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例6篇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1

为夯实农村干部教育管理的基础,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农村干部作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现就建立农村干部档案、进一步做好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的对象和形式

建立档案的农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包括现任和离任。当前,首先建立现任农村干部档案。对**年1月以后离任的,逐步建立形成离任农村干部档案。农村干部档案,以村为单位,区分现任和离任,分别立档。兼任联村党总支、行业协会支部书记、理事长的,要在本人档案中注明;不在村内任职的,则要单独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各镇可视情况,对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村民代表等相关信息,一并存档。

二、归档材料的内容和分类

归入农村干部档案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六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指本人填写的属于个人经历和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第二类,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指农村干部的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党组织对干部本人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后作出的思想工作鉴定等;

第三类,学历材料。包括本人国民教育毕业成绩表、参加学历进修教育的毕业登记表等;

第四类,参加中国共产党、派的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

第五类,奖励、处分材料。包括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各类奖励通报材料;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处分决定,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实事依据及其他处分决定等;

第六类,任免、工资及各种代表会登记表等材料。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

1、服务的原则。要把加强档案管理作为深化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摆上日程。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档案,为科学评价农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落实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提供依据,更好地激发农村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2、真实和完整的原则。要认真审查相关归档材料,仔细甄别材料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真实完整地反映干部的思想工作历程。根据农村实际,除《个人履历表》、任免职文件、入党材料、处分材料以及有必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外,对于其它虽在归档范围、已无从查考的材料,可暂时不列入档案。但**年以后发生的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3、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农村干部档案由各镇党委统一搜集、统一整理、统一立卷保存和管理,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归档、管理的要求执行。各镇要明确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干部情况、有一定档案管理经验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购置铁皮卷柜等必要的设施,有条件的要单独房间存放。

4、保密与安全的原则。要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定期核查、管理保护等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发挥应有的效用。

四、结合建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干部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

1、坐班考勤制度。大力推行农村干部坐班制,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建立值班制度。严格工作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将农村干部坐班情况与其工资挂钩,调动农村干部坐班的积极性。

2、任免职备案制度。任免村党组织书记需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其中调整市级以上党委命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村党组织书记时,需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

3、教育培训制度。以镇党校为阵地,认真抓好现任干部的教育培训,镇党委集中培训村“两委”成员每年不少于7天。同时,积极组织农村干部参加正规化学历教育。

4、实绩考核制度。推行农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双述双评”制度。镇党委、政府年初对村干部下达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村党组织每季度组织村干部进行一次自查。镇党委、政府半年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年终采取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听取述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村班子按照实绩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村干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工作奖惩。

5、离任干部关爱制度。按照关心生活、发挥余热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解决离任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相关文件,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拓宽渠道,鼓励和引导离任干部参政议政,发挥自身作用,使离任干部退有所安、退有所养、退有所为。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2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党员质量,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应高度重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凡一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该支部及其责任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进行通报批评;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对党(总)支部书记实行诫免谈话;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人要予以组织调整。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规划

各党(总)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掌握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理清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来严格发展程序,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做到“四个优先”,即党员数量少的村优先发展,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优先发展,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村优先发展,党建工作示范村和后进村优先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尤其要突出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这个重点,中、小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1至2名,大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2至3名,力争从2007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镇各村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数量达到农村党员总数的30%左右。

三、实行“公推选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党(总)支部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的基础上,要根据近年来党员发展情况和人口情况,每年按照发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党(总)支部需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数。入党积极分子基数确定后,以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并通过支委会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各支部要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结对培养,每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一名支委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通过个别谈心、电话联系或书信来往等形式对他们进行政治辅导,促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加深对党组织的感情,从而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

