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药学论文范例6篇

蒙药学论文

蒙药学论文范文1

一、教学方法

1.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

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需要一个衡量标准,教师教学和学生自学为主要学习方法,定期的教学考核很有必要,它可以有效地体现学生的知掌握情况,在有机化学的教学考核中应注意选题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除一些有机结构性、常识性的题目外,其余的应该贴近现实学习过程进行拟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中做习题、短时间的试卷测试、实验操作等,鼓励倡导学生对有机化学创新与独特的思维方式。在教学中,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指标主要有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完成作业情况、实验课中的操作能力及学习积极性等几个方面。教师结合教学情况做好考核记录,课程结束时进行各章内容总结及每章之间贯穿起来整体总结,结合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评定平时成绩。同时对于不同程度的学生应使用不同的考核方法,鼓励学习。

2.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蒙药学专业的学生进大学前一直是蒙语授课,蒙语授课和汉语授课转换需要一定的过程。所以教师在多媒体上多做一些学生容易接受的图表,让学生慢慢适应汉语授课。由于学生的基础差,只有通过多媒体慢慢让学生认识到有机化学课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学生学好本课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加一些与蒙药学专业相联系的知识,在教学中,列举一些与蒙药学的药物结构、药物分析和用途、药物合成等有关的实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将有机化学基础知识联系到蒙药学中去,为将来从事蒙医药学研究的学生打基础。

3.合理使用双语教育

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有机化学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同,课时的多少也不一样,专业侧重点应当有所区别。双语教育对蒙药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双语教育是指在学校里使用第二种语言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我国目前开展的双语教学主要是指学校中全部或部分地采用外语(主要是英语)传授非语言学科知识的教学。有机化学教学本身有很多特点,而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有机化学教学又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性,尤其是对蒙药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有特殊含义。汉语、蒙语,英语相结合的有机化学教学对蒙药学专业的未来肯定会带来突破性的进展。

二、教学与蒙药学科研相结合

有机化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要想教好有机化学这门课,一定要积极参与科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是有机化学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学实验可以说是培养发展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最佳途径,也是化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学生在课堂中获取的知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消化、理解和掌握。有机化学基础理论学科教学改革及现代科研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发扬蒙药学的专业优势,也要应用现代教学与科研的先进方法和手段。一般来说学生通过化学实验加深对有机化学理论课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我们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这个过程中更准确更全面地掌握知识。只有将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才能使学生全面掌握和应用知识。随着我们国家教育系统的完善我们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使学生在课题研究实践中不断思考问题、激发创新思维,锻炼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能力,这也是促进教学的有效途径。

三、结束语

蒙药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现代化 发展 蒙医药

中图分类号:R2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2-378-01

现代化发展蒙医药是蒙医药体系的理论和临床(如宏观思想、自然观、整体观、辨证论治观等)为指导,与西医药和现代科学理论(如微观论、生命论、局部观念、辨病施治、实证科学观等)及先进技术手段相结合;取长补短,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从而创新出新思路、新观点、新方法来研究蒙医药。

1 目前,世界医药界新药研究的发展趋势和焦点在于要致力于研发多靶型新型治疗药,为的是能够提高疗效且抵消毒副作用。蒙药配方成复方制剂已经包涵了多靶型治疗的理念。

当今世界已经认识到化学合成药物可导致大量药源性、医源性疾病,在人们回归自然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民族医药发展在未来有可能成为世界医学发展的焦点[1]。

2 至今,既没有可遵循的蒙医药现代科学理论,也没有可参照的已定论的其它民族传统医药学(中医药、蒙医药、藏医药等)的现代科学理论;这正是祖国传统医药学(中医药、蒙医药、藏医药等)要实现现代化、科技产业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主要瓶颈(关键)问题。

