,你无权干涉。局外人全部都无权干涉。”由此表现出她不卑不亢的性格特点。

林黛玉忧郁内向,尖酸刻薄,对小事非常计较。送宫花时,黛玉看着送到自己这里时,只剩下盒子里两枝,便冷笑道:“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看出她对自己这个老祖宗的外孙女是十分在意的。尖酸使性儿的同时,是对自己身份的在意。天凉时她劝宝玉喝热酒宝玉听不进去,宝钗一劝宝玉便听了。黛玉就指桑骂槐的说起自己的丫鬟来。她的心思原本就细腻敏感,她用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最后,她们的爱情观的侧重有所不同。

“嫁一个有钱的丈夫”是当时英国女人的真实写照。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对于没有多少财产的女孩而言,婚姻是改变她们命运,使她们获得尊重与肯定的唯一出路。没有财产,就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无法获得安定与保障。伊丽莎白这样的女孩儿也不能例外。

《红楼梦》的整个故事都围绕着“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的情感矛盾冲突展开。“金玉良缘”更多地看重的是“门当户对”的配合。“木石前盟”却更侧重以人为本人的主观情感。正如黛玉所言:“我为的是我的心”。就是为了她所要的真心,她才会有一种与当时世俗所不融的觉醒意识与反叛精神。她内心的自卑,面对他人时的自傲。对待爱情至真至纯的追求,是当时社会所不能接纳的。于是她只有以泪祭奠爱情,托诗凭吊感伤。每一次的现实与理想在她心里相碰撞。当她真正意识到爱而不得的悲哀,直到后来泪尽而亡,都强烈表达了黛玉对待爱情纯粹执着,以爱至上对个人情感的看重。

结论:伊丽莎白与林黛玉所代表的性格色彩与所反映的女性角度,让我们感受到东西方不同国度的文化与魅力。简・奥斯丁借伊丽莎白所表现出女性主义,她站在“人”的角度给以女性独立的思想,肯定男女平等。曹雪芹通过林黛玉来解放女性的意识,提高女性的地位,鲁迅曾说:“自有《红楼梦》以来,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对女性的讴歌和赞美是之前的文学作品中少有的。正是有着如此的影响与意义,才使得这两部作品成为永为流传的经典,经久不衰。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参考文献:

[1]简・奥斯汀 著 王勇. 译《傲慢与偏见》[M] .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

[2]曹雪芹 高鹗 著.《红楼梦》[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3]童庆炳 主编.《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4]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5

小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

个很寂寞的孩子。

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

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

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

小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

我们是笔友兼网友。

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

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

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象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

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

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

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

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

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

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

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

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侯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

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

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

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

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

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侯作文很好但上

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

疯似的想考中文系。

考中文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想考北大。我说

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

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

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

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

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

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

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

病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我们两个人,

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

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

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

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

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

我不想的。

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

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份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

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小

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

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

牌说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

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

说”。就像南孚电池。

小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

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

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

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50

块。

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

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

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

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

比如。比如。比如。

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

叫小蓓的女生逛街。

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都厉害。

小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说你看那个女生的

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

看。小蓓说我知道你嘴里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说哎呀其实你很漂

亮。小蓓马上说哎呀奇怪你怎么说了句真话出来哦。

小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说我买给你啊,

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小蓓说好啊为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

虑。后来我悄悄地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小蓓生日的时

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小蓓对我说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

