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市场调查报告范例6篇

耳机市场调查报告

耳机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通过越来越多地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本国产业渐成趋势。其中,土耳其频频对其他国家发起反倾销调查格外引人注目。截至目前,土耳其针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件已经多达数十起。了解土耳其的反倾销状况并努力精通具体的实务操作,有利于中国企业正确应对土耳其反倾销。

土耳其反倾销法律体系

根据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法典,土耳其于1989年首次颁布了自己的反倾销法典。目前,土耳其反倾销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1989年7月以第20212号公告的《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法》、1999年5月以第24743号公告的《关于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条例附录条款的条例》、1999年7月以第23766号公告的《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法》(下称《防止法》)以及1999年10月以第23861号公告的《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法令》(下称《防止法令》)和《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条例》(下称《防止条例》),其中最后三个法律法规与反倾销调查密切相关。

现行《防止法》是对1989年《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防止法》的修订,条文的宏观性和原则性较强。

《防止法令》新增了对实施临时措施和最终措施的原则、追溯征收的原则、新出口商复审、中止最终措施和反规避等方面的规定。

《防止条例》的规定最为详细和具体,共包括九部分。第一部分目的、范围、法律依据及定义;第二部分倾销的认定,包括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比较和倾销幅度三章;第三部分补贴的认定;第四部分损害的认定;第五部分申诉、审查和调查的程序和原则,包括申诉和审查和调查二章;第六部分价格承诺;第七部分复审调查、退税调查以及其他调查,共四章;第八部分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评估委员会和第九部分最后条款。

总体上来看,土耳其反倾销法较类似于欧盟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抵制非欧盟成员国倾销进口的第384/96号条例》。如《防止条例》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在第7条规定,如进口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值应以下列方法之一确定:(1)为在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国内市场消费之目的,涉案产品的已支付或者应支付的价格,或者(2)从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向包括土耳其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出口价格,或者(3)以涉案产品在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单位生产成本加上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一个合理的利润额为基础所得到的结构价值,或者(4)在这些方法都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在任何其他合理的基础上这样确定正常价值:在土耳其对涉案产品实际支付或者应支付的价格,或者以涉案产品在土耳其的单位生产成本加上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一个合理的利润额为基础所得到的结构价值。

土耳其反倾销事务的主管机关及其职权分配

主管土耳其反倾销事务的机构共有两个,一个为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评估委员会(Board Of Evaluation Of UnfairCompetition in Imports,下称委员会);另一个是进口司(Directorate General ofImports),具体职能部门为倾销和补贴调查处(Department Of Dumping andSubsidy Investigation)。二者均隶属于土耳其外贸署。

委员会是一个由8位委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委员会的职权是:(1)决定是否发起调查或者中止正在进行的调查;(2)当有足够证据时,经批准决定采取临时措施;(3)评估调查结果、采取措施并经批准决定采取最终措施;(4)在调查过程中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决定是否接受提出的价格承诺、当价格承诺被违反时采取必要的相关措施。

进口司的职权是:(1)根据收到的申诉或者依职权,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进行初步审查;(2)就是否发起调查向委员会提出建议;(3)立案后进行调查并就拟采取的措施向委员会提出建议;(4)作为委员会的秘书处,行使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土耳其反倾销措施实践的统计分析

2005年10月24日,世贸组织《2005年上半年反倾销报告》。根据该报告,2005年1~6月,土耳其启动的反倾销案件数位居第五,为8起。在53起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土耳其位居第四,为4起,与2004年同期持平。可见,土耳其在运用反倾销措施方面位居世界前列。