3 我们围绕这个关键问题,先要研究蒙药有效成分。研究蒙药有效成分的目的主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观察蒙药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研究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与生物活性之间的关系,用以逐步阐明蒙医药防治疾病的原理。如蒙医学认为人体赖以进行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三根(赫依、希拉、巴达干),在正常情况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故人体功能得以正常运转,如果三者之任何一方出现偏盛或偏衰,致使平衡失调导致疾病的发生,而以六味、八性、十七效能为理论的蒙药,用单药或复方配伍的方式去调节机体三根的平衡滋补身体、祛病健身。以滋补强身功效的蒙药为例,此类药物一般味甘、性腻,有滋补强身功效。研究表明这类药物能显著改善机体的核酸代谢,能影响靶器官或其他细胞的染色体DNA上增强mRNA和RRNA的合成,进而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以调节机体代谢[2]。蒙药少数单用外,大部分在蒙医治则治法的理论指导下配伍而成复方制剂,我们要研究的既是单味药的有效成分,又是复方制剂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使之更接近于蒙医用药的实际和特点,有助于蒙药性能配伍规律、蒙医药理论的阐明。由于蒙药即使是单时药的成分也是复杂的,且含有多种有效成分,而一个有效成分又有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其作用机制十分复杂。很显然研究复方制剂的生物活性成分和作用机理更复杂,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蒙药复方制剂在临床上的效果必然是各种成分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而阐明这些相互作用则是揭示蒙药药效本质的重要一面。

4 小结

所以,我们认为蒙药有效成分的研究是发展蒙医药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能促进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相结合,把蒙医药可以而且也应该走向世界,为提高人类的健康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蒙药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浅析 民族 地区 蒙医 蒙药 认识

蒙医药是蒙古族人民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千年来,蒙医药以独特的理论体系,丰富的经验和确切的疗效为民族同胞的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蒙医药是中国乃至世界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蒙古民族的珍贵遗产。它是蒙古族劳动人民长期以来,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探索、总结而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传统医药学,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蒙医药在发展过程中,在原有的传统医药学基础上吸收了各兄弟民族医药精华,同蒙古民族的体质、生活习俗及自然环境密切结合而形成为今天的有民族特色的蒙医药学。也是上千年来蒙古民族在自然界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的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蒙药具有独特的组方特点、用药习惯、指导理论、治疗效果及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多种防病治病手段,是一外伟大的宝库,对人类医药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对很多疑难病症和久治不愈的慢性病有去本之医疗效果,有绝妙的药物炮制和君臣配伍、禁忌及用法用量等独特理论,是中西药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也是人类战胜疾病不可缺少的一种独特的医药选择。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西药发展日新月异,为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蒙药在这30多年中也有了天翻地覆的发展,由内蒙古自治区及蒙古民族的内部使用,上升为全中国各族亿万人民群众选择和使用。无论是教学、科研、生产、销售、使用和发掘等方面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医药行业的前进,蒙药的发展速度明显滞后,上升到中国蒙药发展的层面探讨和研究蒙药的发展刻不容缓。

一、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

蒙医药是一门科学,也是多年来通过科学论证和临床实践相结合而组成的,首先在理论上有其独特性,蒙医的主体理论、赫依、希日、巴达干即概论了阴阳五行学说,也有气热寒之说。通过这一理论去辩证论证,用有多年的临床实践和经验。蒙医蒙药确实有很好的临床效果。几千年来,蒙医学是蒙古族人民在历史创造的医学学科,是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医学的组成部分,中国有56个民族,各个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医学创造和医学贡献。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中医学,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医学,至今仍然是中国传统医学的当然代表。而以蒙医学同样为各民族的繁衍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并正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蒙古族谚语说:“病始于消化不良,药始于开水。”这句话看起来非常简单,却道出了一切传统医学创造发展的真理,成为学习理解一切传统医学的钥匙。医学是人类与生俱来,至死方休的生命探索。它从中诞生,从痛苦中创造,从实践中积累,从继承中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检阅了无数的生命现象,动员了当时最先进的哲学思维和科技手段。一步步地摸索人体生老病死的规律。传统蒙医学是蒙古族人民长期生活在北方,寒冷、潮湿、风雪的自然环境,狩猎、放牧、逐水草而居的马背生活,面对寒症、骨伤、胃肠疾患等常见病、多发病,利用饮食、艾灸、草药等便廉的防治方法。这一切都是蒙医学形成的土壤和基础。

