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履职报告范例

董事履职报告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现代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

一体化运行随着公司治理主体的增加,内部控制主体相应发生变化,其职责体系和职责边界都会出现明显的改变。如何将国企风险管控、合规管理更好地与内部控制进行融合,从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控合规管理一体化新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企业内部控制综述

1992年,美国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人员协会、财务经理协会和管理会计学会等组织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报告”)。我国1997年开始实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2008年,由国家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2010年4月,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此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并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效。一是全面系统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科学定义企业内部控制内涵,准确定位内部控制目标,统筹确定内部控制原则,合理构建内部控制要素,以指引的方式提出18项应用、专项评价及审计要求,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组织,战略,人力,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采购,销售,研究与开发,担保,信息化及信息传递等,为企业建立和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引,指导性、操作性、规范性都很强。二是树立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管理理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构建了覆盖全业务全过程的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内部控制结构。企业应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着力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三是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改进提升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企业应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国企新型治理架构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影响

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六大主体治理架构,各主体功能定位逐步清晰,党委会(组织)和员工民主管理贯穿上下和各层级,董事会组成及职责定位更为明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新的受托关系。《基本规范》明确提出,内部控制主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配套指引1号中明确了股东会(大会)职责,内部控制系列制度并没有提及党组织,新型六大治理主体架构及相互关系对内部控制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党组织领导核心应否作为内部控制主体。2021年5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笔者认为,党组织应该成为内部控制主体之一,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党组织是企业内部机构,且处于法定治理主体地位,按照全员管理理念理应作为内部控制主体;二是党组织在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决定了其应作为内部控制主体。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明确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定位,强化党对国有企业实施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既然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有明确的职能交叉,相互关联,按照内部控制制衡性原则,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一样,应成为内部控制主体。

(二)大股东外部控制是否导致内部控制繁琐。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不是内部控制的主体,那么大股东对企业内部控制有何影响呢?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手册和权限指引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对于国有控股企业,大股东要求控股子公司承接上级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手册和权限指引。这样一来,往往存在集团公司主要业务与子公司业务不是一一对应关系,集团公司业务涉及面广线长,如果一味强调对口承接,势必会造成子公司内部控制冗余,浪费控制资源,降低管控效率。另一方面,子公司业务规模、面临的内外环境与集团并非完全一致,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差别很大,子公司内部控制要以本公司经营发展为目标导向,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总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手册。

(三)董事会多元受托能否提升内部控制实效。国企改革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董事会实际上成为了多方受托人,不仅受托于股东、员工,还接受党委会(党组织)的前置决策。党委会(党组织)代表国家利益,董事会中还有不代表大股东而进行客观判断的独立董事,对股东、员工、国家、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谋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员工、国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由于新的治理架构中董事会的多方受托关系,其“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更加明确,应站在多方利益共同体的角度,自主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法合规进行经营决策,有利于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内部控制体系的顶层设计,及时有效进行评价改善,提高内部控制规范性、有效性,有效防控风险。

三、各治理主体履职尽责构建内部控制新机制

内部控制新机制核心在于落实好六大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各主体有效行权履职、协同运转,共同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持续规范有效运行。

(一)推进党组织融入,完善内部控制主体。国企基本完成了“党建入章”,明确了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职责及运行方式,基本实现了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当前主要是以党委(党组)前置决策清单来履职。党组织(党委)应成为内部控制主体,需要进一步协调和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明确、明晰、规范决策清单和界限,完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把这些要求融入到内部控制相关程序、流程和权限指引。

(二)改革股东会管控,提升内部控制效率。股东会(大会)虽然不是内部控制主体,但大股东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对出资企业的管控方式对内部控制体系有较为直接的影响。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正在分类推进,从管企业逐步向管资本转变,管控更加精准科学,探索从垂直直接管控企业模式向治理型管控方式转型,主要通过委派党委委员、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的方式履行出资人权责,分层、分类开展授权放权,从而使得对所出资控股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更为适宜有效。

(三)做实董事会权责,夯实内部控制主责。国企董事会改革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董事会构成中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议事规则持续完善,董事会决策规范性逐步提升。董事会负责决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审定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制,审定内部控制年度评价及审计报告,决定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通过改变董事会构成,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履职能力,提升科学公正客观决策能力,有利于真正落实防风险的重要职责,夯实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责任机制。

(四)保障经理层行权,抓实体系日常运行。经理层职责定位于“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贯穿全业务全过程,通过权责控制矩阵加强管控,经理层组织修订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审计,具体业务大量的控制节点,需要由经理层审批后执行,经理层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和内部控制管理流程中,承担内控体系有效实施的主要责任。国企改革正在推进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放权,制定总经理权责清单,对经理层实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由董事长向总经理下达业绩指标,总经理向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下达业绩指标,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绩效考核,有利于激发经理层活力,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五)扩大监事会监督,建立协同控制体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国有企业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党群、纪检、审计、监事会、工会职代会及职能管理和业务管理等监督资源,拓展现有监督对象范围,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国企改革探索推进监事会融入大监督体系,建立协调机制,把监事会内部控制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与日常监督、项目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有效结合,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效能。

(六)健全职代会职责,完善全员参与机制。内部控制需要全员参与,每名员工都会处于企业不同的管理层级和业务岗位,都应在内部控制矩阵担任角色和承担职责。职代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国企通过将民主管理纳入章程要求,从法规层面确定和规范了职代会在国企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国企具有完备的职代会制度,每年举行职工代表大会或团组长会等会议行使相关职权;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通过选举委派职工代表董事或(和)监事,在董事会或(和)监事会中行权履职。部分国企已将职代会的职责定位和履职流程纳入内部控制体系,保障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在实处,有利于提高全民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热情,提高全民参与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内部控制走深走实。

四、推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一体化运行

关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国资委颁布系列制度。2006年6月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8年11月《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2019年10月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都是企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一体多面、各有侧重”关系。合规管理是底线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本质上都是为了评估、防范、控制企业风险,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合规是内部控制基本的内容、要求和目标,合规管理需要依托内控流程实施,内控有效性离不开完善的合规管理,内控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推动合规风险防控责任落实。笔者认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应实行一体化运行,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由于企业的管理资源有限,虽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各有侧重,具体的方法途径有所差别,但企业可以将领导机构及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及推进机制进行一体化统筹设计、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导考核,依托内部控制体系流程,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的要求、管控过程融入到内部控制业务流程,还可增加专项流程或章节,强化重大重要系统风险、国际市场合规管控,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参考文献:

[1]徐春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01).

[2]黄超.关于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J].中国商论,2019(16).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2

【关键词】独立董事;背景;独立性;内部审计质量

1前言

内部审计的概念一直在不断发展,内部审计质量主要包括审计工作、报告和制度评价的质量,公司的相关利益者最为看重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不可避免也有着局限性,公司日常管理存在着诸多影响其进行独立判断的因素,使得内部审计报告的质量良莠不齐,造假案件层出不穷,而相关投资者与利益者是很难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进行判断。当前,相关投资者从自己切身合法利益为出发点,越来越看重内部审计的质量,如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衡量因素的准确性与独立性是现在各个公司都很重视的一个问题。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保障,独立董事可以真实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减少公司内部高层人员通过职务来为自己牟取利益的机会,提高审计质量,加强管理。

2相关理论基础

2.1独立董事概况介绍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至少1人。内部审计部门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的由非执行董事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其他上市公司则可对董事会负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主要负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且要对所审计的活动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职责是能够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和内审质量。非执行董事分类如表1所示。

2.2内部审计定义及概况

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治理结构,监督内部机构运行,是一种独立、公正的评价与咨询工作,是我国主要审计工作之一,是能够对经济进行监督,对制度进行评价,降本增效,控制内部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主要途径。内部审计应做到及时披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错误,提出合理意见和措施,减少舞弊行为,保证其自身职责的持续性与独立性,维护公司运行秩序,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公司违法乱纪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合理规避隐藏的风险,改善内部控制与管理,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促进公司发展。而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来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的工作可以说最完善的内部审计结构。

3独立董事对内部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研究

3.1独立董事对内部审计质量影响研究假设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对财会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其主要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与会计有关的工作背景且该类成员越多,越能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由此,本文提出假设1:独立董事的相关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是实现独其监督评价作用的基础,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其在完善治理结构,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作用,实现独立董事在经济,权力,过程等各个方面的独立性,使其真正履行对公司内部监督的职责。独立董事在履行其监督职责时必须与被监督对象毫无利益关系并且在监督内部审计过程当中得到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充分支持。由此本文提出假设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影响内审质量。

3.2独立董事对内部审计质量影响的分析

3.2.1独立董事的相关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影响内部审计质量

本文研究的是2013-2015年度上市公司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与该公司相关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人数之间的关系。独立董事相关数据收集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收集于中注协年报审计快报。2013年的45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中,共有117名独立董事,平均每家2.6名,31家公司有1名相关会计背景的独董,14家有2人及以上。2014年78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中,共有226名独立董事,平均2.9人,55家公司有1名相关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23家有2名及以上。2015年86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公司中,共有275名独立董事,平均3.2名,72家公司有1名相关会计背景的独董,14家有2名以上。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在2013-2015年这3年期间,有2名以上相关会计背景独立董事的公司被发表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数量都少于有1名会计背景独立董事的公司,占比较少,说明聘请人数2名及以上有关会计背景独立董事的公司能够更有效的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当前,随着公司治理机构的不断完善,对独立董事人员的配置要求也逐渐提高,也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各类人员提供了更多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其中之一就是可以在上市公司通过以独立董事的身份评价公司内控,为制度的运行和监管帮助提供。但是,在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发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因不同经验知识,认识深度,利益价值导向,风险偏好等原因会可能有少许偏差。