土对华反倾销实践:涉案产品广

就中国而言,近年来,土耳其对华多种商品采用反倾销手段进行限制,中国业已成为土耳其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根据土耳其外贸署网页信息,截至2005年11月10日,土耳其作出最终裁决并正在对我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有:管接头、可充气打火机、合成短丝织物、挂钟、合成长丝织物、一次性打火机及打火机配件、腈纶毯、尼龙粘胶带、铅笔及彩笔、自行车内外胎、摩托车内外胎、门锁及锁心锁壳、玻璃锅盖、锚链、合页、固定挂衣架、挂帽钩及用于其它家具的金属部件、塑料圆珠笔及塑料铅笔、童车及车架、含金属纱线、绳索和线缆、人造革、钻头和钻杆、拉链、季戊四醇、彩电接收器、橡胶外胎、防滑链;土耳其作出初步裁决并开始对我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有:编织绒纤维和绳绒线纤维,土耳其正在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商品有:管接头、37.5瓦以上的交流和直流电机、复合木地板、分体式空调、编织绒纤维和绳绒线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土对华反倾销实践: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参考欧盟标准

土耳其外贸署向出口商发放的调查问卷基本上与欧盟问卷类似。由于土耳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我国应诉企业也须填写市场经济地位问卷。土耳其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基本参考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的判断也采用与欧盟相同的五条标准,但是欧盟通常是对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市场经济地位,而土耳其却往往根据整个产业甚至国家政策就拒绝了具体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因此,实践中我国许多应诉企业未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因而也存在替代国的选择问题。并且,土耳其在损害幅度上往往不做解释就直接得出结论,结果往往导致中国企业获得较高的反倾销税。

土耳其对华反倾销实践的原因解析

价格低廉导致大量产品涌入土国内市场

近年来,土耳其对中国企业连续发起反倾销调查的一个最直接原因,是价格低廉的中国产品大量涌入土耳其国内市场。实践中,部分中国出口企业低开发票 的做法是“价格低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双边贸易往来中,土耳其部分进口商为了少交税,往往要求中国企业或多或少地为其低开发票。这种做法使土耳其政府损失了关税收入,对土耳其政府部门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不利;并且,这种做法反而授人以柄,即土耳其生产商很容易据此提出反倾销调查请求,立案后这种做法所形成的不真实的海关数据还被用来计算倾销幅度,连累了其他规范出口的应诉企业。从长远来看,中国企业低开发票这种做法是一种短视行为,应该坚决摒弃。

经贸往来不平衡加剧中土之间的贸易摩擦

另外,近几年来,中国和土耳其之间在经贸往来方面的不平衡趋势越来越明显,也是土耳其对中国出口企业频频发起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原因。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据,从2001年至2005年10月,中国和土耳其之间的进出口总额连年大幅增长。同时,中国对土耳其的贸易顺差在2005年前10个月已达到29.1亿美元,同比增长62.2%,在中国的贸易伙伴中排第10位(其余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在中国对土耳其的出口继续大幅增长的同时,中国从土耳其的进口则呈下降趋势,2005年前10个月则首次出现负增长。

土内部“中国”呼声高涨

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土耳其国内对中国商品日益警惕。2004年,土耳其媒体和工商界大肆炒作“中国”,土耳其工商界则一直向政府施加影响,要求改善中国和土耳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状况,但由于土耳其本地商品大多因价格、质量等因素很难在中国打开销路,因此土耳其工商界对中国商品多有不满。例如,为了抵御中国纺织晶的“涌入”,土耳其工商界积极联合其他国家纺织品行会,向土耳其政府及世界贸易组织施加压力,要求推迟取消对中国产品的配额限制,将其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土耳其政府不断强化其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对我国商品高举反倾销大棒。

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应对

当前,国内媒体和业界普遍关注来自西方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来自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

有业内专家指出,在中国外贸史上,很多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遭受反倾销后,开始转移到亚非市场,此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在亚非地区再次遭受反倾销,如彩电在欧盟和美国遭受反倾销调查以后,土耳其于2004年8月对华彩电进行立案调查。

耳机市场调查报告范文2

高考前一周,一个消息在福建省南平、莆田二市流传:邵武市(南平市所辖县级市、)高考考生人手一部手机,欲通过手机短信集体作弊;莆田市的考生则大量购买了一种无线隐形耳机,这种耳机能接收到通过讯号台发射的试题答案。

考前15个小时左右,福建省内两家媒体先后把南平、莆田两地可能发生集体舞弊的消息及两媒体记者采访到的情况,向福建省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招办)进行了反映。

