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论文范例

工程合同论文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1

1.1项目规模和进度要求

项目的规模较小、进度要求时间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项目规模大、进度要求时间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多,合同类型选择有局限性,这类项目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1.2项目的竞争情况

市场上愿意承包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多,建设单位拥有较大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而且利于建设单位造价控制。如果市场上愿意承包项目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

1.3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则意味着:①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单位可选择的余地小;②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实施风险较大。承包商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相反,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1.4项目的单项工程明确程度

单项工程的类别比较清楚,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已经明确,但实际工程量并不确定,宜选择单价合同。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

1.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差意味着项目面临的风险大、确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准确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一般业主对于基建并非很专业的人员,在合同条款签订上难免因疏忽而出现纰漏。合同范本分为协议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说明,因此合同签订时,一般只需要对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细加研究,按照专用条款中列出的骨架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细化,就能签订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为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文件。承包商在银行开取保函时,视其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向银行提交的与保函金额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证金。一般在合同开始执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的预付款保函或者为合同价格5%~10%的工程履约保函,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对进度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没有按照约定实施合同内容,而建设单位不能对承包商进行有力的控制,建设单位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执行保函制度为建设单位更好管理项目提供了条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内容建设单位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要求,使损失得到补偿。

2.3采用施工总承包负责制

大、中型工程项目,宜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从结构分解角度来讲,将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让各参与方进行竞争。表面上看有利于造价控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交界过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不利于项目有效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个详尽的计划。基本原则是:支付的工程款总额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额,并且预付款的比例也不宜过大,在20%~30%较为合理,一方面满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费,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过多的工程资金,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过于松懈。

3.2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签证是在所难免的,建设单位对签证要认真核实签认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活口费用的签认一定要慎重。认真核查项目该不该发生,为什么发生,责任方是谁。对于不属建设单位责任,都不予签证。对活口费的概念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活口费是定额制定时无法统一标准而实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费用,不要让活口费成为承包商增加费用的借口。

3.3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买方占主导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强时,承包商常常会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及其它与承包商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承包商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赔成功是不易的,这就要求承包商加强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也要加强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商原因产生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另外各方也要加强索赔的管理能力。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工程中,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往往未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规定,将会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纠纷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严密的审查,确保条款严谨,尽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订立法律意识不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5加强合同及文件归档管理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合同签订后要对其进行妥善的管理。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在经过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之后,在进行决算时很多问题要依靠相应记录来解决。因此,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由专人负责到底,同时要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制作付款申请单、合同台账、付款情况明细表等。及时更新合同付款、变更、附加等内容,实时掌握每一项合同的情况,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履行一项内容、支付一笔款项都加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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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管理在施工工程管理中具有核心与纽带作用

合同管理是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文件可以制约各方建筑施工参与者的行为与明确他们的责任与义务,是实现各方参与者交流的纽带,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具体项目管理的基础,它对具体的项目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与纽带。

1.2合同管理是施工双方的法律基础

合同管理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权益与义务,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须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而工程发放方则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义务,另一方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违约一方履行其法律义务,因此合同中对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约定是他们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管理是处理纠纷与争议的法律证据

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参与主体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在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与纠纷,而处理这种争议需要有真实的法律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合同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的属性,它对合同各方的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合同是处理各种建筑施工纠纷的法律依据。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起步相对比较晚,以此对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系统,很多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还处在表面层次,其主要表现在:

2.1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只约定了双方的履行的责任,而忽视了违约责任;②风险合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的合同中,对于承包方的约束比较多,而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则相对比较少,导致合同出现许多不公平条款。

2.2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①应变更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常常会发生合同变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员去忽视了对合同的变更,而最终导致因为没有变更而导致的损失;②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书函发送不仅是动态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手段,但是施工企业却常常忽视这一点,导致施工企业被惩罚;③合同诉讼追究超过诉讼时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各种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权利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忽视合同的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④没有行使合同所赋予自己的权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施工企业行使。

