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管理论文范例6篇

有行政管理论文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1

摘要:1998年央行取消信贷指令性计划以来,信贷规模逐步演变成了央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之一,其重要性甚至超过利率、货币供应量等传统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本文分析了我国央行的信贷调控目标与实际信贷增长之间的差异,通过实证和理论分析的方法论证了信贷规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它们已经成为自主经营的主体,央行不应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此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成熟,企业的融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信贷已经不再是企业融资的唯一形式。因此,信贷规模控制不宜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关键词:信贷规模;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2006年初,央行提出2006年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的调控目标是2.5万亿元。到一季度结束时,全部金融机构的新增人民币贷款达到了1.26万亿元,超过央行人民币新增贷款预期目标的一半,而时间仅仅过去了1/4。与此同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房地产价格呈加速上涨势头。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投放倍受瞩目甚至非议。有很多人士认为,信贷过快增长是造成固定投资过快增长和房地产业过热的重要原因。尽管一季度后央行出台了很多调控措施,意图抑制信贷过快增长。但是到6月末,新增人民币贷款仍然继续上涨,上半年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2.18万亿元,占央行全年预期目标的87.2%,与上年同期相比多增7233亿元,增幅达50%,远远超过同期GDP和投资的增幅。于是再次引起了各方议论,似乎信贷增长成了当前一切经济过热问题的罪魁祸首。

不可否认,信贷的过快增长会对宏观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但是我们也注意到,2005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的控制目标是2.5万亿元,实际新增2.4万亿元。到2006年央行仍将新增人民币贷款的调控目标定为2.5万亿元,这显然是不妥的,因为我国GDP现值的年增长率不会低于10%、过去几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亦几乎都在20%以上,因此,年度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也应该有相应增长,而不是维持不变。如果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在过去几年里央行制定的新增贷款调控目标与实际增加额之间存在很大的“误差”。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提出的问题是,央行将年度新增贷款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合理吗?影响我国新增贷款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二、信贷规模由按计划发放演变成事实上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有严格的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与此相对应,这个时期的信贷活动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实际上,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因为当时的中国银行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下属单位,专署外汇业务,彼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事实上是作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而存在。因此,当时银行信贷集中由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以“统贷统存”的形式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贷款总量调控权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对下属各级银行的贷款实行指标管理,下属行只要根据上级银行下达的贷款指标和指定的贷款投向按计划进度发放贷款即可。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和深化,我国的信贷管理体制也随之不断改变。在1979年少数地区试点的基础上,1980年全面推开了“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办法,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核定各省、市、自治区分行信贷收支的差额,各分行在完成存款计划和不突破差额的条件下多存可以多贷,传统的“统存统贷”体制出现松动。在1980年全面推开信贷差额控制办法的基础上,1981年又开始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管理体制。这一体制与此前实行的信贷差额控制办法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扩大了范围,并首次提出了可以开展同业拆借。

随着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职行使央行职能,信贷管理政策有所改变,但仍实行较为严格的计划管理的办法,即由人行核定各专业银行的年度信贷计划,除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令性计划外,其他贷款均为指导性计划,继续实行多存多贷的政策,多吸收存款可以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此后,直到1997年底,仍旧实行年度信贷管理计划,但是指令性计划逐步减少,指导性计划逐步扩大,各银行的贷款自由度逐步提高。

必须承认,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在控制货币总量和调整信贷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世界上其他国家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和特定的金融体制下,也曾经使用过这一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管理,取消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有,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限额控制,不再按年分季下达指令性计划,改为按年下达指导性计划;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确定的经济发展、物价预期调控目标,考虑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各种因素,确定全年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目标,编制货币供应规划和基础货币规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商业银行年度贷款增加量指令性计划,作为商业银行执行自订计划的参考和依据;人民银行不再下达按行业区分的贷款分项计划,信贷资金的投向主要通过信贷政策加以引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原则进行选择。但是,三家政策性银行仍实行指令性计划。

根据1998年以来有关年度《中国金融年鉴》提供的资料来看,1998年和1999年央行对四家国有银行的年度新增贷款额做出了指导性计划。2000年的情况未明示。2001年至今,央行在每年初发表的上年度“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本年度全部金融机构的新增信贷规模制定预期调控目标。事实上,自1998年实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新增信贷规模逐步演变成为我国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事实上的中介目标之一,其重要性甚至超过利率、货币供应量等传统教科书所列的主要中介目标。近来,我国有学者建议将银行信贷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三、对1998年以来各年度新增贷款情况的分析

1.新增贷款调控目标数与实际数之间的差异较大。自1998年央行对信贷管理实行改革以来,在最初两年,央行仍然对四家国有银行年度新增贷款的指导性计划数。2001年央行开始按季《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在2002年初的《2001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回顾了年初制定的“货币信贷预期调控目标”,除制定了各层次货币的增长速度外,同时制定了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加目标为13000亿元左右。2003年之后,将新增贷款规模限定为人民币新增贷款额。自此,央行在每年初都制定货币与信贷预期调控目标。例如2006年初,央行在其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2006年货币政策的预期调控目标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狭义货币供应量M1分别增长16%和14%,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2.5万亿元。”2000年度的情况不详,通过查阅《中国金融年鉴》和央行网站,未能获得2000年初是否对货币信贷的增长制定计划或调控目标。

通过对1998年至2005年(不包括2000年)央行制定的年度新增贷款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发生额的比较,我们发现二者的差异较大,误差值的平均值为3500亿元。

2.影响贷款增量的主要因素:存款增量。一般认为,先有存款后有贷款。当然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观点,但是从增量上看,贷款增量取决于存款增量。这至少在银行监管上能够找到依据,即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以下模型研究将此作为前提条件。

我们首先将2003年以来各月的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的散点图画出,根据图示我们可以判断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之间存在线性关系,根据计算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

我们运用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共42个月的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可以看到,每月新增存款中大约有55.4%用于了贷款,这一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基本一致的:一则我们银监部门规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二则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差持续扩大,银行大量的存款只能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低收益债券或持有超额准备。