公元13世纪蒙古民族崛起于世界的东方,成吉思汗在统一了蒙古地区之后,东讨西征,建立了横跨亚欧的大帝国。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从辽、金、南、宋到西亚、阿拉伯半岛、中医学、契丹医学、回回医学和古印度医学、阿拉伯医学、古希腊医学、自然地交会在一起。

积极引进、兼收并蓄为蒙医药注入新的活力,从此蒙医药在人民长期实践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吸收其它医学以阴阳五行学中心的“三根、七素”理论,又经老一辈蒙医学家联系实际发展创新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蒙医学体系。著名蒙医学家伊希巴拉珠尔的名著《四部医曲》、《甘露之泉》等系列著作,系统的生理、病理、诊断、治疗原则和方法,验方等从理论上做了精辟的论述。特别是对寒症的理论和对“六基症”的全面论证,补前人之不足,发前人所不发,对蒙医学理论体系的奠定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蒙医学体系具有一定特点,是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人体内环境的稳态平衡为生理、病理基础。而以人的常见病、多发病为防治对象的别具一格的临床医学。这是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兼收并蓄、继承创新的范例。今天蒙医蒙药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蒙医、西医、中医等少数民族医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开始进入现代化生产和国家医疗保险目录,为人民健康做出了新的贡献。

二、特殊优势

正像任何一门科学一样,蒙医学的生命在于创新,首先不能忘记来于甘露之泉,能保持新鲜的生命力。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坚持发扬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为了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也充分发挥蒙医药在临床治疗疑难病症中具有的独特之处。

蒙药学论文范文4

长期的临床实践表明,蒙医药不仅对骨科疾病有独特疗效,而且对心脑血管疾病和血液病等疑难病症也有明显的疗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蒙医药治疗冠心病、高血压、老年缺血性中风和心血管神经官能症等心脑血管疾病,总有效率均超过90%[1]。蒙医药为中华民族特别是蒙古族人民的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因其神奇的疗效而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这种价值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将其产业化,使蒙医药产品在国内外药品市场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在我国中医药产业中由于相关知识产权流失而导致的巨大经济损失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推进蒙医药产业化、实现其经济价值的同时,必须要加强蒙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蒙医药的特点研究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防蒙医药这类传统知识被窃。

1 蒙医药知识的构成特点

形成于13世纪的蒙医药学是用纯天然药物和一些器械治病的蒙古族传统医学,是我国传统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蒙医药学还相继吸收了古印度医、藏医、中医和西医等医药学知识,形成了独特的医药学理论,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特别是在医学理论和用药方面与西方医学和中医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1 有丰富的蒙医药理论文献

目前,国际上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研究所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很多国家的有些传统知识没有文献化,只是通过口头传播,流传在民间区域,世代相传。而我国的蒙医药知识有着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已经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广泛记载于古籍文献,并且已经形成自己的规范教育系统。特别是近几十年来,为了继承和发扬蒙医药学,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蒙医药古籍和著作的搜集、整理和编译工作。先后整理出版了《方海》、《无误蒙药鉴》、《观者之喜》、《蒙医传统验方》、《蒙医药选编》等蒙医药学经典著作;编写出版了25部蒙医药本科专业使用的规划教材和14部专科使用的规划教材;同时编著了《蒙医志》、《蒙医手册》、《蒙药简释》等参考工具书;制定了《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内蒙古蒙成药标准》[2]。此外,还出版了大量蒙医药科技期刊。

