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例6篇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1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省经贸委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税局、福州电监办、省气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省电力有限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分析能源形势,研究节能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节能重大行动,提出节能立法建议、产业政策。

(二)研究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查全省性节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四)听取省节能办和各设区市节能工作汇报,提出需要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节能和资源节约事项,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五)研究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和措施、全省性节能奖惩规定。

(六)落实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任务分工

(一)省经贸委(省节能办)

负责提出节能立法建议,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和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研究计划,组织编制地方性节能标准、节能产业和节能技术投资导向,研究制定节能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实施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和评定标准、节能招标采购具体办法,组织节能企业、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认定,组织实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组织并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监督节能目标和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节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表彰节能先进,指导各地、各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负责组织召开节能工作联席会议。

(二)省发展改革委

将节能工作作为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内容;利用“6·18”平台,支持节能技术对接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推进节能其他工作。

(三)省气象局

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详查和评估,为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气候变化对福建能源安全影响的专项评估;加强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及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

(四)省建设厅

监督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组织编制地方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组织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建筑节能产业,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动太阳能热水器在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城市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

(五)省交通厅

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运输车辆的更新改造,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柴油车、高效低耗重型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促进远洋、沿海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逐步淘汰技术落后、高耗能船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组织推广新节能技术、产品在交通车辆中的应用。

(六)省农业厅

促进农村资源利用高效化,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广低耗能先进实用农业机械;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制定政府机构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节能规章制度,编制政府机构节能采购指南和节能采购目录;按照节能标准改造政府机构采暖、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八)省统计局

负责提出能够反映各地区能源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指标制度;统计和分析工业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

(九)省质监局

加强我省相关的行业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督促、检查、指导企业认真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建立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积极推广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建立企业节能计量管理工作通报、表彰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耗能企业计量节能管理工作情况。

(十)省财政厅

在省财政安排的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并按《福建省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职能。

(十一)省科技厅

加快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节能科技的自主创新和节能公共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动高效节能项目的研究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支持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设备和节能产品;支持开发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

(十二)省国资委

负责推动省属所出资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将能耗指标纳入省属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非财务指标考核体系,作为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相挂钩。

(十三)省环保局

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依法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十四)省信息产业厅

负责推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宣传推广LED、太阳能光伏产品等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推动企业生产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

(十五)省林业厅

加强林产工业节能。研究提出我省可生产生物质能的树种的种植发展方向。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十六)省国土资源厅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审批,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用地。

(十七)省工商局

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节能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八)省物价局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制定出台促进我省节能工作的价格政策。

(十九)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项目的支持。

(二十)省水利厅

制定水能利用规划,推动水能利用。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节水力度,建设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

(二十一)省海洋与渔业局

结合我省沿海的特点,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拟定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海洋开发和保护行动出现的各种矛盾。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并组织实施;建设现代化海洋观测系统,提高岸基、浮标、地波雷达等设施的海洋环境观测能力;开展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和长期预测,提出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建议。

(二十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我省节能工作的税收征管措施。

(二十三)福州电监办

配合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撤销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发电业务许可证。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市场运行、电力调度交易规则及有关节能方面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管。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监管。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的节能工作。

(二十四)省电力有限公司

调整和优化电网结构,完善高、低压配电网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节能新设备,降低电网损耗;积极推广“两型一化”(节能型、环保型、工业化)设计,采用同塔双(多)回、大截面导线和紧凑型输电线路技术,以节省土地、保护环境,提高输电、配电能力。实施节能调度和水、火电联合调度,降低煤炭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能力。

(二十五)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

落实电力“上大压小”政策,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二十六)省委宣传部

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宣传党和国家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节约(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节能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单位、个人的事迹,曝光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十七)省教育厅

加强中小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培训。

(二十八)省广电局

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播放节能、节水等公益广告。

(二十九)省总工会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节约型企业、节能型企业建设。

(三十)团省委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三十一)省科协

围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三十二)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人事厅、省效能办

建立各设区市党政班子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十三)省监察厅

对违反节能法规行为进行督查。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省经贸委为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经贸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议事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环资处,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预定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并提前会商各成员单位,收集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确定会议议题,正式发出会议通知。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2

一、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处于全市最低水平。但也应看到,我县自然资源相对匮乏,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较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加,能源供给压力不断增大。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保障我县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能工作作为长远的战略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期间节能工作目标。

