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公共管理下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管窥公共管理下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一、当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产生原因

1.特点

1.1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突发事件数量增多,但是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的较少,受到的教育培训也不足,这意味着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其发展趋势和可能涉及的影响等都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特点也严重阻碍着政府决策部门的处理方案。

1.2社会影响巨大

突发事件后果造成的冲击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秩序的重要因素。从2008年的手足口病、三鹿奶粉事件、金融危机等等,到2009年的玉树地震、泥石流,2012年的北京水灾,2013年初的上海死猪时间等。随着传播媒介在中国的高度普及,以及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这些事件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决策者的处理、善后等,均会被详细、及时地公布,在最短的时间内呈现在公众面前,除了突发事件本身,政府的应急能力、决策能力也在经受广大群众的考验,稍有疏忽,就会给社会的稳定制造致命危害。

2.产生原因

产生事件的原因主要存在着主、客观因素。其中在主观因素中,人为原因起了关键作用。比如因为过分追求经济上的发展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建设,使得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出现不平衡现象。人为因素是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最主要因素。这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内部矛盾无法做到完全的消除,是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等社会矛盾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客观上主要是物的原因,如设施设备故障、气候环境变化导致媒介生物和病原体生物出现改变等原因。民族、宗教等人为灾害也是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原因。

二、传统方法处置突发事件存在的问题

1.处置理念落后政府部门在对待突发事件时一定会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行动。但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落后的环境造成了一些政府人员重视权利但不愿意承担责任,重视大的功绩不愿意谋求小的人民福祉。这势必影响其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上的行为,在面对严重事件时,常常会因为缺乏创新的理念导致错过最佳的处理时机。

2.处理手段单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政府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不难发现,还存在一些权力、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结构合理的管理体制设置目前还没有形成。这就导致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由于责任划分不清,各级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有的甚至采用瞒报的手段来逃避责任,或者是置事件的优先处理于不顾,还是依照最原始落后的处理方法一级一级请示,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以2000年发生的非典疫情为例,虽然最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取得了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在疫情发生之初,某些管理部门面对疫情的盲目乐观以及在处理最初疫情时手段的落后和愚昧。尤其是在面对现如今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的情况下,突发事件越是推迟一分钟解决,其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大,对政府公信力的破坏也越大。

3.缺乏灵活性一直以来由于部分原因,大多数政府管理人员在群众心中都是威严的,高高在上的,这就决定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如果政府处理好了,群众认为这是政府应该做的,是理所应当做的,但是倘若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但是现如今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的政府部门还是遵循老办法,不会根据形势灵活变通,以群众上访为例,地方政府组织不是将精力放在解决人民的诉求上面,而是采取截访、扣押等手段,长此以往,必将引起民怨沸腾。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法制等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解决,如果实在无法解决主要问题,也不能一下子回绝,而应该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非主要问题,这样只要政府有所为,群众也是会理解的。

4.处理中的法制基础薄弱完善的法律法规在处理事件上起基础性作用。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还是缺少完整的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事件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提高管理系统的执行能力,是管理效率高低的根源。实行过程中提供的法律依据直接影响了行动速度。所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

5.处置预案的实际应用程度弱目前大多数预案都比较倾向于理论性,在技术战术方面显得指导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实际操作中常常会有管理人员不清楚应该做什么。这就导致了在事件发生后对困难和问题的估计不够全面,准备不够充分,由于理论和实际没有结合起来,处理中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平时的演练还不够,经验教训也总结得还不够全面。任何事情只做不总结就不会提高,只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才能保证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能够合理应付。

三、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策略

1.保持忧患意识,以做好有效预防由于事件的突然性,我们不能具体保证它们何时会发生,所以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内做出有效应对,就需要随时保持忧患意识。如前所述,这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由于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不完全消失的所以总是会发生,因而应对突发事件决策应该是现代社会一种“常态决策”,不能单纯的将事件视为“偶发事件”。所有现象都有其原因,在处理过程中不能流于表面,不能只在事件发生时忙于应付而疏于总结有用的经验。也还要有民生意识,在经济利益之前不要忘记人文精神。

2.应急决策方面需及时应急决策需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各种假设以备不时之需。在决策时也需要有关键的有效措施,决策过程中也应保证一定程度上的民主。重点在于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成功控制事态发展,将因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努力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国家公务员们的素质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可以减轻事件发生的影响。不仅要加强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组织建设,也要做好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也不能疏忽实际演练。做好有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普及教育。掌握预防、应对、维权本领.使之常备不懈。

4.加强基层组织的应对建设,落实责任制,注重事后修建事发后要对社会突发性事件进行评估,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和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时候重建,改良机制、管理、设施等方面显示出来存在的不足,并利用各种渠道对事件的参加人员进行紧急疏导和善后工作,尽量争取能够从本质上预防事件的再度发生。

5.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化,以便实行依法处理原则完善的法律法规在处理事务时起到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如果有了完整的应对体系,就能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找到合理的应对方法从而抓住最佳解决时机。而完善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行动时起到了保障作用,依法处理有利于保证群众的利益。在处理社会突发性事件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迅速控制事态发展。(2)提出整体方案和对策。(3)统一行动。(4)主导舆论导向。(5)组织纪律约束。(6)采取法律措施。

四、结语

因为事件的突发性导致了各级管理部门必须认真面对。传统的管理措施存在着诸多的不足,这不但不能帮助尽快处理危机,还可能因为手段,技术等落后延误了最近的处理时机,导致事件破坏性变大,危害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我们除了要不断总结传统处理方法的经验之外,还要积极学习新的理论,以新的处理办法来应对社会突发性事件,新公共事业管理理论在整合政府部门与普通群众,发挥先进的技术优势,重视理论和人才培养方面都具有无法卓越的优势。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与事件的实际处理相结合,一定会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危害。

作者:成长群 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山东省社会管理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