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例6篇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1

自××年7月8日,我和中大的两个同事坐福哥的车来到江门,下午就和××支公司车险部经理李刚来到××支公司。

在××支公司7-10三个月在意外险部学习。在这期间主要是跟意外险部办公室里的两个同事学习,熟悉内务。主要学习:承保,保单录入,理赔,填写保险单等一系列工作。很多人认为是“打杂”的工作,这可不是一般的“打杂”的工作,这可是让我知道了很多工作中必须了解,必须知道,必须清楚的东西,因为这些工作的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客户服务的质量。而且,意外险部经理卓健雄在工作中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关心和支持,也给了我很多去一线承保,查勘,定损等学习的机会。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年10月1日后,我被安排到非车险部学习,一直到现在。3COME。在非车险主要也是了解整个部门工作的程序,各种内务工作的操作,并也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操作:承保,续保,理赔等。得到了部门同事和非车险经理李继雄经理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而且,得到了很多去一线学习查勘,定损,理赔,承保等的学习机会,让我受益很多,得到很多锻炼的机会。并且得到李继雄经理一些工作中的指导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尤其是工作中我做的不足时,李经理的严肃指导,使我真正体会到自己懂得的东西太少了,有待提高的东西太多了。也正是在平常工作中得到了这么多人的关心和帮助,逐渐地让我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视野,更加专业的为客户服务的方式。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对保险很了解,很懂,但经过这半年在意外险和非车险的学习,让我更加理解到“保险”这两个字的内涵。感觉到做个真正的“保险人”真的很不容易,因为他要求我们具备各方面的知识,要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要有一颗敢于面对失败挫折的心,而且要有坚持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3COME。等等。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2

社保会计制度创新的动因,包括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外因对社保会计制度有重大影响,而内因决定了会计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准则。

(一)社保会计制度创新内因 从内因方面来看,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基金财务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信息误导,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策、管理、监督等缺乏准确依据;科目设制不完整,难以满足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需要。

(二)社保会计制度创新外因 从外因方面来看,包括:(1)社保业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保会计制度的创新。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会计制度规定已明显不适应政策和经办的需要。特别是《社会保险法》已经施行,要使法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2)现行财务业务一体化环境下信息系统是社保会计制度创新的必然。社保基金信息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准金融系统,交易频繁,对财务数据汇总要求高,如果还停留在手工账务处理,财务记账压力过大,因此财务业务一体化孕育而生,与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相比,财务业务一体化下的信息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现会计的动态核算和管理,二是实现业务信息的实时与共享,三是有效发挥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四是为决策者提供更全面、有效的信息。然而在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和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财务业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功能显然不能更好发挥,逐渐显露出某些方面的局限性,面临着改革的需要。(3)会计核算是以基金管理和政策制定服务主旨,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反映,对搞好基金管理和政策完善都会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财务业务一体化下社保会计制度创新思考

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保会计体系,是社保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保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有机统一的社保会计体系是要紧跟最新政策法规和经办需要,作出迅速调整和补充,让政府、参保人和社会各方完整真实地了解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社保会计体系构建可以借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3个部分构成。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具体规定主要规范具体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为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应用指南,主要包括具体准则解释和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等,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新建成的社保会计体系,让社保财务工作者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地的社保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各成体系。首先,统一我国社会保险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对社保法涉及的五项险种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体系,不仅要设置统一的一级会计科目,而且在一级会计科目下按险种设置二级科目,并统一设置较为完善、清晰的财务报表体系。其次,区分不同种类基金的业务性质,并做到客观实际地反映社保状况,对于社保基金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原则,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最后,根据社保基金的性质和业务的特殊性,对于常见业务、共性业务提供账务处理的规范性操作。