1.2 治疗药物主要以天然物质为原料

蒙医药的治疗药物多数来源于天然物质,而且有着丰富的用药理论指导和文献记载。蒙药取材广泛,包括动物、植物、矿物等。近4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对蒙药材的调查研究,确定蒙药植物品种945种(其中中蒙医兼用药材732种、蒙医专用药材87种),动物药与矿物药250种,总共达1195种[3]。这些药物经过几千年的使用和验证,已经证明具有明确的疗效。与化学药相比,虽然这些天然药物的具体成分结构尚不十分明确,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些天然药物当中蕴含了丰富的化学活性成分;而且,经过现代技术的研究,已经从中分离出一些结构明确的药物活性物质,如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广枣总黄酮。

1.3 蒙医药知识内容多样化

蒙医药学在内容上包括蒙医理论、蒙药理论以及针灸、推拿、按摩、整骨医学等特色医学内容。特别是蒙医药在治疗和用药方面还具有其独特的手段和方法。如灸疗法、放血疗法、色布斯疗法、八日胡疗法以及对治疗脑震荡有很好效果的震荡疗法。蒙医药在用药方面的独特手段和方法体现在其独特的药物制剂上,如油剂、酒剂(如马奶酒)和金石剂。蒙医药知识还吸收了喇嘛教的宗教文化,与宗教融合在一起,使其具有特殊的民族色彩。

1.4 蒙医药的国际知名度正在不断提升

由于具有浓厚的民族和地域特色,蒙医药不象我国中医药传播得那么广泛,其主要存在于蒙古族聚居的地方,国内主要有内蒙古、新疆、青海、辽宁等省区。国外,除蒙古国使用蒙医药治疗疾病外,还有东欧的一些国家在使用蒙药治病。随着对蒙医药学的宣传和蒙医药学中外交流的日益增加,特别是自国家实行西部大开发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人士开始认识、了解、接受和认可蒙医药学知识。据内蒙古中蒙医院统计,该医院年门诊量由几年前的不足20万人次达到现在的近30万人次,其中1/3患者是从区外慕名而来的,也包括俄罗斯、德国、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患者[2]。此外,一些蒙医药学的经典著作也被翻译成了不同国家的文字传播到国外。这些都表明蒙医药的国内和国外知名度正在不断提升,这也意味着蒙医药知识在国际上的公开和被知晓程度正在迅速扩大。

2 蒙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蒙医药历经沧桑,多次进化,是蒙古族医药文化的宝贵遗产,也是蒙古族人民在防病抗病斗争过程中积累的精华,具有科学性和技术性,其中蕴含着大量的知识产权。对于这些知识产权,应当优先采用现行国际通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进行保护。但蒙医药知识完全采用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是不可行的,因为蒙医药的很多内容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即使是能够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蒙医药发明,也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保护力度的有限性。

2.1 蒙医药理论知识不能作为专利保护的客体

专利权客体的特征之一是必须具备工业实用性,即申请专利保护的对象应当是能够进行工业化再现的技术方案,而蒙医药知识的许多内容并不能满足专利法的这一要求。蒙医药学中包含大量的基础理论知识(如因时、因人、因地辨证论治理论,针灸推拿医学理论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些知识虽然可以用于指导生产和医学实践,并被临床证明具有确切的疗效和一定的科学性,但由于其不具备工业实用性、不能被用来在产业上实施,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不能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2.2 天然性限制了其专利保护的力度

蒙药以植物、动物和矿物等天然物质为主,即使对其进行炮制、提取和分离,也很难实现将有效成分分离到化合物状态;而且,蒙药制剂以复方制剂为主。蒙药的这种天然药物的混合物状态使得在进行专利申请时,难以对其药物组成进行清楚的表述,而专利法要求必须对申请专利的技术表述清楚,如果不能清楚地表述药物的组成,则只能采取方法定义产品的表述形式,而这种表述方式的产品专利保护力度,明显不如采用化合物结构式表述的产品专利保护力度强。

2.3 公开文献记载和国际公开传播对蒙医药知识保护的影响

蒙医药知识的大量文献记载和国际传播的不断扩大,使得大量的蒙医药知识已经处于对公众公开的状态,从专利法角度讲这些知识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而专利权客体的另一特征是具备新颖性,因此,蒙医药知识的公开状态使其失去了寻求专利保护的可能性。