3.2.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影响内部审计质量

基于2007年和2011年沪市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分析的公告,2007年上海证交所公司独立董事共有2679名(不包括兼职的626人),在这期间有26家40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决定发表不赞成意见,存在不同意见的独立董事占上海证交所公司总数的3.01%,占独立董事总数的1.50%。2011年,沪市共有3081名在任独立董事,在分析报告期间仅26家公司的38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不同意见(不包括兼职人数608名)。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77%,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独立董事仅仅占总数的1.23%。从上述表格中,总体来看,2007年和2011年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相关事项的发表不同意见的占比不管从公司数量还是独立董事人数来说,都明显偏低,占比较少,均在4%以内。这说明现在独立董事制度仍处在发展阶段,很多公司只是为了充当门面,完善制度而聘请独立董事,没有实际独立性,不能正常履行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职责,改善内部审计质量。结合2013年南纺股份造假案例来看,2000年到2011年共11年间,公司高级管理层,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出口退税一千余万元,伪造54份检查留案出口单据,这种靠伪造单据牟取私利的行为在该公司新一届的高层管理人员中也继续上演,而负责对该公司进行审计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也在这期间与高管层合谋,没有审计出任何舞弊之处,且都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这十余年间内,南京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的独立董事机构,面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舞弊,财务造假如此严重,内部控制令人堪忧的情况,独立董事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合法监督职责,决定权掌握在高层管理者或者大股东手中,没有自身独立性,权利不清,职责不明,难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评价,无法改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或阻止公司的舞弊行为,并且对作为独立的审计第三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合谋连续几年都隐瞒财务造假的情况。

3.3独立董事对内部审计质量影响的研究结论

3.3.1独立董事的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是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保证

上述对假设1的分析表明独立董事的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与内部审计质量正相关。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能够使公司治理机构更加规范,聘请有相关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是该制度合理设置最基本的要求,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人数越多时,越能够有效识别内部审计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为健全内控制度提供保证。

3.3.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产生影响

上述对假设2的分析表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的质量产生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影响其对内部审计工作能否合理正确的监督与评价,影响内审质量。目前,上市公司在日常治理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认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工作的重要性,这里的独立包括独立董事制度,权利,职能等各个方面的独立。

3.4研究过程中的局限性

在对本文提出的假设分析过程中,得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与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具有相关关系的结论,但分析时运用的数据还是较少,结论可能不全面,存在偏差,案例分析时也是通过个案,研究不够透彻。

4关于独立董事对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建议

4.1聘请具有相关会计背景或经验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设置方面应合理配置有会计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提高其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加强专业性,而选聘的关键的成员应当保证自身具有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公司应定期对具有相关会计专业背景或经验的独立董事进行培训,在保持其应有的专业技能外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技能,提高职业素养,保证内部审计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公司向前发展有效治理。

4.2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实现对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上市公司董事可以运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独立董事,与该独立董事有关的高管人员和股东不参加投票过程。在公司法规制度上明确规定其发言权和监督权,要充分给予独立董事在实际问题研究过程中的知情和调查权利,提高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独立董事要定期向公司监管机构报告的责任并定期检查内审部门的工作,同时也要求公司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职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并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披露其职责的执行状况及问题说明,并披露审计问题产生的原因,相应的解决措施及独立董事是否具有独立性,来增强独立董事对参与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的责任感。

5结语

独立董事制度是对上市公司经营治理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仅能是公司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发挥作用的保证,也能够确保内控各项制度的良好运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起步较晚,在独立董事能否有效履职,实现自身应有作用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这都需要我们对该制度进一步研究分析,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晓霞.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J].中国商贸,2014(26):38-39.

[2]李秀玲.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审计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3]金彦.内部审计与独立董事[J].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16(3):42.

[4]杨伟明.独立董事特征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2013.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建议

1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客户群体结构导致信贷风险水平偏高。中小商业银行的风控难题取决于中小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环境,取决于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特点。一是大多数中小银行具有规模小、网点少、管理能力有限等特征,其经营风险有一定的特殊性决定其本土化经营,而且其贷款对象、行业也非常单一。二是中小商业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成本明显高于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其经营成本受规模的影响也高于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这就决定着其在资产端要冒更大风险。央企和优质上市公司的议价能力过强,不会成为中小商业银行的主要目标,而中小商业银行相对较低的综合服务能力也决定着他们主要客户的方向,事实上,中小商业银行资产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了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而这些客户普遍存在着抵押担保率低、企业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情况,这就意味着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面临更大的风控挑战,对中小商业银行发展造成重要冲击。

1.2信贷风险管理不到位。为了完成信贷的投放和一定时间段内的盈利目标,及信贷员自身利益驱使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客户的真实性不顾,默认客户提供虚假证明、变更贷款用途。由于竞争压力大,利润率低等,往往忽视对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处理信贷业务时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量化的考核,出现不同业务审批人员对同一客户判断结果不一致,缺乏统一标准。有的中小银行风险缓释措施不到位,对担保能力不能做出有效的评估,对抵押物价值的评价及管理依赖于外界机构,不能实现对信用风险的动态评估,当出现信用风险时不能及时减小或者避免风险。

1.3内部控制不健全。中小银行在组织架构、业务程序、内部制度等方面存在缺陷,而且内部监管、审计不能有效跟进,极易出现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部分中小银行为实现短期信贷额度提升,往往对客户资料不进行深入了解,潜在风险不进行评估,只要满足基本的信贷条件就发放贷款,造成信贷管理流于形式。

2中小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2.1体制机制不完善。法人层面,董事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董事会本应直接向全体股东负责,但由于中小银行的中小股东过多,加之未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系统,董事会难以及时有效将农商银行经营情况向股东反馈,使得中小股东无从了解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审议经营决策方面重大事项更是无从谈起。监事会监督功能弱化,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其他经营管理层对决策的落实、风险的规避以及违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监事会与董事会属于同一法律地位,但现实中部分中小银行监事会与董事会地位不平等,其监督权力受到限制,难以得到充分支持和实施,监督效力有限,使监事会成为一种摆设,无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高级管理层缺乏有效激励,高级管理层工资与行政级别挂钩,行政职务越高,月薪就越高,职务晋升成为主要激励方式。单一的薪酬激励方式使管理层重视短期回报,忽略长期利益,甚至为达到高报酬粉饰会计信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审计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独立性不够,履职不全面、不深入,导致存在“查出问题不敢说,说了解决不了”的现象,审出问题后,往往以罚款代替责任追究。同时,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仅停留在落实责任层面,对问题整改以及对相关人员惩戒不到位。

2.2管理方式不科学。一些中小银行风险管理思路不清晰,在风险管理的定位、选择、实施、控制环节有一定缺陷,使得风险管理体系没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在实际管理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对风险的控制缺乏长远打算;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是风险让步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的缺失。风险管理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风险管理人才数量少,专业人才资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风险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经济管理和数理统计,还应该对系统工程学等其他各类学科有充分的认识。风险管理人员仅仅掌握了一定的计量技术和经济知识,对于经营风险尤其是专业领域的风险认识还不深入。2.3业务模式受限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受资本约束,发展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资本充足率,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重要指标,伴随着不良的提升、盈利的下滑,资本充足率指标呈下降态势,而当前盈利能力下滑背景下,股东增资往往面临较大阻力,明显束缚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受业务约束,中小商业银行业务同质化十分严重,缺乏创新能力,缺乏特色化专业化,绝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缺少核心竞争力。一些中小银行.风险管理内容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缺乏对表外业务风险监管的整体制度设计和安排,表外业务潜在风险一旦转化为实际风险,可能会导致银行危机甚至系统性风险。

2.4内控机制建设滞后。中小银行信用管理政策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方面还有不少差距,部分制度形同虚设;对于信贷风险总体目标、政策等研究不深入,极易产生行业、区域等集中性信贷风险。产品信贷政策的缺失或者不健全而使得贷款定价、客户准入等方面标准不一,不能做到量化评估,进而产生不可预知的风险。偏重贷款投放,轻视贷后管理使得贷后管理形同虚设,不能对贷款人或者企业建立有效风险预警,当风险出现时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做到及时止损。对于已产生信贷风险缺乏具体的了解,对于一些企业出现暂时性流动资金不足而产生风险不能及时帮助,而往往采取直接断贷,容易形成真正的风险。内部监督部门缺乏独立性及权威性,难以对业务活动全过程进行全面严格监督,因碍于情面难以对领导者权力进行合理制约。同时,缺乏全方位的定量分析机制和考核机制,导致银行内控风险增加。

3改进中小银行信贷管理的对策建议

3.1信贷管理要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适应。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对于中小银行既是挑战更是巨大的机会。中小银行只有紧跟国家大政方针,才能在这一过程及时止损,同时在企业升级、改组中拓展新的信贷业务。对目前杠杆率过高的实体企业应该去杠杆和转杠杆,降低融资成本,银行通过减费让利等措施降低企业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从而为自身发展赢得机会。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即可以降低风险,又可以实现利润收益。

