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高教中的自学考试研究

小议高教中的自学考试研究

 

自1981年1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以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历了平稳发展、快速增长、调整回落和稳步回升时期的发展历程。[1]与行业部门合作开考自学考试专业也始于自学考试制度创立初期,形成之初多以学历考试为主。1985年,国家统计局首先委托全国考委开考“统计专业”,自此自考中心先后与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司法部、公安部、机械部电子工业部、农业部、林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几个部委开考了四十多个专业。[2]同时,以学历为主的报考人数逐渐减少,非学历证书报考的人数在逐年增加。2002年5月,全国五届二次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明确了将现有项目打造成精品、积极与国内外机构合作发展新的项目、实行学历考试与非学历考试之间相沟通的发展方向。非学历教育势头有增无减,已经超越学历证书报考规模。   这一事实显然是与市场经济发展高度吻合的。随着接受高等教育人数的不断增加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强调考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以自我发展为目标的需求将更加明显。自学考试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遇到了与其形成之初完全不同的新形势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内容是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知识的产业应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悄然掀起,让自学考试重新反思自己的定位。如何让自学考试的优势与行业部门的人才培养相结合,发挥行业部门在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和方式及人才使用等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探索在新形势下与行业、部门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成为自学考试的新亮点。   一、自考与行业部门合作现状   众所周知,自考作为国家考试,在具有权威性、科学性、严密性的同时,还具有开放性、规模大、层次多、机制活、投入少、产出多等灵活特色。[3]它既是选拔和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大量人才的重要途径,又是发展和实施教育的重要方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习形式所具有的优势使得一大批学习基础、工作情况、学习经历不同的学员,无需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就能接受高等教育,从而满足了一个群体个人学习和自我评价的要求。   (一)受行业部门委托开设所需专业呈现多元化趋势   行业部门以提高企事业生存和竞争能力,满足本行业培养专业人才或提高其在岗干部职工人员需要,把干部职工的培训与学历证书教育结合起来,委托自考中心开考所需的专业。这种合作实质上是一种人力投资,被企事业纳入自己的经营管理范畴,是具有双重性质的职业教育。先后开考了统计会计核算、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财务、法律、律师、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业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农业推广、林业生态资源管理、税收、档案管理等专业[2],专业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需要开考的专业和科目仍在增加。通过合作,使行业、部门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极大地调动了部门行业办学的积极性,自考办与行业部门委托方优势互补,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员们的学有所为必然将所学知识与行业的工作经验相结合,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实用性也得以突现。   (二)其教育功能导致存在着一些问题   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它的性质决定了参加自学考试考生的学习过程和高等学校的学生有较大的差异。边工作、边学习的方式对学员的学习过程有利有弊,其特点导致其教育功能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重考轻学现象较普遍。由于自考实行“先自学后考试”的模式,采取“教考分离”的方式;考生主要根据大纲和教材应考,学习主要依靠考生的自我教育和自觉性,考试内容多为理论性较强的、书本上能找到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知识与基本技能。对多数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学习和考试只有纸和笔,缺少交流、面授、切蹉等氛围“,重考轻学”的现象较普遍,助学形式也较单一,使得自考培养的人才缺少宽厚的理论基础,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在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离行业部门要求还有差距,甚至需要进一步培训。   2.以学历为主的自考不能适应行业部门的需要。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各类高等教育的兴起及网络教育的发展,各行业部门参加学历考试的人数逐渐减少。由于有学历要求的多为高考落榜生和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自考科目基本沿袭了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其考试属性表现为一种大规模、社会化的目标参照性学历水平考试,缺少教师的“答疑、解惑”过程,学生和教师没有充分的直接交流。自考相对于其他成人教育难,其通过率与毕业率相对低,对行业部门的考生缺乏吸引力。而且,目前各行业部门的准入门槛较前几年提高,多数员工已经有了本科学历。因此,学历为主的自考已经不能适应行业部门的需求。   3.考试模式不利于学员实践能力的培养。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肩负着培养人的使命,它所培养的人才是否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关系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质量。如果忽视了对受教育者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引导,将会走入“应试教育”的误区,其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死记硬背、考生答题模式化,考生的动手能力、综合运用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都不理想。另一方面,自学考试中的各个环节对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正确的引导,过于强调社会化考试的客观性,而忽视了考生个性的发挥;实践环节考核仅限于考察考生“会不会”,而疏于对考生实践能力的深入考核;缺乏对考生的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这种考试方式引导的结果必然给考生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4.行业部门对自考的文凭、证书认可度不一。参加自考获得学历文凭的学生,还需花费一定时间参加培训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往往不予认可。而社会上的劳动力,用3~6个月时间,就获得一张“动手操作型”的同样的证书,造成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鉴定脱节;[4]培训认证普遍存在重书面考试、轻实际操作的倾向。还有一些培训认证部门偏重认证的经济效益,不注重证书的含金量,缺乏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p#分页标题#e#   5.自考信息与行业部门人才需求信息不对称。自考开考专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数量。各地的招生办只是负责通报自考信息和考生数量,缺少前瞻性,宣传的力度也不够。使得开考专业的设置明显带有滞后性和盲目性,社会即将需要的专业预测不到。有的专业由于实践环节多,其学习和考核需要相应的特殊手段;所以尽管社会急需应用性专业人才,自考部门却难以及时开考,甚至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也难以开考。   