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吴思范例6篇

潜规则吴思

潜规则吴思范文1

一、吴思关于潜规则的定义

吴思在《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一书中对潜规则的定义如下: 1. 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 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 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厉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 这种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认可; 5. 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逐条分析吴思先生关于潜规则的定义可发现: 1.行为约束即谓之规则,私下认可即反映了其潜在性,这些规则并不像正式规则那样具有公开性而成为显规则。2.自发生成反映了潜规则具有自发性的特点,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反映了潜规则的实效性,也是潜规则存在的客观土壤。3.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反映了其惩罚性,这种惩罚性强化了各方行为的稳定性。4. 该条反映了潜规则具有隐蔽性,也回答了其和法律法规等显规则的冲突所在。从吴思先生关于这一条的描述可以看出其所定义的潜规则是和现行法律法规等显规则相悖的,其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从这里看出潜规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违背正义观念的潜规则,另一类是违背正式制度的潜规则。对于前一类潜规则是不存在转化为正式法律法规的可能的,因为其与法律所要求的正义性相违背。而后一类的潜规则是有转化为法律的可能的。从逻辑上来讲,违背正式制度的潜规则仅仅是指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现行的正式制度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废止,正式法律的滞后性给了后一类潜规则生存的空间,后一类的潜规则中存在着虽然违反正式制度但却不违背正义观念,相反恰恰适应未来社会形势的潜规则,这一类潜规则是可能转化为法律的。但这并不是将这类潜规则和商业惯例、民事习惯相等同,在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上存在并认可商业习惯、惯例,其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和这里讲的潜规则有本质的差别。吴思更多的是从社会学、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潜规则进行的定义,他明晰了这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发现了潜规则的一些特性和交易架构,但却不够深入,对潜规则的内涵、特性、范围、性质等都缺乏理论论证。

二、潜规则的法学界定

( 一) 对规则的认知

规则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其存在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然社会秩序是多元的,存在着经济秩序、政治秩序、公共秩序、道德秩序等诸多形式,因此调整这些秩序的规则的表现形式也是多元的,可能是明确的、条文化的形式,如法律法规、政策、章程等,也可能是人们自发形成并自愿维护地某些约定俗成的习俗、惯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理性的不断进步,我们发现在制定法秩序、习惯法秩序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秩序,即潜规则秩序。目前也存在很多学者否认潜规则是成文法和习惯法之外的第三领域,认为潜规则确立的秩序是一种伪秩序,是混乱和无序。但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并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游戏中的内在秩序。凡游戏必有规则,但规则未必明说,明说的又未必当真。

规则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正式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非正式规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俗成的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例如风俗习惯、价值信念、文化传统等。非正式规则分为积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和消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两类。积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是指那些可以与正式规则相容的非正式规则,如一些善良风俗习惯、与正式法律并行不悖的行业管理等; 消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是指那些不相容于正式法律规则、上不了台面的非正式规则,即潜规则。从这个角度将规则体系可划分为制定法、习惯法和潜规则三类。

( 二) 潜规则与制定法的关系

潜规则是对制定法的逆向选择和异化,在某些领域潜规则对制定法表现出强烈的竞争态势,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 制定法是由国家机关依职权创造的,其产生依赖专门的制定机构,是外生的; 而潜规则是人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无专门的制定机构,是交易各方交互选择、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内生的。其次,制定法是公开的,其以条文化的形式存在,有正式的载体; 潜规则是隐蔽的,其存在不靠文字记载,无正式的形式,只隐藏于行为人的内心。再次,制定法的内容是明确的,其维护的是公民的合法利益,代表着正义、公平; 潜规则的内容是模糊化、隐藏化的,是非法、避法和违法的,其追求的是私利甚至是不合法利益。因此,潜规则和制定法之间有着尖锐的矛盾,潜规则的存在违背了制定法的内容和价值追求,在逐渐瓦解制定法构建的法制体系。现如今,潜规则和制定法的冲突对峙将长期存在并互相影响,出现此消彼长或相互妥协的结果,不难看出,潜规则的存在已严重破坏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 三) 潜规则与习惯法的关系

潜规则和习惯法都属于非正式规则,二者具有一定的共同之处,比如,都是自发形成的,都出于习惯。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差别,习惯法生于民间,是乡民生活和交往中生长出来的,各地的习惯法千差万别,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风俗习惯、道德准则等习惯法属于积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它得到国家甚至是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的,因而具有普遍正义性。而潜规则属于消极意义上的非正式规则,不是为大众普遍认可的规则,而是为某些强势群体所垄断的游戏规则,往往代表不平等、不公正; 由于其不成文、不明确,该规则也因满足强势者的需要而充满了随意性和多变性,与具有普遍正义的稳定的习惯法亦非同类。

( 四) 潜规则的法学定义

潜规则既不属于应然法也不属于实在法,只能算是一种客观实在。对潜规则运用法律思维进行法学抽象给出的定义如下: 潜规则是自发形成的,私下调整特权阶级和普通公民之间灰色行为的一种非法、避法、违法的非正式行为规则。特权阶级利用其优势地位保障潜规则,是潜规则依赖的原始权力。潜规则具有隐蔽性、自发性、实效性、非法性的特征。潜规则的非正义性值得商榷,潜规则是违背正式制度的,但却不是必然违背正义观念。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性,对于新兴事物的调整法律往往显得笨拙而力不从心,在某个阶段新兴事物的发展客观上是以行业潜规则的形式存在、发展的,这类潜规则并不违背正义观念甚至代表了正式规则的改进方向,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这类潜规则可能被立法者吸收而转化为制定法规则,也可能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可而转化为习惯法规则。因此,潜规则可以分为消极意义的潜规则和积极意义的潜规则,大众普遍所理解的是消极意义的潜规则,积极意义的潜规则只是极少数且其一般不会长期存在具有可转化性。

潜规则吴思范文2

吴思没说透的“亚财政”

吴思的作品无疑是首屈一指的。吴思以“潜规则”、“血酬定律”等概念来解读历史,使人们看到了历史表象后面的真义,因此获得广泛的赞誉。吴思曾经指出“黄仁宇没说透”。的确,吴思看历史比黄仁宇更透彻。但是,吴思是否真的已经把中国历史说透了呢?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不会提这样的问题,然而新近出版的一部著作不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并且给出了吴思实际上并没有说透的充足理由。当然,否定别人是容易的,关键是作者在“破”后能否有“立”。让人欣喜的是,这部名为《亚财政:非正式财政与中国历史弈局》的新著,不仅提出了“立”的新见解,而且以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为基础,搭建了一个不同于吴思的中国历史解释框架,其大框架叫“李悝模型”,核心则是“亚财政”。

