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生态功能区禁牧通告

全乡生态功能区禁牧通告

一、禁牧的重点区域

所有封山林地、耕地、绿化用地,生态脆弱、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荒山荒坡、重要水源涵养区以及草原补奖政策中规划禁牧的草原区统一实行禁牧。全乡草原补奖政策中规划禁牧的草原面积4.96万亩。同时,乡道沿线、草场退化严重的村一律禁牧,重点是禁羊。

二、禁牧的责任主体

禁牧工作实施的主体是乡人民政府。禁牧区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禁牧管护组织,明确管护责任,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措施,解决管护经费,乡与村、村与户要层层签订《禁牧与管护责任状》,进行常年管护。

三、禁牧的处罚措施

在禁牧区、项目区、保护区、封育区放牧,损毁禁牧设施和规定区域禁养羊而屡禁不止的,按《禁牧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外,取消该户和该村享受草原补奖、退牧还草、后续退耕还林等项目及其它优惠政策。对阻止和妨碍以草定畜、舍饲禁牧减畜工作的农牧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

各村要对禁牧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告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面贯彻,确保禁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