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工作意见范例

安监工作意见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1

安监局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真正做到“三个到位”。今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

1.除每月定期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外

还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了《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为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一只强效的“镇静剂”。

2.责任明确到位。

年初,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位副县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县安委办分别与23家乡镇、30个成员单位和全县的重点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控制指标和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乡镇、部门和企业,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明确了不同的工作任务和控制指标,在今年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起了很大的助理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自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遵循“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原则,检查的范围涵盖全县各生产行业、领域,并突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遵循“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为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4个阶段进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企业自检自查的同时,县政府组建由安监、交通、建设、质监、经信、水利、交警、消防等部门牵头组成的联合专项检查组,分别深入辖区各层面(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开展各类检查212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420户次,查处各类隐患130条,目前整改完毕120条,整改率92%;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55场次,发现隐患33条,整改33条,整改率100%。共接到通过群众举报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16件,排查隐患3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我局共开展了2次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五大专项整治

自昆山“8.2”特大事故发生后,县安监局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粉尘防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聘请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县经济开发区、青阳园区和部分乡镇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会诊、评审和验收,专家组在我县活动期间共查出较大隐患67处,停业停产整改20家企业,通过痛下决心,彻底整改,所停产整改的企业目前全部恢复生产。同时聘请市专家组对我县危化品企业、涉氨企业、铝镁粉尘技术性比较强、危险性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把脉诊断”,彻底全面的排查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六打六治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县安委会印发了《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我局及时召开“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县“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成立相应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协同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中石化鲁宁输油管线境内被占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交办、会办;对泗州商场一楼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对富园广场地下商城、北辰国际会展中心消防安全问题实行挂牌整改,限期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行动中,我局集中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烟花爆竹商店650家次,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商店11家,扣押非法烟花爆竹126箱。向危化企业下发了安全隐患自查表,要求限期自查整改,共检查各类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涉氨制冷企业150家次,发放整改指令书11份,取缔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企业2家,责令停产整顿1家。

三、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依旧采取分组包片、集中作战,定目标、定责任的措施,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局人员分成5个专项工作小组,深入乡镇、经济开发区进行宣传动员,并根据企业生产“八大类”性质,各类实行一个“蓝本”打包操作,全面进行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工作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今年我局共选拔各行业领域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33名,进行达标专题培训,使其成为指导企业开展安全达标建设的核心力量。到目前为止,我县完成三级标准化验收292家,小微企业达标168家,待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6家。到目前为止已超额完成全县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达标工作的目标。

四、加强县、乡两级和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召开了全县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会

部署和安排我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2.我局举办安全隐患治理知识培训班

对全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既保证了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的顺利推行,又推动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建设监理园区安监机构。

目前我县已经成立了县经济开发区,青阳机械零部件产业园区建立安监机构,形成了乡镇、园区、县城三块完美对接体系,大大缩小了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的难度。

4.分片包管。

我局以“领导班子”为组长共分成5个专题小组,每组包保不同的乡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由点及面地推进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我县已实现县、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并与省级隐患排查系统对接,实现安监部门、行业、企业全覆盖,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按规定时限定期上报隐患排查信息。据统计全县已经录入了873家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职业健康192家,共排查出隐患1226条,已整改1200条,整改率98%。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精心组织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同时,指导全县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投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动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彩旗、气球、挂图等,营造了全民参与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新《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

不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强化其责任。到目前为止,县安监局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职业卫生、水利、供电、农药油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及特钟作业人员培训以达3000人以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已近覆盖全县所有的企业,远远超过了市局下发的宣传和贯彻的目标。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经营意识。

今年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换证年,我局更加省、市局下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换证条例和相关的要求,联合乡镇和园区安监所对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条件和安全状况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本着“安全于民、放心于民”的宗旨对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重新布点,剔除了许多风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并组织了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经营零售安全知识培训,告诫了相关人员烟花爆竹的销售、存储的方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应急处理办法,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县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2

一、返岗人员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单位防控工作和相关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轮休制度,适时安排返岗人数。暂不返岗的轮休人员,配合安文街道云山社区开展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返岗人员、轮休人员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二、从严管理人员