回归分析还说明存款增加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06年1—6月,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外币新增贷款达到22264.74亿元,比上年同期新增贷款增长53.3%,这是由于同期金融机构吸收的新增存款为31121.84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4344.86亿元。新增贷款的增长快于新增存款。

3.理论上,信贷增加额这一指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理论上看,央行将信贷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具有很大的控制难度。央行作为货币发行机构,并且考虑到其可以采用的调控手段(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它能够影响各层次的货币供应量,而信贷从货币供求的角度来看属于货币需求,而不是货币供应。

货币供给与信贷投放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从增量上来看,它们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M2=DK+QT

其中:DK表示新增人民币贷款;QT表示其他货币需求,例如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投资工具。

可见,新增贷款受到M2和QT同时影响。在M2确定时,如果QT的量很小,那么DK就会变大,它们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从QT包括的主要项目来看,例如国债发行时机和发行量,央行是无力控制和决定的,因此央行欲控制新增贷款的规模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央行将货币供应量与信贷规模同时列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这就有可能导致以下几种情况出现:一是目标和工作重心错乱,一会儿关注货币供应量,一会儿关注信贷规模,都想用力、都想控制,结果必然导致顾此失彼,以致任何一个目标都不能很好实现;二是权力越位,直接干涉商业银行的经营,要求后者增加或减少信贷投放。正如以上所论述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首先取决于吸收来的存款,如果存款增加了,它就会设法贷放出去,以获取存贷利差和投资收益。商业银行吸收进来的存款,一般会被划分成为三块:首先会拿出一块做准备金,以备存款客户随时提取,其比重取决于法定准备金率和银行一般备付需求;扣除准备金后的存款(即“可支配资金”)将会用于贷款和投资,商业银行可能将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贷款,也可能全部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也可能将资金在贷款与投资中配置。现在再回到理论的货币供求上来分析,在货币供给上央行是可以直接调控的,但货币需求上特别是对货币资金的配置上,却是商业银行的功能和职责。商业银行会根据自身的偏好、目标等来决定可支配资金在贷款与投资之间的配置。总之,在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完成股份制改造、日益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实体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如果再继续将新增贷款规模作为调控目标,不仅会干预商业银行的独立经营,而且对于自身来说,无异于给自己套上了无形的枷锁,实现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4.实际运行中,信贷投放规模越来越受到其他融资手段的制约。从实际融资结构来看,信贷融资只是各种经济主体多种融资手段之一,信贷融资与其他融资手段之间是互补关系,如果其他融资手段提供的融资多了,那么,信贷融资的规模就会相应减少。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建立资本市场以来,我国社会投资的融资形式日趋多样化,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已经成了企业可资利用的重要融资方式,并且不仅限于在国内发行股票,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境外上市融资额超过了境内。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与周期性,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额往往是不稳定的。在资本市场活跃时,企业直接融资额就会多,反之,当资本市场低迷时,直接融资难度提高,获得的资金就会少;与此相呼应,信贷融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由表3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信贷在中国整个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中的比重是非常不稳定的,有的年份高,有的年份低。在这种企业融资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情况下,银行信贷投放是不会稳定的,也是难以准确预测和难以控制的。

四、基本结论:信贷规模不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通过以上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即信贷规模(年度新增贷款)不适宜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央行不宜和不应控制信贷规模。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由此可见,法律亦未将控制信贷规模的功能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也没有明确将新增信贷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当然,信贷规模这一指标对于观察宏观经济的运行是有用的,我们不能因为它不适合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就忽视它。在一定程度上,它是观察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晴雨表。

参考文献

(1)刘锡良、曾志耕等著:《中央银行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3

1、管理意识薄弱

在我国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相关领导对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管理意识相对薄弱,通常对金钱会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对于物品类的国有资产却产生轻视的心理;在管理过程对使用的环节比较重视,却轻视在使用结束后的管理环节,这些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误区已严重阻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当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得到国家的广泛关注,相比之下,而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关注度要轻得多,致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展步伐缓慢,完全跟不上我国经济发展的节奏。一些行政单位存在分工上的问题,管理意识较为薄弱,未将管理上升到制度层面。还有部分行政单位管理不规范,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对国有资产进行调用,造成国有资源的浪费。

2、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资产流失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大难题,资产流失并非在短时间内即可完成,而是由于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纰漏。在投资环节,前期分析不足,投资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资产流失。在购置环节,单位决策失误,购置措施不当,购买不合格或者质次价高的产品或工程,容易造成资产的隐性流失。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够细致,极易发生资产丢失的问题,抑或资产受到损伤,而影响本身价值。在资产处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规操作,擅自将资产赠予他人,或是为了个人利益转让他人,抑或将国有资产归个人所有等诸多问题。

3、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期以来存在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全不相关联,给科学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在资产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会对预算的合理性造成影响,如一些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时过度浪费、相关领导在制定决策时未能基于实际情况等,都会导致资产配置不够科学合理,从而降低资产管理的效能,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资产预算管理存在一定缺陷。

4、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相分离

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存在与财政管理完全割裂的问题,致使帐外资产的问题屡见不鲜,由于我国行政单位对国有资产调用、转借的情况发生十分频繁,资产流动过程中,其占有权和使用权便剥离开来,给会计预算带来极大影响。5、监督和管理体制不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行政单位由于裙带关系较多,同一职位上设置了过多的人员,且不同职位间岗位职责也存在交叉,分工不够明晰,管理力度严重不足,给行政单位监督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路径

1、增强管理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应从意识层面着手,增强管理意识,增加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加强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将资产管理工作视为己任。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广大员工对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的学习和了解,从而增强行政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从思想意识方面重视资产管理。

2、改革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因此,应立足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构建如下的管理模式: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统一在国家手中,具体管理交由财政,使用交由行政单位,上述过程都在各级政府的监管下进行。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选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口标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的管理体制。

3、加强资产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不能与预算管理独立进行,这样会影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高水准的预算管理能够提升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同样,高水准的资产管理能够提升预算管理的有效性。行政单位资产预算管理的强化主要包括对资产的收益、消耗的费用等进行科学核定,并核对相应的账目。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资产支出管理,行政单位应该加强资产预算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环节,在配置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在使用环节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在资产处置环节实行"阳光操作"。

