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例6篇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1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中国xx研究所和xx公司色织厂共同研制的新产品防静电仿毛华达呢,已试生产出。织物的主要质量指标达到了纺织工业部标准,

防静电性能指标明显优于日本工业标准和所列举的性能指标。下面就试制中的质量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质量管理体系

xx公司色织厂生产系统有纺纱、染纱、准备、织造、整理等主要车间。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从纺纱到成品形成了一条较完整的生产线,多年来以外贸出口产品为主,今年为100%出口。2003年出口合格率为xx%,2004年1-6月份出口合格率为95%,比去年同期增长6.01%。多年来,从生产和质量管理上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公司有一套与生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专职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200人,占全公司在职人数的13.3%,由厂长和工程师主抓质量工作。质量检查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的产品质量,各生产车间的关键环节均设有质量检查网点。同时,由质量检查科派出人员专职监督和抽查,实行三级检验,并在原传统的管理基础上吸取了先进的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把质量工作同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同时建立了百分考核制,并在中层科室和车间干部中举办了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

二、质量保证措施

为对以后的试产提供依据,公司从原料、原纱一进厂就进行化验、测试,同时为严格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了。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在新产品试制中,全厂充分发挥车间和[[职能科室]]的配合作用和各检测网点的把关作用,同时广泛宣传防静电新产品的意义,启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每周定期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预测分析和处理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为了及时了解到新产品的质量情况,xx纺织科学研究所xx总工程师亲访用户,及时把质量信息反馈给色织厂。

三、质量水平分析

(一)下机质量及入库质量(略)

(二)物理指标(略)

(三)染色牢度(略)

(四)防静电性能指标(略)

上述情况说明,本产品的主要指标达到了纺织工业部的标准,防静电性能指标明显优于日本同类产品,具有良好的防静电性能。因此,防静电仿毛华达呢的生产工艺是可行的,试制是成功的,水平是先进的。

四、问题和方向

防静电仿毛华达呢的试制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初试时由于批量较小,受加工条件和经验的限制,在后整理加工中出现了一些色差,使制成品并不十分完荚,没有百分之百的达到预期目标。目前,此问题已找到解决的办法。今后工作重点是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加大对产品的结构、性能方面的研究,增加[[产品功能]]使之更适应市场需求。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2

一、生产平稳增长,产销基本平衡

1-2月份,呢绒生产与上年同比增长较快,增幅明显高于上年水平,毛纱线生产累计同比增长3.37%,增幅略有下降(-2.78个百分点)。毛纺制品中的针织人造毛皮、毛毯、地毯生产1-2月份累计同比呈现明显增长的态势。1-2月份规模以上毛纺织、毛针织和毛纺制品业累计产销率分别为96.35%(+3.63个百分点)、99.49%(-1.67个百分点)和96.18%,产销基本平衡。

二、固定资产投资

初步统计,1-2月份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毛制品制造、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行业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投资同比均有较快增长,显然随着两个市场的复苏,行业投资升温。

三、内外销市场

1、内销稳步回升

内销是毛纺行业走出困境,提高自身应对能力最重要的支撑力量。初步统计,1-2月份全行业内销市场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好转,规模以上毛纺织企业、毛纺制品企业完成销售产值同比均有明显回升,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34.85和29.86个百分点,显现出较好回升势头。其中,毛纺织业销售产值增幅略高于纺织业增幅。毛针织企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11.7%,比上年同期增长6.59个百分点。分行业产品的内销比重进一步提高,内销市场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观察1-2月份主要毛纺产品国内零售市场销售情况,全国重点大型百货商场的男西装销售同比提高3.12%,比上年提高了41.49个百分点;羊绒衫及羊毛衫销售同比下降.56%,回落.54个百分点,与上年基本持平。

2、外销明显复苏上年一季度毛纺产品出口形势极为严峻,出现了严重下滑,因此,与较低基数相比较,今年1-2月份多数毛纺大类产品出口数量呈现明显回升。规模以上毛纺织、毛纺制品企业1-2月份完成出货值同比分别增长15.58%和13.5%,但仍低于同期纺织业出货值平均增长17.6%的水平。据海关统计,1-2月份毛纺主要产品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7.3%,提高41.57个百分点。各大类产品出口数量均出现明显的回升势头。总的来说,由于上年基数较低,1-2月份出口相比去年同期的困难局面有显著的好转,以羊绒为主要原料加工的服装类上下游产品出口数量增长幅度尤为明显,只有羊毛地毯等个别品种出口数量出现下跌。毛针织服装出口数量增长7.84%,回落了19.43个百分点,单价同比增长32.46%。梭织服装及毛织物出口单价继续下跌。1-2月份毛纺产品主要出口市场除日本外,出口金额同比提高显著,欧盟、美国主要毛纺产品出口金额同比分别上涨24.17%和26.61%。

但主要出口市场出口份额萎缩,欧盟、美国、日本、香港等主要出口市场所占总份额为54.57%,比上年下跌了近1个百分点。从出口地区观察,出口额排在前五位、总额占比达67.26%的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省市出口额均出现增长,其中浙江省回升速度最快,同比增长45.64%。

四、全行业效益

1-2月份规模以上3841户企业共实现利润9.6亿元,同比增长11.25%,高于纺织业83.14%的增幅,行业效益明显好转。亏损企业亏损额为4.12亿元,同比减少了22.8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7.99个百分点,亏损面为27.2%,仍高于同期纺织业亏损面2.2%的水平。

