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分析范例6篇

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原因分析

工程概况

自从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建筑中广泛使用至今,国内外发生过大量的质量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案例1 四川省某县烟草公司综合楼底层为框架结构,层高为5.4m,2-5层为砖混结构,用作2个单元的多层宿舍,层高均为3.0m。在综合楼投入使用后,陆续发现墙体及2层楼盖框架梁出现裂缝。

案例2 重庆綦江彩虹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桥,桥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桥面总宽6米,净宽5.5米。该桥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情况下,施工中将原设计沉井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基础均嵌入基石中。主拱钢管由重庆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部加工成8米长的标准节段,全拱钢管在标准节段没有任何质量保证资料且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焊接拼装合拢。钢管拱成型后管内分段用混凝土填注。某日30余名群众正行走于彩虹桥上,另有22名武警战士进行训练,由西向东列队跑步至桥上约三分之二处时,整座大桥突然垮塌,桥上群众和武警战士全部坠人河中。

案例3 大连重型机器厂计量处四楼会议室屋盖突然塌落,造成42人死亡、46人重伤,1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该厂在原建的计量办公楼三层楼上接层,扩建成四层。会议室位于接层部分的东侧,长21.85米,宽14.9米,面积为325.6平方米,整体建筑为混合结构,现浇圈梁,轻型屋架,钢筋混凝土空心预制板屋面,室内水泥地面。

案例4 广西省某车站已建成三座灯桥,每座灯桥8个孔,灯桥跨越铁路,桥下可停火车和其他车辆。桥面横梁为V型折板,是主要承重构件。V型折板上铺板仅起横向支撑作用,也起传递上部荷载的作用。折板与盖板以分布筋连接,架设拼装后灌注混凝土而连成整体。某日有一辆列车从灯桥下通过时,最东端的一孔灯桥折板横梁突然从一端塌落,并砸断了第二根立柱,从而连带第二孔横梁塌落,幸好该孔有一货车车厢停放,大梁砸到车厢上后就阻住了,仅引起第三柱的倾斜而未引起更多的连续倒塌。

1、工程事故原因统计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说明,建筑倒塌事故原因基本可归纳一下几类:

1.1设计原因(如案例1)

(1)勘查失误。工程地质勘察失误,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或未查明不良地层特征,致使地基基础设计时采用不正确方案。导致结构失稳、上部结构开裂甚至倒塌。

(2)设计计算方案失误。因任务急、时间紧、计算和绘图错误而未认真校对;荷载漏算或少算;所涉及问题比较复杂,而作了不妥当的简化;有的甚至认为原有设计有安全储备而任意减小断面,少配钢筋或降低材料强度等级;设计时所取可靠度偏低等等。基础置于持力层的承载力相差很大的两种或多种土层上而未妥善处理;如房屋长度过长而未按规定设置伸缩缝等方案不妥的情况。

(3)对于结构构造细节处置不当。有些设计人员重计算、轻构造,认为构造处理不是很重要的,因而没有精心设计。如大梁下未设置梁垫;预埋件设置不当;钢筋锚固长度不够,节点设计不合理等等

1.2施工原因(如案例2)

(1)钢筋混凝土材料质量低劣。工程材料质量低劣,进场前未按要求检验,致使不合格材料流人工地,如钢筋、水泥、石子质量不合格,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不当等。

(2)违反设计与规范。不按图纸施工,对特殊构造未按要求制订专项施工方案。临时设施或维护设施等不按要求搭设。违反相关设计或质量验收规范。

(3)管理混乱。现场管理与施工组织混乱,违章作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许多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对已出现的事故征兆未加以重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导致惨剧发生。

1.3使用、改建不当的原因(如案例3)

(1)使用中任意加大荷载。如原设计为静力车间,后安装动力机械,设备振动过大引起房屋过大变形;民用住宅改为办公用房,安装了原设计未考虑的大型设备,荷载过大引起楼板断裂;民用住宅阳台堆放过重过多杂物(如煤饼)引起阳台开裂甚至倒翻等等。

(2)加层不当。近来,因经济发展,旧房加层较为普遍,甚至已成立了房屋增层加固委员会,业务兴旺。但有些单位自行加固,未对原有房屋进行认真验算,就盲目往上加层,由此造成的事故在全国许多省市都发生过。

(3)维修改造不当。有的使用单位任意在结构上开洞,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和得到大空间而任意拆除柱、墙,导致承重体系破坏,引发事故。有些房屋本为轻型屋面,但使用者为了保温、隔热,新增保温、防水层,结果使屋架变形过大,严重者造成屋塌房毁。