4、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通过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总账、序时账、明细账及备查账,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手段,将资产登记、配置、处置、收费、评估、统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卡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认真核实资产账实、账账、账卡是否相符,使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与此同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深入性,应指派专人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对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将资产管理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财务管理并轨操作。

5、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1)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主要从各级政府的强化管理着手,各级政府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领导进行定期考核,并将管理的好坏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指标;如果出现国有资产管理不力,而造成资产的价值损失,应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如果违规行为触犯法律,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应向民众公布,利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约束国有资产管理。

(2)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首先,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推行资产卡片和台账管理制度、报废资产"账销案存"制度、资产统计年度核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事项申报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把单位资产实物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等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其次,行政单位要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的完好程度与员工的绩效相关联,同时作为工作表现的重要内容,成为评定称职或是升职、加薪的重要参考指标。此外,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应逐步建立持证上岗的制度,或是采取委派的方式,以保证资产管理与其他工作无交叉之处,对重要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以提升管理者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以期能够满足资产管理岗位的要求。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高职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理论研究;综述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高等教育一样,理论界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一系列理论成果。

一、理论界对高职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研究概况

截止到2016年5月1日,笔者进入中国知网,输入“人的素质要求”、“行政人员素质要求”、“骨干院校建设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等关键词,在全文数据库中进行精确和模糊搜索,得到如下结果。

从上表,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信息:一是学界关于“人的素质要求”的研究成果。有关“人的素质要求”的专著为0部,表明这方面的专著没有问世。期刊类论文论及该论题的有18084篇,精确论及该论题的文章为“0”;报刊类文章论及该论题的有250篇,精确论述的为“0”;博硕论文论及该主题的文章5243篇,精确论述的为“0”。这表明,学者们更多地以论文的形式论述了“人的素质要求”的问题,而真正论及该论题的成果没有。二是学界关于“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研究成果。我们从专著、期刊论文、报纸论文、博硕论文考察,精确论述的均为“0”,模糊论述的分别为:0,9956,110,8247。这些研究主要表现对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论述比较多,局限在于:没有精确论述。三是学界关于“骨干院校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研究。精确考察均为“0”,从模糊考察,“图书类、期刊论文类与报刊论文类、博硕论文类”成果分别为:0,161,5,121。从以上三点可以得出结论:学界没有人真正论述“骨干院校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问题,所以从这一点上讲本论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成果可能会填补学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二、国内外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建设理论相关研究述评

(一)国外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理论的研究

国外的高职教育大多产生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对这一类型教育研究比较多,但是由于国籍不同,体制不同,对高职院校“党政干部”的研究涉及得比较少。尽管如此,笔者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得到相关高职院校管理人员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研究具有借鉴作用。

1、行政管理人员坚持依法办学

德国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起步较早和取得一定成就的国家。之所以取得一定成就,是德国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坚持以法律手段管理和治理学院是分不开的。高等职业院校通过法律法规对职业教育进行办学和管理,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法律法规的落实者。1969年,德国高职院校办学都要遵循《职业教育法》,该法是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组织、考试制度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通过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严格贯彻实施,巩固了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随后,德国出台了《企业基本法》、《培训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障法》等[1]。正是这些法律法规以及高职教育院校行政人员对上述法律的实施,德国的高职教育事业才经久不衰。

2、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国际战略眼光

德国教育主要以办应用型科技大学为主,在经济全球化和欧盟一体化背景下,德国高职院校行政人员采用“双元制”等办学模式,汲取其他国家的办学合理因素,通过建立办学保障体系,对技术应用进行深入研究,改进学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接纳外国留学生,开拓国外教育市场与国际接轨[2]。此后,加拿大、美国、日本等国的教育者也相继效尤,职业教育取得巨大成就。

3、行政管理层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国外众多职业高职院校中,由于行政管理人员勤于思考和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不同国度形成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表现在:加拿大 CBE教育管理模式(以理论教育为基础的实践能力模式)、德国的“双元制”教育管理模式(一元在企业实施,一元在学校里实施)、国际MES教育管理模式(就业技能教学管理模式)、美国的“技术准备制度”合作教育管理模式等[3]、英国的“攻读交替制度”、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制度”等。这些模式主要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依据该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创造出来的,表现出行政管理人员的智慧。

4、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理念的变化

严格说来,高等职业和技术教育在中世纪以后才诞生,这一时期高职教育的理念一般是为国家服务,确切一点说是为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培养新型的管理国家的人才,尤其是为特定行业和特定官僚培养技术人才。十九世纪中后期,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譬如欧洲大陆和英国等国家出现了为区域经济和工业发展服务的地方性院校,这些学校较前期,其办学理念有所变化,即办学为统治阶级开始转变为服务区域工商行业。这些“位于工业人口集中的中心学员的首要目的,在于提供与从事工业的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其教育应该始于他们日常职业中,即传授有助于其职业的知识”[4]。这些办学理念的变化与其说是统治阶级的变化,还不如说是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办学的变化,因为高职院校行政人员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还需要阐述的是,办学理念的变化,必然导致培养目标的变化。

5、行政管理人员加强交流与合作

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高职院校在本国的办学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些国家的行政管理人员十分注重于国内院校之间的联系与相互学习,也特别注重与国际接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5]。

通过对关于国外高职教育研究理论的梳理和归纳,行政管人员在高职院校所起的作用是肯定的,表现在:办学依法进行,讲究规矩,遵循办学规律;行政管理人员办学具有战略眼光;思想开放带来办学理念先进并脚踏实地以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但是也有不足,表现在:一是过于强调实践行操作训练,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理论的学习和修养训练。二是由于注重实际操作,学生考核重实践轻理论,这对学生全面发展是一个致命打击。三是“强调职业教育是人生必经之路”这未免过于整齐划一,不利于具有理论兴趣的学生发展。