二、节能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为根本,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继续保持我县节能工作在全市的排头兵地位,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节能促进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推动节能工作,做到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着力实现开发与节约并举;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国函〔*〕94号)要求,到2010年,全县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年不变价格计算)从*年的0.52吨标煤/万元下降到0.47吨标煤/万元,比“*”期末下降10%。

三、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的通知》(粤府〔*〕2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的通知》(粤府〔*〕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15号)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源消耗大的工业,要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及技术的推广使用,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研究制订关于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由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由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到2010年,建成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要用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由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二)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由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2、推进建筑节能。“*”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由县建设局等部门负责)

3、加强交通节能。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机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由县交通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由县建设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5、抓好农村节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订农村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

6、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粤府办〔*〕47号)要求,各级机关带头节能,做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以节电、节油为重点,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由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负责)

(三)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技术创新。要将节能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同时,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有关节能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落实加快节能技术推进与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由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3、加强节能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合作,及时掌握节能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由环保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四)推进节能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1、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制订和完善重点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筑业的能耗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标准体系。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终端用能设备和建筑上的应用。(由县经贸局、建设局、质监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

2、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研究制订我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关办法。(由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3、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要建立并完善我县节能统计系统,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对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数据准确、及时。研究建立我县能源消耗监测预警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进行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县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由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4、健全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发电调度规则,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由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物价局、科技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5、促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在*年6月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对企业能源审计、规划、计量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和指导。(由县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6、加大节能监督执法力度。按照国家公布淘汰的落后工艺和产品目录制订强制淘汰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并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监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建立节能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由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工商局等负责)

四、加强节能工作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节能工作规划指导

组织制订全县节能中长期规划,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订本地、本部门节能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由县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二)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

积极支持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调整优化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产品、设备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拓宽节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由县财政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电、油、气等能源价格的传导和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研究制订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约束能源消耗。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用户)合作研制节能设备、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或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参与节能效益分成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用户)的节能降耗工作。(由县物价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四)建立节能奖励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节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由县经贸局、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五、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节能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2、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节能工作,县经贸局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统筹推进,确保全县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节能评价考核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制

1、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主要能耗指标。(由县统计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负责)

2、将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及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由县经贸局、统计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负责)

3、各级人民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逐级抓好落实。各地节能目标实现情况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凡是未能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3

2013年全区经信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工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4%,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增长12%,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0.5%;新增规模企业10家,新增亿元企业2家,创建市级名牌产品7个,市级质量奖企业2家,清洁生产企业1家;全区实现软件业务收入22.5亿元,双软认定企业新增17家,引进领军型软件类科技创业人才6人,引进和培育软件类“”3人。继续做好12家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新启动2家企业搬迁。

一、提升企业质量效益

1、加强运行监测和预警分析。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预警监测系统,建立健全与优势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分析预测,全力做好软件产业统计、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提高软件产业经济发展预测和行业指导能力。4月份和8月份集中对全区重点软件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走访,及时掌握、解决企业发展的动态、特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而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2、加快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2013年主导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个以上;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分局、功能园区)

3、深化品牌战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制定包括省、市名牌产品、培育规划;按照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有条件的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2013年力争创建省级名牌2个,市级名牌7个。(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分局、功能园区)

4、强化资金协调保障。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辅导,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信息和融资渠道,促使企业更好地与金融机构展开对接,缓解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局、金融办、功能园区)

二、完善创新体系建设

5、培育产业技术开发共性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较为突出的优势领域集中人才、技术和实验条件等资源,建立创新能力强、运行机制灵活、能为产业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的产业技术开发共性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13年建设和培育产业技术开发共性平台1个。(责任单位:发改局、各功能园区)

6、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推出五年争创部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每年新增3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加速建设与企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模式。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程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者。今年全区要力争创建1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家省级企业工程研究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市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市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5项。(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7、推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针对符合全市产业导向的关键性、战略性产品,以及支撑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技术与产品,2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年度区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贯彻省国税、省地税、省经信委等部门出台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协调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保证企业持续、充足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鼓励企业开发或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扶持重大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功能园区)