(4)改变使用功能。违反设计使用功能,增大使用荷载,超出原有设计承载力,或在使用过程中对工作环境的变化未加以注意,没有考虑附加荷载,最终导致破坏。

1.4预应力缺陷事故(如案例4)

(1)预应力筋不合格。钢筋表面锈蚀,钢筋表面出现黄色浮锈,严重的转为红色,日久变成褐色,甚至因为钢筋出厂时检验疏忽造成钢筋强度不足,以致整批材料报废;钢筋冷弯性能不良,钢筋含碳量过高,或其他化学成分含量不合适,或钢筋轧制有缺陷;冷拉钢筋伸长率不合格,钢筋原材料含碳量过高;下料长度不准、穿筋时发生交叉、钢筋镦头不合格等。

(2)锚具不合格。预应力筋滑脱,主要发生于以夹片式锚具锚固钢筋或钢绞线的场合,预应力筋锚固后从夹片中滑脱,使锚具丧失锚固能力;螺杆与锚环结合尺寸过小,螺杆与锚环结合部分过短,当张拉到一定吨位时,螺杆与锚环突然脱开,锚环打至扩大孔与一般孔道交接处,该处被打碎,或千斤顶随螺杆掉落;还有螺丝端杆断裂、螺丝端杆变形、锚环开裂。

(3)张拉过程事故。张拉应力失控,钢筋伸长值不符合规定,张拉应力导致泥凝土构件开裂或破坏;混凝土强度不足;张拉端局部混凝土不密实;放张时钢筋(丝)滑移;钢丝表面污染;混凝土不密实,强度低;先张法放张时间过早,放张工艺不当。

2、结论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广泛应用的同时,其事故也引起了普遍关注。通过事故案例分析,获得以下基本结论:现有建筑倒塌事故原因,除设计、施工错误、使用不当等原因外,建筑结构体系不合理是导致建筑工程跨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结果可为工程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工程界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江见鲸,王元清,龚晓南.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 罗福午,红.土木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3] 卓尚木,季直仓.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分析与加固[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3.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2

关键词:自贡电业局;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属于高危行业,而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性更大,现将自贡电业局近年来发生的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事故逐一进行分析。

案例一、电力综合服务队1995年7月21日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1事故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7.2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

3事故发生时间:1995 年7月21日15时01分

4事故类别:人身死亡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110kV燕子山变电站主控室至35kV刀闸间已经锈蚀的金属天桥改建为混凝土天桥的工程由自贡电力综合服务队(集体企业)承建。

事故当天的工作是拆除10kV开关间屋顶至35kV I段刀闸间的金属天桥。拆割前,服务队搭设了金属管脚手架。

15时许,高国宗(男,37岁,大集体职工,木瓦工,本工种工龄17年)在完成了自己的木工工作后,主动协助拆割天桥。天桥割断后,高站于跨搭在金属管脚手架的跳板上,以金属管脚手架为支点,用钢钎撬拨天桥,企图使天桥脱离水泥支柱。此时,天桥重量270公斤相对集中于金属管脚手架的左侧扣件上,该活动扣件的连接销子铆帽被强行拉脱,跳板随金属管脚手架的钢管倾坠,高从4、7米高处摔下,头部右侧着地。现场人员立即将高送往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高于17时35分死亡。

(2)事故原因:

1)操作方法不当,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601条“禁止在脚手架上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物体“。而工作人员却将其作为起重装置,将其作为受力支点。

2)脚手架搭设多处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7条的规定,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过大,未加设剪刀撑、斜撑,操作为单板作业,且未对脚手板进行绑扎。

3)搭设脚手架应该使用十字扣件处,却使用了不能承受重力的活动扣件,且该扣件使用年久,严重磨损,已不合格。

4)工作人员未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84条“在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上下层同时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的规定。

(3)、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

1)多经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奖惩制度不健全,极个别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放任自流,无章可循。

2)主业与多经集体企业之间关于工程的关系含混,无施工资质的队伍进入我局施工没有得到控制,合同签订程序不符合部有关规定;合同不规范,双方都未能尽到自己的安全责任。

3)服务队管理混乱,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竟然没有编制工程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工程开工前不作工程交底。现场负责人由队长临时指定,甚至开工一段时间后,才指定负责人。

案例二、送电工程公司1997年11月6日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1事故名称:送电工程公司“11.6”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送电工程公司

3事故发生时间: 1997 年11月6日16时58 分

4事故类别:人身重伤

5事故伤亡情况:重伤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

220kV向苏南、北线开接工程园湾站出线#1至#5塔的组装由送电工程公司线路一处二队承担,施工前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大措施并进行了技术交底,组塔的工作任务单上设立了工作负责人、指挥人。