四、建立健全“五项”工作制度,确保新党员质量

一是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制度,把好素质关。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班和闭卷考试。考试由镇党委命题、阅卷,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及学习表现由镇党委向发展对象所在的党(总)支部通报,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发展对象要做好经常性的考察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不同层面的情况,帮助其进一步深化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凡未参加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考察不过关的发展对象,一律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实行公示制度,把好监督关。各党(总)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已报镇党委审查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要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完毕后要填写公示登记表,并进入档案。公示有问题的一律暂缓讨论,待问题调查核实后依据问题性质及情节轻重,对发展对象作出相应处理。对外出务工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函调或由党组织安排人员到务工地调查了解其现实表现。三是实行票决制度,把好讨论表决关。在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在表决程序上要以无记名投票取代原来的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当场计票、公布。票决对象必须得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算通过,才能被确定为接收或转正对象,上报镇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如果同时讨论和审批两人及以上时,必须逐个进行审议、票决、宣布票决结果。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分步票决。四是实行联审制度,把好审批关。镇党委在审查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时,要将其名单同时报纪检、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看审查对象有无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并对上报材料实行“十不批”,即凡审查发现考察期不满一年被列入发展对象的不批,未参加党委举办的党的知识集中培训班的不批,党的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不合格的不批,未经党内外群众评议的不批,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批,撰写决议、签置意见不规范的不批,没有经过公示、票决的不批,故意隐瞒本人政历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重大事项的不批,故意违反程序和规定弄虚作假的不批。在审批过程中,对相关材料如果是因组织而非申请入党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镇党委有责任督促限期整改,责成党(总)支部书记抓好落实。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好责任关。各党(总)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好审议、考察、讨论和表决关;培养考察人或介绍人为直接责任人,把好对具体发展对象的了解、汇报、介绍、教育关。镇党委每年对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督促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错误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对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对违反《》等有关规定而被接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失职责任人,由镇党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纪的,由纪检给予纪律处分。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纳新党员质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发展党员43名。其中生产工作一线、35岁以下青年要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90%以上,妇女党员不低于30%。

三、工作机制

1、实行全程公示制度。在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研究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支部党员大会时,邀请群众代表列席的同时,做到“四公开”,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研究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四个阶段,都要将本人表现、培养考察及支部意见等情况同步进行张榜公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片总支要派包村干部参加并做好记录。

2、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管理制度。党工委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实行入库备案管理,凡未在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备案1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3、探索政治审查“一票否决”制。在政治审查过程中,除了对审查对象的现实政治思想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之外,增加“一票否决”制审查内容:

一是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是有意向党组织隐瞒重大问题;

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四是参与或组织非正常上访;

五是存在行为;六是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凡被确认有违反“一票否决”制审查内容的,是发展对象的一律不予发展;是预备党员的视情节轻重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同时追究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开展党的知识测评制度。各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联系。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党工委将组织考试,对考试态度不认真、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区委组织部将采取全覆盖的方式,对党工委已送审材料的发展对象适时进行党的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以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纪律规定为主。发展对象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5、实行严格的谈话制度。要严格落实与发展对象谈话制度,党工委将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情况和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区委组织部将定期从发展对象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谈话,通过与发展对象交流,着重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及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的情况,谈话后向党工委反馈谈话情况,对谈话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三、工作重点

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善党员队伍目前存在的老龄化、文化低、女性少、分布不合理的状况,街道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到“四个倾斜”:

一是向村居倾斜,特别是注重向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居倾斜,确保年内培养1一2名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的村居至少发展1名党员;加大对农村优秀青年的发展力度,做好在青年农民、返乡毕业生、退伍军人及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把现任村委会成员中的优秀非党村干部发展成党员,把“双高双强”型人才培养成党员,每个村居至少要确定1名发展对象,并把发展党员与村居后备干部培养结合起来。

二是向“两新”组织倾斜。继续抓好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着力解决党员“空白企业”现象,加大工作力度,把非公有制企业业务骨干中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加大对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入党的探讨与探索,慎重、稳妥地把那些积极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心系街道人民、遵纪守法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党组织中来。