2.3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合同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合同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同时对于合同审查与评估也缺乏有效地监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视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导致合同在签订后,出现丢失等现象;③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专门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建设合约机构,导致项目管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确认识。

3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研究

3.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

做好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可变因素大、风险因素高的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评审工作:①确定谈判人员。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需要不断的谈判而签订的,通过谈判可以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因此合同谈判人员一定要选择具有专业合同管理知识、较强口才的人员担任;②仔细分析招标书。在招标书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标书主要条款的内容,从主要条款中分析业主的基本态度,从而为自己在合同谈判中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③收集关于施工工程的有关材料。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要广泛的收集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具体的谈判中争取主动权。

3.2施工项目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约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对合同的风险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保证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合同变更程序进行管理;③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书、收集证据、编制报告、谈判、解决;④合同的争议的管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主要是:和解、调解、诉讼。

3.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现施工问题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具体事项以及问题整改的具体细则等,避免出现工程结算费用的争议;其次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价款的支付。业主应该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工程的治疗,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质量等因素对施工企业进行一定的奖罚等,并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依靠监理工程师或者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训体系。

4.2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种风险对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用较低的费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为提高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重视对合同风险的控制;二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企业要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培训活动,通过校企合作等措施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依据合同风险的根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

4.3加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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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的资料研究表明,到2011年底我们国家的施工企业,存在的拖欠或者拒付的工程款总额大于五千亿人民币,而导致工程业主拒绝支付的原因呈现出了多样性。但是在这些拒付原因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程承发包单位在竣工结算时,针对合同中的条款没有很好的落实,导致协商不一致造成的不能支付或者拖延支付。上述情况表明,工程合同的管理科学性与有效性,对工程造价的意义。从桥梁建设工程来看,基本上划分为工程首付款、工程最终款项两种。其中,桥梁工程的最终结算款项指的是按照桥梁工程合同的规定,在桥梁工程竣工结算的时候,工程业主所需要支付的剩余工程款。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前有很大数量的桥梁工程在竣工结算的时候会出现不同原因的争议。而争议中最长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桥梁工程合同中所签订的一些条款施工方与建设单位意见不统一,早期的桥梁合同管理工作的不足,导致了工程款支付的不畅,影响了桥梁工程的顺利建设。因此,加强桥梁工程的合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工程中标价格普遍较低,很多建设和施工企业通过“低价格中标、勤于签证、高价格结算”等方法来获得较高的施工收益。而且也存在部分单位通过合同里面不完善的条款,勾结业主管理人员滥发签证等,导致了既成的事实发生。在工程审价部门与业主发现这一问题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无奈的情况。而且因为工程审价人员非常难以删除这些不合理但却合法的签证,虽然工程业主使用了法律诉讼等手段,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也很难成功的诉讼。其次,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投资的主体越发的多元化,尤其是外资企业在我国固定投资比例的不断增加,给国内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大部分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工程量大,加之很多智能化工程管理系统的使用,使得桥梁施工等设备的购置款占了工程总造价的较大比例。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的差异,都可能给业主的实际工程款的支付造成很大的差距。假如桥梁工程造价师在初期为建设单位提供一套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帮助建设单位科学的掌握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那么就能够以具体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依据来履行合同的条款,合理的为工程业主争取其合法的利益。

2提高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由于我国的桥梁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导致了桥梁工程造价管理行业的技术规范、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我国的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甚为缓慢,造价上千万的桥梁工程合同,有的仅仅两三张纸,合同约定条款不全面、合同条款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承发包方的责任与权力界定不明确,导致了桥梁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发。最近几年来,在我国建筑行业管理不断规范的背景下,建设部门针对合同管理问题制定了多项制度,这对于进一步的提升我国建设行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规范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的同时,为经验不足的工程业主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但是,我们国家的建筑工程合同规范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合同管理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进一步提升桥梁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水平,需要在管理实践中逐渐的总结与提升。

