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0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全市各级食安办、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统筹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让全市人民群众能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不确定因素多,各地食安办要发挥政府“抓手”职能,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两节”期间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组织协调,及早部署安排,督促各级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卫健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定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二、强化监管,深入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等食品安全大检查。

(一)加大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蛋、禽、酒类、饮料、水产品、节令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采取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产品来源渠道的监督检查,增加快速检测和监督抽验频次,及时排查不合格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要加强“两节”期间交通沿线、旅游景区、人流量大的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对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学校以及举办食品展销会、庙会、集市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要落实人员,加强巡查,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三)加大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种植养殖环节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加强对屠宰环节的管理,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作坊的检查,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对各大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抓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餐饮消费环节要重点抓好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厨房及旅游景点周边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年夜饭”专项监督检查,抓好餐饮单位“年夜饭”预订、申报备案和依法经营、超限、超负荷经营等情况;抓好农村流动厨房加工队伍的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在专项检查中,市监、农业农村、卫健、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增强监管合力,积极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氛围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两节”为契机,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畅通食品举报投诉渠道,快速、高效、规范处理群众有关食品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消费预警,曝光不合格产品,形成健康、安全、科学的食品消费导向。

四、严守岗位,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两节”期间,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