三是向流动人员倾斜。要把外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范围,加大对这部分人中优秀人员的发展力度。

四是向妇女以及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倾斜。重视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和性别结构的要求,加大在妇女以及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慎重发展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解决女党员发展偏少、新发展党员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不合理现象。

四、具体措施

(一)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照《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试行)》和区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临发[2005]17号)要求,严格相关程序,正确履行入党手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特别是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两推一公示”,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人选,然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研究,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现实表现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二是搞好培养考察。党支部要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联系。同一名党员一般不宜同时做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有条件的支部可探索实行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票推”的办法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要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履行发展手续。发展对象经党工委和区委组织部依次预审通过后,要立即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会议方有效。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允许出现随意变更和减少会议程序的现象。预备党员期满转正,必须进行民主评议并在党工委审批前进行公示。

(二)确保纳新党员质量。坚持《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

一是统一材料预审,规范发展程序。确定发展对象后,基层党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统一送街道组织办公室预审,预审合格后。再报区组织部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二是统一参会范围,规范会议程序。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要通知到所有党员,各总支必须派人参加,全程监督支部会议的相关程序,不得擅自简化程序、省略有关环节。

三是统一审查谈话,规范入党材料。党工委审批前由党委组织委员与纳新党员进行考察谈话,谈话合格后填写意见并签字。党工委书记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纳新党员进行谈话,个别谈话不少于新发展党员总数的1/3。

(三)拓宽发展党员渠道。

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从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由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重点引导他们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不断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做好正面引导和思想教育。要尽可能为入党积极分子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其不断提高党性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使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督促联系人,加强联系和帮带,强化跟踪培养和考察,促使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熟。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对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及时培养、发展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入党,切实做好在“两新”组织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对象的发展工作。发展的重点对象是现任村居委会班子中的非党成员,村居配套组织中的非党员干部;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居)民,特别是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科技户、示范户,以及其他先进模范人物;返乡的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复退伍军人、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以及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等。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总支、支部对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要高度重视,对所发展的党员进行认真审核,严格落实责任制。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两推一公示”,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将入党积极分子接受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会议,片总支要派人参加会议,进行指导和监察。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4

一、具体做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搞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成立指导组,街道5个书记分管5个村,具体监督指导。

(二)分析村情,制定方案,把握关键

街道党工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村情民意,制定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新一届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条件,村支委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长岗、十里、孔井三村进行直选。2月26日前各村召开村党员大会,3月6日前完成群众推荐,3月中下旬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4月8日进行换届选举。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到街道。

(三)规范操作,严格依法办事

党员大会吸收了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会上除原支部班子成员述职外,还对他们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对新一届支部成员候选人进行全额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和候选人条件,党工委及时开会研究,按照新一届支部成员名额2倍人数的要求进行了批复。群众推荐中,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街道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支委侯选人初步人选中实行全额推荐,现场公开计票。两次推荐票均由街道统一印制,由街道联系村负责同志到会现场数票,当场计票,会后封存,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两推”产生了村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组织考察阶段,党工委成立了由分管书记和街道联系村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小组,对各村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组织考察,并以党工委名义向各村辖区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方考察,研究确定了村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4月8日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各审议了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依照有关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

二、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街道党工委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了村两委成员大会,宣布当选结果,布置当前工作,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提出希望和要求。:

1、做好工作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求各村及时办理好新、老支部工作移交手续,同时将各种材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对本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爱情转移了”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7月10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大同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大同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镇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乏力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3方面共15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大同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的全面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我镇实际,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党委会议2次,集中学习会议2次,专题分析巡察整改问题,统一了全镇干部思想,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整改落实。

三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制定了《大同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3个方面15项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是落实整改,强化督查。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查指导,实行挂图销号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及时预警提醒;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对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从面上挖掘根上的原因,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 针对“贯彻上级工作要求不实不深”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宣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不断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能力,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9次理论中心组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之间交流心得体会。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大同镇“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10月,镇党委、政府成立“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精神解读小组”,定期组织专题教育研讨,邀请区委党校教师到镇里宣教2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理论、学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于2020年11月10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明确整改方向。发言材料由党委主要领导把关,确保了会议质量。