众所周知,吴思影响最大的是提出了“潜规则”的概念。但是《亚财政》的作者洪振快认为吴思并没有说清楚“潜规则”对中国历史影响到底有多大。有权力就有“潜规则”,不仅中国如此,美国也是如此,所以仅仅指出存在“潜规则”现象,的确不能说避把问题说透了。《亚财政》书中以吴思提到的“代州号草事件”为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山西代州农民在交纳驿站号草事件过程中遭遇“潜规则”:最早的时候官方规定政府出钱向老百姓购买号革,一文钱一斤;接着是官方不再向老百姓付钱,号草白收;再下去是不仅号革白收,而且还得另交“使费” (手续费),并在称量号草时克扣斤两。这个故事中第一个规则是正式规则,第二、第三个规则是“潜规则”。老百姓对这三种规则有三种态度,用原始材料的说法,分别是“民甚欣悦”、“民习安之”和“拦舆环诉”。这就是说,同样是遭遇“潜规则”,老百姓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既可能“环诉”,也可能“安之”。显然,在“安之”的情况下, “潜规则”并没有发生影响;只有“潜规则”发展到一定程度,老百姓要“环诉”的时候,社会才出现危机,才产生影响。吴思的解释是到指出存在“潜规则”为止,后面就没有再深入下去了。洪振快认为,如果历史研究到此止步,那么就不能说明“潜规则”对中国历史到底产生了多大影响,吴思其实并没有真正说透。为了更进一步,他认为必须转换思路: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而且应该进行定量分析。为此,他提出了“亚财政”的概念。

所谓“亚财政”,指的是非正式财政。“规则”说到底是为了利益。“潜规则”存在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得非正当利益。洪振快指出,“潜规则”在历史上的真实内涵其实是一种非正式财政制度,它在历史中的词汇是“陋规”。晃思的“潜规则”概念,其实就是对“陋规”―词进行了字面转化:“陋”即鄙陋,“规”是“规则”,鄙陋的规则,即是“潜规则”。但是,在历史中,“陋规”的“规”主要的不是指“规则”,而是指“规礼”、“规费”,即“规定”的送礼、收费等名目。这些送礼、收费是“规定”的,但它不是国家正式制度,而只是官吏私下里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和国家正式财政制度相伴而生的,有时甚至比国家正式财政制度更正式,因为这涉及官吏的个人利益,他们对此比对国家正式财政制度更重视。

送礼、收费是有数额的,因此可以量化研究。从这个思路出发,研究它的名色和数额,便可以了解其规模及引发的问题。由于这些送礼、收费并不是国家允许的,它的最终来源是基层官吏在向老百姓征收国家正式赋税(即所谓“明税”)时的巧立名目乱收费(所谓“暗税”),乱收费加重了社会负担,也搅乱了正常秩序,使社会处于失序状态。这种状态持续发展,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社会就不稳定了,“历史周期率”的问题也就凸显出来。

但是,洪振快在《亚财政》书中并没有停留在这种趋势判断上,他通过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规律的研究,提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博弈模型,他称之为“李悝模型”。“李悝模型”的要点是,按照中国传统农业的经济规律,农民辛勤耕作所得的收获是有限的,除了生存方面的刚性花费,剩余产品极其有限。换句话说,就是税负能力有限,国家向农民征税不能超过这个额度,超过了农民就无法生存,无法生存就要反抗。这个额度到底是多少恐怕难有确定不疑的标准,洪振快认为一般来说不会超过20%。中国历史上的正式制度,税率极少有超过20%的情况,明清时代一般来说不会超过10%,甚至只有5%或连5%都不到。这样的低税率,体现了轻徭薄赋的“仁政”思想,但问题是农民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这里面的诡谲之处,正是因为存在“亚财政”。《亚财政》书中用很生动的历史故事,勾勒了这种非正式财政制度的总体面貌。从对漕运、税关及其他很多例子可以看出, “亚财政”对商民造成的“暗税”负担要超过“明税”负担,有时甚至是“明税”的几倍。这就不难明白,假如国家正式税率是5%或10%的话,“明税”、“暗税”相加的总负担肯定要超过中国传统农业经济所决定的税负不能超过20%的标准,这时候老百姓不反抗势所不能。换个意思说,真正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不是国家正式财政制度,而是非正式财政制度――“亚财政”。所谓的“潜规则”,其实也是通过“亚财政”的规模才对历史产生影响。

中国历史博弈的“局中人”

历史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博弈过程。博弈有三个要素:局中人(player)、局中人的策略(trategy)或者行动,他们在各种策略对局之下的得益。博弈就是有利益关联(包括利益冲突)的局中人运用策略相互影响从而实现各自得益的过程。

局中人是博弈的参与者,也就是博弈的主体。在经济学中,这个主体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 “经济人”假设并没有错,但是经济学研究的是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基本上是物质利益,而历史和现实中的人,除了物质利益之外还有精神利益的问题。为了追求概念的精确性,本书用“福利最大化”替代“利益最大化”’的习惯用法。由于本书探讨的是中国历史,所以“福利”一词采用的是中国古代的用法: “利”是物质利益,可以货币化衡量, “福”是精神利益,不能货币化衡量,“最大化”,就是尽可能地获得满足。作为历史的人――博弈的主体,追求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满足,这

既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是解释一切历史现象的前提。博弈的目的,就是追求这种满足;人的所有活动,都是追求这种满足。

中国历史的一大特点,是社会博弈集团以血缘为纽带,以家庭、家族为基本单位(小集团),所以我们可以称之为“血缘性博弈集团”。中国社会重血缘、血统的特点有很多表现,始皇帝希望自己的权力千世万世地传下去自不用说,就是老百姓的心态也是一样。比如愚公要移山,他不是说服和发动邻居、社会来帮忙,而是说他可以让他的子子孙孙沿着他的思路干下去,山虽然高大,但它是不变的,“不会加增”,而“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博弈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人群。由于个人力量有限,一些有共同(或近似)博弈目标的人就集合起来,成为社会集团。博弈中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就是策略。在历史博弈中,一个集团有一个集团的生存优势,也就相应地有该集团的博弈策略,所以博弈主体和博弈策略常常是合而为一的,中国历史就是这样,主体和策略非常鲜明。