二、自考与部门行业合作模式探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自考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5]作为21世纪开放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自考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自学考试应与时俱进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对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自考的内涵和重心不断发生变化。一些国外培训机构也纷纷将眼光瞄准了中国这个充满活力的大市场,他们带来了不少具有国际通用资质的知名品牌培训项目目,也带来先进的培训方式、培训技术和培训理念;大大地拓展了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也给自考带来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动力。考试中心应与时俱进,改变以“培养人才”为先导的理念为“满足需求”为核心的基本思路,[6]立足人才市场需求的前沿,吸取国外培训机构的先进理念,与行业部门紧密合作,在巩固和发展已有的优质考试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的基础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人才的工作体系,以“人才培训工程”为载体,加快人才培训的国际化进程。努力缩短我国继续教育与国际继续教育课程开发的差距,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行业部门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既要结果,也要过程   自考中心在与行业部门合作时,首先要共同制订教学大纲,明确培养目标;在学习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习过程和考核手段上突出职业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有计划地对行业部门的职工进行轮岗和定期培训,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培养面向工作基层的实用人才。把自考的内涵发展成为更深层次的“自主学习”。探讨如何在各种证书考试的同时,突出理论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自主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形成以人们的自主学习为核心的学习机制,将人才培养与合同用工、培养人才与用人标准、技能训练与岗位需求等结合起来,注重学员在行业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及专业发展;将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在一起;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树立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观念,培养懂技术、有能力、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实现自考与行业部门合作的“双赢”。这种培养模式无疑是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更为有效的模式。考核过程可以从单一的终结性考试向终结性考试与过程性考核、实践性考核、诊断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转变。充分发挥各类教育的集成效应,逐步建立同级各类教育学分互认和“学分银行”制度,构建知识提升“立交桥”,进行各类教育形式的相互衔接。   (三)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自考助学   人才竞争日趋加剧的今天,培训已经成为提高人才素质、促进行业部门、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自考中心应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超时空优势和高校的资源优势以及行业部门在实践培训方面等优势培育自己的教育资源,在培育远程师资和保证远程教育的质量上下功夫。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开放教育平台,努力把每一个培训项目做成精品、形成模式。   1.利用网络为自考助学,实现教学同步。计算机网络教育不受时空的限制,为自考的助学和终身教育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达到教育资源的超时空共享,为任何愿意获取知识的人们展示一个崭新的、广阔的学习世界,使学习变得容易和方便,自考的教与学因此而变得丰富多彩。利用网络平台加强“教”和教学管理的环节,可以根据学员的需要设置不同层次的学习过程和实践环节,让学员逐级进行体验学习,利用网络进行师生交流和学习评价,教师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学员的学习因此而落到实处。自考中心应加快开发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建设;采取传统授课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提高网络培训的覆盖率,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缓解和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影响继续教育发展的工学矛盾和经费不足这两个最突出的的问题。   2.利用高校的资源为自考助学。高校集中了大量的人才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是培养高级科研人才的主要渠道。自考中心可以借助高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师资,为提高学历的考生提供系统性更强的学习。自考中心可以从专业、课程、考试形式上认真探索,创新自考模式的新路子,以提供更多机会满足行业部门的学员再学习、再提升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可以选择一些理论基础好,教学质量高,把关严的高等院校作为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新开设的职业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助学单位,充分发挥这些学校的师资优势,利用这些学校的教学和实验设施,分别对学生进行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教授,为学员的第二学历和资格证书提供方便。   3.利用实训基地为自考助学。行业部门在培养职工的实际应用能力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自考中心应依托规模大、技能含量高、管理先进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实训基地。学员在学习期间结合所开设的课程,参加相应的实训,接受实际工作现场的熏陶。这种实训紧密结合行业部门的实际需求和学生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就业质量的提高。#p#分页标题#e#   (四)调整内部机制,严把质量关   对于需要用人的行业、部门来说,各种认证的唯一目的无非是证明持证者是否具有该岗位的工作能力。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效果,证书将成为一张废纸。因此,证书的“含金量”显得尤其重要。证书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便于人才的流动和知识更新,符合现代科学发展观。建议由自考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共同研究探讨专业设置如何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一同拟定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办法。这种合作方式有利于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打破资格证书出自多门的管理局面。建立国家统筹控制、地方行业分层分类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并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政策文件提到专项立法的法律层面,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6]。   在命题方面更加注重考试内容的实用性、应用性和针对性,试题内容和形式上更加接近实际工作中实用的知识和专业化技能。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让学历文凭及各类证书的“含金量”与功能作用相匹配,重塑自考在社会上的公信度。   总之,自考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普及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6],改革和完善自考制度,不断探讨高校与行业部门合作的模式和方法,自考将从办学观念和办考手段上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化,最终为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