16时58分,工作人员徐云华在固定704内斜材与809联板一端时(另一端已固定),安全带系在了尚未固定好的704内斜材上(一端以金属冲子穿入819联板和704内斜材上),当在拉闪扇面时,金属冲子从819联板眼孔弹出,致使704内斜材脱出,徐云华顺势从距地面13米处坠落,在铝合金内抱杆的兜绳上反弹了一下,用手抓住了机动绞磨的牵引绳滑了2m左右,侧身坠落于地面,造成左胸3~9肋骨骨折。

(2)事故原因:

1)造成此次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徐云华违规违章,没有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架上,违反了《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5.3.4条“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架上,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之规定。

2)工作负责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塔上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而是成为了一名地面作业人员,失去了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监护。

3)在此次组塔施工中,班组的安全体系没有运转起来,对安全措施的现场检查存在漏洞。

(3)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不规范,习惯性违章禁而不止。

2)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监护不力。

3)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职责没有得到落实,相互之间的安全行为缺乏监督和纠正。

4)对职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有所放松。

(4)针对以上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保护意识,在全公司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提高全体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杜绝违章行为。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3

1案例描述

2009年4月16日中午1点左右,广州某高校内,王某与几名同学一起行走在校道上,行至校园斜坡路段的时候,一辆面包车从后面开上来,车速不快,但车像失控一样一直向右边靠过来,把同学们挤到了路边,最终还是撞到了王某。王某的手机被碾碎,身上多处擦伤,盆骨撞伤,不能站立。

面包车的“司机”房某将王某送到了校医室,在场的同学都惊慌失措,全部都跟着跑到了校医室,没有发现肇事车辆被开走,事故现场被破坏。随即,学校保卫处、学生处负责人及辅导员等人赶到了现场,并向交警部门报案,同时扣留了房某的身份证,要求其同事将肇事车辆开回学校。随后,学校派车将王某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学生家长,交警部门也到校进行调查备案。

经医生检查,王某并无大碍,大家冷静下来后发现,交警部门所登记的肇事者,并不是当时开车的“司机”房某。房某是该公司的部门经理,还没有取得驾驶证,而交警部门登记的肇事者是该公司真正的司机。

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肇事者拒不承认已经换人的事实,在支付了第一天的医疗费之后,采取了回避政策。4月20日,辅导员接到了家长的电话,希望学校能够出面协调,让肇事方先支付医药费,校方本着保护学生的原则,将学生家长和肇事方一起约到了学校,希望肇事方能够负相应的责任。在校方的压力下,肇事方答应了家长的要求,然而并没有履行。4月24日,辅导员陪同家长来到交警中队,与肇事方进行调解,由于事故现场被破坏,没有有力的证据指证肇事者实际为无驾驶证的房某,所以事故只认定为一般交通事故,调解结果为公司赔偿所有医药费,赔一部手机,外加五千元赔偿费。

在整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辅导员都全程陪同,校方也处处为学生利益着想,为学生争取合法、合理权益,学生和家长都感到非常满意。

2案例分析

此案例最后成功解决,让学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学生家长也对校方的处理态度非常满意,主要遵循了以下几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2.1坚守岗位原则

高校发生突发事件,辅导员必须及时到场,了解情况,为妥善处理事故赢得时间。本案例中,出事的时间是中午,本不是上班时间,但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辅导员就到达了现场,了解情况,安慰受伤学生。

2.2及时上报原则

在辅导员能力不能解决的事故中,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地上报领导、公安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助。本案例中,辅导员在到达现场后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处、系部领导进行了汇报,学生处、保卫处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到达了事故现场,同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在之后肇事方回避家长,不愿意进行赔偿,家长要求学校出面调解的情况下,辅导员也及时向领导汇报,得到学校的支持,使得事情能更顺利地推进。

2.3及时与家长联系原则

遇到学生伤亡等重大情况的发生,辅导员一定要及时通知家长,给家长一个信息,希望家长能够与校方共同解决问题,这样也可以减少学校的责任。同时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腰多与家长沟通,取得信任,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取得谅解,共同商议如何帮助学生。在案例中,辅导员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做的比较到位,事故发生后就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都与家长密切配合,满足家长的要求。

2.4保护学生的原则

事故发生后,校方首先要保护好学生,在本案例中,肇事方蛮横无理,采取回避政策,企图不负责任,直接损害到了学生的利益。所以,在家长提出来要学校出面协调的时候,校方责无旁贷地进行了调解,并协助家长向交警部门反映清楚情况,监督交警部门秉公处理。