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映哦,你送的啊。我嘿嘿的笑了笑。小

蓓摇摇头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小蓓送我一个草绿色

的迷彩钱包,她说掉到草地里就找不着了,你要小心。我说你倒是很

会送东西啊。小蓓说当然,险恶的用心往往要用美丽的外表来掩饰。

我和小蓓原来是一个中学的,后来又考到同一所高中去了。我们

都住校,所以我们每个星期都一起回家。小蓓每次都坐我旁边,但她

要睡觉的时候不靠着我。我说借个男生的肩膀给你靠啊。小蓓说算了

你那么瘦靠在你肩膀上一两个小时还不痛死。我说也是你那么胖靠过

来不被你撞死也内伤。

有次是2 月14日,我们开学,老师真的是越来越会挑日子。我和

小蓓坐车去报名。我说情人节和我在一起有和感想?是否有父亲节的

感觉?小蓓说你去死吧我像在陪儿子过母亲节。

小许比我大,也比我冷静比我成熟,总之比我好。

小许和我一样也经常伤感,但小许是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而我却

是无来由的悲伤。小许可以把自己为什么伤感讲得脉络分明,像一部

结构完整的推理小说。而当别人问到我的时候我总是说:哎呀……哎

呀……反正你不会明白。

我和小许第一次通信的时候是在高一下,我先写给她的。我说我

是郭敬明,你和我做笔友。我讲“我是郭敬明”而不是讲“我叫郭敬

明”,就像全天下都应该认识我一样,架子很大。果然小许回信的第

一句话就是“兄台你架子好大哦”。我是隔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收到小

许的回信的。两个月前我16岁而两个月后我17岁了。于是我很夸张地

回信说:你让我从16岁等到了17岁,你要为我的青春付出代价。小许

回信说好吧,那就让我从17岁等到18岁吧。在信的最后小许写到:其

实我下个星期就满18岁了。

小许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套日语教材,她说过她想学的。在贺卡

上我写了很多的诗,包括别人写给我的和我从杂志上看的。总之小许

很感动。

在网上小许是Leiyu 而我是第四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网络,

它带给我太多的不真实感。而小许在网络上变得更加不真实。

Leiyu :你好,老郭!

第四维:雷雨?蕾玉?雷鱼?(还好不是鱼雷。)

Leiyu :是泪雨!

第四维:怎么这么悲观,不像你哦。

Leiyu :哼,我也有很小女人的时候哦。

Leiyu :喂,死了?

Leiyu :喂,可否回光返照一下?

Leiyu :可否炸尸一次?

第四维:主要是由于刚才的话让我很恶心,忙着吐了所以没有打

字,见谅见谅。

Leiyu :你在哪儿?

第四维:枫树街。

Leiyu :哦,好近好近,我在滨江路,我跨一步就到了。

第四维:哼,小心牛皮吹破了,就凭你?我一步跨越太平洋还没

告诉你。

Leiyu :太平洋是我的一滴眼泪。

第四维:地球是我的一粒头皮屑。

我和小许就是这么在网上开展文字游戏,彼此安慰彼此的寂寞。

小许说:我们都是网上的自由魂。很对很对。

我上高二了,高二是要文理分科的。小蓓铁定读文科,而我自当

遵从家里的意见读理科。小蓓去文科班的时候问我:两个很好的人不

在一起了会不会互相忘记?我说会的真的会的。小蓓说就像陌生人一

样?我说就像陌生人一样!说这句话是在晚自习之后,那天我第一次

发现小蓓的眼睛其实很亮很好看。

原来我和小蓓总是在一起吃饭的,有钱的时候我们可以一顿吃掉

几十块,没钱的时候我们一起吃青菜萝卜,忆苦思甜。

高二分科之后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中间隔着一个大操场。我只

有在下课的时候才可以隐约地看见小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在教室门

口晃。很红很红的红颜色。

分科之后我们很少在一起吃饭了。我总是和一群男生猛虎下山一

样冲进食堂,然后从小蓓和她周围的一大群女生身边冲过去。擦过小

蓓肩膀的时候我会敲一下她的头,仅此而已。小蓓适时地抬起头对我

笑一下,露出一口白牙齿。很默契的样子。

我和小蓓是真正的默契。在班上搞活动的时候我和小蓓搭档做

“心有灵犀”的游戏破了记录。我怎么说小蓓都明白,比如我说我最

喜欢用的洗发水,小蓓马上说沙宣。把老师吓得半死。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和小蓓在黑板上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同

学们说真是杰作哦。

我和小蓓曾经连手写过一封信去整我的初中同学,结果在把同学

气得半死的同时让她以为小蓓是我的女朋友。

而现在我们就只是互相敲一下头,问一声好。

读理科的第一个星期我就收到了小许的信,我看了一半时看见小

许写到:如果今天是9 月3 日那么你就上网来找我。于是我逃了晚自

习去了网吧。

Leiyu :看来我对你收到信的时间还是算得挺准的。

第四维:是是是,你厉害。怎么突然想找我了,我还在上学哦,

要是今天晚上我被老师抓住了你要负责。

Leiyu :好啊,我充当你妈把你从办公室领出来。你看过信了?