2. “志智”双扶政策落实不充分

一是加大政策宣讲。组织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或入户方式,经常性宣讲扶贫领域政策,调动贫困户积极性,提振贫困户致富信心。精心设计举办“农家十二月之·精准扶贫”活动,把脱贫事迹编成文艺节目,通过村民微信群、村屯大喇叭等方式,宣传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讲好大同镇扶贫故事。二是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对有劳动能力、有创业就业想法、缺少技能的贫困户进行摸底,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年初以来,累计开展种植、养殖、保安等培训5次、120人次,有效提升劳动技能水平。三是发展扶贫产业。通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设产业扶贫基地4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合理利用村屯闲置空地,鼓励贫困户积极种植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经济,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以上,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3. 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主动

一是开展环境整治。2020年,高标准绿化村屯2个,栽植苗木1.3万株,造林31.2亩,栽植树木3.1万株,落实垃圾转运点25处,下放垃圾清运车12台,发放垃圾桶4818个,治理黑臭水体3处,开展了秋季环境整治行动,清运、掩埋垃圾9600立方米,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通过倡议发动、党员带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养成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三是强化监管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组织执法队伍,对镇内环境卫生进行督查检查;设置农村卫生专门管理人员,并在镇内所有废弃坑周围设立警示牌,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将屯长工资与环境卫生挂钩,每户挂40元户调工资,定期考核通报,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4. 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大同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等办法,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理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镇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村屯文化广场、各村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宣传内容,发放《乡村文明宣传手册》1000册,悬挂宣传条幅50条,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升镇辖百姓对宗教信仰方面的正确认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党委会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高质量起草《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次,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把关,坚决避免报告雷同的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以赴整治非法信教的不良现象,对镇内私设聚会点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8个;加强对镇辖合法宗教场所的管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作用,重点整治发放基督教非法印刷品、强拉群众宣传基督教义等问题,坚决制止乱发宣传品和非法传教行为。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乏力

1. 履行岗位职责不力

一是整改存在问题。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让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担任会计和现金。对村民在耕地上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立即整改经营性行为。镇政府牵头,联合区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清查2次,在2020年10月底前限期搬离,目前,已停业,院内物资已基本清理完成。二是完善岗位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大同镇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到具体工作人员手中,明确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并认真执行。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集中组织开展2次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下步,将通过社会化方式进行发放,避免现金冒领现象发生;同时,强化土地性质监管,杜绝一切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

2. 建安工程未履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大同镇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程序,明确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并认真执行。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为提升村干部业务能力,组织财务、经管及村会计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次,提高业务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三是严格招标程序。与区财政局沟通明确采购程序,区财政局请示市财政局,2020年以后全市采购已进行调整,根据庆财采〔2020〕12号文件规定,目录内装修、修缮工程招投标预算30万元以上的执行集中采购,30万元以下的可不执行集中采购。虽然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已不执行政府采购,但是镇、村两级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多方询价,公开项目内容,保证工程质量和价格合理。同时,对以往工程项目进行梳理,逐一审查程序,未发现违纪问题。

3. 乡镇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整改核实问题。二是严格备案登记。对2020年10月以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未及时入账的立即补记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对下拨的固定资产严格执行区国资办下拨手续,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填报《大同区固定资产验收(调拨)单》,报请区国资办审批。三是杜绝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大同镇财务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财务、经管、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