用博弈论的概念,国家正式财政制度体现的是暴力集团与民众之间的博弈均衡,而“亚财政”则是导致博弈失衡的最重要的变量。这么说,是因为历史博弈非常复杂,除了这些因素还有其他变量需要考虑,洪振快指出了两点――自然灾害和外族入侵,这两个要素也是导致博弈失衡的重要变量。如果说“亚财政”是导致博弈失衡的内部因素的话,那么自然灾害和外族入侵则可以看作是外部因素。这样,洪振快搭建的中国历史解释框架就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能够把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大事基本上都涵盖进去,而昊思的框架则做不到这一点。

至于“亚财政”现象为什么会存在,洪振快也对之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主要存在“两私”、“两公”四个因素,“两私”指官吏的家庭结构和消费结构, “两公”指下层官吏要向上级送“规礼”、对上级衙门胥吏需要送“规费”。比如,很多人,包括吴恩,都认为明清时期的低薪(即所谓“薄俸”)制度是官吏贪污的内在原因,洪振快则通过海瑞的例子指出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官吏薪俸不够用并不是因为工资低,而是因为家口过于庞大。导致家口庞大的原因之一,是历史上的妻妾制度,即便是像海瑞这样的人,都有多个小妾,娶妾、养妾需要花费大量钱财,这是薪俸不能提供的,所以他们必须谋求薪俸之外的收入,这是非正式财政制度产生的动力之一。国家正式财政制度中提供的薪俸总额,与官吏集团娶妾养家的总花费之间存在―个巨大的缺口,这个缺口只能通过非正式财政制度来弥补。当然,这只是“两私”中的家庭结构问题,还有其他种种因素导致非正式财政制度必须存在。这样的解释,不仅深入到历史生活的底层,而且也是合乎情理的。

潜规则吴思范文3

这是吴老师多年前提出的,特别是她1986年发表在《崇文教育》刊物的“深入数学教学改革 坚持全面育人”一文中提出的数学教育理念,竟然与我国目前所进行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课堂教学目标有那样多的相似,都在强调只有实现三方面的有机整合的教学才能促进学生的积极主动全面和谐发展,而不能将三者相互孤立。吴老师早将它们融为一体,共同构成了一堂堂充满生命活力的数学课堂,为学生烹调出了一道道既“有营养”又“好吃”的数学大餐,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基。学生在数学学习的过程当中汲取着知识,增长着智慧,浸润着人格,享受着幸福快乐的数学课堂生活。

下面我们就从传授知识、启迪智慧、完善人格三个方面来阐述吴老师的儿童数学教育观以及我们的解读。

传授知识,传授什么知识?怎么传授知识?这是我们老师每天都要面临的问题。在和吴老师的接触交流中,我们找到了答案。

一、传授什么知识?

在吴老师眼中,数学绝不是一组组冷冰冰的数字和抽象的符号,不像有人感受到的那样枯燥、乏味。数学是有趣的、有价值的、美丽的、神奇的……它能给人带来心智的启迪和美的陶冶,在传授数学知识的过程中润泽着人的心灵、滋养着人的生命。

(一)带你寻找“水之源”

曾听学生问老师:“老师,是真联系实际呀,还是假装的?”很显然,这是我们教学长期以所谓的数学课程逻辑结构为准绳,而忽视儿童的生活基础造成的结果。学生虽然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现实中,可是一旦进入数学学习,就“与世隔绝”,就像一汪“无源之水”,看着美丽,却不知它的来龙去脉。吴老师在几十年的教学实践中从不靠说教,不靠课堂上的“贴标签”,而是带着学生走出教室、走向生活,开始了“寻水之源”的教学尝试,努力缩短学生生活与数学的距离,改变原有经验“陌生化”的局面,引导学生了解数学的真实面貌。

(二)为你种下“知识树”

有些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繁、难、多而生畏,认为数学难学,不易理解和记忆,从而失去了继续学好数学的勇气和信心。而吴老师利用了数学知识的自身规律,关注前后知识的联系与区别,引导学生发现繁杂的数学知识中的独特结构,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在复习课上,从不用教师的归纳代替学生的整理,而是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复习全过程,引导学生自主发现知识间的横纵联系,对知识的理解更加系统和全面。其实,吴老师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打乱了原有教材的编排体系,根据教学知识的内在联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重新组合教材,编排了六个知识网络,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而在今天,吴老师又将这神奇的“六条龙”转化为挺拔的“知识树”,将它们一一种植在学生的心中。

如果想让“知识树”枝繁叶茂,必须根深蒂固。因此吴老师特别欣赏有思想深度的课:它能给学生留下长久的心灵激荡和对知识的深刻理解,以后即使忘了具体的知识,但数学地思考问题的方法会长存,有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真正提高学生的数学素质。

(三)送你美丽“数学花”

小学数学知识好像一朵绽放在知识百花园的花朵,装扮我们的生活。但它不同于入时的服装、美妙的音乐、伟大的建筑……让我们轻易地发现它的美妙,更多的是需要人们用心、用智慧深层次地去挖掘,更好地体会它的隐性之美。一个个简洁的定理、一幅幅严谨的知识网络图、一道道绝妙的算式、一组组有趣的关系式……无不闪现着数学巨人们思想深处那汩汩不息的美感之源所散发出的激情。数学知识这种内在的魅力、潜在的美,被吴老师挖掘、渲染,引领学生感受它美的价值。吴老师常说:“只有教数学的人被数学的魅力深深地吸引,学数学的人才能被数学的魅力而深深地打动。”

二、怎么传授知识?