3.2筑牢法人治理风险防线。要进一步完善“三会一层”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明确其相关职责,合理配备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规范议事、决策、执行和监督规则,建立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建立独立董事准入制度,设置一定的门槛,从程序上保障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独立董事可由中小股东通过程序联合提名,防止其他股东干涉;探索建立独立董事单独向股东大会做报告的工作制度。设立监事会办公室,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完善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作用。建立科学激励考核机制,引入市场化机制,主要考核指标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直接挂钩设立指标,使其工资收入与其经营能力和业绩决定。出了完善高管薪酬制度,还可以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激励评价体系应引入一些非财务指标,引导高级管理层改变仅注重短期盈利状况的短期行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3强化制度体系建设。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也应走不断创新的道路,在银行管理理念、模式、结构等方面持续推进创新,同时要加快自身组织结构的优化、规章制度优化,升级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建立专门风险评估部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市场化的规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基础上强化信贷管理能力和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要从风险源头进行查缺补漏,完善风险治理机制,落实责任,进行全面评估,细化产业类型,建立企业信用报告,做到对于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真实客观的风险评价标准,对于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做到重点支持,对于不诚信企业、高危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有暂时困难,经营良好企业有条件的支持,对于微小企业设置最高限额等。同时要营造良好的信贷文化,不断加强中小银行员工素质,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形成与提高,使得每一位员工都能时刻关注风险、感知风险,养成合规发展的良好习惯。

3.4筑牢业务管理和审计防线。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合理调整部室设置,调整完善履职方式,增强事中监管、完善事后监管,注重非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保障,促进科学规范履职,以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防范风险作用。规范法人机构内部审计架构。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长直接领导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事先征求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不适合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明确法人机构内部审计职责。重点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审计,并做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及后续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履职监督。加大对法人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辅导力度,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评估等方式,对内部审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并将评价监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4

关键词:集团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

一、前言

集团企业在自身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子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加之不断的收购并购,集团公司变的越来越庞大。集团公司以股权关系为纽带确立法律关系,对集团协调经营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提出了更多的挑战。集团既要给子公司适当的管理经营权,以提高生产积极性和效率,同时子公司又要服从集团的整体安排,统筹考虑。这就需要集团对子公司进行科学管控,以实现集团资产的安全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生产经营的高效性,从而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贯彻执行,达到整体发展方向的一致性与效益最大化。因此,加强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对集团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集团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有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宏观风险主要是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的变化风险;而从微观角度看,集团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层责任缺失、违规担保、授权失控、资金挪用、存货积压或损坏、信用缺失、信息不通风险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可以尽量减少和规避这些风险,因此,加强集团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极其重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可以对子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发挥规模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可以增强集团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有利于对子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此外,通过提高集团的风险防控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将风险防范意识全面灌输到整个集团和每一个子公司,将有效规避重大经营风险,进而促进集团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管理意识不足

集团与子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会出现整体目标与个体目标分离的情形。在重大问题上,比如子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融资担保等都对集团的内控制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便有些集团建立了很多的管理制度,但是若集团层面风控意识不强,监管概念淡薄,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没有奖惩办法,到最后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些集团领导甚至认为内控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只要财务部门把有关数据监控到位即可,却不知内控是需要集团很多部门配合的事情,在其他部门未能积极协助配合的情形下,财务部门获取信息渠道有限,风险监管能力不够。归根到底,很多集团出现危机,很大程度上都是集团领导对内控管理重视不足,风险意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内控的重要性。

(二)内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1.制度设立层面,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集团一般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制度,即让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有关经营情况。然而,由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决策参与较少,且大部分人员的办公地址也不在子公司,无法清楚地了解子公司的运作情况,从而影响了对子公司的掌控能力。

2.外派人员层面,没有对子公司派出合适的关键管理人员。集团对子公司的掌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派出关键的管理人员。关键的管理人员主要体现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特别是财务负责人,更精确掌握子公司的核心信息、经营情况。若集团只是从股权上确认了控股关系,就认为确认了从属关系,就认为控制了一个企业,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当子公司管理层存在不当行为时,不如实汇报情况,集团层面又不能从财务层面得到信息,将造成失控局面。

(三)集团企业文化理念未能传递普及

企业文化,实质是企业经营理念、价值观的一种体现,反映了企业管理层倡导的企业精神、使命和目标。集团企业下属公司非常多,因为各自领导人的风格各异,逐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企业文化。尤其是收购来的企业,如何把集团的企业文化,逐步渗透到子公司,直至每一个员工,是企业管理层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有些集团,没有专业的企划管理人员,未能掌握好文化理念的推广程序和节奏,也不明确如何操作才能将企业文化理念覆盖到每一个员工。大部分企业只是发几个文件来宣传企业文化,让新并购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去记忆、去背诵。这种粗放型的推广方式一般无法深入人心,也无法起到共鸣的作用。

(四)内控管理机构和人才匮乏

集团如果未设立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内部控制人员未配备到位,或审计功能缺乏独立性,都会导致内控能力的缺失,无法清楚地了解集团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一系列内控制度的建设不可或缺,有制度才有依据,才有监督的基石。一般情况下,很多集团公司都没有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通过外聘专业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或者由上一级政府层面的审计部门来进行某个功能方面的专项审计。上述机构的监督行为难以常态化,对集团企业内各子公司运作也不是很熟悉,不能清晰完整地了解企业。它们常常都是事后监督,也不能时刻了解子公司经营情况或存在的问题。而内控人才的匮乏更为严峻,很多集团企业没有这方面的人才,甚至连内审部门也没有设立,所以专门机构的设立和人才的培养引进刻不容缓。

(五)信息化建设不足,数据传递不流畅

当今社会已经是一个信息社会,信息化理念深入人心。集团公司面对不断增多的子公司,及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很多集团来讲,在信息化建设投入缺乏的情况下,数据信息的传输必定受到影响。各个子公司为了各自利益的需要,难免会出现应付集团检查、汇报不够真实、人为调节利润等情况,导致财务核算不准确、合并报表不真实、数据流转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这些行为,都会直接造成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能及时完整的掌控,形成一定的内部控制风险。而信息化建设是一个较大的工程,需要集团和子公司相互配合,若配合不到位,或集团层面执行力度不足,那数据传递和信息化建设都是流于形式,影响到集团领导的科学决策,将会引发集团企业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风险意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权限控制是加强子公司控制的一个重要方式,即集团公司给子公司管理层给予权限管理。集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授权权力,如额度授权、人事权等,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包括对外担保、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要人事聘任等。比如对外担保,考虑到一旦被担保对象出现问题,则企业作为担保方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将对子公司甚至集团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涉及金额较大的对外担保最终审批权必须交由集团总部。又比如对外投资,同样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投资分析准确,则企业迅猛发展,一旦投资失利,将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集团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额度权限必须予以控制。必须在子公司完成有关可行性分析报告后,集团才可予以批准,还要在事中事后进行有关跟踪,随时了解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被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回报情况等。

(二)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关键人员的委派,完善内控管理体系集团对子公司的控制,不能只停留在董事会、监事会例行汇报上,应该更深入地给予管理。建立委派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以半年度为周期,设立量化指标考核,结合定性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周期是否继续委派的标准,连续两个周期考核不称职者,对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者,解除董事监事职务。董事的考核指标应包括董事会是否依法运作、董事是否规范尽职履职、公司绩效指标是否准确披露等;监事的考核指标可以包括监事会是否依法运作、监事是否规范尽职履职、监事是否做到有效监督等。董监事履职的好坏,对子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经营可以起到不同程度的震慑作用。委派关键人员,就是对子公司的重要岗位进行人事控制,而执行董事和财务负责人是最关键的人员。控制方式可以通过定期述职来完成,而述职里必须有详尽的定量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数据,分别从横向对比、纵向对比、同期对比、环比来比较,来保证集团能清楚的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对关键人员也需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确定子公司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向。

(三)普及集团文化理念,提高认同感企业文化是将所有员工联系到一起的精神纽带,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价值观又是企业文化的灵魂,只有共同的价值观才能保证全体员工朝着共同的方向努力前行。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企业才有发展的动力。因此,集团内的所有子公司以及内部机构,必须普及企业价值观,形成共同的文化理念。首先,集团应将有关企业文化的资料下发给子公司,要求子公司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员工都能做到人手一份,让所有人对企业文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其次,先对子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培训和学习,再对子公司中层和普通员工进行培训学习,让员工了解集团公司制定这样的经营理念、方针、价值观的目的以及意义。培训学习后,再组织适当的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行为考核。再次,组织交流互动,让集团员工与子公司员工,子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培训互动,进行团队建设,培养共同荣誉感和价值观。最后,要加强视听记忆,可以将集团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价值观在公司的墙面、工作台、宣传栏、宣传刊物、网站等各个场所进行宣传、展示,让员工随时随地能看到、听到。相信经过不断灌输企业文化理念,不断定期团建,每个员工必然都能获取集团的价值观精髓、文化精神。集团对文化理念的灌输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循序渐进,审时度势。而集团的文化理念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企业文化理念要根据环境的变化,稍许做些修正,以更好地迎合当前的外部环境。