4. 资金支出违规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镇政府组织经管站、财政所,及时追缴其他应收款,针对不能按时上缴的其他应收款,采取扣发相关人员工资进行分期偿还,或采取法律途径追缴解决。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大同区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由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对支付技术服务费等费用,采取正规发票报销,报销票据需经财政所审核、报销本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镇长最终核实后,方可进行报销,超过1000元业务进行转账付款。对无正规发票费用,财政、经管不予支付。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往来款及时收缴,杜绝坐收坐支非税收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采取人员参加区级培训3次,有效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规范从业行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按要求执行发票入账,2020年未发生白条入账等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方面

1. 部分基层党组织虚化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由镇党委办牵头,深入1个机关支部、6个村支部、3个非公支部督导检查2次,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好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二是规范组织生活。推行支部“1+1”联合活动方案,由三村党支部联合南城公司党支部,民生村党支部联合新村民党支部,太安村党支部联合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严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关党组织活动4场次,基层党组织生活得到进一步规范。

2. 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由镇党委办牵头,深入1个机关支部、6个村支部、3个非公支部督导检查2次,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全镇累计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大会28次,党小组会议48次,党员干部讲党课8次,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内业管理。机关支部设立了档案室,分类存放机关支部党支部内业资料以及各类会议档案;其他支部设立党建存档卷柜,镇党委每年两次检查其有关资料存档情况。三是完善谈心谈话。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以上率下,谈思想、讲问题;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书记把关,对每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

3. “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经管站及各部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监督3次,发现并督促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强化督导力度。制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督促各村全面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及时更新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设置等,明确“四议两公开”机制适用范围,不断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执行。制定《2020年村屯干部工资管理考核细则》,将“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终考核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

4. 管党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年查处违纪案件15件,立案13件,受处分党员2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人次,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组织开展了姜国文、刘杰案件警示教育,全镇机关干部职工65人参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纪律意识。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5次,严禁操办升学宴、婚丧事宜;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对分管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推动制定有效落实。

5.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一是立行立改存在问题。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对照新党章新要求发展党员,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已对2020年以来新发展的11名党员档案进行了自查,镇党委已完成复审。三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镇党群办牵头,成立指导小组,每年对各支部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重新规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清退。四是组织党建业务培训。对各村党建员开展2次党建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发展党员程序、资格条件等业务知识,在发展党员时,严格按照“群众推优、党委预审、支部票决、全程公示、责任追究”的原则,做到会议记录、时间、函调单完备。

7. 党费收缴不规范

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建立党费缴存凭证票存本,将党费缴费凭证粘贴于党费收缴本留存。重新核对2018、2019年度党费收缴本与党员名单,规范并修正党费收缴本。2020年度严格落实党费“月收月记”,每季度由镇党委核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并通过公开栏张贴、微信等形式对党费缴纳事项进行公示。由6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指派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每月10日前,完成当月党费收缴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方面:镇内有16个行政岗位由事业身份人员承担。精准扶贫、劳动保障、畜牧和经管等专业性较强的站所一直由公益性岗位代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标准和质量。

面对行政身份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能力素质无法满足岗位等突出问题,积极研究解决事业干部和行政岗位混岗问题,实施乡镇综合管理改革,创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完成45名干部竞聘上岗,做到了“人岗相宜”,有效推进混编混岗问题整改。下步,将根据镇内空编结构和数量,积极向区委申报,争取早日引进专业性强的工作人员,逐步解决行政岗由事业身份人员承担和公益性岗位代岗问题。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1. 关于大同镇民生村村民孙国文反映的棚室上方高压电出现电打火现象,并造成孙国文家大棚着火,造成损失人民币七万元左右,孙国文要求民生村赔偿损失的问题。

经了解,孙国文反应情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民生村已与孙国文达成书面和解,此事已经协商完毕。

2. 关于大同镇三村村民刘国辉反映其在1983年当兵时,民生村未给分地的问题。

经查,刘国辉原户籍为大同镇厢房村,其在当兵入伍时,将户籍迁出至部队,在其复员专业时,户口未迁回民生村,而是夫妻投靠到大同镇三村,因此在1983年分地时,民生村没有分给其土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刘国辉是三村菜农户口,不属于民生村户口,也没有分得土地。2006年,各村对遗漏人,补分土地,在此期间刘国辉也未提出申请。在2019年,民生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村民均认为刘国辉户籍不在本村,通过表决,不同意刘国辉分得土地。

