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建筑节能指导意见

区政府建筑节能指导意见

区住建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墙材革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等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踏踏实实,全力以赴抓好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一、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即执行率100%),并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一)注重“源头”,狠抓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向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宣传墙改政策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墙材及节能门窗等材料的应用与推广,从源头上保证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

(二)多错并举实行“禁实限粘”,大力推行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和推广。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加强使用新型墙材的备案制度;三是加强新型墙材专项资金的征收。四是把新型墙材的应用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大力实行施工现场节能信息公示制度。

(三)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通过设计审查;对未通过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且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坚持规范管理与示范引导相结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继续强化开工前、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各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节能重要部位实施情况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查验;强化对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监督抽检,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按节能设计新标准建造。认真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全区形成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五)注重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安排专人专管,强化业务学习,加强业务管理,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六)把新建建筑是否执行节能标准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是没有按照节能标准施工的工程一律停工整顿,并强制执行。

二、认真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为全面推进我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我们通过走访、座谈、电话、印发明白纸、宣传单、小册子等加强宣传动员,并召开了各建办主任和区直有关部门会议,并对全区改造任务进行分解。我们未雨绸缪,尤其是膏城花园的改造,今年年初就与石膏工业园管委会领导对接、协调,研究改造方案,7月1日一期工程的护结构改造就已动工,目前其改造已全面铺开,总计70栋楼,改造面积达到30多万平方米。另外,在住建局宿舍楼和十二中教职工宿舍楼的示范带动下小区等内的部分机关宿舍楼也正在积极的筹备中。

三、积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认真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建筑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花园、山庄、小区一期、镇庄村旧村改造、东区多层住宅和联排住宅等都实现了“四同步”,超额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大力开发利用地热地能,粥店社区安装了地源热泵。以上这些工作都大大促进了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住建局要认真履行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责任,着力抓好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全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利用,鼓励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工艺、工法向工程建设标准和应用转化,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