福建省领导对此进行了紧急批示,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案组,连夜出动,两宗有可能发生的高考集体舞弊案最终得以制止。

目前,两地警方和招生人员对此正继续调查。福建省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涉及有人在传言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或收受了考生的钱财,警方将会依法处理。

考前手机缴了一大袋

6月5日,《望东方周刊》特约记者来到福建省邵武市,在邵武一中附近的几家手机专卖店里,记者观察到许多高三学生在选购手机。记者了解到,这一阵子手机的销售状况出奇地火热,以往该店平均每天仅能卖出两三部手机,而这段时间,每天的销量都在10部以上。

商家透露,这些手机大部分都是学生购买的,也有些是家长为学生买的。购买手机的时候,他们几乎都要求手机接收短信时能够迅速快捷,对其他功能倒不是很在乎。

6月6日下午,是考生熟悉考场的时间。设在邵武市的两个考点分别是邵武市一中(理科)、明鸿中学(文科)。排队进入考场看座位的考生中许多人腰间都挂着一部手机,一位考生随口告诉记者:“这是为了考试需要,今年的高考生几乎都有手机。”记者追问考试为什么需要手机时,这个考生马上对刚才的话予以否认。

6月6日傍晚,有两位自称是邵武市公安人员的陌生男子找到了住在《望东方周刊》特约记者隔壁房间的一位福建当地媒体记者,声称有重要事情找他。

大约在交谈了半个多小时后,两人离开宾馆。据这位同行透露,找他问话的是邵武市公安局内保大队队长赵勇和一名副大队长,二人为调查高考舞弊投诉的事而来,询问该记者线索来源及掌握到的相关情况。

两名警察临走时向这位记者透露,为此事,当晚南平市有关领导将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教育局领导、高招办主任、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领导都要参加这一会议。

《望东方周刊》了解到,南平市这个“紧急会议”直到0时10分方结束。会议要求各个学校要连夜开始工作,高考期间考生绝对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南平市领导在会上强调,这不仅仅关系到邵武这个县级市2191名高考考生能否顺利进行高考,还关系到整个邵武人民的诚信问题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决定,次月将把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派进高考考场,加强考场监督。

6月7日上午,《望东方周刊》特约记者在邵武市两个高考考点果然观察到了南平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人员的身影。

而监考教师则手持手机“探测狗”在考场门口来回走动进行手机信号监测,一些考生很不情愿地掏出手机,交给等候在警戒线外的亲友,并发着牢骚:“手机不能用了!我们不是被骗了吗?”

在邵武一中考点,邵武四中的黄副校长坦言,如果没有前一天晚上的动员工作,在考场外收缴的手机绝对会超过已经收集的数目。

无线隐形耳机热卖被立案侦查

几乎在同一天,福建省的不少媒体也接到了来自莆田市的举报电话,声称:莆田市涵扛区的一家电脑店热卖用于高考作弊的一种无线隐形耳机,前来购买的考生家长络绎不绝。

福建省《东南快报》曾到现场采访的一位记者告诉《望东方周刊》,6月6日下午,他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该电脑店自称姓姚的女士。在电话里,姚某对两种不同款型的无线隐形耳机开出的价格分别是每台650元和550元;姚称,价格贵的,声音会清晰点,如果要买的话,马上给她支付定金,以便深圳发货过来;通完电话后,该记者按姚某提供的建行账号,汇进了400元定金。

当晚7时许,这位记者从福州赶到姚某的电脑店,姚某当即“面授机宜”,教授他如何使用这种无线隐形耳机作弊。

据姚某介绍,在考试开始后,会有学校内部的人通过价值几千元的扫描笔,把高考考卷扫描下来,再经由专人把扫描机带到考场外;考场外的人接收到考卷后,马上会有几个老师分工合作答完考题,然后再通过讯号台把答案发送给已经“人户”配有无线隐形耳机的考生,考生就能知道答案了。