(二)国内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理论的研究

与国外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相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学界对这一高等教育形式的研究也比较欠缺,研究本科阶段高教教育的比较多,对高职院校尤其是高职骨干院校建设过程党政干部素质研究的成果可谓凤毛麟角。通过检索,学界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要求的理论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理”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建设的规定

本文所说的“法理”,是指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为法律法规形式颁布的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规定的文件。1996年9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其中一条是“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6]。这一规定,将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基本条件纳入职业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这是可取的。但是,对于行政人员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素质要求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199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9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这一提法尽管是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对今天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样适用[7]。1998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本法中非常明确地把高等职业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确定了下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宏观上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中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二是微观上指高等职业院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伴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学理”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建设的论述

“学理”即学界对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的研究,它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高职院校机制体制基本概念的论述。刘红红(2010)和戴国宝(2006)在他们的硕士论文中研究了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他们主要论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论述了高职院校行政教育管理机制的问题。所谓高职院校行政教育管理机制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之和,它是整个教育体制得益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它规定着学校教育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有着直接影响。内涵方面涉及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外延包括教育系统的教育领导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第二,论述了高职院校行政教育运行机制。所谓高职院校行政教育运行机制是指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方式。主要包括:决策、信息、资源、动力、质量和约束等五个方面机制。二是对国别(个案)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刘登高研究了美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美国政府行政在市场资源的配置中扮演着“监管员”的角色[8]。杨德广研究了德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德国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坚决落实“双轨制”职业教育体制,将工厂与企业中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学校里的基础理论学习有机结合[8]。此外,还有作者研究了英国、澳大利亚高职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问题。三是对高职教育存在问题的研究。尹文秋等研究了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这些存在问题大多表现为:多头管理、财事权不分、行政管理人员思想因循守旧、管理机制和制度缺失、管理职能膨胀等[9]。 四是对高职院校教育宏观行政管理的对策研究。孟昭上对此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央合地方两级政府进行管理。由于中央实施高度集中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的自非常有限。随着改革开放,地方政府对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权逐渐扩大,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逐渐增多,正在改变原来投资和办学主体单一化的局面[10]。五是微观上论述高等职业院校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学界对这一论题进行论述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对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内涵的研究。吴琼认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力资源是指所有推动高职院校及高等教育发展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的总称。狭义的人力资源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在职职工的总称。包括:管理人员、教师队伍、教辅导人员和工勤人员、学生人力资源和社会可利用人力资源等[11]。第二,对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研究。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一种基于高职院校整体发展战略的管理模式,以研究制定和规划符合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战略核心,以提高符合战略目标的团队和个人绩效为根本任务,以提升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和社会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为目标[12]。第三,绩效管理的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的成果比较多,丁银军着重从宏观上研究了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状况。第四,对高职院校个案管理进行了研究。罗良翌在其硕士论文中对XH职业院校教师绩效考核进行了个案研究,研究出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及实施策略[13]。

三、对高等骨干职业院校党政管理人员研究的基本评价

从上述关于中外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理论综述,我们认为具有如下特点:

研究重点从宏观转向微观。中外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理论的研究总体上来说是从宏观上来研究的,学者们从宏观层面主要研究了学校、社会、企业等相关问题,由于高职院校进一步发展,学者们从宏观转向微观研究,比如研究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研究视角呈多元化趋势。一般而言,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研究基本上沿袭了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研究套路,但学者们没有止步而,而是从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多元化的探究。

研究方法多样化。学界对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采用得最多的是文献研究法,此外逐渐更多的研究方法,比如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个案法等。(作者单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专题:《骨干院校建设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研究》(课题编号2015-704)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宋春燕:《德国高等技术教育浅析》,《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2]刘金存:《德国高职教育国际化发展的经验借鉴》,《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9期。

[3]冯晋祥:《对国外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与思考》,《航海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

[4]M.sanderson,The universities andBritish Industry 1850-1970,81.

[5]耿立军:《国外职业教育与启示》,《当代世界》,2009年第4期。

[6]梁绿琦主编:《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资料选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6页。

[7]梁绿琦主编:《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资料选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4页。

[8]周建松、唐林伟主编:《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十年2001-2010》,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

[9]尹文秋:《关于高职院校德育创新的思考》,《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6年第7期。

[10]孟昭上:《关于创新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07年第12期。

[11]吴琼:《美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教育探索》,2010年第11期。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行政效率;古典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政府创新;行政文化

一、古典行政学关于行政效率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在企业管理运动的鼓励与影响下,学者们试图借助于科学管理来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个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以后又在许多场合,发出了争取提高政府效率的口号。”[1]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将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学的根本任务。他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显然更需要得到启示,只有认真进行研究才能提供这种启示。”[2]1自此以后,行政学便围绕着“行政效率问题”展开了不懈的研究。

几乎同时,在西方管理学史上兴起了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不仅开辟了关于效率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促成了西方行政管理学对行政效率问题研究的深入。因此,“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才促成西方行政学的形成和兴盛,而对于这场科学管理运动的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3]泰勒认为,高效率取决于形成一个健全的组织,因此,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合理的职能组织。正是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的有效性。曾经担任美国全国办公室管理协会会长的威廉·享·莱芬韦尔是第一个把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并取得成功的人;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纳德·D·怀特则进一步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他认为,“科学管理运动在促进改良处理公共事务方法上,已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从弗雷德里克·泰勒倡导这一开创性工作开始,这一运动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兴趣,并终于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改良哲学的原则。”“由科学管理在一些工业企业中所造成的巨大进步,已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府中是否可以同样实行这种改进方法?对这个问题无论有什么样的解答,无疑的是:科学管理的成就,已引起了对许多公共机关所习惯的旧法的大量不满。”[2]53随着公共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与行政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人们对行政效率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在行政学发展的早期,思想家对行政管理的理解主要视为对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因此,管理效率的获得主要取决于对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的高度利用。而行政组织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究竟应该发挥哪个要素以及如何发挥这个要素的管理效率,各个理论学派持有不同的观点。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行政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的协力与合作上,而要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其关键在于明确各机构与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则认为,行政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的活动环节组成的,只有当每个环节都承担了特定的职责,实现了相应的功能时,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可以说,西方古典行政学理论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问题时,着眼点是放在行政组织中非人要素的管理效率上,明显忽略了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而稍后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此进行了全面的纠正。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著名的霍桑试验中,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由此拉开了行为主义革命的新序幕。