关于大同镇三村村民刘国辉反映的原民生村村长张洪财、村民吴振全、外村村民任晓峰98年之后无偿耕种大同镇民生村七屯机动地问题。

经查,大同镇民生村七屯1998年分地后剩余机动地面积为37. 1亩,2006年响应国家政策将机动地已经分给了其他农户。刘国辉反映的原民生村屯长张洪财、村民吴振全、外村村民任晓峰无偿使用机动地的情况不属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1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1个,完成率为93%。针对镇内有16个行政岗位由事业身份人员承担。精准扶贫、劳动保障、畜牧和经管等专业性较强的站所一直由公益性岗位代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标准和质量。由镇党委书记牵头,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力争在2021年12月末完成大同镇混编混岗问题。

村支两委个人考察材料范文6

为了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我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效解决党员档案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做好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1、工作职责

具有审批接收新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应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其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等。

2、归档范围

(1)党员登记表;

(2)本人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入党志愿书;

(4)入党申请书;

(5)转正申请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7)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8)外调、政审材料;

(9)考察报告、思想汇报;

(10)团组织推荐材料;

(11)群众评议记录;

(12)计划生育证明;

(13)公示材料(含《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14)党员参加党内培训、学习的登记表和有关情况;

(15)学历或任职情况材料(含专业技术职务);

(16)出席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

(17)科学技术发明材料;

(18)各种奖励审批表(授奖决定)和事迹材料;

(19)党员受党纪处分、处置材料,党组织取消处分、核实、复查党员历史的决定、调查报告、批复、结论等文字书面材料;

(20)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21)《党员管理服务手册》及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3、管理办法

(1)公职人员及有人事档案的非公职人员,党员的档案材料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2)农村党员档案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和集中管理并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以党员个人为立卷单元,实行一人一卷,一村一个流水号。采用活页夹式立卷,姓氏笔画排序。档案卷首设卷内目录,每村设一案卷目录,实行统一卷夹、卷盒,统一目录格式。对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复印件和针式打印机的材料不能存档。

(3)各基层党委每两年要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整理,以保持党员档案的完整。党员死亡或调出后,空缺的档案编码由新调入的或新发展的党员填补,以保持党员档案编码的连续性。

(4)要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的定期收集整理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定期核查制度、接转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防高温等工作。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4、查阅和借用

(1)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党员档案的查阅须经党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查阅,未经党组织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查阅党员档案。上级党委、纪委因办案需要,持有关介绍信或证明材料,即可调、阅党员档案。

(2)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党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本市范围内外借档案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3)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

(4)查阅档案必须严格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党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5、保管期限

党员死亡,被、除名、劝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档案材料要归类独立存放并长期保留。

6、档案转递

(1)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党员本人自带。

(2)党员档案转递应由基层党委密封盖章。市内转递由双方基层党委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当面交接,调出本市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决定转递方式。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接转党员档案时,要办理接转手续。对转出的档案,必须统一使用“党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二、关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

1、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负责培养的各党支部具体管理。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份档案,按照档案袋封面上的目录,在发展入党前建档完毕,做到材料齐全,目录清晰。归档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推优入党材料、参加培训材料、党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公示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管理工作。各基层党委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明确培养重点,制定培养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管理。

3、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接转工作。对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做好登记、接收工作,将其档案材料一并归入该党员档案。对培养期间调离本单位的,应填写好培养期内考察意见,一并发往新单位。对未被发展的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应认真地写出支部考察意见,并做好收存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党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建档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定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为党员档案的保管提供充足的档案柜架和装具,提供安全场所和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丢失党员档案或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2、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所缺内容尽量搜集归档,使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建档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