当晚10时,莆田市警方突然找到了这位记者,要求他连夜介绍前期暗访情况,以便警方研究侦查对策。

《望东方周刊》随后了解到,6月7日凌晨0时50分,莆田市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兵分两路,对位于涵江区的超聪电脑商场的老板吴某、其母姚某和城厢区黄石镇的“现代通讯”店的老板王某采取了传讯措施,几经周折,直到凌晨2时30分,几名被传唤人被带到莆田市刑侦支队。警方事后透露,以上几人以涉嫌非法买卖窃听器材被传唤。经审讯,发现确实有小部分高考考生使用这种无线隐形耳机欲在高考期间舞弊。

被紧急制止和媒体“通风报信”有关

《望东方周刊》经调查得知,邵武、莆田两宗可能发生的高考集体舞弊案能在高考前几个小时被紧急制止,主要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省《东南快报》及时把暗访到的情况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有关。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6月6日下午,福建省高招办从《东南快报》一位副总编辑处获悉了莆田市热卖可能在高考期间舞弊的无线隐形耳机的消息;此前一小时,福建电视台记者也向省高招办反映了邵武考生可能利用手机集体舞弊的情况。

福建省高招办主任立即将情况向福建省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省领导当即批示,要求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马上介入,调查媒体所反映的情况,如属实要严肃处理。

6月6日晚,福建省公安、教育部门开始分头行动。

据莆田市高招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晚,福建省高招办把一份大意为。“此事件已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当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无线隐形耳机流入考场”的传真发到莆田市高招办。

几乎同时,莆田市公安局也接到福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通知,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此案。

《望东方周刊》同时了解到,6月6日当天,福建省高招办及福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等部门紧急致电南平市有关方面,要求迅速与媒体配合,调查南平市邵武手机集体舞弊案,绝对不能把问题留到考场上解决。

据邵武市招生办主任潘鲁章介绍,高考第一天,省有关部门除了正常派遣的两位巡视员外,特地从省直各部门抽调了5位巡视员到邵武加强巡视。

《望东方周刊》特约记者欲从福建省高招办主任林其天处了解事件吏详细情况,林其天表示,现正出差在外,不便接受电话采访。

福建省高招办负责对外宣传的政策研究室一位赖姓工作人员告诉《望东方周刊》,高考舞弊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情况没有调查清楚前不好对外透露相关情况,目前,福建省高招办对整个情况的来龙去脉也没有完全掌握,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所以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舞弊可能蓄谋已久

发生在福建省南平、莆田两市的这两起高考集体舞弊,“未遂案”,如果没有媒体的及时通风报信,究竟有没有可能发生呢?没有人能很肯定说“不会”。

邵武市第四中学是这次手机短信集体舞弊传得最凶的地方,该校一名副校长则坚称这是谣言。他分析:是有这样的可能,个别考生买了手机,于是其他考生纷纷盲从,不排除个别考生有作弊的企图。但他相信此事也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敢保证没有老师私下给考生讲过什么。

在线人的帮助下,《望东方周刊》特钓记者联系到了一名考生,他表示,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南平并不是什么秘密。

这名考生告诉《望东方周刊》,手机作弊有三个步骤:窃题、答题、发送答案。

邵武市招生办为《望东方周刊》提供的《2005年全国普通高考邵武考区考风考纪基本情况汇报》上显示,虽然有重重“监测”但还是有考生携带手机入场。据统计,6月7日下午的数学考试,有5名考生将手机带进了考场;6月8日上午,文科、理科综合考试时,又有三位考生也把手机带进了考场。

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处理高考违规工作人员110人,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人被开除公职或辞退,9人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耳机市场调查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畜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为主线,实行“县指导、乡(镇)负责、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1、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时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2、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乡镇信息传送率达到100%;

4、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要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下;

5、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制定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6、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达100%;

7、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验率达100%,畜禽运输、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跨省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审批率和检验合格率达100%;

8、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9、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施标识及生产信息报送率达100%;