3案例启示与改进措施

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这次事故,我们也看到了高校校园交通安全还存在着许多不到位的地方,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及事故应急处理教育还不到位。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还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校园道路交通体系。在校园内道路多、道路复杂的地段,要加强标识,如案例中的出事地点是斜坡,这样的地段应该比其他路段有更明显的标识,提醒司机上坡慢行。同时要在复杂路段、容易出事故的路段安装摄像头,对司机有一定的警惕作用,同时,如果不幸发生事故,也容易取证。

(2)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对学生而言,总会觉得校园内是安全的,许多学生在校园内从来没有让车先行的习惯,总是有种“在校园内,车辆不敢撞我”的想法,这往往就会导致学生来不及躲避快速的车辆而被撞伤。在学生日常教育中,要特别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哪怕在校园里,都要时时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谨慎慢行。

(3)加强学生事故应急处理教育。在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事故一发生,在场的同学都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最终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肇事者被调换。在日常安全教育中,指导学生如何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尤为必要。例如,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保护事故现场,认清肇事者。在送伤者前往治疗时,要留人看守事故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或者在事发后,用相机、手机等工具拍下当时的场面,以便日后取证,维护自己的权益。

4结语

总而言之,校园交通事故的妥善处理,与日常的安全教育密不可分,与学校与家长的配合密不可分,与老师对事件的跟进和服务密不可分。要做到及早教育,有备无患,及早处理,保障利益,这样才能让高校校园更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伯成.正确处理突发事件是辅导员成熟的标志[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18(6).

[2]钟淑源.浅谈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5).

[3]刘桂海,宋全征,孙辉.和谐社会背景下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J].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4

论文摘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与学寸茹体育保险救济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后认为,体育保险将是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纠纷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滞后直接影响到体育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保险公司缺乏开发体育市场的专业人才也是导致我国体育保险发展速度缓慢的主要原因。

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报道,在引发学校和学生间意外伤害事故纠纷、司法官司的案例中,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占到了第3,4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纠纷,从形式上看表现在学校侵权责任认定上,实质是损害赔偿。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遵循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实行的是侵权责任赔偿制度。但是,认定责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举步维艰。因此必须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将保险制度引人其中,从而将注意的焦点由追究事故责任主体转向责任承担的方式上。本文通过学校体育主体(教师和学生)的几个易发、常见的典型案例来研究学校体育保险救济对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的重要性。

1对学校体育教师的保障

在所有的学校课程中,体育课无疑是危险系数最高的一门必修课程。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教学课的教授者和组织者,在上课、训练期间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伤害事故后经济、事业受损在所难免。究竟学校是否会为教职工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需要根据行政职务关系(民事或劳动关系)以及行为的性质进行具体分析。

案例1:青海省徨源县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学生上体育课时,由教师纠正做操动作不当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损害赔偿案。2001年3月13日上午,张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在教师吴某的指导下做弯腰动作,吴某认为张某的动作不规范,便在纠正动作时,用力压张某颈部两下,造成张某“腰椎生理曲度存在L5S1间盘变形”。张某住院治疗47天共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13 899.56元,并给张某的精神及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张某将大华学区和吴某推上被告席。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方向原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3 899. 56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 000元。

学生伤害事故已成为世界上各个国家通存的现象。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为老师解决后顾之忧。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因考虑到体育课各项目的危险性和当前大学生较差的身体素质状况而放弃了很多有益的教学手段的教师占总数的80%。如果不保持这样的上课状态,万一出现了伤害事故,责任教师该怎样面对学校的追偿,教师有何经济保障?这种结果不仅严重影响到教师的生活,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在问卷中表示希望通过保险或其他途径来解决赔偿或补偿受害者的教师比例会高达93 %体育教师迫切需要体育保险的救助。

从事高风险、承担巨大精神压力的体育教育工作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保险业的关注。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21条这样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一旦我国的体育保险市场完善起来,依据此条法规认为学校应当依法为体育教师购买相应的保险,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从而确保体育教学课的质量,确保“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政策的具体落实。

此外,造成教师精神压力过大、学校体育课伤害事故增多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学校和相关部门没有认真考虑体育的特殊性。各体育项目发生伤害事故的几率是不同的。目前教育部规定体育课的上课人数为每班30人,这样的规定,是否太笼统了呢?比如游泳项目,根据《北京市游泳场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游泳教学时,初级班不得超过15人,中、高级班不得超过20人。这种地方性行业管理办法虽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却考虑到了学员的安全问题,也考虑到了一个教师所能承受的注意范围,是人性化的规定。学校如果真正考虑到学生的健康情况和人身安全,应该在排课方面更讲求科学性。问卷显示,认为学校教务部门应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不同危险系数来安排体育课上课人数的体育教师占86 0%。各体育项目危险系数测定需要保险业专业人士的参与。要开发体育保险,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由此可见,体育保险不仅可以解决赔偿纠纷问题,也可以降低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使学校体育改革朝着更科学、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2对高校运动代表队成员的保障