三、加快高端产业构建

8、建立新兴产业发展机制。2月底前,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调研四大功能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及下一步发展目标,起草出台《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确定我区2013-2015年我区发展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工作任务和目标。3月初,召开经信工作会议,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经信工作责任状,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我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9、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提速发展。抢抓建设“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的契机,确定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移动物联网、文化创意、云计算、生物医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区重点发展方向;全面实施各功能园区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和差别化考核方法,确保全区高端软件与新兴服务业业务收入完成22.5亿元以上,下一代信息网络完成5亿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10、推进重点产品应用。力争将我区天溯、烽火、天泽等企业重点产品列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推广目录。在学校、宾馆等公共机构中对新能源监测和管理系统进行推广,在建设项目中对环保型塑木材料进行推广。(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教育局、功能园区)

11、高标准筹办好第九届软博会区专场活动。围绕第九届软博会“软件与智慧生活”为主题,9月份召开我区专场活动,通过专卖、展示、论坛、项目洽谈等系列活动,为我区优秀软件企业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和合作平台,集中展示我区省级软件园建设的显著成效,力求增强对我区软件产业发展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发改局、新城科技园)

12、切实加快推进双软认定工作。今年我区的双软认定目标任务为17家,区发改局将全面梳理现有涉软企业资源,会同各功能园区,5月份和10月份举办两场双软认定、税收优惠及相关业务培训和辅导。(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四、深化“千企升级”计划

13、滚动推进“千企升级”计划。2013年是深化实施“千企升级”计划的关键一年,将按照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制定深化“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及时梳理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组织高校及行业方面专家对“千企升级”企业的技术、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诊断,促进升级。争取我区“千企升级”企业达到60家。(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质监分局、功能园区)

14、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对全区大中型企业,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大综合协调和服务,支持做大做强,排出一批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新兴产业。2013年新培育2家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5家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功能园区)

15、加快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围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依托各类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基地,加速集聚接轨国际的领军型新兴产业科技创业创新人才和高端人才团队。围绕我区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构造校企人才培养合作新机制,加快建立学校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2013年引进引进领军型软件类科技创业人才6名,引进和培育软件类“”3名。

五、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16、完善两化深度融合的体制和机制。强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企业实用人才培训,推进两化融合企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建立CIO体制,促进企业技术融合,产生新的技术,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品融合,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业务融合,增强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17、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提高广大中小企业应用信息化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以“数字企业”创建为抓手,依托和整合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资源,扩大和完善以ERP管理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的标准,不断研发和完善以中小型企业为服务对象的ERP管控系统。(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18、抓好区域两化深度融合工作。结合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要求,针对我区功能园区的不同特点,推动区域两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各功能园区建立独立的或依靠龙头企业建立区域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建立云服务、电子商务、协同设计、节能减排服务平台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各功能园区遴选重点企业开展创建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工作,带动区域内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创建工作。2013年力争实施两化融合重点项目3个,培育和创建“两化融合”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各1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功能园区)

19、实施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产品数字化、设计智能化、过程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商务电子化、系统集成化等企业信息化六大工程,推进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CAPP)、产品数据管理(PDM)、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电子商务等信息化项目建设。2013年力争培育和创建企业信息化平台1个,实施信息化项目3个。(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六、强化工业企业搬迁

20、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3月份对全区搬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制定《区2013年全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方案》和各个企业具体的搬迁方案。进一步推进列入2012年搬迁任务的企业搬迁工作,启动列入2013年的许氏洋参等2家企业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局、投促局、拆迁办、有关功能园区、有关街道)

21、强化沟通联系。对于部分有搬迁意向且目前没有明确选址的企业,帮助企业确定新址,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搬迁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配套政策;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完成企业搬(拆)迁协议的签订。(责任单位:发改局、投促局、拆迁办、有关功能园区、有关街道)

22、加大督察力度。各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区领导小组制定的搬迁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目标,各负其责。每月定期上报搬迁企业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提高行政效率。(责任单位:监察局、发改局、投促局、拆迁办、有关功能园区、有关街道)

七、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23、开展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抓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以政府大楼为试点,对我区一些重点楼宇、重点企业、商场、宾馆、学校做好能源利用状况适时监控工作;11月份,联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国际低碳产业技术与装备展览会;推动林洋科技、天溯自动化等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合同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局、机关管理中心、商务局、教育局、各功能园区)

24、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对水、煤、电、油等高资源消耗产业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年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开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以重点耗能企业为重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产品能耗定额,创建1个节能经济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各功能园区)