(一)部分科目核算重新界定 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的部分科目核算内容进行重新界定。(1)利息收入科目。按照1998年的会计科目要求,收到银行转来支出户利息,借记“支出户存款”,贷记“利息收入”,其实在账务处理时,建议采用,借记“支出户存款”,贷记“暂收款――支出户”,其原因有三点,一是该利息只是暂存在支出户,一般当月或至少下月要划入财政专户,二是与社保收支两条线相符,三是因为有利于与财政局对收入数据。财政局没有相应支出户科目,如果利息收入包括了支出户收到的利息,则在财政局的科目记账中就没有这笔分录。这样,社保的收入数据与财政局的收入数据一致性就很难从账务中直接体现。(2)养老转入科目。根据[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也就是说养老转入的不仅仅是养老个账,还包括养老统筹基金。然而,在养老转入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当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养老转入社保费时,根本无法知道其明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各项金额),而目前执行的财会字[1999]20号,一律把它记录到养老转入科目,最后年终结余时,又把养老转入科目结转到养老个账基金结余,这显然不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因此为了保证养老个账的账人一致性,将其在养老统筹基金下设置,先将其借记“财政专户”,贷记“暂收款――财政专户――养老转入”,在按照参保人的养老接续信息表完成接续后的当月,再将其从“暂收款――财政专户――养老转入”转到转移收入一级科目下的统筹或个人账户等,这样做的理由有两点,一是体现会计的真实性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二是随着社保转移新办法实现,财务在收到转移收入时,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把养老关系接续完成录入,长期挂账的数据很少。(3)医疗保险基金下的待转保险费收入会计科目。按照财会字[1999]20号,年末将尚未明确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经验比例划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自本科目结转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科目,下年初再做相反分录予以转回,这样使年初基金结余不是固定的,而目前很多地方采用基金结余是年末基金结转,月末采用表结法,这样的账务处理,显然不符合规定。(4)暂收款和暂付款科目。由于社保基金的账户一般都设置了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因此建议在暂收款和暂付款科目下设置其二级科目财政专户和支出户。这样在与财政局的财政专户核对数据时,就能从账上准确反映。

(二)会计科目改良 在收付实现制的前提下,通过会计科目改良来达到实现权益发生制的功能,实现业务和财务的联动和基金隐形债务的披露。(1)对于多险合一同时征收的业务。在收入类建议增加科目代转保险费收入,在基金结余下建议增加会计科目代转基金,用来记录收付实现制的每月征收数及其基金结余数,当财政专户收入款项时,社保立刻将按款项记录收入的正缴,同时借方为财政专户,但当正缴拆分到单位个人明细账户时,代转保险费收入减少,正常缴费收入增加,年终基金结余时代转保险费收入结转到代转基金结余。这样,代转基金和基金结余合计数据就反映了收付实现制下的基金结余,基金结余就与业务台账一致,而代转基金反映了还未确认的拆分征缴基金,给社保管理提供了详细的信息披露。(2)一次性缴费业务。在收入增设一次性缴费和按月划转,并基金结余下增设一次性缴费,在收到的一次性缴款和根据政策确定的社保款计入一次性缴费,然后根据业务部门按参保缴费人数和政策规定计算的当月应征收入(主要是缴费)和应计收入(主要是财政补贴)确认实际收入,以反映月度基金收入的实际情况。在作按月划转时,借记“收入―― 一次性缴费”,贷记“收入――按月划转”,年终结转时把收入――按月结转科目结转到基金结余――正常缴费下,而收入――一次性缴费结转到基金结余下的一次性缴费,这样既体现了当月应收,防止虚计收入,又能体现权益与义务的匹配,反映了会计谨慎性原则。除了实现月度征缴收入的相对均衡以外,年末时,预缴以后年度款项不能确认当期收入,还有利于年度征收计划的平稳管理。(3)垫付款与追偿款。《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垫付和追偿,工伤费用的垫付和追偿,第四以及第三人原因工伤费用的垫付和追偿。其实在现行的会计科目下,在基金结余下增加垫付款的基金结余,在垫付款发生时,按照粤社保函[2011]196号文,在工伤保险科目方面,增加了工伤先行支付科目,在医疗保险科目方面,也在支出下增加了先行支付医疗费支出科目,设置这样科目就能真实反映在收付实现制下的先行支付的情况,但如果在基金结余下增加先行支付结余数据,这样从账上真实反映了社保垫付款的情况。