高校运动代表队是高校中的特殊群体,简称校队。在本研究中所指的校队成员为“特长生”,即从普通学生中挑选出来的在体育运动方面比较突出或者说是有这方面特长的学生。这些学生对体育项目有着浓厚的兴趣,校运动代表队为他们提供了在大学展现自己特长的空间,大学生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又为他们提供了为个人和学校争得荣誉的机会。在校期间,他们的运动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学期中的运动训练和各种校际赛事。本文着重关注大学生赛事风险。

在大学生的各项体育比赛中,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最受人关注的就是2004年在北京国际马拉松赛中碎死的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刘红斌。“由于组委会收取的15元报名费只是组队参赛以及交通运输的费用,保险得由参赛选手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所以大多数参赛者都和刘红斌一样,没有为此次马拉松上保险。”因此造成事后纠纷不断。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说,通过这次马拉松碎死事件,给大型体育比赛主办方敲响了警钟。今后,不论是专业赛事还是业余比赛,都要有一个严格的参赛标准,严格规范主办方和运动员的权利义务,出了事后谁负责任、怎么处理都应该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都将重点研讨依法处理有关体育事件、加强体育立法等焦点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9%的调查对象认为大学生赛事主办方应该为参赛所有人员购买短期赛事保险。

今年的北京马拉松赛举办方吸取了去年的教训,为每位参赛者购买了保额5万元的团体意外伤害险。但是目前我国在大学生赛事保险方面还缺乏稳定性,比如2001年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太保公司就签约向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提供总保额达154亿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险、随身财产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风险保障,从而创下国内保险公司承保最大规模运动会保险的纪录。而到了2004年的第7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却是各省参赛队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此可见我国体育保险业尚不成熟。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体育法》发展严重滞后导致体育赛事组织者处在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没有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赛事主办方的权利义务。

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确保了体育比赛的规范性。比如1984年7月法国政府颁布的体育运动法第37条和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者、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联合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买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明确规定不仅确保了赛事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促进了体育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体育,尤其是大学体育将承担起我国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发展的两项重任。在这个领域,针对性强的赛事险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大学生在人校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自愿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补偿性质的保险,对大学体育训练、比赛缺乏针对性。

从问卷调查结果看出,校运动代表队的教师和学生更需要赛事险的保障。由于本文中的校队学生为特长生,所以他们参加的比赛级别应该还算是业余级的,激烈程度相对较低。但是业余运动员由于不具备专项身体素质和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更容易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对高校普通学生的保障

高校普通学生的体育运动风险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在各项运动的激烈对抗中别人对自己的伤害或由于自己不慎造成的各种身体伤害;第二类是在各项运动的激烈对抗中自己无意给别人带来的伤害。

根据问卷调查和文献资料的查阅,多数高校学生在人校时购买了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自愿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该保险在进行赔偿时与公费医疗挂钩,它只能部分解决第一类风险问题,即在体育运动中别人带给自身的伤害或由于自己不慎造成的各种身体伤害。因此,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险种是保险业的主题。仅仅一个“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不能满足大学生的大学体育生活需要的,尤其当“人身意外伤害险”面对第二类风险的时候就显得束手无策了。

案例3:

足球击伤右眼责任谁担

原告陈某(17岁)与被告洪某均系某校学生。2003年5月20日下午1时许,原告陈某与被告洪某及班上20余人自发到本校足球场踢球,原告陈某与被告洪某分属两个不同的队,在踢球过程中原告陈某带球至对方球门,起脚射门,洪某用脚将足球踢出,球击伤原告右眼。后经法医鉴定为伤残八级。原告遂向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等计币40 324.84元。

分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各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更为合理。陈某、洪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责任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弋阳县某中学补偿原告陈某6 000元,由被告洪某补偿原告陈某2 000元。

此种伤害事故是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中较典型、发生频率较高的案情。作为致害方其实也很无奈,因为体育运动的特点就是要承担风险,但是不补偿受害方又违背了我国法律公序良俗(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原则。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是强调保护弱者(往往是受害者)的权益,提倡公平与正义的理念。因此,每当面对这样的案例,法官最终的判决是几方当事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后果。根据伤害情况,补偿金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这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债务。面对这类风险,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能提供分担风险的险种,从而减轻无过错致害一方学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呢。

