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例6篇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1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这项国策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分别与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科室、中心以及两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审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一股合力,脚踏实地做好计生综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按照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科室、中心的职能,将计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中心、到责任人,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惩挂钩。我们严格抓落实,要求将计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认真、仔细地做好各类业务的计生查验和登记工作。在局务会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中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局计生领导小组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找出差距和失误,坚决予以改进和改正,督查和奖惩情况结果均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实行规范化管理,硬条件做到硬,计生工作需要经费开支予以保证,软条件做到优,材料齐全完整美观。职介所是涉及计生工作较多的部门,我们更是勤于督促、反复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失误。

三、各负其责落实到位版权所有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2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3

20*年是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的关键之年,举世瞩目的第二奥运会将于下半年在北京隆重举行,做好我委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任务重、意义大,现结合本委实际,制定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扬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永图强、奋力争先铸辉煌”的新*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20*年,委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委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科室责任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科室。为切实做好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项制度: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学习制度。每月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各级关于综治暨平安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年举办两期由各镇计生办助理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

2、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营造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氛围。

进一步强化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宣传意识,精心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设置专版、制作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充分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参加市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3、结合实际,履行职能,为综治暨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强化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治育不动摇,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大力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违法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依法处理,在工作中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坚持做到依法查处、依法征收,加强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我市依法治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宣教活动。加快建设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深化服务,加强建设,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平台,树立“世代服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启动“世代服务”工程。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完善奖励扶助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制度,积极探索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建立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切实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不断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逐年提高,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全面落实社区计生工作责任制,将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区属地管理。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4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区主管、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参与”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小康长沙、文明长沙、和谐长沙建设,必须坚持不懈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对我市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要对新时期推行计划生育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要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破解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难题,促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现将各级、各部门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县(市)房屋产权管理局

1、将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指导、督促、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每年配合同级计生部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至少开展一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3、将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的考评内容之一。

(二)区、县(市)计生部门、乡、镇(街道)计生办

1、将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开展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和管理;协同同级房产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督查;

2、配合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对住宅小区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落实目标兑现、一票否决等;

3、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做好住宅小区居民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技术服务、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服务工作。

(三)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住宅小区纳入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范围,进行指导、管理、考核和评议;

2、每年分别与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协议书,定期组织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督促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

3、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配合下,建立并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计划生育档册,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法律法规咨询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4、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并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会同业主委员会开展业主自治工作,共同建立并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促进业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住宅小区所在地未成立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以上职责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1、在当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管理规约》并明确计划生育工作条款,督促业主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业主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2、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纳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主动与当地社区(村)居民委员签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协议书,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支持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主动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五)物业服务企业

1、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依法做好本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2、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做好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议书,接受当地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和监督;

3、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主管领导和计生专(兼)干;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保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必需经费和办公条件,落实主管领导和计生专(兼)干的工作报酬;

4、在当地街道、社区的支持下,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阵地,向业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教育业主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5、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物业服务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有机融合,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工作落实。

(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计划生育专(兼)干

1、协助当地街道、社区建立居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册,在每月初将上月的变更情况上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2、每月将房屋出租的登记、入住、变更信息上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3、发现违法怀孕、违法生育人员,及时将信息上报计生部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对违法生育人员的调查取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落实避孕措施等工作。

4、协助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展住宅小区居民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

三、强化投入保障

各地要发挥财政投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将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依据年初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协议书,以住宅小区登记在册的人口数为基数,按照不低于每人4元/年标准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补助;所需经费在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的逐年增长幅度,并保持相应增长,切实保障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办公和人员经费。各乡(镇)、街道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确保经费全部用于本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四、加强管理考核

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考核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房产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具体实施。采取“条块结合和分线考核”的模式和“平时调查与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时,要将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奖励。同时组织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就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互相评议。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5

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讲话同志们:这次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徐军、张伟同志分别做了政法综治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表彰了200*年度政法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20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励兑现,同时签订了200*年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TAP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此外,搞好服务是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计生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新观念,真正把群众由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把优质服务贯穿到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主体、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网络,逐步完善投入机制,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计划生育、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优生优育问题,积极开展各种预防性技术服务,千方百计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第四,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涉及广大群众切实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以及奖励政策,真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基本国策的位置上,纳入自身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发挥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要按照区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团结拼搏,扎实苦干,为全面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治一年工作计划范文6