(三)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特别规定 包括:(1)个人账户利息结息账务处理。《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依据上述条文,社保个人账户的做实已是大势所趋,然而做实个账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各种对策更是在不断探索中更新完善。对于基层会计人员,姑且别说养老个账管理的增值问题,最关键是做好养老个账的基础工作,必须满足明细核算到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收入、支出、结余的需要,做到账人一致,而后过渡到与基金总数一致。然而要做到账人一致,这显然就是要做到业务台账与财务的养老个账数据对应一致,首先要在财务的会计科目上有所体现,与个人账户做实和记账相结合,就唯有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上采取权责发生制才能满足需要。当业务个人账户台账进行年度结息时,应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原则,引用“应计利息”科目,借记“应计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收入”,并在利息收入――统筹基金下设置利息收入和划转个人账户利息收入,当养老基金账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以及个人账户投资运营时的利息收入时计入利息收入,而将个人账户年终计息时,借记“利息收入――统筹基金――划转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贷记“应计利息”。非年终结息的个人账户利息支出除做正常的支付分录外,也要做一笔相同的分录,借记“应计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这样从账务的处理上就可以很清晰的了解目前养老个账的结余,与业务数据实现了联动,而且通过应计利息就能了解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能力。(2)负值单业务的具体做法。负值单是指给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退回多申报的社保款,目前业务流程有两种方法:一是将需要退负值单的数据送给财政局,由财政局进行支付。另一种方法是由财政局将预算负值单拨款给社保,由社保代支付,目前,大部分地方采用第二种方法 ,其相应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当社保收到财政局的预算负值单拨款时,社保要分别记录为:借方为“暂付款――财政专户――预算负值单”,贷方为“财政专户”,同时要记一笔借方为“支出户”,贷方“暂收款――支出户――预算负值单”,年底将未核算完的预算负值单划为社保正常业务的预算拨款。(3)养老待遇暂付款问题。按照各种规定,养老待遇在节假日要提前发放,那么会导致那几个月的养老待遇支出出现忽高忽低现象,按照养老保险基金暂付款的科目要求,只是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暂付款项,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收回款项时,才做相反分录,其实在基本医疗保险会计中对于暂付款已经拓展了用法,其暂付款可以用来记录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预付款,当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等结算医疗费款项时,根据适合的医疗保险享受人员的医疗费支出数据,借记医疗保险相应支出,贷方为暂付款,那么在养老待遇在节假日提前发放时,也应该借鉴医疗暂付款的处理方法完全可以规定按照权益发生制进行核定,提前发放的待遇应该在当月计入暂付款,在本应发放月借记相应养老待遇支出科目,贷记暂付款,这样就可以解决养老待遇基金支出波动。(4)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方式产生的保证金账户处理。目前在医疗保险结算上开展了总额预付和按病种、项目、人头付费等混合结算方式,采用“总量控制,按病种分值结算,按月预付,年终清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并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考核进行年终清算,故与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结算时,扣除一定比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医保社保年终清算时都会清理,因此对于质量保证金在预留时,建议设置“暂收款”科目,按医疗机构单位明细进行核算。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医疗保险支出”,贷记“暂收款”,年终清算时,基本分录为借记“暂收款”,贷记“支出户”,这样可以准确反映医疗基金的财务状况。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3

现有的研究还存在三个问题尚未很好地解决:一是没有把减轻财政负担与保证制度公平结合起来,现有的方案主要涉及如何减轻财政负担,而对于方案本身的公平性论证不足;二是没有将发达国家的经验与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结合起来,很多研究简单地照搬国外的做法,殊不知,他们并无事业单位一词,他们的经验只具有方法论价值而不能简单地移植;三是很多研究建立在事业单位员工不缴费前提下进行养老金财政负担测算。实际上,如果个人缴费,那么财政负担将大为缓解,这意味着现行的测算方法有待完善。因此,本文从公平可持续角度出发,立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实,提出应当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并就完善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情况进行测算,以期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建设。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存在问题及优化

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试点方案》参照企业职工“统账结合”模式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朝着更加公平可持续方向迈进。然而,试点省份的改革鲜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财政可持续角度来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分类改革为基础,财政减负问题难以解决。根据《试点方案》,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对象仅仅针对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公执行”,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此次试点改革,财政不用支付那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但行政类以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养老金财政负担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部分群体依然享有不缴费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特权。不仅如此,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执行”后将获得高于原有标准的退休金,这无疑又增加了财政支出负担。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公务员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支出大约700亿元,均由财政全额拨款,加上机关公务员养老金调整任意性强、增长幅度大等因素,他们的养老金负担对财政可持续能力带来了更大困难。

第二,“统账结合”改革模式,以养老金替代率下降为代价换取财政压力的减轻。此次《试点方案》参照企业职工“统账结合”模式,个人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均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此举意在促进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部分财政负担,但将导致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下降,在没有改革公务员养老制度情形下进行这样的试点改革,其公平性广遭质疑。实际上,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不断下滑,已经“由1997年的76%下降到2009年的47%”[12]。经过测算,如果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总和替代率一般只有改革前的一半左右,如果没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这样的改革只会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这种以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为代价缓解财政支付压力的《试点方案》必然遭到人们的强烈反对。