总之,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其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最终的宗旨却都落在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上,特别是在借鉴管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上,行政学虽然异彩纷呈,但最终的旨趣却是同一的。比如: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过程学派;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学派;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派;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以卡斯特罗和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管理学派;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理论学派,等等。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尽管各学派所强调的重点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思想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组织效率”和“高度的生产率”。因此,管理理论中的许多原理包括计划原理、组织原理、领导原理、系统原理、优选原理、控制原理、激励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理乃是效率原理;管理思想中提出的许多观念包括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创新观念、战略观念、效益观念等,联结这些不同观念的一个核心观念乃是效率观念。

二、新公共行政学研究政府效率的动向

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随着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替代,行政学家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出现了以下三个趋势。

1.研究视界由行政系统内部转向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

行政学发展的前期,思想家们提高政府效率的着眼点在行政系统内部各因素的利用上,他们认为行政管理就是对政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的管理,如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获得了充分利用,那么,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提高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浪潮的带动下,政界与学界对“政府到底应当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的疑惑进行了重新思考,即威尔逊所言的“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因为公共行政效率体现了公共行政活动的意义与功能,它总是指向符合社会价值目标,并给社会带来有益成果前提下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如果政府的管理是不“适当”的,尽管政府的效率很高,但对于社会而言却无疑是一种浪费与无效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行政效率就是着眼于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给政府的职能进行合理的定位。

2.研究内容由重效率向效率与效益并重转化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为基础,行政学把效率摆在突出的地位,认为效率是行政管理尺度的头号公理。效率标准在被过分推崇的同时却忽略了公平与效益等社会价值的因素,政府计划很少关注所服务的人的实际效果。从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以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一反过去注重效率的取向,将社会公平等价值的因素重新注入经济目标与效率目标中。尽管公平与效益的价值取向有所突显,但仍未动摇效率取向在行政学中的主导地位。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公共管理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由重视工作过程与投入转向注重结果与产出,强调“顾客”至上,倾听“顾客”意见,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向“顾客”作出承诺,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的价值取向受到空前关注,呈现出效率与效益并驾齐驱的势头[4]。

3.研究模式由一般性的原则研究向具体特定的问题研究转化

一般来说,科学研究与科学理论的形成有两个基本的研究模式,即原则研究和问题研究。结合行政效率的研究来看,行政学发展的早期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大多从原则出发,关注的焦点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般原则与途径,由于这些原则和途径涉及到组织、领导、决策、人事等管理的各个方面,效率研究实际上成为管理的综合研究。像西方行政学家对效率原则的概括就属于这种原则研究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和行政学理论自身发展的需要,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渐渐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从实践来看,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所提供的一般原则和途径有变成“常识”的可能,特别是在公共行政职能多样化和目标多样化的趋势下,这些原则与途径往往由于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相关性而难以付诸实施,所以往往成为“绝对正确的废话”。另一方面,行政学理论的深化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原则研究,必须面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展开,这样行政效率的研究就会选择特定的角度和特定的内容,比如:针对不同行政部门具有个性特点的效率研究以及效率测定与提高措施等。因此,原则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共性,而问题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个性,而个性研究恰恰是共性研究的深化[5]。

三、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效率问题与困境

对于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不管是从理论文章的内容来看,还是从各种对行政效率的社会评价来看,都一致地认定“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低下的”,尽管这种认定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这是由行政效率认定和研究的困难决定的。不论是学者的结论,还是一般人的结论都还只限于直觉与感性认识的层次上,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动摇人们所形成的这种信念。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行政效率的认定,实际上是依据一定的判断标准而得出来的结论,尽管这个判断是直觉和感性的,这个判断标准有两个:

1.以西方公共行政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在改革开放之前,这个判断标准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只有极少数人有这种比较的机会。改革开放之后,处在同一时间维度中的中国行政效率与西方政府的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学者甚至是一般老百姓(一开始是投资商人)的视野中。由于西方近性精神的影响,西方的行政组织体系设置也呈现出高度理性化的特征,加之西方一直未断的行政改革都把高效率作为政府的基本追求目标之一,因此,效率精神与效率原则是西方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相比较,中国行政效率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于是,追求高效率也一直是我国政府历次行政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2.以我国其他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同样,这个标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是不存在的,那时,我国整个社会都处在低效运转中。改革开放之后,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口号作为标志,“效率”成为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因素。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效率的企业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政府组织由于缺少外在竞争环境的压力、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和危机感,再加之“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行政管理负效应的存在,即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最终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与效率低下等。因此,政府管理效率与企业管理效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在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政府的竞争力,而且还会影响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因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对此,行政学界应深入对行政效率问题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效率的问题一直受到我国行政学界的关注,到目前为止,此类研究公开发表的文章数目不下百篇,一般都涉及到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成因及其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但仔细研究会发现从理论上很难将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成因”分割开来。因为效率低下的“表现”实际上也是效率低下的“原因”,比如有很多学者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之一概括为“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这种概括是没错的。但是又有一些学者会将“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概括为行政效率低下的成因,这同样也是正确的。从严格的学术研究的角度,我们必须解决这种概念和命题的不确定性,以免引起混乱。因此,从理论上把这一问题说清楚,笔者认为这是行政效率研究的基础。

在本文中,笔者就试图对“表现”与“原因”这对概念作出界定以示区别。第一,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旨在探讨与效率低下具有某种直接联系、甚至可以为一般人所感觉到的影响行政效率的诸因素,它们往往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表现出来的,与政府行为本身具有密切的联系。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这实际上是在更进一步寻求“具体表现”后面的原因,这些因素往往不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能解决的,解决它们常常需要寻求政治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可以是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而形成“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深层原因可能是:理论上对政府职能研究的不足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供给的不足。这样,既可以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原因”区别开来,又可以拓展解决行政效率问题的思路。