10、疫苗领购、发放登记、建档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各乡镇要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防疫员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加强监测体系建设。以实施无疫区项目为契机,不断加强兽医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官方、执业兽医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监测、诊断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诊断准确、信息通畅的疫情监测网络。

2、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拓宽疫情报告渠道。乡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县防指办。同时,要不断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和兽医经营等机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保证疫情信息及时上报。

3、加强抗体检测。县畜牧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适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检测,增加水禽监测数量、比例和频次,评估免疫效果。

4、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体系。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乡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对发现畜禽病死情况,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建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要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各乡镇要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抗体检测不合格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乡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月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乡、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乡镇动防办负责做好疫苗领购、发放登记和月报登记工作,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乡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动物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佩戴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全面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禽养殖区、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各乡镇要切实加强乡村干部和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乡村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乡村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动物卫生监督

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监督分所的规范化建设,对动物检疫员实行分工划片,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动物检疫员“片警式”检疫管理新模式和动物卫生安全监管新模式。坚持“养殖环节立足于防、流通环节立足于堵、市场环节立足于查”的工作方针,狠抓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监管,不断加大检疫监督、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禁出售、运输、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行为,防止疫病传播扩散,遏制病害肉上市,确保群众消费安全。一是加强防疫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防指办要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农户的防疫监督检查,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强制免疫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档案和监管档案。对不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免疫、消毒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二是加强检疫监督。不断完善检疫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引种准调制度,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一律不准出场出户、不准进入市场交易,未经审批和检疫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一律不得调入。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逃避或抗拒检疫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销售、收购、贩卖、屠宰和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扩散和蔓延。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凭证入市、逐一查验、定期巡查、动态监管”,严肃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未经报验等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切实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四是加强诊疗管理。认真执行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动物诊疗机构必须持有效《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经营、使用假劣兽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开展诊疗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管理和诊疗行为。五是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对生猪从出生到饲养、调运、交易和屠宰上市的全程实时监管,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防指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领购、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指[2005]07号文件规定执行。

耳机市场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职侦耳目 监管场所 职务犯罪 

 

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线索来源不足是制约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扩大线索来源面,近年来监所加大了“检务公开”宣传力度,但获得的有效线索并不多。监管场所职务犯罪隐蔽性强、查办难度大,然而目前监所的侦查措施无法满足打击该类犯罪的需要,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针对职务犯罪已允许采取“耳目”方式收集破案线索和证据,在我国打击刑事犯罪领域,也许可公安机关在监管场所建立“狱侦耳目”。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这些作法,在监管场所建立“职侦耳目”,以扩大线索有效来源面,促进监所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长效发展。

一、建立监管场所“职侦耳目”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从监管场所内部直接获取有价值的查办线索 

监管场所的各种司法活动的“采光”性和“透明度”相对较差,发生职务犯罪隐蔽性强,除了一些已经发生的渎职侵权类犯罪,一般的贪污受贿类犯罪监所干警不宜察觉。由于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均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被监管人直接身处其中,感同身受,但对向派驻检察室告发犯罪心存顾忌,被监管人之间却容易真心交流宣泄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互相探讨如何以“非正常方式”减轻罪罚、获得庇护,这些交流内容往往更加真实、具体。在被监管人中建立“职侦耳目”来套取线索,能减少其他被监管人及监管干警的防范心态,更容易获得第一手材料、且线索来之监管场所内部,真实可信,具有较高的查办价值。 

(二)有利于固定证据,提高办案质量

首先,犯罪主体多是司法人员,实施犯罪法律性、专业性较强,犯罪手段较为高明,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和规避罪责与刑罚的抗辩能力,这对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一般情况下,由于涉案证人、当事人处于高度封闭式羁押状态,受制于监管干警,往往不愿意或不敢吐露实情,监管场所查办案件容易“走漏风声”,被监管人的证词常常“前后不一、变动性大”,使证据采信存在疑点。建立专门的“职侦耳目”制度,明确对特殊“耳目”的保护及立功减刑优惠政策,可以坚定“耳目”立场,配合侦查、收集固定证据。 