第三,缴费基数不清晰导致各地缴费基数不统一,未能有效降低财政负担。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则按照缴费工资的8%建立个人账户。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组成,而《试点方案》并没有明确缴费基数是按照基本工资、工资总额还是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或者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等执行,这种含混不清的表述导致各地缴费基数自行设定。如果都按照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势必拉低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反过来,如果以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甚至按照全额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又会徒增财政支付压力。上述情况表明,以减轻财政负担、增进制度公平为导向的《试点方案》并不能实现这些政策目标。这就需要我们对现行的《试点方案》加以完善,形成一套既能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权益又能减轻财政负担、更加合理可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首先,公平理应是《试点方案》的灵魂,也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价值前提与政策目标。这样的公平要求《试点方案》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方面,它体现为义务公平,要将改革对象扩大至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又要逐步扩展到公务员,要求所有人员进行缴费,只有让所有人员都履行缴费义务,才能够避免养老保险体系是否缴费问题上的碎片化,在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费义务观念的同时减轻财政支出总额;另一方面,它体现为权力公平,通过设置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模式保证这类人员的养老金权益基本上不受损害。同时,它体现为群体间公平,通过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延迟退休年龄等保证事业、机关及企业等三类职工之间的退休养老金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形成更加合理的养老金待遇关系结构。其次,财政可持续是《试点方案》的改革核心与真正动因。财政不可持续,再公平的制度也是空中楼阁。合理的《试点方案》应当在保证公平性基础上积极开源节流,减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负担,使财政支出总量以及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我们认为,《试点方案》应该采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模式,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职业年金使这类人员获得相对体面的生活水准。该制度框架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设计原理一致,便于企业职工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其中,基本养老金由事业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费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按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费形成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基数为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单位再按照本单位所有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费形成职业年金,员工个人无须缴纳职业年金。另外,在规定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缴费的同时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已经退休的“老人”不需要缴费直接领取养老金;尚未退休的所有“中人”都需要缴费,他们退休时个人及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但这类人员仍然按照原来的退休办法计发退休金;设定改革期限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按照当地各类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计发办法按照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职业年金也参照个人账户办法进行。为了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鼓励这类人员适当延长退休年龄至65周岁,以便也能够缓解养老金支出压力。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优化的验证

养老保险长期财务平衡是检验《试点方案》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关键。因此,我们将对完善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财政可持续进行测算,计算未来一段时期内完善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财政支出情况。首先,我们将《试点方案》财政可持续进行操作化,采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总量这个指标来测量财政可持续情况。通过比较老办法、国务院2008年的《试点方案》以及本文完善后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完善方案”),分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总量变化情况来说明“完善方案”在促进财政可持续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其次,我们采用了联合国“世界人口发展前景预测”有关2050年前中国人口总量、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根据2000—2008年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与全国人口总数得到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稳定在2.05%~2.19%之间,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数占全国总人口比重波动不大。因此,本文假定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数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稳定为2.11%。同时假定事业单位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与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年龄结构比例大致相当。关于每年事业单位新进职工数预测,我们依据2000—2008年间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总数情况测算事业单位每年新进人员比例平均为1.03%。因此,我们设定事业单位每年新进职工总数占在岗职工总数的比例恒定为1%。“完善方案”的“中人”在相应年份的人口总数由基期“中人”总数减去新增离退休人数以及死亡人数而得。最终得到以下相关人口数据。再次,分别计算老办法、2008年《试点方案》以及“完善方案”实施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的总量。其中,老办法情况下每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总量=当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基期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每年社平工资平均增长率)(当年年份-基期年份)×事业单位平均养老金替代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比例;“完善方案”中每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由当年“老人”退休金、“新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以及“新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等三部分组成。“老人”退休金财政支出总额计算办法与“老办法”支出方法相同;“新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当年事业单位“新人”总数×基期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每年社平工资平均增长率)(当年年份-基期年份)×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比例;而“新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当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新人”总数×基期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每年社平工资平均增长率)(当年年份-基期年份)×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比例。因此,“完善方案”的财政支出总额=“老人”退休金财政支出总额+“新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新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为了增强三种方案的可比性,本文假定《试点方案》中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及“中人”与“老人”的界定与我们的“完善方案”相同,即《试点方案》下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总额=“老人”退休金财政支出总额+“新人”基础养老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最后,其他相关参数的假设。假定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入职年龄为25岁,考虑到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将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统一设定为65岁。在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及GDP增长方面,在综合考察现有统计数据、未来工资增长水平以及经济发展状况基础上,假定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与GDP年增长速度持平为年增速8%。此外,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方面,囿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额的可获得性,综合了现有事业单位退休金情况及未来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可接受范围后,本文采用2005年事业单位养老金相对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87%作为“老办法”所能达到的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平均替代率。而“完善方案”后的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即“新人”的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则设定为改革前的85%,相当于事业单位社会平均工资的74%左右较为合理。由于事业单位按照经费来源可划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三类,根据有关学者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拨款率的计算结果,假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拨款率恒定为50%左右。按照以上测算,2010—2050年间三种方案下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总额在总体上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这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口数增长以及事业单位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当注意到,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方案》在各节点年份的财政支出总额均高于其他两种方案的支出,“老办法”下的财政支出总额次之,“完善方案”最低。并且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差距逐渐扩大,《试点方案》与“老办法”财政支出总额增长速度愈发加快且呈现出继续推高的趋势。相比较而言,“完善方案”呈现出财政支出总额相对较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态势,特别是2050年后,伴随着“老人”逐步消失、“新人”渐次步入退休行列,加上“新人”养老金替代率合理降低,“完善方案”下的财政支出总额将进一步下降。因此,“完善方案”有利于降低财政支出总额,减轻财政压力,使事业单位养老金财政支出呈现可持续发展态势,使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公平性与财政可持续性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总额的测算,我们可以发现:

