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乡镇环境污染治理

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乡镇环境污染治理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乡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乡镇地区的环境逐渐恶化,环境污染成为经济发展的劣势产物。对乡镇目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视角,重点探讨提高乡镇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措施,为现代化新农村乡镇建设中开展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乡镇环境;污染治理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报告的亮点之一,坚持城乡污染治理并重、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农村也将是今后党中央针对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乡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乡镇的环境污染呈现多发态势。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并存,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织,各种新旧污染相互叠加,乡镇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乡镇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所谓“多中心治理”理论,指的是社会中多元化的行为主体,其中包括政府组织、公民组织、企业组织、利益团体、个人等,其按照一定的行动方针进行博弈、调适、参与、合作等互动行为,从而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并提供优质化的服务,实现持续化的绩效目标。

1地方乡镇目前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

1.1政府职能定位不够准确

乡镇环境污染治理大多依然采用政府统包统揽的方式,这样做虽然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工作,但政府身兼数职,既是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还是公共设施的提供者,工作任务繁重,且污染治理效率不高。此外,乡镇的污染治理工作一般是政府为牵头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共同管制。但在具体工作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不具有协调统一性,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等各个污染源有不同的部门分别监管,且各部门职能定位单一又有交叉,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导致污染治理难见成效。

1.2污染治理资金缺乏

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和设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不算难题。但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乡镇地区,政府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严重不足,大部分的乡镇企业还未形成规模,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环保设施中,对各类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属于粗放型,无法保证污染治理的效果。

1.3污染治理方式滞后

近年来,大多数乡镇的工业、农业、畜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程度不断提高,但与之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却远远滞后。比如,工业企业的废气、废水治理水平落后,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也对农作物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农业种植中滥用农药和化肥,破坏了土壤环境;农业废弃产物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的现象难以完全禁止;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畜禽粪便和废水不经处置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进而影响人类的健康。

1.4民众环保意识淡薄

相对于城市地区,乡镇居民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普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民众并不多。他们常把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当成政府的责任,更多地依赖政府去处理相关事务,只有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有所顾虑。民众对自己应有的责任、权利、利益认识不足,大多数情况下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公共利益,难免因为追求个人利益造成环境的污染。

2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乡镇环境污染治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针对公共领域事务的治理问题而提出的,而环境就属于公共领域范畴,因此,以“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视角研究解决当前乡镇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多中心治理”理论要求多方主体发挥积极作用,依照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调动起民众、市场、政府的责任意识,相互协调,切实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

2.1积极转变政府的定位及职能

首先,要明确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定位。乡镇政府在污染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应强化主体意识,从宏观上掌控全局。通过制定健全的指导体系、完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等措施,统一部署各部门开展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落实环境问责制度。将对环境考核运用在基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并落到实处,强化各部门的管理目标并进行职能分工。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设置环境污染治理的约束性指标,实施年度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对于领导干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适时追责、立即追责。再次,要科学进行乡镇的规划与布局。政府在制定乡镇规划时,不仅要考虑当前乡镇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还要充分考虑到资源、生态景观等因素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隐患,要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规划乡镇的长远发展。

2.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支持作用

市场具有竞争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可将环境污染治理的形式由被动转为主动。乡镇的环境污染治理应将市场体制和行政机制进行融合,①政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全方位、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②政府为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政府对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加大对公共环境服务的投资力度,实现环境保护的多元化发展;③政府还要注重理清关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规范发展。既要将排污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或个人,并且要将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实到企业,加强制约管理的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合同内容,确保第三方治理模式取得成效。

2.3提高民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主动性

要通过开展丰富的活动,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局面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民众宣讲,提高民众对环境污染的危机意识,联合公众的力量推动乡镇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发展。

2.4完善污染监督体制

地方乡镇应着重建立具有明确细则的环境污染体制,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应用能力,使其适应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保障公众参与监督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真正实现公众参与的价值。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可以借助新媒体和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性,达到约束环境违法行为的效果。此外,还可设立环境污染治理“红黑榜”,对表现突出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荣誉奖励,从而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实效性。

2.5完善社会团体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从工业、农业、畜禽业等各行业以及遭受环境污染影响的群众中选出代表,形成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环境污染治理协会等社会团体。这种组织通过实地考察、监测分析等手段对各行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当发现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社会团体可以全体公众的名义参与交涉,以公众的压力逼迫排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治理。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些组织吸引民间资金治理环境,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带动民间力量去关注环境污染问题。

3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环境的持续恶化,传统的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手段治理污染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趋势了。因此,乡镇政府应该以“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视角,充分认识到多元化社会力量在乡镇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构建多主体参与的乡镇环境污染治理的体系。相信随着政府政策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乡镇环境污染治理由单主体向多主体的转变,乡镇的环境污染问题将会逐步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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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灿 单位: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