(三)有利于威慑潜在的职务犯罪 

在监管场所建立“职侦耳目”,“耳目”人选由监所侦查干警专人掌握,高度保密,可以广泛地刺探职务犯罪线索,扩展了监所对监管干警执法的监督触角,缓解了监所侦查人员的不足。同时,无论是监管干警还是其他司法人员知晓监管场所建有“职侦耳目”,其职务犯罪行为在被监管人未决羁押或者服刑过程中均存在被“耳目”刺探并被监所掌握的可能,可以抑制潜在的职务犯罪。 

(四)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监管环境 

监所通过建立“职侦耳目”方式加大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力度,等于用实际行动告诉了被监管人:监管场所是一个执法公正、严明的地方,不容许有任何职务犯罪发生,不得用“贿买”手段逃避刑责,或以其他手段在监管场所内获取优势地位,告诫被监管人遵守监管秩序。同时,这种方式为被监管人及其亲属主动参与监督监管执法提供了途径,使他们明白司法人员哪些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这种正向的引导能有效抵制监管场所亚文化的不良影响,净化监所环境,从而营造和谐的氛围。 

实践中,由于管理不当和迫切侦查犯罪等方面的原因“狱侦耳目”利用其特殊地位逐步演变为“牢头狱霸”,监所建立的“职侦耳目”不仅不会演变为“牢头狱霸”反而对“狱侦耳目”的违法行为有监督制约作用。首先,监所“职侦耳目”用于秘密侦查监管场所侦查职务犯罪,“耳目”们检举揭发的往往是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而非一般群体或者同被羁押的舍友,不可能采用暴力手段获取线索。其次,监所“职侦耳目”对监管干警而言也是保密的,使用暴力手段会暴露了身份受到监管干警的重点监控,而监管干警也不可能容忍“职侦耳目”使用暴力来逼取与自己或其认识的人有利害关系的线索,即使如无利害关系这种手段也是扰乱监管秩序的行为不可能被许可。再次,监管场所一般下有“狱侦指标”,这无形给了监管干警压力,使其直接指示或者默许“狱侦耳目”使用非法手段收集线索,监所查办职务犯罪没有这些指标,更不是直接监管被监管人,不会对“职侦耳目”造成压力。最后,“狱侦耳目”以暴力手段获取线索是否有人指示,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直接发生在“职侦耳目”眼皮下,对“狱侦耳目”行为亦是一种监督制约。

二、建立监管场所“职侦耳目”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耳目的选任、管理方面 

在耳目的选任、管理方面应建立完善的制度:选任有立功减刑愿望,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观察识别能力,能保守秘密并愿意成为“耳目”的被监管人,对某些严重暴力犯、死刑犯、公安机关已经选为“狱政耳目”的人员不得被选任为耳目;对“耳目”应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发现作为“职侦耳目”的被监管人有违反纪律,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不能发挥作用,即将刑满、变更关押场所等情况,不再适合担任耳目的,应及时撤换;对担任耳目的被监管人有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通风报信、泄露秘密的;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等行为的要及时调整。

(二)对耳目的保密方面 

建立“职侦耳目”保护制度,对“耳目”的物色、确立、使用、考核、撤换由专人管理,对检举揭发的“耳目”应严格保密,并视案件情况监所有权以“侦查为由”将其调换羁押场所,以避免被监管场所打击报复。“耳目”的立功减刑不公开审理,裁定书下达后由监所转交给本人,不公开宣读宣传。 

(三)在调动监管场所“职侦耳目”的积极性方面 

一是降低检举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属“重大立功”减刑的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对《刑法》第68条中“重大”标准解释为“一般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大多涉及司法人员犯罪,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系“知法犯法”、比起一般刑事犯罪或者职务犯罪性质更加严重,社会影响更为恶劣,但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无论从《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刑罚规定上还是实际案例适用中都少之又少,如其立功减刑认定标准与检举一般刑事犯罪一样,就难以充分调动“职侦耳目”的积极性。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为:“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二是赋予监所对揭发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立功减刑提请权,因监所查办了这类职务犯罪,直接掌握了相关材料,对检举人情况了如指掌,由监所收集材料直接提请到法院,不仅可以确保“耳目”资料的保密,从而保证“耳目”人身安全,还可以杜绝场所不良干预,通过积极兑现政策,不断强化“耳目”检举揭发的意识与热情。 