第一,引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性。个人缴费是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集中体现,是个人抵抗老年风险的责任所在,加入个人缴费的设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支出压力大有缓解之势。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压力巨大”其实为一个“伪命题”。

第二,转制成本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改革的“阵痛”。在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财政需要经受“双重支付”压力:既要支付留在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要做好“新人”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部分的缴费工作,这对我国财政支出能力提出了挑战。但是,应当看到,“阵痛”过后财政压力将得到大大改善,只有经历这场阵痛才能够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这个“阵痛”就是人们所说的改革成本,我们应当做好消化这场改革成本的准备。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4

6月15日,社保基金出资100亿元入股人保集团。据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对媒体的披露,社保基金的入股比例约为11%。按照人保集团306亿总股本推算,社保基金认购价约3元;人保集团去年整体盈利73.3亿元,由此推算,每股收益约0.24元,社保基金入股的市盈率约13-15倍。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必须有两家发起人。该交易完成后,人保集团的股权结构已经符合上市条件。

接近人保集团的人士透露,人保集团已成立了上市办公室,筹备以“A+H”形式上市。为了IPO的顺利进行,集团内部进行了资产清查、评估,准备扔掉包袱,轻装上阵。

社保入局

历经一年半的筛选谈判,人保集团的战略投资者终于花落全国社保基金。

6月15日,全国社保基金、财政部及人保集团正式签署协议,社保基金出资100亿元入股人保集团。

从2009年10月改制挂牌,到2011年6月最终锁定社保基金,人保集团筛选战略投资者之路并不短暂。

“选定社保基金是偶然中的必然。”前述接近人保的人士透露,最初财政部有意让汇金公司成为人保集团的战略投资者,毕竟汇金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公司。

目前汇金在保险业已持有中国再保险集团和新华人寿两家保险公司的股份。但是这两家公司董事会,汇金色彩浓郁。甚至中再保的人事任免权都从保监会划归汇金的母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人士透露,汇金这种“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态度,正是人保集团所不希望的。所以汇金入股人保最终搁浅。

随后,又有几家大型国企对投资人保集团表示出兴趣,但是“有的财政部没看上,有的是价格没谈拢。”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还有一家因为要求的持股比例过高,被出局。

几经沉浮,社保基金最终成为人保集团的战略投资者。业内有分析称,人保最终选择社保基金有其必然性。社保基金一贯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不会给人保管理造成冲击;另外,社保基金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也符合保险业的发展要求。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必须有两家发起人。随着社保基金的入股,人保集团的股权结构已经符合上市条件。但是,社保基金未来可能不会参与人保的经营管理,财政部在人保集团内部仍然是一股独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称,人保集团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未来还需增加独立董事席位,通过独立董事的履职来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