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我国政府行为中的表现错综复杂,恐怕政府行为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与其有联系。对此,不同学者概括的思路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可以将政府过程或政府行为进行适当的分解,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角度加以概括。首先,任何政府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即政府职能的问题;其次,政府的职能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承担,这就牵涉到政府机构的设置;再次,行政机构是由人来运作的,政府官员是行政机构的主体,这就涉及行政人员;最后,行政主体必须借助于相应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样,政府过程就被分解为:政府职能、政府机构、行政人员与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从理想的状态看,一个高效的政府,应该是科学的职能定位、合适的机构设置、精干的人员配备和合理的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适都会影响其整体效率的提高。而我国政府效率的低下,恐怕在这四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理论研究可以按照这一思路深化下去。另外,就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原因来看,应该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

四、提高我国政府行政效率的宏观思路

1.制度保障:政府体制与机制

在行政学史上,行政学专家发现了三条破坏行政效率的定律,知名度首屈一指的当是帕金森定律。中国人民大学齐明山教授则从“熵定律”的角度探讨了行政管理效率递减的规律[6]。不管是帕金森定律还是熵值效应都共同反映了行政效率提高的负效应,体现了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这种负效应会最终导致行政行为的低效。因此,要想跨越帕金森定律,避免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只有“通过改革与创新,不断减少组织内产生的正熵,增加负熵,使组织高效运转。只有这样,才不会产生面对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无能为力的情况,才会认识到行政改革和各种组织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6]。

因此,提高我国政府效率,必须从政府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一层面着手,以寻求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保障。①从我国行政改革的实践来看,政府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调整行政体系内部纵横向的权力机制以及理顺与建立行政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权力机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遵循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取向,即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以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二是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取向,即借鉴企业的组织再造理论来改造行政组织的结构以提高政府效率。②自1988年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基本确定,行政改革对行政效率的追求进入到通过政府机制创新来确保行政体制改革成效的阶段,也就是说,我国政府改革将由宏观体制性改革转变为宏观体制改革与微观机制创新并重的新阶段,在继续加大宏观体制改革的同时,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创新正日益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担当主体:政府人力资源开发

当今,我国公共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已成为困扰政府竞争力与政府效率的症结之一。这种低效率从行政个体来看,表现为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自律性;从政府组织来看,表现为组织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活力,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反馈机制弱化,行政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计划等。

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组织的管理者从强调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是管理领域中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告别传统的人事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为适应这一管理潮流,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正在经历一场变革。在我国,首要的是在政府人事管理中树立“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意识与观念,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人看作“第一资源”,他们有理想、有情绪、有需要、有性格,期望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实现自身价值。

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它不但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改变行政人员的能力与引导行政人员的期望,而且还能满足行政个体适应社会发展、获取职业技能以及自我发展、自身修养等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我国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总量是世界第一,因此,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一旦通过开发,提高了行政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技能,发挥其潜力与创造力,对于提升我国政府的竞争力及行政效率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3.软件支持: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

当代美国公共管理学的著名学者威尔逊在其著作《美国官僚政治》中列举并分析了大量的有意识培养组织文化且将其用于加强管理美国政府的情况,他认为,组织文化将使组织在内部管理方面变得更加容易和富有成效[7]。鉴此,德鲁克就说:“企业文化:利用它,不要失去它”[8]。可以说,利用组织文化以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与效率是现代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政府组织也应如此。

行政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为背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决定或影响行政主体行为的一整套成形或不成形的内外规则的综合体,它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因素,对行政效率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其性质来看,行政文化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只有积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才具有支持、维护与激励的功能,才有利于政府组织效率的提高;而消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阻碍、延缓与离心的作用,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负面因素。

目前,我国行政文化正处在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的交替与融合时期,行政人员的现代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惯性,传统的行政文化仍然显现出很大的惰性与张力,它所表现出来的行政原则、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仍然是制约行政效率提高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因此,从提高行政效率着眼,需要在建构行政文化上有所创新,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文化的创新与整合来改变在传统行政范式下所形成的不利于效率提高的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笔者认为,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可以考虑三条基本路径:①营造具有压力感的行政组织气候;②培育珍惜时间的行政组织氛围;③建立讲究人际合作的行政组织关系,以这样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就可以有效地规避与形式主义等消极的行政文化。

参考文献:

[1]哈罗德·孔茨,西里尔·奥唐奈.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58.

[2]彭和平,竹立家.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3]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45.

[4]但洪敏.西方公共行政效率研究的新趋势[J].地方政府管理,2001(9):15-17.

[5]周志忍.行政效率研究的三个发展趋势[J].中国行政管理,2000(1):37-40.

[6]齐明山.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管理效率递减规律初探[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1999(3):11-14.

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行政效率;古典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政府创新;行政文化

Abstract:Regardingtheadministrativeefficiencyresearch,thewesternclassicaladministrativesciencehaspassedthroughalogicalprocessinitshistoricaldevelopmentandhaslaiddownagoodfoundationfortheadministrativeefficiencyresearch.In1970sthenewpublicadministrativesciencepresentedthreenewtrendsintheadministrativeefficiencyresearch.Intermsofwesterntheories,wecandiscovertheproblemsofChina’sadministrativeefficiencyanditsdilemma.Toenhancethegovernmentefficiency,weshouldmakeeffortsinthefollowinglevels:thegovernmentsystemandthemechanisminnovation,thepublichumanresourcedevelopmentandthepositiveadministrativeculturalreconstruction.