第四维:是啊,看了。像看中篇小说似的。

Leiyu :那你……你真的看了?

第四维:当然看了。

Leiyu :那你没感觉?

第四维:和平常一样嘛,哦对了,你搞笑的水平有了点进步。

Leiyu :你真是麻木,好吧,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说完这句话小许就下线了。我看到她突然消失时心里莫名的恐慌。

回来的路上我看完了小许的信,看完之后我蹲在马路边上哭了。

小许的信的最后说: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带走了你全部的信和你送我的东西,背在包里的感觉像背负着全部

的幸福。

一张贺卡从信封里掉出来,上面写了好多的诗,就像我当初写给

她的一样。

我如金匠/ 日夜捶击敲打/ 只为把痛苦延展成/ 薄如蝉翼的金饰

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座秋天的落叶走在岁月的长路上,

日与夜单调地重复如往,我却再无法做到不动声色两只手捧着暗淡的

时光/ 两个人沿着背影的去向/ 两句话可以掩饰的慌张/ 两年后可以

忘记的地方车一辆一辆地驶过去,我一遍一遍地说:我不是麻木,我

不是麻木……

那天小蓓来找我,她说我有男朋友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

应啊?我说你想我怎么样,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像是甩掉了一只讨厌的

吸血虫子还是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像丢失了一件宝贝?小蓓说你真是麻

木。我说随你好了。她说我永远也说不过你,我只是想告诉你,以后

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小蓓说完就转身走了,我说你看这太阳真够毒的,秋天恐怕不会

来了吧?小蓓停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结果第二天就开始下雨,秋天连绵不绝的雨。降温降温降温降温。

原来秋天迟早要来的。

我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打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乘车回家。

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麻木。直到那天晚自习之后我在操场上碰见

小蓓,结果我们擦肩而过,连彼此看都没看一眼。走过去之后我就蹲

下哭了,原来了两个人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原来我并不麻木。

一个没有送出去的银色戒指,十五封厚厚的信,365 顿午餐,电

脑上数不清的文字,一瓶香水,一个钱包,一套日语教材,我为小蓓

买过一星期的牛奶,小许为我抄过很厚的席慕容的诗。

我曾经的生活。

小蓓曾经对我说过,你可不可以好好地写写我,不是以往的夸张

变形的我,而是真实的我。小许也说过,我想被你写进你的故事,我

想看看。

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说:小蓓小许我终于把你们写进我的故事里

了。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我在泪光中看到小蓓和小

许在对我挥手,她们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许我一个红楼梦范文6

各位同学、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掌声)

非常高兴许校长给我这么崇高的荣誉,谈一谈我在北大的体会。(掌声)

可以说,北大是改变了我一生的地方,是提升了我自己的地方,使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最后走向了世界的地方。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北大,肯定就没有我的今天。北大给我留下了一连串美好的回忆,大概也留下了一连串的痛苦。正是在美好和痛苦中间,在挫折、挣扎和进步中间,最后找到了自我,开始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能做一点事情。

学生生活是非常美好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我还记得我们班有一个男生,每天都在女生的宿舍楼下拉小提琴,(笑声)希望能够引起女生的注意,结果后来被女生扔了水瓶子。我还记得我自己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每到寒假和暑假都帮着女生扛包。(笑声、掌声)后来我发现那个女生有男朋友,(笑声)我就问她为什么还要让我扛包,她说为了让男朋友休息一下(笑声、掌声)。我也记得刚进北大的时候我不会讲普通话,全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互相介绍,我站起来自我介绍了一番,结果我们的班长站起来跟我说:“俞敏洪你能不能不讲日语?”(笑声)我后来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拿着收音机在北大的树林中模仿广播台的播音,但是到今天普通话还依然讲得不好。

人的进步可能是一辈子的事情。在北大是我们生活的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有很多事情特别让人感动。比如说,我们很有幸见过朱光潜教授。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是我们班的同学每天轮流推着轮椅在北大里陪他一起散步。(掌声)每当我推着轮椅的时候,我心中就充满了对朱光潜教授的崇拜,一种神圣感油然而生。所以,我在大学看书最多的领域是美学。因为他写了一本《西方美学史》,是我进大学以后读的第二本书。

