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指导性发展计划

党员指导性发展计划

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县委下达给我乡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20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执行发展计划

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工作做在平时,主动发现优秀人员,主动引导优秀人员向党组织靠拢,不能“坐等上门”。要均衡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坚决杜绝年底集中发展、突击发展。坚决杜绝列为发展对象后长期不吸纳为预备党员现象。严禁把发展党员指标当作照顾感情、优亲厚友的手段。

2.突出发展重点

要紧盯下达的计划性指导任务,明确党员发展的重点。要注重发展农民、35岁以下优秀青年、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妇女小组长、村级后备村干部、新退役军人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改善党员分布状况。

3.严把发展质量关

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执行《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发展的党员政治合格。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和发展对象“三级联审”工作机制,按照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要落实团组织“推优”制度,要深化“三推两培一票决”办法,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程序。

4.落实发展党员责任

乡党委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列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审核”把关,对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和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不力的,将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务工作人员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