(四)设立专门的内控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集团企业越发展,对企业的管理会越复杂。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一般都应该设置专门的独立的内控管理机构,对集团下属的部门和分子公司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监督工作。这个内控机构只从属于集团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必须具备独立的不受外人干扰的相应权力,从客观的角度开展监督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从集团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担保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等,明确每一个种类每一个环节的审批权限和流程。通过一系列的内控管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对集团内部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经营进行监督,改善子公司的治理情况,从而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能力。有条件的子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和生产经营状况,也可以设置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监督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便于配合集团的管控,促进企业的科学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了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还必须配备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可以由审计、法律、投资管理等人才构成。从不同的专长出发,可以看到不同的视点,可以让审核专业化。人才的选择,尽量从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地方去发掘人才,毕竟他们具备较为宽阔的知识结构,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和风控意识。从监督频率上,可以结合定期巡察和不定期巡察,既突出集团意图,也让子公司时刻加强自我内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五)大力建设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在集团子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果财务信息不能有效及时的汇总和处理,将大大影响集团领导的重要决策。因此,集团公司应当加大对财务管理系统的投入,有条件的集团可以推行ERP建设。要抓紧实施业务、财务系统的基础数据建设、自动对接建设,实施业务前端内控,减少人为影响,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一系列的内控比对设计,实时分析子公司经营数据,及时发现异常的问题。在掌握一系列异常数据之后,再进行内部审计,将会事半功倍。另外,通过业财系统的有效融合,对各项年初预算进行严格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偏差问题及时修正,使之能符合集团的经营方向,从而达到协同一致。通过信息化建设,必将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同时也能提高子公司的财务效率和核算质量。

五、结语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关联交易;内部治理;审计;监督

1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类型及其特征

1.1关联交易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的规定,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通常包括了企业、企业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和股东(或个人)等企业的利益相关方。

1.2关联交易的风险类型

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是一种中性交易模式,可以节约资源,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做大做强,但是,内部关联交易又蕴含了极大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和监管风险,成为掩盖真实交易目的的途径。根据会计总则,可归纳为以下三类行为:一是资产交易,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票期权等的买卖、商品的采购与销售行为;二是资金互融互通,向关联方提供不符合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担保以及互保行为;三是关联方间的并购行为;四是关联方间的虚假债权债务结算行为等。企业应该自觉规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发生。

1.3关联交易的风险特征

其主要特征是交易金额巨大、关联交易在收入或支出结构中占比较高、交易定价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交易行为非必要、或者行为不合理等,成为企业管理者、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挪用、侵占公司资金的手段。

2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弱化,带来经营风险

我国在市场化的进程中,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治理结构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国资本市场推行股权分置改革,从顶层设计入手,解决股份制公司股权结构问题,通过股权分置,解决一股独大,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内部治理结构仍不完善,内部控制仍待加强。比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权范围划分模糊,董事会的决策力超越股东大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日常工作中缺乏对关联交易风险的深入分析,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更无法利用审计部门实现对关联交易过程的风险分析,为风险决策提供帮助。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体系缺乏公平和效率,直接弱化增加了关联交易风险的发生,为企业的经营风险埋下隐患。

2.2企业与关联方间在融资信贷中,相互担保、过度信用,集团公司虚增授信额度,带来财务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有关制度还不完善,一方面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为了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以自己的资产和股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互保、联保,但是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增加了企业,尤其是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一些集团公司利用子公司、参股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增加企业营业收入来制造利润,让银行高估公司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增加授信额度。2015年12月5日,上市公司综艺股份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综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6亿元,综艺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是典型的左手倒右手的行为,1.6亿关联交易救业绩,0.4折转股权,上市公司的信誉遭到质疑,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引发公司的财务风险,甚至激发市场风险,给广大中小股民带来损失,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

2.3企业与关联方间相互占用资金,情况混乱而导致利润转移,规避税收带来税务风险

一方面关联企业之间交易越多,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也就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集团公司,在对关联方资金使用的费用收取上,更是模糊不清,对于资金占用的利息收入,产生的税收问题不加考虑;另一方面企业与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向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一方转移利润,合理避税,从而实现短期利益最大化,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的。但是税务部门会因为税收收入的流失,对异常关联交易追查,引发企业的税务风险。

2.4外部监督尚不能与内部控制形成合力,构建良好的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带来监管风险

在市场经济中,外部监督对关联交易行为的控制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2019年,从年头到年尾,几乎每个月都有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业绩丑闻,北京国有企业昊华能源公告,2015年的一起关联并购导致该公司自2015年起合并口径资产虚增约2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虚增约14亿元,2015年当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虚增约14亿元。事实上,从昊华能源历年公告看,该起并购分为两笔进行,第一笔发生在2011年10月,距今已达8年之久,2015年的并购为第二笔交易。昊华能源“触雷”,谁来负这个责任?无疑中介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外部监管机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监督力度不足,监管指标不充分,弹性空间大,对于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异常关联交易违规成本低,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管理层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在企业内部治理上,领导没有树立较高的风险意识、社会道德意识和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没有从思想意识上把控好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3.2行业制度不完善,约束力有限

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关联交易,公司法仅对“利用关联交易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规范,即公司高管利用其关联关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在市场经济中关联交易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却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相符合,即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真实性、公允性是值得质疑的。

3.3外部监管薄弱,没有有效强化外部监督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外部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好公司的“看门人”,在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尽职尽责,对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和查验,让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更加公平化、透明化。

3.4违规的经济成本和信誉成本较低

2019年11月账面上躺着180亿元现金的东旭光电,有30亿元债务到期,其中20亿元需当下付清,结果公司说付不起,账户上的巨额存款不翼而飞,无疑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敢于造假背后的是不当所得远远大于所受到的经济处罚和信誉损失,有鉴于此,对关联交易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和措施是关键因素。

4防范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的措施

4.1明确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

在机构设置上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做到既有权利制衡,最终又能实现统一、协调合作;在议事程序上完善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保障董事会作为股东的资产经营委托人的地位,对董事长的权力做出约束,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内部监督上完善监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性,当好董事会的参谋和督导,及时纠正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完善关联交易制度,从而强化内部控制效果。

4.2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比例越高,就越能发挥其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作用,从而有效地在经营过程中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实际上,独立董事不履职行责的情况时有发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要有专业性;二是要有独立性,先“专”而后才能“独”,同时独立董事要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严格责任机制,加强惩罚力度,以使其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4.3完善行业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对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做出可操作性强的规则;二是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对违反诚信义务的控股股东实行举证责任。我国也有证券法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则,以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社会公众或者投资者可以更方便地对每笔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作出客观的理解和分析。但是因为经济处罚过轻,司法对接不通畅,很多信息披露责任人没有敬畏市场的心,导致信息披露一团乱象,有选择性关联信息披露帮助关联方获取不当利益,完善市场违规违法关联信息披露处罚制度,让违法者受到司法惩处,保证关联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成为一种共识。同时对于违反诚信义务的控股股东或是受到诚信质疑的控股股东,举证责任制度的实行可以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正常进行,对中小股东利益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也减轻有关部门的治理难度。

4.4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在开展关联交易的一系列过程中,不仅要利用内部审计部门实现内部监督,还应该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管理机构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对违规的审计等中介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提升违规的经济成本和信誉成本,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提升对关联交易中的违规违法操作的容忍度,利用外部监督和社会舆论力量来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在对异常关联交易惩处的案例中,我国原《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或公司予以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惩罚力度相较违法违规所得而言较轻,容易让人心存侥幸,不能引以为戒。而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同时,还应该加大对异常关联交易的司法惩处,让违法者身陷囹圄,失去自由,有再多的钱也是枉然,循规蹈矩,保证关联交易规范、透明、健康,也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不被侵吞。

5结论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优化内部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有效减少交易环节成本,优化了财务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但同时在实际交易中,关联交易产生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税务风险和市场监管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企业一把手应树立道德风险意识,承担起社会责任意识,在开展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利用制度约束风险,不断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推动并完善内部关联交易专项制度,接受行政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外部监督,防范并降低关联交易中的潜在风险,进而提高公司综合管控能力,促使公司健康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敏.拟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规避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33):50-52.

