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巡课制度的通知

校长巡课制度的通知

各完(高)中、职中、初中、中心校、民办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局《高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地实行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教学“五认真”,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实现教风和学风的良性循环,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结合我县学校教学管理实际,在中小学全面实行巡课制度。

建立和实行巡课制度,是以转作风、保安全、提质量为主线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就是要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更好地突出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教学过程监控为手段,逐步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走向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使教学常规和学习常规内化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一、巡课的主要内容:

1.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坚持依法执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上足、教好各类课程,坚决做到学生、教师、教室、教务处的课表一致。

2.教师教学行为与方式。“学讲方式”等课堂教学模式的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规范等。  

3.学生学习状态与学习方式。

4.校园环境巡视及安全隐患排查。

二、巡课工作要求:

1.参加训课人员以学校校长为主,副校长参与,共同组成学校巡课小组,分工协作。

2.每天至少巡课一遍。包括所有正课和自习课。

3.巡课过程中,要随身携带《巡课记录表》,认真填写现场记录,并签字留存。

4.巡课具体时间由巡课人员根据各自的课务情况决定,但要体现随机性和经常性。

5.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教师交流。淡化批评和惩罚,强化监督、指导和改进。

6.巡课小组要定时总结,并在每周例会上反馈巡课情况。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