25、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的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源头管理和末段治理相结合措施,实现资源综合利用。2013年推进卷烟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

26、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紧紧围绕万元GDP能耗达到0.125吨/标煤的目标,按照《市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计划》等要求,创建1家市级环境友好型企业和1家区级环境友好型企业;在宾馆、商厦、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以及居民住宅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2013年底争取全部淘汰白炽灯,并逐步提高LED照明产品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环保局、功能园区)

27、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卷烟厂和雨润食品的节能监管,1月底前完成对这两家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同时强化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对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

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8、加强重点优势企业的培育扶持。继续实施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优质资源向重点企业和优势企业集聚。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强宏观政策走向研究,敏锐捕捉和把握政策机遇,帮助符合规定的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认真组织企业争创“市成长型科技企业”,对已列入市50强和市成长科技型的企业加强调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局、功能园区)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4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诠清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泽槐任副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指定技术法规科、规划统计科、办公室、市计生中心5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确定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市人口计生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预先审核和备案制度”、“新闻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制度”。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制订了《*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信息公开实行情况加以完善、改进,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目录》,形成标准格式的《指南》和《目录》,并通过网站对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市人口计生局网站设立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办事指南查阅栏目、开辟咨询专栏等,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我局技术法规科和市计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相关咨询解答服务。

(五)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估各镇街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据之一。根据《*年全市人口计生年终考核调查方案》,调查组对各镇街抽中村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及政务公开栏的硬件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市政府网站、人口计生网站上予以,做到“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1、*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2、*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3、*市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制度4、*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订)5、*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实施细则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输(卵)精管复通吻合术审核、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准、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非行政许可类: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程序等。

4、便民服务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政策案件办理程序、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程序、*市病残儿医学鉴定职责和工作程序、《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程序、一孩生育登记程序、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5、工作动态

主要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简报。

6、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广东省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其他相关法规。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是建立人口计生网站,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为广大育龄群众群众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设立新闻发言人,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人口计生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情况

我局利用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等静态信息42条,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报送政务信息50条,采用20条;在部级、省级、市级媒体刊发文章和新闻报道分别达到20篇,编发《*市人口计生信息简报》37期,信息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市人口计生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政策把关和信息提供。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及时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答复的,经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形式要求。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切实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加强监督制约,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5

一、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实现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

年初,市局下达给我局的税收计划是万元,比上年实际入库增长了%。税收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局干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截止月底,我局各项收入累计入库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比正常进度快了个百分点。同时,实现了各级次的稳定增长,共组织入库区级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年计划的%;市本级入库万元,完成年计划的%。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受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做到依法征收、依法缓缴、依法减免,确保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认真分解落实税收计划。年市局下达给我局的税收计划为万元,月份,又追加市本级计划万元。我局克服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对征管范围重新确定的不利因素,及时调整并下达了年度税收计划,并重新与各税务所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保证了税收收入超进度完成。

(三)强化收入分析预测,深化税收调研。我局按月通报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科学预测收入。今年,国家为了抑制房价过快攀升的势头,出台了国四条、国十条,对购房贷款者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宏观调控房价的措施。为了了解Xx区房地产经营业发展变化情况,我局深入房地产企业了解楼市新政对企业的影响,深入金融企业了解放贷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力量撰写税收调研文章,为税收科学发展提供参考。截止目前,共完成税收调研文章23篇。

(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年初,重新筛选了重点税源户,将年度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我局的监控范围,共上报户,比上年新增户。认真审核重点税源监控数据,按月分析、按季通报,并结合税源管理专业化试点工作,实施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有效控管,把握了税收收入的主动权。截止目前为止,重点税源入库税款万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保证了全盘税收任务的完成。

(五)严格欠税管理。严格应征欠税会计核算,建立欠税台帐,执行欠税催报催缴制度、定期公告制度及滞纳金加收制度。截止月日,累计清理欠税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

(六)深化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及网报工作,保障税款的及时入库。我局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去年月份制订的扩面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扩面工作。截止月底,我局共签订三方协议户,通过验证的达户,其中:企业通过验证的达户,为企业实际管户的%,累计征收税费万元。共签订企业纳税人网上申报户数户,占企业总管理户数的%,