1.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在博物馆卡口设立测温点,所有进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一律佩戴口罩、一律查验通行证。如有发热症状不得入内,并做好登记。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配合检查检测。2.为落实“受控进入”要求,减少来访人员,禁止因一般性事务来访的人员、车辆进入。对上班时间内的外来访客,细化信息登记,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三必”(必须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必须实名登记并留下手机号码)。访客接待单位负责来访人员的确认、引导,接待单位电话同意后,派人到卡口接入,访客在院内的活动由接待单位全程负责。非工作时间谢绝一切外来访客。3.上班的所有干部职工私家车一律停在地下停车场内。4.没有特殊情况,电梯停止运行。

三、切实加强食堂就餐管控

1.疫情解除前,食堂不提供伙食,提倡干部职工回家用餐,并由办公室提供应急物资。2.在单位应急用餐的,各干部职工必须清洗双手、在各自办公室、室外等地分开用餐。3.用餐结束后要做好垃圾分类,不得将餐盒与剩饭剩菜一起丢弃。

四、加强会议室的使用管理

控制会议室的使用,除班子领导召集的会议以外,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减少人员聚集,以防交叉感染。

五、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管理

需派车单位,指定专人联络用车事宜,对乘车人员,由各单位负责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乘车过程中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下车时不得乱丢口罩。

六、做好单位内部管理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减少人员聚集,督促做好自我卫生防疫,要做好办公场所的定时消毒和通风,一律暂停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创建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发展新跨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2014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方针政策,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为全镇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生产事故,确保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指标继续下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我镇人多地广,行业种类多,安全生产工作十分繁重,为此在具体措施上:一是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煤矿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工作;三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不断深入开展;四是充分发挥镇、村居、组干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五是抓好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级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用各种会议、墙报、标语、宣传点等形式,认真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速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各级干部要加强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在全体村居民中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的普及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理念和自防能力;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加强行业岗位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新工人培训考核准入制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遏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最大限度避免生产事故发生。四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工作,以安全进村、居、进企业班组,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各行各业抓安全、人人事事保平安的安全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

在抓好日常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以道路交通、“三线两管”、矿产品开采、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地质灾害、工矿、建筑、水上船只、用电和消防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千方百计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督察力度,促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为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防止一般事故,真正使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镇党委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责成镇纪检监察和安办加大对全镇安全工作的督查监管力度,对责任单位工作状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对安全工作避而不理,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或处置不及时造成后果的人和事,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促进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4

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是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我县通过多年的努力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扩大,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目标发展。2005年3月我国颁布了《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卫生部又按照《条例》的要求,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规范》及当前的计划免疫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影响因素,促进我县计划免疫工作的落实,迎接省卫生厅2014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检查,我局决定于2014年11月12--15日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开展2014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

(一)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及《规范》的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二)了解当前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调整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入册、建证率、糖丸、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八苗”全程接种率、“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单苗基础、加强合格接种率达到目标要求。

(三)评价查漏补种工作常规开展情况、AEFI监测情况及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等情况。

(四)评价县2014年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落实情况。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

1、免疫规划管理。

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内容,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全面评价免疫规划接种实施、资料管理、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1)《条例》和《规范》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包括: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考评情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情况;疫苗接种记录及登记情况;流动儿童接种管理及查漏补种情况。

2)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入册建卡、建证率;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和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接种率;免疫服务形式;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疫苗与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安全注射;督导考评;宣传培训;资料管理等情况。

2、接种率调查

(1)新生儿入卡、建证率:每个调查单位随机调查201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5名,调查入册、建证率、首针乙肝及时接种免疫情况。

(2)基础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1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①入册、建证率、②、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类疫苗及时接种率;③、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甲肝疫苗基础免疫单苗合格接种率;④、“八苗”全程接种率和“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

甲肝疫苗接种调查年龄组可扩大到2011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直到甲肝疫苗接种适龄儿童满8名即可。

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单苗基础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2月龄内完成,甲肝疫苗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