美丽的“数学花”从纷乱的花园中探出头来,光彩夺目、芳香飘溢。它已生根在你我心中,又该如何将它种植在学生的心中而永不凋谢?通过走近吴老师,我们从片片“花瓣”中了解到了宝贵的“种植之道”。

如果每一位教师都能走进学生的心灵,站在儿童的角度上看问题,就会发现严谨科学的数学知识里面包含着大量丰富有趣的内容。吴老师就常常把静止在教材上的东西通过这些艺术化的教学手段,呈现在学生面前。数学课在学生的眼中不再是抽象的数字、干巴巴的符号、乏味的定义、没有生命的算式……而是一个五彩缤纷的数学乐园。

所谓高水平的数学教师,首先应该具备较高的数学知识水平,或者说知识深度。吴老师在多年的教学中,不断地对数学知识进行了深度的思考和学习,最终能够融会贯通,这样才有可能引领学生在经历了“复杂”后的“简单”过程中,轻松地把数学知识学“活”了,实现了数学知识的功能,即培养能力。传授知识是我们的教学目标,在吴老师心中知识也是开启学生智慧、完善学生人格的手段,从而更好地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我们深知,要想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要不断发展自己对数学知识的认识水平。

(一)启迪智慧

“智慧”是一个闪动着灵性光芒的美妙词语,它不等于思想,它是一种抽象思维的能力,是一种学习的潜能,更是人类认知活动和解决问题的核心成分。吴老师常说,“智慧不能像知识那样直接传授,更不是知识的简单堆积。它需要在获取知识、积累经验的过程中由教师以自身的智慧不断唤醒、点化、丰富、开启学生的智慧。”那么,怎样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启迪学生的智慧?

吴老师认为:首先要在课堂教学中牢牢把握住数学的本质,留住数学的根。她认为小学数学教学中,除了要重视数学概念、法则、公式、性质等显性数学知识的教学,更要重视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思维方式等素养的培养。使学生拥有一双能用数学视角观察世界的眼睛,拥有一个能用数学思维思考的头脑,拥有一种能用数学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算得上把数学的根真正留住,才能让学生拥有智慧。吴老师的课堂有个性、有思想,不盲从、不渲染,数学思想就“悄无声息”地蕴含在数学知识发生、发展和实践应用的过程中。当学生真正领悟到了数学思想时,学生的数学素养自然就会被提升,智慧就会被开启。

其次,要引领学生用数学的思维方法去观察、分析社会,解决现实问题,真正做到为形成学生的数学素养而教。让学生学会数学地思考,培养他们良好的思维品质,让学生真正获得数学学习的思想和方法,促使学生自觉用数学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吴老师在教学中,通过精心策划、设计创设思维情境,增加知识的探索与形成过程,增加学生探索与尝试的体验,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数学概念本质,以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吴老师还常常利用开放性的题目,引导学生进行多角度观察,或是带领学生一题多解,鼓励学生多向思维,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她还常常在她的课堂中为学生创设交流的机会,慷慨地把时空让给学生,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自由争辩”的学风,让学生在辩论中质疑、挑战、探索真理,增强思维的批判性;吴老师还加强了假设、对应、逆向、转化等多种思维训练,重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中学习和理解数学,将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融入其中,培养思维的敏捷性;吴老师更提倡标新立异,鼓励学生探究求新,激发学生在头脑中对已有知识进行“再加工”,并加以调整、改组和充实,创造性地寻找独特简捷的解法,提出各种“别出心裁”的方法,促进学生思维的创造性。

我们一定要将“培养思维品质是学生智慧生成的根基”的理念付诸于行动,让学生常常体验到参与的快乐、思维的乐趣、创造的愉悦。

(二)完善人格

吴老师认为,数学不仅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它还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性精神;数学教学不仅仅是1+1=2这种单纯的知识技能传递的教学过程,它还是一种展示人类理性、探索求知精神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过程,是一种完善人格的教育过程。吴老师在她的数学课堂上借助传授知识这个载体,完善了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敢于坚持真理的风骨,勇于承担、刻苦顽强的品质,遵守法纪、善于反思的习惯,她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后劲,为学生的生命发展奠基。

(三)做真人

吴老师认为数学是科学,数学的严谨性、确定性、精确性和逻辑性的特点有助于培养学生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数学教育能够唤起人们对真理的追求,能够培养人正直和诚实的品质。

吴老师在选择上课材料的时候用心良苦,她让学生一层层暴露,让大家通过激烈的讨论澄清事实,在争论中辨别是非,在辩论中懂得不人云亦云。吴老师在课堂上不轻易否定,不轻易下结论,她在一次次激起学生疑惑的同时,慢慢等待,慢慢让学生懂得坚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坚持真理。在“能坚持”的训练中,学生逐渐“敢直言”了。北京师范大学周玉仁老师在评价吴正宪老师的课堂时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经常引发学生之间的争论,这不仅加深对概念、规律的理解,而且着力于学生勤于思考、敢于争辩、善于表达能力的提高,同时也使学生学会倾听、接纳与评价,完善学生的人格,意义是深远的。”吴老师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让学生体会到,良好的数学素养离不开严谨周密的思维,而这样思维的结果才是真实的、科学的。吴老师的课堂不强求学生认同,而是强调实事求是。她的课会给学生充足的时间,注重让学生自己去探索、发现、获取知识,使学生在坚持中敢直言,从而逐渐学会了探究的方法(如下图)。

(四)懂自律

数学中的结论是公理和定义约束下形成的逻辑结果,每个数学问题的解决,都必须遵守数学规则。这种对规则的敬重迁移到人和事物上,使人们形成一种对社会公德、秩序、法律等的内在自我约束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便是数学规则影响人们行为规范的最好诠释。因此,吴老师在课堂教学中严格根据概念、程序一步一步带领学生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数学概念、法则的应用来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意识,同时让学生认识到不遵守规则的后果。吴老师还揭示数学概念与法则的内涵,带领学生刨根究底,进而培养学生灵活应用规则的意识。吴老师更围绕概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让学生从概念的广泛应用中,从与其他知识的联系中重新认识概念,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概念,扩大概念的应用范围,创造出新规则,达到准确掌握概念、灵活运用概念的目的。

如上图所示,学生就在遵守规则应用规则创新规则中,逐渐懂得了自律。

(五)负责任

学习数学常常需要对问题进行周密分析,数学要解决问题,就要对解决问题的过程与结果负责任。吴老师说,和学习相关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很重要的,要关注每一个细节。她还说,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想要做实就不找借口、只找方法。好方法是成功的捷径,而借口则是成功路上的高山险阻。吴老师在“做细”“做实”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塑造学生做事认真、对自己负责的品行。