三是在监管场所建立完善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与有奖举报制度,“耳目”检举揭发监管场所一般职务犯罪的,只要检举的违法行为达到内部处理标准,就可作为良好的羁押表现提请法院酌情从轻判处;对监狱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将以有“立功表现”而在提请减刑的名额中优先考虑;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的,查证属实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参考文献: 

[1]许允贺.论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的完善.法制与社会.2008(5). 

[2]林洁.职务犯罪特殊侦查措施研究.法制与经济.2010(2). 

[3]张永海,胡敬阳.浅谈耳目侦查的策略.辽宁警专学报.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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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春防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4月10日。

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宣传培训、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防疫监督和督导检查五大行动,力求做到内疫不发生、外疫不传入,确保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做好免疫接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监督做好对规模饲养场的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程序免疫工作,确保规模养殖场免疫密度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免疫按照《2012年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领导、责任、经费、免疫效果四到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动物防疫监督站要做好防疫人员组织调配、疫苗与消毒药品供应、防疫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到应免尽免。要严格落实“双轨”责任制,乡镇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凡因免疫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培训,科学免疫。春防开始前,各乡镇要集中对村级协防员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免疫注射方法,实施科学免疫,确保免疫抗体达标。各乡镇畜牧干部、兽医防疫人员、村级协防员要全力以赴,深入村户做好免疫注射、登记、免疫卡填写、耳标佩带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要建立健全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畜禽防疫档案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大中家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

(三)加强保障,加大投入。春防经费由县、乡镇财政共同投入。县财政解决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强制性疫病免疫疫苗及消毒药费用;乡镇政府按每年每户不低于4元的标准筹措防疫经费,用于解决消毒员、动物保定员、部分疫苗、免疫标识、防疫人员培训等费用。实施强制性免疫的,实行免费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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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政府主管矿业的机构是能源与自然资源部。其下设的两个主要管理部门是矿产研究勘查总局和矿业总局。矿产研究勘查总局成立于1935年。该局是政府行政机构,负责政府地矿业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满足工矿业及社会的需要,主要负责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和各种地球科学调查研究工作,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矿产资源的调查、研究及勘探和评价工作,为政府提交矿产开发的可行性报告,提供相关地质资料。矿业总局是负责矿产地质勘查和开发工作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矿业法,监督和管理有关工作。包括发放、取消勘探和开采许可证;拍买矿产地等工作。4矿业相关法律法规土耳其国家在矿业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1985年6月15日颁布《土耳其矿业法》(N.3213);之后,2004年6月对该法律进行了修订(N.5177),新矿业法于2005年2月生效。石油管理依据的是1954年《石油法》(N.6326)[8];石油的进出口、运输和分配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03年的《石油市场法》;天然气的进出口、运输和分配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01年的《天然气市场法》(2005年重新修订);液化石油天然气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05年的《液化石油天然气市场法》。

2矿业权相关规定

《土耳其矿业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矿产勘探与开采活动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一个矿产地从勘查到开采,分为勘查、预开采、开采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要向能源与自然资源部提出申请,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缴费。矿业权证主要分3种类型:勘探许可证、预采许可证、开采特许证。从矿业勘查到开采的基本程序是:第一,申请勘探许可证。期限3年,其中有些矿产可延长两年。第二,申请预开采许可证。在勘探许可证到期之前,如果还从事相关活动,持证人必须申请预开采许可证。期限不超过5年,有些矿产不超过10年。一些开采可以延期,但通常总期限不能超过60年,只有在部长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期限才可以超过60年。第三,开采特许证。在预开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不同矿产开发需要不同的经营特许证。开采特许证的期限与预开采许可证的期限一致。预开采许可证只表明这一地区将要进行采矿活动,许可证提供了这一地区的使用权,而开采特许证赋予了持证人在这一地区的矿山经营权。根据矿业法,不同的矿产所需要的矿业权期限也有所不同。上述矿业许可证可以转让,但必须在矿业总局登记。所有矿产归国家所有及处置,矿产所有权并不属于矿产所在地的土地所有者。法律规定了在土耳其开展矿业活动的范围,以及所要尽的义务。根据土耳其相关的法律,只有土耳其公民和依照土耳其法律成立的以采矿为目的的公司才有资格获得矿业权,同样外国资本公司以采矿为目的在土耳其成立的公司也可以得到矿业权。

