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核心课程考试思考

高教核心课程考试思考

 

自学考试教育是在社会自学活动的基础上,以普通高校教育作为目标参照系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在考试标准的制定上,还是在专业设置上,自学考试教育均把普通高校作为基本的参照系,与此同时,也体现自己的特色。至今,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设置仍局限于学科课程考试,命题模式仍局限于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其所谓的“综合课程”考试也仍是学科考试性质,因其“综合”是对自考形式无法开设过多课程,又必须保证必要的教育内容的矛盾解决办法。例如,把“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合并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把“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合并为“高等数学(二)”等,这种所谓的“综合课程”本质上是将两本书订成一本书,对考生而言只是加大课程内容学习量,对命题而言只是扩大覆盖面而已。这种“综合课程”考试实际上仍是学科课程考试,命题也仍是学科命题。更甚的是,过大的学习量仅凭一张试卷,一次考试进行检验,难免挂一漏万,影响考试效度,加重考生的学习应考负担。   一、自学考试增设“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科目设想的由来   (一)基于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就人才来说,未来社会越来越需要既专且博的人才,不仅要具有某一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要具有根据社会发展变化而改变并适应不同工作类型的知识和技能,更要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就应用型人才而言,主要是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来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是将研究成果向生产、流通、社会服务等领域转移,其知识能力结构是“综合式”的“、集合式”的,即“广而博”。显然,这是我们所需要的,也正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要培养的。但是,在现行的自学考试课程体系中,学科间知识和能力彼此割裂、分离,同时又较少有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容。这一状况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格格不入。目前,自学考试各学科的考试内容更多地反映了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存在、变化和发展的某一局部或某一层面、某一阶段的内容,这是由学科教学、考试内容和方法决定的。这种方式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尤其对专业型学科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来说更是如此。但是,自学考试作为一种高等教育,即大学考试在为需要专门知识的职业作准备时应起到这样的作用:促进对构成该职业基础的各种、一般原理作富于想像力的思考。这样,学生在进入专业技术的学徒训练期时,他们已经锻炼了那种富有想像的思维能力,即把具体事实与普遍原理相结合。[1]   换言之,自学考试要全面有效地检测和评价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因此,自学考试增设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是我国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高考改革经验的借鉴   近年来,我国的高校招生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方面经历了较大的变化。在考试科目方面,新一轮改革提出“3+X”科目设置方案到“综合科目”改革实验再发展到近年的“3+综合”科目设置方案。其中,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考试,一般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它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2]这些都是对我国教育状况以及人才状况的变化趋势的客观而又积极的回应,也是对考查学生创新潜能的有益尝试。通过实践,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与形式不断完善,不可否认,综合能力考试有利于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自学考试要突出创新能力考查,可借鉴高考设置综合能力考试的经验,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增设“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科目。   (三)增设“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的必然趋势   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人事部考试录用和人事考试中心为满足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行了一些能力测量方面的尝试,开发了今天已得到广泛应用的《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简称AAT)》和《企业管理能力测验(简称MAT)》。这为开发教育领域中的能力考试提供了很大的启发。今天在教育领域,尤其是在高考中加强能力考查已没有争议。对于加强能力考查则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是在现有考试中加强能力考查,即在学科知识考试基础上增加对能力考查的比重。另一种是增加能力考试的思路。这种思路主要是受到美国SAT和GRE的启发。SAT与GRE中均有独立于各个学科考试的能力考试。[3]自学考试作为一种考试制度、教育形式,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教育接轨,笔者认为有必要开始组织力量开发研究具有自考特色的“核心课程综合考试”。这不仅是考试科目的调整,更是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的深化。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所通过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它继续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这是21世纪自学考试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从单一的学历教育考试转变为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是我国自学考试教育制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之一。潘懋元教授曾指出,要得当地运用考试,包括考试内容与考试方法两个方面,关于考试方法,他说:“要改变一份考卷考各个层次、各种科类学生们的做法。在大众化教育阶段,办学形式是多样化的,既有学术型的精英教育,又有大量的应用性、职业型的大众化教育。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不同,考试内容与方法也应多样化。”[4]   二、自学考试设立“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科目的测量学研究   (一)“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的考试目标   自考“核心课程综合考试”是指建立在若干核心课程基础上的学科能力综合测试。它不是一个专业中各门学科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核心课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学科能力综合测试。