1、毛纺织行业

1-2月份规模以上1499户毛纺织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27.97%;利润总额5.71亿元,同比增加2.89亿元(+12.12%),效益明显提高。

2、毛针织行业

1-2月份规模以上214户毛针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18.54%;生产与销售增长较快,相应的企业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同比增长。产成品同比下降了1.29%,应收账款同比减少了2.9%,资金周转加快。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21亿元,同比增加1.54亿元(+92.13%),行业运行质量同期显著提高,回升势头进一步增强。

3、毛纺制品行业

1-2月份规模以上238户毛纺制品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2亿元,同比增长32.51%;利润总额.68亿元,同比涨幅高达147.9%。该行业复苏并恢复快速增长,效益提高。

五、毛纺业原材料市场

今年1-2月份国际市场羊毛价格增长较快,随着全球经济形势好转,主要羊毛出口国汇率走高,也助长了羊毛价格上涨。据海关提供数据,1-2月进口羊毛4.94万吨,同比增加29.48%(+49.24个百分点),市场需求旺盛。

六、上半年行业运行走势展望

1、利好因素

1)内外销市场回升向好。内销市场潜力巨大,国际市场明显复苏,一季度全行业运行各项指标均明显好于上年同期。2)围绕《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的关于企业管理、品牌建设等指导意见得到推进落实。有利于行业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3)企业积极应对危机,增强了自身的应对能力。企业更加重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营销渠道建设、科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注重提升内涵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2、不确定因素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3

种种迹象表明,浙江纺织服装业已成为偷税重灾区。

走私羽绒案值4亿元

“行业内的潜规则让我放弃了原则”。浙江柳桥羽毛有限公司(下称“柳桥公司”)原总经理傅妙兴的问讯笔录发人深省。作为亚洲最大的羽绒加工企业,柳桥公司年加工能力1.6万吨,羽绒制品、家用纺织品和服装年加工能力达1200多万件。2006年该公司销售收入30多亿元,出口创汇1.7亿多美元,上缴税收6923万元。

2006年底海关缉私警察获取了柳桥公司大量真假二套单证、进出口业务资料、仓库出入库资料、财务材料,及为应付海关检查制作的虚假台账。搜查结果使专案组震惊,柳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就繁弃简”,明明是比较简单的一般贸易进口,却在利用手续相对复杂的“加工贸易”方式进行走私。

经查明,柳桥公司从2001年至案发时,以低报规格、价格、少报多进等手段,走私羽绒,案值高达4亿元,偷逃国家税款6633万元。2006年底,傅妙兴等10位高管及2名境外供货商相继归案。

据傅妙兴供述,目前羽绒、羽毛规格存在多重标准。同一羽绒,各国检测出的含绒量存在一定差异(差异率一般在2%-4%),并直接影响成交价格。例如,同样规格为90%的白鹅绒,采用日标和国标的商品价格相差约70元/千克。羽毛羽绒商品规格的多重标准,刺激着柳桥等不法企业利用这一差异,多核保税料件或低报价格走私羽绒。

傅妙兴供述,“同行业其他公司销售的羽绒价格普遍偏低,境外供货商说那是因为他们懂得在进口羽毛过程中进行逃税。羽绒行业利润不高,竞争激烈,公司想要发展,就跟着做。”而在接受缉私警察讯问为何要帮助柳桥公司走私的问题时,傅妙兴的境外合作伙伴之一、韩国羽毛世界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说,“在我们做羽绒生意的圈子里,向海关低报价格的情况很普遍,供货商按照买方要求制作虚假单证的情况也很正常。”

“当走私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时,龙头企业受到的诱惑也远远大于一般的企业。”参与侦办此案的杭州海关缉私局侦查科长吴伟民坦言,羽绒行业低报价格进行走私的情况确实比较普遍。

2007年初,杭州海关又连续查获另两起走私羽绒案,涉案的杭州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金弘三鸟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也都是在业内颇有名声的“行业大腕”,两家企业的走私手法与柳桥公司基本相似。目前,上述三案均已判决,傅妙兴等多名被告人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1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绍兴137家企业涉案

值得关注的是,杭派女装企业偷税“窝案”频发。

根据杭州市检察部门公告,杭州可可尼服饰有限公司、浙江秋水伊人服饰有限公司使用账外账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17958.42万元,应补缴增值税2609.34万元,加收滞纳金266.71万元,处罚款2087.48万元,以上合计补税罚款总额4963.53万元。至2007年5月14日,已入库2594.48万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杭州帛雅服饰有限公司偷税案也被查处。在2002年至2006年3月期间,该公司共隐匿销售收入10965.75万元,应补交增值税1864.18万元,处罚款1864.18万元,并处滞纳金457.98万元,以上三项合计4186.34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而杭州以纯服饰有限公司在2003年至2D05年5月间,利用账外账隐匿销售收入1.62亿元,共查补增值税2348.82万元,企业所得税199.49万元,并处罚款2043.31万元,加收滞纳金221.98万元。

经国税部门查实,杭州郑氏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华润毛纺织品有限公司在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间,将19份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涉及税额522.12元:两公司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0份,税额566.84万元。

近日,杭州某品牌女装企业亦因涉嫌偷税被提起公诉。状显示,2003年其偷逃增值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的85.83%;2004年偷逃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的96.23%;2005年1-5月偷逃增值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97.45%。