Keywords:administrativeefficiency;classicaladministrativescience;newpublicadministrativescience;governmentinnovation;administrativeculture

一、古典行政学关于行政效率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在企业管理运动的鼓励与影响下,学者们试图借助于科学管理来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个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以后又在许多场合,发出了争取提高政府效率的口号。”[1]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将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学的根本任务。他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显然更需要得到启示,只有认真进行研究才能提供这种启示。”[2]1自此以后,行政学便围绕着“行政效率问题”展开了不懈的研究。

几乎同时,在西方管理学史上兴起了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不仅开辟了关于效率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促成了西方行政管理学对行政效率问题研究的深入。因此,“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才促成西方行政学的形成和兴盛,而对于这场科学管理运动的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3]泰勒认为,高效率取决于形成一个健全的组织,因此,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合理的职能组织。正是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的有效性。曾经担任美国全国办公室管理协会会长的威廉·享·莱芬韦尔是第一个把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并取得成功的人;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纳德·D·怀特则进一步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他认为,“科学管理运动在促进改良处理公共事务方法上,已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从弗雷德里克·泰勒倡导这一开创性工作开始,这一运动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兴趣,并终于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改良哲学的原则。”“由科学管理在一些工业企业中所造成的巨大进步,已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府中是否可以同样实行这种改进方法?对这个问题无论有什么样的解答,无疑的是:科学管理的成就,已引起了对许多公共机关所习惯的旧法的大量不满。”[2]53随着公共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与行政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人们对行政效率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在行政学发展的早期,思想家对行政管理的理解主要视为对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因此,管理效率的获得主要取决于对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的高度利用。而行政组织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究竟应该发挥哪个要素以及如何发挥这个要素的管理效率,各个理论学派持有不同的观点。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行政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的协力与合作上,而要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其关键在于明确各机构与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则认为,行政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的活动环节组成的,只有当每个环节都承担了特定的职责,实现了相应的功能时,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可以说,西方古典行政学理论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问题时,着眼点是放在行政组织中非人要素的管理效率上,明显忽略了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而稍后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此进行了全面的纠正。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著名的霍桑试验中,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由此拉开了行为主义革命的新序幕。

总之,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其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最终的宗旨却都落在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上,特别是在借鉴管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上,行政学虽然异彩纷呈,但最终的旨趣却是同一的。比如: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过程学派;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学派;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派;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以卡斯特罗和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管理学派;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理论学派,等等。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尽管各学派所强调的重点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思想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组织效率”和“高度的生产率”。因此,管理理论中的许多原理包括计划原理、组织原理、领导原理、系统原理、优选原理、控制原理、激励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理乃是效率原理;管理思想中提出的许多观念包括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创新观念、战略观念、效益观念等,联结这些不同观念的一个核心观念乃是效率观念。

二、新公共行政学研究政府效率的动向

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随着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替代,行政学家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出现了以下三个趋势。

1.研究视界由行政系统内部转向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

行政学发展的前期,思想家们提高政府效率的着眼点在行政系统内部各因素的利用上,他们认为行政管理就是对政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的管理,如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获得了充分利用,那么,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提高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浪潮的带动下,政界与学界对“政府到底应当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的疑惑进行了重新思考,即威尔逊所言的“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因为公共行政效率体现了公共行政活动的意义与功能,它总是指向符合社会价值目标,并给社会带来有益成果前提下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如果政府的管理是不“适当”的,尽管政府的效率很高,但对于社会而言却无疑是一种浪费与无效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行政效率就是着眼于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给政府的职能进行合理的定位。

2.研究内容由重效率向效率与效益并重转化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为基础,行政学把效率摆在突出的地位,认为效率是行政管理尺度的头号公理。效率标准在被过分推崇的同时却忽略了公平与效益等社会价值的因素,政府计划很少关注所服务的人的实际效果。从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以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一反过去注重效率的取向,将社会公平等价值的因素重新注入经济目标与效率目标中。尽管公平与效益的价值取向有所突显,但仍未动摇效率取向在行政学中的主导地位。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公共管理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由重视工作过程与投入转向注重结果与产出,强调“顾客”至上,倾听“顾客”意见,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向“顾客”作出承诺,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的价值取向受到空前关注,呈现出效率与效益并驾齐驱的势头[4]。

3.研究模式由一般性的原则研究向具体特定的问题研究转化

一般来说,科学研究与科学理论的形成有两个基本的研究模式,即原则研究和问题研究。结合行政效率的研究来看,行政学发展的早期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大多从原则出发,关注的焦点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般原则与途径,由于这些原则和途径涉及到组织、领导、决策、人事等管理的各个方面,效率研究实际上成为管理的综合研究。像西方行政学家对效率原则的概括就属于这种原则研究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和行政学理论自身发展的需要,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渐渐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从实践来看,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所提供的一般原则和途径有变成“常识”的可能,特别是在公共行政职能多样化和目标多样化的趋势下,这些原则与途径往往由于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相关性而难以付诸实施,所以往往成为“绝对正确的废话”。另一方面,行政学理论的深化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原则研究,必须面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展开,这样行政效率的研究就会选择特定的角度和特定的内容,比如:针对不同行政部门具有个性特点的效率研究以及效率测定与提高措施等。因此,原则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共性,而问题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个性,而个性研究恰恰是共性研究的深化[5]。

三、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效率问题与困境

对于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不管是从理论文章的内容来看,还是从各种对行政效率的社会评价来看,都一致地认定“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低下的”,尽管这种认定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这是由行政效率认定和研究的困难决定的。不论是学者的结论,还是一般人的结论都还只限于直觉与感性认识的层次上,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动摇人们所形成的这种信念。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行政效率的认定,实际上是依据一定的判断标准而得出来的结论,尽管这个判断是直觉和感性的,这个判断标准有两个:

1.以西方公共行政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在改革开放之前,这个判断标准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只有极少数人有这种比较的机会。改革开放之后,处在同一时间维度中的中国行政效率与西方政府的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学者甚至是一般老百姓(一开始是投资商人)的视野中。由于西方近性精神的影响,西方的行政组织体系设置也呈现出高度理性化的特征,加之西方一直未断的行政改革都把高效率作为政府的基本追求目标之一,因此,效率精神与效率原则是西方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相比较,中国行政效率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于是,追求高效率也一直是我国政府历次行政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2.以我国其他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同样,这个标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是不存在的,那时,我国整个社会都处在低效运转中。改革开放之后,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口号作为标志,“效率”成为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因素。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效率的企业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政府组织由于缺少外在竞争环境的压力、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和危机感,再加之“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行政管理负效应的存在,即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最终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与效率低下等。因此,政府管理效率与企业管理效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在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政府的竞争力,而且还会影响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因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对此,行政学界应深入对行政效率问题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效率的问题一直受到我国行政学界的关注,到目前为止,此类研究公开发表的文章数目不下百篇,一般都涉及到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成因及其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但仔细研究会发现从理论上很难将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成因”分割开来。因为效率低下的“表现”实际上也是效率低下的“原因”,比如有很多学者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之一概括为“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这种概括是没错的。但是又有一些学者会将“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概括为行政效率低下的成因,这同样也是正确的。从严格的学术研究的角度,我们必须解决这种概念和命题的不确定性,以免引起混乱。因此,从理论上把这一问题说清楚,笔者认为这是行政效率研究的基础。