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仅引入了社保基金一家投资者。但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人保未来还可能引入一到两家业务投资者。

清理“华闻系”

在引入战投外,人保集团也开始清查资产,准备扔掉包袱,轻装上市。

旧账多、整合难的“华闻系”资产首当其冲,成为被清理的对象。6月8日,人保集团旗下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55%股权正式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2.68亿元。与之一同挂牌的,还有其持有的广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4.21%的股份,挂牌价8.67亿元。

有市场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售“华闻系”属于意料之中,因为人保对“华闻系”的整合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有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华闻系”内部对人保集团一直颇有微词。人保集团除了为解冻部分“华闻系”资产,从人保寿险调拨20亿元资金给“华闻系”还债外,其对“华闻系”的实质性支持乏善可陈。

在老华闻人眼中,作为第一大股东,人保集团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管理能力。“带来的都是国企行政命令那一套。”一位“华闻系”员工提起人保还是忿忿不平。

目前,“华闻系”资产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华闻控股无任何经营性收入,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少;旗下骨干子公司的盈利水平距行业前列尚有距离,而且净资产收益率能达到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的公司并不多。

虽然“华闻系”拥有人保渴望的多张金融牌照,但面对这一鸡肋,在备战上市的紧要关头,人保还是选择断臂保身。

一位接近人保集团的人士称,与8.6亿元的入股价相比,此次转让“华闻系”已溢价逾4亿。“与其看着遥不可及的金融牌照,还不如卖掉落袋为安。”

据悉,现在已经有多位买家与人保集团有沟通,但交易至今尚未落实。

除了“华闻系”以外,人保集团还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一些不利于上市的资产或被转让或被内部消化。“只有清理完包袱,才能卖个好价钱。”上述人士说。

资金压力

在扔掉包袱以后,如何实现巩固发展保险这一主业,成为人保集团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人保集团目前注册资本为306亿元,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财险、寿险、健康险、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根据人保集团公布的数据,2010年集团实现总收入2647亿元,同比增长37%。收入增长源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但是业务的发展也带来资本金的压力。

财险业务一直是人保集团传统的主业。人保财险总裁王银成5月13日告诉媒体,未来五到十年人保财险保费规模力争进入全球非寿险市场的前五名,保费收入要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保费收入在增加,但是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却一直难如人意。人保财险2010年报显示,其偿付能力仅为115%,略高于100%的警戒线。今年5月20日,人保财险申请发行10年期50亿元次级债获批。但据媒体统计,迄今人保财险次级债规模已高达190亿元,其2010年的净资产也不过248亿元。随着宏观经济进入加息周期,次级债的发行成本日益攀升,人保财险的资本饥渴症,已经不是次级债所能缓解得了的。

另外,今年以来,人保财险的业务发展不容乐观,保费增长远低于同业水平。根据人保财险披露的数据显示,1~4月原保费收入为596.1亿元,同比增长10%,与此同时,中国平安与中国太保的财险保费同比分别增长35%和17%。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人保财险此前已在香港上市,以此为卖点再次进行集团IPO,恐怕不足吸引投资者。所以产寿险两条线发展,一直是吴焰所希望的。

截至2010年底,人保寿险实现保费收入845.14亿元,同比增长58.9%,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在中国寿险市场排名第六位。2010年末,人保寿险资产规模达1864.5亿元,实现利润7.37亿元。

但是,与人保财险一样,人保寿险也面临着资本金的压力。6月15日,人保寿险的股东宣布向其进行等比例增资,共注资63.31亿元,人保寿险的注册资本由88.02亿元增加至151.33亿元。

股东增资并非长久之计。吴焰曾希望,社保基金的入股能够解决人保集团旗下产寿险业务快速发展而遇到的资金问题。社保基金能给人保集团缓解多少资金压力,尚不得而知。而此时,集团整体上市融资,对公司补充资本才是更有利的。

前述分析人士称,人保集团在备战上市的同时,不能过度追求保费规模,更应该想想如何提高子公司业务质量和盈利能力。

配文

吴焰的使命

六月,万春园早已是一片绿意盎然,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就坐落在这片曾经的皇家园林里。在董事长吴焰的掌舵下,人保集团的整体上市进程终于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