知情人士透露,此番杭派女装企业集体陷入偷税指控,源于其中的一家企业因偷税被国税部门查获。此后该公司将“账外账”等行业潜规则托盘而出,并举报了众多同行企业。

自2007年10月起,浙江省国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利用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违法犯罪活动的“秋风行动”。在浙江绍兴某服饰产业集群内部,2005年以来甚至出现137家生产企业集体偷税的丑闻,其中既有年产值5亿元的大企业,也有年加工额不到200万元的家庭作坊式工厂。其偷税额度多则上千万元,少的不过三万余元。

当地一企业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近年来该集群产品深受配额和反倾销等贸易壁垒冲击,再加上各种要素资源上涨,导致行业企业处于微利乃至亏损边缘。

产业快行道

纺织服装行业出口前景短期不容乐观。但从中长期来看,一些业内观察人士仍然看好中国纺织业在全球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认为从人工成本、资源、技术装备水平、产业集群的配套效应、劳动生产率以及规模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我国纺织业仍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尽管人民币升值将导致出口型企业成本上升,但由于中国纺织业竞争对手主要集中在亚洲,长期来看由于亚洲主要竞争对手货币的先后升值而不会过度影响行业竞争力。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欧盟 纺织品服装贸易 特保措施

欧盟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欧纺织品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贸易摩擦。针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欧洲服装纺织品协会秘书长拉肯曾公开指出,欧盟有多种限制手段,“具体使用什么贸易保护手段,需要看具体的情况”。[1]欧盟对华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可以采取的贸易保障措施,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般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一般保障条款和特保条款都是WTO保障机制的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通过限制进口以保障WTO成员国的产业安全。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目前欧美正在频繁援引的对华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特别保障条款。

一、特保条款的来源及比较

总体而言,特保条款是指WTO法律体制内除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规定外的一般保障条款外的所有特殊保障条款的总称。特保条款是一种过渡性保障措施,特保条款分为适用于所有成员的“特殊保障措施条款”和适用于特定成员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与“纺织品过渡保障措施”条款。[2]

现在,欧盟可以援引用来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条款有两种途径:(1)依据《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下简称为《工作组报告书》)第241-242段的规定实施过渡性保障措施;(2)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下简称为《入世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这两种条款都适用于原产地是中国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其主要内容对比如下:

1.可以援引特保条款的截止期限

《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措施应截止于中国入世后12年即2013年12月10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中关于实施纺织品服装特保措施的截止期限是2008年12月31日。

2.采取特保措施的前提条件

《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了可以对中国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两种情形——“市场扰乱”或“重大贸易转移”。《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只规定了“市场扰乱”作为实施限制措施的前提条件。这两种条款中所说的市场扰乱是指进口的快速增长,从而构成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①这里说的增长包括相对增长和绝对增长。从中可以看出,市场扰乱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何为‘实质损害’, 何为‘一个重要原因’, 很可能被有关主管机关以过去曾经采取的方法予以确定。从而为其他WTO 成员实施特保措施大开了方面之门。[3]这两种条款的援引有很大的随意性,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而言也更加困难。

3.采取限制措施的严厉程度

《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第(c)款规定:在收到磋商请求后,中国同意将所涉及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的装运货物,“控制在不超过高于提出磋商请求的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进入该成员数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 如果磋商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根据(c)款对磋商涉及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实行限制。根据这项规定“采取的行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不得重新实施,除非有关成员与中国之间另有议定”,而且,“不得根据本规定和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同一产品同时适用措施。”也就是说,两种特保措施不能同时使用。[4]

《入世议定书》第16条第3款和第8款规定: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市场扰乱”和“重大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显然,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有相当大的空间,似乎可以理解为如果WTO成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特保措施条款使用期限内自行决定应当采取何种限制措施。[5]

4.中国采取报复的权利

《工作组报告书》没有规定被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的成员方是否以及如何采取报复措施;《入世议定书》规定了相关的报复措施:如果市场扰乱是进口的相对增长造成的,且针对该相对增长采取的措施超过两年,则中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如果市场扰乱是进口的绝对增长造成的,且实施的措施超过三年的,则中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②

二、欧盟采取特保措施的程序及其与美国的比较

1、欧盟特保措施的实施程序

2003年1月21日,欧盟根据中国的《工作组报告书》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增加和“第十条a款,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 完成了把WTO协议转变成为可以实施的内部法的过程。2005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又根据相关的法律和协议,了“对出口欧盟的中国纺织品采取保障措施的指导方针(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safeguards on Chinese textiles exports to the EU)”,作为对中国采取特保条款的实施细则。指导方针中详细地说明了欧盟对华的纺织品和服装实施特保措施的程序和依据。

(1) 特保调查的申请人

指导方针中规定的启动特保调查的申请人主要有三类:欧盟委员会,各国政府和利益相关者③(“parties which are directly affected by market disruption”)。 决定是否进行特保调查的是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监控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是否造成欧盟市场扰乱的预警系统(见表一)。如果某一类产品一旦超过警戒线,欧盟委员会就可以自行发起市场扰乱调查,成员国也可以请求欧委会发起市场扰乱调查。欧盟委员会也可基于请求特保调查的产业所提供的情况和可接受的证据发起市场扰乱调查。

表一 欧盟决定磋商的规则

2004年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占欧盟进口总量的份额(数量上) 2005年2005年比2004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④ 2006年2006年比2005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2007年2007年比2006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2008年2008年比2007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7.5% 100% 100% 100% 100%

大于7.5%≤20% 50% 50% 50% 50%

大于20%≤35% 30% 30% 30% 30%

大于35% 10% 10% 10% 10%

资料来源:“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safeguards on Chinese textiles exports to the EU”,europa.eu.int/comm/trade/issues/sectoral/industry/textile/memo060405_en.htm

