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渔政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水产渔政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县畜牧水产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渔政业务部门精心指导,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促进渔民增收为目的,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加大查找水产渔政领域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工作力度,努力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加快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达、产品优质、渔民富裕、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渔业发展新格局。现对照本单位年初工作部署,总结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科学谋划2021年工作。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水产渔政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不断在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方面下功夫,水产渔政工作成绩斐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狠抓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开展了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车辆28车/次,与公安联合办案10起,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我局处理3起,缴获非法捕捞工具3套,处理非法捕捞人员3人,收取资源补偿金4000元(用于锦江河石市段渔业资源修复放流活动,共计放流草鱼冬片鱼苗500斤),罚款7500元,收缴三无渔船2艘,电瓶12只,渔获物200多斤,当事人抄写悔过书50份。移送公安局处理非法捕捞案件1起,缴获非法捕捞工具1套,刑事拘留非法捕捞人员5人。二是开展了禁用渔具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车辆3车/次,与检察院联合办案1次,检查渔具、渔网、鱼药经营门店20家/次,收缴在销售的禁用地笼32只,刺网4张。三是开展了水生野生保护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审核把关工作。今年在严重的肺炎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出了6只驯养繁殖许可证及6只经营利用许可证,可谓超历史,同时,对尚在经营的已经办证的养殖场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了年检。做到了不管是新办还是年检的养殖场都派出了2名执法人员到了现场进行勘查,确保了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许可证应办尽办,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一个都不办。从源头上管控了水生野生合法经营。四是开展了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放归大自然的活动。联合县森林公安执法人员一起驱车60多公里到官山自然保护区放生了一条3斤多重的大鲵(娃娃鱼)。

2、开展了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县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电鱼专项打击行动。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一是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年初就制定了《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行动重点及行动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宣传发动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年底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在电视台365天播放,在微信群、、在线等公众号平台,并要求各乡镇场张贴至全县224个行政村。三是将《通告》和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法的通告》发放到渔具、渔网、鱼药等经营门店业主,确保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宣传力度之大,全所未有。四是以案释法。将抓获的电鱼违法人员采取渔业资源修复放流活动,同时,聘请各大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对进行刑事处罚的电鱼人员由公安政工部门相关信息,对电鱼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形成了对非法捕捞严打高压态势。五是聘请钓鱼爱好者及部分鱼工为护渔志愿者,对重点水域重点布控,密切监控重点水域,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处置,效果明显。

3、开展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了水库退养工作。二是开展了对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进行肥水养鱼违法行为的处罚,共计查处2起,罚款5.5万元。三是展了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示范建设工作。

四是针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宜农污防委字[2020]4号)文件要求,县对县富粮种养专业合作社等5家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制定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除通威饲料直销部的红星水库已签订健康养殖协议,实行人放天养外的其他4个水产规模养殖场10月底前要完成尾水设施建设任务,尾水达标排放。五是对新办《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规模水产养殖企业原则上要求建设好养殖尾水设施。

做好了渔业项目工作。一是完成了2019休闲渔业、水产养殖尾水建设项目申报验收工作。二是做好了2020年休闲渔业及智慧渔业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做好了4个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场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严厉打击非法电力捕鱼行为,加强水域污染治理。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击非法捕捞、取缔非法渔具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河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锦江河段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将常抓不懈,合理安排执法值班表,强化日常巡查。坚持“水上问题岸上处理”方法,注重发挥渔业乡镇、村的作用,在加大水上执法打击力度的同时,从源头管控非法电力捕鱼行为,做到不麻痹、不松懈,接到举报后快速反应,对电捕行为严厉惩处,绝不手软。

2、抓好2021年的项目申报及竣工验收工作。

3、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4、抓好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管理工作。

5、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发展黑斑蛙、南美白对虾等特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