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方案

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经市局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以案例警示为内容的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行垂直管理以来系统所发生的34起典型案例为警示教材,按照省市局党组关于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税收业务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全力保障地税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教育对象

全市地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及一线征收、稽查人员。

三、方法步骤和活动内容

此次教育活动为期一个月(年5月1日-5月31日),主要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一)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巡回展览活动。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十三年来发生的34起典型案例,制作成流动展板在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进行巡回展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亲临现场,直接感受教育氛围,受到感染、震撼和教育,得到醒悟、反思和启示,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忧患意识。

(二)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结合警示教育巡回展览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大讨论活动。以局为单位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内部网站开辟廉政论坛、开展案例剖析、自查自纠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违纪违法的危害性、严重性,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查找和解决在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亮思想、谈认识、论危害、找差距。

(三)上一堂廉政党课。将廉政党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邀请上级领导或单位“一把手”上廉政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纪国法的熟知程度,强化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去年基础上,按照省局廉政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查找更新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修改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工作行为,真正达到“纪律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效率明显提高”的目的。

(五)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系统内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结合自身实际,站在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的角度,根据观看巡展感受,对照廉政规定,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在内部网站开辟廉政教育专栏,市局机关每个科室推荐报送1篇,各县市区局推荐报送3-4篇,进行集中展示,供干部职工学习交流。

(六)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文化理念有奖征集活动。围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发动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针对系统特点,在总结廉政文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和把握廉政文化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概括提炼地税系统廉政文化理念,汇聚集体智慧,共建精神家园。廉政文化理念本着语言精炼、定位准确,主题鲜明、意义深远,逻辑严谨、文风朴实的原则进行创作,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体现地域性、行业性,容易记忆,便于传播。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局将评选优秀作品并通报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系统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事关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接受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参与活动、亲自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周密安排,搞好协调,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月”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抓好结合,突出特色。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与“富民强市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办税场所、进网络活动结合起来,与“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税收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创新教育手段,寻找工作的联系点和契合点,统筹兼顾、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廉政教育体系,真正将“教育月”活动融入整体工作之中。

(四)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各单位要在学习教育方法上进行探索和改进,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既要把“大道理”讲实,使其通俗易懂,又要把“小道理”讲活,使其深入人心。对照检查要深入具体,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市局将“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严格考核奖惩。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局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5日前报送市局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