已到天命之年的吴焰,在业内眼中精明强干。在进入保险业之前,吴焰有着丰富的政府和机关工作经验。2003年在进入中国人寿集团之后,吴更是参与了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工作。2007年,吴焰接掌人保集团。

随着“改制、挂牌、引资”的完成,人保集团终于到了上市的最后关头。

但是,上市只是一个新的起点。面对中国保险业的风起云涌,人保集团如何走得更远?这是摆在吴焰面前的新使命。

成立于1949年的人保集团,有“新中国保险业奠基者”的美誉。但是,这位昔日保险业的老大早已没有当年的辉煌。截至2010年底,人保集团在资产规模上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同业。

目前,人保集团旗下有十余家子公司,其中财产险业务是人保集团传统主业。2003年11月,人保集团旗下的中国财险在香港上市。但是近年来,这个中国财险业的老大,市场份额正在逐年萎缩,保费增长也不敌同业,偿付能力更是难如人意。如何使传统的财险业务保持不败的地位,这是摆在吴焰面前的首要问题。

吴焰掌舵人保集团以后,曾力行改革,希望改变人保过去单一依赖产险的局面,迅速扩张了寿险、资产管理,希望搭建起新的综合经营架构。其中,人保寿险用了不到5年时间就实现经营性盈利,成为寿险市场成长最快的一匹“黑马”。但是在收获鲜花和掌声的同时,人保寿险也面临着众多问题,趸交产品占比过高,过于依赖银保渠道……

投资,一直是吴焰致力打造的重点。目前,人保集团旗下的投资板块数量已经与保险主体旗鼓相当。吴焰为三家投资类的子公司做了明确分工,房地产和物业投资主要由人保投控负责;人保资本在未来主要是关注于股权投资,而人保资产操作常规的保险资金的运用。虽然三家子公司名义上是分工明确,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有所交叉和冲突。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5

第一,做好资产、负债的核实盘点工作。决算前,公司各机构应对各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认真核实,真正做到账实、账证相符,账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主要包括:一是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核对。对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进行盘点,保证账款相符,并使年末库存现金控制在最低水平。对银行存款、存储保证金应索取并核对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并调节使之相符。二是往来项目的核对。主要包括内部往来和其他往来的核对。通常,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应要求总、分机构往来账务分别核对相符,不允许存在单方入账现象,上划资金与开往来单都应在年度内及时处理,不得跨年度出现未达账项。其他往来(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应付款项、预收预付款项、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入分保准备金等)双方在年终决算前应主动对账,对超期的应收款项需查明拖欠原因,加强催收和清理。

三是实务资产的核对。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并将实物与账、卡分别核对。年底前需对盘盈或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第二,做好各项收入的核实工作。各项营业收入,包括保费收入、追偿款收入、分保费收入、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其他收入、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等,均按《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费收入除按保险合同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缴纳,应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外,对于已出单的保费收入,通常以起保日为界,起保日为下一年度的,不应计入当年收入。第三,真实、准确反映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一是严格审核赔款支出。对理赔收回的各种财产必须以公允合理的价格予以变卖,或按规定经批准后转作固定资产、物料用品,变卖净收入或资产入账净值应冲减赔款支出。

二是严格审核各项费用开支。凡不属于本年的费用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名义调节利润。对实际入账的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确保各项审批手续完备,附件齐全。“理赔费用”项目的财务支出,应该与业务系统中的该项目保持一致。三是各项经费的计提比例符合国家标准。第四,做好各项准备金的提取工作。各项准备金的计提主要包括计提坏账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提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等。

第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各保险机构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其中,企业所得税项目属于汇总纳税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汇总缴纳,年度决算时分支机构不再预提企业所得税。第六,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处理所有截止年度末(12月31日)的会计事项,对所有损益类科目进行损益结转,对净利润以内部往来的形式上划总公司并进行账务处理。账实、账证、账账、账表间核对无误后,生成年度财务报表,打印各类总账、明细账等,与内容填写完备的账簿封面及账簿启用表一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同时,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基础上完成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二、保险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问题及解决措施