在本文中,笔者就试图对“表现”与“原因”这对概念作出界定以示区别。第一,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旨在探讨与效率低下具有某种直接联系、甚至可以为一般人所感觉到的影响行政效率的诸因素,它们往往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表现出来的,与政府行为本身具有密切的联系。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这实际上是在更进一步寻求“具体表现”后面的原因,这些因素往往不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能解决的,解决它们常常需要寻求政治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可以是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而形成“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深层原因可能是:理论上对政府职能研究的不足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供给的不足。这样,既可以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原因”区别开来,又可以拓展解决行政效率问题的思路。

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我国政府行为中的表现错综复杂,恐怕政府行为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与其有联系。对此,不同学者概括的思路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可以将政府过程或政府行为进行适当的分解,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角度加以概括。首先,任何政府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即政府职能的问题;其次,政府的职能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承担,这就牵涉到政府机构的设置;再次,行政机构是由人来运作的,政府官员是行政机构的主体,这就涉及行政人员;最后,行政主体必须借助于相应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样,政府过程就被分解为:政府职能、政府机构、行政人员与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从理想的状态看,一个高效的政府,应该是科学的职能定位、合适的机构设置、精干的人员配备和合理的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适都会影响其整体效率的提高。而我国政府效率的低下,恐怕在这四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理论研究可以按照这一思路深化下去。另外,就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原因来看,应该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

四、提高我国政府行政效率的宏观思路

1.制度保障:政府体制与机制

在行政学史上,行政学专家发现了三条破坏行政效率的定律,知名度首屈一指的当是帕金森定律。中国人民大学齐明山教授则从“熵定律”的角度探讨了行政管理效率递减的规律[6]。不管是帕金森定律还是熵值效应都共同反映了行政效率提高的负效应,体现了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这种负效应会最终导致行政行为的低效。因此,要想跨越帕金森定律,避免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只有“通过改革与创新,不断减少组织内产生的正熵,增加负熵,使组织高效运转。只有这样,才不会产生面对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无能为力的情况,才会认识到行政改革和各种组织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6]。

因此,提高我国政府效率,必须从政府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一层面着手,以寻求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保障。①从我国行政改革的实践来看,政府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调整行政体系内部纵横向的权力机制以及理顺与建立行政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权力机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遵循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取向,即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以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二是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取向,即借鉴企业的组织再造理论来改造行政组织的结构以提高政府效率。②自1988年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基本确定,行政改革对行政效率的追求进入到通过政府机制创新来确保行政体制改革成效的阶段,也就是说,我国政府改革将由宏观体制性改革转变为宏观体制改革与微观机制创新并重的新阶段,在继续加大宏观体制改革的同时,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创新正日益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担当主体:政府人力资源开发

当今,我国公共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已成为困扰政府竞争力与政府效率的症结之一。这种低效率从行政个体来看,表现为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自律性;从政府组织来看,表现为组织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活力,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反馈机制弱化,行政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计划等。

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组织的管理者从强调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是管理领域中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告别传统的人事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为适应这一管理潮流,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正在经历一场变革。在我国,首要的是在政府人事管理中树立“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意识与观念,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人看作“第一资源”,他们有理想、有情绪、有需要、有性格,期望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实现自身价值。

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它不但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改变行政人员的能力与引导行政人员的期望,而且还能满足行政个体适应社会发展、获取职业技能以及自我发展、自身修养等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我国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总量是世界第一,因此,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一旦通过开发,提高了行政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技能,发挥其潜力与创造力,对于提升我国政府的竞争力及行政效率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3.软件支持: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

当代美国公共管理学的著名学者威尔逊在其著作《美国官僚政治》中列举并分析了大量的有意识培养组织文化且将其用于加强管理美国政府的情况,他认为,组织文化将使组织在内部管理方面变得更加容易和富有成效[7]。鉴此,德鲁克就说:“企业文化:利用它,不要失去它”[8]。可以说,利用组织文化以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与效率是现代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政府组织也应如此。

行政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为背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决定或影响行政主体行为的一整套成形或不成形的内外规则的综合体,它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因素,对行政效率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其性质来看,行政文化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只有积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才具有支持、维护与激励的功能,才有利于政府组织效率的提高;而消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阻碍、延缓与离心的作用,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负面因素。

目前,我国行政文化正处在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的交替与融合时期,行政人员的现代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惯性,传统的行政文化仍然显现出很大的惰性与张力,它所表现出来的行政原则、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仍然是制约行政效率提高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因此,从提高行政效率着眼,需要在建构行政文化上有所创新,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文化的创新与整合来改变在传统行政范式下所形成的不利于效率提高的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笔者认为,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可以考虑三条基本路径:①营造具有压力感的行政组织气候;②培育珍惜时间的行政组织氛围;③建立讲究人际合作的行政组织关系,以这样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就可以有效地规避与形式主义等消极的行政文化。

参考文献:

[1]哈罗德·孔茨,西里尔·奥唐奈.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58.

[2]彭和平,竹立家.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3]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45.

[4]但洪敏.西方公共行政效率研究的新趋势[J].地方政府管理,2001(9):15-17.

[5]周志忍.行政效率研究的三个发展趋势[J].中国行政管理,2000(1):37-40.

[6]齐明山.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管理效率递减规律初探[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1999(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