二、紧紧围绕“巩固深化年”发展主题,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实现各项税收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年初,区局党组将年确定为“巩固深化年”,我局紧紧围绕“巩固深化年”这一发展主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在规范中求提升,在巩固中求深化,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一)坚持信息管税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暨数据清洗试点工作,实现税收征管上的新格局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区、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局信息管税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税源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具体要求。作为试点单位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人员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制订出了《税源管理专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数据清洗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业务职能调整、管户调整、重新设置岗责体系、合理进行人员调配、大力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数据清洗,经过半年多的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完善,税源管理专业化暨数据清洗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征管数据质量得到了保证。通过开展数据清洗试点工作,对税务登记信息、计会信息、社保费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确保了系统数据的质量,为信息管税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科学管理的税源管理新格局。通过实施税源管理专业化,我局确定了“重点税源抓规范,中小税源促增长,零散税源挖潜力”的税源管理工作思路。重点税源管理所突出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采取强化分析、动态监控,结合行业税种特点,制定科学分类管理的措施,有效提升了重点税源管理质效。新模式改变以往税收管理员统揽税源管理全部职能的状况,通过流程细化、环节控制、业务职能调整、岗位职能分工,真正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科学管理的税源管理新格局;三是提升了重点税源管理水平。四是深化纳税评估,强化风险管理。通过实施税源管理专业化,我局将纳税评估列入日常工作,定责定岗,使纳税评估步入日常化。通过开展纳税评估,一方面使税收管理员清楚管户基本信息、缴税信息、欠税信息和未申报信息,加强对管户的纳税辅导和服务管理,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依法征收意识、程序合法意识,另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防范了税收风险。截止月日,共评估企业户,评估税款万元,已入库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工信局节能科工作计划范文6

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及今后发展规划

近年来,特别是自20__年9月司法部下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司发通[20__]095号)文件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在计算机硬件建设、干部电子政务培训、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使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已初具雏形。一、我局“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状况

(一)计算机硬件建设有了较好发展

市司法局硬件建设有了发展。目前已配置了办公用电脑17台,服务器1台,影音设备1套,摄像机3台、照相机1台,现已开通了全局各办公室的宽带网。

(二)注重干部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

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全局干警参加人事局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以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注重信息化管理干部的培养。据统计,我局大多数干警都能够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仅去年就有5人参加了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班,全部取得合格证书。

(三)信息化建设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使信息资源全方位共享和流通。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使机关办公人员及时掌握各方面动态,努力做到办公的高效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依靠信息化建设使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了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正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通过建立__司法行政网(),开通了与公众互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了对外宣传,拓宽了服务领域。

(四)我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

二是信息化基础建设还很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滞后。

三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我局“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社会问题大量出现,社会矛盾日显突出和尖锐,我市今年提出“构建和谐__”、“建设法治__、平安__”等等,任重而道远。作为宣传、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主阵地和依法治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重要力量的司法行政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改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任务和目标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网络,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目标是: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与省、市、县(区)司法局之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同时,开发适合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需要的应用管理软件,对电子信息资源进行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局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司法服务。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二)网络构成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结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分为三个部分:

1、内部办公网络(内部局域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单位建立内部计算机网络,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开发相应的内部办公软件,为本单位的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计算 机网络互联。市、县(区)司法局逐步实现与当地政府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3、条件成熟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政务公开、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服务、1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三)实施规划

1、指导方针和原则。系统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高起点着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在系统建设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⑴统一与分散相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导下,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相互联成广域网络。

⑵系统建设中,大力推行标准化,以加快建设进度和提高系统功能。

⑶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资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持续开发投资、推广应用;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机关业务人员的应用培训等。

⑷边建设,边应用,边见效。在建设中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注重实效,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逐步完善。

⑸促进信息共享,确保安全保密。系统的特点是相对封闭,一是实行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二是在统一安排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三是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转安全和信息保密。

⑹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系统建设中,务必注意节约,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运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注意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的衔接与配套。

2、进度。系统建设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完成总规划,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初期调研工作,开展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开展基础软件的开发工作。

第二阶段(20__年):完成节点系统局域网建设,实现系统设计功能。部分节点系统进行局域网间互联,实现信息传递。开发部分管理应用软件。

第三阶段(20__年):全面完成各节点系统局域网间互联,基本建成在广域网支持下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