(2)适用的前提条件

欧盟特保条款的适用条件和第一部分中讨论的使用范围基本一致。欧盟在这次的特保调查公告中对《工作组报告书》的相关部分进行了解释⑤。在这个解释中欧盟认为,特保措施针对的产品必须是中国生产的而且必须是ATC覆盖范围之内的,确认中国生产采用的相关的原产地证明,而且不论这些产品的进口是否直接从中国进口,都作为中国的产品计入特保范围。另一方面,欧盟还强调了特保条款适用的条件的是对贸易有序发展的威胁,认为“阻止贸易有序发展”和“市场扰乱”都是采取特保措施的标准。这样做不仅使得特保条款的援引更加方便,而且还可以争取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3)程序

a 特保调查的申请

如果是成员国政府或利益相关者根据初步的数据(prima facie)要求对一种、多种或者个别(individual products)进行特保调查,欧盟委员会会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拒绝还是接受的决定,如果拒绝将给出相应的理由。

b 特保调查的开始及非正式磋商

欧盟委员会在展开特保调查时,将首先在欧盟的官方杂志(Official Journal,OJ)和贸易代表团(Directorate-General)的网站首页⑥上进行特保调查的公告(notice)。一般来说,该公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发起特保调查的基本原因的简要介绍;邀请相关方在21个工作日内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相关的真实信息;详细确定相关方参加整个过程的程序和时间表。

公告之后欧盟委员会将在60天内展开调查,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调查还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在这个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将要求与中国进行非正式的磋商,并寻找所有其认为有用的信息,从而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欧盟委员会也会把其发现通知相关的团体,并且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特保调查中所依据的数据是成员国海关提交给欧盟委员会的实际进口数据。评估将基于一年期的平均单价和进口模式(import patterns),或者基于根据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的数据所确定的比例。

c 做出决定

根据最终获得的调查信息,欧盟委员会将会做出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决定。假如欧盟委员会做出运用特保条款的决定,其将立即与纺织品委员会(Textiles Committee)召开会议,就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征求纺织品委员会的意见,并把相关资料提供给纺织品委员会。这些资料包括:详细的原因和理由陈述,目前数据显示的市场扰乱及其与进口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之间的关系。假如欧盟委员会做出不运用特保条款的决定,其将告知原告并给出作出这样决定的原因,这些同样要在官方杂志上公布。

d 正式磋商

根据特保条款规定,中国应该在接到正式的磋商请求之后,开始限制出口,以便将出口量控制在不超过高于发起调查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的出口总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假如在接到请求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国仍然不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那么欧盟委员会将立即通知纺织品委员会,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将进口量限制在上述水平之内。

如果在90天磋商期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此时,欧盟委员会可以对其认定的满足了实施特保前提条件的产品强制设限。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应立即与纺织品委员会进行协商,征求纺织品委员会关于对磋商涉及产品进行强制设限的看法。

相关产品的数量限制是“控制在不超过高于提出磋商请求的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进入该成员数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 这个限制⑦将执行期自提出正式磋商请求之日起至提出磋商请求当年12月31日,或如果提出请求时该年只余3个月或更少的时间,则在提出磋商请求后第12个月的月底。根据欧盟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的程序,所设的限制也会在欧盟的“官方杂志”上公布。特保措施到期之后,这些程序仍然适用于相同产品。⑧

e 紧急情况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在经过初步认定进口会妨碍贸易的有序发展之后,欧盟委员会有权在向纺织品委员会咨询过之后,不经过调查或者在调查结束之前,直接要求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例如,进口商品的数量非常大,可以明显地判断出贸易的有序发展受到了威胁,而且如果不采取果断的措施将对欧盟的产业形成严重的实质损害。

2、欧美特保措施的比较

欧盟继美国之后对中国展开特保调查,虽然欧美依据的协议都是相同的。但是又有各自不同的实施细则,表二对他们之间不同点进行一个比较。 两者的共同点基本上都是基于与中国签署的特保条款,而不同点则考虑了其运用特保条款的方便和平衡各自的内部势力。

由于欧盟是具有特殊性一体化组织,在一体化的过程中,既要维护集体的利益,又不能伤害到成员国的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平衡,欧盟在相应的领域都设置了相互之间的制衡。在对中国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申请时,既可以是代表集体利益欧盟委员会,又可以是自身利益代表的成员国,就是这种制衡的一种反映。而美国则不会考虑让各个州提起特保调查的申请。

欧盟在实施特保措施之前先公布了决定磋商的规则,而美国则没有。可以说这是欧盟在美国实施特保措施之后的一个改进,为欧盟对中国进行纺织品服装贸易实施特保提供了明确的数量依据。

表二 欧美纺织品服装特保实施细则比较

欧盟 美国

特保调查的申请人 成员国政府;欧盟内的相关产业;欧盟委员会 美国任何实体,包括行业协会,个别厂商,工会,类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者,相关零部件的生产者;纺织品执行委员会

调查、裁定和磋商机构 欧盟委员会 纺织品执行委员会

公众评论期 21个工作日 30天

用来评估的数据的来源 成员国海关 美国海关

的相关公告 欧盟委员会接受特保调查,则在欧盟的官方杂志和贸易代表团的网站首页上公告无论欧盟委员会是否援引特保条款,相关的原因或措施都会在官方杂志上公布如果中欧达成协议,则相关措施的实施也会在官方杂志公布 CITA接受特保调查的申请,则在联邦公报公布该申请;无论CITA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磋商,都要在联邦公报公告该决定、理由或者措施;如果中美双方达成协议,CITA也将在联邦公告上通知