一、2013年工作总结

1、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工委、管委会成立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管委会办公室(宣传办)、经济贸易发展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财政局、监察局、社会事业局、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国际商务区管委会、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分局、工商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以及各街道、社工委的主要负责人。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由城市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交巡警大队的有关同志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计划审核、任务下达、组织检查、现场指导、信息、资料汇总、情况统计、迎接检查等工作。

2、加强责任分解。8月底,园区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又好又快推进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促进发展的有力机遇来抓,不折不扣地抓好园区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区整治办又多次召开工作例会,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围绕全市“931”行动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园区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资金、责任“三到位”,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3、完成规划编制。9月份以来,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城管局)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编制工作。9月初,园区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确定了城管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交巡警大队等6家单位作为“931”行动的牵头部门,会同各街道(社工委)初步梳理了三年整治项目。在此基础上,我们委托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指导各牵头部门按统一标准开展了整治项目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按期完成园区规划编制。按照城市环境综合规划要求,园区三年中需投入资金36.3亿元,实施整治项目180个。其中2013年需投入资金6.03亿元,实施整治项目81个;2014年需投入资金16.2亿元,实施整治项目48个;2015年需投入资金14.1亿元,实施整治项目51个。

4、加快项目推进。2013年,市政府与园区管委会以《责任状》形式确定了2013年度园区综合整治项目共61个,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

(1)整治背街小巷。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背街小巷5条,主要任务为整平坑洼路面、整修缺损侧石地砖、修剪增植绿化,目前已全部完工。

(2)整治城市河道。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城市河道12条,其中4号河、唐庄河、洋泾河等11条河道主要为河道保洁及清淤,另有1条弥陀泾主要为河道保洁及渔网清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并纳入长效管理。此外,在上述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园区又自加压力,追加投资1700余万元,新增了21条河道进行疏浚整治,近期已完成了相关招投标工作,力争在2014年4月上旬结束。

(3)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4个,主要任务是提升圩区防汛能力。目前,娄葑镇区圩、唯亭老镇区圩、胜浦市镇圩区的整治改造已全面完成。蠡塘圩的边界2号闸因地质出现严重流砂,不得不调整闸站位置,增加基坑围护,影响了施工进度,目前正在抓紧施工,计划2014年3月底前完工。

(4)整治建设工地。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建设工地16个,按照建筑、市政、拆迁、待建四个类型,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以规范施工围挡、提升场容场貌、加强防尘降尘、出入口冲洗以及渣土运输和处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治目标。

(5)整治农贸市场。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农贸市场5个,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升市场综合环境,完成厕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设施改造,完成污水管改造,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

(6)规范占道经营。2013年,园区确定开辟经营疏导点2处,提供固定摊位152个,规范占道经营活动,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

(7)规范车辆停放。2013年,园区在娄葑、斜塘、唯亭、胜浦等重点地区新建8处、共14.6万平米的社会临时停车场,提供泊位1494个,有效缓解了园区大型车辆“停车难”矛盾,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

(8)规范户外广告设置。2013年,园区确定拆除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2处,整治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7处,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时,园区按照“减存量”的原则,又额外拆除了到期的、有碍安全和市容的以及影响规划建设的大中型户外广告设施105处。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根据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园区确定了年度综合整治项目48个,需投入资金16.2亿元。其中城郊结合部1片、城中村1个、棚户区1个、老旧小区15个、背街小巷8条、城市河道12条、低洼易淹易涝片区1个、建设工地7个、农贸市场1个、新建停车设施1处。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难点,自找问题、自加压力,加快推进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步伐。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整治办将加大面上统筹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通过由管委会与各牵头单位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督促和协助各牵头单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在互补互促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4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项重点工作逐一梳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依责任分工实行责任追究。

2、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根据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特点,分门别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逐步探索完善多形式、多渠道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进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