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管理

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管理

一、自来水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自来水单位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违反规定使用建设资金

自来水建设项目资金是安排专门的用于某项自来水配套设施工程的资金。按规定这类资金只能用于建设项目,而不能用于非建设项目用途,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之中,有的自来水单位领导的长官意识浓厚,自我约束能力差,将建设资金挪至他用。例如:将建设资金用于投资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所取得的投资收益用于弥补日常的招待费限额的限制和人员补助限额的限制;对建设资金以物代资材料另立账户,采用低进高出的手段,套取建设资金;将一些非计划支出如日常公用经费挤进了建设资金,形成建设资金的规模、额度被人为地削减、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特别是用建设资金购车、建房和发放奖金福利等。收入支出长期挂往来账未及时清理。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听任领导一支笔。种种做法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造成极大损害,形成大量灰色地带。

(二)财会制度薄弱,财务人员专业技能不全面

每当自来水建设项目确立,有关自来水单位都会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领导班子来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实施。但是在财务人员的配置上,往往忽略办公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要求,有时甚至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而工程分包混乱,不考虑施工单位资质,层层分包给规模不等工程队,招标监理不透明,暗箱操作。由非财务人员在工程过程中只记建设项目资金流水账,结账方式违反规定,大量使用现金结算。到工程竣工时,才突击做账,严重影响工程账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三)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检查流于形式,惩罚不力

近年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虽然不断地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但仍缺乏协同配合、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责任机制,往往是各办各事。由于自来水建设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特殊性和封闭性,有关部门只能行使相关阶段的监督工作,而无法有效地监管整个过程以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另外,监管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类项目的审查难以到位,存在监管漏洞,使监督停留在程序和形式上。在处理建设资金监察中披露出的问题时,没有追究相关者责任人的责任,或者确定不了相关责任负责人,使得处罚结果缺乏威慑力,整改也难以取得成效。

二、加强自来水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方法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政府对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扶持的监督措施

自来水建设项目要结合当地经济条件,要立足于民生水利,建设规模要与本地区城镇发展相适应,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自来水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要坚持以地方投入和上级补助相结合,力保及时到位。要建立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工程配套资金落实承诺制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业务部门负责制,配套资金落实奖惩制等多制度结合制约机制。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自来水建设项目资金。否则向上级财政部门举报,采取在下年度项目安排上,严格控制或消减扶持力度,缩减专项资金补助等惩罚措施,力保配套资金的积极落实。

(二)建立健全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工作责任制

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分管项目实施的领导及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主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与执行单位或者实施项目建设业主法人代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责、权、利,提高对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三)建立健全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公示制度

通过公共媒介把自来水的项目名称、实施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期和项目实施后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建设项目,提高工程透明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有序的开展施工。

(四)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管理,谁首签,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层层明确权限和责任,杜绝扯皮现象,严格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实施业主要主动配合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社会、人民群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提高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建立健全自来水工程财务管理报账制度

对于工程财务人员要先审核,后上岗,严禁非资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报账管理制度报账。设立工程资金结算审批程序,对自来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度现金结算。待项目完工后,由实施业主提供项目支出的相关原始凭证,凭证上经办人要具体签字,组织验收人员要签字,纪检部门要审核签字,最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才能进行报账。

(六)建立健全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招投标及预约金制度

自来水建设项目要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规定来组织招招标工作,通过设计招标和投标方案竞选优化建设方案,并做好预留金的约定,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预算控制价的一定比例约定预留金,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预留金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支付。

(七)建立健全自来水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督检制度

明确纪检部门对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每季、每半年、每年年底定期不定期的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审计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专款专用,促进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明确规定对项目资金实施时未进行公开的、不报纪检监察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的,依纪依法做出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涉及犯罪的,按有关要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结束语

虽然在目前城镇化道路上还有很多未明情况,而自来水设施建设项目亦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但随着建设项目资金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资金来源渠道的理顺,自来水设施建设必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逐步走上标准化,国际化,人性化。

作者:苏高锦 单位:锦州市自来水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