[2]潘柳芸.浅谈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J].财税金融,2015(7):60-62.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6

一、理顺各治理主体关系

促使多级治理结构健康运转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建设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企业领导人员,明确党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及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强化对企业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对没有党组织的法人主体,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推进专门委员会建设。在企业集团中,通过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绩效考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作为集团治理中决策的前置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提高集团整体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提高集团投资项目的风险防控能力,规范预算监督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绩效监督,实现企业集团战略控制目标。理顺出资人职责,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针对企业集团所属二级、三级公司的不同功能和定位,深入研究二级、三级法人主体的经营特点、发展方向,构建起适合每个独立法人治理主体的“一企一策”的模式,协助二级、三级法人主体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的多元构成,专业资质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考量,严格选派董事、监事,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把出资人的意志有效地体现在公司治理中。并辅之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考核要素,合理设置不同的评价标准,重点突出长期激励机制,降低短期行为风险。进一步加强对二级、三级法人主体的队伍建设,并开展任前培训和任中检查等任期管理工作。全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企业集团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重点在于管好资本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优化设有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促进二级法人主体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背景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并安排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并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实行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体系。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将股东权利义务、监管内容依法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对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加强外派监事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与企业功能分类和行业特征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薪酬管理制度。差异化决定各类法人主体工资总额和增长机制,总的原则应该是薪酬的高低取决于贡献大小。发挥监督作用,完善问责机制。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除去外部监管部门实施的各种监督检查防线以外,企业集团基于内部的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财务监督的线与审计监督的点与监事监督的面以及纪检监察监督的全覆盖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实现监督全方位无死角。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边界,建立与治理主体履职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制度。集团作为出资人,对二级、三级法人主体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等要严格界定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定期对各级法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设计和运行存在缺陷的,应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二、优化战略布局实现资源重组取长补短

业务、债务重组或清算合法退出。在梳理出二级、三级法人主体核心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的战略定位的基础上,基于各法人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现状,设计出相应的重组计划,剥离扭亏无望的子公司的业务与集团有类似业务的子公司进行重组,通过缩股、股权让渡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达到消除亏损源,重建二级、三级法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其自身价值的目的。引入战略投资者。集团首先要建立潜在投资者的数据库;其次要梳理相关国资监管的文件为重组事宜提供制度保障;最后,选择恰当的时机,降低重组的成本。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对扭亏无望,且无法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继续存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应进行清算,及时止损。

三、以公司章程为抓手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用好公司章程中的自由规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于公司的一些行为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把它完全授权给了公司章程,由公司章程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自由的规定。如公司的解散事由,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作出自由约定。充分利用公司章程的受限规定权。针对公司的行为问题,《公司法》已经规定了基本限额和范围,在这个限额或范围内,《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进行相对自由的规定或选择。如董事的任期,公司法规定每届任期不能超过三年,具体每届任期的长短可以由公司章程在此范围内自由规定。用足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权。《公司法》在对公司的行为作出基本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基本规定之外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规定。如关于股东会的职权,《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的十项基本职权,除此之外,股东还可以根据管理意愿或者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经理层的构成情况,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作出补充性规定。合理使用公司章程的改变规定权。《公司法》规定,对于某些公司行为,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可以改变公司法中一些原则性规定。如《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出资比例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本依据,但是如果股东们一致认为需要采取股东每人一票等方式行使表决权时,则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作出约定;《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经理的8项职权,同时还规定了“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赋予了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限制性或扩大性的规定设置经理的职权范围。

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培育优秀企业文化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7

关键词:高校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一、营造内部控制环境

高校企业所处环境具有特殊性,高校是企业的股东,高校的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代表高校行使股东权利与义务;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高校经营产业的发展方向,紧密与教育、教学和科研相结合,搭建为高校师生服务、创新和展演的平台;明确高校企业的职能职责、定位和加强政策研究,避免高校企业在学科优势无关领域的盲目发展,这也是高校企业内部控制环节需要决策层充分考虑的重要战略问题。高校的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高校行使股东权利,高校企业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使之有效运行,去行政化,严格执行校企分开是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关键。为避免内部控制管理形式化,高校企业需要彻底改变只是由财务部门牵头做内部控制的管理模式,完善由高校的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校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能职责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保证信息通畅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高校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校企的董事、监事、经理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管理中应当发挥主导与示范作用。高校产业由高校的资产公司直接持有股权和统一管理,高校资产公司行使集团企业的领导职责,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防火墙,避免高校企业的经营风险影响高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建立健全高校企业党建工作,政治学习与业务培训并重,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相统一。

二、完善组织架构

完善高校企业的组织构架,明确高校企业发展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能,科学设置治理结构中各架构的职责权限。合理分工有利于发挥各岗位的作用,避免职能交叉或缺失。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执行力和实现高校企业的经营目标。完善高校企业决策机构的职能定位,高校的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充分履职代表股东的权利,决策企业战略相关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审议董、监会成员组成及薪酬绩效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下达下一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和公司章程涉及的内容;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决策权;监事会负责履行对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完善的组织架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由承办部门提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方案,经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后,提交相应决策机构会议集体审议,根据工作需要律师团队与财务人员参与审议。实际履职过程中需要考虑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环节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三、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是高校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退出机制,把好关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设置岗位需求的门槛进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积极营造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人力资源部门完善岗位职责书、组织架构与职能职责流程,严格实行以岗定员、以岗定酬,制定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福利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交纳体系,对涉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岗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完善人力资源过程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和人才退出机制,退出人员根据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和离任审计;建立各岗位人员分层次的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管理能力。高校资产公司组织各下属产业成立党支部和工会,让党支部和工会积极发挥作用,培育高校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业务活动控制

因担负着国有企业保值与增值的使命,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确保高校企业稳健和可持续发展,高校企业更应严格加强经营业务活动的过程控制。在业务各环节,比如货币资金、采购与销售、资产管理、投融资、财务预决算、担保、合同管理等业务事项,均要考虑内部控制的因素,建立经营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部牵制”原则,加强会计核算、预算、财务分析与信息系统控制,建立保障资产安全的控制活动。

五、建立内部监督体系

(一)加强审计管理

为提高高校企业的内部审计质量,必需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配足配强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操经验,以此来强化内部审计的理论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不仅限法定代表人,应覆盖企业关键岗位的所有人员和所有重要经济活动。

(二)建立反舞弊机制

高校企业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应加强监督体系,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在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举报、调查、处理和报告的机制,特别关注影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不法侵占、挪用企业资产、收入项不全额入企业账、在采购及招投标环节谋取不正当利益与财务环节虚假记载,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岗位的重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串通舞弊的行为;设置举报专线,建立与完善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和同时保护举报人制度。在高校企业网站、重要合同内容、公共办公区域明示举报方式,或者这上述重要文书中设置二维码增加反舞弊信息。加强对审计与反舞弊机制结果的充分运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与个人严格执行问责与追责,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让走在悬崖的人警醒和及时迷途知返,形成全体工作人员守底线和知敬畏的工作氛围,共同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六、完善激励机制

董事履职报告范文8

摘要:

本文以深交所2010-2012年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公司股权集中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监事会规模以及财务状况能够显著影响信息披露质量,而两职分离、独立董事比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不显著。

关键词:

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质量;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

一、引言

目前,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主要依靠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判断企业获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从而做出相关决策,信息披露的质量与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直接相关。而近年来,国内外会计造假案件接频发,使得各方对信息披露的质量产生了强烈质疑。2012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做出的公开行政处罚中,近200项与信息披露相关,其中包括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信息的隐瞒。这说明我国资本市场上信息披露效率较低,不仅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更是损害了证券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最终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健康长远发展。国外对于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起源于EugeneF.Fama(1970)首次提出的资本市场上信息的有效性问题。Healy和Palepu(2001)研究表明信息披露质量与股票报酬、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EngandMak(2003)研究发现,较低的管理层持股和较高的政府持股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王斌,梁欣欣(2008)认为信息披露质量与与独立董事比例、财务收益能力、资产规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林昕,安国祥和胡亚君(2010)得出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影响,而独立董事比重以及两职分离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较小的结论。胡海川,张心灵(2013)研究表明董事会持股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和高管持股因素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影响。徐爱莉(2013)认为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高管报酬、两职分离与信息质量有显著关系。目前,国内外对于信息披露的研究存在以下特征:(1)研究结论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方面存在差异,这与样本以及研究方法的选择相关;(2)大多集中在研究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关系,而忽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信息披露决策的影响;(3)在研究方法上,多数国内研究采用二项Logistic回归,将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简单分为1和0,在数据处理上较为粗糙,可能遗漏重要信息。因此本文将以信息披露质量为起点,以2010年-2012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为例,采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委托理论认为利益取向的差异、责任不对等以及契约完备性缺陷使得人缺乏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的动力,因此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需要加强对于人的监督,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缓解二者之间的矛盾,这一监督过程就是实现公司治理的过程,信息披露决策即是公司治理的结果。而作为人,当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充分披露信息不仅有利于增加自身利益,信息不对称的降低也为外部资本提供者的决策提供了更为有效的基础,从而有助于降低其面临的风险,进而降低资本成本,提高公司价值,因此信息透明度较高;而经营不善时,信息披露将不仅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实现,还会为公司带来了融资风险,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观意愿受到影响,从而降低了信息披露质量。由此可见,财务状况会影响企业信息披露决策。

(二)研究假设

(1)股权结构

不同性质的股东持股动机不同,在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中,由于控股方不具有剩余索取权,从而缺乏有效监督的动力,易于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同时政企不分、经营与行政垄断权力的结合可能会影响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1:国有控股的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差股权过于集中可能为控股股东之间达成联合协议,利用信息造假的手段如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侵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提供机会,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2:股权集中度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流通股股东是唯一可随时“用脚投票”的股东,流通股比例的增加也加大了上市公司在经营不善时被外部收购的风险,因此对公司治理存在制约作用;相较于个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方面更加富有经验,同时便于集中股权发挥监督作用。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3:流通股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H4: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2)董事会、监事会特征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会增加沟通协调的成本、可能引起决策过程迟缓、产生内部分歧,从而不能对有效地监督管理层,易于发生舞弊行为;同时,董事会掌握公司经营事务的决策权,董事持股比例的增加为当局从自身利益出发影响公司决策提供方便,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5:董事会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H6:董事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监督、奖惩和评价经理人,“两职合一”将导致内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由此弱化对于总经理的有效控制,有利于管理者隐瞒不利信息,从而降低了信息披露质量。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7:两职合一的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较低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位,利益相关性较弱。对于重大事项的独立履职不仅能够制约控股股东的掠夺行为,同时有助于实现监督管理层的设立初衷,减弱内部控制人问题,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8:独立董事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监事会在治理结构层次上位于经理人之上,不仅能够监督经理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董事会形成制衡压力。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9:监事会规模越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3)财务状况