(六)有毅力

吴老师一直都很欣赏英国科学家麦克劳德的校长,也时常给青年教师讲起这个故事:英国科学家麦克劳德上小学的时候曾经偷偷杀死校长家的狗,这在西方国家显然是难以原谅的事情,但麦克劳德遇到一位高明的校长,他对麦克劳德的惩罚是画出两张解剖图,即狗的血液循环图和骨骼结构图。这个包含理解、宽容和善待心怀的“惩罚”,使小麦克劳德爱上了生物学,并最终因发现胰岛素在治疗糖尿病中的作用而登上了诺贝尔奖的领奖台。校长的“惩罚”其实是一种“赏识”。吴老师也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践行着赏识教育,她常常提醒我们说:“让学生骄傲地站起,体面地坐下。”充分为学生提供展示才智的机会,对于学生出现的奇思妙想,即便是不完整的甚至是错误的想法,她也会智慧、宽容地理解学生,给学生自己修正、完善的机会。

除了赏识,吴老师同样重视在挫折中历练。她在学生学习难度较大的内容和解答难题时,注意引导学生形成一种坚持不懈地克服困难、磨炼自己意志的信念。同时,吴老师还特别注意在培养习惯的过程中培养意志的坚持性。因为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帮助学生不必付出太大的意志努力就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教学中,吴教师总是注意明确目的要求,反复训练,使学生在完成任务、克服困难与缺点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锻炼自身的意志品质。我们在上过吴老师数学课的学生的数学日记中,经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话:“无论多难的题,只要认真努力一定会战胜它!”

(七)会反思

吴老师认为,数学反思能促进学生的理解从一个水平上升到更高的水平,促使他们从新的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进行全面地考察、分析与思考,从而深化对问题的理解,揭示问题的本质,有助于优化学生的思维品质,提升学生的数学能力。吴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中反思,在经验与教训中反思,在新旧知识的联系中反思。沟通了新旧知识的联系,促进了知识的同化和迁移,拓宽了思路,优化了解法,提高了学习效率,同时提高了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水平。

潜规则吴思范文4

[关键词]舞台艺术 台词 潜台词 话外之旨

我国古代文论家在评议作家作品时,往往有一条重要的标准,那就是注重作品的“言外之旨”、“话外之意”、“象外之象”。刘勰的《文心雕龙・神思》中说:“至于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伊挚不能言鼎,轮扁不能语斤,其微矣乎!”在这里,“思表”指的是人们思维的最高一层,它的精微之处是言语所不能逮及的,作家的笔因而被迫停下来,读者只能从文字之外去体会它的“弦外之音”、“味外之味”。

事实上,台词语言中,我们常说的“潜台词”,指的就是那些在文字语言当中没有完全显露出的语句关系和语句本质。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说,潜台词“是角色的并不明显但在内心感觉得到的‘人的精神生活',它在台词字面底下不断流动着,随时都给予台词以根据,赋予台词以生命。”它需要编剧用心雕琢,演员用心体察,观众(也包括剧本的读者)用心领悟,这样方能收到“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的效果。

那么,如何才能挖掘出台词中潜台词的“话外之旨”、“言外之意”呢?

一、结合语境分析,从语句较宽泛的表层意义中锁定语句的本质意义

在台词语言艺术中,有的话语是直抒胸臆,字面上的含义与内在的含义是一致的;而有的话语则由于特定的情境及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等原因,不直接表达字面上的含义,而是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叫人听起来话里有话,甚至字面上的含义与潜台词的含义正好相反。

下面三例从不同方面表现了台词语言的几种情况。

同义(字面意义与实质含义一致):当你的车子在荒郊抛锚时,村子里的小王不顾天黑下雨帮你修好了车子让你安全回家,这时你对小王说:“你最好了!”(兄弟,这次多亏你了!)

曲义(不直接表达,而是拐弯抹角表达):你和妈妈一同上街,看中了一条价格不菲的裙子,但妈妈正在犹豫时,你对妈妈说:“你最好了!”(妈,你就给我买下那条裙子吧!)

反义(字面意义与实质含义相反):你利用假期勤工俭学却没拿到一分钱,偶遇那个老板正跟新来的大学生大谈他如何帮助大学生勤工俭学时,你忍不住对他说:“你最好了!”(你这家伙真黑呀!)

对此,我们可从两方面入手来理解台词的潜台词:一是脱离语言环境来确定语句的基本意义,即它的表层意义;二是结合语言环境来确定句子本来要表达的思想和实际意义,即语句的本质意义。这样,我们就可以参照语句表层意义的线索来揭示语句的本质,准确把握潜台词,从而把角色台词的真实含义表达清楚。

在《茶馆》、《雷雨》等观众耳熟能详的优秀作品中,我们都能找到相当多的运用潜台词的地方。例如,《雷雨》中有一段台词,从表面看来平淡无奇,但潜台词的内涵却相当丰富。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

后来,后来,――你知道吗?

鲁侍萍 不敢说。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我倒认识一个年轻的姑娘姓梅的。

周朴园 哦?你说说看。

鲁侍萍 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话剧在刻划人物的复杂心理活动的时候,常采用这种技巧。人物在内心充满矛盾斗争时,有些话不便直说,但又不能不说,因此就希望听话的人能从话语中悟出说话人的心理感受或是情感态度。

在这段对白中,周朴园将鲁侍萍的身份刻意地拔高,说当年的侍萍是个贤慧、规矩的年轻小姐,反映出他的虚伪与虚荣,但深知实情的鲁侍萍听到周朴园的谎言,想起自己的遭遇,满怀悲愤,语带嘲讽的说出了“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针锋相对地否定了周朴园对当年的她的粉饰,看似平常的言语中,表现出她内心巨大的痛苦和愤恨。

再如下面这个片断:

(繁漪得知周萍抛弃了她,明天就要走,并且偷听到周萍与四凤有约会,她决心豁出去)

繁漪(冷笑) 小心,小心!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得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周萍 我已打算好了。

繁漪 好,你去吧!小心,现在(望着窗外自语)风暴就要起来了。

周萍(领悟) 我知道。

在这段对白中,我们通过繁漪所说的“风暴”(表层意义),读出了其丰富的潜台词(本质意义):她将会采取强烈的报复行为,把她与周萍的暧昧关系抖出去,给这个封建家庭带来一场风暴。而周萍的两句话(“我已打算好了”、“我知道”),表层意义好像是事不关己,随你怎么样,但潜台词却是“随便有多大风暴,我都要与你结束这段不伦的感情”,并且“我会有所准备的”(本质意义)。