当前我们国家的一部分造价工程师是技术专业出身的,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往往更为关注工程量的测定,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为桥梁工程业主制定工程招标文件、桥梁工程承发包合同等工作。而实际上,工程招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科学性才是导致工程造价控制效果的主要因素。加之部分造价咨询机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不足,很容易出现工程合同资料编写不全面等问题,导致了工程造价控制效果不高。从当前的情况分析得知,我们国家的桥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对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的帮助效果还是不够的。随着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国外的一些工程咨询公司、大企业的外资等越来越多的进入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针对这一的局势,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部门要进一步的加大工程合同管理的力度,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质量,为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效果提供全面的支持。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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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通过加强校企合作,依托行业背景确定培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调整课程体系。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1加强校企合作,依托行业背景确定培养目标

我们与国内多家通信相关企业合作,对通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通信教育产品制造商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与企业的深入交流,加强了学校与通信行业的联系,开拓了专业建设的思路,修订了通信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通信工程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为:瞄准市场发展需求,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考的潜力,使之具备良好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能系统地掌握通信设备与信息通信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最终培养出与企业“无缝”对接的通信技术应用性人才,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

1.2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

通过对当前通信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分析,强化学生在通信工程及其应用领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使本专业体系不但是面向专业的,更是面向企业的,确保学生的就业空间。在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方面增加了以下方面的内容:(1)、掌握通信信息系统的研究分析、设计、开发和集成方法;(2)、具有通信系统和通信设备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3)、具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方面的设计开发能力;(4)、了解和初步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新动向和新技术。

1.3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调整课程体系

在专业建设项目组的指导下,对现有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毕业设计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干课程进行重组整合,增加了实践课的学时,减少理论课的学时;增加了新技术的内容;增加了与职业岗位联系紧密的知识。专业基础课及必修课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电子技术(模电、数电)、信号与系统、微机原理及应用、通信原理、计算机网络、数字信号处理、信息论与编码等。并按专业方向设置了两个模块的限选课,同时设置了大量的专业选修课,充分保障了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2校企合作进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我们在专业建设中,为形成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建设:一方面加强专业师资的引进,从相关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兼职教师的聘用,让兼职教师在专业师资队伍中占到一定比例。我们聘请了软件开发公司的技术人员来校讲授《Andriod系统开发》和《C语言网页编程》课程,聘请了电子设备制造公司的技术人员来校讲授《嵌入式系统开发》课程。在研究所、企业的深度参与下,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工程师。另一方面对专业的专任教师则是采用岗位培训、到企业跟班锻炼、跟班研讨、导师带徒弟等方式,让他们定期到企业了解市场需求、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科技信息,熟悉通信技术的应用,积累教学需要的技能和实践经验。他们把所学到的知识和方法与专业教学结合起来,在校内开设相应的项目开发课程,使专业教学由单一教学型向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一体化转变。

3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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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相违背

在水利工程施工方面,随着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的完善及健全。尤其是《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的实施,政府部门也对水利工程施工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让施工人员按照指定程序施工。但实际上,仍然存在一些不招标、不报建的违规行为。此外,有些单位达到某种目的,将整个项目工程拆分之后,再招标,或者先招标,然后再报建,更甚者,有些建设单位还强行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严重违反了施工的公平性。另外,在施工中,通常见到工期延迟、资金供应不足、压低造价等违背规定的行为。

1.2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技能有限

要管理好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熟知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还要对水利工程施工各环节的知识有所了解。也就是说,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应将经济学和水利工程知识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管理效能。但实际上,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大都是施工技术人员,对管理学知识并不了解,只将合同管理当做一件简单的事项,以至于酿成施工和合同条例不想符合的现象。

1.3合同履行程度低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还存在着一种现象,那就是合同和施工不一致。也就是合同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在施工之后,并不按照合同规定行事,导致工程延期或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使工程无法顺利实施,也给水利施工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4合同文本不规范,缺乏约束能力