“核心课程综合考试”属于能力测试范畴,测试目标是学生的能力水平。但学科能力综合考试目标却不可能不包括知识目标,这是因为能力测试试题必须以知识为载体,以具体的知识形态出现的。现行自考各专业的学科所涉及的知识,多是基础性知识,所考查的能力主要是单一的学科能力。“核心课程综合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则具有综合性,所考查的能力,主要是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自考“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科目不是一门新的课程,它无需准备,不会增加考生的备考负担。其考试内容是根据各专业开考的专业课程内容确定的,不必在已有的课程之外增设以应对综合能力考试为目的的“综合课程”。同时“核心课程综合考试”也不同于现有某些专业的具有综合性质的课程考试。自学考试中现有一些专业的课程是把两门及两门以上相关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在内容上虽具有综合性质,但与“核心课程综合考试”不同。#p#分页标题#e#   (二)“核心课程综合考试”的命题策略   “核心课程综合考试”命题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侧重考查考生获取新知识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在具体的命题操作中,应注意各学科尤其是高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为此,我们认为可以通过采用新情境和设计新题型的途径来实现自考突出能力考查的目标。广泛取材、设置新情境、采用新材料有利于摆脱教学和教材的习惯模式,排除因死记硬背或机械操练而获益的可能性,从而增强能力考试的鉴别与预测功能。尤其涉及综合的问题,任务与情境应是新的,或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教学中采用的,否则其成果可能是一个记住了的综合结果,而不是学生所创造的新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真正的应用能力,只有利用新情境(材料),才能客观、真实地考核。此外,还应重视测量载体的多样化,因为不同的测量载体会影响所考核能力类型及考核的深广度。要根据专业学科的性质特点选用不同的测量载体,注意语言文字、图形、数式、变量载体的合理配置,全面考核考生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   三、自学考试“核心课程综合考试”与高考“综合能力考试”的比较   (一)考试类型的不同   任何一种综合能力考试,都有其特定的测试目的。明确考试目的是我们制定测试目标、选择测试形式和内容、编制测试题目的主要依据。高考与自考的测试目的是有差别的,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二者的综合能力测试也是属于不同类型的。高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其测试目的在于鉴别学生的不同程度,以选拔能够适应大学学习水平的合格高中生。其考试结果是在学生所得的成绩的相互比较中加以解释,理解其意义的,即考试成绩反映的实际上是每一个考生在所有受测考生中所处的相对位置。因此,高考“综合能力考试”是常模参照测试。自学考试是一种总结性考试,是一种课程的掌握性测验。自学考试作为一种高等教育形式,考试的目的在于对自考生的学习能力的总体水平进行全面的评定,即是否掌握了所有课程或知识,是否达到一个事先确定了的目标,并以测验结果决定其可否毕业授予学历资格证书。考生的测验结果不在考生中作相互间的比较,只与既定的目标相比较,凡达到目标的考生,均可予以通过,因此自学考试的“核心课程综合考试”是目标参照测验。但需要指出的是,自学考试的成绩一定程度上也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选择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又具有一定的选拔功能。   (二)综合层次的不同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内容,即考试试题的载体为经过科学概括后在各科知识基础上形成的综合知识,它不能被简单地看成几门学科知识的相加或重叠,而是一种与原来学科知识有关联又相异的新型知识。如果按综合程度的不同,综合知识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学科内的综合知识,二是两门相近学科间的综合知识,三是多门学科组合而成的综合知识;四是融合学科知识与精神的综合知识。根据不同的综合能力测试需要,我们可以选择上述不同层次的综合知识,作为能力测试试题的载体,编制试卷。[5]目前高考“综合能力考试”选择的是各层次综合知识为试题的载体,但仍以第一层次即学科内知识综合为主,学科间综合即第二、三、四层次综合知识所占比例仍较小。   自考“核心课程综合考试”与高考不同,它要体现其“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特点,它所选择的是第三、四层次的综合知识。因为许多专业的某些科目本身就是边缘、交叉学科,如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等。由此可见,“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这条原则是高考“综合能力考试”所没有的,它是反映高等教育特点的原则。   自学考试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它是专业性教育,因此其“核心课程综合考试”有明确的专业目的性,或叫“职业倾向性”。其考试内容以专业性明确的专业课程、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专业目的性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但是,上面说过,当代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学科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相结合,在分化的基础上向综合方向发展。培养现代化建设的专门人才,要有比较广博宽厚的知识,要有融会贯通的能力。因此,不应当把专业目的性或职业倾向性理解得过于偏狭,以为只有“对口”的理论才要考,只有“实用性”的课程才符合职业倾向性。   一般说来,现代社会发展要求高级专门人才在知识结构方面,应当具有比较宽厚的“三基”;掌握主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与专业有关的最新科技信息;还要通晓必要的横向学科;懂得一些虽与专业无直接联系但有利于扩大知识面的科学知识。但具体知识结构和高级专门人才都是多类型、多层次的。因此,对于自考“核心课程综合考试”而言,同一专业的不同层次,即对本科段、专业段考生的要求是要区别对待的。   (三)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侧重点不同   高考综合能力考试的测试目标中,要求“评价自然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有关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以及“体现基本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而这两项测试目标主要通过以下测试内容来实施和体现:“正确评价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体现经济繁荣、社会公正、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趋向”。   自学考试与高考不同,它的专业科学与人文精神的体现要求比高考更为突出。“核心课程综合考试”要能考查考生的专业目的与职业道德。明确的专业目的,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的学习信心,全面完成学习任务,并为过渡到从事专门职业做好准备。职业道德,是人们从事一定职业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忠于职守,献身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一切职业的共同道德要求。每种职业还有各自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必须使学生认识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具有同样的重要性。#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