体育保险若想在校园内迅速发展就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自愿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内容不甚了解,这种现状是不便于保险业的发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并未尽到完善。学生对投保后可得到什么保障,享有何种权利,当事人都知之甚少。因此也就难免会有人视学校体育保险为“乱摊派”,这也是保险公司在民众中诚信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4大学体育场馆、器材需要保险

在教育部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13条明确指出:“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那么,根据这条规定,学生进行课外锻炼是完成体育必修课的一部分。由于活动场所和器材是由学校提供的,如果因器材或是场馆的某些不安全因素发生了伤害事故,校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问卷调查,认为应该为大学校园内体育场馆设施器材购买保险的学生占92,其中普通学生和校队学生分别占各自总数的87%和97%。

案例4:

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某高校学生马某等5名学生从体育器材室借出羽毛球拍打羽毛球,游戏正酣的马某挥拍劈杀时,拍柄与拍头突然脱节,球拍上半部分象一支脱弦之箭翻转着飞了出去,正好击中一旁观战的同学程某的左眼。经送医院紧急救治,诊断为左眼球破裂及眼睑裂伤,后实施手术,将受伤眼球摘除并植人义眼。

解答: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作为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设施,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视情况向羽毛球拍销售单位及生产厂家追偿。

类似于此类由于体育器材和校内场馆建设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达标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同样给学校带来恼人的法律纠纷。而公立学校在赔偿金问题上恰恰又存在某种两难境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这种情况下,如果用国家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支付赔偿金,就会有损于全体同学的利益,如果不支付赔偿金,就会损害受害人的利益。因此,校方应当尽量减少支付,也就是减少学校赔偿的风险。减小风险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保险来分担。

在日本学校体育保险中有不少关于体育设施的险种,还有专门的体育设施、设备保险。日本学校非常重视对体育设施的管理,严格定期检查和维修。因为日本《国家赔偿法》的第2条中指出:“由于道路、河川及其他公共建筑物或管理中有瑕疵而造成他人损害发生时,国家或公共团体负有对此赔偿的责任。”根据这一条文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时,主要追究学校教育保障外部条件的完善。由于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的瑕疵引发的体育伤害事故可以依据此法律索赔。

目前国内对于体育场馆、器材的保险,除奥运场馆外,也仅刚出台了“游泳场所行业保险”。希望大学校园内的体育场馆设施风险可以尽早引起保险业界的关注。

5对策与建议

5.1建立学校体育保险可以有效解决校园伤害事故赔偿问题

根据我国体育运动发展的需要,在学校内建立符合我国体育体制的学校体育保险可以有效解决由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所带来的运动伤害事故的赔偿问题,从而减轻社会、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的经济赔偿负担,使受害方得到最大程度上的经济补偿。

5.2加快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迅速建立起学校体育保险制度提供强制保障

完善体育法,制定有效的体育保险法规,可以使体育保险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从而确保学校体育健康、快速的发展和改革。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5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人教版)六年级第四单元《鹿和狼的故事》。

二 心中的困惑

新课程下的语文课堂应该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要求教师要从原来的主导者、指挥者转变成服务学生的组织者、参与者。教学必须坚持个性化表达,激发创造精神。如何让学生在课堂上活跃起来,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同时又具备现代文明素质,有秩序、合情理地自主学习,这就成了笔者和同事们经常谈论的话题。但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成为我们的困惑。

三 笔者的探究

进行新课程改革已有几个年头了,有关“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笔者也做了不断的尝试。笔者认为应该让学生放得开、想得活、说得实,在自主思索中感悟事物的内涵,在交流合作中表达心中所得。这样,既可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又可在具体的合作中体验传承文明的气息。这是一种设想,这种氛围的形成,还需要科学的引导,严密的组织和不断的探索。笔者于2011年10月份参加了教育局召开的“毕业班工作会”,局长的一句“教育就要改革,不要害怕失败”让笔者思绪万千。回顾这几年的教学历程,没有几节课让笔者真正感觉到课堂完全还给了学生,总是担心学生学不好,害怕成绩考不好,害怕失败,一直不敢放手。现在,校长又要求教师们放开手脚,大胆创新,本学期课改要迈出一大步,重担压在了我们身上。

四 成功的示范课

学校要笔者准备一节示范课,为此笔者精心准备了一节优质课《用心灵去倾听》。借此,想尝试一下所追求的教学意境——“放得开、想得活、说得真,能触动学生的心灵”。课堂上,气氛活跃,就连学困生都踊跃地举手回答问题。整个课堂,学生顺着笔者的教学思路,用同事的话说配合简直是“没的说”。课后评课大家都认为是一节优质的示范课教学。笔者也比较满意,但心里总觉得缺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五 笔者想要的课堂