一般认为,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舞弊的动机较小,信息披露的主观意愿较强,信息披露质量较高;而负债水平较高的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是破产风险,粉饰财务报表、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较大,信息披露质量较低,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0:盈利能力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H11:负债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相对而言,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较大,因此接受的外部监督更为广泛,信息披露质量较好,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2: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择了深交所2010年-2012年A股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公司治理和财务状况数据来源于锐思金融数据库,信息披露数据来源于深交所的监管信息一栏对于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的披露。本文研究剔除了金融行业上市公司、被特殊处理以及数据不全的公司,最终得到3186个样本。

(二)变量定义(1)因变量。本文将信息披露质量评级作为因变量Y,参考林昕,安国祥和胡亚君(2010)的设计,将“优秀”设为4,“良好”设为3,“合格”设为2,“不合格”设为1。(2)自变量。

(三)模型构建本文采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来检验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建立累计Logistic模型如下所示:Y=?+∑βiXi,其中i=1、2、3...13,?为常数项,βi为相应自变量的回归系数。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级大多为“优秀”和“良好”,且评级为“良好”的公司比重不断提高,说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正在不断的改善。

(二)相关性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除了X2与X3之间相关度较高外,自变量间的相关性均集中在0~0.3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在回归分析中剔除了X2指标。

(三)回归分析

对变量进行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以评级为“优秀”的上市公司作为参考类别,按信息披露质量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所得结果如表3所示。如表2所示,对比评级为“良好”与“优秀”的上市公司,评级为“良好”的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董事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以及资产规模显著较小;而监事会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显著较大。假设H3、H4、H10、H11和H12得到验证,而H6和H9的实证结果与假设相反,这可能有以下解释:第一,适当水平的董事持股有助于其为了实现股票收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二,部分监事会成员由公司内部人员兼任,因此缺乏独立性,造成监督职能更多流于形式;同时,上市公司为了掩饰舞弊行为,有可能会设置大规模的监事会掩人耳目。对比评级为“合格”与“优秀”的上市公司,评级为“合格”的上市公司中股权性质为国有控股的显著较少,前十大股权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规模显著较小,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显著较大。假设H2、H4、H5、H10、H11和H12得到验证,而H1、H9的实证结果与假设相反,这可能是因为评级为“合格”和“优秀”的国有性质的控股方能够关心公司事务、认真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内部控制人效应较小。对比评级为“不合格”与“优秀”的上市公司,评级为“不合格”的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较大,前十大股权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规模较小。假设H2、H10、H11和H12得到验证,而H4的实证结果与假设相反,这可能是因为评级为“不合格”的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履职不恰当,或者机构投资者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监督作用有限。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以深交所2010年-2012年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1)在股权结构方面,相较于评级为“优秀”的上市公司,被评级为“良好”的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小;被评级为“合格”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较少,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较小;被评级为“不合格”的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较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偏大。(2)在董事会及监事会特征方面,相较于评级为“优秀”的上市公司,被评级为“良好”的上市公司董事持股比例显著较小,监事会规模显著偏大、被评级为“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和监事会规模显著偏大。(3)在财务状况方面,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4)两职分离以及独立董事比例对信息披露质量不具有解释能力,这表明“两职合一”现象比较普遍,使得董事会对于经理人的监督作用有限;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起的作用较小,这可能是因为独立董事的选择是建立在股东的利益之上的,因此独立履职受限。

(二)建议

由此得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建议如下:(1)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股份的外部流通、适当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并注意避免股权过于集中带来的不良效应,利用外部监督有效促进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2)完善董事会制度,加强董事会职能:首先要实现两职分离,充分发挥董事的监督作用;其次提高独立董事比重,并保障其独立性,在提高公司决策水平的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3)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实现其内部监督职能,避免由管理层决定监事会的报酬从而影响监事的恰当履职,并考虑设立由外部董事构成的审计委员会。(4)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从而提高管理层主动进行信息披露的意愿,增强信息透明度。

作者:余杰 田康乐 单位:重庆邮电大学

参考文献:

[1]王斌、梁欣欣:《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质量》,《会计研究》2008年第3期。

[2]林昕、安国祥、胡亚君:《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财务通讯》2010年第6期。

[3]胡海川、张心灵:《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分析》,《统计与决策》2013年第22期。

[4]徐爱莉:《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研究—来自深交所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13年第16期。

[5]李忠:《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研究:理论与实证》,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6]伊志宏、姜付秀、秦义虎:《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管理世界》2010年第1期。

[7]FamaEugeneF.EfficientCapitalMarkets:aReviewofTheoryandEmpiricalWork.JournalofFinance,1970.

[8]BeasleyM.S.AnEmpiricalAnalysisoftheRelationbetweentheBoardofDirectorCompositionandFinancialStatementFraud.TheAccountingReview,1996.

[9]PankaJSaksena.TheRelationshipbetweenEnviron-mentalFactorsandManagementFraud:AnEmpiricalAnalysis.InternationalJournalofCommerce&Management,2001.

[10]Healy,P.MandPalepu,K.InformationAsymmetry,CorporateDisclosure,andtheCapitalMarkets:AReviewoftheEmpiricalDisclosureLiterature,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2001.

[11]EngL.L,MakY.T.CorporateGovernanceandVoluntaryDisclosure,JournalofAccountingandPublicPolicy,2003.

第二篇:公司财务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

摘要:

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从信息不对称、委托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并在计量方法上也有了一定的进步。本文主要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会计信息透明度及其经济后果的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

会计信息透明度;计量方法;理论基础;经济后果

一、引言

近年来,对资本市场的关注越来越多,随着股市的繁荣,更多的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及会计信息透明度,信息披露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永恒主题,资本市场中流行的两句话“透明度是黄金定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表明提高公司透明度能更好的帮助投资者评价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的价值,保证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缓解资本市场中存在的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市场交易量,降低投资者的价格保护,降低公司债务和权益资本的成本,提高股票收益率及增加公司会计信息的信息含量。中国是新兴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也存在许多问题,从上个世纪开始,许多国家的财务专家认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是由于其公司信息不透明所致,2001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安然事件,让人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及信息透明度产生不信赖,世界范围的专家学者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关注因此也越来越多。加上我国目前处于转轨时期,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不太完善,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着多起造假案,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显得更加的重要。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理论

目前存在两类问题,一类是股东和经理人的问题,一类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问题,委托理论是会计信息透明度相关研究的理论基础之一,由于存在两权分离,委托人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约束管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成本,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体,且以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契约达成的基础,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公司会计相关信息透明度越高,委托人就能更好的了解经理人的努力程度等信息,在设计薪酬方案等决策时也就越有效率,因此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成本越低。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管理层出于不同动机的考虑,可能会选择性的披露或不披露相关的会计信息,对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因此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出台强制性披露准则一定程度上会抑制管理层披露中存在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实现资源更加有效的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因此,通过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实现高质高价,降低投资者通过价格对自身的保护,打破柠檬市场的低效率博弈均衡结果,实现高效率的博弈均衡。

(三)不完全契约理论

Jensen和Meckling(1976)表明企业是一系列的契约组合,维持契约也需要相应的成本支出以实现契约的高效率的执行。一般来说,对各种契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也都是基于会计信息系统,因此,管理层签订财务报告或者是会计信息系统,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独立审计,最后会计信息公开披露,在披露信息时,管理层存在机会主义动机,因此通过高透明度的会计信息来约束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显得必要,降低对经理人的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等支出,通过多方博弈分析,达到更优的均衡结果,实现帕累托改进以增加社会的福利。

(四)有效市场理论

有效市场是指没有信息获取成本、没有交易成本,不考虑税收等因素的影响,所有参与者都是理性经济人,有效市场是一个理想化的资本市场,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市场可以达到有效市场的要求。

三、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涵义

国内外研究文献中对会计信息透明度涵义有不同的界定,虽然形式上的侧重点不同,但实质上相同,都针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有用性加以界定,但是国内外的研究中并没有形成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被统一接受的概念。本文认为,基于财务报告形成过程和信息传递及转化过程考虑,即公司编制财务报告,CPA审计财务报告,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媒体财务报告,分析师分析,投资者和债权人获取财务报告等信息链的考虑,以及在信息传递和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传递偏差,信息不对称,提供财务报告的机会主义行为考虑,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理解偏误导致的最终对财务报告的分析解释和公司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不相符,在信息传递和转化过程中的缺失和扭曲就是和会计信息透明度相对应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扭曲和缺失越多,会计信息的不透明性越大,因此会计信息的透明性越低。但是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这种偏差很难加以计量,因此对会计透明度下定义时,我们不考虑这种偏差。