一个出色的剧作家,必定是一名驾驭潜台词的高手;而观众(读者)亦需能体会剧作家精妙的富于独创性的潜台词。这样,他在欣赏作品时,才能获得更多的审美感受。

二、弄清台词语言链条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深刻体会潜台词的内在含义

在一些语言链条逻辑关系不甚明显的地方,或在衔接转换的关联词省却之处,剧作家可以借助潜台词,突破语言本身符号性和概括性所带来的局限,明确句子或小层次之间隐含的关系。就好比当你遇到一条沟壑无法跨越的时候,便会找来一些石块或木板将山路连上。而作为观众或读者,我们可以顺着这些“石块”和“木板”,来体会包含潜台词的语句的内在含义。

例如,话剧《茶馆》有这样的一个片段:

宋恩子 后面住着的都是什么人?

王利发 多半是大学生,还有几位熟人。我有登记簿子,随时报告给“巡警阁子”。我拿来,二位看看?

吴祥子 我们不看簿子,看人!

王利发 您甭看,准保都是靠得住的人!

宋恩子 你为什么爱租学生们呢?学生不是什么老实家伙呀!

王利发 这年月,作官的今天上任,明天撤职,作买卖的今天开市,明天关门,都不可靠!只有学生有钱,能够按月交房租,没钱的就上不了大学啊!您看,是这么一笔帐 不是?

宋恩子 都叫你咂摸透了!你想的对!现在,连我们也欠饷啊!

吴祥子 是呀,所以非天天拿人不可,好得点津贴!

宋恩子 就仗着有错拿,没错放的,拿住人就有津贴!走吧,到后边看看去!

王利发 二位,二位!您放心,准保没错儿!

宋恩子 不看,拿不到人,谁给我们津贴呢?

吴祥子 王掌柜不愿意咱们看,王掌柜必会给咱们想办法!咱们得给王掌柜留个面子!对吧?王掌柜!

王利发 我……

宋恩子 我出个不很高明的主意:干脆来个包月,每月一号,按阳历算,你把那点……

吴祥子 那点意思!

宋恩子 对,那点意思送到,你省事,我们也省事!

王利发 那点意思得多少呢?

吴祥子 多年的交情,你看着办!你聪明,还能把那点意思闹成不好意思吗?

在这个片断中,宋恩子、吴祥子的话语经历过这样的几个跳跃或者说“言语断层”:查人(拿人)――不看簿子(看人)――欠饷(津贴)――意思(要钱)。这些话语之间的跳跃或者断层,就是通过潜台词来过渡或填补的。这样,宋恩子和吴祥子的目的就非常清楚了:就是借“拿人”来敲诈王掌柜。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其潜台词却是明确的:你王掌柜必须每月主动给我们“朝贡”,省得我们费事,否则的话……观众(读者)从这些潜台词中就更能看出这些走狗的嘴脸了。

我们如果能搞清台词中句与句、段与段、层次与层次如何衔接成一个有机整体,特别是在作品文稿中那些文气不太贯通的地方,在段落层次需要做明显转换而又不好衔接的地方,或需要赋予语言以动作感形象感的地方,或在需要唤起人们注意、引发他们思考的地方,我们能够仔细品味其中的潜台词的话,或许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本质内涵了。

三、区分不同类型的潜台词,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台词的深层含义

根据潜台词的性质和作用的不同,潜台词有这样几种基本类型:寓意性潜台词、提示性潜台词、关联性潜台词、反语性潜台词、回味性潜台词等。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潜台词,我们更能准确把握台词的深层含义。

在一些经典文学作品中,我们同样可以找到类似于戏剧潜台词的话语。例如,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开头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就类似于戏剧中的寓意性潜台词,即隐含在语句深层的、富有一定寓意的潜台词。它需要我们结合上下文语言环境来挖掘出来的语句本质和语句目的:“站着喝酒”说明了什么?“穿长衫”又说明了什么?孔乙己站着喝酒,说明他很穷,是个不幸的人;在那个年代,只有有钱人和阔绰的读书人才穿长衫。孔乙己穿着长衫,说明他觉得自己是个有文化、有身份的人。但他的确家境贫寒,没有钱点一桌的酒菜坐在那慢慢地享用。他也不愿把自己归到干粗活的穷苦人一类,即便那件长衫又破又脏他也要把它套在身上,以便把自己和那些穿短衣的粗人区别开来,说明他是个死要面子并且看不起干粗活的穷苦人的封建文人。那么,“站着喝酒”和“穿长衫”的潜台词就是:孔乙己是个非常可怜而又可笑的人啊!挖掘出了潜台词,我们在读这句话时,效果是很不一样的。

提示性潜台词是用于语句、段落、层次之间,起提示作用,解决上下语气衔接问题的潜台词。例如:雨越下越大了!(潜台词:不好了,要出大事了!)

关联性潜台词是指包含体现语句逻辑关系和语法意义的隐含性关联词及短语的潜台词。通过挖掘语句间的隐含性的关联词或短语,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理解语句之间的关系。例如,(虽然)风,又掀起了她的衣襟,(但是)她没有去拉,(还是)继续往前走。很明显,这段话的语句之间是转折的关系,当我们把几个关联词补充进去,然后在心里把它过一遍,语句就更连贯更有指向性了。

反语性潜台词是指表层意义与深层内在含义体现对立关系或对比关系的潜台词。例如,难道没有美国就不能活命吗?(潜台词:显然,肯定不是这样!)问句本来表示判断,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反问的语气却有了确定内容,这种对立是比较明显的。这句就是通过反问来表达确定意思的潜台词,语气更加鲜明强烈。

回味性潜台词是指在作品文字段落、层次之间或全文结尾处设置相应的词语,让人或回味,或思考,或想象,或憧憬,给人以语已尽而情尚存的感觉的潜台词。

例如,《马克辛三部曲》之―的《维堡区的故事》结尾有这样一段:

马克辛结束了国立银行的工作,被任命为保卫彼得格勒的司令员,他去和娜塔莎告别。

马克辛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忧郁而洋溢着爱情地低声说:“我和你告别了一次又一次。可是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我还没有告诉你。……有什么可讲的呢!……你自己知道。……”

娜塔莎默默地看着他,用微笑掩饰着离别情绪。

马克辛拉着她的手说:“再见!我们很快就可以相见,我的朋友娜塔莎!”