(1)保险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保险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既涉及到业务层面,也涉及到管理层面,反映出公司日常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有待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年度财务决算的全员意识不强。在进行年度财务决算时,许多保险公司的全员决算意识不强,片面认为那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无关,导致财务决算的前期工作难以开展或者数据统计不完整甚至有误。如进行资产盘查时,会涉及到资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如果相关部门不重视则会影响财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并最终影响到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二是会计基础核算不够准确。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日常会计核算时,由于差错或人员素质等原因,存在错记、漏记等会计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导致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影响年度财务决算质量,进而影响公司决策。三是财务分析质量不高。许多保险公司出具财务分析报告模板,将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作为例行公事,没有真正深入分析公司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去解决,对于“模板”中未出现的事项不予分析,使财务分析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作用。四是部分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或监控力度不够。每年进行资产清查时,经常会出现个别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有多种,如:新采购资产入账不及时,有些没有用或已经不能用的资产未及时报备清理还在财务账上反映,有些应收款项因公司未有相应管理措施而长期挂账等。五是财务信息的审核监督作用不强。从年度决算报告来看,各种财务信息都有经过审核环节,但是审核后依然存在不同原因的差错,这说明很多时候“审核”是流于操作形式的,并未真正起到审核监督的作用,而每一个环节或岗位的细小疏忽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解决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强年度财务决算宣导和培训,提高公司全员决算意识。在年度即将终了前,可以召开年度财务决算宣导及培训会议,布置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强调全员参与意识。二是注重会计人员日常素质培养,规范会计核算。保险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知识培训,学习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范日常会计核算方法,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从而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年度财务决算的质量。三是落实资产管理责任,防止资产流失风险。对于公司资产管理,应建立管理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完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应收款项,应定期清理,查明拖欠原因,如有些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应收保费管理小组,对公司应收保费进行专项清理,取得非常好的成效,对公司资产的保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加强财务数据的审核监督力度。对于财务数据的审核一方面需要明确各项数据信息的审核方法;另一方面也应落实责任,审核监督的力度加强了,也会促使公司各项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增强。五是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及时调整公司工作重点。一份好的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可以成为企业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为财务深入企业各条战线,就像医生号脉,看财务问题就能知道企业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高企业运作能力。

三、结语

人保财险年终总结范文6

理财行为人类自古就有,“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就是最为朴素的理财观念。现财观念起源于金融比较发达的美国,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的保险业。

众所周知,保险规划是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30年代,尤其是1929年10月美国股市暴跌后,从破产危机中清醒过来的人们逐渐萌生了对个人生活综合设计和资产运用规划的需求,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使得保险公司的地位空前提高。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保险推销员在推销保险商品的同时,也提供一些生活规划和资产运用的咨询服务。这些保险营销员就是理财规划师――FP的前身。

真正的理财仅有保险是远远不够的,投资才是金融理财的高级形式。理财的真正发展还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马克维茨资本市场理论和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被提出之后,投资才成为一门科学,建立在金融理论、社会学和投资方法等基础学科之上的理财也才逐步走向正规。随着理财成为科学,传统的保险营销员式的非标准的咨询活动已经不再适合理财发展的需要,理财规划师协会作为培育理财师和维护行业发展方向的标准化组织应运而生。经过20世纪70和80年代这20年的发展,理财规划师协会不断摸索出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初步形成了目前的课程体系。

任何事物的成熟总是与苦难和考验结合在一起的,理财师行业也不例外。20世纪70和80年代,由于石油危机、美元危机的影响,私人经济进一步发展,使得个人金融资产膨胀、金融自由化浪潮兴起,个人财产管理观念、金融工具运用的时代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方面使传统的理财手段难以适应需要,同时也促使人们对理财的需求急剧增加。作为社会变革和金融自由化改革所带来的一个结果,金融商品迅速增加、金融风险加大,个人已经无力自行解决自己的理财问题,人们迫切需要理财师的帮助。这样就推动了理财业的空前发展,同时理财的内容也从传统的保险、投资增加了养老、避险避税的成分,理财师的地位也不断提升。

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的大变革年,里根领导下的美国经过10年的努力,最终改变了国家的经济状况,并在90年代的前5年内收回了过去20年的“失地”,重新确立了经济上的主导地位。而科学理财也跟随着美国的发展,最终走向了全世界。美国的理财规划师协会逐步在全球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编写符合当地实际的理财课程,培养专业化理财师。虽然世界各地均有自己的风土人情,但美国理财业70余年的历史还是为世界人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其成功与失败均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CFC作为植根于北美的理财协会,不仅拥有丰富的经验,并且拥有自己的研究和培训队伍,其开设的课程涵盖了理财发展所经历的各个阶段的宝贵经验,非常值得中国这样的新兴理财市场的投资者和理财师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