为什么是第二本呢?因为第一本是这样来的,我进北大以后走进宿舍,我有个同学已经在宿舍。那个同学躺在床上看一本书,叫做《第三帝国的兴亡》。所以我就问了他一句话,我说:“在大学还要读这种书吗?”他把书从眼睛上拿开,看了我一眼,没理我,继续读他的书。这一眼一直留在我心中。我知道进了北大不仅仅是来学专业的,要读大量大量的书。你才能够有资格把自己叫做北大的学生。(掌声)所以我在北大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第三帝国的兴亡》,而且读了三遍。后来我就去找这个同学,我说:“咱们聊聊《第三帝国的兴亡》”,他说:“我已经忘了。”(笑声)

我也记得我的导师李赋宁教授,原来是北大英语系的主任,他给我们上《新概念英语》第四册的时候,每次都把板书写得非常的完整,非常的美丽。永远都是从黑板的左上角写起,等到下课铃响起的时候,刚好写到右下角结束。(掌声)我还记得我的英国文学史的老师罗经国教授,我在北大最后一年由于心情不好,导致考试不及格。我找到罗教授说:“这门课如果我不及格就毕不了业。”,罗教授说:“我可以给你一个及格的分数,但是请你记住了,未来你一定要做出值得我给你分数的事业。”(掌声)所以,北大老师的宽容、学识、奔放、自由,让我们真正能够成为北大的学生,真正能够得到北大的精神。 当我听说许智宏校长对学生唱《隐形的翅膀》的时候,我打开视频,感动得热泪盈眶。因为我觉得北大的校长就应该是这样的。(掌声)

我记得自己在北大的时候有很多的苦闷。一是普通话不好,第二英语水平一塌糊涂。尽管我高考经过三年的努力考到了北大——因为我落榜了两次,最后一次很意外地考进了北大。我从来没有想过北大是我能够上学的地方,她是我心中一块圣地,觉得永远够不着。但是那一年,第三年考试时我的高考分数超过了北大录取分数线七分,我终于下定决心咬牙切齿填了“北京大学”四个字。我知道一定会有很多人比我分数高,我认为自己是不会被录取的。没想到北大的招生老师非常富有眼光,料到了三十年后我的今天。(掌声)但是实际上我的英语水平很差,在农村既不会听也不会说,只会背语法和单词。我们班分班的时候,五十个同学分成三个班,因为我的英语考试分数不错,就被分到了A班,但是一个月以后,我就被调到了C班。C班叫做“语音语调及听力障碍班”。( 笑声)

我也记得自己进北大以前连《红楼梦》都没有读过,所以看到同学们一本一本书在读,我拼命地追赶。结果我在大学差不多读了八百多本书,用了五年时间(掌声)。但是依然没有赶超上我那些同学。我记得我的班长王强是一个书癖,现在他也在新东方,是新东方教育研究院的院长。他每次买书我就跟着他去,当时北大给我们每个月发二十多块钱生活费,王强有个癖好就是把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买书的钱绝不动用来买饭票。如果他没有饭菜票了就到处借,借不到就到处偷。(笑声)后来我发现他这个习惯很好,我也把我的生活费一份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饭票吃完了我就偷他的。(笑声掌声)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班的同学当时在北大,真是属于读书最多的班之一。而且我们班当时非常地活跃,光诗人就出了好几个。后来挺有名的一个诗人叫西川,真名叫刘军,就是我们班的。(掌声)我还记得我们班开风气之先,当时是北大的优秀集体,但是有一个晚上大家玩得高兴了,结果跳起了贴面舞,第二个礼拜被教育部通报批评了。那个时候跳舞是必须跳得很正规的,男女生稍微靠近一点就认为违反风纪。所以你们现在比我们当初要更加幸福一点。不光可以跳舞,而且可以手拉手地在校园里面走,我们如果当时男女生手拉手在校园里面走,一定会被扔到未名湖里,所以一般都是晚上十二点以后再在校园里面走。(笑声掌声)