2.4 专利保护的地域性特征加大了寻求专利保护的成本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征,即在不同国家寻求专利保护必须到相应国家申请专利;而且,专利的公开性要求专利申请人在向不同国家寻求专利保护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所要寻求保护的全部国家递交专利申请。一旦超过规定期限,专利申请被公开后,将失去再到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可能性;而且,国际专利申请高昂的费用,也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难以到很多国家申请专利。如果只在中国申请专利,专利申请公开之后,其他国家则可以无偿使用其技术。

3 蒙医药知识保护框架构想

3.1 利用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尽管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于蒙医药知识的保护存在一些问题,但从整体法律框架考虑,对于蒙医药知识的保护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仍然是首选途径。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是目前国际上不同国家在法律规则方面一致性比较强的一套法律体系;而且,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PCT条约》、《TRIPS协议》等。所以,寻求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在国际上比较广泛的范围内获得有效的保护。因此,蒙医药在寻求保护时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已经非常完备和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

3.1.1 专利保护

蒙药作为一种产品,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与之相关的方法、用途同样也是专利保护的对象。根据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的分类标准,可将蒙医药的可专利对象分为蒙药产品、蒙药方法和蒙药的新用途。蒙药产品包括:以蒙药材为原材料制成的任何剂型的药物或中间提取物。具体包括蒙药材、蒙药复方制剂、从蒙药材中提取获得的单体、蒙药相关产品等。蒙药方法包括:蒙药活性成分的提取、分离和纯化方法,蒙药制剂的制备方法及其工艺步骤,蒙药材的加工和炮制工艺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方法等。蒙药新用途包括:已知蒙药材的新用途、已知蒙药活性成分的新用途、已知蒙药制剂的新用途等。

3.1.2 商标保护

商标作为商品和企业的象征,具有其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一些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蒙药产品,也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其产品。所以,蒙医药的生产企业一定要加强商标意识,注意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其产品和服务。

3.1.3 著作权保护

蒙医药知识是蒙古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包含着丰富的蒙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为了防止蒙医药知识的流失,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挖掘、整理、抢救蒙医药经典古籍、著作、原著、民间验方、手法等,将这些知识重新编辑出版,通过著作权对其进行保护。

3.1.4 商业秘密保护

蒙医药知识当中有大量的祖传秘方、诊疗技术。这些知识大多只是世代口头相传,没有形成文字记载,属于未公开的技术秘密,有关企业和个人可以用商业秘密来保护这些知识。

3.1.5 原产地标志保护

蒙药材50%产于内蒙古自治区,约40%产于云南、四川、广东、青海等省和新疆、西藏自治区,其余的从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进口。蒙药材的产地与其质量关系密切,如内蒙古阿拉善盟的肉苁蓉、鄂尔多斯市的甘草、包头的黄芪、大兴安岭的鹿茸都以其上成的质量闻名国内外[4]。所以,这些蒙药材产地可以通过原产地标志来保护当地的蒙药材。

3.2 蒙医药知识保护的特殊途径

3.2.1 建立蒙医药知识数据库

传统知识保护中最严峻的问题是如何防止生物盗版行为。作为我国传统知识重要组成部分的蒙医药知识,也面临这一问题。所谓“生物盗版”,即个人或者机构对农业和本地社区的知识和遗传资源的占有,以寻求对这些资源和知识的排他性垄断控制,通常通过专利或植物育种者权利的方式[5]。生物盗版行为在我国已日渐突出:日本在中国六神丸的基础上开发出救心丸,年销售额高达上亿美元;韩国在我国牛黄清心丸的基础上开发出了牛黄清心液,年产值达0.7亿美元。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在蒙医药领域再次发生,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为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蒙医药建立数据库以确保有关在先权利。印度开展了名为数字图书馆的实验工作。这项工作为有关药用和其他用途植物(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的传统知识进行收集归档,以为建立一个便利的计算机数据库作出准备。这类数据库将使得全世界的专利管理部门都能够查找和审查,以便确定被申请专利是否已经普遍应用过或是否存在在先权利,从而避免为一些专利颁发证书,也可以避免生物盗版。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对我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蒙医药知识进行收集归档,进而建立一个面向世界开放的蒙医药知识数据库,保护这些知识的在先权利,防止蒙医药知识生物盗版行为的发生。