是否公布决定磋商的规则 有 无

资料来源:根据欧美的特保措施条款整理

三、相关事件评析及结论

1、相关事件

欧盟于2005年4月6日就中国出口欧盟纺织品服装数量激增出台了《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4日就与意大利纺织行业代表和欧洲纺织服装组织(Euratex)讨论运用针对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措施,4月22日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就中国纺织品服装的激增展开调查,4月29日启动正式的调查,5月27日就要求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6月1日中国取消了共81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税,6月7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对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发表演讲,6月10日到11日中欧双方在上海进行磋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备忘录。欧盟承诺停止对原产于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的调查。中国则承诺进行自我出口限制,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间内,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欧盟承诺在2008年底之前,克制援引《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在2008年之后,完全对中国开放内部市场。至此中欧之间的这段纺织品贸易摩擦基本完结,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详见表三)

2、事件评析

中国早在2001年10月1日就签署了《工作组报告书》,欧盟也早于2003年1月21日根据《工作组报告书》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但是,在欧盟内部就是否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使用特保措施产生过很激烈的争论,因为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获得利益的相关方认为这有悖于自由贸易的原则,所以欧盟迟迟没有使用特保措施。在美国使用过特保措施之后,欧盟内部另一部分在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利益受损的相关方提出欧盟只是一个追随者,道义上的风险很低。同时又因为《欧盟宪法条约》相继在法国和荷兰受挫,为了向公众讨好,欧盟委员会最终决定使用对华纺织品特保措施。

表三 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相关特保措施的事件

时间 事件

2003年1月21日 欧盟根据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增加了“第十条a款,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

2005年1月1日 中国对148项纺织品开始征收出口关税

2005年4月6日 欧委会《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澄清在何种情况下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行动

2005年4月14日 欧委会调查(examined)欧洲纺织服装协会(Euratex)提请的采取特保措施的要求,并表示将在4月25日表明立场

2005年4月22日 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就中国纺织品服装的激增展开调查

2005年4月24日 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授权他对中国出口到欧盟的9种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

2005年4月29日 欧盟委员会启动针对九种中国出口纺织品的特保调查

2005年5月12日 曼德尔森在欧洲议会的一个讨论上,表示欢迎中国将进一步采取行动控制向欧洲出口纺织品的水平的迹象

2005年5月17日 欧盟建议WTO与中国就T恤衫和亚麻纱进行磋商,磋商将紧急讨论如何更好地限制中国这两种产品的出口。

2005年5月23日 纺织品委员会正式批准,欧盟委员会将启动与中国正式磋商。

2005年5月24日 曼德尔森会见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寻求达到限制这两种纺织品出口的一致协议(agreement)

2005年5月27日 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中国的T恤衫和亚麻纱提出正式磋商请求

2005年6月1日 中国对征收出口税的81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2005年6月6日 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发表演讲说,希望通过协商找到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2005年6月9日 欧盟了一个关于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的原因和理由的声明

2005年6月10日-11日 中国商务部部长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上海就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举行磋商并签署了备忘录

2005年6月14日 中国商务部公布了2005-2007年输欧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欧盟对外贸易部门主页europa.eu.int/comm/trade

针对可能被提起的特保调查,中国也做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到期之后,中国就开始实施出口税,但是欧盟并不认同这些措施,欧盟认为出口税对控制中国向欧盟出口纺织品的作用不大。

在开始特保调查之后,欧盟迅速进行了相关程序,在这之中不可否认有行业协会的作用,但是更加重要的是欧盟委员会的作用。欧盟认为这样不仅可以迎合成员国的人民,有助于《欧盟条约》的通过,也有助于欧盟内的纺织产业应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的进口,而且,欧盟认为中国必然会采取妥协的政策。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欧盟就T恤衫和亚麻纱向中国提出正式磋商之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项出人意料的强硬措施——取消了81项产品的出口税,以表明维护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的立场。欧盟面对这种情况,并没有立即表明态度。在经过一周的考虑之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对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发表了主题为“中欧纺织品:寻求改变和调整,而不是阻止贸易” ⑨的演讲,曼德尔森认为十年之内中国将会有两亿五千万欧盟高档纺织品服装的消费者,希望欧盟的生产者不仅看到挑战,也要看到机遇。预示着欧盟将采取积极的贸易政策,促进双方的贸易发展。最后备忘录的签署则是上述一系列调整和妥协的产物。

就这次谈判的结果而言,欧盟取得了实质性的数量限制,而且延长了限制的时间,节省了再次调查和谈判的费用,可以说是达到了其本来的目的。对中国而言,这次并没有按照《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要求的那样增长率控制在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虽然8-12.5%的增长率改善有限,但是表明纺织品服装贸易正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避免了中欧纺织品贸易的不确定性。

3、结论

纵观此次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摩擦,可以发现,欧盟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调查是相当随意的,这次提起特保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内部的矛盾。虽然欧盟已经承诺会克制援引特保条款,但这是一种没有一点法律效力的空头支票。今后,欧盟肯定还会以种种理由限制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根据这次的经验可以发现,欧盟也明白中欧之间自由贸易是主流是趋势,也不希望同中国展开贸易战,因为在贸易战中欧盟的损失同样巨大。而且,欧盟内部同样有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获得大量利益的集团,例如零售商,高档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这些团体也是特保调查中的相关方,只要合理运用他们的力量,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的自由贸易是可以实现的。