“再见,马克辛!” 紧紧的拥抱。

潜规则吴思范文5

一、吴正宪的儿童观

儿童是活生生的人,同成人一样具有独立的人格,有被尊重、理解、友善、宽容的需要;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既有潜力又尚未成熟,教师要注意开发、挖掘学生的潜能,又要包容学生的错误,并利用错误作为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发展;儿童是学习的主人,唯有参与学习过程才能够获得深刻认知、技能与情感发展。因此,教师要设法调动儿童自主参与学习过程,激发儿童学习的兴趣、好奇心和自信心,启迪儿童的智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最终实现教育目标。

二、吴正宪的儿童数学教学观

数学不仅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它还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性精神;数学教学不仅仅是1+1=2这种单纯的知识技能传递的过程,它还是一种展示人类理性探索求知精神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过程,是一种完善人格的教育过程。吴老师认为数学教育要教人做真人,让学生懂得去伪存真;数学教育要教人守规则,让学生懂得自律;数学教育要教人敢承担,让学生懂得责任;数学教育要教人不怕困难,让学生拥有意志;数学教育要教人会自省,让学生懂得反思。

三、吴正宪的儿童数学课堂观

课堂教学中不仅有知识的交流,也有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获得,有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体验。课堂教学还是师生生命重要的交往历程,课堂是师生用心对话、真情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用良好的人格影响学生。课堂应该是鲜活的,课堂应该是充满生命活力的,课堂应该是儿童幸福成长的乐园。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吴老师找到了创造儿童喜爱的教学教育的途径——用心地读懂儿童,专业地读懂教材,智慧地读懂数学。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走进吴老师的课堂,体会吴老师的教学思想与特色,感受吴老师的数学课堂的魅力与智慧。

四、吴老师的课堂体现着尊重

吴老师用尊重和欣赏营造着平等、安全的课堂氛围,她像尊重成人一样尊重每一位学生,她把学生看成一个个有尊严的个体,看成一个个平等交流的伙伴。吴老师特别关注学习有困难的、胆怯的、不爱发言的学生,一个微笑、一个抚摸、一句鼓励的话语和由衷的赞美,使这些平时受不到关注的学生在课堂中挺直腰板,自信地与其他同学交流。吴老师从骨子里发出的对学生的尊重,是友善课堂得以创建的重要原因。

还记得吴正宪老师在教学《平均数》一课时有这样一道练习题:出示一幅北京“五一”期间自然博物馆售出门票的统计图,请同学们估计一下,平均每天售出门票大约多少张?“1000张”“1100张”“900张”“1500张”……同学们迫不及待地报出自己的估计。吴老师微笑着,请同学们用自己喜欢的方法进行验证。很快,结果出来了,平均每天售出门票1000张。这时,吴老师拿着话筒来到估计1500张的那个小男孩面前:“请你下去问问,看看其他同学是怎样估计的?”被问的是一个扎牛角辫的小女孩:“‘五一’期间售出门票最多的是1300张,最少的是700张,所以平均数肯定在700~1300张之间。我又看到图中的数据大多和1000比较接近,所以我就估计是1000张。”吴老师转过身来,摸着小男孩的头说:“听了刚才这位同学的发言,你有什么感受?”憨厚的小男孩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说:“人家估计的都在里边,我估计到外边去了。”吴老师充满感情地说:“我非常羡慕一开始就一次估计对的同学,你们很了不起;但我更佩服身边的这位小男孩,虽然第一次他估计到‘外边’去了(吴老师有意识地借用了儿童的语言),但是他能在和同学们的交流中接受大家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思路,能够进行自我反思,这是一种很好的学习习惯,是一种可贵的学习方法,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小男孩很激动,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出错而尴尬,反而在错误中获得了新的感悟。

真正做到读懂每一个学生并不容易,吴老师做到了;真正能发自内心地尊重每一个孩子更不容易,吴老师也做到了。因为她相信:“爱的核心是尊重,尊重儿童是更高层次的热爱、教育和保护。”她正是用这种爱和尊重,创建了一个师生、生生平等的氛围,这也是吴老师的课堂吸引学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吴老师的课堂荡漾着童趣

潜规则吴思范文6

关键词:集资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外在客观表现 认定

注:本文系2011年度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金融犯罪之防治”课题阶段性成果。

我国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是集资诈骗罪。由于集资诈骗的特殊性,本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中很难认定。要准确认定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本罪的特殊性进行分析。

一、本罪的特殊性

(一)本罪的行为具有长期性、多次性、公开性的特点

本罪与普通诈骗的不同之处在于,本罪不是一次性地诈骗他人一件物品,然后消失无踪,而是长期、多次、公开地进行。集资诈骗必须发生在集资过程中,而集资具有多次性、长期性、公开性的特点。很多集资诈骗都持续了几个月、几年。美国的前纳斯达克董事会主席麦道夫集资诈骗案甚至维持了20年,直到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时才败露。

(二)本罪中,行为人的犯意可能是在集资过程中才产生的

一般的诈骗都是先有犯意,然后实施诈骗行为。但集资诈骗可以是一开始就有犯意的,例如一开始就谎称要集资去“挖宝”,收到钱后就潜逃了。也可以是开始没有犯意,后来才逐渐产生犯意,例如有些人开始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吸收公众存款确实是为了进行大的投资。但是由于承诺的利息太高,借款到期时,无法偿付高额利息。这时,为了避免资金链断裂,行为人才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其隐瞒资金链即将或者已经断裂的真相,向后来的集资者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集资款。有学者将这种情况称为“事中故意”、“事后故意”。

(三)本罪的行为人得手后大多数并不马上逃走

一般的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得手后马上逃走,但本罪则不然。很多集资诈骗行为,尤其是在当地集资数额非常大的,行为人不但不马上逃走,还将自己打扮成成功商人,租用或者购买豪华办公楼,开豪车,还经常上报纸、上电视。这些人一般都开设了公司,很多人还有多个实体公司。麦道夫在自首前还是纳斯达克的董事会主席,人们以结识他、能向他的公司投资为荣。