3.2.2 针对蒙医药进行专门立法

法律是保护合法权利的最有力手段,所以,应该建立蒙医药知识的法律保护体系,使蒙医药知识的保护有法可依。2001年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但这部条例并没有具体涉及到蒙医药知识的保护问题。虽然蒙医药知识的保护可以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寻找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法律的规定过于笼统,很难在实践中有效运用。而其他法律,如《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药品管理法》、《国家保密法》、《科技进步法》中规定的内容又过于分散,也不能针对蒙医药知识进行有效保护。所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根据蒙医药知识的特点,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为蒙医药知识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在制定相关法律时,要注意借鉴国际上有关国家在保护传统医药知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如泰国将传统医药分为国家配方、私人配方、一般配方予以区别保护,较好地兼顾了个人、国家及公众之间的利益,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 柴海亮,阿斯钢.处于低级开发状态的蒙药蕴藏着巨大的商机[N].中国乡镇企业报,2001-10-09(2).

[2] 布日额,松 树.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传统蒙药的可行性研究[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2003,(2):77-79.

[3] 图 雅,韩七十三.蒙医药事业发展概况[J].时珍国医国药,2003,(11):711-712.

蒙药学论文范文5

蒙医药在发展过程中,在原有的传统医药学基础上吸收了各兄弟民族医药精华,同蒙古民族的体质、生活习俗及自然环境密切结合而形成为今天的有民族特色的蒙医药学。也是上千年来蒙古民族在自然界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的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

【关键词】

试论;中国;蒙药;发展;战略;措施

要想实现蒙药产业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蒙药产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得到加强,蒙医药产业进一步扩大,为健康保健工作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加强蒙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蒙医药的特点,积极扶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改善蒙医药医疗服务条件。同时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蒙医药医疗机构。

突出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蒙(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坚持蒙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突出蒙医药的主导地位。各级蒙(中)医医院的业务人员中,蒙医、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2 加强蒙医药人才队伍建织,合理配人才资源

继续加强蒙医药院校教育工作。要加强现有蒙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蒙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蒙医药院(系)或蒙医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蒙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高等院校开展的医学教育应有蒙医药内容。要不断完善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扶持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切实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承蒙医药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加快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提高蒙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3促进蒙药基础理论开发研究和推进蒙药规 范化、标准化建设

由于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政府重视不足,各蒙药制药企业仍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制定的《内蒙古蒙成药标准》进行蒙药生产,而1988版标准大部分是蒙医科医生依据临床经验编制而成。现在国家药品管理生产要求药品质量的可控性、有效性数据证明、药物的作用本质、物质基础(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等西方医药现代化标准,这些都是蒙药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但是现行蒙成药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国家药品(GMP)强制性要求的。不仅是蒙成药标准不科学,还有《蒙药制剂规琴》、《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涉及“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系等方面标准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大学高分子化学及蒙药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蒙医药学教授那生桑在分析蒙药标准问题时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蒙药中确有很多临床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见效快的药剂,但是其理论研究、制剂标准和现代化程度的滞后,国家在选择医保品种(OTC)时蒙药入选的数目是很少的,这是因为申报OTC品种医保品种必须提供药效、毒理和临床广泛应用的有关材料等蒙药生产标准权威数据。蒙成药的标准是建立在蒙医医生长期临床经验和很少的蒙药药理学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现在国家在药品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制定蒙药生产的各项标准是蒙药现代化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当务之急。

4 完善发展蒙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蒙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充分发挥蒙医药的作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蒙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蒙医诊疗项目及蒙药纳入相应的目录中。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时,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蒙医诊疗项目和蒙药品种,降低蒙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蒙医药报销比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和参合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医药服务。蒙医药的有关审批和鉴定活动要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蒙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蒙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蒙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蒙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要成立专门的蒙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蒙医药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在评审的相关要求、条件和标准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蒙医药的特点和实际。