(3)、加强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百白破(无细胞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率。

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24-30月龄内完成。

(二)调查方法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6名,卫生院计划免疫业务骨干9名,分成3组完成检查工作。

1、免疫规划资料管理

(1)现场查阅资料;

(2)核对实物;

(3)数据逻辑分析。

2、接种率调查

(1)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2)调查方法:采取入户调查、询问家长、核对接种卡、证记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3、入学入托工作督导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四、结果判定及评分

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本次评分标准参照《县2014年年终免疫规划督导评分标准分解表》进行量化评分。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与通报

接种率调查的资料由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进行整理和分析,结果上报县卫生局,督导结果通报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

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本次考评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及卫生院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全县分3组进行检查。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占2014年综合考评检查的60%(其中2014年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5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领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最基础的民生理念,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和“三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要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按照讲话要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

二、总体目标

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工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企业厂长(经理)安全责任制度》及《车间、班组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层层有落实,人人懂安全,面面有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支持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抓好动态管理。根据人事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因领导变动影响抓安全工作的责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抓好全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指导工作。各村(居)委会、各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应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兼)职人员,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3.镇政府每季度组织辖区内厂长(经理)、安全员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企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工作例会。同时,完善企业每半月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此项工作由各企业安全员负责落实上报。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各企业应当根据各企业情况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强化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演练。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等活动为契机,经常性组织企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讲座、竞赛、测试、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行政村要加强村民用电防火防灾安全宣传和管理。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观念真正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2.强化安全及新技术教育的培训,抓好安全生产。不论是矿山井下企业、生产性企业,还是服务性企业,依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新招收工人必须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各企业在年初要制定出《安全资格培训、教学计划》,并报镇安办备案。

(三)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强化企业现场管理

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对漠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产整改直至关闭,以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1.煤矿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强化民爆物品和电力供应方面的管理。认真落实已关闭矿井反回潮巡查责任制,明确分片责任挂包制度,明确巡查周期、巡查责任人及职责,建立和完善巡查登记、报告、建档制度。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镇分管领导、安办、煤管站及各矿负责人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2.非煤矿山。切实抓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全面完成露天矿山、地采矿山、排土场和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采矿秩序整顿,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防非法开采和已关闭、取缔的非煤矿山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重点矿山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行机械化铲装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完善地采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实现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3.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载体,以企业诚信机制建设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手段,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企业内部层层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培育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高危行业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示,形成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与行为制约;积极探索企业安全诚信管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动安全生产考评结果在相关许可中的前置应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着力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常态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加强民爆物品、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强化基础工作。规范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领用、清退、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和民爆物品外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严禁民爆物品私藏、私拿、私用、转借、转让、转卖、赠送或丢失,严禁向非法矿山转供民爆物品,严格限制停产整改工作面的民爆物品的供应量。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6

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我局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安监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监察大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计时间截止当年的12月底。

三、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和40%。我局奖励性绩效主要用于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完成工作时间、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等,考核实绩好的给予一定奖励。

四、绩效考核的程序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一)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职工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根据岗位特点,由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3.单位考核。在个人自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单位党组对照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并确定其考核等次。

4.结果告知。绩效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可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考核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示或告知工作人员。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须记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同时报人社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和岗位进行兑现。①考核不合格的奖励绩效工资不超过基数的50%。②考核合格的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基数的100%发放。③年度考核优秀的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基数的110%发放。

五、相关规定

(一)经上级批准人才派遣到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局事业编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理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3)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损害部门形象的;

(5)连续旷工或病、事假超过有关规定的;

(6)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7)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7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1.建立特派员制度。实行每个村(居)委会派驻1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特派员,由向全镇19个村(居)委会派驻特派员(详见附件1)。特派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所驻村(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村特派员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1)做好疫情防控。每个村要组织两支宣传队下村组疫情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为每户贫困户发放2个口罩,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劝阻社区、村组人员非必要聚焦;做好社区、村组管控,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发热人员及时转诊;做好县外返泰返岗返工人员摸排;搞好村居环境卫生。(2)做好脱贫攻坚。监测排查疫情影响精准脱贫风险问题,摸排收集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差欠情况,贫困群众因疫情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做好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完善村扶贫工作室软件资料,督促帮扶干部完善“一证两册”。

