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例6篇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县委决定,从今年3月起至7月,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回头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立足问题导向从严回头看、立足专项整治从严抓整改、立足建章立制从严立规矩”为目标,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是“五查五看”: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领导班子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党委、纪委出台的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贺州市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是否有收集整理相关单位意见,出台相关政策界限、整改意见等解答文件。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是否存在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五)查专项工作,看突出问题是否整治到位

是否重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财经纪律、“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围绕排查“六个一”目标,即通过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纠正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是否实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从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层层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层层动员部署。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以及自治区、市、县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局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印发的“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回头看”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成立相应“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2.开展自查自纠。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县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8984227)。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迎检工作。(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自治区、市将、县将于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全局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自治区、市、县委、县纪委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认真整改落实。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逐项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建立长效机制。要对“回头看”发现的一些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编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铲除滋生“四风”的土壤。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建立健全举报核查机制、“四风”查纠机制和通报曝光等各种机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3.及时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20日前报县“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回头看”工作是我们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县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是持续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举措。全局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担好主责。主要领导是“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的推进要亲自过问,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要带头整改。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到“回头看”工作中来。局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督促所有股室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勇于直面问题,切实立行立改。“回头看”时间紧、任务重,要推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交上亮丽名片,必须要着眼于问题的即知即查,立行立改。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和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于面上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整改到位。对于制度层面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持之以恒深入整改,把问题彻底改到位。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2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和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两位“落马”官员所在省份均属此轮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的范围。

笔者梳理发现,如今,已至少有18个省份和5个部委部署了巡视“回头看”。巡视“回马枪”覆盖面持续扩大,有多名干部被追责甚至被移交司法机关。 “回头看”中多名干部被追责

笔者根据中央纪委官网披露的信息梳理发现,自2015年以来,已有包括吉林、海南、湖北等至少18个省份,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5个部委等机构安排部署巡视“回头看”,巡视“回马枪”的覆盖面日益扩大。

各地巡视“回头看”的目标和范围各有侧重。江西省针对2012年、2013年巡视过的56个县(市、区)开展;黑龙江省今年第一轮巡视对3个地区(单位)党组织杀了“回马枪”。除发现新问题、新线索外,打消部分干部的“过关”心态,是巡视“回马枪”的主要目的。同时,上轮巡视“出题”是否到位、反映问题是否全面,都需要“回头看”。

笔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中央巡视工作正分批次展开,而不少地方距离上一轮巡视已经过去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其间不少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在前期巡视基础上,结合群众反映的新问题,进行全方位巡视,也是各地陆续部署巡视“回马枪”的重要原因。

目前,各地“回马枪”成效逐步显现。江西省在对上饶市“回头看”中发现,当地不同程度存在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问题,甚至出现领导干部挪用公款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形。河北省自2014年以来,分五批次对133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展开“回头看”,发现未及时整改和处置的重点问题332个、具体线索502条,并对57名领导干部追责问责。 “回头看”重点抓三大问题

笔者采访了解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巡视“回头看”的目标和任务,总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对整改情况再督查。

河北省委巡视组对某开发区党委杀“回马枪”时,发现他们移交的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发区所在市有关部门整改重视不够,对相关责任人未作及时处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移送省纪委直接查办,给予16人纪律处分,1人辞退,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省。

贵州省委巡视组在“回头看”中,发现相关县区整改工作不到位,上轮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存在问责偏轻、偏软等问题。

――对深层问题再发现。

专家认为,“回头看”可以深入发现第一轮巡视没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印证,再细细“过一遍筛子”。

江西省委巡视组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带病提拔。如个别干部在巡视期间,公然干扰省委巡视组工作,阻挠有关人员向巡视组反映情况,而此人刚刚重用半个月。

――对重点领域再加压。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些重点领域内的重点问题,一次巡视效果可能并不明显,需要通过“回头看”进行再追踪、再治理。

江西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王爱东介绍,2013年8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江西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一些干部过年过节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反映仍然较多。对此,江西省在“回头看”过程中,重点对“红包”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进行了督查。今年前3个月,全省三级廉政账户收到“红包”等违纪款929.64万元,处理53人。 确保巡视无死角和常态化

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士指出,巡视“回头看”从问题切入,一方面可以切实督促被巡视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无死角、问题无复发,让反腐更加精准;另一方面,“回马枪”标志着巡视工作正逐步朝常态化迈进,巡视制度也更趋向完善。 因“回马枪”而被追责的杨鲁豫(左)和苏宏章(右)