我也记得我们班五十个同学,刚好是二十五个男生二十五个女生,我听到这个比例以后当时就非常的兴奋(笑声),我觉得大家就应该是一个配一个。没想到女生们都看上了那些外表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生。像我这样外表不怎么样,内心充满丰富感情、未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女生一般都看不上。(笑声掌声)

我记得我奋斗了整整两年希望能在成绩上赶上我的同学,但是就像刚才吕植老师说的,你尽管在中学高考可能考得很好,是第一名,但是北大精英人才太多了,你的前后左右可能都是智商极高的同学,也是各个省的状元或者说第二名。所以,在北大追赶同学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尽管我每天几乎都要比别的同学多学一两个小时,但是到了大学二年级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依然排在班内最后几名。非常勤奋又非常郁闷,也没有女生来爱我安慰我。(笑声)这导致的结果是,我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这个病叫做传染润肺结核。当时我就晕了,因为当时我正在读《红楼梦》,正好读到林黛玉因为肺结核吐血而亡的那一章,(笑声)我还以为我的生命从此结束,后来北大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现在这种病能够治好,但是需要在医院里住一年。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年,苦闷了一年,读了很多书,也写了六百多首诗歌,可惜一首诗歌都没有出版过。从此以后我就跟写诗结上了缘,但是我这个人有丰富的情感,但是没有优美的文笔,所以终于没有成为诗人。后来我感到非常的庆幸,因为我发现真正成为诗人的人后来都出事了。我们跟当时还不太出名的诗人海子在一起写过诗。后来他写过一首优美的诗歌,叫做《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们每一个同学大概都能背。后来当我听说他卧轨自杀的时候,嚎啕大哭了整整一天。从此以后,我放下笔,再也不写诗了。

记得我在北大的时候,到大学四年级毕业时,我的成绩依然排在全班最后几名。但是,当时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心态。我知道我在聪明上比不过我的同学,但是我有一种能力,就是持续不断的努力。所以在我们班的毕业典礼上我说了这么一段话,到现在我的同学还能记得,我说:“大家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是我们班的落后同学。但是我想让同学们放心,我决不放弃。你们五年干成的事情十年,你们十年干成的二十年,你们二十年干成的四十年”。( 掌声)我对他们说:“如果实在不行,我会保持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到八十岁以后把你们送走了我再走。”(笑声掌声)

有一个故事说,能够到达金字塔顶端的只有两种动物,一是雄鹰,靠自己的天赋和翅膀飞了上去。我们这儿有很多雄鹰式的人物,很多同学学习不需要太努力就能达到高峰。很多同学后来可能很轻松地就能在北大毕业以后进入哈佛、耶鲁、牛津、剑桥这样的名牌大学继续深造。有很多同学身上充满了天赋,不需要学习就有这样的才能,比如说我刚才提到的我的班长王强,他的模仿能力就是超群的,到任何一个地方,听任何一句话,听一遍模仿出来的绝对不会两样。所以他在北大广播站当播音员当了整整四年。我每天听着他的声音,心头咬牙切齿充满仇恨。(笑声)所以,有天赋的人就像雄鹰。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有另外一种动物,也到了金字塔的顶端。那就是蜗牛。蜗牛肯定只能是爬上去。从低下爬到上面可能要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年、两年。在金字塔顶端,人们确实找到了蜗牛的痕迹。我相信蜗牛绝对不会一帆风顺地爬上去,一定会掉下来、再爬、掉下来、再爬。但是,同学们所要知道的是,蜗牛只要爬到金字塔顶端,它眼中所看到的世界,它收获的成就,跟雄鹰是一模一样的。(掌声)所以,也许我们在座的同学有的是雄鹰,有的是蜗牛。我在北大的时候,包括到今天为止,我一直认为我是一只蜗牛。但是我一直在爬,也许还没有爬到金字塔的顶端。但是只要你在爬,就足以给自己留下令生命感动的日子。(掌声)

