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复习计划范例6篇

考博复习计划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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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是一所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理论和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的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2017 年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一级学科招收 45 名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软件所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为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能力人员的范围及其报考要求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计算机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软件研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报考。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办法》报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在报考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并征得同意。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软件所通知时间内(具体以邮件为准),与软件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报考前需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或“硕转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 2017 年 1 月 23 日前,将 200 元报名费及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软件所研究生部:(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签名);(2)两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先提交学生证复印件);(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人员免交);(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或拟开展的研究计划;(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考生已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时交到研究生部。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将采取“申请- 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分申请、初评、综合考核三个环节。

1、申请:满足申请条件者应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申请材料。 2、初评:软件所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集中审阅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按招生计划的 2 倍左右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未获准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其申请终止。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辅以笔试、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必要时进行实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研究生部)和政治理论。

4、初评时间:2017 年 2 月 13 日—14 日; 5、综合考核时间:2017 年 2 月 27 日-28 日(暂定时间,具体以研究生部的综合考核通知为准)。

(二)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然采取统考方式。考试科目见软件所网页上的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时间:2017 年 3 月 11 日—12 日复试时间: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对于普通招考工学博士的考生,我所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结合考生体检情况等,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进行。

3、直博生的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及推免生面试办法进行。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五、收费及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博士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年·生,按学年收取.经另行批准的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原批复意见收取. 国科大及软件所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学习,较好地完成博士学业。

现行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1)国家助学金(12000 元/年·生,非定向博士生)、

2)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分三档:10000、13000、16000 元/年·生,缴纳学费的博士生)、三助津贴(生均不低于 14400 元/年·生)、软件所奖学金等(详见软件所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

六、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6 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不得超过 8 年。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2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3

武汉大学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研究生9名(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

(五)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二)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三)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专项计划一栏填写“高校辅导员”、报考类别一栏填写“定向”、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

五、提交材料

(一)下载填写《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2017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办公室,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

(二)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723,邮编430072,张老师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所获专利原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课题任务书;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8年3月17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学校统一划定外语综合水平分数线。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二)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另:以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八、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九、本简章未确定事宜,以《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站(网址:marx.wh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27—68756723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4

东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开招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博士研究生按入学后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一)全日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试卷内容、评分标准、录取分数等执行相同标准。

注:我校仅专业学位兽医博士接收非全日制报考。

三、就业方式

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指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被录取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报到时不转档案。

(二)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指按本人与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最晚在报到时须转入个人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四、招生学科

2018年我校可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含导师名单)、及考试科目设置等请参见《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开招考类)》(附件1)、《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五、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可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招生计划参见《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开招考类)》(附件1)。因国家2018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在招生目录内公布的仅为预计招生人数,我校有权根据国家当年的招生计划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

六、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专业学位兽医博士(全日制、非全日制)除满足(一)、(二)、(三)、(四)条件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 已获硕士学位者须有三年以上兽医行业相关部门工作经验;

2. 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

注: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

3.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

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七、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二)填报报考类别:选“普通招考”。

(三)填报报考导师:考生须在备用信息部分的“备用信息”栏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仅填导师姓名),此栏仅可填报一名导师,不填或多填无效。

(四)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需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视为网上报名有效,报名费不予退回。

(五)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按要求下载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六)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2018年3月5日

八、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查。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不实信息造成无法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10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东北农业大学主楼八楼841室。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南门)或长江路600号(北门)或化工路100号(东门)。

(三)现场确认内容:审验证件原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核报考导师;提交报名材料等。

(四)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提交本人签名、且审批完整的《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 提交两名专家签字的推荐信原件(此材料正式录取后将存入个人学籍档案)。

6. 以上所有原件供现场确认审验;所有复印件需上交备案,恕不退还。

九、考试

(一)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满分为100分。

3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3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3月25日上午 外国语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20日—25日。

注: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面均不得书写。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下午。

复试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并按学校总体要求公布本学院复试办法和程序。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录取按《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最终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计算。

(二)学校奖励计划及使用办法

1. 学校奖励计划由学校直接下达给符合条件的导师,导师未完成的奖励计划由学校收回进行统一调配。我校2018年具备学校奖励计划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说明详见附件4。

2. 使用办法

(1)享有学校奖励计划的导师,可直接使用奖励计划录取报考本人考生中录取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该生不再参与所在学科考生的整体排名。

(2)使用奖励计划录取后学科尚有招生计划的,则报考该学科的所有考生需按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的导师基本计划及招生限额确定录取。

3. 享有学校奖励计划且可用于公开招考的导师姓名后带有标记;享有学校奖励计划但已用于申请考核,不能再用于单独录取公开招考考生的导师附件1中不做特殊标记。(详见附件1、附件4)