5 促进蒙药产业生产整合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的蒙药制剂室应当生产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蒙药厂不生产的、没有国家标准的蒙药品种。建议凡通过GMP认证的蒙药厂生产的蒙药,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蒙药制剂室不能重复生产,直接从蒙药厂购进使用,或者蒙医院和蒙药厂合作,形成院企委托加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蒙药生产企业应该站在蒙药产业发展的高度,进行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集中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蒙药生产的龙头企业,提高与西^和中药的产业竞争力,彻底改变蒙药生产企业小而分散、恶性竞争、自相残杀的局面。并取得市场、价格、销售战略的有机统一, 形成蒙药产业的竞争优势。

6 促进蒙药销售、推广及使用

蒙药学论文范文6

关键词:试论 中国 蒙药 发展 战略 措施

要想实现蒙药产业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蒙药产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得到加强,蒙医药产业进一步扩大,为健康保健工作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加强蒙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蒙医药的特点,积极扶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改善蒙医药医疗服务条件。同时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蒙医药医疗机构。

突出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蒙(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坚持蒙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突出蒙医药的主导地位。各级蒙(中)医医院的业务人员中,蒙医、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二、加强蒙医药人才队伍建织,合理配釁人才资源

继续加强蒙医药院校教育工作。要加强现有蒙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蒙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蒙医药院(系)或蒙医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幵展蒙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高等院校开展的医学教育应有蒙医药内容。要不断完善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扶持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切实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承蒙医药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加快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提髙蒙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三、促进蒙药基础理论开发研究和推进蒙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由于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政府重视不足,各蒙药制药企业仍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制定的《内蒙古蒙成药标准》进行蒙药生产,而1988版标准大部分是蒙医科医生依据临床经验编制而成。现在国家药品管理生产要求药品质量的可控性、有效性数据证明、药物的作用本质、物质基础(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等西方医药现代化标准,这些都是蒙药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但是现行蒙成药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国家药品(GMP)强制性要求的。不仅是蒙成药标准不科学,还有《蒙药制剂规琴》、《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涉及“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系等方面标准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大学高分子化学及蒙药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蒙医药学教授那生桑在分析蒙药标准问题时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蒙药中确有很多临床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见效快的药剂,但是其理论研究、制剂标准和现代化程度的滞后,国家在选择医保品种(OTC)时蒙药入选的数目是很少的,这是因为申报OTC品种医保品种必须提供药效、毒理和临床广泛应用的有关材料等蒙药生产标准权威数据。蒙成药的标准是建立在蒙医医生长期临床经验和很少的蒙药药理学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现在国家在药品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制定蒙药生产的各项标准是蒙药现代化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当务之急。

四、完善发展蒙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蒙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充分发挥蒙医药的作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蒙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蒙医诊疗项目及蒙药纳入相应的目录中。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时,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蒙医诊疗项目和蒙药品种,降低蒙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蒙医药报销比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和参合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医药服务。蒙医药的有关审批和鉴定活动要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蒙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蒙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蒙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蒙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要成立专门的蒙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蒙医药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在评审的相关要求、条件和标准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蒙医药的特点和实际。

五、促进蒙药产业生产整合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的蒙药制剂室应当生产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蒙药厂不生产的、没有国家标准的蒙药品种。建议凡通过GMP认证的蒙药厂生产的蒙药,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蒙药制剂室不能重复生产,直接从蒙药厂购进使用,或者蒙医院和蒙药厂合作,形成院企委托加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蒙药生产企业应该站在蒙药产业发展的高度,进行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集中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蒙药生产的龙头企业,提高与西^和中药的产业竞争力,彻底改变蒙药生产企业小而分散、恶性竞争、自相残杀的局面。并取得市场、价格、销售战略的有机统一, 形成蒙药产业的竞争优势。

六、促进蒙药销售、推广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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