在今后应对欧盟的贸易冲突中,中国不仅要仔细研究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增加国内关于特保条款的立法,实施多元化的出口战略以应付特保条款;而且,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在相关事件中,政府机构要明确国际贸易规则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本着公平、透明、互利的原则积极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目前,针对美国对我纺织品服装采取的特保措施,我国政府正在制定应对措施,并明确表示,中国绝不会接受美国的综合性安排意见。

中欧双方在纺织品贸易上的互补性大,互利性强,只要中国据理力争,一定会取得满意的结果。不能因为欧盟认为中国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对欧盟的市场形成了扰乱,中方就一定要为此负责。欧盟没有严格按照ATC协议,分阶段开放内部市场也是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此外特保条款的援引是有时效性的,不能无限期援引,如果欧盟希望尽量维护国内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合理发展,那么与中国的合作对话就不可避免。只要我们把握形势,在合理的范围内充分争取自己的利益,积极对话,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就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5]李毅.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可能遭遇的保障措施和几种特保措施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4期:第105-108页.

[2]乔生.‘特保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评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5期,第102页.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5

这标志着社会责任报告制在行业层面和企业的层面正式确立,体现了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社会责任建设领域的又一创新成果,不仅对纺织行业意义重大,对国内其他的制造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工作也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行业形成共识

2005年是中国纺织服装行业正式展开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工作的元年。2005年1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杜钰洲会长率团与欧美零售商沟通社会责任建设问题。这一事件是纺织服装行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推广的开端。同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委员会成立,并了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行业自律性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总则及细则。2006年起,CSC9000T逐步完善并投入实践中接受检验,在CSC9000T的10家企业试点项目进行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给予了很大支持。

在行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过程中,行业和纺企已经形成了共识,越来越多的有条件的企业投身其中。

首先在意识方面,多数企业已经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在减少用工风险、树立市场形象方面的基本作用,其次,行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工作有赖于多方行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工会组织都对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再次,从供应链协作方面来讲,只有减少以致最终实现消除验厂是鼓励企业对社会责任持久积极性的根本思路,这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沟通,有赖于供应链上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此外,从生产力提升方面看,履行社会责任将能促进生产力的提升,同时生产力的提升将促进社会责任的落实。

响应的纺企

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有一批优秀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社会责任建设中,例如红豆集团、爱慕公司等。部分企业已经建立CSC9000T管理体系,成为CSC9000T的执行企业。把社会责任管理和要素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绩效。

北京铜牛公司是一家出色执行CSC9000T管理体系的企业。伴随着铜牛公司意识和责任的加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内外发展的环境,实现了企业绩效员工收入和企业社会效应共同增长的和谐发展局面。最近铜牛以清洁能源生产为目标,实施了节能降耗和环保项目,顺利完成了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共推出了17项清洁生产方案,被亚洲开发银行列为环境无害化的示范工程。环保和节能降耗工作使铜牛产品绿色自然健康的产品主题名副其实。正因为坚持这种理念,铜牛品牌发展成为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其产品进入了全国22个省、市、区,2006年市场占有率排在第五名。

山东如意从2006年起在企业内部的推行社会责任体系认证,两年多时间可谓收获颇多。在国际化、科学的体系认证指导下,如意发展很快,目前如意在职员工3万人,产业从羊毛初步加工一直到精纺,产业布局涉及山东、重庆、陕西多个地区。在社会责任建设实践两年中,企业建立了一整套职工的保护体系,收效显著。比如企业把工厂由三班制改成四班制,让工人得到了充分的休息,从而感觉企业是真正为工人着想,所以工人热情高涨,生产质量明显提高。现在,尝到甜头的如意已经开始考虑要建立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验证体系,并对供应商进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验厂。

港资企业旭日集团则从“产量不能减少、员工收入要增加、工作时间要减少、企业要有效益”这四大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为此,公司投入资金更新设备,改善工作环境,请香港专家来调整生产流程,推行新的激励方案。比如,接订单的时候要跟企业生产力结合,有多大生产能力才接多大的订单。推行新制度后,经过跟踪测算,企业效益有了良性发展,2007年10月~12月的财务业绩跟2006年同期比较,总产量增加了1%,人均产量增加了22.75%,人均作业效益增加了33.53%,其中工人的平均工资增长20.6元,人均的出勤天数减少了11.92天,公司的管理费用减少了6.6%。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欧新黔指出,从北京铜牛集团、山东如意、旭日集团等企业的执行情况可以看出,只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模式,找到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就能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当中来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亟需各方扶持

应该看到,由于多方影响,近年来我国纺织业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但这些遇到的问题不是说明纺织业在衰退,中国纺织业劳动生产力水平还远远没到纺织工业发展的顶端,行业不能因为当前的困难失去信心。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正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手段。实现劳动生产率和社会责任两手抓,对渡过当前的困难是有帮助的。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纺企面对各个利益相关方,特别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帮助。这一点,纺织企业也纷纷表示对国家扶持的迫切需求。

毕竟,在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情况影响下,不少纺织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遇到生存危机,自身发展受限对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往往心有余力不足。即便是行业中的优秀企业,也面临着较大压力。

山东如意的董事长邱亚夫就明确表示,目前国内的宏观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太大,虽然如意处在行业的顶尖地位,其毛纺产业优势很大,但印染和棉纺业利润微薄,企业生存更多是依靠毛纺和房地产业的利润。这两年为了寻求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邱亚夫跑了十几家银行,不厌其烦从行业国际地位、企业优势地位等方面进行汇报解释,但依然感觉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更遑论其他不具备优势地位的中小纺企。