(四)本罪经常存在罪与非罪交织的情况

由于本罪发生在集资过程中,而集资通常是为了生产、经营,所以本罪经常会出现罪与非罪交织的情况。行为人的部分资金来源、使用方式是合法的,部分资金来源、使用方式则是非法的,甚至构成诈骗。这些行为人为了掩盖诈骗的事实,还经常故意进行一些合法的经营。

集资诈骗所具有的这四个特点使得行为人的行为看起来不像是那么裸的诈骗,行为人也经常以自己没有卷款潜逃、自己具有实体公司、自己有正当经营活动来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这就使得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具有相当的难度。

二、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特殊性与非法占有的本质

从上文可以看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具有和普通诈骗不同的特点。普通诈骗是拿到钱后就直接潜逃、挥霍等。而集资诈骗中的非法占有则表现为对资金的滥用和非法处置。行为人并不逃走、隐匿财产,其花费的每笔钱可能也都说得清楚,但这些钱经常是被滥用的。行为人对这些钱的处置是轻率的和随心所欲的。例如浙江的吴英用集资款购买了1亿多元的珠宝,随意将其送人。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仅仅个人吃玩和购物花费就有1000多万元;吴英喜欢车,用集资诈骗来的钱购买法拉利、宝马等豪车40多辆共计近2000万元,其中一辆二手法拉利就用了375万元。吴英与杨卫陵等人合伙炒期货,但却不要杨卫陵等人承担风险,而是给予固定的回报。杨卫陵等人投入3300万元,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

行为人虽然任意处置资金,但是由于他/她没有将钱直接隐匿起来,很多人仍然认为这些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笔者认为,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从其本质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本质是“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可能具有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那么无论行为人有无直接将财物隐匿起来,只要他/她具有“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可能具有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吴英的前述滥用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具有“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的意思。

三、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外在客观表现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的、内在的,无法直接认定,我们只能根据行为人的外在客观表现来认定。但是,大部分集资诈骗案件的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看起来并不典型。他们虽然在集资时有虚假宣传行为,但是集到资后并不马上逃跑,很多人甚至还将部分资金用于真正的生产、经营。而集资人在被查获后,绝大多数都会否认自己的非法占有目的。

针对这一难题,很多学者建议在本罪的认定中采用司法推定。[4]很多无法直接证明的事项,由于根据生活常识,有A通常就会有B,因此根据A的存在推定B的存在。但是,由于这是根据生活常识确定的,并不具有必然性,因此应该允许反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采用了司法推定的方法。司法解释规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显然,司法解释认为行为人的这些行为都证明了其具有“排除财物的所有人(包括非法所有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而取得事实上的支配权的意思”。我们认为这些规定是比较恰当的。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欺骗方法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例如,王某谎称自己要开工厂生产某专利产品而向多人集资,但他实际上是想用这笔钱去炒股。只要他真的将这笔钱用于炒股,并有归还集资款和利息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在集资过程中才产生犯意的集资诈骗行为,可以考虑分段认定。对于行为人开始确实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集资行为,认定为非法集资。对于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仍然虚构事实非法集资的,则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四、如何认定借新偿旧的行为

关于本罪,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讨论:在集资案件中,用后来的集资款偿付前面的集资款的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即借新偿旧,算不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吴英案件为例:根据浙江省高院的判决,吴英在开始向他人集资时,非法占有的目的尚不明显。但是,由于她承诺的利息太高(年利息50%至400%),而且是三个月一付的,她根本无法按期支付前面的利息和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吴英为了维持资金链不断裂,便用更高的利息向他人集资。在后期,吴英借款的条件是由出借人定的。只要能借到钱,出借人什么条件都能答应。吴英也承认后期借来的钱中,很多都用于偿付前期的本金和利息了。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集资诈骗,尤其是持续时间较长的集资诈骗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不是用生产、经营所得,而是用后来的集资款偿付前期的借款和利息,因为正常生产经营根本不可能付出那么高的利息。如果一个企业、个人用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来偿付利息,那么即使他的利息高达500%,我们也不能说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集资诈骗中的高息通常都不是靠生产、经营赚来的,而是靠后来的“傻瓜们”集资集来的。如果集资者知道自己的集资款是用于偿付前期其他集资人的本金和利息的,他们是不会集资的。所以,这种行为的实质也是欺骗集资者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所列举的这些方法中遗漏了一种重要方法:用后来的集资款偿付前期集资款的本金和利息。当然,这种情况也可以被解释在第一项中,认为这种情形属于“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但是,作为一种重要的、能够证明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这种方式单独列举出来。

事实上,吴英所谓的资金链断裂的实质就是“骗局败露”。由于骗局败露而导致无法继续集资。因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并无不当。

这种借新偿旧的骗局和美国所谓的庞氏骗局(Ponzi Scheme)是一样的。该骗局的基本表现就是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偿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对于轰动全世界的麦道夫诈骗案,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案发前,人们信任麦道夫,麦道夫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交给麦道夫的资金,都能取得每月1%的固定回报,这是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回报率。但事实上,麦道夫并没有创造财富,而是创造了别人对他拥有财富的印象。顾客们并不知道,他们可观的回报是来自自己和其他顾客的本金――只要没有人要求拿回本金,秘密就不会被拆穿。但当有客户提出要赎回70亿美元现金时,游戏结束了。麦道夫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处150年有期徒刑。据说,麦道夫当庭问法官:我怎么能服完我的刑期呢?法官说:你尽力吧。

综上,在实践中,非法占有的意图可能表现得纷繁复杂,但其本质都是意图排除财物的所有人(包括非法所有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而取得事实上的支配权的意思。因此司法人员必须善于在法律规范所意含的类型中掌握生活事实。无论行为人的行为如何千变万化,只要他满足上述要求,就应认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参考文献:

[1]高艳东.集资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与解释对策[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6

[2]高憬宏.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若干问题――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综述[J].法律适用,2000.11

[3]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M].法律出版社.2011.847

[4]赵冷暖.如何证明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J].金融法苑,2005.65

[5]中国网.浙江高院:判处吴英死刑合法.news.省略/rollnews/2012-02/07/content_12572350.htm.2012年3月12日

[6]百度百科.伯纳德・麦道夫.baike.省略/view/2075341.htm. 2012年3月12日

[7]吴学斌,俞娟.论我国刑法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J].当代法学

相关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