在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定要注重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否则将在施工中出现意见分歧,将会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但目前,水利工程合同签订时,签订双方并没有对此给予重视,导致施工中经常出现意见分歧或者因协商而不能达成意见统一,导致工程停止的现象,不仅延误了工期,也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5违法签订转包及分包合同现象广泛存在

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当承包人将施工工程承包之后,再不能以个人名义转包给第三者,否则,将是违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也有明确规定,项目中标之后,不能再转让给第三者。另外,对于项目工程中的主要部分,承包人也不能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等。虽然有这诸多规定,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仍旧会出现转包、分包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工程稳定、快速的发展。

2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1建立相关机制,规范市场行为

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应建立相关机制,并制订科学的评标办法和程序,以减少人为因素在合同中的影响,从而避免了招标中人为操控的现象,使中标机会和企业实力相联系。另外,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机制,也能为施工企业预留足够的利润空间,缓解了盲目压价的弊端,使水利工程向着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此外,应采取一定措施,将投资和施工相分离,以便于施工单位有充分的发挥空间,同时也减少了建设单位的强行干预,对于工程实施具有积极意义。还有,为了构建一个良好的水利工程施工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施工情况,制订一套考评制度,对于考评不达标的,或者恶意扰乱招标市场的施工单位进行扣分、处分。

2.2增强合同管理人员得到管理素质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效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都应配出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硬的管理人员。由于水利工程合同内容较多的涉及到水利专业方面的知识,对这些进行有效管理,应管理人员除了具备熟练的管理学知识外,还应了解水利方面的一些常见概念。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之前,企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使他们对水利知识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够将合同管理好。另外,当工程实施一个阶段之后,需要转入下一个施工阶段,这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将上一阶段的合同实施情况基于分析,然后预备实施下一阶段的工作。这样做,能够使合同被有效执行。

2.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使其全面执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具体施工和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检查工作,对于出现的不一致现象,应及时找出原因,给予解决,以免给施工带来负面影响。

2.4在签订合同时,应依照合同范文签订

水利工程合同种类较多,为了避免不规范现象发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颁布的合同范文格式。除此之外,还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它是由水利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颁布的,行文正式,格式规范,合同签订双方应给予采用,才能避免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5加大分包过程审查

在施工中,常出现分包现象,如果不给予严格审查,将会引发众多施工质量问题。审查主要包括分包商资格是否合法、分包内容是否违法、分包合同格式是否规范以及分包合同签订过程是否完备等。在分包审查中。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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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选合同管理人员。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条款起草、审查、办理等具体工作,对加强合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其素质高低非常关键。必须选拔那些通晓法律合同知识、善于学习、品格高尚的优秀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国资委规定从事这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2.强化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水平差距较大,工程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也需要对这些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培训,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可通过督促专兼职人员在实践中边干边学,定期举办培训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实例分析总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想充分发挥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建立竞争机制,让有能力、有作为的人有岗位,有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的平台,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二、切实发挥合同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的作用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目前,分公司已建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各工程项目部均设置了兼职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网络基本形成。但由于工程建设初期人员少,合同管理员一般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深入,加上法律合同知识不足,造成合同条款审查不细,与实际工程结合不够紧密。所以,急需充实合同管理队伍,组成严密的网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提高合同整体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网络。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应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责任分解制度。通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第二,工作报送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施工队伍、监理队伍、有关部门及时将每日、每周、每旬的进展情况上报,与合同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第三,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目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往往是由承包商向现场代表提出,现场代表办理,与合同管理人员结合不够,有脱节现象。

3.加强合同文本分析。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合法性分析。主要是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构成合同文件如图纸、规范等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语言;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

4.强化合同变更管理。工程建设特别是在山区施工,由于地质、自然环境变化大,造成工程变更较多,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督促现场代表,按照变更程序签认,收集、整理施工变更记录、文件,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备。

三、切实强化关键环节管理

1.认真审查合同文本。订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设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各自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不能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履行带来困难。目前川气东送指挥部推荐的工程建设合同文本是SINOPEC/CQDS-DJTJ-2007-05,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作为发包方一定要对承包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这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合同正常履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四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安全施工是第一要素,石化集团公司前不久下发的安全生产禁令(简称“十大禁令”)是我们组织施工的准则,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与验收程序,需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送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由于缺少详细的合同约定引起争议和影响工程施工。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四、结语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7