江西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徐森鸣说:“以前的巡视工作顾及县区领导的面子,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因此很多领导干部还是没有把太多心思放在整改上。这次‘回头看’按照省委要求,做到‘对事更对人’。”

江西省针对抚州市6个县、区的“回头看”工作中,省委第五巡视组不仅发现了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但对群众照常收费等问题,还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发现了一批共性问题,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形象工程盲目上马导致政府不合理负债、“新官不理旧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两违”问题等。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3

【文章摘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进一步加强,既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也有利于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本文在“国家治本安全观”的大背景下,深入阐述当前历史时期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狱巡回检察的内在价值及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家治本安全观 监狱巡回检察 价值属性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国家和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对依法治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部党组提出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张军同志从司法部到高检院工作后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监督刑事执行情况的专门机关, 必须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政治思想,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蕴含着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维护监管安全稳定进行探讨。

一、认识“治本安全观”理念

治本安全观作为司法部首次提出的全新概念,是基于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科学决策,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理念引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治本安全观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监狱工作指导的新实践,治本安全观是对监狱治理的新发展,治本安全观是对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二、加快推进“治本安全观”视角下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监狱押犯结构的变化趋势明显,罪犯改造需求更趋势多元。在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我们落实“治本安全观”进一步维护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要求

政治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石。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是政法机关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对于监狱而言,安全稳定始终是监狱“生命线”,是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治本安全观的提出,就要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变成“起跑线”。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改造内容和改造方式方法,统筹推进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逐步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

(二)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贯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具体体现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监狱机关切实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治本安全观要求,将以往“不跑人”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不断创新改造工作理念和方法,提高教育改造工作专业化水平。通过教育转化、攻心治本,进一步提升狱内安全系数;要搭建监狱与社会互通共建平台,运用社会力量帮助罪犯改造自新,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为促进社会稳定增加和谐因素。

(三)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不断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新部署

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近年来形势政策调整变化,押犯结构日趋复杂,使狱情趋于复杂化,监管安全压力增大,有的罪犯对管理产生对抗,甚至铤而走险,发生脱逃、自杀、袭警、闹监或暴狱等重大恶性案件的概率将大大增加,对监狱的冲击是空前的。治本安全观要求,监狱工作重点应该而且必须由罪犯跑不了或不能跑向罪犯不敢跑、不想跑的目标迈进。

三、监狱巡回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机关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新举措

(一)监狱巡回检察的内涵。2018年5月31日,最高检决定启动监狱检察重大改革,选择8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后扩大到12个省);2018年10月26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通过,“派驻+巡回”监狱检察二元结合模式在立法层面得以确认;2018年11月30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监狱巡回检察操作性规范;2019年7月1日起,最高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监狱检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监狱巡回检察应定义为:人民检察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采取检察官办案组的形式,在派驻检察基础上,灵活运用常规、专门、机动、交叉巡回检察等方式,对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等情况全方位进行检察的一种创新工作方式。

(二)监狱巡回检察的价值属性

1.政治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监狱实现政治目的,体现了监狱巡回检察讲政治、顾大局,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如果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只注意监督具体法律条文的实施,而忘记了贯穿在法律条文中的政策精神,或者只记住了法律而忘记了政策尤其是忘记了总政策,那就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法律监督工作者,就不能有效地保障法律的实施。二是坚持中国特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进行的改革,既是检察方式的创新,也是检察理念的创新,体现了检察机关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制度自信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道路自信。三是顺应人民需求。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安全等价值的更高需求,通过完善监督,促进实现刑罚执行目的,提升罪犯改造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法定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蕴含了宪法属性。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所以监狱巡回检察也是落实《宪法》的具体体现。二是蕴含了实体法属性。《刑法》第七十八条和第七十九条是关于罪犯减刑的立法规定,《监狱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监狱巡回检察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蕴含了程序法属性。《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监狱执行刑罚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其工作应依法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故监狱巡回检察蕴含了程序法属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内容也表明监狱巡回检察带有明显的程序法属性。四是蕴含了组织法属性。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之规定,监狱巡回检察也是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具体体现。五是蕴含了司法解释属性。《规定》和《目录》是经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具有和司法解释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监狱巡回检察也蕴含了司法解释的法定属性。