(二)最终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每生10000元/年,学制3年。

十二、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10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发放标准:每生3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

学业奖学金

学业助学金

新生

1.本硕博、硕博连读,奖励15000元/人·年;

2.申请-考核录取,奖励12000元/人·年;

3.统一考试录取、奖励10000元/人·年。

——

二、三年级

1.一等学业奖学金(20%),奖励12000元;

2.二等学业奖学金(40%),奖励10000元。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40%),奖励5000元。

(四)东北农业大学“三助”津贴

(五)社会奖学金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北农业大学主楼839室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451-55190398

联系邮箱:neauyzb@163.com

(研究生院放假时间2018年1月19日-2月25日,假期来电如未能接听请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开招考类)

附件2: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3:专家推荐信(模板)

附件4: 2018年我校具备学校奖励计划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开招考类).xls.pdf】

附件【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docx.pdf】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5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0名,招生名额中包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生。

二、考试方式:

直接攻博:在被我校2014年接收的校内外学术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方式。直接攻博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博士招生专业和文科经管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的我校博士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

申请考核制:我校今年在部分导师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的招生说明和实施细则见“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4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初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5、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6、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招收少量在职攻读博士生。全日制攻读博士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评我校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7、考生应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再接收汉族考生。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以2014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考在职博士生审批:

由于我校控制在职攻读博士生的数量,在职报考考生必须在11月下旬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批准,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职考生方可报名。未提交申请或审批未通过而报名缴费的在职考生一律不予准考,报名费不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网上报考流程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费200元。考生须要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9:00-12月22日24: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南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并打印。

3、报名成功后请考生牢记博士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4年3月10日至3月23日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4年3月21日)下午到南开大学二主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登记表上无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职报考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信,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情况见第六条。

8、2014年5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普通招考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2014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全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有权自行确定。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材料(A4纸):①《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须考生签字)、②《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个人成果原件;⑥外语能力证书原件;⑦硕士论文摘要;⑧两封《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英语。

3、考试地点:初试——南开大学。

复试——南开大学各学院。

七、调档及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脱产类型的博士生,我校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脱产博士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无需调档。

八、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九、奖助体系:

(一)奖:

1、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学费。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和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免除学费。

2、学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0.75万元/人。

3、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二)助:

1、助学金: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金。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没有工作人员考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均不能申请助学金。

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三)酬:

1、助研:全脱产就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津贴,博士助研津贴按学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学科助研津贴≥7200元;第二类学科助研津贴≥4800元;第三类学科助研津贴≥2400元。其中第一类学科为理学(数学和理论物理学除外)、工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各学科;第二类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外)、数学、理论物理学、教育学门类各学科;第三类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军事学门类各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助教: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薪酬为800元/月。

十、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站上查询。

十一、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学府学习一至两年。

十二、住宿问题: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入学后提供宿舍;在职博士生(指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入学后均不提供学生宿舍。

十三、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没有硕士学位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2、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请于2014年3月4日,将签好字的《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送交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2121,E-mail:cn-ljp@163.com。

6、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index.asp,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十五、通讯地址: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考博复习计划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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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 1950 年 8 月1日,是从事海洋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是国际海洋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所。

海洋研究所现有职工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作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重点培养基地,研究所设有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3个一级博士点、9个二级博士点和10个硕士点,并设有中国第一个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

2017年海洋所秋季博士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海洋所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具体要求请咨询研究生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海洋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选拔考核在本年度推免生面试中进行。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研究生部和导师说明。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

2.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洋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本人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报考函、拟报考博导的同意报考函。上述材料由填写人(严禁考生)完成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后寄至我所研究生部或由考生转交。(上述材料的模板请在我所博士招生栏“资料下载”区下载);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统考方式(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1.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2. 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 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一:2017年3月11日下午2:00-5:00;

专业课二:2017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

3. 初试地点: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注:请考生提前一天到我所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4.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方式

“申请-考核”制方式包括三部分:形式审核、学术审核、考核。

1.形式审核:主要检查考生报考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2.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在此基础上,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3.考核

考核包含三个环节:一是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对应报考专业目录中的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一),二是英语综合素质测评(对应报考专业目录中的申请-考核制外国语),三是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对应报考专业目录中的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

由各研究室遴选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主要以面试答辩为主。考生以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PPT)进行口头报告。考核小组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并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的博士培养潜力。

注: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所网站的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教育委员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对统考考生将以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将依据考核的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admission.ucas.ac.cn) 或我所网站查阅专业目录等信息。

3.因考生报考多家单位、造成重复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路老师 电话/传真:0532-82898654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海路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