我常常跟同学们说,如果我们的生命不为自己留下一些让自己热泪盈眶的日子,你的生命就是白过的。我们很多同学凭着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北大,但是北大绝不是你们学习的终点,而是你们生命的起点。在一岁到十八岁的岁月中间,你听老师的话、听父母的话,现在你真正开始了自己的独立生活。我们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些让自己感动的日子,你才能够感动别人。我们这儿有富裕家庭来的,也有贫困家庭来的,我们生命的起点由不得你选择出生在富裕家庭还是贫困家庭,如果你生在贫困家庭,你不能说老爸给我收回去,我不想在这里待着。但是我们生命的终点是由我们自己选择的。我们所有在座的同学过去都走得很好,已经在十八岁的年龄走到了很多中国孩子的前面去,因为北大是中国的骄傲,也可以说是世界的骄傲。但是,到北大并不意味着你从此大功告成,并不意味着你未来的路也能走好,后面的五十年、六十年,甚至一百年你该怎么走,成为了每一个同学都要思考的问题。就本人而言,我觉得只要有两样东西在心中,我们就能成就自己的人生。

第一样叫做理想。我从小就有一种感觉,希望穿越地平线走向远方,我把它叫做“穿越地平线的渴望”。也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渴望,使我有勇气不断地高考。当然,我生命中也有榜样。比如我有一个邻居,非常的有名,是我终生的榜样,他的名字叫徐霞客。当然,是五百年前的邻居。但是他确实是我的邻居,江苏江阴的,我也是江苏江阴的。因为崇拜徐霞客,直接导致我在高考的时候地理成绩考了九十七分。(掌声)也是徐霞客给我带来了穿越地平线的这种感觉,所以我也下定决心,如果徐霞客走遍了中国,我就要走遍世界。而我现在正在实现自己这一梦想。所以,只要你心中有理想,有志向,同学们,你终将走向成功。你所要做到的就是在这个过程要有艰苦奋斗、忍受挫折和失败的能力,要不断地把自己的心胸扩大,才能够把事情做得更好。

第二样东西叫良心。什么叫良心呢?就是要做好事,要做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的事情,要有和别人分享的姿态,要有愿意为别人服务的精神。有良心的人会从你具体的生活中间做的事情体现出来,而且你所做的事情一定对你未来的生命产生影响。我来讲两个小故事,讲完我就结束我的讲话,已经占用了很长的时间。

第一个小故事。有一个企业家和我讲起他大学时候的一个故事,他们班有一个同学,家庭比较富有,每个礼拜都会带六个苹果到学校来。宿舍里的同学以为是一人一个,结果他是自己一天吃一个。尽管苹果是他的,不给你也不能抢,但是从此同学留下一个印象,就是这个孩子太自私。后来这个企业家做成功了事情,而那个吃苹果的同学还没有取得成功,就希望加入到这个企业家的队伍里来。但后来大家一商量,说不能让他加盟,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体现过分享精神。所以,对同学们来说在大学时代的第一个要点,你得跟同学们分享你所拥有的东西,感情、思想、财富,哪怕是一个苹果也可以分成六瓣大家一起吃。(掌声)因为你要知道,这样做你将来能得到更多,你的付出永远不会是白白付出的。

我再来讲一下我自己的故事。在北大当学生的时候,我一直比较具备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我这个人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但我从小就热爱劳动,我希望通过勤奋的劳动来引起老师和同学的的注意,所以我从小学一年级就一直打扫教室卫生。到了北大以后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每天为宿舍打扫卫生,这一打扫就打扫了四年。所以我们宿舍从来没排过卫生值日表。另外,我每天都拎着宿舍的水壶去给同学打水,把它当作一种体育锻炼。大家看我打水习惯了,最后还产生这样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我忘了打水,同学就说“俞敏洪怎么还不去打水”。(笑声)。但是我并不觉得打水是一件多么吃亏的事情。因为大家都是一起同学,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同学们一定认为我这件事情白做了。又过了十年,到了九五年年底的时候新东方做到了一定规模,我希望找合作者,结果就跑到了美国和加拿大去寻找我的那些同学,他们在大学的时候都是我生命的榜样,包括刚才讲到的王强老师等。我为了诱惑他们回来还带了一大把美元,每天在美国非常大方地花钱,想让他们知道在中国也能赚钱。我想大概这样就能让他们回来。后来他们回来了,但是给了我一个十分意外的理由。他们说:“俞敏洪,我们回去是冲着你过去为我们打了四年水。”(掌声)他们说:“我们知道,你有这样的一种精神,所以你有饭吃肯定不会给我们粥喝,所以让我们一起回中国,共同干新东方吧。”才有了新东方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