甲供材料模式下,材料供货人和施工承包人具有相同的角色,均为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乙方单位,两者之间无任何合同关系。承包人采购模式下,业主与施工承包人为合同双方的关系,而材料供货人对于业主而言,可视为项目的分包人,其对工程项目的利害影响,均由施工承包人承担责任。施工承包人和材料供货人之间为合同甲乙双方的关系。甲供材料模式下,业主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供货人,有合同邀约与承诺的相互关系,同时,施工承包人与材料供货人之间又具有供货合同的合同关系。对于业主而言,既可以将材料供货人视为分包人的角色,但又增加了对关键材料的选择权利,增强了对工程质量的掌控。甲控材料模式实际上是介于甲供材料模式和承包人采购模式之间的一种物资供应模式。在这种材料供应模式中,合同甲乙双方对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管控的权利和义务有所变化。较甲供方式,业主对材料质量带来影响的责任有所减轻,较承包人采购模式,对材料的控制权利有所增强,而施工承包人对材料选择的权利有所降低。

二、材料供应的工作界面划分和合同条款的设定

1.工作界面

在本项目中,钢板供应给钢管桩加工承包人使用;水泥、钢筋、锚具、支座、钢绞线供应给土建施工承包人使用;沥青供应给路面施工承包人使用;电缆供应给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人使用。工作界面划分如下:对钢板供货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交货地点,在交货地点完成材料的交接。对水泥、钢筋、锚具、支座、钢绞线、斜拉索供货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水泥供应商负责将水泥泵送至承包人混凝土拌和罐内(陆上);钢筋、钢绞线、支座、锚具、斜拉索供应商负责将材料运至承包人现场仓库,并由承包人负责卸车。对沥青供货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沥青供货人负责将沥青送至承包人沥青储存罐内。对电缆供货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供货人负责将电缆运至承包人现场仓库,并由承包人负责卸车。各承包人承担材料的验收、保管、照看等工作,与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并含入投标报价之中。

2.各方一般责任义务的设定

对于业主在甲控材料供应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业主对施工承包人和材料供货人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业主根据施工承包人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书中标明的材料数量及时向供货人支付材料货款。施工承包人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承包人应按时提供材料使用计划;会同监理工程师组织材料的验收和工地现场抽检,并向供货人出具抽检质量单;负责与供货人办理材料的所有权交接手续;对抽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应拒绝接收,退回供货人更换;对通过验收的材料承担责任;提供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交接必要条件等。

对于甲控材料不得挪作他用。材料供货人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按合同规定,及时完成材料供应工作。材料供货人向施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其单价在与业主结算时不得高于其投标时在报价单中填报的单价。(2)按照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使用计划保证材料供应的及时到位。(3)材料供货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4)材料供货人应做好材料的存储工作,及时向承包人通报库存动态。(5)向施工承包人及时通报材料的生产、装运、在途以及库存等情况。(6)与业主指定的施工承包人办理材料的所有权交接手续。(7)供应商应服从施工承包人现场调度的统一指挥、安排,服从施工承包人的现场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材料的装卸工作。(8)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险、材料运输险等保险,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9)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争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0)参加业主组织召开的有关例会,并根据业主提供的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报表。(11)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

3.关于数量验收争议的设定

对以重量作为验收单位的材料,为避免施工承包人和材料供货人在称重过程中产生数量差别的纠纷,设定如下的条款:材料供货人与施工承包人在指定交货地点按合同的规定共同验收、签字,办理交接手续。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材料供货数量验收使用施工承包人地磅,地磅标定必须由具有标定资格的计量认证相关单位完成。首次标定和常规检查标定费用由施工承包人承担;在材料交付过程中对计量数量有分歧的时候,如果材料供货人提供的重量与施工承包人现场称重的重量两者相差在±x%及以内(每次),则以供应商提供的重量为准;如果供应商提供的重量与承包人现场称重的重量两者相差超出±x%的范围,则以承包人的称重设备现场称重的重量为准。如施工承包人与材料供货人有异议,则由供货和收货双方共同委托计量单位进行核查,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三、价格调整