四、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

(一)宏观层面

对于会计信息透明度宏观层面的研究,主要关注政治制度背景、文化背景、经济法律环境以及媒体等市场监管力量对信息透明度的影响。

(1)政治制度。Balletal(.2003)表明市场和政治的力量交互作用,并由此产生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具有机会主义动机。Paul、MaraandDavid(2009)认为没有政治背景的公司,其盈余质量一般高于有政治背景公司盈余质量。LeuzandOberholzer-Gee(2001)通过研究印尼公司表明,和政府有政治关联的公司在很多方面具有优惠政策,容易获得国内的资本,但是这些公司不愿意在国外上市,或许因一旦在国外上市,公司必然面临着对外公开披露和政府之间关系及优惠使用政府控制的相关资源等情况,因此是否具有政治关联也对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的影响。BushLmanetal(.2004)研究政府的干预对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的三种影响方式:第一,通过政府直接对公司管理,降低对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要求,对人事任命以及违规行为可能隐瞒,因而也会抑制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第二,政府通过控制银行等财团以及通过规章制度给利益相关公司相应的优惠政策,保证这些利益相关公司的垄断地位,来获得税收优惠,也会抑制公司会计信息的提供,降低了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第三,政府给予利益相关公司优惠如前所述是为了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作为理性经济人,公司也具有足够的动机隐瞒利润来降低税收支出以增加公司自身控制的资源,因此这也会在第三个层面上降低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2)文化制度。GrayandVin(t1995)研究了文化方面的因素恶、权利等级观念等角度进行研究。RobertBushmanetal.(2003)研究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关注法律因素和文化因素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结果表明两者对信息透明度有影响,但两者并不能完全替代,随着社会信息的不断完善,法律因素和文化因素对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以及对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逐渐降低。

(3)经济法律环境。我国1990年建立证券市场,1998年颁布《证券法》,但仍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由于不同地区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竞争程度不同,地方保护主义不同,当地政府的行为规范程度不同导致了不同地区市场化程度不同,随后樊纲、王小鲁的市场化指数也反应了这一特征,法制化程度高的地区,对投资者的保护水平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也相对较高。杨之曙,彭倩(2004)通过计算A股公司和所有B股公司收益激进度的值以及收益平滑度的相关值,得出B股收益透明度在整体上都高于A股透明度,国外期刊也有类似研究中国A,B股之间财务会计信息含量的相关文献。但高质量的财务会计准则并不是高透明度的财务会计信息的充分条件,魏明海,刘峰(2001)的研究表明,影响公司信息透明度的许多因素都是超出了会计准则之外的,比如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执行和披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等。

(4)市场监管力量。市场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监管力量主要是通过外部审计,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对投资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及媒体关注对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作用等起作用的。其中对投资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在前述法律环境中阐述,该部分内容就不进行额外论述。

(二)微观层面

对于会计信息透明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关注财务风险指标,公司内部特征、管理者动机对信息透明度的影响。

(1)财务风险指标。公司资本结构代表公司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不同构成,通过不同的资本结构安排可以获得税盾收益等,也可能提高公司的杠杆水平以及相应的经营风险。主营业务增长率高的公司,其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也越高。周泽将(2007)用公司的权益净利率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对深交所上市公司研究发现信息透明度和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正相关,也选择主营业务增长率作为企业成长能力替代变量,发现相同的结论:主营业务增长率和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显著正相关。公司的现金流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之间也是正相关关系,安然公司因为现金流恶化带来披露水平降低,降低了会计信息透明度,最终导致了会计丑闻的发生。

(2)公司的内部特征。Rulandetal(.1990)研究结果表明外部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公司盈余预测的概率更高。Klein(2002)研究表明外部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其独立性越大,进而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会越低,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但Eng,Mak(2003)研究结论和Klein的结论恰好相反,认为独立董事比例越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反而越低。Forke(r1992)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在改善内控及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且显著降低公司持有信息不披露带来的收益。Shieifer,Vishny(1997)认为大股东控制产生利益协同或者是利益侵占效应,关键在于其现金流权和控制权所有权两权分离的程度。El-Gazzar(1998)认为机构投资在持股比例会提高公司自愿的信息披露水平,Schadewiz(1998)得到相反的结论,认为机构持股比例越大,信息披露水平越低,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也越低。

(3)管理者动机。SinghviS,DesaiHB(1971)表明公司有动机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来传递内部现金流具有较低风险的信号。很多公司设计管理层持股以使管理层和投资者的利益趋于一致,来降低冲突,许多文献研究如梁杰等(2004),表明增加管理层持股比例会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但Healy,Wahlen(1999)发现管理层具有自利动机,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不如实披露会计信息或者是隐瞒不好的消息,降低了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Verrecchia(2001)等文献认为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是为了获得流动性的好处,如果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会采用较高的价格保护,从而增加了公司资本成本。公司信息披露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影响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从而影响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还有一些文献表明为了降低投资者的预期,降低股东诉讼风险,公司披露相关的会计信息以提前矫正市场价格,防止坏消息传递到市场上给股价带来的更大程度的波动。且由于第一类问题的存在,公司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拥有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会影响到所有者对管理层的监管,为了降低对自身的监管水平,管理层也会通过更多的信息披露将企业的相关经营情况传递给所有者,以增加其控制的公司资源,并提高管理者报酬。

五、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计量

(一)用披露数量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

Botosan(1997),Meek(1995),Alfordetal.(1993)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数量替代公司会计透明度,或根据强制性会计披露准则的相关要求构建相关的评价指数,给公司的会计透明度打分。汪炜,蒋高峰(2004)用上市公司临时的公告数量及季报数量和替代会计透明度构建评价指标,得到的结论和崔学刚(2004)相同。CIFR(国际财务分析与研究中心)开发的CIFAR指数(用来评价各国信息披露评价指标),替代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类似的指数还包括标普公司S&P开发的T&D评级指数(Transparency&Disclosurescore)。Bushman和Smith(2002)将这些指数应用于分析各国会计信息透明度。

(二)用披露质量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

Lang和Lundholm(1993),Lang和Lundholm(2000),Botosnan和Plumlee(2002),Heflinetal(.2000),Healyetal(.1999)等文献中使用AIMR(美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公司信息委员会)的每年度评分报告,该年度评分报告是通过聘请买方和卖方分析师对公司年度、季度以及其他自愿披露信息、投资人关系加以打分,加权后的结果作为行业的信息披露总得分,且给出行业排名结果,目前由于该评级结果考虑到披露数量和披露的质量,因此该指标具有较大的权威性。2001年深交所对在其上市的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级,张程睿和王华(2005),王雄元和管考磊(2006),陆颖丰(2007),曾颖和陆正飞(2006)、谭劲松和吴立扬(2006),方军雄,洪剑峭(2007)等采用该信息考评结果研究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内容。

(三)用盈余质量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

Balletal.(2000),Francisetal(.2004),Ball,Robin,Wu(2003)将会计稳健性和盈余确认的及时性等特征结合起来,作为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测度指标。类似采用盈余质量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还有曾颖和陆正飞(2006),王艳艳和陈汉文(2006),沈艺峰和黄娟娟(2006)。通过以上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不同计量方法加以比较,发现用披露数量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研究中认为如果会计信息披露数量多,则会计信息透明度高,这种方式暗含一个假设条件,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相关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投资者可以根据其作出投资、信贷等决策,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可靠,那么披露数量的增加并不可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对于采用披露质量来替代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计量方法,缺乏必要的质量参数,AIMR指数一般是针对美国公开上市的大公司的信息披露排名,对于其他国家的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计量不适用,且只关注信息披露过程,对于信息传递和获取中存在的偏误忽略不计,也可能给研究带来偏差。目前国内研究采用深交所的信息披露情况评级较多,也较为合理。Bhattacharya(2003)文献中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方法被很多学者采用,用盈余平滑度、盈余激进度以及两者的综合构建相关指标来衡量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虽然此方法具有一定的优点,但是很多数据收集上存在较大困难,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不太发达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半强势有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方法的有效性。因此,基于披露数量和披露质量构建的各种替代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指标有待于继续优化,采用计量方法和统计分析中的主成分分析等考虑多种对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影响的因素,尽可能提高对会计信息透明度计量的准确性是未来研究的重要目标,也是未来研究的难点之一。

作者:高明亮 单位:无锡市气象局

参考文献:

[1]谭劲松、宋顺林、吴立扬:《公司透明度的决定因素———基于理论和信号理论的经验研究》,《会计研究》2010年第4期。

[2]刘峰、周福源:《国际四大意味着高质量审计吗》,《会计研究》2007年第3期。

[3]王艳艳、陈汉文:《审计质量与会计透明度》,《会计研究》2006年第9期。

[4]魏明海、刘峰:《论会计透明度》,《会计研究》2O01年第9期。

[5]贺建刚、魏明海、刘峰:《利益输送、媒体监督与公司治理:五粮液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08年第10期。

[6]周晓苏、吴锡皓:《稳健性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研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2年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2年。

[7]JensenMC,MecklingWH.Thetheoryof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CostsandOwnershipStructure.TheJournalofFinance,1976.

[8]LaPortaeta1.CorporateOwnershiparoundtheWorld.JournalofFinance,1998.

[9]Lang,M.,Lundholm.Cross-sectionalDeterminantsofAnalystsRatingsofCorporateDisclosures.JournalofAccountingResearch,1993.

[10]Lang,M.H,Lundholm,R.J.Voluntarydisclosureandequityofferings:ReducingInformationAsymmetryorHypingtheStock?ContemporaryAccountingResearch,2000.

[11]Shleifer,AndreiandRobertVishny.ASurveyofCorporateGovernance.JournalofFinance,1997.