3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矿业资源的分布条件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矿业自身需求情况。各个国家矿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给矿业国际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进行矿业国际开发活动,首先需要对矿业投资环境有一个基本准确的认识和评价。对土耳其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的评价属于全球较好之列。这些指标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矿业投资环境。土耳其除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外,有以下有利的条件。

3.1政治环境稳定土耳其的政治环境为共和议会民主制,实行政教分离。自正发党上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立法、行政和司法进行改革和完善,执政效率明显提高。目前,社会稳定、治安良好。虽有东突问题,但目前还处于可控状态。

3.2法律体系完善在发展中国家中,土耳其的法律体系相对比较完善,各种法律条款复杂而繁琐,只是绝大部分法律法规仅有土文,没有英文,外国人要想非常完整地了解其法律非常困难。土耳其政府已修订现行矿业法规、提供奖励及租税减免措施,并简化采矿申请手续。这项法规的适用范围除一般金属矿外,还包括水泥、石灰、砖块等建材原料。目前采矿者在土耳其申请采矿,需向10多个政府部门申请20种许可证,而新的立法将大大减化申请开采手续。此外,采矿者如果只从事单纯的采矿作业而不涉及加工生产,则可免去环境影响评估程序。

3.3税收优惠新立法的奖励措施包括每年收入的5%可不计入税收;由政府代员工交社会保险费;此外在所得税和电费方面也有优惠措施。

3.4经济发展迅速自20世纪80年代土耳其推行自由化进程以来,土耳其经济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期。对外贸易(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取得了快速增长,并且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工业产品取代了农产品占据主导地位。拥有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的开放型经济。进入21世纪,土耳其国内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进入快速上升通道,土耳其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OECD预测2010~2017年,土耳其年均GDP增长率将达6.7%。2008年土耳其列世界第15大经济体,在27个欧盟国家中居第6位。

3.5基础设施较好土耳其海陆空交通运输网络发达,可以轻松触及欧洲、亚洲和中东15亿的消费市场,现已发展成国际物流中心和交通中转站。国家公路及铁路网络已完全融入欧亚基础设施网络。电讯网络已实现多元化。电讯服务的多元化形成了新的经济模式,为进一步吸引外资创造了条件。

3.6外汇政策宽松土耳其货币单位为里拉,没有外汇管制,外汇可自由汇出汇入,里拉与西方货币可以自由兑换,汇率随行就市。

3.7外资持续增长2003~2008年共吸引外资749亿美元,其中2008年全年土耳其吸引外资183亿美元,来自欧盟成员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地区和美国的投资最多,分别占总投资的76%、12.7%和6%。截至2008年底,有21079家外资企业在土耳其开展业务。2008年联合国贸发组织全球投资前景调查显示,2008~2010年土耳其将成为世界第15位吸引外资目的国家。目前,土耳其政府对矿业的总体态度是支持的。矿业立法很健全、有组织性,也不会一直改变,目前看来不会加税。现在有公司税以及2%的矿井特许权税。

3.8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人口结构年轻,35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61%,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半数。636.9矿业投资环境国际评价较高据加拿大知名智库弗雷泽研究所的2012年/2013年度报告,调查了742家矿业公司,覆盖了全球96个国家和地区。调查评价结果表明,土耳其国家矿业投资的吸引力指标位于中上水平。土耳其矿业投资吸引力指标情况见表。由上述评价指标分析可以看出,土耳其是全球矿业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并且还在不断改善。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