第二天,在教学《鹿和狼的故事》时,笔者就想做到真正的“放得开,能触动学生的心灵”,尝试着找回那点说不清的缺失。

教案改了几次。笔者对这堂课仍没有多少把握。伴随着上课铃声,笔者提起精神走进了课堂。教室里,同学们正在读书,看来课前准备得还挺充分,心中一阵暗喜。笔者走到讲台前,将昨天的示范课听课老师的评价讲给同学们听,又有意夸张地点了几个平时不爱发言的同学的名,说某某老师夸她聪明,某某老师说他爱思考,看到他们骄傲的神情,就采用激将法问:“今天谁能表现得更好?”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道:“我”“我能”。

开始上课了,笔者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鹿”字和一个“狼”字,给全班提了一个问题:“你们认识这两个动物吗?说说看?”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问题一提出,教室里不安静了,孩子们急着表现,抢着说出自己心中的“狼”和“鹿”。大家都认为狼是凶狠的,鹿是善良的。接着笔者让学生学习课文1~6自然段,看看鹿和狼之间发生了什么故事。通过合作学习,很快完成了这部分的教学。

接着又提问:“同学们都说得很好,面对现在严峻的问题,过多的鹿成了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怎么办?大家有何高见?”学生们七嘴八舌地小声议论着,有的观点离教学目标越来越远,这势头让笔者感觉有些不妙。果然,在让一两个学生发言后,还有好多学生不肯“罢手”。这必然会打乱笔者的教学安排,浪费课堂时间。为了贯彻“放得开、想得活、说得真”的宗旨,不得不听他们讲述自己的高见。××说:“我们人类可以植树造林,给鹿治病。”他刚说完,吴××没来得及举手就站起来说:“不行,肯定不行,鹿太多,植被还没长上来,又被鹿吃了,再说咋给鹿治病呀?”“是呀,不行的。”同学们又开始议论了。笔者微笑着点点头,给他鼓励。此刻,孩子们也不再那么拘束。朱××同学不甘示弱,站起来说:“我们可以把凯巴伯森林中的动物迁到另一座森林中,再植树造林!”话音刚落,陈××同学站起来说:“怎么迁,那么多动物,森林里不仅有鹿,还有小鸟吧!”××同学有条不紊地说:“不现实,先不说怎么迁,即使迁到另一座森林,超过了森林的承载量,也会有同样的结果。”教室里又一阵哄乱。看到这情景,笔者心中焦急万分,再不刹车就没救了,但又不好破坏他们的兴趣。就在这时,卢××同学举手了(他是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正确的学生,上课总是傻傻地望着别人),“卢××同学”,全班同学的目光一齐投向了卢××。“放,放狼。”教室里一阵哄笑,笔者带头鼓起了掌,同学们也跟着鼓起了掌。笔者知道,他们的哄笑是无意识的,根本没有经过思考答案如何,而是因为是卢××回答的。也许是掌声触动了他们,“是呀,老师可以放狼。”吴××喊了一句。同学们有的点头,有的陷入了思考,又议论开了。教室里又一次炸开了锅,同学们争着抢着谈开了:“放狼可以使生物之间保持平衡状态。”“放狼的话,狼不是又要去吃鹿了吗?我们的目标是要保护鹿的呀!”“不能这样说,狼虽然吃了鹿,但吃的大多是病鹿。”“是呀,健康的鹿跑得快,狼难追上,吃掉病鹿,减少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鹿少了,就不会对森林造成危害了。”“狼要吃鹿,鹿就要赶紧或拼命跑,身体就会健壮。”……一个孩子的回答,一个最至诚的答案,竟然帮笔者将学生拉回了课堂。笔者高兴,因为笔者看到了孩子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究的热情;笔者快乐,笔者看到了自己的课堂触动了孩子们的心灵;笔者兴奋,这就是自己想要的课堂。整个教学在孩子们的探讨中完成了,学生总结概括了本堂课的教学。

最后,课文在学生们有感情的朗读声中结束了。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6

【关键词】案例教学;故障课程;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030-1.5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员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的需要,采用案例来组织学员进行学习、研究,养能力的方法。采用案例教学,引起教学活动结构、教员施教方法和学员学习方法的变化。通过组织学员讨论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员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