1.施工合同中的材料调差

在施工招投标中,设定主要材料的暂定价,要求施工承包人按暂定价进行材料价格的填报,在合同执行期间根据实际招标的材料价格和材料的暂定价格,在施工合同的计量支付中进行价格调差。价格调差的主要约定如下: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承包人填报的单价不进行价格调整,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此外,业主对通过招标确定材料供货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实行调差,调差价每月调整一次,每月结算一次,补差按下述公式计算:补差价格=材料数量×(价格A-价格B)其中,材料数量指施工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数量及变更数量,当月调差数量以业主出具的实际核准的数量为准;价格A为材料之实际采购价格;价格B为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材料暂定价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业主对因上述补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的增减不予考虑和调整,此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2.材料供应合同中的价格调整

考虑到钢筋、水泥在项目建设使用期间受市场影响较大,且供应周期较长,在合同文件中设定了材料价格调整的条款,价格调整的方式如下:

2.1钢筋

在钢筋供应期间,各规格型号材料供应的数量变化价格不予调整;在钢筋供应期间,根据业主或承包人的供应计划供应量达不到该期计划供应量的90%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供应商在报价单中填报的材料单价按照调价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的价格(A)与合同签订月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中材料信息价(B)的涨跌幅度为基础。具体办法为:当A比B涨、跌幅在x元/t(含)内时,供应商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当A比B涨幅涨、跌幅大于x元/t时,供应商材料价格涨、跌超出x元/t的部分给予调整;每月结算一次。当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中没有规定相应的信息价时,可参照项目所在省份的相关造价信息中的相应价格。

2.2水泥

在水泥供应期间,各规格型号材料供应的数量变化价格不予调整;在水泥供应期间,根据业主或承包人的供应计划供应量达不到该期计划供应量的90%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供应商在报价单中填报的材料单价按照调价前3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中载明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A)与合同签订月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中材料信息价(B)的涨跌幅度为基础。具体办法为:当A比B涨幅在20%(含)内时,供应商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当A比B涨幅大于20%,供应商材料价格超出20%的部分给予调整;当A比B跌幅在20%(含)内时,供应商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当A比B跌幅大于20%时,供应商材料价格超出20%的部分按跌幅给予调整;每3个月结算一次。当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中没有规定相应的信息价时,可参照项目所在省份的相关造价信息中的相应价格。对于其他供应周期短,价格相对较平稳的主要材料,在供应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四、结语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8

1.相关企业自身对于施工合同重视力度不足。

截止至今,大部分桥梁施工主体都设立法律顾问机制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和履约行为监控,包括后期评审标签等都会严格依照预先规定内容细致执行。但是,现实中仍旧不排除一些对于合同存在价值理解或是重视程度不够现象,涉及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尚且不被设立,同时在合同风险防范上缺乏协调理念,殊不知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企业安全信誉形象和经济长远利益出发。施工合同管理在专业度要求上非常严格,必须确保存在专门机构人员加以引导管制,作为工程规划企业领导,须做到从根本层面上理清合同管理意义,之后竭尽全力完善内部调试系统机理。

2.施工合同执行力度比较缺失。

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借助合同作为衔接端点,彼此依照既定标准尽职尽责。尤其在实现合同交底期间,需要进一步处理一些细节,包括工程质量、技术、工期要求等,都应在正式施工前期确认明白。可现实中,就是因为合同签署双方不能贯彻自身职责义务指标,并且欠缺及时性沟通,使得违约背后的工期延长、工程费用拖欠现象频频滋生,合同预定执行力度不见踪迹,此间所谓的合同管理也就名存实亡了。