第三篇:A电力公司管控模式及财务管控

摘要:

文章在阐述相关管控模式理论的基础上,结合A电力公司发展实际,对其如何选择管控模式及如何运用财务管控手段提出建议,同时,为发展转型期的公司在实施集团化运作,提升管控能力提供了思路。又重点分析了管控手段中对财务的管控,强调财务管控的重要性。文章主要针对狭义的管控模式进行分析。

关键词:

管控模式;管控手段;财务管控

A电力公司2007年工作会中明确,要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其中,“集团化运作”最为重要,它为指导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纲领。集团化运作的优势不言而喻,然而对于有众多下属公司的集团,只有正确选择管控模式及加强财务管控能力,才能提升企业整体的运作效率、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综合实力,真正达到集团化运作的目的。因此,采用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战略及财务管控模式是企业集团化运作的重要保证。

一、管控模式概述

(一)管控模式的概念

管控即管理与控制,就是要通过一套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来保证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使命在整个企业集团的顺利实现,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如何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其中不仅包括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还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的确定、集团公司的角色定位等。

(二)管控模式的类型

管控模式整体可以分为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总体来说,操作管控型是集权的一个极端,而财务管控型是分权的另一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三种管控模式各有特点。

(三)管控模式的选择

1.选择原则

要以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集团战略的贯彻实施为中心来合理选择管控模式。比如,对于一些下属企业,它们的运营与集团主业发展方向相关,那么为了确保上下的战略协同,集团可以选择操作型管控模式;而对于另一些与集团主业发展方向无关的下属企业,较分权的模式将会具有更好的效果。并且,集团通常不会死板的采用单一的管控模式,而是要使所选的管控模式与企业总部的战略定位及组织机构相匹配。集团公司为了满足下属公司在业务方面的不同(核心业务、新业务和未来业务)采用不同的控制方式。总之,集团公司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选择依据

一般来说,可以从企业的发展时期、企业规模、总体战略、业务布局、资源关联度、总部管理能力及其信息化水平等因素来综合分析,进行管控模式的选择。

(四)管控的手段

1.操作管控型的管控手段战略方面,母公司负责战略制定,而子公司仅负责战略实施;人事方面,由集团公司来任命各子公司领导层的正职,再通过职工选举产生副职,母公司负责劳动工资总额的管理;财务方面,财务管理体系要由集团公司制定并富足而对子公司的监督,帮助子公司进行筹措,其中,全资子公司实现的全部利润归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无权占用,之后由集团公司负责进一步的利润分配,而对于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母公司将会通过在子公司董事会中的代表行使其拥有的决策权;业务方面,子公司的重大业务均由母公司统一管理,且没有对外投资的决策权。

2.战略管控型的管控手段战略方面,首先由母公司确定一级利润中心的发展方向、把握发展速度、控制发展规模;人事方面,确定一级利润中心重要领导及主力成员的组成;财务方面,母公司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包括资金政策和财务报表政策),要求各企业统一执行,杜绝假帐等,并且负责各利润中心经营成果的考核,审核和批准各公司上报的预算。

3.财务管控型的管控手段战略方面,母公司不再制定战略方案,而是由子公司负责其制定、落实和实施,但母公司会其方案进行审批,再实施过程中适度监督,最后进行战略效果与预期差距的评估;投资方面,子公司无权进行投资管理,只能对母公司制定的投资计划进行实施;人事方面,全部由子公司进行管理,但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由母公司进行任命,并进行考核与监督;财务方面,母公司财务公司负责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以及对外融资等,但利润分配方案可由子公司自行拟定,通过母公司审批即可。总之,无论选择哪种管控模式,都应使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尽可能多的共享资源,并在不破坏各自利益平衡的同时,也可以达到二者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保证二者协同效应的最优化。值得注意的是,集团公司不应死守着一种管控模式不做变化,当企业内外部环境有变化时,应该及时根据这种变化判断现有管控模式是否符合当前环境,即灵活的对管控模式进行调整。

二、A电力公司管控模式选择

(一)选择原则

集团的功能定位是确定管控模式的一个“纲”,它在管控体系确定中起到关键作用。功能定位为具体管控模式的选择、组织形式的确定等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并且可以使总部与下属公司间的相互关系和界面有了明确的界定。公司2007年工作报告将本部定位为战略决策中心、资源调配中心和运营指挥中心。由此可以将公司本部的功能确定为引导方向、资源整合、协同支持、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管理输出六方面。分别指战略制定、资源的配置与分享、战略与财务协同、生产销售等过程的管理、财务及运营等风险的控制,管理输出则包括总结经验、推广技术、培育企业文化、下属业务单元业绩考核等。为了对本部与下属公司间的相互关系和界面给出清晰的界定,管控模式的选择要与A电力公司的总部功能相一致,这样也可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的定位及具体职责的划分。

(二)选择依据

发展时期方面,目前公司发展正处于新一轮发展期的初期阶段(即转型期),需要选择新的管理模式,建立符合这一特殊时期的管理流程及标准。企业规模方面,A电力公司是一家单一城市电力公司,截至2006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达到近400亿元,供电面积1.68万平方公里,职工总数超过了9000人,主营业务收入270多亿元,32个下属单位的规模均小于大部分省级电力公司。总体战略方面,A电力公司的主营业务明确突出,其核心业务是对A地区电网进行建设运营,即保证A地区的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及销售和输电、变电、配电设施的建设。可以看出,A电力公司仍属于一体化经营战略。业务布局方面,由于新的电力法尚未出台且三级电力市场建设也尚未实施,而根据现行《电力法》有关规定:一个营业区域只能有一个供电主体。因此,A地区是公司业务的全部范围,尽管还存在其他区域供电公司,但A电力公司整体仍属于单点布局。资源关联度方面,由于在建设运营电网过程中的各项业务环环相扣,联系紧密(比如电网建设、生产运营、营销服务等业务),业务关联度极高,即使是公司的多经公司、辅业单位业务也离不开与电力供应的联系,因此资源关联度极高。总部管理能力方面,在建制调整前,公司采用车间式管理模式,对于本部来说,在战略制定、资源调配、运营指挥等方面不存在主动决策权。而建制调整后,公司正在探索新的模式,但是没有足够的经验,管理能力不足,其协调配合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化水平方面,以国网公司SG186工程中心,公司正在逐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比如,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信息系统已经在建设之中。可以看出,为了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战略,信息化水平正稳步提高。A电力公司的7个方面均符合操作型管控的判别标准,应采用操作型管控。

三、管控手段———对财务的管控

对财务的管控在管控体系中最受关注,因为财务数据指标是公司管控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管控的核心。

(一)管控目标

通过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管控,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保增长、提质量、控风险、促发展为根本任务,坚持稳健和积极相结合的财务策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推动财务管理创新,提高财务管控能力,全面建立规范、稳健、高效的集团化与集成化财务管控体系,确保财务综合绩效显著提升以及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管控关键

1.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指利用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预算,并以此作为经营基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也会包括预算调整和预算奖惩等,涉及到公司投资、成本、收益、费用等各方面的内容,因而将影响到公司的各个方面。在全面预算管理中,要注意预算管理与战略目标的结合,预算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结合,形成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强化预算的严肃性。预算编制时,要对销售、采购、费用、成本、现金收支、利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预算编制,使公司的预算符合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动态控制;预算执行时,要求财务部门在审核资金支付时,除了审核凭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外,还应将资金预算作为控制的依据;预算分析时,除把本单位完成年初预算、本期预算、时间进度情况作为分析重点外,对于指标未完成的原因更要进行深层的探讨,并且寻求解决方案。

2.资金统一管理

资金统一管理的目标是公司通过对资金流和资金信息的集成化,实现对资金的统一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锁定经营风险。第一,出于对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的考虑,要采用多种融资来源进行融资以便使利益最大化;第二,资金利用率方面,要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合理的控制、调配与监督,比如为了不使资金浪费,可以实行资金审批报账制度;另外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

3.强化结算管控

对电价和电费的收集手段进行完善并对结算的管理控制进行强化。电价管理中的上网侧电价电费管理、销售侧电价电费管理可以对购售电明细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在此基础上,使电价测算、电价分析、购售电预算管理等核心应用得以实现。通过两级数据中心实现与营销、交易系统数据集成,流程贯通和业务协同。通过财务管控系统建设,成功实现了新营销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无缝集成,实施传递电费明细数据,数据共享。

4.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和监控措施

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增强现财意识,提高企业对风险的应变能力;为了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建立财务风险预警评价组织,为投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增强财会人员职业判断力,及时准确估计和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并能提出解决方

案;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A电力公司在此发展背景下,应采用操作型管控模式。他可以实现公司的优劣互补及协同效应,并对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集中管理;而对于一些核心业务,比如营销、配电等,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这样既可以表现出公司本部的管理职能,又可以使基层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得到调动。选定管控模式后,公司应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及其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使其实行时保持与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体系的紧密联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管控模式的作用,尤其是对财务方面的管控。总之,管控模式的选择与运作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实际应用中,要坚持“切勿急于求成,谋定而后动”的原则,充分考虑组织变革的承受能力,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步骤、分阶段的实施,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作者:杨琳琳 解宇欣 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群.浅谈公司财务分析实现公司管控目标[J].管理学家,2014(03).

[2]姚远.沈建荣河南开心一方公司财务管控模式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