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民生工程监督意见

区政办民生工程监督意见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年全区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年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区政府《关于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以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年民生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区年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民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广大群众要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工作重点   ㈠确定审计内容。区审计局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上,将把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作为审计重点。除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任务外,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根据实际选择一些重点项目,制定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   ㈡强化资金监督。为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区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各级财政分担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   ㈢保障工程质量。区审计局将针对工程建设类项目的特殊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跟踪审计和滚动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有关事项,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及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造价是否真实,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良好,项目后期管理是否科学并达到预期目的等方面的问题。   ㈣加强分析研究。区审计局将在坚持揭露、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将密切关注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数据库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㈤加大整改力度。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民生工程牵头责任部门的沟通,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协作,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审计结果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加强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民生工程实施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㈠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审计局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工作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邦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徐成发兼任联络员。   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定期研究民生工程资金审计会议制度》、《民生工程资金审计项目责任制度》、《审计组工作制度》、《民生工程资金审计整改制度》和《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㈢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审计工作转型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运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工程建设。   ㈣强化工作督查。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民生工程协调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抽调审计业务骨干,参与民生工程各项督查工作。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在向区民生工程协调领导组汇报的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以提高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