3.合同管理规范体系不够健全。

部分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没有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在权责分配上比较模糊。再就是因为鉴定依据不同统一,使得不同部门在合同管理上意见不够统一,一旦衍生任何质量问题便只会选择逃避。以上现象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现象,一旦后期处理不当就会任纷争、经济损失结果全面扩散。

4.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准欠佳。

桥梁施工合同管理作为专业度较高的工作内容,必须保证内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全面充沛,尤其在桥梁工程规划上要独当一面。可实际上存在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落迹象,特别是在业务要素衔接经验不足背景下,使得本就无瑕顾及的法律知识基础一再溃散,后期相关培训活动更是难以顺利供应。在此基础上,想对合同内部法律问题加以清晰判断是不现实的。

5.合同管理机构权威性丧失。

一些招标监督部门或是合同管理单位,在进行合同文件审查期间,发现条款内容不够规范时不会快速予以提炼纠正,只会选择盲目遵循原有动机操作各项事务。如特定施工企业在进行优惠条件承诺期间,随着桥梁工程自身质量要求全面提升,加上工期全面缩减等不合理标定内容衍生,使得对应管理机构在预设监督职能实施上不够积极。

二、桥梁施工合同管理有效实施策略解析

依照客观层面审视,各项施工活动都不得不遵照事先规范合同内容加以执行,合同管理程序作为承包主体和发包人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能够全面稳固双方经济利益基础。一旦说工程合同签订过后,施工企业在工程计划指标上都必须依照其逐步实施,事实上这类合同管理形式和范围界定上不同于其余企业类别,毕竟自身条款繁多,针对其做好清晰调试便是本世纪工程管理标准课堂。例如:郑州黄河公铁两用大桥是新建石武客运专线上的一座新建桥梁,总长1684m,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经论证,主桥第一联钢梁总体架设,采用在组拼平台上拼装成型,分次整体顶推施工方案。合同管理期间需重点阐述其施工工艺流程,并针对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通过分析与计算,主体结构钢梁总质量为25706t,工程造价为39326.27万元,其经济指标为15298元/t。为了有效稳固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步延展能效,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清晰透彻,需要围绕以下几点建议内容进行拓展铺垫。

1.开创相对完善的合同管制体系架构。

因为桥梁工程施工周期长、质量控制要求严格且投资数量大,因此需要引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内部职务体系完善。企业领导必须做出合理觉悟,主动将合同管理机制作为企业管理活动支持单元,从中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作为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内容保留深度解析实力,能够迅速揭示条款内容存在意义,确保施工人员能够适当掌握工程整体概况信息。合同管理工作是需要加以分解调试的,只有保证单元部分落实到真实的个体之后,有关后期质量安全问题责任等才能划分清楚,在严重法律后果承担压力下,施工现场内部秩序会相对完好一些。判断此类体制是否健全可说是合同管理的关键价值所在,施工企业就是在上述合同管理体系之内,才能督促管理人员顺利执行一切要务,真正将管理工作落实到现实框架之中。

2.针对合同内容执行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如若想全面完善合同管理职务,不单单需要在施工前期针对合同内容做好系统解析,同时更应加强动态监管力度,争取透过施工现场状况调查提炼标准判断信息。全面有效的依照施工现场情况加以判断,避免后期结构质量不达标或者工期任意延长迹象,这样才能确保在发现技术问题后进行合理修缮评价,及时向报告合同履行现况,避免任何经济和信誉损失结果滋生。

3.做好合同违约的科学防范准备。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不但需要时刻监督内部条令履行状况,同时要谨慎应对一切强性违约行为。具体就是在合同制定期间全面吸纳各类注意事项并做好及时性审查工作,尽量杜绝违约情况滋生。再就是当业主和施工主体合作过程中衍生目标分歧现象时,管理人员应配合不同制度加以协调,包括工程监理体制、质量保修制度等,时刻督促合同监理部门发挥应有职责效应,稳固承包商一切经济利益,最终克制承包商风险随意扩张危机。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