3.监督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法律监督。如前文所述,监狱巡回检察是监狱检察监督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生动实践,所以监狱巡回检察具有天然法律监督属性。二是社会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社会代表和第三方人士参加监狱巡回检察以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巡回检察开展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监狱巡回检察监督,不断改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三是专业监督。通过邀请安监、食药监、检验检疫、审计、消防等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监狱巡回检察,补齐巡回检察人员专业受限短板,将法律专业之外的专业问题交给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监督,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提高监督专业水平。四是行政监督。上级院对下级院辖区监狱巡回检察的同时,对受检地检察机关的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及派驻检察工作情况也要同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有行政特点的行政监督整改命令、意见和建议。

4.案件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巡回检察也是办案。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巡回检察,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某个或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这个过程就是在办案。二是实现“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巡回检察应顺应和应对检察工作发展变化带来的要求和挑战,树立起办案思维,实现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三是办案责任制落实。根据《规定》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及第六条关于巡回检察办案主体的规定,监狱巡回检察性质和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工作一样,都是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四是巡回检察实践。巡回检察中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活动都具有鲜明的办案特征,每一关键节点和环节都要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业务应用系统”),接受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和管理,所以巡回检察实践也充分反映出这项工作的办案属性。

5.效能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政治效能。监狱巡回检察的狱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目标和价值使命决定了检察机关通过监狱巡回检察必将释放出一定的政治效能,向社会乃至世界传递国家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进步、自信、文明和昌盛。二是人权效能。通过监狱巡回检察,把人权保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依法维护罪犯获得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通过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通过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开展罪犯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保障罪犯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等等。三是公平效能。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确保监狱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检察效能。监狱巡回检察可以激活和挖掘以往监狱检察中存在的活力不足、动力不足、嗅觉不足、本事不足、威慑不足的因子和潜力,通过案件办理和问题解决,最大化产出检察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双赢多赢共赢效能。监狱巡回检察不是零和游戏,并不是为了突显你错我对的“优越感”,其实质是要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共同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开展巡回检察中,基于“从维护司法公正角度看,监督也是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的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监狱、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确保罪犯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实现法律监督、刑罚执行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双赢多赢共赢,实现监狱巡回检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4

XX书记: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到XXX区调研指导,现将我区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向您做一简要汇报:

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基本情况

区纪委监委机关共核定编制50个(行政编制40个,事业编制10个),实有44人(公务员36人、事业干部8人)。现有班子成员6名,因交流提拔,现空缺2人。内设职能机构14个,其中设纪检监察室6个(没有单独设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监督执纪监察力量占机关总数达78%。区委巡察办设在区纪委,核定行政编制6个,实有5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共核定编制48个(行政编制30个、参公编制18个),实有50人。全区现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47名(委机关44人、派驻纪检监察组50人、乡镇53人),基本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201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为86.13,在全市排名第14位,比2017年排名提升了7位。监督责任考核在全市排名第6位。今年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部署了6大项20小项工作任务,分工了75项具体任务。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敢想、善谋、勇为、争先和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目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和村级巡察等工作经验或做法得到XX书记的肯定性批示。

(一)严明政治规矩,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学细悟党的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细化3大方面33项整改任务,严肃认真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开展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5件,问责6人。制定我区《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细化任务分工6大项46小项,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分层制定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门听取区委常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二)做实日常监督,弛而不息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亮身份、听民情、解民忧”和“送廉下乡·走访回访”主题活动28场次,收集问题、建议177条。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活动,2000余名党员干部对拒绝“敛财”公开承诺。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问责党组织1个;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2件2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件3人。积极构建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三项”监督机制,深挖细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3件63人,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38件5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1件2人,“保护伞”问题2件2人。督促22个正风肃纪牵头部门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成立专项督查组,随机对80余个单位作风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58个。1-7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2人。

(三)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案件办理质效。优化信访举报工作,鼓励实名举报,1-7月,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20件(次),同比下降10.4%。其中,检举控告58件(次),同比下降36.3%,实名举报率为25.9%。强化纪律审查,用好“四种形态”,1-7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48件,同比增长 22.77%。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5人次,立案64件71人,立案数同比下降39.62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同比下降6.25 %。“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1.8%、11.7%、2.5%、4%。认真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开展自查。目前,依据上级安排在全区持续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各派驻机构对综合监督部门落实处分决定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3方面6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高标准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及时转变观念、准确定位职责,配强审理队伍;用活旁听庭审、“判后”反思,常态提升业务能力;聚焦提前介入、责任细分,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使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更加顺畅。今年以来共留置5人,向司法机关移送4人。