毛纺织行业调查报告范文6

6月17日至18日,全国质检系统科技管理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出席并讲话。

孙大伟在会上强调,按照2010年全国质检科技大会确定的“十二五”质检科技工作总体目标的部署要求,全系统要将科技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抓好建设科技质检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快技术机构建设步伐,加强总局直属四大院的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系统内部级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和一线执法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科研项目攻关力度,抓好科技质检作用发挥,努力实现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等领域创新突破;三是合理配置质检科技资源,构建工作体系;四是着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高层次人才开发工程、质检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全员岗位技能培训工程和中西部地区人才支持工程。(来源:中国质量报)

今年质检系统将围绕十个重点做好援疆工作

6月17日,全国质检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杨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宋爱荣出席并讲话。今年要重点加强10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质量管理功底深厚、对新疆工作比较熟悉的专家作为顾问人选指导并参与新疆编制《质量发展规划》;二是协助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同时围绕新疆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数建设等给予指导;三是协助建立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四是支持新疆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五是支持新疆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推动新疆品牌建设跃上新台阶;六是帮助落实支持新疆质检事业发展24个项目,在金质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方面给予新疆质检两局重点倾斜;七是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八是组织专家对新疆民族特色加工食品的特点、工艺、质量安全控制环节进行调研,帮助新疆质检部门做好制定、审查、民族特色加工食品审查细则工作;九是支持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积极协调各对口帮扶单位;十是尽快组织包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及其他省能源计量专家在内的咨询服务队,赴新疆国家城市能源中心(新疆)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26家单位首批荣获“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6月2日,2011全国纺织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会议在浙江兰溪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主办,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承办,浙江省桐庐县横村镇人民政府和浙江华新实业有限公司支持。会议宣布,北京雅宝路天雅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单位为首批“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北京雅宝路天雅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玉琦、浙江华新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云江、浙江富润科创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海青等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与会代表还就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目前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提出缺乏运营资金是目前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临的最大难题,呼吁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江苏纤维检验局严查“黑心棉”生产窝点

5月初以来,江苏纤维检验局把加强生产源头监管作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的重要措施,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举查获多个“黑心棉”生产窝点。当前,江苏部分地区“黑心棉”生产和销售等违法行为十分猖獗,不法分子的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有所增强。许多“黑心棉”生产窝点隐藏于民居内,昼伏夜出居多,有些兜售者已经学会了规避打击。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强化“黑心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举报,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打击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以及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来源:中国纺织报  )

秉公执法受赞扬 真情锦旗赠纤检

2011年5月27日,上海纤检所收到一面来自某销售企业的锦旗,上书“秉公执法、服务企业”。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授旗时表示,由于该所执法人员在处理该超市被消费者举报销售“黑心棉”案件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秉公办理,耐心地为他们讲解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到产品质量对经营企业的重要性,提高了产品质量意识,为今后加强进货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特以此锦旗对该所的工作表示感谢。(来源:上海纤检所)

福建省质监系统首家院士工作站落户省纤检局

“6・18”海峡两岸项目成果交易会在榕隆重召开,会上,福建省纤检局被授予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等省领导为工作站授牌。据了解,院士专家工作站是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省科协共同颁发。此次落户省纤检局,将为该局发展战略制定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同时,将在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来源:福建省纤检局)

东营:儿童服装合格率53.7%

“六一”儿童节前期,为确保全市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给他们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东营市纤检所对全市流通企业在售的儿童服装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了13家企业儿童服装41批次,经检验合格率为53.7%。

这次抽查是根据GB 5296.4―1998对儿童服装的使用说明标注情况进行检验,根据GB 18401―2003对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指标进行检验。检验41批次中,合格的有22批次,合格率为53.7%。不合格项目主是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及色牢度等。对不合格的产品市质监局将采取责令企业停止销售等措施,确保我市儿童服装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来源:东营市纤检所)

黄冈市纤检局圆满完成本地区定点计划丝绸织物检验任务

近期,黄冈市纤检局纺织品检测室针对全国茧丝主产地英山县的3家大企业生产的蚕丝被、睡衣、真丝背心等丝绸织物进行了安全项目检测。本次共检测22个批次,经检验,仅有一个批次的样品色牢度不合格,一个批次样品填充物成分不合格,同比去年丝绸织物抽样检测的9个批次样品,各项安全项目指标合格率有了大幅度提高。(来源:黄冈市纤检局)

图木舒克纤检所开展儿童服装专项集中检查活动

图木舒克纤维检验所在儿童节前后近20天时间里,在辖区内开展儿童服装专项集中检查活动。同时向广大消费者讲解儿童服装的识别、鉴别方法,以免在今后的购买过程中上当受骗,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检查我所共出动30人次,检查从事童装销售的商店10家,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的销售商对服装质量标识意识淡薄甚至没有概念,造成儿童服饰消费市场存在安全隐患。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得到了销售者和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减少了不合格服装的生存空间。今后我所将加大对辖区内童装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儿童服装的质量安全。(来源:图木舒克纤检所)

地区纤检所开展儿童用品、学生校服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儿童服装、幼儿园儿童用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校服质量监督工作,发挥质监部门在“民生建设年” 的重要推进作用,“六一”儿童节期间,阿克苏地区纤维检验所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用品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检查期间,该所主动与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配合,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8人次,对地区规模较大的7家幼儿园用纤维制品和阿克苏市各学校校服质量实施了监督检查。(来源:阿克苏地区纤维检验所)

