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保险运营进程分析

军人保险运营进程分析

本文作者:张艳 单位:部队科技处助理员

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军人保险基金也是一种社会资源,通过基金运营把军人保险基金投放到社会生产领域,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产生盈余,扩充基金总量,使这部分闲置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可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商品的角度来看,军人保险基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专项资金,具有资金的普遍属性,资金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值和增值。也就是说,只有将军人保险基金以一定的运营方式投入到社会生产领域,才能使这些资金发挥作用,增加军人保险基金总量。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是降低通货膨胀影响的客观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适度的通货膨胀率是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对军人保险基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使国家、军队和个人积累的军人保险基金贬值,另一方面,它使军人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因为随着通货膨胀而来的是军人生活费用的增加,为了保证军人的生活待遇不降低,必须增加他们的保险金给付。解决市场问题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市场渠道,要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又不增加军人保险基金筹集的负担,只有通过一定的投资方式实现军人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是提高军人保险保障水平的需要。军人保险待遇不能停留在固定水平上,而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物价水平的上升相应地调整提高。国家整体经济水平上升后,国民收入及分配到劳动者身上的劳动报酬也相应提高,军人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应该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成果。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履行职责时付出和损失远远高于从事一般职业的社会公民,显然军人保险享受的保障程度应高于社会一般水平。

军人保险基金实施市场化运营的可行性

首先,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提供了条件。中国是全球二十大财富市场之一,中国财富的增长率是全球平均增长率的两倍。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一个全面的转型期,成熟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多,基金投资的资产组合方式也越来越呈现多样化。保险基金入市已是大势所趋。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保险资金入市等政策的推动下,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这一转变为推进市场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即专业的市场研究、投资群体的大量涌现,使得证券投资专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这种变化,不仅在客观上要求军人保险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而且为军人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准备了一个较好的专业投资市场环境,为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提供了运行的基础。其次,我军军人保险基金积累已初具规模,为实施市场化运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我军实施军人保险制度已近十年时间,保险险种由原来单一的伤亡保险增加到了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随军配偶未就业保险等,退役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形式的军人保险也正在积极筹划中。随着军人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保险制度的日趋成熟,我军军人保险基金积累规模也日益扩大,这为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再次,国外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成功经验,为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军人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正逐步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军人保险基金已实施市场化运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美国、俄罗斯、德国等军事强国均将政府强制的军人保险的一大部分交给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如美国政府的退伍军人事务部只承担人寿保险,其他种类保险都交由商业机构经办。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和我军的实际,完全可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基金市场化运营新路子。军人保险基金与商业保险基金一样,对其在市场上的运营,不仅仅要保值,而且要力求增值,向市场要保障力,以更好地保障全体军人的生活,提高官兵的积极性,增强部队战斗力。

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模式选择

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主要面临着三大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如因利率、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二是信用风险,市场化运营要求军队作为投资者必须依托投资机构,而这些机构的信用情况给军人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信用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因市场化运营具有周期性特点,使得保险基金赎回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延滞,给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带来流动性风险。因此,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模式的选择,必须坚持“安全性好、收益率高、流动性强”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保值增值。鉴于我国社会发展现状,除传统的定期存款、购买国债等投资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模式。随着我国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战略部署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将会成为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源动力之一。与其他投资模式相比,军人保险基金直接投资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建设具有规律性。基础设施建设往往与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相一致,根据国家发展目标和市场规律统一部署,有国家政策扶持和财力支撑。二是资金投入具有长期性。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会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收益。三是投资基础设施收益具有稳定性。基础设施建设均以政府投资为主,尤其是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信用风险。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军人保险基金可考虑投资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应充分考虑军队的特殊性。军人保险基金引入商业保险管理模式,实施市场化运营,不能与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资金投资模式完全一样,应根据军队的实际情况,落实保密规定,不改变现行军人保险基金收支、存储的审批权限和管理机制,合理界定军地双方的权限职责,地方不得以审查投资项目为由干预军队内部正常的运作程序,投资双方应建立互信机制,采取公对公的形式进行基金运营管理。就军队而言,应始终把安全性原则摆在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的首位,不宜选择投机性较强的投资工具,如实业投资、信托投资、股票投资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跟所有资金运作一样,应努力追求效益最大化,并根据军人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规律,满足其流动性需求。#p#分页标题#e#

二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应兼顾平时与战时的转换问题。平时要考虑战时,战时要联系平时,要从两方面的视角去审视军人保险基金市场运营与战场需求的内在联系。在目前情况下,由于我国经济保持以较快的速度健康发展,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投资的大环境较好,能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军队建设需求规范操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或进入战争条件时,由于军人面临的伤亡风险加大,军人保险基金需给付人员数量增加、资金支付总量激增,加上战时国家财力保障重心的转移,必然对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造成巨大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因此,军人保险基金实施市场化运营必须同时兼顾平时运营和战时需求。

三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必须有完善的法规体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规制度是一切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军人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在市场中进行的,它的投资管理也应建立在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军人保险基金的各项投资规则应在军人保险法规中加以体现,以确保基金运营活动依法进行,保证基金的安全,保障军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出台了军人保险的立法,以规范和保障军人保险的推行,如法国的《军人社会保障法》、俄罗斯的《军人地位法》等。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保险基金管理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军情出发,吸收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尽快出台以《军人保险法》为龙头,涵盖涉及医疗保险、伤亡保险、养老保险、随军配偶未就业保险、保险基金投资等包括军人现役和退役期间的伤亡、疾病、养老、遗属照顾、子女教育各个领域的配套法规体系,保障军人权益,确保安全、高效、规范地运营,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四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需建立完备的监管体系。军人保险基金是军人保险的财力来源,它的性质和运动规律决定了其存储上的安全性和使用上的合理性,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和要求就要实施监控。军人保险基金是一种货币资金,其存在形态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基金等投资方式。现阶段市场化运营一般宜选择有资质的投资理财机构合作,对保险基金运营监控体系主要应从内控制度上着手。实施基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保费扣缴制度、预决算制度、给付申报审批制度、保险行政与基金分管制度等,对保险基金的筹集、营运、使用等活动进行监控。

五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要求建设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队伍。军人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必须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既要保证基金的安全,又要保证基金高效运行,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这对从事军人保险基金运营工作的人员来说,需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不但要具备经济、金融、法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适时根据国际或国内投资市场行情,正确研判投资走向,规避市场风险,具体操作熟练,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确保军人保险基金运营安全、有效。尽快建立由投资专家和高水平的投资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投资机构,是军人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必须采取的措施。其主要职责是对每一项基金投资运营进行论证决策,对资金调度、投资策略、资产分配等实行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