(四)坚持统筹推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研究制定我区巡察工作计划,高标准统筹推进巡察工作,目前已完成5轮巡察,共巡察29个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党组织,正准备启动区委第六轮巡察,计划巡察18个党组织,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总任务的60%。1-7月,已完成区委第五轮3个批次9个党组织常规巡察任务,并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和所辖村(社区),共发现问题488个;坚持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边巡边移问题线索45件。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被巡察单位共整改巡察反馈问题764个,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91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共谈话函询176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追回资金88万余元。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正风反腐氛围。大力加强清白文化宣传,推动大型廉政历史话剧《大宋御史·赵抃》在国家大剧院上演2场,30余家中央、省、市级媒体对此进行宣传报道。强化警示教育,利用本区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采购背后的黑手》,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忏悔实录Ⅶ》和《不可低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互动式警示教育流动课堂35场,组织开展旁听庭审2次。深化廉洁XXX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制作播放《廉洁XXX》电视栏目10期,推送微信75期217条,向全区1.2万余名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2.4万余条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外宣稿件8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单独报道14篇,节选6篇。

(六)深化派驻改革,扎实推进自身建设。调整设置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0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到岗履职,综合监督68家单位(含5家区属国企)。研究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办法》,规范监督执纪职责职能、工作流程、干部管理及工作考核。制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每名班子成员联系3-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业务指导。按照我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8次,选派7名干部参加上级调训(外出培训),11名干部到上级纪委学习锻炼。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考评办法。1-7月,委机关提拔重用干部6名,调入优秀干部5名,完成系统内干部试用期转正3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整改,梳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1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5条,现已整改完毕。

三、特色亮点工作

这里我重点汇报5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

(一)“小切口”破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整治”。将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及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项目,以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迅速有力推动及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主要抓手,在工作部署上求“准”、工作推动中求“实”、工作成效上求“真”,采取一季度一次的“亮身份、听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和一月一次的“阳光问责问廉”坝坝会,以及“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查找工作落实速度慢、马虎应付等130余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送廉下乡·走访回访”、查验工作不唯台账、依规依纪精准问责等途径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问责1个党组织、10名领导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打造“智慧案管”提高案件监督管理水平。建立问题线索关联分析、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将所有问题线索全面电子化管理,采用“标签式”代替传统的“文件夹”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只需要在系统中对扫描存档的问题线索点击鼠标,贴上不同的“标签”,系统会自动按照“承办部门”“案件类型”“案件进度”“安全措施”等多个维度进行交叉归类统计,极大方便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对自办、督办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该系统能够对问题线索反映对象、涉及人员、单位、承办部门等要素信息进行可视化分析,将有关联的问题线索交由同一承办部门归口处置,并能与委机关组织部建立的升级版廉政档案相结合,对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进行回避提示,从源头上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今年以来,利用该系统已督办线索143条,对10条关联线索进行归口分办,对3条案件线索进行回避分办。

(三)“精打细算”贯通村级巡察“最后一米”。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巡察乡镇(街道)时延伸巡察村(社区),采取统筹谋划做“加法”、聚焦重点做“减法”、强化震慑做“乘法”,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纳入巡察监督对象,紧紧扭住基层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查访结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精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送区纪委监委优先办理、边巡边移、快查快处,对典型问题及时在全区公开曝光,督促建章立制。针对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开展即巡即改、集中反馈整改,贯通巡察监督“最后一米”。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全区124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00余个,移送涉及村(社区)干部问题线索62条,查处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次,组织处理1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7人。

(四)打造“三大课堂”强化警示教育。按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在哪里,警示教育课就讲到哪里”的原则,打造庭审课堂、指尖课堂、流动课堂,将警示教育课搬到法院、移到智能终端平台、延伸到部门、村(社区)党员活动室等地方,形成处处都有警醒警示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开展旁听庭审教育2次,利用网站、微信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开展流动课堂3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监察对象1000余人。

