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依法行政创建方案

区政办依法行政创建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十二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区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特色示范创建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总体思路   在巩固已有示范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政府法律顾问组四项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三绿三宜”现代国际旅游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三、示范创建内容   ㈠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⒈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全面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旁听听证、行政复议专员等相关制度。   ⒉拓展行政复议案源。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与信访部门及社会法律机构的有效衔接,引导群众用行政复议手段来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维和止争的主渠道作用。   ⒊强化复议队伍建设。继续充实行政复议办案力量,强化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设,以求真、务实、高效的作风办理每一起案件,确保经得起法律的审查、历史的检验,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⒋放大复议社会效果。认真研究个案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预案,为区政府完善行政管理、提高决策质量提供参考和依据。   ㈡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⒈严格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未经立项批准的一律不予制发。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意见征求、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审查备案和集体讨论决定率均达100%。对未按程序要求制定的文件,一律不得施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⒉依法举行公开听证。结合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直接听取管理相对人意见,确保文件执行力。   ⒊认真组织测评清理。认真组织开展全区第5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年以前出台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并有针对性地选择2—3份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修改或废止。   ⒋加强文件层级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卷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继续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全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范围,全面修订案卷评查办法,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   ⒈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项、国务院明文取消的事项、省政府明文取消的事项、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事项、没有依法设立的事项、实施主体错误及其设立不适宜当地实际情况等事项予以取消。   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启用新建的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强化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不断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工作,凡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在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确保许可项目进驻率提高到90%以上,力争实现窗口外“零审批”目标。   ⒊优化行政审批项目流程。结合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的启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企业登记、基本建设、便民服务“一条龙”服务机制,对并联审批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审联办、限时办结、一表收费”的操作模式。继续巩固和完善一审一核、超时默许、缺席默认、绿色通道和为民服务全程等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工作和电子监察督查系统建设。   ㈣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   ⒈整合政府法律专业资源。建立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制度。将原来分散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局限于对本乡镇、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纳入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   ⒉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聘任新一届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由往届的2名增加至4名。在此基础上,从乡镇、政府部门选聘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日常法律事务及相关行政事务,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并提供建议,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涉法事务,形成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共同协作、合理分工的工作体系。   ⒊加强法律顾问组工作管理。建立《法律顾问意见书》负责制,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其承办的政府事务,必须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建立法律顾问组参与法律事务统计制度,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全年参与区政府法律事务统计工作,并据此对法律顾问组履职情况予以评价。   四、实施步骤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年3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年2月至4月)#p#分页标题#e#   制定并出台《区年度依法行政特色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至9月)   根据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内容,排定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予以推进,确保各项示范创建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年10月)   全面总结特色示范创建工作,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迎接市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各项规章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维和止争的主渠道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清理及实施后评价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备和监督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法律顾问组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组在行政工作和涉法事务中的咨询、顾问和参谋作用,切实提高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