一、案例选择原则

案例是一个典型情景的客观描述,在这个情景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也可能包含有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事件分析给人以新的启示。在案例选择上要坚持如下原则:一是教学适应性,是指通过一系列案例学习,教给学员的内容应符合一个专业或一个专题的要求,使学员掌握其主要内容、基本概念、原则、规律、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二是对象性,是指案例选择要着眼于学员的基础和需要,从学员实际出发,适应学员的知识水平,切合学员的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三是客观性,是指案例对事实和环境的客观描述,不能杜撰和虚构,基本事实应来自实践。四是范例性,是指选择的案例力求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开导性,起到示范作用。案例编写不强调形式统一,而应力求多样化。案例可以采用纯文本形式,也可以摄录成影音制品,还可以用多媒体制作案例,应根据教学训练需要而定。

二、案例教学的基本程序

案例教学的一般程序是:首先将选择的案例按不同的教学目的和内容,遵照由简单到复杂、由理论到实践、由单项到综合的顺序,划分若干单元。每个单元的教学程序因内容不同而有所区别。基本程序一般分为“案例学习——案例分析——案例讲解——专案例作业”四个环节。

(一)案例学习

案例学习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教员提示。介绍案例背景,使学员理解案例的真实意图。二是组织学习。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使案例学习与学习某一专业的基本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研读案例。学员通过认真研读案例,找出所反映的主题及隐含的问题。四是查阅资料。带着问题阅读、搜集资料,为案例分析做准备。

(二)案例分析

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讨论形式,由教员预选提出若干思考题,学员准备后进行讨论,也可针对案例学习中提出的问题展开讨论。另一种是角色扮演形式,视案例内容,指定学员担任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参与讨论,进行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无论采用什么形式,案例分析必须营造热烈而有序的研究气氛,鼓励学员发表个人见解,评论别人观点。使学员在对比、分析、归纳、思考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得到规律性认识,领悟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案例讲解

在案例分析基础上,帮助学员解决案例分析中的疑难问题,加深对案例的理解,掌握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基本方法。讲解时应注意:一是要有针对性。讲案例学习的重点和难点,讲案例分析有争议的关节点和疑难点。二是要有辩证性。案例教学中解决问题的方案往往没有唯一的正确方案,讲解时应讲各种方案长处和不足,着重讲清研究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三是要有延伸性。提出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的观点,诱发学员再学习、再研究。四是要有实用性。总结出源于案例又高于案例的经验体会,以指导今后的实践。

(四)案例作业

让学员运用已学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模拟作业。教员提供案例想定,由学员进行分析、判断、处理,使学员得到近似于实际的适应性训练。另一种是实装作业。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筛选出来,利用实装进行设置,由学员进行分析、判断、处置,使学员受到实装的实用性训练。

案例教学在课程结束时,应进行全面总结,分两个方面:一是教员案例教学总结,按案例教学实施步骤,尤其是对案例教学程序进行全面评价,发扬长处,找准不足,以利改进。二是学员案例学结,每个学员写出案例学习报告,重点总结通过案例学习在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能力形成程度,以及还没有解决的疑难问题,报告提交给教员,供教员课终辅导时答疑。

三、故障课程中案例教学的三个“注重”

故障是装备训练使用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如何有效地分析、判断与快速地排除故障,体现装备保障能力的强弱,也是装备训练的重要问题。装备故障案例教学就是有效地解决装备使用过程中疑难问题排除能力,有效地预防、及早的发现、迅速地排除,以有效提高装备保障能力。

(一)注重在使用中收集整理故障案例

故障案例来源于装备的使用实践,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存储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故障,作为故障案例讲授者要全面、具体和深入。全面就是了解故障的来龙去脉,从全寿命、全过程的角度掌握,从装备的设计定型、试验论证、装备的使用情况、装备的修理情况、装备的保养存储情况,从使用人员的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操作习惯、训练等实际保障能力。具体就是发生故障的环境条件、故障发生时的现象、发生前的预兆,发生后的处置情况,以及排除后真实的原因是什么,与设计、使用、保养的关系等等。不仅,要有实践的排除故障的经验,还要广泛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在教学中,向同事学习、向助教学习,向工人师傅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水平,提高能力素质,以适应装备任职教育的需要。

(二)注重从结构原理中理解故障案例

故障案例就是从实践到理论,在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在充分掌握故障现象的基础上,就要实现从现象到本质的飞跃。就是要通过理论揭示故障的原因,还原故障机理,指导使用及维护保障。我们讲的理论,很重要的是装备结构与原理,就是讲的构造与工作。装备的构造与工作是分析故障现象、判断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的依据。掌握一个故障案例,通过原理的分析,加深对装备结构的把握、结构特点与规律的把握,从而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三)注重经逻辑思维中理清故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