(五)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工作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办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因私出国(境)、表彰评优等分类明确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标准。建立由区纪委组织部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等“多室联审”的审查机制,涉及疑难问题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今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见1551人次,其中出具“暂缓”意见5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办案安全相关规定尚需完善。按照检察机关办案看审分离原则,讯(询)问中的看管工作都是由司法警察专门负责,既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又确保了办案人员提高效率。而纪委监委仅对留置过程中的看护工作作了相关规定,在其他谈话、讯(询)问中,办案人员既要开展工作,又要承担看管任务,既影响办案效率又存在风险。此外,目前省市《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只规定了调查室可以启动留置程序,当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后,若此时发现被调查人可能出现自杀、逃跑等应当需要采取约束措施的情况,是否可以启动留置措施,以及如何启动没有明确规定。

(二)监委与司法机关等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完善。目前司法机关信息化程度较高,上下级机关之间均使用了统一的办案软件,对内可以有效提高文书流转审批效率,规范办案流程,方便档案管理。对外在不同部门、环节实现涉案款物、案卷文书的网上流转,目前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相应的办案系统,信访、党风、案管、审理各自使用一套工作软件,数据无法传递共享,需要反复录入,而区县一级与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案件信息还是靠手工拷贝传递。同时,随着职务犯罪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办案中需要从公安、民政、房产、工商、银行等系统搜集大量的信息,但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过多依赖相关部门,缺少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查询系统,客观上影响了办案效率。建议加快建立“智慧纪检”,建成包括信访、党风、案管、审理等部门在内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集公安、社保、房管等多部门信息查询的大数据审查调查平台,有效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实效。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5

一、*年上半年的工作回顾

(一)认真开展动态巡查按照市局统一布署,我局认真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通过动态巡查制止违法占地建设10起,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立案查处历年隐漏违法案件1宗,占地面积48.999亩.法款3万元。从案件的查处情况看,社会各界依法用地意识大大增强,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原因是在发展地方经济中,搞农家乐。茶叶加工建设等,对项目用地,未办理好手续就提前开工建设,存在边报边建、未批先占,或者批少占多现象。一是由于近年来城市化建设加快,几乎没有民房用地,农村急需民房者甚多,确实需要住房。二是有些人受利益驱使,抢占民房。为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占地现象发生。

(二)从严治理乱采乱挖行为对于此类现象,本辖区范围内主要存在:1.是采石点,2.是取土点,3.是采煤,为此我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联合公安、安全.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矿山(采石点)进行全面排查取替非法采石点。对取土点、等采用“抓两头,堵中间”的办法,对非法采煤点查封。切实加大乱对乱采乱挖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不但强化动态巡查,而且还聘请了村委会主任为监察信息员.一有情况立即报告。我局依法进行处理,*年半年来,共查处违法采运车1辆,钻机1台,取替采石点2个,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我局多次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增强全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执法监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并坚持政务公开,内部会审、动态巡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等工作制度,健全例会、学习、考勤等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监察人员的组织纪律管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和水平。二是严格实行动态巡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下查一级”的原则,明确巡查主体,落实责任,分片到人,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错位,不缺位。监察大队每月巡查三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重大案件和突发性案件的巡查工作,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由监察人员签字,并登记造册。三是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针对街道、村委换届等因素,人员有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确定村级信息员,聘请152名村级信息员,形成了信息畅通、反映快速、职责明确、处结高效的有力执法监察体系。

(四)全面加强国土资源工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国土资源工作。建立健全接访制度公开举报点话6221778等各项规章制度。*年1至6月,来访4起,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6

 

为深入推进区委对教育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加党的建设和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决定集中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区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压实主体责任,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落实不力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校强化教育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组织领导 

对区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处置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构建长效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覃国树

副组长:覃韶忠

成员:覃秀敏 杨永辉 黄孙慧 

三、方法步骤 

    巡视巡察整改自2018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调研研究、动员部署阶段(4月)。我校根据教育局巡查整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6月)。我校对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以及整改报告进行“回头看”,看问题是否清理到位、整改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回头看”清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措施、限期完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自查自纠结束后,写出专题报告,列出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清单、已查处问题的处置清单,对未整改完成、未查处到位的,上报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我校对项各整改作出评价、分出情况、进行排队;对做得不够好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要追责问责。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月)。我校认真对整改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上报整改总结报告,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政治责任,校长(书记)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

(二) 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已经取得成果的事项和基本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对能够当即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