2.开展线上线下“两个帮扶”。全镇所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全部到岗到位,帮扶干部要按照三个可靠(帮扶干部安全可靠、交通方式安全可靠、驻地疫情安全可靠)的原则,开展线上或线下两个帮扶。线上帮扶,即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进行对接、了解情况、分类指导、协调推进;线下帮扶,即帮扶干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深入贫困户家中,调研核准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帮扶干部要及时向贫困群众通报疫情疫况,宣传防疫防控知识,帮助掌握防控方法,督促贫困户搞好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与此同时,全面核查贫困户在收入、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受疫情影响情况,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加强用工、生产资料、销售渠道、技术保障的对接和协调。2月25日前,帮扶干部将线上或线下掌握的情况,填写好贫困户受疫情影响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2),交所在村特派员汇总,特派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统一汇总报镇扶贫站。

3.开展“四个摸排”。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摸排,二是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摸排,三是对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监测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在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状况,重点监测贫困户、边缘户在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因疫情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统计表(附件3)和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统计表(附件4),于2月25日前报镇扶贫站汇总。四是对本村的产业扶贫项目(基地),有扶贫功能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以及村级光伏电站,因疫情影响产品销售、用工、还贷、资金等情况(详见附件5),于2月25日前报镇扶贫站汇总。

二、全面落实脱贫举措。

1.落实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各村(居)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受疫情影响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物资需求情况,掌握基本生活保障动态。镇民政所、镇劳保所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落实工作。简化低保审批程序,对疫情期间新增的符合低保保障条件家庭,收集申请人基本资料后,及时审核审批。同时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影响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可直接纳入临时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经办手续。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2.组织恢复农业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组织贫困群众因时因地恢复生产,对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帮扶干部鼓励贫困户利用自有土地发展叶菜种植等“短平快”项目等。对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的实际困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集中组织货源,统购分散发放,帮扶贫困群众及时恢复生产。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资料短缺、用工不足、产品销售不畅、资金短缺的产业扶贫项目,优先落实复产复工、贷款贴息、产品销售等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帮扶产业基地恢复生产。

3.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各村(居)、帮扶干部要对因疫情期间小额信贷即将到期的贫困户进行提醒(贫困户小额信贷名单见附件6)。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信贷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应按规定予以展贷或续贷1年,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影响造成小额信贷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4.积极推动产销对接。一是要全面摸清扶贫农产品滞销情况,协助扶贫经营主体、贫困群众主动对接超市、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市场,让产品进社区供应点、进便利店、进超市、进市场便捷销售。二是大力开展网上销售,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邮乐购”线上销售渠道,相关滞销农产品信息,畅通扶贫基地和贫困户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三是严格按照县工会、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泰工字?2019?90号)文件精神,在每年工会福利采购中,优先购买人均不低于300元的扶贫属性农产品。各帮扶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一村一社一基地”认养等立体式消费扶贫体系,深化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六进”活动。

5.积极帮扶贫困群众返岗稳岗。一是要及时核查掌握全镇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需求,为下步精准培训和二次就业做好准备,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招工招聘信息。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积极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提供贫困人口,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较多的企业及合作社,纳入就业扶贫奖补,对年内新招用贫困户人员并实际务工3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300元/人补贴。二是要强化交通补贴政策落实,各帮扶干部要协助贫困外出务工人员收集申报材料。三是开发疫情防控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先开发、后审批”的原则,积极开发镇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优先选聘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

6.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严格落实疫情免费救治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因疫返贫致贫风险。各村(居)、帮扶干部要开展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采取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源头防控。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8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单位、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方面各种不可控因素叠加的新情况和新风险,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红线思想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逐项对照职责清单,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要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迁就姑息。

二、突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单位、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迅速行动起来,在“五一”节前,对本辖区、部门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岗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及相关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液氨、民爆物品、消防、教育、农业机械、旅游、林业、食品、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