国内纺织品服装出口萎缩苗头不容忽视

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888.35亿美元,同比增长26.55%。乍一看,纺织品服装出口形势大好,说明纺织品消费环节非常火爆。但事实情况真是这样吗? 德州地区最大的纺织企业ST德棉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马锦霞解释说:“不能只看表面数据,要看数据后面。纺织品服装出口金额的上涨主要是由于原料等成本的上涨带动了产品价格上涨,量的上涨微乎其微。而且,前5个月的出口,大都是去年年底至今年前两个月的订单,最近三四个月的订单情况要在以后几个月才能逐渐显现出来。”

而且,从销售金额看,纺织品服装的出口也出现了一些萎缩苗头。从5月单月情况看,纺织品服装出口203.38亿美元,同比增长23.77%,较去年同期33.53%的增速回落9.76个百分点,较今年前4个月增速也明显放缓。从环比数据看,5月份纺织品服装出口203.38亿美元,较4月份环比仅增长2.33%。(来源:经济导报)

德州市拟打造千亿级纺织产业集群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提出今后几年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努力打造农产品(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目前德州市已形成了化纤、棉纺织、毛纺织、印染、针织、服装、纺织机械、纺织器材等门类较为齐全的纺织服装产业体系。到2013年,纺织产业累计投入390亿元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来源:本刊)

以色列屹立集团签订苏州扩建计划

近期,以色列屹立(Nilit)集团,尼龙66产品的全球领先制造商,正式签订了屹立(苏州)工程塑料技术有限公司“扩建计划”。该计划由屹立董事长Michael Levi(迈克尔)和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主任杨知评在以色列首都特拉维夫共同签署。该计划将会扩大屹立集团在中国的业务范围和投资规模。屹立集团于2007年首次在中国苏州建立了锦纶工厂,2009年又建立了工程塑料工厂。扩建计划充分证明屹立对尼龙66行业的承诺,以及向中国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的承诺。(来源:中国纺织报)

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研制IWTO国际标准

5月10日,第80届国际毛纺织组织(IWTO)年会的技术与标准委员会会议上,由鄂尔多斯羊绒集团于2004年,在第73届国际毛纺织组织大会上提出了制定IWTO起球试验方法标准的提案,终于在7年后获得了大会全体通过,将《羊绒、羊毛针织品起球测试方法》的“工作组草案标准”升级为“IWTO测试方法草案标准”,这一标准将会收入《国际毛纺织组织测试方法标准及测试方法草案》红皮书中。这项国际标准的研制成功,是中国纺织行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一项重要突破,也将是鄂尔多斯集团在羊绒领域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来源: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

现代纺织产业园落户青纺联

5月26日,山东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四方区政府在青纺联四方产业园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青岛现代纺织产业园”的建设。同时,青纺联“国家多组分差别化纱线坯布开发基地”和“中国多组分纱布精品基地”和青纺联技术中心也同期在产业园正式挂牌。据青纺联集团董事长闫勇介绍,按照该集团与青岛四方区政府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携手以目前的青纺联四方产业园为核心,共同打造一个以现代纺织服务业为特色的“青岛现代纺织产业园”。(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第四届纺织生物工程和信息学会国际会议(TBIS 2011)在北京服装学院隆重召开

第四届纺织生物工程和信息学会国际会议(TBIS 2011)于2011年5月27日―29日在北京服装学院隆重举行。作为中国纺织及服装高等院校举办的规模最大一次国际学术会议,TBIS 2011国际学术会议创造了四个之最:论文投稿数量最多,论文总体质量最高,论文涉及领域最广以及参会代表来源最宽。通过本次会议,将促进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国际化,加深国内研究学者与国外研究专家在学术领域的深入交流,为未来国内外学者及机构开展研究与合作,探讨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会议的成功举办必将对未来中国及世界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起到深远的影响,为北京“时装之都”建设贡献力量。(来源:本刊)

石狮纺织服装成为中东客商抢手货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今年1月至5月石狮口岸出口中东各国货物348批、货值2618.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4.6%和1.82倍;其中纺织服装247批、货值2132.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3倍和3.91倍;鞋类63批、货值281.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2%和17.6%,石狮纺织服装等产品在中东已经成为“抢手货”。(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纺织服装高技能培训基地在武汉纺大揭牌

6月10日,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武汉)揭牌仪式在武汉纺织大学举行。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倪阳生,武汉纺织大学校长韦一良、副校长黄运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周启红等领导以及武汉纺大高职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揭牌仪式。韦一良在致词中说,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顺应了时展的需求,学校有信心有能力有义务担负起为我国纺织服装行业输送高技能人才的重任。(来源:中国纺织报)

2011中国国际羊绒交易会迈向新里程

 2011年中国国际羊绒交易会(CASHMERE WORLD)于10月24日―26日在北京的中国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该展会由中国商务部直属的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与亚洲领先的国际展览会组织机构博闻共同举办。

2011年中国国际羊绒交易会(CASHMERE WORLD )的新亮点之一是为参展商及买家提供的“商贸配对”尊享服务。该活动旨在帮助参展商和买家寻找新的商业合作伙伴,营造良好的洽商环境。此外,为了营造一个高素质、功能全面的商贸平台,本届展会将推出全新的工厂参观活动,组织羊绒业内人士于展会后到羊绒产业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从生产、处理等技术方面深入了解羊绒生产流程,借此机会促进海内外羊绒同业进行技术及商贸交流与合作,共拓商机。延续上届的精彩特色活动,本届展会将进一步扩展更多主题的论坛、会议和工作坊,汇聚业内多位重量级嘉宾和专家学者,就当前行业的热点话题展开深入讨论。(来源: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